古今之爭 · 7 歷史主義 (1950)

C. S.路易斯 《古今之爭》
Historicism 他沒有翅膀,必定是在夢裡飛翔。 ——柯勒律治 我將這樣一種信念喚作「歷史主義」:人藉著運用其自然稟賦(natural power),就能發現歷史進程的一種內在意義(an inner meaning)。我之所以說「藉著運用其自然稟賦」,因為我並不打算論及這樣一些人,他們自詡靠著神啟(divine revelation)就知曉整個歷史的意義或某特定歷史事件的意義。我所說的歷史主義者請我接受他關於歷史的內在意義的解說,理由就是他的學問和天分。假如他請我接受該解說的理由,只是該解說是在一次異象中顯現給他的,那就成另一碼事了。我對此無話可說。他的聲稱(其證據具有神聖及神跡的性質),不是我所能評斷的。這並不意味著我正在劃界,區分受默示的著述家和無默示的著述家(inspired and uninspired writers),並自個將其付諸應用。我不是要區分誰得了默示誰未得默示,而是要區分誰有此聲稱誰無此聲稱。對於前一區分,眼下我並不關心。 之所以說「內在意義」,因為我可不是將發現無論何種歷史「意義」的那些人,都歸為歷史主義者。在我的術語表里,在諸多歷史事件中找到因果聯繫,就是史學家的事,而不是歷史主義者的事。一名史學家(historian),無需成為一個歷史主義者(Historicist),也可以從已知事件,推斷出未知事件。他甚至可以從過去的事件,推斷未來的事件;預測或許是蠢事一樁,但它不是歷史主義。他可以在想像地重建過去的意義上去「解釋」過去,讓我們(儘可能)感到,一個12世紀的農奴或一位羅馬騎士,會是什麼樣子,到底「意味著」什麼。這一切之所以就是史學家的份內事,是因為在這些活動中,其結論跟前提一樣,都是歷史的(historical)。而歷史主義者的標誌則是,他試圖從歷史的前提(historical premises),得出超出歷史的結論:形上學結論,神學結論或(容我造個詞)反神學結論。史學家和歷史主義者,或許都會說某事「必然」發生。不過,出自真正史學家之口的「必然」,只訴諸一種「認知根據」( ratio cognoscendi ):由於A發生了,此前「必定」發生了B;如果私生子威廉來到英國, 他「必然」漂洋過海。而出於歷史主義者之口的「必然」,則有著頗為不同的含義。它或許是說,事情結果之所以如此,乃是因為事情的背後有某種終極的、超驗的必然性。當卡萊爾說歷史就是一部「啟示錄」,他就是個歷史主義者;當諾瓦利斯稱歷史為「一部福音」,他是歷史主義者;當黑格爾在歷史中看到絕對精神漸進的自我顯現,他是歷史主義者。當一名村婦說,她那邪惡公父中風癱瘓就是「對他的審判」,她就是個歷史主義者。當進化論不再只是生物學領域的一個理論,而是成為解釋總體歷史進程的一項原則,它就是歷史主義的一種形式。濟慈的《海披里安》,是一部歷史主義史詩,其中海神之勸導: 因為美麗是第一權力也該第一, 那是永恆的規律。 就是你能指望找到的歷史主義的最佳標本。 本文意在指出,歷史主義是一個幻象(illusion),而歷史主義者在最好情況下也是在浪費時間。但願我已經說清,批評歷史主義者之時,我一點都沒批評史學家。理論上講,史學家跟歷史主義者是同一個人,也不是沒有可能。可事實上,這兩個角色,很少合在一起。成為歷史主義者的,通常都是神學家、哲學家及政治家。 歷史主義存在於多個層面。最低級的歷史主義,就是我方才提到的那種:認為我們的災禍(通常都是鄰人的災禍)都是「審判」(judgements),審判在這裡的意思是神的咒詛或天譴。有時候,這種歷史主義企圖訴諸舊約的權威來尋求支持。一些人說起話來,仿佛希伯來先知的獨特標記就是用這種方式解說歷史。對此,我有兩點答覆。其一,聖經是作為神所默示的書,來我面前的。我不準備跟先知較短論長。可是假如真有人認為,正因上帝喜歡向某些受揀選的人,將某些災禍顯明為「審判」,所以他就有資格以相同方式概括並解讀一切災禍——那我就要指出,這推不出來。當然啦,除非這人自稱是個先知;這時,我就必須將他的聲稱交給更有能力的裁判了。其二,我們必須堅持,對歷史的這號解說不是古猶太教的特徵,既非其獨特之處,亦非其可貴之處。相反,這恰恰是它跟流行的異教信仰的共同之處。將禍災歸咎於觸犯神,進而找出觸犯者並懲罰觸犯者,在這世界上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因而也是世界通用的辦法。《伊利亞特》卷一里的瘟疫,還有《俄狄浦斯王》開篇的瘟疫,就是馬上能想到的例子。聖經的獨特之處及可貴之處就在於,神讓這種天真的自發的歷史主義所領受的,是一連串的斷然回絕;這些回絕,就體現在猶太人的整個歷史進程中,在《約伯記》里,在《以賽亞書》里「受苦的僕人」身上 (《以賽 亞書》第53章) ,在我們的主就西羅亞災難所作回答中 (《路加福音》十三章4節) ,在生來瞎眼的人身上 (《約翰福音》九章13節) 。即便這種歷史主義活了下來,那也是雖有基督教它還是活了下來。它以朦朧的形式,定能存活下來。一些總體上當得起史學家之名的人受了矇騙,寫起東西來,仿佛一切勝與敗不知怎地都是善惡報應(deserve to do so)。我們必須警惕「歷史的審判」(the judgement of history)這類短語的情感意味。它可能誘使我們,陷入一切庸俗錯誤中最庸俗的錯誤:將大丈夫世代斥為娼妓的歷史,奉為女神,拜偶像。這會令我們沉淪,低於基督教,甚至低於最好的異教。維京人和斯多葛派,也不至於蠢到如此地步。 不過,更精巧更文雅(cultivated)的歷史主義,如今仍在聲稱,他們的觀點跟基督教才是意氣相投。恰如保羅·亨利神父(Fr Paul Henri)最近在牛津大學的德內克講座(Deneke lecture)上指出的那樣,如今司空見慣的是,說猶太教和基督教思想跟異教思想和泛神論思想的區別恰恰就在於它們為歷史所賦予的意義。人們說,對泛神論者而言,時間裡的一切都只是幻象(illusion);歷史就是一場夢,而拯救在於醒覺。他們說,對於希臘人,歷史變動不居,或充其量是個循環;意義不能在變化(Becoming)里尋找,而要在存有(Being)里尋找。另一方面,就基督教而言,歷史則是一部故事,有著明確情節,圍繞著創世、墮落、救贖和審判展開。它的確是神啟之集大成,是包含了其他一切神啟的神啟。 我們並不否認,對基督徒而言,歷史在某種意義上必定就是這樣。至於在何種意義上,我後面再做解釋。目前我則認為,通常以猶太教或基督教思想為一方,以異教或泛神論思想為另一方,所作的對比多多少少是一種錯覺。很明顯,歷史主義在現代世界,在黑格爾那裡有其泛神論祖先,在馬克思那裡有其唯物論後裔。跟在我們手中相比,歷史主義在敵方手中目前已被證明是一種強大武器。即便打算推薦基督教歷史主義作為護教武器,推薦理由也最好就是「即便他是敵人,也應該向他學習」 ,而不是基於任何想當然的內在氣脈相通。回望過去,我們就會發現,這一對比適用於希臘人與基督徒,卻不適用於基督徒與別的種種異教。比如說,跟荷馬史詩不同,北歐神話里的神祇紮根於歷史進程之中。活在諸神黃昏的陰影之下,他們惦記的就是時間。奧丁,差不多就是一位焦慮之神;就此而言,瓦格納筆下的沃坦出奇地忠於《埃達》原本。在北歐神學裡,宇宙歷史既不是一個循環(a cycle),也不是一條河流(a flux);那是一部不可逆轉的悲劇史詩(tragic epic),朝著死亡邁進,直至預示著末日之戰的號角吹響。即便我們以可能受了基督教影響為由,將北歐泛神論排除在外,我們對羅馬人又該當何說?很明顯,他們看待歷史,不是像希臘人那樣不動心(indifference),那樣只懷有科學的或逸聞的興趣。他們看上去,就像一個歷史主義的民族。我曾在別處指出,維吉爾之前的羅馬史詩大概都是詩體編年史; 其主題也總是一個——羅馬之誕生。維吉爾所做的事情就是,靠著他的象徵構架(symbolical structure),給了這一恆久主題一個新的統一(a new unity)。儘管襲取的是神話形式,《埃涅阿斯紀》呈現的卻恰恰是一種歷史解讀(a reading of history),試圖表明尤比特的命令在安排著些什麼。所有事情,都與作為個人英雄的埃涅阿斯無關,只與作為羅馬始皇的埃涅阿斯有關。這一點,也差不多只有這一點,才使得他逃出特洛伊城、跟狄多相愛、下到冥府以及打敗圖爾努斯有了意義(significance)。「建成羅馬民族是何等的艱難啊」 ——對於維吉爾,整部歷史就是一次大分娩。正是由此異教源頭,有一種歷史主義下傳給但丁。《論世界帝國》( De Monarchia )的歷史主義,儘管嫻熟地接入猶太教基督教框架,當然也是真誠地,但總體上卻秉承了羅馬人和維吉爾。聖奧古斯丁,確實也可以正確地形容為一名基督教歷史主義者。但人們總是記不起來,他成為一名基督教歷史主義者,是為了拒斥異教歷史主義。《上帝之城》要應對的是這樣一些人,他們將羅馬之覆亡追溯至被黜眾神之憤怒。我可沒暗示說這事跟聖奧古斯丁不相宜,也沒暗示說他的歷史主義只是「對人不對事」( argumentum ad hominem )。不過,將他身上敵方事實上已經給他選好的一塊地盤,看作是獨屬基督教的領地,則實屬荒唐。 因而,一些人在基督教與歷史主義之間所看到的緊密關聯,在我看來,很大程度上都是幻象。從上文的考察來看,找不到支持這一觀點的顯見證據。我們這就盤查這一觀點本身。 基於基督教的前提(on Christian premises),表面上似乎就是歷史主義立場的是這一點:由於一切事物,其發生要麼由於上帝的意志,要麼至少由於上帝的准許,因而推論就是,時間的全部內容(the total content of time),依其本性,都是上帝的智慧、公義及仁慈的顯現。在這個方向上,我可以跟卡萊爾、諾瓦利斯或其他人走得一樣遠。歷史,在此意義上,就是永遠的福音,就是上帝之手寫就的一部故事。假如由於一次神跡,時間的全部內容在我面前一覽無餘;假如藉著另一次神跡,我的心靈能夠悉數把握這無盡事件;假如由於第三次神跡,上帝喜悅對這一切加以評說,因而我也就能理解這一切——那麼說實話,歷史主義者自詡在做的那些事情,我也能做。我能讀出其意義(the meaning),能看出其模式(the pattern)。是啊,假如天塌了,我們也就能逮著雲雀。 然而,問題並不是在從未賜予我們的條件下我們能做什麼,甚至也不是在祖國曾許諾(我記得有這樣的事)給我們的條件下我們能做什麼,而是在如今的真實條件下我們能做什麼。說歷史就是上帝之手寫就的一部故事,我不會與之爭辯。可是,我們有文本麼?(假如塵世從未見過一本聖經,卻去討論聖經是神的默示,這工作會無聊透頂。) 我們必須提醒自己,「歷史」一詞具有多重意涵。它或是指時間的全部內容:過去,現在,未來。或僅僅是指,過去的內容,但卻是過去的全部內容,是如其本然的包羅萬象的過去。其三,它或是指由現存證據所發現的那些過去。其四,它或是指由史學家辛勤發掘的過去,這發掘工作堪稱「篳路藍縷」,因為公眾從未聽說過這些從事實際發掘的史學開拓者。其五,它或是指大史學家整理已發現的事實,所整理出來的那個部分或那個版本。(這或許是最通行的含義:「歷史」通常是指你讀吉本、蒙森或三一學院院長時所讀到的東西。) 其六,他或是指受過普通教育的人的心目中,朦朧飄蕩的關於過去的模模糊糊的複合畫面。 當人們說,「歷史」是一部啟示或具有一種意義時,他們所用「歷史」一詞是這六種意涵中的哪一種?他們恐怕事實上經常就是在第六種意涵里思考歷史;既然如此,他們談論啟示或意義,就肯定極端令人難以置信。因為第六義的「歷史」,是影子大地(the land of shadows),是「原始人」、「文藝復興」或「古希臘羅馬」之類魅影的大本營。無怪乎長期盯著它看的那些人,會看到模式(patterns)。在焰火中,我們瞧見了畫面。對象越是漂浮不定,就越能刺激我們的神話機能或「融合」機能(mythopoeic or「esemplastic」faculties)。裸眼觀月,月有顏容;用望遠鏡,顏容消失。同理,從(第六義的)「歷史」覺察到的意義或模式,當我們轉向更高意涵中的任何一個,就會消失。對於我們任何人而言,在學得最少的時期,那些意義或模式就越清晰。至於區分過「歷史」一詞不同意涵的那些人,沒有哪個會繼續認為,(第六義的)歷史就是一部福音或一個神啟。那只是一種視覺效果(an effect of perspective)。 另一方面,我們承認,(第一義的)歷史就是出自上帝之手的一部故事。很不幸,我們沒有弄到這部書。於是乎,躬行的歷史主義者(practising historicist)的聲稱,能否站得住腳,就端看他是否成功表明,中間某個意義上的歷史——第一義夠不著,第六義對他無用——足夠接近第一義的歷史,從而共享其啟示性質。 我們這就退而求其次,看第二義的歷史:過去的全部內容,是如其本然的包羅萬象的過去。這能救得了歷史主義者,假如我們有理由相信兩樣事情:其一,對未來的可怕省略,並沒有遮蔽這部故事的要點或意義;其二,直至目前,我們確實掌握了歷史(第二義的)。然而,我們能夠相信其中哪個? 假如直至歷史主義者寫作的那一刻,時間的內容碰巧包含了他為了得出總體歷史意義(the significance of total history)所需要的一切,那麼,這肯定是世界上最為幸運的事情之一了。我們坐車,背對著車頭。對已經到了行程的哪一階段,我們毫無概念。我們是在第一幕,還是第五幕?我們當前的疾病,是幼稚病,還是衰老病?的確,假如歷史是個循環,我們或許還可以由所見到的碎片,斗膽猜測一下歷史的意義。可是接著就有人告訴我們,歷史主義者恰恰是並不認為歷史只是循環的那些人。對他們而言,歷史就是一部故事,有開頭,有正義,有結尾。而故事之為故事,恰恰就是只有讀完全部,才有可能理解的那種東西。即便有些故事(拙劣故事),其最後的章節無關緊要,因而其意味不是包含在整體之中,但你至少還是無法說出任何給定的故事是否屬於這一類,除非你至少從頭到尾通讀一遍。後來重讀時,你才可以略而不讀結尾章節里的敗筆。我如今就一直略而不讀《戰爭與和平》的最後一卷。可是,我們讀歷史還沒讀到結局。結局那裡或許沒有敗筆。假如歷史就是上帝之手寫就的一部故事,結局裡更不可能有敗筆;假如歷史不是上帝之手寫就,我們又如何能夠認為,自己已經看到了「關鍵」?無疑,即便是現在,我們也能就這部故事說些什麼。我們可以說,這是一部扣人心弦的故事,或一部熱鬧的故事(crowded story),或一部有著幽默人物的故事。然而,有一件事我們一定不能說:它的意義何在,或它的整體模式是什麼。 雖然我否定,但我們就姑且假定,從殘缺文本中還是有可能看到整體意味(significance)。這時,仍有待追問,我們是否有此殘缺文本。我們是否掌握迄今為止的時間的全部內容,如其本然,包羅萬象?顯然,答案是否定的。過去,根據定義,不是當前。我正在力圖申明的這一點,往往被一句有口無心的坦白偷偷打發:「當然啦,我們畢竟不是無所不知。」因而我常常感到絕望,絕望於是否能讓這一點深入人心。問題並不在於,不可能無所不知;而是在於,(至少就數量而論)所知近於一無所知。在自己的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發現,時間中的每一刻都是滿滿當當的。每一秒,你都在受感覺、情感和思考的轟炸。這些感覺、情感和思考,因為數眾多而無法悉數留意,必須索性置之不理的十有八九。生活時間的每一秒,所包含的內容都無可勝記。過去時間的每一秒,跟每個人都活過的那一秒一樣。過去(我投歷史主義者之所好,假定我們只需要考慮人類過去)究其實,就是數以百萬又百萬的這等時刻所構成的洪流:其總數超乎想像,其中任何一個時刻都複雜得無法整體把握。到目前為止,這一紛紜揮霍的現實(this teeming reality)的絕大部分,都甫一出現就淡出人類意識之外。關於自己過去二十四小時裡的生活,在這一刻,我們沒人能夠給出一個完整說明。我們已經忘記;即便我們記得,我們也沒有時間。新的時刻又加在我們頭上。時鐘每響一下,在世界上的每一塊無人區,「歷史」的難以想像的豐富及多樣都從這個世界上消逝,跌入徹底遺忘(total oblivion)。在「過去的實況」 里的絕大多數經驗,都被主體本人實時遺忘。他記住的那一點點(而且還記不准),會交流給別人的又只有一點點,即便是他最最親近的人;關於交流給別人的這一點點,付諸記載的又只有一點點;記載的這一點點,又只有一點點傳諸後世。「過去的事情傳到我耳朵里已經只象一絲微風了。」 一旦我們認識到「過去的實況」意味著什麼,我們就必須坦然承認,(第二義的)歷史的絕大部分——以至於全部——我們都一無所知,而且仍將一無所知。即便我們全然知曉,也是全然無法駕馭。知曉拿破崙的生活里一分鐘的方方面面,總得用上你自己生活里整整一分鐘吧。這個時間,你花不起。 這些相當明顯的反思,或許難不倒歷史主義者。因為他會回答說:「當然啦,我承認我們不知道而且無法知道(其實,是不想知道)一切雞毛蒜皮子事。這號事充斥著過去,一如充斥著現在:吻,蹙眉,撓痒痒,吸鼻子,打嗝,咳嗽。可是,我們知道那些重要事實。」對於史學家而言,這是個響噹噹的答覆;不過對於歷史主義者,我清楚不是這樣。你會留意到,我們已經遠遠離開了第一義的歷史——上帝之手寫就的整個故事。一開始,我們就不得不放棄這部故事裡那些仍在未來的部分。如今則好像是,我們甚至都沒有得到我們稱之為「過去」的那些部分的文本。我們只有一些節選;而這些節選,就數量而論,跟原始文本比起來,就跟一個詞和大英博物館的所有藏書比起來差不多。這就要我們相信,從這等規模的節選出發,人(在沒有得到神啟的情況下)就能得出原始文本的原意、構思或意圖。這要變得可信,除非可以表明,這些節選在質的方面,彌補了量的不足。假如能彌補此不足,那麼其質量就不得不出奇地好。 「過去那些重要部分都留下來了。」假如一位史學家這麼說(我並不肯定絕大多數史學家會這麼說),他用「重要」一詞指的是,跟他所從事的特定研究的相關性。因而,假如他是個經濟史學家,經濟事實對他就重要;假如他是個軍事史學家,重要的就是軍事事實。而且他不會開始他的研究,除非他有理由認為,存在著相關證據。對他而言,「重要」事實通常都留下來了,因為他從事研究,端賴有可能會擁有他所謂的重要事實。有時候他會發覺自己打錯了算盤。他承認失敗,然後嘗試新的課題。所有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而歷史主義者,卻處於不同立場。當他說「重要事實全都留下來了」,他用「重要」一詞必定是指(假如他為此還會說點什麼的話),顯示了歷史的內在意義的東西。對一位黑格爾式的歷史主義者而言,過去的那些重要部分,就是絕對精神在其中漸次自我顯現的那些部分;對一位基督教歷史主義者而言,就是顯現了神意的那部分。 在這一斷言中,我看到了兩個困難。其一是邏輯的。倘若歷史真如歷史主義者所言,就是絕對精神的自我顯現,就是上帝之手寫就的一部故事,就是囊括了其他一切啟示的啟示,那麼可以確定,他必須走到歷史本身那裡,讓歷史教他什麼才是重要的。他事先如何知曉,哪一類事件就級別高於其他種類事件,就是絕對精神的自我顯現?假如他並不知曉,他又如何能夠保證,它就是想方設法(多麼順吶!)得到記載的那類事件? 要是我們稍想一下,過去的一個事實藉以抵達後代或沒能抵達後代的那個過程,第二個困難就顯而易見了。史前陶罐留下來了,因為陶器雖易碎,但卻難以毀滅;史前詩歌消失了,因為語詞沒有付諸書寫,就會隨風而去。這下是否就有理由得出結論說,史前並無詩歌,或者照歷史主義者的標準,詩歌沒有陶器重要?這下是否就發現了一條規律,重要手稿都留了下來,而不重要的都消失了?當你翻開一個老抽屜(比如說,你父親的房子塌了),你難道沒覺著奇怪,無足輕重的文件倒是留了下來,而人人都認為值得保存的文件卻消失不見?我想,真正的史學家都願意承認,他賴以工作的過去之遺存,更像是一個老抽屜,而不像是某長篇巨著的點睛之筆(intelligent epitome)。存留或消逝的絕大多數東西,都是因偶然機緣而存留或消逝;換句話說,這一結果的那些原因,跟史學家或歷史主義者的興趣沒有丁點關係。命令這些機緣,讓存留下來的一直恰好就是歷史主義者所需要的,這對於上帝無疑是可能的。不過我可沒看到證據,表明祂這樣做了;我記得,祂沒應許自己會這麼做。 史學家所說的「文獻」(the「literary」source),無疑記載了作者當初出於某種理由認為重要的東西。可是這一點也用處不大,除非那些作者跟上帝持有同一標尺。這仿佛不大可能。那些作者的標尺,彼此不一,也跟我們的不一樣。他們經常告訴我們的,是我們並不很想知道的東西;而我們認為是本質所系的東西,他們則略而不談。箇中原由,不難瞧見。他們的重要標尺,根據其歷史情境可以得到解釋。我們的標尺,毫無疑問也可以。歷史重要性之標尺,本身就鑲嵌在歷史之中。這樣說來,我們藉助哪個標尺來判定,高調的黑格爾的意義上的「重要」事實是否已經存留下來?撇開基督信仰不談,我們是否敢保證,我們認為意義重大的歷史事件,就是跟假如上帝向我們展現全部文本、意在讓我們評頭論足時所發現的意義重大,恰好重合?成吉思汗為什麼就應當比他的受害者的忍耐和絕望重要?我們認為舉足輕重的人物,如偉大學者、軍人及政治家,難道不會證明原來其主要的重要性就在於,引發我們從未聽說過的一些個體身上的靈魂狀態(state of souls)?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說我們所稱的偉大人物本身就不是基督為之而死的不朽靈魂;我只是說,在歷史情節的整體之中,他們或許是小人物。假如從未通看整部戲,只聽說過已經上演的幾幕的零星片斷,那麼,時不時將穿金戴銀的跑龍套的當作主人公,也就不足為奇了。 根據我們手頭這份偶然的小小的遺存就去扮演歷史主義者,在我看來就是浪費時間。對於歷史哲學這門學科,我們有死之人都缺乏必要的予料(necessary data)。不是說歷史主義企圖總是浪費時間,它或許還會為虎作倀。它鼓勵墨索里尼說,「歷史令他如鯁在喉」,而事實上讓他如鯁在喉的是欲望。胡言亂語什麼高等種族或內在辯證,或許會被用來放開殘酷及貪婪的手腳,平撫其良心。如今有哪位騙子或叛徒,在招募走狗或為自己壯膽時不會打包票說,他的規劃不可避免,「註定實現」,就在世界已經前進的方向上? 在閒談中,當我就此論題力圖為自己辯解時,時常遭遇這一反問:「史學家也不知道全部,那麼你會不會反對他們努力理解所知之事的嘗試?」然而這在我看來,沒問到點子上。我已經解釋了,在什麼意義上,史學家應該嘗試去理解過去。他們可以從已知事件推斷未知事件,可以重構,甚至可以預測(假如他們堅持如此的話)。關於歷史,他們事實上可以給我講說任何事情,只要他們喜歡,除了歷史的元歷史意義(metahistorical meaning)。理由明白得不能再明白。在一些探索里,殘缺不全的證據值得一用。我們或許得不出確定性(certainty),但我們還能得出或然性(probability);有半葉麵包片,總是強於沒麵包。可是在另一些探索裡面,證據殘缺不全,就等於沒有證據。對於一個笑話,其餘都聽了但就是沒聽最後六個字,這就使得你在評斷其「包袱」時,跟一字未聽的人處於同一境地。在我看來,史學家所從事的探索是第一種,而歷史主義者所從事的是第二種。不過,且讓我們做一個更切近的類比。 設想有一部失傳的希臘劇本,流傳下來的殘篇只有六行。當然啦,這些殘片留存在語法著作里,語法學家引用它們,來演示罕見的音變(inflexion)。這也就是說,它們遺留下來,不是因為關乎戲之為戲的重要,而是因為某些人出於某種理由認為它們重要。即便其中一行就具有戲劇的重要性,那也是幸運巧合,而我們也全然不知會是哪一行。恰如我從未譴責古典學者,說他們除了弄出殘篇的文本,再啥也沒幹;我也沒有譴責史學家,說他們只是個年表編者。就讓古典學者修補殘篇,從中得出他所能得出的關於希臘語言、格律或宗教的任何結論。不過,切莫讓他來給我們談這部戲作為戲劇的意味深長(significance)。對此目標,他眼前證據的價值,就等於零。 殘缺文本的例子,也可以換個法子運用一下。姑且假定有一部損毀的手稿,其中只有少數篇章尚可辨識。這些我們仍舊能讀的部分,對於極有可能一以貫之以至於遍布全體的那些特徵而言,如拼寫或書法,或許就是大致不差的證據。基於這些證據,一個古文字學家,犯不著斗膽,就可以推斷抄寫員的性格和國別。一個文學批評家,要正確推斷整部文本的意圖,機會就要少很多了。這是因為古文字學家應對的是,循環出現或重複出現的東西;而文學批評家應對的則是,獨一無二且始終就獨一無二的東西。儘管不是很有可能,但還是有可能,所有那些被撕的、被塗的或遺失的頁面,出於另一位抄寫員之手;假如不會這樣,那麼,說他在我們無法查對的那些篇章里改換自己的書寫習慣,就更沒可能了。而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什麼東西來阻止(頁面底端)尚可辨識的這一行: 十兄弟中,厄里米安最為高貴。 在如今遺失的下一頁,接著類似這樣的句子: 人們如此相信;因而 眾人所信大都捕風捉影。 這就給人們會問的一個問題,提供了答案:歷史前提只應得出歷史結論,我自己的這一準則,是否蘊涵著一個推論,說科學前提只應得出科學結論?假如我們將懷特海、金斯 、艾丁頓的思考,稱作「科學主義」(跟「科學」脫然有別),我是否還會像指責歷史主義者那樣,指責科學主義者?既然目前我還能看見自己的路,我傾向於回答「否」。科學家和史學家,在我看來,就相當於我的比方裡面的古文字學家和文學批評家。科學家研究的,是實存裡面重複自身的那些因素。史學家研究的,則是其中獨一無二的。兩者擁有的都是殘缺手稿,不過,殘缺的害處決不一樣。重力的一個樣本,或書法的一個樣本,跟我們所看到的恰恰相反,二者是一樣好。可是,一樁歷史事件或一行詩,不僅跟別的不一樣,而且在其實際語境中的意義也不同於在別的語境。正是由於這些差異,才產生了整體的獨一無二性。為什麼在我看來,跟一位成了歷史主義者的史學家相比,一個成了科學主義者的科學家處於一個更有利的位置。從我們所掌握的宇宙物理知識得出「上帝是一位數學家」的結論,或許不是特別明智;然而在我眼中,比起從歷史知識里得出祂的「審判」之類的什麼結論,卻要明智得多。「不可細究玄妙的事和上帝的奧秘」, 《效法基督》的作者如是說。 他甚至建議我們,「不要為聖人們的功績爭辯」。 但願我不會遭到誤解,我這裡可不是全盤否定在歷史中得到神啟的一切路徑。在一些偉大事件中(體現在信經中的那些事件),我們擁有我所相信的聖言(divine comment),這些聖言將我們需要知道且能夠知道的深遠意義,說得一清二楚。至於別的事件,我們絕大多數人無論如何都無由得知,我們就沒有這樣的言語。同樣重要的是,切記我們都有一個雖有限卻直接的路徑,通向第一義的歷史。我們都被容許,說實話是被迫,去一句一句讀歷史,每一句都被標明是「現在」。我當然不是指通常所謂的「當代史」,那是報紙的內容。在一切歷史當中,那可能最為虛幻,不是出於上帝之手的一部故事,而是出於外事辦、煽動家以及記者之手。我指的是,我們每一位在自身經驗中,每時每刻都在遭遇的真實歷史或元初歷史(the real or primary history)。它雖然極有限,但卻是上帝寫就一手文本,純粹,沒被編輯,未遭刪改。我們相信,那些尋找的人就能尋見聖言,足供他們理解文本,只要他們需要;因而上帝在每一刻都「顯現在歷史中」,也即顯現在麥克唐納所說的「神聖當下」(the holy present)之中。除卻當下,在哪裡能遭遇永恆?即便我抨擊歷史主義,那也不是因為我對元初的歷史(primary history)、對每一經驗中這一直接來自上帝的真實啟示,心無敬意。毋寧說,正因我太尊敬這一真實的源歷史(the real original history),以至於對此事無法視而不見:那本屬於它的榮譽,卻拋灑給了那些碎片,碎片的拷貝,碎片的拷貝的拷貝,或對拷貝的拷貝的浮泛記憶。在「歷史」的名目下,很不幸,這些東西還與它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