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爭 · 6 大迷思之葬禮
The Funeral of a Great Myth
總有一些錯誤,人類屢犯屢改,屢改屢犯,以至於如今實在是沒了再犯的藉口。其中之一就是,每個世代對前代之不公:譬如人文主義者(即便是托馬斯·莫爾爵士這樣傑出的人文主義者 )對中世紀哲學的那種無知的輕蔑,譬如浪漫主義者(即便是濟慈這樣傑出的浪漫主義者)對18世紀詩歌的那種無知的輕蔑。每一次,這種「反動」及憎恨,都不得不接受懲罰,不得不收回成命;這類把戲,真是浪費。我們能否免於這種浪費,這至少值得一試。難道我們反駁前人時,就不應該既公正又知敬?
這就是本文無論如何都要嘗試去做的一件事。我不但要為19世紀和20世紀初的那場大迷思(the great Myth)送葬,還要為它唱讚歌。我要宣讀的,是篇祭文。
我所謂的「大迷思」,是指我們正要考察的那段時期里的那幅實存圖景(picture of reality)。它是由真正科學家的某些更驚人也(可以說)更暢銷的理論所得出的想像結論,而不是其邏輯結論。我聽說,該迷思被稱為「威爾斯教」(Wellsianity)。這名稱好就好在,它公平對待了一位富於想像的偉大作家(a great imaginative writer)的畢生貢獻。 不過,這名稱並不令人滿意。我們將會看到,關於該迷思占據主宰地位的日期,它給了一個錯誤暗示;它還暗示,該迷思僅僅影響了「普通」心靈(「middle-brow」mind)。而事實上,恰如暗藏在威爾斯作品背後那樣,該迷思也暗藏在布瑞吉斯的《美之約書》 背後。它所主宰的心靈,其差距之大,由亞歷山大教授 和華特·迪斯尼 就可見一斑。在政治學、社會學以及倫理學領域,幾乎每一篇現代文章都隱含著這一迷思。
我之所以稱其為「迷思」,如前所說,因為它是人們含混稱為「現代科學」的那個東西的想像產物(imaginative result),而不是其邏輯結論(logical result)。嚴格說來,我承認並無「現代科學」(modern science)這號東西,有的只是種種科學(particular sciences);它們都處於急劇變化之中,時不時還相互齟齬。該迷思所用的,只是挑揀出來的科學理論——出於想像及情感需要,先挑挑揀揀,再修修補補。民間想像(folk imagination)天生就有一種嗜欲,追求令人側目的統一(an impressive unity),鼓動的就是這種事。因而,它處理予料( data ), 就有著極大的自由度——隨心所欲地挑揀,忽略,刪減,添加。
該迷思的核心觀念,就是其信徒所謂的「進化」、「發展」或「層創」(Emergence) ,恰如阿多尼斯神話的核心觀念就是死亡與重生。我可沒有說,從業的生物學家所持的進化論(the doctrine of Evolution)就是迷思。後來的生物學家或許會揭示,進化論可不像50年前人們所期許的那樣,是一個令人滿意的假說。但它不至於成為一場迷思。它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科學假說。我們必須明確區分,作為一種生物學理論的進化論與流行進化論或發展論。後者肯定是迷思。在刻畫該迷思(這是我的主要任務)並致悼詞之前,我們最好先弄清其迷思特徵。
首先,我們擁有年代學證據。倘若流行進化論(popular Evolutionism)過去並不是一場迷思(它還想著自己現在也不是),而是科學理論給公眾心靈帶來的無可厚非的知性結論(the intellectually legitimate result),那麼,它就應該興起於該理論廣為人知 之後 。最初應該只是極少數人知曉該理論,接著所有科學家都加以採納,接著擴散至普通教育階層,接著影響詩歌及藝術,最後才滲透到大眾。可事實上,我們的發現卻頗為不同。關於該迷思,最清楚亦最精緻的詩體表述,早於《物種起源》的出版年份(1859),更是遠遠早於《物種起源》確立其科學正統地位。可以確定,在1859年以前的科學界,就有了該理論的一些跡象乃至胚芽。假如那些神話詩人(mythopoeic poets)終究受了這些胚芽的感染,那麼他們必定是在特別晚近的時間才特別容易受此感染。然而差不多就在科學家發話之前,當然更在他們清楚說出之前,想像就已經使它呼之欲出了。
在英語世界,該迷思最為精緻的表述,不是出自布瑞吉斯 ,不是出自蕭伯納,不是出自威爾斯,也不是出自奧拉夫·斯塔普雷頓, 而是這段文字:
因為天和地比之一度為首的
混沌和空無的黑暗要美麗,美麗得多,
因為我們在堅實美麗的形式和體態上,
在意志上,在自由的舉動,交友,
和無數其他更純粹的生命之標識上,
顯得勝過天和地;故而我們後邊
緊隨著一個新起的完美,一個在美上
更為強烈的神,由我們生下,在我們
光榮地經過那個古老的黑暗時,
註定要超過我們。
《海披里安》中海神的這段勸導,差不多早了《物種起源》四十年。至於在大陸,我們則有《尼伯龍根的指環》。既然我不只是要埋葬這個逝去的時代,而且還要頌讚,那我就絕不會加入現今貶抑瓦格納的那一夥。據我所知,他或許是個相當糟糕的人,或許還是個相當糟糕的音樂家(儘管我永遠不會相信)。但作為神話詩人(mythopoeic poet),他無與倫比。進化迷思(the Evolutionary Myth)的悲劇,在他筆下的沃坦身上,得到了再高貴不過的表現;進化迷思的迷人之處,在齊格弗里德身上,其不可抗拒也登峰造極。 由1854年他寫給奧古斯特·羅克爾(August Rockel)的信中就可以看到,他相當明白自己正在寫什麼:「整部戲的進展就表明,必須體認並服從實存(the Real)之變化、分化、多樣化及日新不已。沃坦情願自己垮台,就升至悲劇頂巔。從人類歷史中,我們也不得不學著這樣——情願順從必然,並使之成為現實。」
假如真像蕭伯納自以為的那樣,他的劇作《千歲人》( Back to Methuselah )真是先知之作,真是開闢新迷思之統治的先鋒之作,那麼,其喜劇主調及情感的不溫不火就令人費解了。劇本寫得妙趣橫生,因而也就不會開啟新紀元。蕭伯納處理該迷思之得心應手,就表明該迷思得到全面消化,已變得成熟老到。蕭伯納是這一迷思學(mythology)的盧奇安 或斯諾里 ,要找它的埃斯庫羅斯或《老埃達》,你還必須返回濟慈和瓦格納。
流行進化論是一場迷思,這就是第一個證據。製造此迷思時,想像跑到了科學證據的前頭。「蒼茫乾坤的先知之魂」 已經孕育了該迷思:假如科學滿足不了這一想像需要,科學也就不會如此流行。雖有一定限度,每個世代大概都得到了自己所渴望的科學。
其次,我們還有內部證據。流行進化論或發展論,其內容不同於真正生物學家所說的進化(Evolution)。對於生物學家,進化是個假說。比起當前市面上其他任何假說,它涵蓋了更多事實,所以就要接受它,除非或直至某個新的提法,能夠涵蓋的事實比它還多,假設成分又更少。至少我想,這就是生物學家要說的話。說實話,沃森教授沒想這麼遠。對他而言,進化「之所以為動物學家所接受,不是因為已觀察到出現進化,也不是因為邏輯連貫的證據證明真有進化一事,而是因為僅有的另一選項,創世論顯然不可信」 (沃森,引自《十九世紀》1943年4月號《科學與B.B.C》一文) 。這也就是說,相信進化的唯一根據,竟然不是經驗的(empirical),而是形上學的(metaphysical)——竟然是發覺「創世說」並不可信的一位業餘形上學家的教條。不過我並不認為,進化論已經真的如此不堪。比起沃森教授,絕大多數生物學家對於進化雖然有著更為強勁的信念,但進化肯定是個假說(hypothesis)。而在那個迷思里,進化可沒有一點假說的意思:那是根本事實;或者更嚴格地說,在迷思層面壓根就沒有事實與假說之分。於是就有了更為重要的分歧。
在科學中,進化是一個關於「變化」的理論(a theory about changes );在迷思中,進化則成了一樁關於「改進」的事實(a fact about improvements )。因而,J.B.S.霍爾丹教授這樣的真正科學家才不遺餘力地指出,流行的進化觀念偏執地強調那些使得生物(依照人類標準)變得「更好」或更有趣的變化。他接著說:「我們因而就情願將進步當作進化定律。可實際上,進步只是例外;在進化過程中,每有一例進步,就有十例退步。」 而那個迷思,索性就將這十例退步直接刪除。在大眾心目中,「進化」一詞就喚起了一幅事物「向前並向上」運動的畫面,別無其他。大概已經有人預言過,事情必定如此。就在科學發話之前,神話想像(the mythical imagination)已經知道,它自己想要的是何種「進化」。它想要濟慈及瓦格納的那種進化:諸神取代了提坦, 年青、歡快、無憂無慮而又熱情的齊格弗里德取代了操碎了心、顧慮重重又恪守協約的沃坦。假如科學所提供的例證,滿足了這一需求,他們就急忙採納;假如科學所提供的例證,挫敗這一需求,他們就索性無視。
再說一遍,對科學家而言,進化只是個生物學理論。它關注的是這個星球上的有機生命,並試圖解釋該領域的某些變化。它從不作宇宙論斷(cosmic statement),不作形而上論斷,也不作末世論斷(eschatological statement)。既然我們有著自己可以信賴的心靈,既然有機生命已經存在,它就努力解釋,比方說,某個曾有翅膀的物種怎麼後來失去翅膀。它用環境的負面影響所引起的小變異,來解釋這一現象。就其本質而論,它並不解釋生命起源,不解釋變異的起源,也不討論理性的起源及其有效性。它或許也可以告訴你,理性如今在其中運作的大腦如何誕生,但那已經是另一個問題了。它更不會告訴你,宇宙整體如何興起,是什麼,或向哪裡去。那個迷思則不知道這些緘默。它先將原本是演化論(a theory of change)的東西改變為一種進步論(a theory of improvement),進而又將此進步論弄成一種宇宙論(a cosmic theory)。不只地球生物,而且 萬物 都「向前並向上」運動。本能「進化」出理性,情結進化出美德,叫春聲響進化出詩歌,野蠻進化出文明,無機物進化出有機生命,亂成一鍋粥或有似交通阻塞的恆星進化出太陽系。反過來,現今我們所知的理性、美德、藝術以及文明,只是遙遠未來那些好得更多的事物的原始胚胎——那事物或許就是神祇(Deity itself)。因為在這個迷思里,「進化」(按照該迷思的理解)就是 一切 存在物的公式。生存意味著,從地位「幾乎為零」向地位「近乎無限」開進。在由此迷思餵養長大的那些人的心目中,沒有什麼比混沌應會轉變為秩序、死亡應會轉變為生命、無知應會轉變為知識更自然、更正常、更能說得通。至此,我們得到全面盛開的迷思。這可是人能想像得出的最為動人最令人滿意的一部世界大戲。
一切序幕之中(這裡別忘了《萊茵的黃金》) ,這齣戲的序幕最為肅穆(austere)。無盡虛空,物質永無止息地盲目運動,以帶來它所不知道的東西。接著,由於百萬分之一又百萬分之一的幾率——多好的悲劇反諷啊——在某一時空點上,萬事俱備,冒出一個小酵母來,我們稱之為有機生命。起初,凡事仿佛都跟我們的戲劇的幼小主角作對;恰如在童話故事開頭,凡事仿佛都跟小兒子或受虐待的繼女作對。然而不知怎地,生命無往而不勝。受盡無數磨難(沃爾松格家族的哀傷不能與之相提並論), 越過幾乎不可逾越的障礙,生命擴張、繁殖、修煉,從變形蟲進化出爬行動物,再進化出哺乳動物。生命(這時迎來了第一個高潮), 「青春盎然,恣意妄為」。 這是巨獸時代:恐龍在地面覓食,相互吞噬,最終滅絕。接下來又重複了那古老而又難以抗拒的小兒子主題及醜小鴨主題。恰如在強壯的巨獸中間,曾閃現弱小的生命之火,這一次,又是出於百萬分之一又百萬分之一的幾率,又出現了一個小小的赤身裸體、戰戰兢兢、縮手縮腳的兩足動物,東躲西藏,還不會直立行走,前路茫茫。在該迷思中,他的名字叫作「人」:而在別的戲劇中,他就會是少年貝奧武甫,起初人們認為他是私生子;就會是毛頭小伙大衛,武器只是甩石的機弦,迎戰全副武裝的歌利亞; 或者就是巨人捕手傑克, 甚至就是「小拇指」 。他興旺發達了。他殺死強敵。他成了穴居人(Cave Man),群居,取火,圍著敵人屍骨喃喃自語狺狺咆哮。基本上就是野獸,卻不知怎地有了能力,發明藝術、陶器、語言、武器、烹飪以至任何東西(在另一部故事裡他名叫魯濱遜·克魯索)。他揪著尖叫的配偶的頭髮(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因妒火中燒將孩子們撕成碎片,直到有一天,有個孩子長大成人,又轉過來把他撕成碎片。他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恐怖的諸神,匍匐在他們面前。
但這些都只是成長中的痛苦。在下一幕,他成為真正的人(true Man)。他學會了駕馭自然。科學登場,驅散了嬰兒期的迷信。他越來越成為自己命運的主宰。匆匆穿過這一歷史時期(其中向上向前運動的走向,雖然有點模糊,但是依照我們正在使用的時間標尺來度量,那算不上什麼),跟著我們的英雄步入未來。且看他在這齣神秘大戲的最後一幕,儘管不是最後一場。 一個半神種族(a race of demigods)如今統治著這一星球(在有些版本里,統治著銀河系)。優生學已經保證,只有半神才准予出生;精神分析已經保證,無人再會失去或弄髒自身之神性(divinity);經濟學已經保證,半神們所需的一切,都將在他們手中。人已經登上王位。人已經變成上帝。一切都是無限光明。現在,留心創神天才的最後一筆。因為大戲至此結束,就有點矯揉造作,甚至有點俗氣。要是我們只看到這裡,這故事就不波瀾壯闊。所以在最好的版本里,最後一場則呼啦啦似大廈傾。阿瑟王死了,齊格弗里德死了,羅蘭死在了龍塞斯瓦關口。暮色悄悄籠罩了諸神。這段時間,我們已經忘記了莫德雷德, 忘記了哈根, 忘記了加尼隆。 這段時間,自然這一古老敵人,看上去只是被征服,卻在不斷朽壞,不聲不響,無休無止,非人力所能及。太陽將會冷卻——一切恆星都會冷卻——整個宇宙終將耗盡。生命(各種形式的生命)都將被逐出無盡空間裡的每寸土地,沒有希望重返。一切終將歸於無有。「宇宙黑暗籠罩一切。」 真是忠實於伊麗莎白時代的悲劇樣式,英雄緩慢攀至光輝頂巔,突然急轉直下。我們離開劇場時,「激情全消融,回家樂天倫」。 而且它確實比伊麗莎白時代悲劇高出好多,因為它具有一個更完備的結局。它不是將我們帶向一部故事之結局,而是帶向全部故事之結局:「我看到了世界末日。」
長大成人時,我就信了這一迷思。那時我就感受到——至今仍能感受到——其臻於極致的波瀾壯闊(grandeur)。再不要說我們處在一個缺乏想像的世代了!古希臘人和北歐人,都沒有創造出比這更精彩的故事。時至今日,在某些心境下,我差不多總會發現自己打心底期望這不是迷思,而是真理。可是,它怎會成為真理?
使它絕無可能成為真理的,不是這齣大戲的這一場或那一場缺了一些證據,而是貫穿整部戲的致命的自相矛盾。若非大量吸收真正的科學,該迷思甚至都無法登場。真正的科學一刻都不能得到吸收,除非理性推理是有效的:因為每門科學都宣稱,它從事實觀察出發,從事一系列推理。只有藉助這些推理,你才能得到你的星雲、原生質、恐龍、亞人(sub-men)和穴人(cave-men)。除非你一開始就相信,即便是最遙遠時空里的實存,也嚴格服從邏輯法則(the laws of logic),否則,你沒有任何根據相信任何天文學、任何生物學、任何古生物學、任何考古學。要抵達真正科學家所持立場——這立場後來被迷思取代——你必須實打實地視理性為絕對(treat reason as an absolute)。可與此同時,迷思卻請我相信,理性只是副產品(by-product),只是一個盲目進程在其漫無目的的生成變化中某個階段的副產品,無法預見,偶然得之。迷思的內容因而就釜底抽薪,一下子將我可能相信此迷思為真的唯一理由給打消了。假如我自己的心靈只是非理性活動的一個副產品——假如我清楚得不能再清楚的推理,只是像我這樣的造物在特定情況下註定會有的一種感覺——這時當我的心靈給我講述進化,我怎能信它?他們確實說:「我會證明,你所謂的證明,只是心靈習慣的結果;而心靈習慣,只是遺傳的結果;遺傳,只是生物化學之結果;生物化學,物理學之結果。」這就相當於說:「我會證明,一切證明都是非理性的。」說得再簡潔點:「我會證明,根本沒有證明。」一些受過科學教育的人,任憑你怎麼努力去教,他都看不到這裡的難題;這個事實就確證了我們的這一疑慮——這時我們或許觸及了他們思維方式里的某個痼疾。而瞧見此難題的人,則必須將養育了我們絕大多數人的這個宇宙論,當作迷思加以摒斥。我不懷疑,其中嵌有許多真實的殊相(true particulars);但總體而論,它講不通。無論宇宙的真實樣貌到底為何,都不會是那個樣子。
迄今為止,我說起這一迷思,好像它之所以要被埋葬,只因我相信它的統治已經結束;在某種意義上,我眼中最有活力的當代思潮,都遠離了它。在普通百姓的心目中,物理學(最不容易淪為迷思的學科) 正在取代生物學,成為科學之典型。美國的「人文主義者」,已對生成哲學(the whole philosophy of Becoming)形成有力挑戰。神學之復興,不可小覷。流行進化論在其中找到天然副本的那些浪漫詩歌及音樂,正在成為昨日黃花。不過,一場迷思不可能一日之內死亡。可以想見,這一迷思雖被趕出文化界,卻將長期掌控大眾;甚至可以說,即便被大眾拋棄,也將縈繞我們的語言數個世紀。誰願意抨擊,誰就必須記著鄙視它。它的流行,有許多深層原因。
該迷思的基本觀點——弱小或混亂的事物,會自力更生,變得強大或有序——乍一看,或許特別怪異。我們從沒見過,一堆碎石自己變成一座房子。可是這個怪異觀念,卻因盡人皆知的仿佛就是的兩個例證,投了想像之所好。人人都看到,個體生命做到了這一點。橡子變成橡樹,孑孓長成蚊蚋,蛋孵成雞,而每一個人都曾是胚胎。第二個例證,在機器時代的民眾心目中,分量極重。任何人都看到,在機器製造史上,真箇發生了進化。我們都記得,當初的機車,比現在的小,也沒有力量。這兩個顯見例證,就足以令想像信服,相信宇宙進化就是這世界上再自然不過的事情。這時,理性確實無法苟同想像。這兩個顯見例證,其實根本就算不上進化之例證。橡樹是長自橡子,可是橡子卻是從一棵橡樹上掉落下來的。每個人都起始於卵子與精子之結合,可是,卵子和精子卻來自兩個發育成熟的人。現今的高速車頭(express engine)是「火蒸機」的後代, 但「火蒸機」可不是源於某種更低級更小兒科的東西,而是源自不知比它成熟比它高級多少的某種東西——也即人的心靈,還有一個天才人物。現代藝術或許由蠻族藝術「發展」而來。可是第一幅畫本身,卻不是「進化」而來:它來自某樣比自身無比偉大的東西,也即那人的心靈。此人因第一次看到,可以將平面上的印記弄得看上去像個動物或人,從而以令人目眩的天才,超出了在他身後的任何藝術家。假如追溯任何現存文明的開端,我們都會發現這些開端都既粗糙又野蠻,這或許沒錯;但是當你再去細看,通常就會發現,這些開端本身都來自某一更早文明的一些碎片。換言之,進化的這些顯見例證或類似現象,雖深深印入民間想像,但其產生影響,靠的是將我們的注意力鎖定在半截進程上。四下觀看,我們看到的則是一個雙重進程——完美之物「掉落」一顆不完美的種子,這種子反過來又臻於完美。僅僅注意該循環里記錄在案的東西或該循環里的向上運動,我們仿佛就看見「進化」。我一點都不否認,這個星球上的有機生命或許有過「進化」。但是,假如我們打算通過與我們所知的自然作類比來尋求指導,那麼我們就有理由假定,這一進化過程只是一個大格局(a long pattern)的另一半,至於這個星球上生命的粗糙開端(crude beginning)本身,則是由一個完全的生命「掉落」下來的。這一類比,或許錯誤。或許,自然一度不是這樣。或許,宇宙整體,跟落入我們觀察的那些部分,大不相同。就算是如此吧,就算曾經有個死寂的宇宙,不知怎地還讓自己有了生命,就算曾經有個絕對原初的野蠻狀態,它抓住自己的肩帶將自己提進文明——即便如此,我們也應該認識到這事不會再度發生,應該認識到要我們去相信的那個世界跟我們所經驗的這個世界截然不同。換句話說,這一迷思的一切振振有詞之處,都消失殆盡。之所以說消失殆盡,只是因為我們已經想到,它還會繼續在想像面前振振有詞。而弄出這一迷思的正是想像:從理性思考里,想像只拿取那些它發覺方便的東西。
該迷思的另一個力量來源,就是它具有心理學家所謂的「兩面同值」(ambivalence)。它同時滿足了心靈的兩種相反傾向:詆毀傾向(the tendency to denigration)及恭維傾向(the tendency to flattery)。在此迷思中,每樣事物都正在成為別的事物:每樣事物在或早或遲的發展階段都 是 別的事物——靠後的階段總是更好的階段。這就意味著,假如你感覺自己就像門肯 ,你就可以「拆穿」(debunk)一切可敬之物,只要指出它們「無非」(merely)是不光彩之物的巧妙羅織(elaboration)。愛情「無非」是色慾的一種巧妙羅織,美德無非是本能的一種巧妙羅織,如此等等。另一方面,它也意味著,假如你感覺自己就是人們所說的「理想主義者」,你就可以認為一切下流之事(你自己身上的或你的黨派里的或你的國家裡的), 「無非」是一切美好事物之雛形:罪惡只是美德之雛形,利己主義只是利他主義之雛形,多受一些教育,一切都會變好。
這一迷思也會撫慰我們孩提時代的老傷。用不著走弗洛伊德那麼遠 ,我們蠻可以承認,每個人跟父親及啟蒙老師都有嫌隙。將我們養大成人,無論撫養得多麼好,都免不了不愉快。因而,拋棄來自他們的老觀念「得體」,轉而支持新觀念「進化」或「層創」,會多麼愉快:感覺自己出身於他們中間,就像花朵生長自大地;如今則超越他們,就像濟慈筆下的諸神超越了提坦。你於是就找到了一種宇宙論藉口,藉以將父親看作是老糊塗,將他要求我們感恩或尊敬,看作是一種不堪忍受的絮絮叨叨。「走開,老傻瓜,知道怎麼鑄造諾通劍的是我們。」
這一迷思,也討想給我們兜售物品的那些人之喜歡。在過去,一個人結婚時,就會打一輛家用馬車,指望著能用一輩子。這種心思,很難對上現代工廠主的胃口。而流行進化論,正好對胃口。沒有什麼東西 應該 經久耐用。他們想讓你擁有新車,新收音機,每年新出的每樣新東西。新款,必定總是超過舊款。女士會喜歡最新時尚。因為這是進化,這是發展,這是宇宙自身正在走的路;而「銷售阻力」就是罪,是冒犯了「生命衝動」( elan vital )這一聖靈(Holy Ghost)的罪。
最後,離開這一迷思,現代政治就絕無可能。它出現於革命時代(the Revolutionary period)。若非那個時代的政治理想,它永遠不會深入人心。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這一迷思只關注霍爾丹所說的一例「進步」,無視他所說的十例「退化」。假如將那十例退化記在心頭,你就不可能看不到,社會中的任何變化,其破壞現有的自由和便利的可能性,至少跟增加新的自由和便利的可能性一樣大;不可能看不到,倒退的危險至少跟前進的機會一樣大;一個審慎的社會,在保護已有之物方面所花心力,必須至少跟花在改進方面的心力一樣多。明白了這些大實話,無論對現代的政治左派還是右派,都是致命一擊。該迷思卻掩蓋了這一知識。那些大黨堅持這一迷思,有利可圖。因而我們必須料到,在被逐出教育界之後,它還會長期活在流行出版物中(包括那些貌似漫畫的出版物)。在俄羅斯,該迷思已被築進國家宗教,還會存活數百年。因為:
它有好些偉大同盟,
它的盟友是宣傳,黨派聲音,
胡說八道,還有愚頑之人心。
不過,我可不想就此打住。這一迷思的盟友,雖然都聲名欠佳,可是假如認為它再就別無盟友,那我們就大錯特錯了。恰如我已經試圖表明的那樣,它還有一些傑出盟友。它迎合了我們身上一些無邪而又永久的需求,這些需求同樣讓「巨人捕手傑克」深入人心。想像所渴望的東西,它幾乎悉數給予——反諷,英雄主義,浩渺(vastness),多樣統一,還有悲劇結局。它迎合了我的每個部分,除了理性。我們中間感到該迷思已是死物一個的那些人,之所以萬萬不可犯錯,試圖以錯誤方式去「拆穿」它,原因就在於此。萬萬不可幻想,我們正在拯救現代世界脫離某種可憎而又乾癟的東西,脫離某種會餓死靈魂的東西。真相恰恰相反。我們的痛苦義務就是,將世界從一種魅惑(an enchantment)中喚醒。比起他們所設想的,真實宇宙大概在很多方面都更無詩意,肯定沒那麼有條不紊沒那麼統一。人在其中的角色,也少些英雄氣。真正懸於人頭頂的危險,或許就是一點都沒有真正的悲劇莊嚴(true tragic dignity)。只有在萬不得已之時,只有在一切小小詩意都被悉數放棄,在想像嚴格附從理智之後,我們才能夠為打算從他們身上拿走的東西,提供些許補償。這也就是我們為什麼同時必須尊敬此迷思的原因。它(在一些層面)是一派胡言,但是,假如有人感受不到它的魅力以及所帶來的激動,他就是個呆子。拿我自己來說,雖然我已不再相信,但我還要一直樂享它,就像樂享別的神話一樣。我會把我的穴人,存放在我存放巴爾德爾、海倫和阿爾戈英雄的地方,就在那裡時不時拜訪一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