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之爭 · 3 「百合花一旦腐朽」 (1955)
「Lilies that Fester」
《二十世紀》的「劍橋大學號」(1955)上,約翰·艾倫先生追問,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費那麼大的周折向我們證明,他們壓根就不是知識人,因而肯定不是文化人」。我自信知道答案。有兩樣類似的事,或許有助於讓這答案進入讀者腦海。
我們都認識一些人,若有人在社交場合用「refinement」(文雅)一詞來讚許他們,他們會驚恐。有時候,為了表現不喜歡這一用法,他們就故意將該詞拼作refanement。其言外之意就是,該詞很可能在裝風雅的俗人口中,最為常用。我想,無論贊同與否,我們都能理解這一驚恐。驚恐的他感到,我們稱之為「文雅」的那種心靈品質及行為品質,在孜孜以求又津津樂道文雅的那些人中間,最不可能出現。而具有這一品質的那些人,可不是因為他們遵從了什麼「文雅」觀(any idea of refinement),就從不趾高氣揚,隨地吐痰,你爭我搶,自鳴得意,直呼人名,自吹自擂或頂撞他人。這些做派,不可能出現在他們身上。即便出現,構成文雅的那些訓練和感受力,也會將其作為可厭之事加以摒棄,用不著參考任何堂皇舉止(ideal of conduct);就像我們會丟棄一顆臭蛋,用不著參考它對腸胃的可能影響一樣。「文雅」,事實上是我們從外部(from without)給特定舉止所命之名。從內部看(from within),它並不表現為文雅;說實在的,它壓根就沒顯現出來,壓根沒成為一個意識對象。文雅在哪裡喊得最響,哪裡就最稀缺。
引入另一樣類似的事,我萬般的不情願。不過它太過顯眼,無法避而不談。「宗教」( religion )一詞,在新約聖經或奧秘派著述(the writings of mystics)中,極為罕見。原因很簡單。我們以集合名詞「宗教」統稱的那些態度和實踐,其自身幾乎根本不關心宗教。虔信(to be religious),就是將自己的心志集中於上帝,集中於作為上帝子民的鄰人。因而根據定義,一個虔信的人(a religious man)或正在變得虔信的人,並不思索宗教,他沒這時間。宗教,是我們(或他後來在某個時候)從外部為其行為所加的稱謂。
當然啦,鄙夷「文雅」及「宗教」二詞的那些人,或許是出於不良動機;他們或許期望著給我們留下,自己有良好教養或聖潔的印象。這號人索性將圍繞「文雅」或「宗教」的談論,視為鄙俗(vulgarity)或世俗(worldliness)之症候,避之唯恐不及,以逃脫患有此病之嫌疑。不過還有一些人,他們真誠且(我相信)正確地認為,這號言談不只是此病之症候,而且是此病之病因。這號言談對所談之物有害,很有可能在其存活之地將其糟踐,在其尚未降生之時將其扼殺。
而「文化」(culture)一詞,好像也屬於這類危險而又尷尬的詞彙。不管該詞還有何意,它一定涵蓋了對文學及其他藝術的深切而真實的樂享(deep and genuine enjoy ment)。(我用「樂享」一詞,可沒打算去問藝術經驗中快感之角色這類煩人問題。我指的是享受,而不是開心;就像我們談起一個人「樂享」健康或田產一樣。)這麼說來,在這個世界上如果我還有什麼事情能拿得準的話,我就敢保,當一個人在此意義上樂享《唐璜》 或《奧瑞斯提亞》, 那麼就一點都不在意「文化」。文化?風馬牛不相及!恰如胖人或聰明人,意味著比大多數人更胖或更聰明;「文化人」(cultured)必定意味著,比大多數人更有文化。所以,此詞立即將心靈帶向比較、歸類及社會生活。可這一切,跟石像進城時吹響的號角, 跟克呂泰墨涅斯特拉哭喊「現在你修正了自己的意見」 ,有何相干?E.M.福斯特先生的小說《霍華德莊園》,對一個正在聽交響樂的女孩,做了精彩刻畫。 她並不思索「文化」,也不思索「音樂」,甚至不思索「這部樂曲」。她透過這部樂曲,看整個世界。 「文化」,跟「宗教」一詞一樣,是從外部為一些活動所賦之名;而這些活動本身,對「文化」壓根不感興趣,一旦感了興趣就遭禍害。
我的意思並不是,永遠不要從外部(from the outside)來談論事物。可是,當事物極其珍貴且極其脆弱,我們談論時就必須倍加小心,或許還是談得越少越好。念念不忘所謂「文化」, (尤其是)將其視為某種令人羨慕的東西,某種功德無量的東西,甚或會帶來聲望的東西,依我看,正好危及「樂享」——我們可正是因為這些「樂享」才珍視文化的呀!假如以文化事業為由,鼓勵別人或自己去聽去看去讀偉大藝術,我們喚來的恰好就是,樂享藝術之前必須加以懸擱的那些東西。我們在喚醒自我提升的欲望,卓爾不群的欲望,反駁(某群人)並同意(另一群人)的欲望;還有成打鬧鬧攘攘的激情(busy passions),且不管這些激情本身是好是壞,就其與藝術之關係而論,簡直就是一種令人聾盲、令藝術癱瘓的分神。
說到這裡,或許有人會反駁說,他們用「文化」一詞,並不是指這些「樂享」本身,而是指相互作用相互輝映的一些經驗所養成的那種心性(the whole habit of mind),一經養成便永久葆有。一些人還指望著,將善感而又豐富的社交生活(the sensitive and enriching social life)納入文化之中;因為他們想,在養成這一心性的那些人當中,就會湧現這種社交生活。然而這類重新詮釋,給我留下的仍是同樣的難題。我蠻可以想像,一生就這樣樂享,會將一個人帶向這一心性;不過有個條件,即他走向藝術,不帶此等目的。讀詩以求心靈提升的那些人,靠著讀詩將永遠無法提升心靈。因為真正的樂享,必須自發,情不自已,不會瞄準遙遠目標。繆斯女神,不會屈從買賣婚姻(marriage of convenience)。那種值得嚮往的心性,即便它終究會來,也必定是作為副產品而來,不求而得。將它作為目標的想法,倒讓人想起歌德說給艾克曼的那種令人瞠目的自信(shattering confidence):「我年輕時的所有情事中,我瞄上的對象,都令自己高尚。」對此,我揣測,我們絕大多數人都會答覆說,即便我們相信一場戀愛能夠使一個年輕人高尚,我們也敢保,抱此目的來談戀愛,會以失望而告終。因為當然啦,那壓根就不是戀愛。
個人層面,就說這麼多。不過,為「文化人」群體所作的這一聲稱,卻提出了一個難纏問題。到底有什麼證據表明,「文化」就在有文化的那些人中間,營造了一種善感而又豐富的社交生活?倘若我們用「善感」一詞,是指「對現實的或想像的冒犯的敏感」,倒能找到一個由頭。很久以前,賀拉斯就注意到「吟遊詩人難以取悅」。 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者的生平與著作,以及我們這個世紀地位最高的文學期刊上面的書信,都表明了批評家和學者也同樣敏感。不過,這個意義上的「善感」,跟「豐富」合不攏。相互爭競相互憎恨的唯我主義(competitive and resentful egoisms),只能使社交生活陷於貧瘠。豐富了社交生活的那種善感,必定是防止一個人傷害別人的那種,而不是令他動不動就感到自己受了傷的那種。我的親身經歷從未表明,那種善感與「文化」之間有什麼因果關聯。倒是在沒文化的那些人中間,我往往會找到它。至於在文化人中間,時而找得到,時而找不到。
我們就誠實點吧。既然以文化人之一員自許,我就不想讓家醜外揚。即便不能這樣自許,至少也住在他們中間,我也就不應詆毀我的這些朋友。不過,現在既然是在自己人中間,關起門說話,咱們就還是直話直說的好。對於我們這個階層,真正的叛徒不是在階層內部說其缺點的人,而是為我們的團體自大煽風點火的人。 我欣然承認,我們中間有為數不少的男人和女人,其謙遜、禮節、公正、爭論中的耐心以及想要弄清對方觀點的意願,都無可挑剔。認識他們,很榮幸。可我們也必須承認,跟任何別的群體一樣,恃強凌弱的、偏執的、怯懦的、暗箭傷人的、愛出風頭的、無精打采的、沒出息的以及煩起人來沒完沒了的,在我們中間也是在在多有。將任何辯論都會變為爭吵的那種傻粗, 在我們中間,一點也不比粗通文墨者中間少見;受不得一點委屈,像野貓一般抓狂的那種無休無止的自卑情結(「嚴厲打擊」卻不「頑強承受」), 在我們中間,差不多跟在小女生中間一樣常見。
你若對此存疑,那就請做個試驗。在吹噓「文化」有調節、淨化、解放及文明功效的那些人中間,任意挑出一個人來,問他別的詩人、別的學者或別的批評家怎麼樣,不是整體地問,而是一個一個指名道姓地問。十有八九,他為總體所聲稱的那些東西,在單個人身上都會予以否認。當然,他也會提出在極少有的情況下,就像他自己那樣,「文化」具有所吹噓的那些結果。有時候我們懷疑,他能想到的只是一個人。從他的評論中,能得出的最為自然的結論是,對我們這個階層能說的最為保險的贊語,就是約翰遜博士說愛爾蘭人的那句話:「他們是一個『正正派派』的民族——他們之間從來不講對方好話。」
於是(在最好的情況下),能讓人們相互之間和藹可親、信守承諾、善解人意並融融泄泄的那些品質,「文化」是否促生其中一個,都極端可疑。當奧維德說文化「令我們溫文爾雅」 ,他是在恭維一位蠻邦國王。然而,即便「文化」做到了這一切,我們也不能為此而擁抱文化。因為這就是有意識地或自覺地將一些事物當作外在目的的手段來用,而這些事物,卻正因這一有意識的或自覺的運用,失去其達成這些目的的能力。「文化」的許多現代鼓吹者,在我看來,就符合「厚顏無恥」(impudent)一詞之本義;他們寡廉鮮恥,在人應當害羞之時不會害羞。那些至為珍貴至為脆弱的事物,他們待之以拍賣商的那種粗暴;對於我們最苦心孤詣最稍縱即逝的體驗,他們談起來,就像是在為我們兜售胡佛吸塵器。其實所有這一切,都在《二十世紀》上艾倫先生的用語「文化信仰」(the faith in culture)中,得到了總結。一個「文化信仰」,跟一個「宗教信仰」(a faith in religion)一樣的糟糕;兩個表述都隱含著,轉身離開文化和宗教所指稱的那些事物。「文化」,作為指稱某些極為珍貴的活動的集合名詞,是個可用之詞;然而將「文化」實體化,令其自本自根(set up on one's own),將其弄成一個信仰、一項事業、一個標識、一個「平台」,就不可忍受了。因為這些活動,對那信仰或事業,沒有一個會付出一毛錢的關心。這就好像重返早期閃族宗教,其中命名(names)本身就被當作權柄(powers)。
再進一步說吧。艾倫先生髮牢騷說,雖尚可忍受一些「文化」販子( culture- mongers)的腔調卻不再滿足於聽而不聞(creeping out of earshot),那我們就跟低俗又低俗者廝混或假裝廝混,就假裝我們共享著他們的快樂。正是在這裡( 仍見頁 127),好多暗示掠過我的腦際。我不知道什麼是AFN, 我也不喜歡地下室,現代威士忌既不合乎我的購買力,不合我的口味,也不合乎我的腸胃。不過我想,我知道他心中所想的那種事情,而且我想,我還能解釋說明。一如既往,我會從類比著手。假定你在一群非常年輕毫無遮攔的自命不凡者中間,度過一個夜晚。他們假裝對一壇上佳的波爾圖葡萄酒,具有細緻入微的品鑑力(a discriminating enjoyment),儘管認識他們的人都心知肚明,他們即便以前喝過波爾圖葡萄酒,那酒也是來自一家雜貨商。然後假定,回家路上,你踅入一家寒磣的小茶館,在那裡聽到圍著毛圍巾的一位老婦對另一位老婦說,還咂吧著嘴:「這茶真香,親,就是香。你對我真好。」此時此刻,你難道不會感到,這與山間清風好有一比?因為在這裡,終究有些實實在在的東西。這裡有一顆心靈,還真的在意它表示在意的那東西。這裡會有快樂,有著不頹不廢的體驗,天機自發,從源頭而來。一條活狗,也勝於一頭死獅。同理,在剛剛結束的某類雪利酒會上,其中「文化」曾有如泉涌,卻沒有一個字或一個眼神表露出,對任何藝術任何人或任何自然對象的一種真正樂享;而在公交車上,一位正在閱讀《奇幻與科幻》 的中學生,卻讓我心頭一熱。他入了迷,全然不顧身邊世界。因為在這裡,我也會感到,自己遇見了某種真實的、活生生的、造不了假的東西;這才是真正的文學體驗,天機自發,欲罷不能,一無所求。對那個男孩,我會心存期待。對任何書籍都十分在意的那些人,終有一日,可能會在意好書。欣賞官能(the organs of appreciation),存在於他們身上。他們不軟弱無力(impotent)。即便這個男孩永遠不會像喜歡科幻小說那樣喜歡任何事物,但是:
這些才是孩子的
所愛,從中他至少可獲得一種
寶貴的收穫——能夠忘記自我。
我仍會寧要活狗,不要死獅;或許甚至寧要野狗,也不要溫順的獅子狗或北京狗。
我本不該費這麼多口舌,來回答艾倫先生的問題(我倆也是閒操心),要不是我認為此討論會引出某種更有成果的問題的話。現在,我就試著引申一下。福斯特先生 有些著急了,因為他對神權政體心存憂懼。假如他現在料想著會看到,現代英國會建立一個神權政體,那麼我相信,他的料想真箇是荒誕不經。但我還是想澄清一下,即便我認為此事極不可能,我對此事的感覺也會跟他一模一樣。我完全贊同「權力導致腐敗」這一箴言(他借自一名基督徒), 但我還要走得更遠。權力越是高調,就越擾民,越無人性,越多壓迫。神權政體是所有可能的政府建制裡面,最差的一種。一切政治權力,充其量,只是「必要之惡」( a necessary evil );不過,當其合法依據(sanctions)最低調最平常之時,當它宣稱自己只不過有用只不過方便、嚴格限定自身於有限事務(limited objectives)之時,它才為惡最少。以超驗(transcendental)或精神(spiritual)自命的任何事物,甚至還有以強烈道德情懷自命的任何事物,都充滿危險,都會理直氣壯地干涉我們的私人生活。就讓鞋匠干好自己修鞋的活好了。因此依我看,文藝復興時期的君權神授說敗壞了君主政體;盧梭的「人民公意」,敗壞了民主政體;種族神話敗壞了民族國家。而神權政體,我承認甚至堅持認為,則是最為敗壞的。不過話說回來,我並不認為,我們會有此威脅。而我所想到的真正威脅我們的那種東西,其不堪之處只不過略遜一籌,而且其不堪差不多是同一路數。我會稱之為文人政體(Charientocracy):統治階層不是聖賢,而是聰明人士,優雅人士,朗布依埃府, 智囊(the Wits),文明人(the Polite), 「靈魂」們, 「使徒」們, 善感人士,「文化」人士,人格完整者,或者最近所加的什麼名頭。我這就解釋一下,它到底如何可能。
古老的社會階層,已分崩離析。這有兩個後果。一方面,如亞里士多德所見,由於絕大多數人並不喜歡跟其他所有人只是平等,因而我們就發現,各色人等都為自己建立各色群體,其中他們可以感到比大眾高出一頭,成為小小的未經受命的自封貴族。「文化人」(the Cultured),也漸漸構成這麼一個團體。注意,他們往往將社會術語「俗」(vulgar),用在跟他們意見不一的那些人身上。再請注意,艾倫先生談到的就是該群體的叛徒或逃兵。他們並不否認自己是「知識人」(intellectual),只否認自己是「知識分子」(intellectuals);他們並不遮掩一種品質,只是反對被納入一個階層。另一方面,無可避免,會出現一個真實的新統治階層,也就是曾被稱作「管理階層」(the Managerial Class)的東西。「文化人」這一未經受命的自封貴族,跟掌握實權的管理階層,這兩個團體一合流,就會給我們帶來文人政體。
兩個團體,已經在合流了。因為教育,愈發成為進入管理階層的渠道。從某種意義上講,教育當然是極為合適的進入渠道;我們也不想讓我們的統治者,就是一群傻瓜。不過,教育漸漸具有了新的含義。跟以往的教育相比(或許耶穌會士的教育除外),現今的教育對學生,打算去做而且也能做到的事情是多之又多。
首先,現今之學生,在教師手下,防衛能力要小得多。越來越多的學生,來自生意人的公寓或工人的平房,那裡很少有書或根本就沒有書。他幾乎從未獨處。小小年紀,教育機器就捕獲了他,安排他的整個生活,以至於跟無人監管的孤獨或閒暇徹底絕緣。那種無人推薦無人檢查甚至還遭人禁止的閱讀,那種閒散,還有幸運一代藉以發現文學發現自然乃至發現自己的那些「悠長的遐想」, 凡此種種,都成了過往風物。要是特拉赫恩 或華茲華斯生在今日,他就在12歲之前,得到「治療」。簡言之,對於不以教課為滿足、還要打造人物(create a character)的那些教師而言,現代學生是理想的病人,是無助的橡皮泥。即便偶然間(因為天性還是天性),他獲得了一份抵抗力,他們還是知道該怎麼對付他。這一點,我稍後再談。
其次,教學的性質已經改變。在某種意義上,是變好了:它對教師的要求多了很多,作為補償,也使得他的工作更加有趣。它已經變得更無微不至更無孔不入(more intimate and penetrating),更深入人心(more inward)。不滿足於確保學生已經讀過並記住文本,它雄心勃勃,要教他欣賞(appreciation)。跟乍聽上去如此合理的一個目標去爭辯,仿佛有些唐突。然而,其中有個危險。如今,人人嘲笑老式試卷,嘲笑它只考關於文本的外圍問題(context questions)。人們問:「這號東西,對學童有啥好處?」可是,要求試卷給學生帶來好處,無異於要求體溫計溫暖房間。會給學生帶來好處的,是試卷所假定的文本閱讀;出試卷,就是要看看,他是否讀過。正因為試卷並不強求學童去欣賞,或故作欣賞狀,所以考試也就給他自由,讓他私下裡自發從事自己力所能及的欣賞,權當一種永遠不會賺來學分的課外活動。那是他自己跟維吉爾或莎士比亞之間的私事。十有八九,可能什麼事都不會發生。可是,一旦欣賞真的出現(而且保准有時會出現),這欣賞就真實不虛(genuine);切合學童的年紀和性格;不是拔苗助長,而是其本來土壤和天氣下的健康成長。然而,當我們用「實用批評」 練習,取代原來的乾巴巴的試卷,這時就有了一種新情況。學童不會得到高分(這意味著他終究進不了管理階層),除非他所產生的那種興發感動,所用的那種分析方法,正好投教師之所好。這就意味著,最好情況下,他會被訓練得少年老成,能預計那些興發感動或那種分析方法不合時宜;最差情況下,這則意味著,他會被訓練得精於模仿正統的興發感動(這並不難)。因為所有學童,差不多都是模仿高手。靠著模仿,你還沒教完一學期,班裡個個學生都精通了「令人瞠目結舌的那種勞什子」。 而在那些古老的粗疏歲月(the crude old days),他們知道對於事實問題的正確答案,是「所授之業」(what「went down」),而且是唯一的「所授之業」;因而也就只有兩條路做出答案:好好學習或考試作弊。
學生們不得不做出的那些興發感動(responses),即便只是個別老師的興發感動,情況也不至於太過糟糕。然而我們已經過了那個階段。在某個地方(我尚未查明),必定有這一種「文化」販子中央局( culture- mongers'central bureau),時時監視著異端分子。至少有人給學校老師們遞送小活頁,每頁上印著五六首詩,不僅告訴老師必須培養學生喜歡哪些詩,而且告訴了喜歡的確切根據。(真真是無事生非!我們都知道,馬卡斯特或波伊爾會如何處置這些活頁。 )
因而,說在這個新生體制之下唯有教育才會讓你進入統治階層,其意思可不只是,得不到特定知識或達不到一定的智力水平,你會被拒之門外。這倒足夠合理。然而,它可能即將意味著,或許已經意味著,某種更大的事情。它意味著,你無法進入統治階層,假如你沒有成為一種特別的人,或者說假如你沒有使得老師們相信你就是一種特別的人,能對正確的作者做出正確的興發感動。事實上,只能借著成為「文化人」(該詞的現代義),你才能進入統治階層。必須將這一境況,跟以往經常出現的境況分別開來。幾乎所有的統治階層,或遲或早,以或重或輕的力度,從事「文化」,支持藝術。不過,此事之發生,是他們的地位的結果,是其職位所享的奢靡或特權之一。我們如今所面臨的境況,幾乎恰好相反。進入統治階層,將會是「文化」之酬報。於是,我們抵達文官政體門前。
這事不只是可能發生,而且已被納入規劃,已經公布。J.W.桑德斯先生的名文〈詩歌在管理時代〉(《 批評論叢》第四卷第3期,1954年7月 ) ,已經做了全部部署。在那篇文章里,他面對的事實是,現代詩人差不多只有彼此閱讀了。他在尋找補救措施。他自然沒有提出,詩人們應當對此有所作為。因為被我們時代一切「文化」視為基本常識的是,無論何時藝術家跟受眾之間失去接觸,錯必定都在受眾一方(我從未遇見哪部偉大藝術作品,證明了這一重要學說)。桑德斯先生想到的補救措施就是,應該為我們的詩人,招募一群受眾;我相信,這是尼祿 最終享有的特權。他還告訴我們,如何做到這一點。藉助教育,我們得到自己的「同夥」(co-ordinators);考試成功,就是步入統治階層的路徑。因而,我們所要做的一切,就不只是作詩,而且還要開設「詩歌的批評解讀方面的課程」,這才是我們的教育體系的主心骨。換句話說,實用批評或諸如此類的東西,無疑主要用於現代詩歌,卻要成為必修科目,過不了就將你排除在管理階層之外。於是乎,我們的詩人們就得到了他們的應徵讀者(conscript readers)。每一個男孩和女孩,一出生,就面臨一場抉擇:「要麼去讀我們這些『文化人』所推許的詩人,說我們就這些詩人所說的那種話,要麼就做個普羅大眾。」而這也就表明(重拾前面的那個話頭),那些具有自家趣味並不完全是橡皮泥的少數學生,文人政體會如何對付。他們得不著高分。你早早將他們踢下教育階梯後,他們就消失在普羅大眾之中。
除了為當下詩人提供一群應徵受眾之外,另一個利好就是,你可以確保,文人王朝幾乎會永遠統治下去。因為,你踢下階梯的那些異見分子(deviationists),其中當然包括了一切麻煩型的人。這些人,要是在更早的年代,則往往會開創新學派發起新運動。要是他們的那個時代,也有一個響噹噹的文人政體,能夠對付少年喬叟,少年但恩,少年華茲華斯和柯勒律治,那麼,我們過去所知的那種文學史,就會走向終結。文人,當了那麼長時間的野生動物,將會變成馴養動物。
既然已經解釋了,我為何認為文人政體有其可能,那就必須下個結論,解釋我為什麼認為它並不可欲。
就一個統治階層而言,「文化」是一個糟糕的資質證明(qualification),因為它不能證明人有統治資質。我們確實需要統治者具有的那些資質——仁慈,清廉,變通(practical intelligence),勤政(hard work)等等——在文化人身上,跟在其他任何人身上一樣稀缺。
作為一種糟糕的資質證明,「文化」跟天意(sanctity)如出一轍。二者都難於判定,卻易於偽裝。當然啦,並非每位文官都是文化偽君子(a cultural hypocrite),也並非每位神政者都是答爾丟夫。不過兩套體系,都鼓勵偽善,使得對他們宣稱珍視的那些品質的無功利追求,更加困難。
它們所鼓勵的惡,可不只是偽善。在「文化」中,恰如在「敬虔」(piety)中,有一些情形,即便罪責不大,為害也是不小。在敬虔中,我們有「鄉愿」(Goody-goody);聽話的後生,既不叛離又未高出自家的日常敬虔和體面。他的中規中矩,博得了雙親、鄰里及自個良心之稱許。他不知道自己失喪了什麼,他圓滿自足。而「文化」中,我們有順應的後生。對於他們,詩歌一直就是某種「有待」加以「評價」的東西。這方面的成功訓練,給他快樂,也讓他進入統治階層。他不知道,自己錯失了什麼,也不知道,詩歌還有什麼別的用場。他也圓滿自足。
這兩類人,都很是可憐;不過有時候,也會變得極其齷齪。二者或許都會表現出屬靈驕傲,不過各有各的表現形式。因為前者之成功,憑的是默從和壓抑,後者則憑的是爭競中的持續勝利。前者之驕傲,心照不宣,春風滿面,儀態端莊,我們或可借用艾倫先生的「自以為是」(smug)一詞加以形容(尤其是讓此詞帶一點古義)。至於另一個的形容詞,我想,會是「妄自尊大」(swaggering)。在我的經驗中,它往往表露無遺,言語刻薄,急於傷人,貪婪地要人服從,憎惡並猜忌不同意見。鄉愿,行事縮手縮腳,說話唯唯諾諾,跟貓一樣乖(有時也抓狂);「文化人」頭銜下的相應成員,則像發怒的火雞一樣咯咯亂叫。跟地地道道的偽君子相比,二者或許更難救治。一個偽君子,(可以想見)也許會悔改;或者說,也許會被揭穿,從而對人無害。可是,對於沒有行騙企圖的那些人,有誰能讓他們悔改,又有誰能夠揭穿?誰不知道,他們不是真實物事(the real thing),因為他們並不知道還曾有真實物事(a real thing)。
我對神權政體和文人政體的反對意見,在此差不多合二為一。「百合花一旦腐朽就比野草還可恨。」 統治者的調門越高,其統治就越有可能擾民,越有可能無事生非;他們以之為名實施統治的那些物事,就越被辱沒。至尊之物,在我們天性中的立足之地最不穩定。將天意或文化弄成終南捷徑,你是在幫著將它們趕出世界。讓我們的老爺們饒過這兩者,給我們留點地盤,讓天機自發的、上不了市的、全然私密的能夠繼續存活。
依我看,當艾倫先生說起「退出文化信仰」,他是失算了。我不想撤退,我想進攻;或者假如你喜歡這個詞的話,想造反。寫作此文,意在喚起他人造反。就我目之所及,基督徒與那些所謂的「人文主義者」(這很不幸,因為該詞長期以來都承負著一個有用的、全然不同的意涵) 之間的不同,在此無關緊要。我希望,這不是在混淆概念。我也相信,我所關心的這些事,許多無神論者和不可知論者也會關心。拙文,即為他們而作。我要對他們說:「文化信仰」會將那一切都置於死地,除非我們先將它置於死地。此事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