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 ·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一百八十九
四肢門
黃帝素問
陰陽應象大論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 注 四肢為諸陽之奉,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此言飲食所生之清陽,充實於四肢,而渾濁者歸於六腑也。夫脾主四肢,又曰手太陰獨受其濁。蓋濁中之清者,由脾之轉輸,而充實於四肢,濁中之濁者,歸於六腑也。】
陰陽別論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 注 三陽之脈,手走頭而頭走足,故曰三陽在頭。三陰之脈,足走腹而腹走手,故曰三陰在手也。十二經脈,雖有手足陰陽之分,然皆一以貫通。】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 注 三陽三陰者,太陽太陰之為病也。偏枯者,半身不遂。痿易者,委棄而不能如常之動作也。太陽為諸陽主氣而主筋,陽氣虛則為偏枯,陽虛而不能養筋則為痿。脾屬四肢,故不舉也。此水腑為病而逆乘脾土也。】
結陽者,腫四肢。
【 注 此言陰陽之氣不和,自結而為病也。四肢為諸陽之本,氣歸形,氣結故形腫也。】
五臟生成篇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
【 注 髓生肝,肝生筋,故所合在筋。爪乃筋之餘,故其榮在爪。】
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
【 注 血者,所以濡筋骨利關節者也。此言沖任之血歸於肝,榮於目,循行於四肢,滲於指掌而無處不到也。】
脈要精微論
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其軟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胻腫若水狀也。
【 注 五臟元真之氣,脾所主也。濕熱太過,則色黃脈盛而少氣矣。脾氣虛,故足腫也。若水狀而非水病,故其色不澤。】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
【 注 推而上之者,以三指平按而審之。上而不下者,其氣上盛下虛,當主腰足清冷也。】
平人氣象論
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脛痛。
【 注 寸口脈中手長者,寸脈直下於尺中,此陽邪直行於下部,故主足脛痛也。】
玉機真髒論
脾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
【 注 脾為濕土主氣,濕行太過,故令人四肢不舉。】
髒氣法時論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
【 注 脾主肌肉,脾氣傷,故身重而肌肉善痿。足太陰經脈循脛膝,邪在經絡,故足不收。氣傷,故善瘈而痛。】
肺病者,喘欬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腨胻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咽干。
通評虛實論
黃帝問曰:何謂虛實?岐伯對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帝曰:虛實何如?岐伯曰: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足寒也。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余髒皆如此。
【 注 夫邪氣有微盛,故邪盛則實;正氣有強弱,故精奪則虛。蓋邪從表入里,在外之氣血骨肉,先為邪病所虛,是以骨肉滑利則邪不內侵而里亦實,表氣虛則內傷五臟而里亦虛,此表里之虛實也。如氣逆於上,則下虛而足寒,此上下之虛實也。如值其生旺之時則生,當其勝克之時則死,此四時之虛實也。】
帝曰:何謂重虛?岐伯曰:脈氣上虛尺虛,是謂重虛。帝曰:何以治之?岐伯曰: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尺虛者,行步恇然;脈虛者,不象陰也。如此者,滑則生,濇則死也。
【 注 榮氣宗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故曰脈氣。蓋以氣口之脈可以候血,亦可以候氣也。上虛者,寸口之脈氣虛也。尺虛者,脈氣虛於下也。上下皆虛,故曰重虛。氣者,謂陽明所生之榮衛宗氣也,虛則令人恇然而虛怯也。謂陽明之氣虛於上,則言語無常,陽明之氣虛於下,則令人行步恇然。蓋氣從太陰出注手陽明,上行注足陽明,下行至跗上。故曰,身半以上,手太陰、陽明皆主之;身半以下,足太陰、陽明皆主之。氣為陽,血脈為陰。陽明之生氣為陽,少陰之精氣為陰。蓋言以寸尺之脈,以候陽明之生氣,而不效象其陰之虛也。夫氣生於陽明,而發原在腎,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陰陽相搏,其脈則滑,搏則化水谷之精微而氣生矣,故主生。濇主少氣,生原已絕,故死。】
帝曰:脈實滿,手足寒,頭熱,何如?岐伯曰:春秋則生,冬夏則死。脈浮而濇,濇而身有熱者死。帝曰:其形盡滿何如?岐伯曰:其形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濇而不應也。如是者,故從則生,逆則死。帝曰:何謂從則生逆則死?岐伯曰:所謂從者,手足溫也;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 注 腎主生氣之原,膀胱為太陽之府,脈實滿者,少陰之寒氣充於外也。手足寒者,少陰之生氣虛於內也。頭熱者,太陽之氣發越於上也。腎與膀胱,陰陽並交,咸主生氣,若盛於外則反虛於內矣。春時陽氣微上,陰氣微下,秋時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二氣,交相資生,故主生。冬時陰氣盡出於外,夏時陽氣盡虛於內,故主死。言陰陽之根氣不可虛脫者也。若脈浮而濇,陰越於外而虛於內也。濇而身熱,乃陽脫於內而弛於外也。言陰陽之根氣脫者,皆為死證,非但冬夏死而春秋可生也。又水體泛溢,其皮膚肌腠腫脹盡滿,脈急大堅,尺濇而不應者,手足溫則謂之從而生,手足寒則謂之逆而死。蓋溫則少陰之生氣復,而火土之氣漸旺,水寒之邪漸消,寒則少陰之生氣已絕,故死。】
跖跛,寒風濕之病也。
【 注 跖跛,行不正而偏廢也。此風寒濕邪,皆為此疾。】
太陰陽明篇
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 注 言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是以上下四旁,無處不到。蓋臟腑陰陽十二經脈之精神氣血,皆中土之所生。陰者注陰,陽者注陽,此言邪隨氣轉也。人之陰陽出入,隨氣升降。是以陽病在上者,久而隨氣下行;陰病在下者,久而隨氣上逆。上先受之者,言邪氣之中人也高,故邪氣在上也。下先受之者,言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清氣在下也。】
帝曰:脾病而四肢不用,何也?岐伯曰: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殼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 注 胃為陽土,脾屬陰土,暢於四肢,坤德也。四肢者,五臟六腑之經俞也。四肢受水殼之氣,由脾臟之轉輸。脾之轉輸,各因其臟腑之經隧,而受氣於陽明,是以脈道不利,則筋骨肌肉,無氣以生養矣。】
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谷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 注 陽明者,表陽也,為五臟六腑之海,亦為之行氣於三陽,如海之行雲氣於天下也。夫三陰三陽,所以受氣於太陰陽明者氣也。如臟腑四肢,受水谷之津液者,各因其經脈而通於太陰陽明也。】
陽明脈解篇
岐伯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
【 注 陰者主髒,陽者主腑。陽受氣於四肢,陰受氣於五臟,故四肢為諸陽之本。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矣。蓋陽盛則升,四旁俱盛,故能升高。】
逆調論
帝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炙如火者,何也?岐伯曰:是人者,陰氣虛,陽氣盛。四肢者,陽也。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獨勝而止耳。逢風而如炙如火者,是人當肉鑠也。
【 注 此論表里陰陽之不和也。四肢為諸陽主氣,四肢熱者,陽熱之氣在表也,逢風寒而如炙如火者,邪正相搏,因表陽之熱而熱更盛極也。陰氣虛者,里陰之氣虛也。陽氣盛者,表陽之氣盛也。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四肢者,陽明之所主也。兩陽,陽明也。兩陽合明,故曰陽明。相得者,自相得而為熱也。陰氣少者,少陰之氣少也。少水者,津液少也。津液少而不能還入胃中,則火盛而不能滅矣。夫腎主藏精,陽明之所生也。腎之精氣,復上與陽明相合,戊癸合而化火,火上之氣,陰氣虛少,則陽獨治矣。然獨陽不生,謂不能再生長其陽熱,惟此獨勝而止矣。二陽之氣,在於皮膚肌腠之間,而又逢風熱之陽邪,邪正相搏,則火熱熾而銷爍其肌肉矣。】
瘧論
邪中於頭項者,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氣至背而病。中於腰脊者,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氣至手足而病。
【 注 如邪中於頭項,衛氣行至頭項而病作。中於腰背手足,邪即舍於腰背手足之間,衛氣行至腰背,與腰背所舍之邪相遇而病作。衛氣行至手足,與手足所舍之邪相遇而病作。】
其但熱而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
【 注 其但熱不寒者,邪氣藏於骨髓之中,而腎陰之氣,先與骨氣相絕,是外邪不及於里陰,而獨發於陽也。熱傷氣,故少氣。心惡熱,故煩冤。手足為諸陽之本,故手足熱。經云:諸嘔吐酸,皆屬於熱。此溫瘧之不復寒者,名曰癉瘧。癉,單也,謂單發於陽而病熱也。】
氣厥論
黃帝問曰:五臟六腑,寒熱相移者何?岐伯曰:胃移熱於膽,亦曰食亦。
【 注 五臟六腑之生氣,皆取決於膽,膽氣燥熱,則生陽不升,故四肢懈惰。胃氣熱則消谷善飢,故亦曰食亦。】
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又謂之食亦。
【 注 胃主受納水谷,大腸為傳導之官,大腸熱邪反逆乘於胃,是以胃熱則消谷善食。陽明燥熱,則榮衛津液不生,故雖能食而瘦。亦,解(亻亦)也。謂雖能食,而四肢懈惰,故又謂之食亦。】
風論
以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風。脾風之狀,多汗惡風,身體怠惰,四肢不欲動,色薄微黃,不嗜食,診在鼻上,其色黃。
【 注 脾主肌肉四肢,身體怠惰,四肢不欲動,脾氣病也。足太陰之脈屬脾絡胃,上膈挾咽連舌本。經絡篇云:是主脾所生病者,食不下。土位中央,故所診在鼻。】
厥論
巨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眴仆。
【 注 巨陽,太陽也。足太陽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顛,從顛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背俠脊抵腰中,下貫臀,入膕中,循腨內出外踝之後。是以厥逆於上則為首腫頭痛,厥逆於下則為足不能行,神氣昏亂則為眩仆。太陽為諸陽主氣,此病在經而轉及於氣分,故曰發。】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脅痛,胻不可以運。
【 注 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從耳後入耳中,下頰車,循胷骨,過季脅,出膝外廉,循足跗,故逆則暴聾頰腫,脅痛,足胻不可以運行。】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腹脹,涇溲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腫,胻內熱。
【 注 足厥陰之脈,內抵少腹,挾胃屬肝絡膽。肝主筋,膝者筋之會,經脈厥逆,不能濡養筋骨,故好臥而屈膝。】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 注 三陰俱逆,是陰與陽別矣。不得前後者,陰關於下也。諸陽之氣,皆生於陰,三陰俱逆則生氣絕滅,是以手足寒而三日死。此厥在氣分,故主三日死,謂三陰之氣厥絕也。若厥在經脈,則為厥狀病,不能至於死矣。】
大奇論
腎壅,腳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胻大跛,易偏枯。
【 注 壅者,謂髒氣滿而外壅於經絡也。腎脈起於足下,循內踝,上腨內,屬腎絡膀胱,故自腳下至少腹滿。腎主骨而寒水主氣,故足脛有大小,髀胻大而跛,變易為偏枯,此論髒氣壅於經脈而為此病,與邪在三焦之不得小便,虛邪偏客於形身,而發為偏枯之因證不同也。】
脈解篇
病偏虛為跛者,正月陽氣凍解地氣而出也。所謂偏虛者,冬寒頗有不足者,故偏虛為跛也。
【 注 此言太陽之氣,生於冬令水中,寒水之氣有所不足,以致太陽之氣亦虛,而為偏枯跛足也。】
少陽所謂色色不能,久立久坐,起則目(目巟)(目巟)無所見者,萬物陰陽不定,未有主也。秋氣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殺萬物,陰陽內奪,故目(目巟)(目巟)無所見也。
【 注 色色不能,猶言種種不能自如也。此言少陽主七八月為首,七月之交,陰氣上升,陽氣下降,萬物陰陽不定,而未有所主,是以色色不能而亦未有定也。秋氣始至,則陽氣始下,而未盛於內,陰氣正出而陰氣內虛,則陰陽之氣奪於內矣。陰陽內奪,故目(目巟)(目巟)無所見也。】
調經論
形有餘則腹脹,涇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
【 注 脾主四肢,故虛則不用。】
氣交變大論
歲土太過,雨濕流行,腎水受邪,民病腹痛清厥,意不樂,體重煩冤,甚則肌肉痿,足痿不收,行善瘈,腳下痛,飲發中滿,食減,四肢不舉。
【 注 諸甲之歲,土運太過,土勝則制水,故腎臟病而腳下痛。】
歲金太過,燥氣流行,肝木受邪,甚則喘欬逆氣,肩背痛,尻陰股膝髀腨胻足皆病。
【 注 肅殺太甚,則金氣自虛而火氣來復也。喘欬逆氣,肺病也。肺俞在肩背,故肩背痛。尻陰股膝髀胻皆病者,金氣虛而下及於所生之水髒也。】
歲水不及,濕乃大行,民病腹滿身重,濡泄,寒瘍流水,腰股痛發,膕腨股膝不便,煩冤,足痿,清厥,足下痛,甚則胕腫。
【 注 六癸之歲,水運不及,土乃勝之,故濕氣大行。濕土太過,傷及腎陰,故為此諸病。】
歲火不及,寒乃大行,民病兩臂內痛,暴攣痿痹,足不任身。
【 注 歲火不及,六癸歲也。足不任身,寒濕之證。】
土不及,四維有埃雲潤澤之化,則春有鳴條鼓坼之政;四維發振拉飄騰之變,則秋有肅殺霖霪之復。其眚四維,其髒脾,其病內舍心腹,外在肌肉四肢。
【 注 埃雲潤澤,土之德化也。鳴條鼓坼,木之政令也。此氣之和平無勝復也。振拉飄騰,木淫而勝土也。肅殺霖霪,秋金之復也。土王四時,故曰四維,曰不時。心者,胃脘之分;腹者,脾土之郛郭也。】
五常政大論
土太過曰敦阜。敦阜之紀,是謂廣化。其經足太陰陽明,其髒脾腎,其病腹滿,四肢不舉。
【 注 土氣盛而化氣布於四方,故為廣化。其經合於足太陰脾、足陽明胃,其髒合於脾腎。其腹滿四肢不舉,水濕之為病也。】
六元正紀大論
陽明所至,為鼽尻陰股膝髀腨胻足病。
【 注 此夏病之常也。】
至真要大論
少陰在泉,客勝則腰痛,尻、股、膝、髀、腨、胻、足病,瞀熱以酸,胕腫不能久立,溲便變。
【 注 四之客氣,乃太陽寒水。故為腰尻股胻足病,皆太陽之經證,同氣相感也。次之氣,乃厥陰風木。瞀熱以酸,胕腫不能久立,乃脾土之證,蓋木淫而土病也。終之客氣乃少陰君火,主氣乃太陽寒水。溲便變者,水火相交,火淫於下也。】
太陽在泉,寒復內余,則腰尻痛,屈伸不利,股脛足膝中痛。
【 注 寒復內余者,太陽寒水之客氣,入於內而復內有餘也。腰尻股脛足痛者,太陽之經證也。屈伸不利者,太陽之主筋也。】
歲陽明在泉,燥淫所勝,民病足外反熱。
【 注 陽明在泉,子午歲也。足外反熱,乃足少陽病。】
少陰司天,客勝則鼽嚏,頸項強,肩背瞀熱,頭痛,少氣發熱,耳聾目瞑,甚則胕腫。
【 注 少陰司天,初氣乃太陽寒水,甚則胕腫,乃太陽寒水之氣勝也。】
少陽司天,主勝則胷滿,欬仰息,甚而有血,手熱。
【 注 少陽司天,初氣三氣,乃君相二火。有血,手熱者,火發於外也。君相之脈,皆循於手,故為手熱。】
示從容論
雷公曰:於此有人,四肢懈惰,喘欬血泄,而愚診之,以為傷肺,切脈浮大而緊,愚不敢治。粗工下砭石病癒多出血,血止身輕,此何物也?帝曰:予所能治,知亦眾多,與此病失矣。譬以鴻飛,亦沖於天。夫聖人之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類。化之冥冥,循上及下,何必守經。今夫脈浮大虛者,是脾氣之外絕,去胃外歸陽明也。夫二火不勝三水,是以脈亂而無常也。四肢懈惰,此脾精之不行也。喘欬者,是水氣並陽明也。血泄者,脈急血無所行也。若夫以為傷肺者,由失以狂也。不引比類,是知不明也。
【 注 此明腎之精水,貫乎地中,上通於天也。於此有人者,言即於此腎臟,而有人病四肢懈惰諸證也。此何物者,言如此之病,當以何物比類也。聖人治病,循陰陽之法度,引物比類,譬以鴻飛,亦沖於天,猶人之腎精中貫於脾胃,而上合於肺也。故聖人察造化之冥冥,循水天之上下,又何必僅守其經乎?脾氣外絕者,不行於肌腠也。去胃外歸陽明者,去中胃而外歸陽明之經也。二火者,君火相水也。三水者,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是地之水濕也。太陽之上,寒水主之,通天之寒水也。腎為水髒,天一之癸水也。夫三水太盛,則火不能勝之,是以脈亂無常。蓋心主血,心主包絡主脈,水並於脈中,而君相之陽不能勝,故脈亂而血妄行也。四肢懈惰者,脾土之精氣,不行於肌腠也。喘欬者,下焦之水氣,並於陽明之經也。血泄者,水氣並於脈中,則脈急而無所循行,故血妄行而下泄也。若夫以為傷肺者,由失其比類之義而以狂論也。不援物比類,是以知之不明也。言腎精之上交於肺者,必由中土而上,今反乘於脈中,故君相之火傷。】
陰陽類論
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客游於心脘下,空竅堤閉塞不通,四肢別離。
【 注 此言水從中土而上交於肺,復隨天氣而運行於上下四旁。二陰謂少陰所主之兩腎,一陽乃腎臟所生之少陽。空竅謂汗空,乃肺主之毛竅,如水不隨氣運行於膚表,則空竅閉塞不通矣。堤,所以防水者也,水不滲入於土中之理路,則堤閉塞不通,而四肢不能受氣於中土矣。此緣腎臟病而津液少不能滲灌於脾肺,其虛氣反從少陽而客游於心下也。】
二陰二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勝肺傷脾,外傷四肢。
【 注 此二陰二陽相類而為病也。夫腎精之上通於肺者,從脾土而上升,若鴻漸之沖天也。二陰二陽相類,而病在肺者,腎水從陽明而直乘於肺,是以肺反病也。少陰脈沉,是心腎不交矣。水不濟火,則火熱炎上而勝肺,水不灌於土中,則土燥而脾氣損傷,外傷四肢,蓋土受水津之濕,而後能灌溉於四旁。】
解精微論
夫人厥則陽氣並於上,陰氣並於下。陽並於上則火獨光也,陰並於下則足寒,足寒則脹也。夫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眥盲。
靈樞經
邪氣臟腑病形篇
腎脈急甚為骨癲疾,微急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後。
【 注 腎為陰髒而主骨,陰寒太甚,故為骨癲疾。腎為生氣之原,正氣虛寒則為沉厥;虛氣反逆,故為奔豚;陰寒在下,故足不收。腎開竅於二陰,氣虛不化,故不得前後也。】
本神篇
脾憂愁而不解則傷意,意傷則悗亂,四肢不舉,毛瘁色夭,死於春。
【 注 憂愁,肺之情也。如脾因憂愁不解,則傷脾臟之意。意傷則悗亂而四肢不舉,蓋意乃心之所生,而脾主四肢也。】
脾藏榮,榮舍意,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臟不安。
【 注 脾主四肢,虛則四肢不用。土灌四髒,是以五臟不安。】
經脈篇
胃足陽明之脈,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瘧溫淫,汗出,鼽衄,口喎,唇胗,頸腫,喉庳,大腹水腫,膝臏腫痛,循膺、乳、氣街、股、伏兔、骭外廉、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
【 注 平脈篇曰:水入於經,而血乃成。胃為水谷之海,主生此榮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為狂為溫瘧。汗出者。胃氣熱而蒸發水液之汗也。鼽衄者,經氣熱也。口喎、唇胗、頸腫、喉痹、腹腫、膝痛、膺股骭跗皆痛者,陽明經脈之為病也。】
脾足太陰之脈,是主脾所生病者,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厥,足大指不用。
【 注 不能臥,強立,股膝內腫,足大指不用,經病之在外也。】
膀胱足太陽之脈,是動則病髀不可以屈,膕如結,踹如裂,是為踹厥;是主筋所生病者,項背腰尻膕踹腳皆痛,小指不用。
【 注 太陽之氣,生於膀胱水中,而為諸陽主氣。陽氣者,柔則養筋,故主筋所生之病,腰背膕踹諸證,皆經脈所循之部分而為病也。】
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是主脈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
【 注 心主血而包絡代君行令,故主脈,是主脈之包絡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皆經脈所循之部分而為病也。】
三焦手少陽之脈,是主氣所生病者,汗出,目銳眥痛,煩腫,耳後肩臑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 注 少陽乃一陽初生之氣,故主氣所生病者,汗出,陽加於陰則汗出也。目銳眥痛,頰腫,耳後肩臑肘臂小指次指,皆經脈所循之部分而為病也。】
膽足少陽之脈,是主骨所生病者,胷脅肋髀膝外至脛絕骨外踝前及諸節皆痛,小指次指不用。
【 注 少陽屬腎,故主骨所生病者,為髀膝脛踝皆痛,乃足少陽經脈所循之部分而為病也。少陽主骨,故諸節皆痛也。】
經筋篇
足太陽之筋,其病小指支跟腫痛。
【 注 此經筋之為病也。】
足少陽之筋,病小指次指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膕筋急,前引髀,後引尻,傷左角則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
【 注 維筋者,陽維之筋也。陽氣從左而右維筋,左右之交維也。左絡於右,故傷左角者,病從左而右也。右足不用者,從上而下也。】
足陽明之筋,其病足中指支脛轉筋,腳跳堅,伏兔轉筋,髀前腫。
【 注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乃厲兌之外間,循髀股而上經於頸,結於口鼻耳目之間,其病支脛伏兔轉筋,腳跳而堅,經筋之為病也。】
足太陰之筋,其病足大指支內踝痛,轉筋痛,膝內輔骨痛,陰股引髀而痛。
【 注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內側之隱白間,循膝股而上於胷腹,其內者著於脊,其病在經筋之部分而為痛】
足少陰之筋,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皆痛及轉筋。
【 注 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皆痛,病在此所過所結者,主癎瘈痙強,亦經筋之為病也。】
足厥陰之筋,其病足大指支內踝之前痛,內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
【 注 足厥陰之筋,起於足大指之大敦,循脛股而結於陰器,絡諸筋。陰器乃宗筋之會,厥陰主筋,故連絡於三陰三陽之筋也,其病乃筋之所過而結者,為痛,為轉筋,為陰器不用。】
手太陽之筋,其病小指支肘內銳骨後廉痛。
【 注 此筋之所過而結者,為腫,為筋痿也。】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臑外廉,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
【 注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關沖穴,循腕臂肘臑而上肩頸,其病當所過之處,即支分而為轉筋。】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肘中,上臑內廉,入腋。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銳骨,上結肘內廉,上入腋。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筋痛。
【 注 手少陰之筋,起於手小指側之少沖間,循肘腋,其病當筋之所過者,為轉筋筋痛。】
海論
髓海有餘,則輕勁多力,自過其度。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脛酸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
【 注 精液補益腦髓,而下流陰股,故髓海有餘,則足勁輕健而多力。度,骨度也。髓從骨空,循骨度而上通於腦,故有餘則自過其度矣。髓海不足則津液竭,津液者所以濡空竅者也,是以耳為之鳴,目無所見。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故脛酸而懈怠安臥也。】
逆順肥瘦篇
黃帝曰:脈行之逆順奈何?岐伯曰:手之三陰,從髒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
【 注 此言手足陰陽之脈,上下外內,逆順而行,應地之經水也。】
陰陽系日月篇
黃帝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地為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
【 注 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天地合氣,命之曰人。故身半以上,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地氣主之。日以應火,月以應水,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故在上者,為陽以應日,在下者,為陰以應月。十日應天之十干,十二月應地之十二支,是以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手之十指,以應十日,人秉天地水火而生,故與天地相參。】
黃帝曰:合之於脈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 注 歲半以上為陽,而主少陽太陽,歲半以下為陰,而主少陰太陰,猶兩儀之分四象也。兩陽合明,故曰陽明。兩陰交盡,故曰厥陰。此四象而生太少中之三陰三陽也。男生於寅,故始於正月之少陽;女生於申,故始於七月之少陰。陽從左,故左而右;陰從右,故右而左。】
甲主左手之少陽,己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併合,故為陽明。庚主右手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 注 太陽主日,少陽主火,故兩火併合,是為陽明。陽明者,離明之象也。明兩作離,故兩火併合。兩陽合明,是為陽明。手少陰君火主日,手太陰肺金主天,故應手之十指,此陽中有陰也。】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 注 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此陰陽之定位。手經有陰,足經有陽,乃上下之氣交。】
本髒篇
肝應爪。爪厚色黃者膽厚,爪薄色紅者膽薄,爪堅色青者膽急,爪濡色赤者膽緩,爪直色白無約者膽直,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也。
【 注 朱氏曰:爪者筋之餘,故肝應爪,視爪之好惡,以知膽之厚薄緩急也。】
五色篇
顴者,肩也。顴後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內眥上者,膺乳也。挾繩而上者,背也。循牙車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脛也。當脛以下者,足也。巨分者,股里也。巨屈者,膝臏也。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各有部分。有部分,用陰和陽,用陽和陰。當明部分,萬舉萬當。能別左右,是謂大道。男女異位,故曰陰陽。
衛氣失常篇
皮有部,皮之部輸於四末。
【 注 衛氣行於皮,輸於四末,為所主之部。蓋衛氣出於陽,從頭目而下注於手足之五指,故以四末為部也。】
動輸篇
黃帝曰:榮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之無端。今有其卒然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脈陰陽之道,相輸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還?岐伯曰: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四街者,氣之徑路也。故絡絕則徑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黃帝曰:善。此所謂如環無端,莫知其紀,此之謂也。
陰陽二十五人篇
足少陽之下,血氣盛則外踝肥,血多氣少則外踝皮堅而厚,血少氣多則外踝皮薄而軟,血氣皆少則外踝瘦無肉。
【 注 足少陽經脈之下行者,循膝外廉下輔骨之前,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是以在下皮膚分肉之血氣盛,則外踝肥血多則皮堅而厚,血少則皮薄而軟。】
足太陽之下,血氣盛則跟肉滿踵堅,氣少血多則踵跟空,血氣皆少則善轉筋、踵下痛。
【 注 轉筋、踵下痛者,血氣少而不能榮養筋骨也。】
手陽明之下,血氣盛則手魚肉以溫,氣血皆少則手瘦以寒。
【 注 手陽明經脈之下行者,循臑臂上入兩筋之間,出合谷,故血氣盛則手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手瘦以寒也。】
手少陽之下,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血氣皆少則寒以瘦,氣少血多則瘦以多脈。
【 注 手少陽經脈之下行者,從肩臑肘臂而上出於手腕,故血氣盛則手卷多肉以溫。蓋手少陽之血氣,循手錶腕,盛則皮緩肉淖,故善於卷握也。多脈者,皮肉瘦而脈絡多外見也。】
手太陽之下,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
【 注 手太陽之脈下行者,循肩臑肘臂而下出於手腕,是以血氣盛則掌肉充滿,血氣皆少則掌瘦以寒也。】
百病始生篇
虛邪之中人也,始於皮膚,留而不去則傳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傳舍於經,留而不去傳舍於輸。在輸之時,六經不通,四肢,則肢節痛,腰脊乃強。
【 注 輸者,轉輸血氣之經脈,即臟腑之經隧也。臟腑之大絡,左右上下,並經而出,布於四末,故邪留於輸,則六經不通,四肢之肢節痛也。腰脊乃強者,臟腑之大絡,通於督脈之長強也。】
邪客篇
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天有四時,人有四肢;天有十日,人有手十指。辰有十二,人有足十指莖垂以應之。女子不足二節,以抱人形。
論疾診尺篇
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肘前獨熱者,膺前熱;肘後獨熱者,肩背熱;臂中獨熱者,腰腹熱;肘後粗以下三四寸熱者,腸中有蟲;掌中熱者,腹中熱;掌中寒者,腹中寒;魚上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
【 注 手太陰之脈從指井之少商,過於輸,行於經,而入於肘之尺澤。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五里,走尺以上魚,相逆順而行也。肘所自寸而下,尺也。手所自尺而上,寸也。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此診尺膚以候形身之上下,故與脈候之上下反其診也。肘前乃手厥陰之曲澤處,肘後乃手少陽之天井處。蓋以兩手下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也。夫所謂肘所手所者,謂手臂之背面,臂中掌中魚上,乃手臂之正面。背面為陽,故候形身之外;正面主陰,故候腰腹腸胃之內。即尺外以候季脅,尺里以候腹中之大義相同也。】
大便赤辦,飧泄脈小者,手足寒,難已。飧泄脈小,手足溫,泄易已。
【 注 大便赤辦者,謂黃赤之間別也。蓋中焦泌糟粕,蒸津液,乃化而為血,獨行於經隧,命曰榮氣;水谷常並居於胃,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濟泌別汁而滲入於膀胱。如大便赤辦,乃中焦之血與糟粕並下矣。飧泄,大腸虛而不能濟泌矣。此腸胃虛泄於下,中焦之汁,不能榮於脈中,故脈小也。若手足溫者,得下焦之生氣,故泄易已。】
癰疽篇
發於股脛,名曰股脛疽,其狀不甚變,而癰膿搏骨,不急治,三十日死矣。
【 注 發於股脛,足少陰之毒也。其狀不甚變者,毒附於骨而不外發,故皮膚不甚變,為癰毒之狀也。】
發於股陰,名曰赤施,不急治,六十日死。在兩股之內,不治,十日而當死。
【 注 股陰,足三陰之部分也,以火毒而施於陰部,故名赤施。六者,水之成數。十日者,陰數之終也。】
發於膝,名曰疵癰,其狀大癰,色不變,寒熱,如堅石。勿石,石之者死;須其柔,乃石之者生。
【 注 膝者,筋之會,足少陽之分也。色不變者,色與皮膚相同而不赤也。其狀如大癰而色不變者,毒在外內之間也。蓋少陽主樞,故其色狀如此而為寒熱也。如堅石者勿砭石之,石之則死,毒氣入於內也。須其柔軟而石之者生,毒氣出於外也。蓋少陽主樞,可內而可外也。】
發於脛,名曰兔齧,其狀赤至骨,急治之,不治,害人也。
【 注 兔乃陰類,發於脛,名曰兔齧者,發於陰脛也。其狀赤至骨者。從外而內也,故曰急治之。不治害人,猶言外賊之來害人也。】
發於內踝,名曰走緩,其狀癰也,色不變,數石其輸,而止其寒熱,不死。
【 注 夫癰疽之變,有病因於內而毒走於外者,有腫見於外而毒氣走於內者,此邪留於脈而不行,故名曰走緩,其狀若癰而色不赤也。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邪趨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內踝之後,以上腨內,故當數石其輸,去其邪而止其寒熱。蓋足少陰秉先天之水火,故能為寒為熱也。】
發於足上下,名曰四淫,其狀大癰,不急治之,百日死。
【 注 四淫者,邪氣淫於左右之太少也。少陽主初陽之生氣,而發於腎臟,太陽乃腎之府,而為諸陽主氣,故當急治之,不則陽氣傷而百日死矣。】
發於足旁,名曰厲癰,其狀不大,初如小指發,急治之,去其黑者,不消輒益。不治,百日死。
【 注 足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指次指之厲兌,故發於足旁,名曰厲癰。黑者,水之色,不急治之以去其黑,則寒淫而土敗矣。】
發於足指,名曰脫癰,其狀赤黑,死不治。不赤黑,不死。不衰,急斬之,不則死矣。
【 注 此足少陰之毒,從內而發於外,故曰脫癰,謂從陰而脫出於陽也。發於足指者,發於足大指也。夫足少陰秉先天之水火,其狀赤黑者,水火之淫毒太盛,故為不治之死證。不赤黑者,其毒氣少衰,故為不死。如癰腫不衰,急斬去其指,不則毒氣注於諸經之絡而死矣。】
扁鵲難經
四肢滿閉
假令得肝脈,其外證善潔面青善怒,其內證臍左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滿閉,淋溲便難,轉筋。有是者肝也,無是者非也。
四肢不收
假令得脾脈,其外證面黃善噫善思善味,其內證當臍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腹脹滿,食不消,體重節痛,怠惰嗜臥,四肢不收。有是者脾也,無是者非也。
飲食勞倦,其病身熱而體重嗜臥,四肢不收,其脈浮大而緩。
足寒
假令得腎脈,其外證面黑善恐欠,其內證臍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逆氣小腹急痛,泄如下重,足脛寒而逆。有是者腎也,無是者非也。
中濕,其病身熱而小腹痛,足脛寒而逆,其脈沉濡而大。
金匱要略 【 漢?張機】
四肢腫重
皮水為病,四肢腫,水氣在皮膚中,四肢聶聶動者,防己茯苓湯主之。
脾水者,其腹大,四肢苦重,津液不生,但苦少氣,小便難。
諸肢節疼痛,身體尩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藥知母湯主之。
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泄;咸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斷泄。榮氣不通,衛不獨行,榮衛俱微,三焦無所御,四屬斷絕,身體羸瘦,獨足腫大,黃汗出,脛冷,假令發熱,便為歷節也。
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此人身體瞤瞤者,藜蘆甘草湯主之。
寒熱
腹痛脈弦而緊,弦則衛氣不行,即惡寒,緊則不欲食,邪正相搏,即為寒疝。寒疝繞臍痛,若發則白津出,手足厥冷,其脈沉緊者,大烏頭煎主之。
酸疼
虛勞里急,悸衄腹中痛,夢失精,四肢酸疼,手足煩熱,咽干口燥,小建中湯主之。
不仁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諸藥不能治,抵當烏頭桂枝湯主之。
食禁
時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腫。
春秋二時,龍帶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為病,發時手背腹滿,痛不可忍,名蛟龍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升。
右一味,日兩度服之,吐出如蜥蜴三、五枚,差[硬糖三、五升……差 原本脫,據《金匱》果實菜谷禁忌並治第二十五補。]。
浸淫瘡
浸淫瘡,從口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浸淫瘡,黃連粉主之。
轉筋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
中藏經 【 漢?華佗】
論腳弱狀候不同
人病腳氣與氣腳有異者,為邪毒從內而注入腳,名曰氣腳也;風寒暑濕邪毒之氣,從外而入於腳膝,漸傳於內者,名曰腳氣也。皆以邪奪共正,使人病形頓相類例。其於治療,亦有上下先後也,故分別於耳目一揆而不察其由,無理致其瘳也。又喜怒憂思寒熱毒邪之氣,流入肢節,或注於腳膝,其狀類諸風歷節偏枯臃腫之證,但入其腳膝,謂之氣腳也;若從外入足入髒者,謂之腳氣也。腳氣者,先治內而次治外,實者利之,虛者益之。又病腳氣多者,何也?謂人之心肺二經起於手,脾腎肝三經起於足,手則清邪中之,足則濁邪中之。人身之苦者,手足耳,而足則最重者艱苦,故風寒暑濕之氣,多中於足,以此腳氣病多也。然而得此病者,從漸而生病,但始萌而不悟,悟者不曉,醫家不為腳氣,將為別疾,治療不明,因循至大,身居厄矣。本從微起,漸成巨候,流入臟腑,傷於四肢頭項腹背,未甚終不能知覺也。時因他而作,或如傷寒,或如中暑,或腹背疼痛,或肢節不仁,或語言錯亂,或精神昏昧,或時喘乏,或暴盲聾,或飲食不入,或臟腑不通,或孿急不遂,或舒緩不收,或口眼牽搐,或手足顫掉,種種名狀,莫有達者。故使愚俗束手受病,死無告療,仁者見之,豈不傷哉?今始述本末,略示後學淺深消息。至於醉入房中,飽眠露下,當風取涼,對月貪歡,沐浴未乾而熟睡,房室纔罷而沖軒,久立於低濕,久佇於水涇,冒雨而行,侵寒而寢,勞傷汗出,食飲悲生,犯諸所禁,因成疾矣。其於不正之氣,中於上則害於頭目,害於中則蠱於心腹,形於下則失於腰腳,及於旁則妨於肢節,千狀萬證,皆屬氣腳。起於腳膝,乃謂腳氣也。形候脈理,亦在詳明。其脈浮而弦者起於風,濡而弱者起於濕,洪而數者起於熱,遲而濇者起於寒,滑而微者起於虛,牢而堅者起於實。在於上則發於上,在於下則發於下,在於中則發於中。結則因氣,散則因憂,緊則因怒,細則因悲。風者汗而愈,濕者溫而愈,熱則解而愈,寒則熨而愈。虛者補之,實者瀉之,氣則流之,憂則寬之,怒則悅之,悲則和之。能通斯方,謂之良醫。腳氣之病,傳於心肝,十死不治。入心則恍惚妄謬,嘔吐,食不入,眠不安定,左手寸口脈乍大乍小,乍有乍無者,是也。入腎則腰腳俱腫,小便不通,呻吟不絕,目額皆黑色,時上沖胷腹而喘,其左尺中脈絕者是也。切宜明審矣。
死候
手足爪甲肉黑色者死。
骨絕腰脊痛,腎中重不可反側,足膝後平者,五日死。
腎絕足腫者,九日死。
筋絕魂驚虛恐,手足爪甲青,呼罵不休者,八九日死。
脈訣 【 晉?王叔和】
四肢酸疼
滑脈關前熱在胷,到關翻胃幾千重。更向尺中還若是,小便赤濇腳酸疼。
死候
足趺趾踵膝如斗,十日須知難保守。手足甲青叫罵多,筋絕九日定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