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 ·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九十四
臟腑門
扁鵲難經
臟腑
三十二難曰:五臟俱等,而心肺獨在鬲上者,何也?然。心者血,肺者氣。血為榮,氣為衛,相隨上下,謂之榮衛。通行經絡,營周於外,故令心肺在膈上也。
【 注 滑氏曰:心榮肺衛,通行經絡,營周於外,猶天道之運於上也。鬲者,隔也。凡人心下有膈膜,與脊脅周回相著,所以遮隔濁氣,不使上熏於心肺也。四明陳氏曰:此特言其位之高下耳。若以五臟德化論之,則尤有說焉。心肺既能以血氣生育人身,則此身之父母也,以父母之尊,亦自然居於上矣。《內經》曰:鬲肓之上,中有父母。此之謂也。】
三十三難曰:肝青象木,肺白象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其意何也?然。肝者非為純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微陽,而吸其微陰之氣,其意樂金,又行陰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肺者非為純金也,辛商也,丙之柔。大言陰與陽,小言夫與婦,釋其微陰,婚而就火,其意樂火,又行陽道多,故令肺得水而浮也。肺熟熟《難經匯注箋正》:熟字可疑。古今作注各家,皆從熟字敷衍,無一不牽強難通,不如徐靈胎本作「熱」字為長。而復浮者,何也?故知辛當歸庚,乙當歸甲也。
【 注 四明陳氏曰;肝屬甲乙木,應角音而重濁。析而言之,則甲為木之陽,乙為木之陰;合而言之,則皆陽也。以其屬少陽而位於人身之陰分,故為陰中之陽。夫陽者必合陰,甲乙之陰陽,本自為配合,而乙與庚通剛柔之道,乙乃合甲之微陽而反樂金,故吸受庚金微陰之氣,為之夫婦。木之性本浮,以其受金之氣而居陰道,故得水而沉也。及熟之,則所受金之氣去,乙復歸之甲,而木之本體自然還浮也。肺屬庚辛金,應商音而輕清。析而言之,則庚為金之陽,辛為金之陰;合而言之,則皆陰也。以其屬太陰而位於人身之陽分,故為陽中之陰。夫陰者必合陽,庚辛之陰陽本自為配合,而辛與丙通剛柔之道,辛乃合庚之微陰而反樂夫火,故就丙火之陽為之夫婦。金之性本沉,以其受火之氣炎上而居陽道,故得水而浮也。及熟之,則所受之火氣乃去,辛復歸之庚,而金之本體自然還沉也。古益袁氏曰:肝為陰木乙也,肺為陰金辛也,角商各其音也。乙與庚合,丙與辛合,猶夫婦也,做皆暫舍其本性而隨夫之氣習,以見陰陽相感之義焉。況肝位鬲下,肺居鬲上,上陽下陰所行之道性隨而分,故木浮而反肖金之沉,金沉而反肖火之上行而浮也。凡物極則反,及其經制化變革則歸根復命焉,是以肝肺熟而各肖其木金之本性矣。紀氏曰:肝為陰中之陽,陰性尚多,不隨於木,故得水而沉也。肺為陽中之陰,陽性尚多,不隨於金,故得水而浮也。此乃言其大者耳。若言其小,則乙庚、丙辛,夫婦之道也,及其熟而浮沉反者,各歸其所屬,見其本性故也。周氏曰:肝蓄血,血陰也,多血少氣,體凝中窒,雖有脈絡內經,非玲瓏空虛之比,故得水而沉也。及其熟也,濡而潤者轉為乾燥,凝而窒者變為通虛,宜其浮也。肺主氣,氣陽也,多氣少血,體四垂而輕泛,孔竅玲瓏,脈絡旁達,故得水而浮也。熟則體皆揫斂,孔竅窒實,輕舒者變而緊縮,宜其沉也。斯物理之當然,與五行造化默相符合耳。謝氏曰:此因物之性而推其理也。愚謂肝為陽,陰中之陽也,陰性尚多,故曰微陽,其居在下,行陰道也。肺為陰,陽中之陰也,陽性尚多,故曰微陰,其居在上,行陽道也。熟則無所樂而反其本矣,何也?物熟而相交之氣散也。】
三十四難曰:五臟各有聲色臭味,皆可曉知以不?然。《十變》言:肝色青,其臭臊,其味酸,其聲呼,其液泣。心色赤,其臭焦,其味苦,其聲言,其液汗。脾色黃,其臭香,其味甘,其聲歌,其液涎。肺色白,其臭腥,其味辛,其聲哭,其液涕。腎色黑,其臭腐,其味咸,其聲呻,其液唾。是五臟聲色臭味也。
【 注 此五臟之用也。聲色臭味,下欠液字。肝色青臭臊,木化也,呼出木也;味酸,曲直作酸也;液泣通乎目。心色赤臭焦,火化也,言揚火也;味苦,炎上作苦也;液汗,心主血,汗為血之屬也。脾色黃臭香,土化也;歌,緩土也,一雲脾神好樂,故其聲主歌;味甘,稼穡作甘也;液涎,通乎口也。肺色白臭腥,金化也;哭,慘金也;味辛,從革作辛也;液涕,通乎鼻也。腎色黑臭腐,水化也;呻,吟誦也,象水之聲;味咸,潤下作咸也;液唾,水之屬也。四明陳氏曰:腎位遠,非伸之則氣不得及於息,故聲之呻者自腎出也。然肺主聲,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腎主液。五臟錯綜,互相有之,故云十變也。】
五臟有七神,各何所藏耶?然。髒者,人之神氣所舍藏也。故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與智,腎藏精與志也。
【 注 髒者藏也,人之神氣藏於內焉。魂者,神明之輔弼也,隨神往來謂之魂。魄者,精氣之匡佐也,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神者精氣之化成也,兩精相薄謂之神。脾主思,故藏意與智。腎者作強之官,技巧出焉,故藏精與志也。此因五臟之神,是故五用著於外,七神蘊於內也。】
三十五難曰:五臟各有所腑,皆相近,而心肺獨去大腸小腸遠者,何也?然。經言心榮肺衛,通行陽氣,故居在上。大腸小腸傳陰氣而下,故居在下。所以相去而遠也。
【 注 心榮肺衛行陽氣而居上,大腸小腸傳陰氣而居下,不得不相遠也。】
又:諸腑者皆陽也,清淨之處。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淨,其意何也?
【 注 又問諸腑既皆陽也,則當為清淨之處,何故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淨耶?】
然。諸腑者謂是,非也。經言:小腸者受盛之腑也;大腸者傳瀉行道之腑也,膽者清淨之腑也,胃者水谷之腑也,膀胱者津液之腑也,一腑猶無兩名,故知非也。小腸者心之腑,大腸者肺之腑,膽者肝之腑,胃者脾之腑,膀胱者腎之腑。
【 注 謂諸腑為清淨之處,其說非也。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各有受任,則非陽之清淨矣。各為五臟之腑,固不得而兩名也。蓋諸腑體為陽而用則陰,經所謂濁陰歸六腑是也。雲諸腑皆陽,清淨之處,惟膽足以當之。】
小腸謂赤腸;大腸謂白腸;膽者謂青腸;胃者謂黃腸;膀胱謂黑腸,下焦之所治也。
【 注 此以五臟之色分別五腑,而皆以腸名之也。下焦所治一句,屬膀胱,謂膀胱當下焦所治,主分別清濁也。】
三十七難曰:五臟之氣於何發起?通於何許?可曉以不?然。五臟者,當上關於九竅也當上關於九竅也 《靈樞》脈度篇作「常內閱於上七竅也」。。故肺氣通於鼻,鼻和則知香臭矣;肝氣通於目,目和則知黑白矣;脾氣通於口,口和則知谷味矣;心氣通於舌,舌和則知五味矣;腎氣通於耳,耳和則知五音矣。
【 注 謝氏曰:本篇問五臟之氣,發於何起,通於何許,答文止言五臟通九竅之義,而不及五臟之發起,恐有缺文。愚按五臟發起,當如二十三難流注之說。上關九竅,《靈樞》作七竅者是,下同。】
五臟不和,則九竅不通。六腑不和,則留結為癰。
【 注 此二句結上起下之辭。五臟,陰也,陰不和則病於內。六腑,陽也,陽不和則病於外。】
邪在六腑則陽脈不和,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脈盛矣。邪在五臟則陰脈不和,陰脈不和則血留之,血留之則陰脈盛矣。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陰陽俱盛,不得相營也,故曰關格。關格格 原缺,據《難經》三十七難補。者,不得盡其命而死矣。
【 注 此與《靈樞》十七篇文大同小異。或雲二十八難其受邪氣,蓄則腫熱,砭射之也十二字,當為此章之結語。蓋陰陽之氣太盛而至於關格者必死。若但受邪氣蓄,則宜砭射之。其者指物之辭,因上文六腑不和及邪在六腑而言之也。】
經言氣獨行於五臟,不營於六腑者,何也?然。夫氣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陰脈營於五臟,陽脈營於六腑,如環無端,莫知其紀,終而復始,其不覆溢,人氣內溫於臟腑,外濡於腠理。
【 注 此因上章營字之意而推及之,亦與《靈樞》十七篇文大同小異。所謂氣獨行於五臟,不營於六腑者,非不營於六腑也。謂在陰經則營於五臟,在陽經則營於六腑,脈氣周流,如環無端,則無關格覆溢之患。而人之氣內得以溫於臟腑,外得以濡於腠理矣。四明陳氏曰:腑有邪則陽脈盛,髒有邪則陰脈盛;陰脈盛者陰氣關於下,陽脈盛者陽氣格於上,然而未至於死。陰陽俱盛,則既關且格,格則吐食而不下,關則二陰閉不得大小便而死矣。臟腑氣和而相營,陰不覆,陽不溢,又何關格之有?】
三十八難曰:髒惟有五,腑獨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謂三焦也。有原氣之別焉,主持諸氣,有名而無形,其經屬手少陽。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 注 三焦主持諸氣,為原氣別使者,以原氣賴其導引,潛行默運於一身之中,無或間斷也。外腑指其經為手少陽而言,蓋三焦外有經而內無形,故云。詳見六十六難。】
三十九難曰:經言腑有五,髒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五臟亦有六髒者,謂腎有兩髒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氣與腎通,故言髒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
【 注 前篇言髒有五,腑有六。此言腑有五,髒有六者,以腎之有兩也。腎之兩雖有左右命門之分,其氣相通,實皆腎而已。腑有五者,以三焦配合手心主也。合諸篇而觀之,謂五臟六腑可也,五臟五腑亦可也,六髒六腑亦可也。】
四十難曰:經言肝主色,心主臭,脾主味,肺主聲,腎主液。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耳者腎之候,而反聞聲,其意何也?然。肺者,西方金也,金生於巳,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腎者,北方水也,水生於申,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聲,故令耳聞聲。
【 注 四明陳氏曰:臭者心所主,鼻者肺之竅,心之脈上肺,故令鼻能知香臭也。耳者腎之竅,聲者肺所主,腎之脈上肺,故令耳能聞聲也。愚按越人此說,蓋以五行相生之理而言,且見其相因而為用也。】
五十一難曰:病有欲得溫者,有欲得寒者,有欲得見人者,有不欲得見人者,而各不同,病在何臟腑也?然。病欲得寒而欲得見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溫而不欲見人者,病在髒也。何以言之?腑者陽也,陽病欲得寒,又欲見人。髒者陰也,陰病欲得溫,又欲閉戶獨處,惡聞人聲。故以別知臟腑之病也。
【 注 紀氏曰:腑為陽,陽病則熱有餘而寒不足,故飲食衣服居處,皆欲就寒也。陽主動而應乎外,故欲得見人。髒為陰,陰病則寒有餘而熱不足,故飲食衣服居處皆欲就溫也。陰主靜而應乎內,故欲閉戶獨處而惡聞人聲也。】
五十二難曰:腑臟發病,根本等不?然。不等也。何?然。髒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難其處。腑病者彷佛賁響,上下行流,居處無常。故以此知臟腑根本不同也。
【 注 丁氏曰:髒為陰,陰主靜,故止而不移。腑為陽,陽主動,故上下流行,居處無常也。與五十難文義互相發明。】
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髒者生,何謂也?然。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髒者,傳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一髒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也。
【 注 紀氏曰:心火傳肺金,肺金傳肝木,肝木傳脾土,脾土傳腎水,腎水傳心火。心火受水之傳,一也;肺金復受火之傳,再也。自心而始,以次相傳至肺之再,是七傳也。故七傳死者,一髒不受再傷也。】
假令心病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是子母相傳,竟而復始,如環無端,故曰生也。
【 注 呂氏曰:間髒者,間其所勝之髒而相傳也。心勝肺,脾間之;脾勝腎,肺間之;肺勝肝,腎間之;腎勝心,肝間之;肝勝脾,心間之,此謂傳其所生也。滑氏曰:按《素問》標本病傳論曰: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並者,並也,相併而傳,傳其所間,如呂氏之說是也。獨者,特也,特傳其所勝,如紀氏之說是也。越人之義本諸此,詳見本篇及《靈樞》四十二篇。但二經之義,則以五臟與胃膀胱七者相傳,發其例,而其篇題皆以病傳為名。今越人則以七傳間髒之目,推明二經:假心為例以見病之相傳,若傳所勝,至一髒再傷則死;若間其所勝,是子母相傳,則生也。尤簡而明。】
五十四難曰:髒病難治,腑病易治,何謂也?然。髒病所以難治者,傳其所勝也。腑病易治者,傳其子也。與七傳間髒同法也。
【 注 四明陳氏曰:五臟者,七神內守,則邪之微者不易傳;若大氣之入,則神亦失守而病深,故病難治,亦或至於死矣。六腑為轉輸傳化者,其氣常通,況膽又清淨之處,雖邪入之終難深留,故腑病易治也。愚按以越人之意推之,則髒病難治者,以傳其所勝也;腑病易治者,以傳其所生也。雖然,此特各舉其一偏而言爾。若髒病傳其所生亦易治,腑病傳其所勝亦難治也。故龐安常云:世之醫書,惟扁鵲之言為深,所謂《難經》也者。越人寓術於其書,而言之有不詳者,使後人自求之歟?今以此篇詳之,龐氏可謂得越人之心者矣。】
六十六難曰:經言肺之原出於太淵,心之原出於大陵,肝之原出於太沖,脾之原出於太白,腎之原出於太溪,少陰之原出於兌骨,膽之原出於丘墟,胃之原出於沖陽,三焦之原出於陽池,膀胱之原出於京骨,大腸之原出於合谷,小腸之原出於腕骨。
【 注 肺之原太淵,至腎之原太溪,見《靈樞》第一篇。其第二篇曰:肺之俞太淵,心之俞大陵,肝之俞太沖,脾之俞太白,腎之俞太溪。膀胱之俞束骨,過於京骨為原。膽之俞臨泣,過於丘墟為原。胃之俞陷谷,過於沖陽為原。三焦之俞中渚,過於陽池為原。小腸之俞後溪,過於腕骨為原。大腸之俞三間,過於合谷為原。蓋五臟陰經,以俞為原;六腑陽經,既有俞,仍別有原。或曰,《靈樞》以大陵為心之原,《難經》亦然,而又別以兌骨為少陰之原。諸家針灸書並以大陵為手厥陰,心主之俞以神門在掌後兌骨之端者,為心經所注之俞,似此不同者,何也?按《靈樞》七十一篇曰:少陰無輸,心不病乎?岐伯曰:其外經病而髒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兌骨之端也。其餘脈出入屈折,其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也。又第二篇曰:心出於中沖,溜於勞宮,注於大陵,行於間使,入於曲澤,手少陰也。又《素問》繆刺篇曰:刺手心主少陰兌骨之端各一,病立已。又氣穴篇曰:髒俞五十穴。王氏注五臟俞,惟有心包經井俞之穴,而亦無心經井俞穴。又七十九難曰:假令心病,瀉手心主俞,補手心主井。詳此前後各經文義,則知手少陰與心主同治也。】
十二經皆以俞為原者,何也?然。五臟俞者,三焦之所行,氣之所留止也。三焦所行之俞為原者,何也?然。臍下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也,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臟六腑。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為原。五臟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 注 十二經皆以俞為原者,以十二經之俞,皆系三焦所行氣所留止之處也。三焦所行之俞為原者,以臍下腎間動氣,乃人生之命,十二經之根本。三焦則為原氣之別使,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氣,經歷於五臟六腑也。通行三氣,即紀氏所謂下焦稟真元之氣,即原氣也;上達至於中焦,中焦受水谷精悍之氣,化為榮衛;榮衛之氣,與真元之氣通行達於上焦也。所以原為三焦之尊號,而所止輒為原,猶警蹕所至稱行在所也。五臟六腑之有病者,皆於是而取之,宜哉!】
六十七難曰:五臟募皆在陰,而俞在陽者,何謂也?然。陰病行陽,陽病行陰,故令募在陰,俞在陽。
【 注 募與俞,五臟空穴之總名也。在腹為陰,則謂之募;在背為陽,則謂之俞。募猶募結之募,言經氣之聚於此也。俞,《史記》扁鵲傳作輸,猶委輸之輸,言經氣由此而輸於彼也。五臟募在腹,肺之募中府,二穴,在胷部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動脈陷中;心之募巨闕,一穴,在鳩尾下一寸;脾之募章門,二穴,在季脅下直臍;肝之募期門,二穴,在不容兩旁各一寸五分;腎之募京門,二穴,在腰中季脅本。五臟俞在背,行足太陽之經,肺俞在第三椎下,心俞在五椎下,肝俞在九椎下,脾俞在十一椎下,腎俞在十四椎下,皆俠脊兩旁各一寸五分。陰病行陽,陽病行陰者,陰陽經絡氣相交貫,臟腑腹背,氣相通應,所以陰病有時而行陽,陽病有時而行陰也。針法曰:從陽引陰,從陰引陽。】
六十八難曰:五臟六腑,皆有井滎俞經合,皆何所主?然。經言所出為井,所流為滎,所注為俞,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井主心下滿,滎主身熱,俞主體重節痛,經主喘咳寒熱,合主逆氣而泄。此五臟六腑井滎俞經合所主病也。
【 注 主,主治也。井如谷井水源之所出也。滎,絕小水也,井之源本微,故所流尚小而為滎。俞,輸也,注也,自滎而注,乃為俞也。由俞而經過於此,乃謂之經。由經而入於所合,謂之合。合者,會也。《靈樞》第一篇曰:五臟五俞,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所行皆井滎俞經合之所系,而所主病各不同。井主心下滿,肝木病也。足厥陰之支,?肝別貫膈,上注肺,故井主心下滿。滎主身熱,心火病也。俞主體重節痛,脾土病也。經主喘咳寒熱,肺金病也。合主逆氣而泄,腎水病也。】
七十四難曰:經言春刺井,夏刺滎,季夏刺俞,秋刺經,冬刺合者,何謂也?然。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俞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
【 注 滎俞之系四時者,以其邪各有所在也。】
其肝心脾肺腎而繫於春夏秋冬者,何也?然。五臟一病,輒有五也。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眾多,不可盡言也。四時有數,而並繫於春夏秋冬者也。針之要妙,在於秋毫者也。
【 注 五臟一病,不止於五,其病尤眾多也。雖其眾多,而四時有數,故病繫於春夏秋冬及井滎俞經合之屬也。用針者,必精察之!】
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 注 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水火欲更相平也。木火土金水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金木水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而制其貪也。經曰:一髒不平,所勝平之。東方肝也,西方肺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矣。若西方不虛,則東方安得而過於實耶?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甚而濟其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北方水者,益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如此,則過者退而抑者進,金得平其木,而東西二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木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七十七難曰:經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謂也?然。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與脾,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者見肝之病,不曉相傳,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 注 見肝之病,先實其脾,使邪無所入,治未病也,是為上工。見肝之病一心治肝,治已病也,是為中工。《靈樞》五十五篇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其形之盛者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八十一難曰:經言無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寸口脈耶?將病自有虛實耶?其損益奈何?然。是病非謂寸口脈也,謂病自有虛實也。假令肝實而肺虛,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當更相平,當知金平木。假令肺實而肝虛,微少氣,用針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故曰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 注 是病字非誤即衍。肝實肺虛,金當平木,如七十五難之說。若肺實肝虛,則當抑金而扶木也。用針者乃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此所謂實其實而虛其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殺人必矣。】
金匱要略 【 漢?張機】
臟腑傳乘治法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余髒准此。
師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夫諸病在髒,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余皆仿此。
傷寒論 【 漢?張機】
辨在髒在腑並治法
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里;數為在腑,遲為在髒。假令脈遲,此為在髒也。
脈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髒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鞕。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脈遲尚未可攻。
五臟絕候
又未知何髒先受其災。若汗出發潤,喘而不休者,此為肺先絕也;陽反獨留,形體如煙熏,直視搖頭者,此為心絕也;唇吻反青,四肢漐習者,此為肝絕也;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者,此為脾絕也;溲便遺失,狂言,目反直視者,此為腎絕也。
乘腑乘髒
問曰:何以知乘腑?何以知乘髒?師曰:諸陽浮數為乘腑,諸陰遲濇為乘髒也。
中藏經 【 漢?華佗】
腑病水法有六
病起於六腑者,陽之系也,陽之發也;或上或下,或內或外,或反在其中,行之極也。有能歌笑者,有能悲泣者,有能奔走者,有能呻吟者,有自委曲者,有自高賢者,有寤而不寐者,有不能言而聲昧者,各各不同,皆生於六腑也。喜其通者,因以通之;喜其塞者,因以塞之;喜其水者,以水濟之;喜其冰者,以冰助之。病者之樂喜好勿違背,亦不可強抑之也。如此從隨,則十生其十,百生其百,疾無不愈耳。
髒病火法有六
病起於五臟者,皆為陰之所屬。其法也,或偏枯,或痿厥,或外寒而內熱,或外熱而內寒,或心腹脹滿,或手攣拳,或口眼不正,或皮膚不仁,或行步艱難,或身體強硬,或吐瀉不息,或疼痛未寧,或暴無語,或久無音,綿綿默默,狀若死人,如斯之候,備出於陰。陰之盛也,陽必不足;陽之盛也,陰必不盈。前論雲陽不足則助之以火,精陰不足則濟之以水母者,是也。故喜其汗者汗之,喜其溫者溫之,喜其熱者熱之,喜其火者火之,喜其湯者湯之。喜其汗溫熱火湯,亦在其宜,又勿強之。如是,則萬全其萬。水火之法,真陰陽也。治救之道,當詳明矣。
論五臟六腑寒熱虛實生死順逆之法
夫人有五臟六腑虛實寒熱,生死順逆,皆見於形證脈氣,若非診察,無由識也。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寒則溫之,熱則涼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此良醫之大法。
臟腑虛實論
病有髒虛髒實,腑虛腑實。狀各不同,宜深消息。
腸鳴氣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無時,皮毛憔悴,肌肉皺皴,耳目昏塞,語聲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臟之虛也。診其脈舉指而滑,按之而微,看在何部以斷其髒。按之沉小微弱短濇軟濡,俱為髒虛也。飲食過多,大小便難,胷膈滿悶,肢節疼痛,身體沉重,頭目悶眩,唇口腫脹,咽喉閉塞,腸中氣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偶作寒熱,瘡瘍並起,悲喜時來,或自痿弱,或自高強,氣不舒暢,血不流通,此五臟之實也。診其脈,舉按俱盛者實也,又長浮數疾,洪緊弦大,俱曰實也,看在何經而斷其髒也。
頭疼目赤,皮熱骨寒,手足舒緩,血氣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腫痛,輕按之痛,重按之快,食慾如故,曰腑實也。診其脈浮而實大者是也。
皮膚搔癢,肌肉(月真)脹,食飲不化,大便滑而不止,診其脈輕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虛也,看在何經而正其時也。
千金方 【 唐?孫思邈】
臟腑論
夫人稟天地而生,故內有五臟、六腑、精氣、骨髓、筋脈,外有四肢、九竅、皮毛、齒爪、咽喉、唇舌、肛門、胞囊,以此總而成軀。故將息得理,則百脈安和;役用非宜,即為五勞七傷六極之患。有方可救,雖病無他;無法可憑,奄然永往。所以備述五臟六腑血脈根源,循環流注,與九竅應會處;並論五臟六腑輕重、大小、長短、闊狹,受盛多少,仍列對治方法,丸散酒煎湯膏摩熨及針灸孔穴,並窮於此。凡留心醫術者,可考而行之。其冷熱虛實風氣,凖藥性而用之,則內外百疴無所逃矣。凡五臟在天為五星,在方為五嶽,在時為五行,在人為五臟。五臟者,精神魂魄意也。論陰陽,察虛實,知病源,用補瀉,應稟三百六十五節三百六十五節 原作「三十六骨節」,據《千金》卷十一肝臟脈論改。,終會通十二經焉。
診五臟六腑氣絕證候
病人肝絕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眠,目視而不見,人汗出如水不止。病人膽絕七日死,何以知之?眉為之傾。病人筋絕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罵不休。病人心絕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回視立死。病人腸絕六日死,何以知之?發直如干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病人脾絕十二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腫,腹熱臚脹,泄利不覺,出無時度。病人胃絕五日死,何以知之?脊痛腰中重,不可反覆。病人肉絕六日死,何以知之?耳干,舌皆腫,溺血,大便赤泄。病人肺絕三日死,何以知之?口張,但氣出而不還。病人大腸絕不治,何以知之?泄利無度,利絕則死。病人腎絕四日死,何以知之?齒為暴枯,面為正黑,目中黃色,腰中欲折,白汗出如流水。病人骨絕齒黃落十日死。諸浮脈無根者皆死。已上五臟六腑為根也。
五臟六腑變化旁通訣
凡五臟六腑,變化無窮,散則諸經,其事隱沒,難得具知。今纂集相附以為旁通,令學者少留意推尋,造次可見矣。
五臟
腎 【 水一】 心 【 火二】 肝 【 木三】 肺 【 金四】 脾 【 土五】
六腑
膀胱 小腸 膽大腸 胃三焦
五臟經
足少陰 手少陰 足厥陰 手太陰 足太陰
六腑經
足太陽 手太陽 足少陽 手陽明 足陽明 手少陽
五臟 脈
沉濡 洪盛 弦長 浮短 緩大
五臟斤兩
一斤二兩 【 又雲一斤一兩】 十二兩 【 三毛七孔】 四斤四兩 【 左三葉右四葉】 三斤三兩 【 六葉兩耳】 二斤三兩
六腑斤兩
九兩二銖 二斤十四兩 三兩三銖 二斤十二兩 二斤十四兩
六腑丈尺
廣七寸 【 又雲九寸】 長二丈四尺 【 廣二寸四分】 二寸四分 原作「一寸四分」,按《千金》卷二十九五臟六腑旁通訣改。 三寸三分 一丈二尺 【 廣六寸】 大一尺五寸
六腑所受
九升二合 【 又雲九升九合】 二斗四升 一合 【 《難經》作三合】 三合 原作「二合」,據《難經》四十二難改。 一斗二升 三斗五升
五臟官
後宮列女 帝王 上將軍 【 又為郎官】 尚書 【 又為上將軍】 諫議大夫
六腑官
水曹掾 監倉吏 將軍決曹吏 監倉掾 內嗇吏
五臟腧
十四椎 五椎 九椎 三椎 十一椎
六腑 腧
十九椎 十八椎 十椎 十六椎 十二椎 十三椎
五臟募
京門 巨闕 期門 中府 章門
六腑募
中極 關元 日月 天樞 中脘 石門
五臟脈出
出 湧泉 中沖 【 此心包絡經,心經出少沖】 大敦 少商 隱白隱白 原本「隱白」下有「此心包絡經出少陽」,據《千金要方》刪除。
流 然谷 勞宮 【 心經流少府】 行間 魚際 大都
注 太溪 大陵 【 心經注神門】 太沖 太淵 太白
過 水泉 內關 【 心經過通里】 中封 列缺 公孫
行 伏溜 間使
六腑脈出
出 至陰 少澤 竅陰 商陽 厲兌 關沖 【 此三焦經出入】
流 通谷 前谷 俠溪 二間 內庭 液門
注 束骨 後溪 臨泣 三間 陷谷 中渚
過 京骨 腕骨 丘墟
合谷 沖陽 陽池
行 崑崙 陽穀 陽輔
陽溪 解溪 支溝
入 委中 小海 陽陵泉 曲池 三里 天井
五竅
耳 【 二陰】 舌 【 口】 目 鼻 唇
五養
骨 【 積】 血 【 脈】 筋 皮 毛
五液
唾 汗 淚 涕 涎
五聲
呻 【 噫】 言 呼 哭 歌
六氣
呬 吹 呼 呵 噓 唏
五神
志 【 精】 神 【 性又作脈神】 血 【 魂】 氣 【 魄】 意 【 智又作營意】
五有餘病
脹滿 笑不止 怒 喘喝仰息經溲不利
五不足病
厥逆 憂 【 一作悲】 恐 息利少氣 四肢不用
六情
惡哀 怵慮 【 一作惠好】 好喜 【 一作直喜】 威怒 樂愚
貪狠 廉貞 寬大 公正 陰賊 奸邪
八性
欲忌 友愛 慈 【 惠悲】 氣 【 正】 公私 【 怨】
五常
智 【 謹】 禮 【 哲】 仁 【 肅】 義 【 義】 信 【 聖】
五事
聽 【 聰】 視 【 明】 貌 【 恭】 言 【 從】 思 【 睿】
五咎
急 豫 狂 僭 蒙
五音
吟詠 肆呼 諷 唱 歌
五聲
羽 【 四十八絲】 征 【 五十四絲】 角 【 六十四絲】 商 【 七十二絲】 宮 【 八十一絲】
五色
黑 赤 青 白 黃
五味
咸 苦 酸 辛 甘
五臭
腐 焦 膻 【 臊】 腥 香
五宜 【 子來扶母】
酸 甘 苦 咸 辛
五惡 【 味之惡】
甘 咸 辛 苦 酸
五惡 【 氣之惡】
燥 熱 風 寒 濕
五數
一 【 六】 二 【 七】 三 【 八】 四 【 九】 五 【 十】
五行
水 火 木 金 土
五時
冬 夏 春 秋 季夏
五形 【 《外台》云:外應五行之形,內法五形之象】
曲 兌 直 屈 圓
五畜
豕 【 《外台》雲豕鼠】 羊 【 《外台》雲蛇馬】 雞 【 《外台》雲虎兔】 犬 【 《外台》雲猴雞】 牛 【 《外台》雲龍羊犬牛】
五穀
大豆 麥 麻 稻 【 黃黍】 稷
五果
栗 杏 李 桃 棗
五菜
藿 薤 韭 蔥 葵
假令人腎、心、肝、肺、脾為髒,則膀胱、小腸、膽、大腸、胃為腑。足少陰為腎經,足太陽為膀胱經,下至五臟、五果、五菜皆爾,觸類長之也。余皆仿此。
河間六書 【 金?劉完素】
五臟六腑應五運六氣
五臟六腑,應五運六氣,凡病微則當其本化,甚則兼其鬼賊之化,亢則害承乃制,微則是其本經。本,髒之本;化,造化之化也。病甚,則如金衰不能化木,木則生火,木火者,皆陽也,故風火多兼化,則風熱相搏,賊其金也。
臟腑之氣,應乎三陰三陽,實則行乎本化之氣,瀉之;衰則行其勝己之氣,瀉之是為殺其鬼也。
東垣十書 【 元?李杲】
五臟之氣交變論
五臟別論云:五氣入鼻,藏於心肺。《難經》曰:肺主鼻,鼻和則知香臭。潔古云:視聽明則清涼,香臭辨而溫暖。此內受天之氣,而外利於九竅也。夫三焦之竅開於喉,出於鼻,鼻乃肺之竅。此體也。其聞香臭者,用也。心主五臭,舍於鼻,蓋九竅之用,皆稟長生焉。夫心長生於酉,酉者肺,故知鼻為心之所用而聞香臭也。耳者上通天氣,腎之竅也,乃腎之體而為肺之用。蓋肺長生於子,子乃腎之舍,而肺居其中而能聽音聲也。一說:聲者天之陽,音者天之陰,在地為五律,在人為喉之竅,在口乃三焦之用,肺與心合而為言出於口也。此口心之竅開於舌為體,三焦於肺為用,又不可不知也。肝之竅通於目,離為火,能耀光而見物,故分別五色也。肝為之舍,腎主藏精,鼻通氣於心肺,故曰主百脈而行陽道。經雲脫氣者目盲,脫精者耳聾,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此明耳目口鼻為清氣所奉於天,而心勞胃損,則受邪也。
六腑者,六陽也。五臟者,五陰也。肺開竅於鼻,心開竅於舌,脾開竅於口,肝開竅於目,腎開竅於耳,是五陰也。又有厥陰與督脈會於巔,是六陰也。耳者腎也,復能聽聲,聲為金,是耳中有肺也。鼻者肺也,復能聞臭,是鼻中有心也。舌者心也,復能知味,是舌中有脾也。目有五輪,通貫五臟。口為脾,脾為坤土,主靜而不動,故無所兼。言耳鼻舌各兼一,目兼四,此與督脈共計十三陰也。腦為諸體體 疑作「髓」。之會,即海也,腎主之,是為十四陰矣。
其用在下,膽、胃、膀胱、大腸、小腸。天,六腑,氣表,其體在上,其用在下。
其用在上,兩目、兩耳、鼻、口、舌。地,五臟,血里,其體在下,其用在上。
問臟腑有幾
答曰:肝、心、脾、肺、腎兼包絡,一名命門,為六髒。膽、小腸、胃、大腸、膀胱、兼三焦為六腑,計之十二矣,故包則為一腑矣,是為十三矣。經曰:包移熱於膀胱,則癃溺血。又云:包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者,若沃以湯。注云:膀胱,包內居之內外二境。圖云:膀胱者,包之室也,以是知為十三臟腑矣。
假令脾肺虛,則補其母,謂肺病而補其脾也,則腎自平矣。假令脾肺實則瀉其子,謂脾病而瀉其肺也,則心自平矣。《難經》云: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從所不勝來者為賊邪,從所勝來者為微邪,自病者為正邪。
假令心病,中風得之為虛邪,傷暑得之為正邪,飲食勞倦得之為實邪,傷寒得之為微邪,中濕得之為賊邪。
假令心病得脾脈,土在火之分也。克火之水退而不敢至,火獨王於南方,是從前來者為實邪也。前後虛實圖(缺圖)
假令心病得肝脈,木在火之分也。土退而不敢至,土退而不至,則克火之水隨木而至,是從後來者為虛邪也。
假令脾肺虛,脾母能令肺子虛也。用理中湯,非補脾也,脾中補肺也。故曰,虛則補其母。以其脾為生肺之本也,則用人參、白朮之類。故經曰:滋苗者,必固其根。此之謂也。
假令脾肺實,肺子能令脾母實也。用瀉黃散,非瀉脾也,脾中瀉肺也。故曰,實則瀉其子。以其脾為生肺之上源,則用梔子、石膏之類。故經曰:伐下者,必枯其上。此之謂也。
臟腑標木陰陽論
天陽無圓,氣上外升生浮,晝動輕,燥六腑。
地陰有方,血下內降殺沉,夜靜重,濕五臟。
夫治病者,當知標本。以身論之,則外為標,內為本;陽為標,陰為本。故六腑屬陽為標,五臟屬陰為本,此臟腑之標本也。又臟腑在內為本,各臟腑之經絡在外為標,此臟腑經絡之標本也。更人身之臟腑、陰陽、氣血、經絡,各有標本也。以病論之,先受病為本,後傳流病為標。凡治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若先治其標,後治其本,邪氣滋甚,其病益蓄。若先治其本,後治其標,雖病有數十證皆去矣。謂如先生輕病,後滋生重病,亦先治輕病後治重病,如是則邪氣乃伏,蓋先治本故也。若有中滿,無問標本,先治中滿,謂其急也。若中滿後有大小便不利,亦無問標本,先利大小便,次治中滿,謂尤急也。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滿三者之外,皆治其本,不可不慎也。從前來者謂實邪,從後來者謂虛邪,此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是也。治法云: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假令肝受心火之邪,是從前來者為實邪,皆瀉其子火也。然非直瀉其火,十二經中各有金木水火土,當木之分,瀉其火也。故標本論云: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既肝受火邪,先於肝經五穴中瀉榮火行間穴是也;後治其標者,於心經五穴內瀉榮火少府穴是也。以藥論之,入肝經藥為之引,用瀉心火藥為君,是治實邪之病也。假令肝受腎邪,是從後來者為虛邪,虛邪則當補其母。故標本論云: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既受水邪,當先於腎經湧泉穴中補水,是先治其標;後於肝經曲泉穴中瀉水,是後治其本,此先治其標者,推其至理,亦是先治其本也。以藥論之,入腎經藥為引,用補肝經藥為君是也。
五方之正氣味
東方甲風乙木,其氣溫,其味甘,在人以肝膽應之。
南方丙熱丁火,其氣熱,其味辛,在人以心小腸三焦包絡應之。
中央戊濕,其本氣平,其兼氣溫涼寒熱,在人以胃應之。
中央己土,其本味咸,其兼味辛甘酸苦,在人以脾應之。
西方庚燥辛金,其氣涼,其味酸,在人以肺大腸應之。
北方壬寒癸水,其氣寒,其味苦,在人以腎膀胱應之。
臟腑瀉火藥
黃連瀉心火。木通瀉小腸火。黃芩瀉肺火,梔子佐之。黃芩瀉大腸火。柴胡瀉肝火,黃連佐之。柴胡瀉膽火,亦以黃連佐之。白芍藥瀉脾火。石膏瀉胃火。知母瀉腎火。黃蘗瀉膀胱火。柴胡瀉三焦火,黃芩佐之。
以上諸藥,各瀉其火,不唯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為君、合為臣處。詳其所宜而用,勿執一也。
用藥升降浮沉補瀉法
肝膽味辛,補酸,瀉氣,溫補涼瀉。肝膽之經,前後寒熱不同,逆順互換,入求責法。
心小腸 味咸,補甘,瀉氣,熱補寒瀉。三焦命門補瀉同。
脾胃味甘,補苦,瀉氣,溫涼寒熱補瀉,各從其宜,逆從互換,入求責法。
肺大腸 味酸,補辛,瀉氣,涼補溫瀉。
腎膀胱 味苦,補咸,瀉氣,寒補熱瀉。
五臟更相平也,一髒不平,所勝平之,此之謂也。故云安谷則昌,絕谷則亡。水去則榮散,谷消則衛亡,榮散衛亡,神無所居。又仲景云:水入於經,其血乃成;谷入於胃,脈道乃行。故血不可不養,衛不可不溫。血溫衛和,榮衛將行,常有天命矣。
醫學正傳 【 明?虞摶】
五臟病傳
或問《難經》五十三難曰:經言七傳者死,間髒者生。然。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髒者傳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傳肺,肺病傳肝,肝病傳脾,脾病傳腎,腎病傳心,一髒不再傷,故言七傳者死也。間髒者,傳其所生也。假令心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是子母相傳,周而復始,如環無端,故言生也。夫經文所謂七傳者,據其數止六傳而已。謂一髒不再傷,按其數乃有四髒不再受傷。且其間髒之理未聞有發明之旨,釋者止是隨文解義而已,請明辨以釋吾疑,可乎?曰:夫此條言虛勞之證也。其所謂七傳者,心病上必脫腎病傳心一句。其一髒不再傷,當作三髒不再傷。皆傳寫之誤耳。蓋虛勞之證必始於腎經,五臟從相剋而逆傳已盡,又復傳於腎與心,則水絕滅而火大旺,故死而不復再傳彼之三髒矣。其有從相生而順傳者,蓋腎水欲傳心火,卻被肝木乘間,而遂傳肝木,然後傳心火,次第由順行而及於彼之三髒,而有生生不息之義,故曰間髒者生。
醫學綱目 【 明?樓英】
五臟病傳
《靈樞》標本病傳篇:夫病傳者云云,謂之大氣入髒,蓋傳之急者也。王注云:有緩傳者,有急傳者。緩者或一歲二歲三歲而死,其次或三月六月而死,急者或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則此類也。王氏此言,甚得推廣經意,然不能驗日數者,但驗病之以傳。如心先病心痛,次傳於肺,或咳或喘;次傳於肝,或脅痛,或頭眩;次傳於脾胃,或閉塞不通,或身痛體重,或脹或泄;次傳於腎、膀胱,或少腹腰脊痛脛酸,或背膂筋痛小便閉。如此必死,累驗有準。鄰人趙氏始肝病脅痛,半載,次傳之脾,腹脹而死。又卜叔英嫂氏始肺病咳喘,次傳之肝,頭眩不寐,次傳之脾,腹脹而死。又楊白鹿師始脾病腹痛,次傳之膀胱,小便淋閉,次傳之心,胷膈痛,通身青脈而死矣。蓋心主血脈故也。
《難經》五十三難云:經言七傳者死。經言謂《素問》、《靈樞》二經之病傳論所言也。七傳當作次傳,次傳者死,即《素》、《靈》二經病傳論言諸病以次相傳,皆有死期不可刺者是也。心火傳所勝之肺金,肺金傳所勝之肝木,故曰傳其所勝也。間髒者生,即《素》、《靈》二經病傳論言間一髒及至三四髒乃可刺者是也。蓋心病本傳肺,肺本傳肝,肝本傳脾,今心病間肺一髒傳肝,或間肺肝二髒傳脾,肝木生心火,心火生脾土,故曰傳其所生也。《難經》諸證,唯呂廣釋七傳為次傳,為得經旨。
薛氏醫案 【 明?薛己】
求五臟病
經云:治病必求其本,本於四時五臟之根也。故潔古云:五臟子母虛實,鬼邪微正,若不達其意旨,不易得而入焉。徐用誠云:凡心臟得病,必先調其肝腎二髒。腎者,心之鬼。肝氣通則心氣和,肝氣滯則心氣乏,此心病先求於肝,清其源也。五臟受病,必傳其所勝,水能勝火,則腎之受邪,必傳之心,故先治其腎,逐其邪也。故有退腎邪、益肝氣兩方。或診其脈,肝腎兩髒俱和而心自主疾,然後察其心家虛實治之。
醫學入門 【 明?李梴】
臟腑不可不知
髒者,藏平也,藏諸神而精氣流通也。腑者,府庫也,出納轉輸之謂也。臟腑,兄弟也,同氣而異形耳。觀《素問》、《難經》所論臟腑,分陰分陽,而脾胃乃人身中之太極矣乎。至於氣血多少,體用上下,亦不可不知。詩曰:多血多氣經須記,手經大腸足經胃。多氣少血有六經,三焦膽腎心脾肺。多血少氣心胞絡,膀胱小腸肝所異。
內景全圖
見圖
醫宗必讀 【 明?李中梓】
五臟苦欲補瀉論
夫五臟之苦欲補瀉,乃用藥第一義也,不明乎此,不足以言醫。如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以辛補之,以酸瀉之,虛則補之。
【 注 肝為將軍之官,其性猛銳,急則有摧折之意,用甘草以緩之,即寬解慰安之義也。扶蘇條達,木之象也。用川芎之辛以散之,而解其束縛。然辛雖主散,遂其所欲,即名為補。如太過則制之,勿使踰分。酸可以收,故云瀉,芍藥之屬。虛補,陳皮、生薑之屬。】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以甘補之,以苦瀉之,虛則補之。
【 注 脾為倉廩之官,屬土,喜燥。濕則不能健運,白朮之燥,遂其性之所喜也。稼穡作甘,甘主緩,是其本性也。脾喜健運,補之氣旺則行,人參是也。濕土主長夏之令,溫熱太過,脾斯困矣,急以黃連之苦瀉之。甘草益氣,大棗益血,俱甘入脾。】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瀉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以辛瀉之,以酸補之,虛則補之。
【 注 肺為華蓋之髒,相傅之官,藏魄而主氣者也。氣常則順,氣變則逆,逆則違其性矣,宜黃芩苦以泄之。肺主上焦,其政斂肅,故喜收,宜白芍之酸以收之。金受火制,急食辛以瀉之,桑白皮是也。不斂則氣無管束,肺失其職矣,宜五味子補之。蓋酸味遂其收斂之性,以清肅乎上焦也。】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以苦補之,虛則補之。
【 注 腎為作強之官,藏精,為水髒,主五液,其性本潤,是故惡燥,宜知母之辛以潤之。腎非堅無以稱作強之職,四氣遇濕熱則軟,遇寒冷即堅,五味得咸則軟,得苦即堅,故宜黃蘗;然堅即補也,宜地黃之微苦。藏精之髒,苦固能堅,然非益精,無以為補,宜地黃、山茱萸。】
夫五臟者,違其性則苦,遂其性則欲。本髒所惡,即名為瀉;本髒所欲,即名為補。苦欲既明,而五味詳審。水曰潤下,潤下作咸;火曰炎上,炎上作苦;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金曰從革,從革作辛;土爰稼穡,稼穡作甘。苦者直行而瀉,辛者橫行而散,酸者束而收斂,咸者止而軟堅,甘則可上可下。土位居中而兼五行,淡則五臟無歸,專入太陽而利小便。善用藥者不廢準繩,亦不囿於準繩。如熱應寒療,投寒而火熱反生;寒應熱治,進熱而沉寒轉盛,此喜攻增氣之害也。治寒有法,當益心陽;治熱有權,宜滋腎水,此求本化源之妙也。益心之陽,寒亦通行;強腎之陰,熱之猶可,此變化通神之法也。知此數者,其於苦欲補瀉,無膠固之失矣。
古今醫統 【 明?徐春甫】
瀉南方補北方論
七十五難曰: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然。金木水火土,更當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火欲實,水當平之;土欲實,木當平之;金欲實,火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者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者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火者木之子,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予每嘆越人之得經旨而悼後人之失經旨也。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批註,且將經文反覆而詳味之,待自家有新主意,然後卻以批註參校,庶乎經意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若先看批註,則被其說橫吾胷中,自家竟無心意矣。予平生佩服此訓,所益甚多。如《難經》此言,周備純至,足以為萬世法,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常道也;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肝而瀉心,此亦人知之;至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心火實乃由自旺,脾土虛乃由肝木,制之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越人則不然,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夫補水者何謂也?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則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若曰不然,則母能令子虛一句,將歸之於肺脾乎?既歸於肺脾,今何不補脾乎?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今火太旺,水大虧,火何畏乎?惟其無畏,故愈旺而莫能制,自非滋水以求勝之,孰能勝也?水勝火三字,此越人寓意處,當細觀之,勿輕忽也。雖瀉水補火併言,然其要又在於補水耳。後人乃曰獨瀉火而不用補水,又曰瀉火則是補水,得不大違越人與經之意乎?若果不用補水,經必不言補北方,越人必不言補水矣。雖然,水不虛而火獨暴旺者,固不必補水亦可也。若先因水虛而致火旺者,不補水可乎?水虛火旺而不補水,則藥至暫息,藥過而復作,將積年累月無有窮也。安能絕其根哉?雖苦寒之藥,通為抑陽扶陰,不過瀉火邪而已,終非腎臟本藥不能以滋養北方之真陰也。欲益其陰,非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且夫肝之實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實之二因也。肺之虛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東方不實矣,金氣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若以虛則補母言之,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勢正盛,克土之深,雖曰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償所失,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或疑木旺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故獨瀉火不補水之論,欣然而從之,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況水之虛,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安有餘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或又謂補水者,欲其不食於母也,不食於母,則金氣還矣。豈知火克金,土不能生金,金之虛已極,尚不能自給,水雖欲食之,何所給乎?若如此,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於水之食耳,豈理也哉!縱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復常也。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所以瀉火補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不字當刪去。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虛指肺虛而言也。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不補土,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曉此法,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不勞解而自明,茲故弗具也。夫越人亞聖也,論至於此,敢不斂衽?但恨說者之釋蝕之,故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