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匯編歲功典 · 歲功典第八十五卷
仲冬部匯考
《易經》地雷復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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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義〉復,陽復生於下也,一陽之體始成,而來復,故十有一月,其卦為復。
《書經》堯典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鳥獸氄毛。
〈經傳〉朔方,北荒之地謂之朔者,朔之為言蘇也。萬物至此,死而復甦,猶月之晦而有朔也。日行至是,則淪於地中,萬象幽暗,故曰幽都。在察也,朔易冬月,歲事已畢,除舊更新,所當改易之事也。日短,晝四十刻也。星昴西方,白虎七宿之昴宿,冬至,昏之中星也。亦曰正者,冬至陰之極,子為正陰之位也。隩室之內也,氣寒而民聚於內也。氄毛,鳥獸生耎毳細毛以自溫也。
舜典
十有一月朔,巡守至於北嶽。
《詩經》豳風七月章
一之日,觱發。
〈朱注〉一之日,謂斗建子;一陽之月,觱發風寒也。
《禮記》月令
仲冬之月,日在斗,昏東辟中,旦軫中。其日壬癸,其帝顓頊,其神元冥,其蟲介,其音羽,律中黃鐘,其數六,其味咸,其臭朽,其祀行,祭先腎。
〈陳注〉斗在丑,星紀之次也。黃鐘子律,長九寸。
冰益壯,地始坼,鶡旦不鳴,虎始交。
〈陳注〉此記子月之候。
天子居元堂太廟,乘元路,駕鐵驪,載元旂,衣黑衣,服元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
〈陳注〉元堂太廟,北堂當太室也。
飭死事。〈陳注〉誓戒六軍之士,以戰陳當厲,必死之志也。
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發蓋,毋發室屋,及起,大眾以固而閉,地氣沮泄,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命之曰暢月。
〈陳注〉順閉藏之令,以安伏蟄之性也。沮者,壞散之義。暢,充也,言所以不可發泄者,以此月,萬物皆充實於內,故也。朱氏謂:陽久屈而後伸,故云暢月。未知孰是。
是月也,命奄尹申宮令,審門閭,謹房室,必重閉,省婦事,毋得淫。雖有貴戚近習,毋有不禁。
〈陳注〉重閉,內外皆閉也。減省婦人之事,務順陰靜也。淫謂女功之過巧者。
乃命大酋,秫稻必齊,曲糵必時,湛熾必潔,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兼用六物,大酋監之,毋有差貸。
〈陳注〉大酋,酒官之長也。秫稻,酒材也。必齊,多寡中度也。必時,造制及時也。湛,漬而滌之也。熾,蒸炊也。必潔,無所污也。必香,無穢惡之氣也。必良,無罅漏之失也。必得,適生熟之宜也。
天子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源、淵澤、井泉。
〈陳注〉冬令方中,水德至盛,故為民祈而祀之也。
是月也,農有不收藏積聚者,馬牛畜獸有放佚者,取之不詰。
〈陳注〉罪在不收斂也。
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田獵禽獸者,野虞教道之,其有相侵奪者,罪之不赦。
〈陳注〉惡其不相共利也。
是月也,日短至,陰陽爭,諸生盪。
〈陳注〉盪者,動也。
君子齊戒,處必掩身。身欲寧,去聲色,禁耆欲,安形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
〈陳注〉此皆與夏至同,而有謹之至者。彼言止聲色,而此言去,彼言節耆欲,而此言禁。蓋仲夏之陰猶微,而此時之陰猶盛,陰微則盛陽,未至於甚傷。陰盛則微陽,當在於善保故也。
芸始生,荔挺出,蚯蚓結,麋角解,水泉動。
〈陳注〉此又言子月之候,十二月惟子午之月,皆再記其候者,詳於陰陽之萌也。
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是月也,可以罷官之無事,去器之無用者。
〈陳注〉陰盛則材成,故伐而取之。
塗闕廷門閭,築囹圄,此以助天地之閉藏也。仲冬行夏令,則其國乃旱,氛霧冥冥,雷乃發聲。行秋令,則天時雨汁,瓜瓠不成,國有大兵。行春令,則蝗蟲為敗,水泉咸竭,民多疥癘。
〈陳注〉雨雪雜下曰汁。
《周禮》天官
大宰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於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
〈訂義〉鄭康成曰:正月周之正月吉,謂朔日。劉執中曰:正月之吉,陽生陰復,其氣始和,歲事將興,而春令行矣。故因其始和,而布治焉。鄭司農曰:從甲至甲,謂之挾日。凡十日。
地官
大司徒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教於邦國都鄙,乃縣教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教象,挾日而斂之。
〈訂義〉鄭康成曰:正月之吉,周正月朔日也。司徒以布五教。至正歲,又書教法而縣焉。
夏官
大司馬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政於邦國都鄙,乃縣政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政象,挾日而斂之。
〈訂義〉鄭康成曰:以正月朔日,布王政於天下。至正歲,又縣政法之書。
秋官
大司寇之職,正月之吉,始和。布刑於邦國都鄙,乃縣刑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刑象,挾日而斂之。
〈訂義〉王昭禹曰:刑者,侀也。侀者,成也。宜無所加損,亦量時而有輕重。正月之吉,始和。布刑於邦國都鄙,為是故也。先王之法,若江河貴乎易避而難犯,使民觀象者,凡使之知所避而已。
《爾雅》月陽
十一月為辜。
《詩紀曆樞》陰陽會遇
陰陽之會,一歲再遇,遇於北方者,以中冬。
《春秋感精符》天統
天統者,十一月建子天始,施之端也。周以為正
《素問》診要經終論篇
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
〈注〉冰復者,一陽初復也。地氣合者,地出之陽,復歸於地,而與陰合也。腎主冬藏之氣,故人氣在腎。
《汲冢周書》周月解
惟一月既南,至昏昴畢見,日短極,基踐長,微陽動於黃泉,陰慘於萬物。是月,斗柄建子,始昏北,指陽氣虧,草木萌盪。日月俱起於牽牛之初,右回而行,月周天起一次,而與日合。宿日行月一次,周天曆舍於十有二辰,終則復始。是謂日月權輿。周正,歲道數起於時。一而成於十,次一為首,其義則然。凡四時成歲,有春夏秋冬,各有孟仲季以名,十有二月中,氣以著時應,春三月中氣,雨水春分穀雨。夏三月中氣,小滿夏至大暑。秋三月中氣,處暑秋分霜降。冬三月中氣,小雪冬至大寒。閏無中氣,斗指兩辰之間。萬物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天地之正,四時之極,不易之道。夏數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湯,用師於夏,除民之災,順天革命,改正朔,變服殊號,一文一質,示不相沿。以建丑之月,為正易。民之視若天時大變,亦一代之事,亦越我周王,致伐於商。改正異械,以垂三統,至於敬授,民時巡狩祭享,猶自夏焉。是謂周月以紀於政。
時訓解
大雪之日,鴠鳥不鳴。又五日,虎始交。又五日,荔挺生,鴠鳥不鳴。〈原闕二字〉虎不始交,〈原闕四字〉荔挺不生,卿士專權。冬至之日,蚯蚓結。又五日,麋角解。又五日,水泉動。蚯蚓不結,君政不行。麋角不解,兵甲不藏。水泉不動,陰不承陽。
《尚書大傳》周正
周以仲冬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
《呂氏春秋》季夏紀音律篇
黃鐘之月,土事無作,慎無發蓋,以固天閉地陽氣且泄。
〈注〉黃鐘,十一月也,且將也。
《史記》律書
廣莫風,居北方。廣莫者,言陽氣在下,陰莫陽廣大也,故曰廣莫。東至於虛。虛者,能實能虛,言陽氣冬則宛藏於虛,日冬至則一陰下藏,一陽上舒,故曰虛。東至於須女。言萬物變動其所,陰陽氣未相離,尚相如胥也,故曰須女。十一月也,律中黃鐘。黃鐘者,陽氣踵黃泉而出也。其於十二子為子。子者,滋也;滋者,言萬物滋於下也。其於十母為壬癸。壬之為言任也,言陽氣任養萬物於下也。癸之為言揆也,言萬物可揆度,故曰癸。
《漢書》律曆志
黃鐘,黃者,中之色;鍾者,種也。陽氣施種於黃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始於子,在十一月。
《淮南子》天文訓
小雪,加十五日,斗指壬,則大雪,音比應鐘。
黃鐘位子,其數八十一,主十一月,下生林鐘。
太陰在寅,歲名曰攝提格,其雄為歲星,舍斗牽牛,以十一月與之,晨出東方,東井輿鬼為對。
時則訓
仲冬之月,招搖指子,昏壁中,旦軫中,其位北方,其日壬癸,其蟲介,其音羽,律中黃鐘,其數六,其味咸,其臭腐,其祀井祭先腎。冰益壯,地始坼,鶡鴠不鳴,虎始交。天子衣黑衣,乘鐵驪,服元玉,建元旗,食黍與彘,服八風水,爨松燧火。北宮御女黑色,衣黑采,擊石磬,其兵鎩,其畜彘,朝於元堂太廟。命有司曰:土事無作,無發室居及起大眾。是謂:發天地之藏,諸蟄則死,民必疾疫。又隨以喪,急捕盜賊,誅淫泆詐偽之人。命曰:暢月。命奄尹,申宮令,審門閭,謹房室,必重閉,省婦事。乃命大酋,秫稻必齊,曲糵必時,湛熾必潔,水泉必香,陶器必良,火齊必得,無有差忒。天子乃命有司,祀四海、大川名澤。是月也,農有不收藏積聚、牛馬畜獸有放失者,取之不詰。山林藪澤,有能取疏食田獵禽獸者,野虞教導之。其有相侵奪,罪之不赦。是月也,日短至,陰陽爭,君子齋戒,處必掩身,欲靜,去聲色,禁嗜欲,寧身體,安形性。是月也,荔挺出,芸始生,丘螾結,麋角解,水泉動。則伐樹木、取竹箭,罷官之無事,器之無用者。塗闕庭門,閭築囹圄,所以助天地之閉。仲冬行夏令,則其國乃旱,氛霧冥冥,雷乃發聲。行秋令,則其時雨水瓜瓠不成,國有大兵。行春令,則蟲螟為敗,水泉咸竭,民多疾癘。十一月,官都尉其樹棗。
六合
仲夏與仲冬為合,仲夏至修,仲冬至短。故十一月失政,五月下雹霜。
《大戴禮記》夏小正
十有一月,王狩。狩者,言王之時田冬獵為狩。陳肋革。陳肋革者,省兵甲也。嗇人不從。不從者,弗行於時月也。萬物不通,隕麋角。隕,墜也。日冬至,陽氣至始動,諸向生皆蒙蒙符矣。故麋角隕,記時焉爾。
《說文》子月
子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為稱。
《晉書》樂志
十一月之辰謂為子。子者,孳也。謂陽氣至此更孳生也。
十一月之管,謂之黃鐘。黃者,陰陽之中色也。天有六氣,地有五才,而天地數畢焉。或曰:冬至,德氣為土,土色黃,故曰:黃鐘。
《梁元帝纂要》仲冬
是月曰元明月。又曰:廣寒月。
《齊民要術》仲冬事宜
冬十一月,陰陽爭,血氣散。冬至日,先後各五日,寢別內外,硯水凍,命幼童論《孝經》、《論語》篇章,入小學。可釀醢糴粳稻粟豆麻子。
《隋書》禮儀志
後周仲冬,教大閱如振旅之陣,遂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烝。
隋制:仲冬祭馬步於大澤,以剛日,牲用少牢。
《唐書》禮樂志
仲冬之月,講武於都外。前期十有一日,所司奏請講武。兵部承詔,遂命將帥簡軍士,除地為場,方一千二百步,四出為和門。又為步、騎六軍營域,左右廂各為三軍,北上中間相去三百步,立五表,表間五十步,為二軍進止之節。別墠地於北廂,南向。前三日,尚舍奉御設大次於墠。前一日,講武將帥及士卒集於墠所,建旗為和門,如方色。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旗鼓甲仗。大將以下,各有統帥。大將被甲乘馬,教習士眾。少者在前,長者在後。其還,則反之。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戈矛,力者持旌,勇者持鉦鼓,刀楯為前行,持槊者次之,弓箭者為後。使其習見旌旗、金鼓之節。旗臥則跪,旗舉則起。講武之日,未明十刻而嚴,五刻而甲,步軍為直隊以俟,大將立旗鼓之下。六軍各鼓十二、鉦一、大角四。未明七刻,鼓一嚴,侍中奏開宮殿門及城門。五刻,再嚴,侍中版奏請中嚴。文武官應從者俱先至,文武官皆公服,所司為小駕。二刻,三嚴,諸衛各督其隊與鈒戟以次入,陳於殿庭。皇帝乘革輅至墠所,兵部尚書介冑乘馬奉引,入自北門,至兩步軍之北,南向。黃門侍郎請降輅。乃人天次。兵部尚書停於東廂,西向。領軍減小駕,騎士立於都墠之四周,侍臣左右立於大次之前,北上。九品以上皆公服,東、西在侍臣之外十步所,重行北上。諸州使人及蕃客先集於北門外,東方、南方立於道東,西方、北方立於道西,北上。駕將至,奉禮曰:可拜。在位者皆再拜。皇帝入次,謁者引諸州使人,鴻臚引蕃客,東方、南方立於大次東北,西方、北方立於西北,觀者立於都墠騎士仗外四周,然後講武。吹大角三通,中軍將各以鞞,令鼓,二軍俱擊鼓。三鼓,有司偃旗,步士皆跪。諸帥果毅以上,各集於其中軍。左廂中軍大將立於旗鼓之東,西面,諸軍將立於其南。右廂中軍大將立於旗鼓之西,東面,諸軍將立於其南。北面以聽,大將誓。左右三軍各長史二人,振鐸分循,諸果毅各以誓詞告其所部。遂擊鼓,有司舉旗,士眾皆起行,及表,擊鉦,乃止。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眾皆跪。又擊鼓,有司舉旗,士眾皆起驟,及表,乃止。東軍一鼓,舉青旗為直陣;西軍亦鼓,舉白旗為方陣以應。次西軍鼓,舉赤旗為銳陣;東軍亦鼓,舉黑旗為曲陣以應。次東軍鼓,舉黃旗為圜陣;西軍亦鼓,舉青旗為直陣以應。次西軍鼓,舉白旗為方陣;東軍亦鼓,舉赤旗為銳陣以應。次東軍鼓,舉黑旗為曲陣;西軍亦鼓,舉黃旗為圜陣以應。凡陣,先舉者為客,後舉者為主。每變陣,二軍各選刀、楯五十人挑戰,第一、第二挑戰迭為勇怯之狀,第三挑戰為敵均之勢,第四、第五挑戰為勝敗之形。每將變陣,先鼓而直陣,然後變從餘陣之法。既已,兩軍俱為直陣。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眾皆跪。又聲鼓舉旗,士眾皆起,騎馳、徒步,左右軍俱至中表,相擬擊而還。每退至一行,表跪起如前,遂復其初。侍中跪奏請觀騎軍,承制曰:可。二軍騎軍皆如步軍之法,每陣各八騎挑戰。五陣畢,大擊鼓而前,盤馬相擬擊而罷。遂振旅。侍中跪奏稱:侍中臣某言,禮畢。乃還。
皇帝狩田之禮,亦以仲冬。前期,兵部集眾庶修田法,虞部表所田之野,建旗於其後。前一日,諸將帥士集於旗下。質明,幣旗,後至者罰。兵部申出令,遂圍田。其兩翼之將皆建旗。及夜,布圍,闕其南面。駕至田所,皇帝鼓行入圍,鼓吹令以鼓六十陳於皇帝東南,西向;六十陳於西南,東向。皆乘馬,各備簫角。諸將皆鼓行圍。乃設驅逆之騎。皇帝乘馬南向,有司斂大綏以從。諸公、王以下皆乘馬,帶弓矢,陳於前後。所司之屬又斂小綏以從。乃驅獸出前。初,一驅過,有司整飭弓矢以前。再驅過,有司奉進弓矢。三驅過,皇帝乃從禽左而射之。每驅必三獸以上。皇帝發,抗大綏,然後公、王發,抗小綏。驅逆之騎止,然後百姓獵。凡射獸,自左而射之,達於右腢為上射,達右耳本為次射,左髀達於右為下射。群獸相從不盡殺,已被射者不重射。不射其面,不剪其毛。凡出表者不逐之田。將畢,虞部建旗于田內,乃雷擊駕鼓及諸將之鼓,士從噪呼。諸得禽獻旗下,致其左耳。大獸公之,小獸私之。其上者供宗廟,次者供賓客,下者充庖廚。乃命有司饁獸於四郊,以獸告至於廟。
《農政全書》仲冬事宜
冬十一月,如有雪,則收貯雪水埋地中,混谷種倍收不怕。
栽種 小麥 油菜 萵苣 桑
移植 松柏 檜
收藏 鹽水蘿蔔 牛蒡子 豆餅 水果子 鹽
菜〈宜冬至前〉
澆培 石榴 柑 橘 橙 柚 梨 栗 棗
柿
雜事 做酒藥 接雜木 造農具 夾笆籬 澆
菜 伐木 斫竹 打豆油 置碎草牛腳下春糞田 盦芙蓉條 試谷種 鋤油菜
農事占候
《沈存中筆談》云:是月中,遇東南風,謂之歲露,有大毒。若飢,感其氣開,年著瘟病。又云:風色多與下年夏至相對。月內雨雪多,主冬春米賤;有雷,主春米貴。
《遵生八箋》臞仙月占
十一月忌行夏令,主多疥癘之疾。
十一月事宜
《孝經緯》曰:小雪後十五日,斗指壬,為大雪。言積陰為雪,至此栗烈而大矣。呂氏曰:仲冬為暢月。
《月纂》:天道東南行,作事出行,宜向東南,吉。
《月令》曰:君子齋戒慎處,必檢身心。身欲寧,去聲色,禁嗜欲,安形性。事欲靜,以待陰陽之所。定凡此以微陽方生,陰未退,聽陰陽相爭而未定,故君子當齋戒以待之。凡事,與夏至同。此又當謹之至者,彼只止言節,此只卻言禁。蓋仲夏之陰猶微,而此時之陰猶盛,陰微則盛陽,未至於甚傷。陰盛則微陽,當在於善保,故坤復之月,宜靜攝為最。
《七簽》曰:是月初十日,取枸杞葉煎湯洗浴,至老光澤。十五、十六日,俱宜沐浴。
《千金月令》曰:是月,可服而藥不可餌,大熱之藥,宜早食,宜進宿熟之肉。
《纂要》曰:是月初十日,宜拔白髮。
《五經通義》曰:至後,陽氣始萌,陰陽交精,萬物氣微在下,不可動泄。
《保生心鑒》曰:子月火氣潛伏,閉藏以養其本,然之真而為來春發生,升動之本。此時若戕賊之至,春升之際,下無根本,陽氣輕浮,必有溫熱之病。
《仙經》曰:十一日,天倉開,宜入山修道,修啟福齋。
十一月事忌
《纂要》曰:是月,勿食龜鱉肉,令人水病。勿食陳脯,勿食鴛鴦,令人噁心。勿食生菜,發宿疾。勿食生韭,多涕唾。勿食黃鼠,損神氣。勿食蝦蚌帶甲之物,勿食獐肉,動氣。勿食火焙、肉食。
又曰:是月十二日二十二日,忌裁衣交易。
《翰墨全書》曰:是月二十五日,為掠剩大夫忌,勿犯交姤,凶。至後十日,夫婦當戒容止。
《千金翼》曰:冬至後庚辛日,不可交合,大凶。
又曰:勿枕冷石鐵物,令人目暗。
又曰:初四日,勿責譴下人,大忌。
又曰:十一日,不可沐浴,勿以火炙背。
又曰:勿食螺螄、螃蟹,損人志氣,長屍蟲。
《雲笈七籤》曰:二十日,不宜遠行。二十三日,不可問疾。不用子日,犯月建,作事不吉。
又曰:仲冬,腎氣旺,心肺衰,宜助肺安神,調理脾胃,無乖其時。勿暴溫煖,勿犯東南賊邪之風,令人多汗,腰脊強痛,四肢不通。
十一月修養法
仲冬之月,寒氣方盛,勿傷水凍,勿以炎火炙腹背,毋發蟄藏,順天之道。卦復。復者,反也。陰陽於下以順上行之義也。君子當靜養以順陽生。是月,生氣在戌,坐臥宜向西北。
《孫真人修養》法:是月,腎臟正旺,心肺衰微,宜增苦味,絕咸。補理肺胃,閉關靜攝,以迎初陽,使其長養以全吾生。
《賞心樂事》十一月
摘星軒枇杷花 冬至節餛飩 味空亭蠟梅 蒼寒堂南天竺 花院水仙 群仙繪幅樓前觀雪
《本草綱目》仲冬
陽燧,一名陽符。取火於日。陰燧,一名陰符,取水於月。並以銅作之,謂之水火之鏡。五月丙午日,午時鑄為陽燧。十一月壬子日,子時鑄為陰燧。
《直隸志書》〈各省風俗 同者不載〉豐潤縣
十一月,農治糞,婦治織。
永平府
仲冬月,大雪節。朔日大雪,主凶災,不利農。至日亦然。
河間府
臘前雨雪,宜菜麥,且卜來歲豐稔。
饒陽縣
大雪東風,主民多疥痢。南風,主旱。西風,主有驚恐。北風,主五穀熟。月內雪,主冬春米價平。
《山東志書》陽信縣
大雪十一月,節衣始裘。
《江南志書》常熟縣
十一月十七日,為彌陀生日,早起占風。南風,主米貴。北風,主米賤。冬至後,家舂一歲糧,藏之槁囤,謂之冬舂。
嘉定縣
十一月十七日,為彌陀生日。忌南風,相傳有偈云:南風吹我面,有米也不賤。北風吹我背,無米也不貴。極驗。
武進縣
十一月初三日,白雲渡,以水神晏公生日作會。
建德縣
十一月一日,制麻糍,用荷葉裹以飼牛,云:酬耕作之勞。
《浙江志書》桐鄉縣
十一月,施薑湯。
龍泉縣
十一月初一日,值冬至,並大雪,年飢布貴。月內有雪,米價平。冬至日,有青雲從北來,人安樂。無雲,凶。有赤雲,旱災。有火黑雲,水多,泉溢。已上並子時占,其日得壬,旱及千里。二日壬,小旱,人憂。三日壬,旱。四日壬,五穀大熟。五日壬,水多魚賤。六日壬,大水壞田。七日壬,河決流。八日壬,海翻騰。九日壬,大熟,人喜。初十、十一、十二日壬,五穀不成。晦日風雨,春旱夏好。是月行夏令,旱雷乃發聲。行秋令,瓜瓠不成,國有大警。行春令,蝗蟲。
《湖廣志書》石首縣
十一月,種作已辦,戶戶打柴辦草,以備冬寒。整理廬舍,以蔽霜雪。男長女大之戶,紡綿織布,染青出藍,以備婚娶。飼豬造酒,以供親朋致賀之歡。
常寧縣
十一月初一、十一、二十一三日,晴雨,占來歲米價貴賤。晴則賤,雨則貴。初一占來歲正二月,十一占來歲三四月,二十一占來歲五六月。亦有驗者。
新田縣
十一月,農功盡畢,地近山猺,恆多雨雪,茅綯乘屋之役,蓋兢兢雲。
《四川志書》彭水縣
十一月,剪茅覆屋乏食者,采蕨于山。至春三月乃止。
《廣東志書》長樂縣
仲冬之月,橘柚熟,楓不落,草不枯,芥菜茂,燕始歸,蟄閉戶。
樂會縣
仲冬後,兒童以堅木旋圓,下置鐵釘,以索纏,抽相賽。三五互?,名曰:得樂。又于山坡掘地深數尺,以榔皮蓋之上,加木釘以繩橫兩頭擊之聞,聲一二里,名曰擊土鼓。
《廣西志書》隆安縣
十一月,柑橙香熟,角麥收。風益嚴,織聲頻,寒砧動,地始坼,陰陽爭,諸生盪,民聚於室,擁火環居。
仲冬部總論
《兼明書》
天地氤氳
《繫辭》云:天地氤氳,萬物化醇。論者以為氤氳天中之氣明,曰氤氳,未散之名也。其氣結於黃泉,非在天之謂也。若已在天,安能化生萬物。直由氣自黃泉而生,萬物資之,以化萬物者,動植之總名也。動植初化,未有交接,故曰化醇。及其交接,萬物由此蕃滋,故曰男女媾精。萬物化生男女者,雌雄牝牡之稱也。夫人之精既皆自下,豈氤氳不自下乎。按《月令》,建子之月,律中黃鐘。黃者,地中之色也。鍾者,種也。言十一月陽氣種於黃泉也。故知渾天之形,其半常居地下,地之下有水,水之下有氣,氣之下有天,天之元氣,自水而升地,自地而升天,自天而回還水下。所謂一陰一陽,而無窮也。故復彖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天地之心,陽氣在下,即知氤氳之氣所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