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邊裔典 · 邊裔典第一百六卷
溜山部匯考〈附牒干 比剌 孫剌〉
明
成祖永樂十年,遣中官鄭和往賜溜山。
按《明外史·溜山傳》:溜山,自錫蘭山別羅里南去,順風七晝夜可至;自蘇門荅剌過小帽山西南行,十晝夜可至。永樂十年,鄭和往賜其國。
永樂十四年,溜山王遣使來貢。
按《明外史·溜山傳》:永樂十四年,其王亦速福遣使來貢。自後三貢,並與忽魯謨斯諸國偕。
按《瀛涯勝覽》:溜山、牒干,四面濱海,僅如洲渚,小國也。曰牒干,無城郭,依山聚居,西距海,中有石門如城闕,有八大池,皆以溜名,亦通舟楫,餘小溜無慮三千數,所謂弱水三千者是已。人皆巢居穴處,不識菽麥。而啖魚蝦,無衣服,以葉蔽前後陰。舟行遇風一失入溜則水弱而沒溺,故舟人謹防之。牒干國皆回回,風俗淳厚,動遵教門,業漁,好種椰樹,男膚微黑,白纏首下縈帨,婦人短衫,下亦縈帨,大帨蔽面目。婚喪禮遵教門行,氣候常熱如夏,土瘠米少、無麥,市用銀錢,厥產降真香,椰皮結繩可貫板成舟,瀝青塗之,堅如鐵釘。龍涎香,然之香清直與銀同,海?采而鬻於暹羅、葛剌用與錢同。鮫魚臠可鬻於鄰國,曰溜魚,織絲帨甚精緻,又織金帨,男可縈首,牛羊雞鴨俱有。
宣宗宣德五年,太監鄭和復使溜山國。
按《明外史·溜山傳》:宣德五年,鄭和復使其國,後竟不至。其山居海中,有三石門,並可通舟。無城郭,倚山聚居。氣候常熱,土薄谷少,無麥,土人皆捕魚,暴乾,以充食。王及群下盡回回人,婚喪諸禮,多類忽魯謨斯。山下有八溜,各有名,或言外更有三千溜,舟或失風入其處,即有沈溺之患。又有國曰比剌,曰孫剌。永樂十年,遣鄭和齎敕往賜其國。二國以去中國絕遠,貢使竟不至。
英宗正統十年,溜山國入貢。
按《廣東通志》:正統十年,溜山國王遣使耶巴剌謨的里啞等,貢獻方物來朝。
天順三年,溜山國遣使來朝。
按《廣東通志》:天順三年,溜山王葛力生夏剌昔利把交剌惹復遣使來貢。
底里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年,遣使撫諭底里,賜金幣諸物。
按《明外史·底里傳》:永樂十年,遣使奉璽書撫諭其王馬哈木,賜絨錦、金織文綺、綵帛諸物。其地與沼納朴兒近,並賜其王亦不剌金。
南渤利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年,南渤利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南渤利傳》:南渤利,在蘇門荅剌西。順風三日夜可至。王及居民皆回回人,僅千餘家。俗樸實,地少谷,人多食魚蝦。西北海中有山甚高大,曰帽山,其西復大海,名那沒黎洋,西來洋船俱望此山為準。近山淺水內,生珊瑚樹,高者三尺許。永樂十年,其王馬哈麻沙遣使附蘇門荅剌使入貢。賜其使襲衣,賜王印誥、錦綺、羅紗、綵幣。遣鄭和撫諭其國。終成祖時,比年入貢,其王子沙者罕亦遣使入貢。
宣宗宣德五年,中官鄭和奉使南渤利國。
按《明外史·南渤利傳》:宣德五年,鄭和遍賜諸國,南渤利亦與焉。
按《明會典》:南孛里貢使,下程十日,每五人羊鵝雞各一隻,酒十瓶,米五斗,面十六斤,果子四色、蔬菜、廚料。按馬觀《瀛涯勝覽》:南渤里國際海,東距黎伐國,西北距海,南連大山,山南際海。僅千餘家,皆回回人也。風俗樸實,王居類樓高四丈,周圍板蔽亦嚴整幽潔。下則無壁,牧放牛羊之類,民居與荅剌同。市用銅錢,厥產牛、羊、雞、鴨、粟粒,少蔬果,豐魚蝦降真香甚妙,曰蓮花降真。有犀牛。西北大海中有平頂巨山,半日可至曰帽山,海乃西洋也,曰那沒黎。舶皆以此山為指南。山下淺水有樹,乃珊瑚也,大者高二三尺,分枝婆娑可愛,根可為帽,珠器皿。依山有居人二三十家,人各稱王,有問其為誰,曰阿孤楂我,蓋王號也。問者輒以是對,殊可駭笑。隸浡里國,自蘇門荅剌國舟行,三晝夜可至。
麻林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三年,麻林遣使貢麒麟。
按《明外史·麻林傳》:麻林,去中國絕遠。永樂十三年,遣使貢麒麟。將至,禮部尚書呂震請表賀,帝曰:往儒臣進《五經四書大全》,請上表,朕許之,以此書有益於治也。麟之有無,何所損益,其已之。已而麻林與諸蕃使者,以麟及天馬、神鹿諸物進,帝御奉天門受之。百僚稽首稱賀。帝曰:此皇考厚德所致,亦賴卿等翊贊,故遠人畢來。繼自今,益宜秉德迪朕不逮。
永樂十四年,麻林入貢方物。
按《明外史·麻林傳》:永樂十四年,又貢方物。
沙里灣泥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四年,沙里灣泥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沙里灣泥傳》:沙里灣泥,永樂十四年,遣使偕彭亨、南巫里等十七國來獻方物,命鄭和齎幣帛還賜之。
火剌札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四年,火剌札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火剌札傳》:火剌札,國微弱。四圍皆山,鮮草木。水流曲折,亦無魚蝦。城僅里許,悉土屋,酋所屋亦卑陋。俗敬僧。永樂十四年,遣使朝貢,命所經地皆禮待之。
剌撒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四年,剌撒國遣人入貢。
按《明外史·剌撒傳》:剌撒,自古里順風二十晝夜可至。永樂十四年,遣使來貢,命鄭和報之。後凡三貢,皆與阿丹、不剌哇諸國偕。
宣宗宣德五年,遣鄭和至剌撒國,而貢使不至。
按《明外史·剌撒傳》:宣德五年,和復齎敕往使,其王竟不復貢。國傍海而居,節候常熱,田瘠少收。然俗淳,喪葬有禮。有事則禱鬼神。土不生草木,壘石為屋,久旱不雨。悉與竹步諸國同。所產有乳香、龍涎香、千里駝之類。
木骨都束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四年,木骨都束國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木骨都束傳》:木骨都束,自小葛蘭舟行二十晝夜可至。永樂十四年,遣使與不剌哇、麻林諸國奉表朝貢,命鄭和齎敕及幣偕其使者往報之。後再入貢,復命和偕行,賜王及妃彩幣。
永樂二十一年,木骨都束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木骨都束傳》:永樂二十一年,貢使又至。比還,其王及妃更有賜。
宣宗宣德五年,復遣鄭和頒詔其國。
按《明外史·木骨都束傳》:宣德五年,和復頒詔其國。國濱海,山連地曠,然磽瘠少收。歲常旱,或數年不雨。俗頑嚚,時操兵習射。皆壘石為屋,及用魚臘飼牛羊馬駝。咸如忽魯謨斯,亦以不產草木之故。
不剌哇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四年,不剌哇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不剌哇傳》:不剌哇,與木骨都束接壤。自錫蘭山別羅里南行,二十一晝夜可至。永樂十四年,入貢。
永樂二十一年,不剌哇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不剌哇傳》:永樂十四年至二十一年,凡四入貢,並與木骨都束偕。鄭和亦兩使其國。
宣宗宣德五年,復遣鄭和至不剌哇國。
按《明外史·不剌哇傳》:宣德五年,和復往使。其國,傍海而居,地廣斥鹵,少草木,皆壘石為屋。有鹽池。但投樹枝於中,已而撈起,鹽即凝其上。俗淳。田不可耕,蒜蔥之外無他種,專捕魚為食。所產有馬哈獸,狀如獐;花福祿,狀如驢;及犀、象、駱駝、沒藥、乳香、龍涎香之類,常以充貢。
古麻剌朗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五年,古麻剌朗國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古麻剌朗傳》:古麻剌朗,東南海中小國也。永樂十五年九月,遣中官張謙齎敕撫諭其王干剌義亦奔敦,賜之絨錦、紵絲、紗羅。
永樂十八年八月,古麻剌朗國王率其妻子來朝,賜之印誥、儀仗、金幣以歸。
按《明外史·古麻剌朗傳》:永樂十八年八月,王率妻子、陪臣隨謙來朝,貢方物,禮之如蘇祿國王。王言:臣愚無知,雖為國人所推,然未受朝命,幸賜封誥,仍其國號。從之,乃賜以印誥、冠帶、儀仗、鞍馬及文綺、金織襲衣,妃以下並有賜。明年正月,辭還,復賜金銀錢、文綺、紗羅、綵帛、金織襲衣、麒麟衣,妃以下賜有差。王還至福建,遘疾卒。遣禮部主事楊善諭祭,諡曰康靖,有司治墳,葬以王禮。命其子剌苾嗣為王,率眾歸,賜鈔幣。按《明會典》:古麻剌國在東南海中。永樂十八年,國王斡剌義亦奔敦率妻子及陪臣來朝貢方物,請封給印誥,仍其舊號,行至福州卒,詔諡:康靖。敕葬閩縣,令有司歲致祭。
失剌比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六年,失剌比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失剌比傳》:失剌比,永樂十六年,遣使朝貢。賜其使冠帶、金織文綺、襲衣、綵幣、白金有差,其王亦優賜。
千里達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六年,千里達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千里達傳》:千里達,永樂十六年,遣使來朝貢方物。賜其使冠帶、紵絲、紗羅、綵帛及寶鈔。比還,勞賜其王有加。
祖法兒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十九年,祖法兒國入貢。
按《明外史·祖法兒傳》:祖法兒,自古里西北放舟,順風十晝夜可至。永樂十九年,遣使偕阿丹、剌撒諸國入貢,命鄭和齎璽書賜物報之。
永樂二十一年,祖法兒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祖法兒傳》:永樂二十一年,貢使復至。
宣宗宣德五年,遣鄭和再使祖法兒國,其王即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祖法兒傳》:宣德五年,和再使其國,其王阿里即遣使朝貢,宣德八年達京師。
按《明會典》:祖法兒國,宣德間使臣四人,三日下程一次,羊鵝雞各一隻,米三斗,面十五斤,酒六瓶,果子四色,燒餅三十個,蔬菜、廚料。
英宗正統元年,祖法兒貢使返國,賜璽書獎其王。
按《明外史·祖法兒傳》:正統元年,祖法兒使者還國,賜璽書獎王。其國東南大海,西北重山,天時常若八九月。五穀、蔬果、諸畜咸備。人體頎碩。王及臣民悉奉回回教,婚喪亦遵其制。多建禮拜寺。遇禮拜日,市絕貿易,男女長幼皆沐浴更新衣,以薔薇露或沉香油拭面,焚沉、檀、俺八兒諸香土壚,入立其上以薰衣,然後往拜。所過街市,香經時不散。天使至,詔書開讀訖,其王遍諭國人,盡出乳香、血竭、蘆薈、沒藥、蘇合油、安息香諸物,與華人交易。乳香乃樹脂。其樹似榆而葉尖長,土人斫樹取其脂為香。有駝雞,頸長類鶴,足高三四尺,毛色若駝,行亦如之,常以充貢。
按《瀛涯勝覽》:祖法兒國瀕海依山,東南皆海,西北重山。自古俚國,西北海行十晝夜可至。無城郭,人皆崇回回教,體干修碩,語言樸實。王纏首以白細布,衣青花細絲帨,或織金錦袍,穿靴躡屨,乘轎、跨馬,前後象駝、馬、隊成行,共吹篳篥、鎖捺。民間纏首,長衣靴屨,當禮拜日罷市半日,長幼俱沐浴,盛服,塗容體,或薔薇露或沉水香,薰衣及體,又以爐然沉檀香,然後行禮,禮既,乃散香滿街市半餉乃已。婚喪遵回回教。氣候常如秋,無寒。市用金錢,重二錢,徑一寸五分,文以人形,銅錢重四分。厥產乳香,乃樹脂也,又有血竭、蘆薈、沒香、安息香、蘇合油、木鱉子之類,以易中國紵絲、磁器,其米、麥、豆、粟、黍、稷、麻、谷、瓜、茄、牛、羊、馬、騾、貓、犬、雞、鴨、俱有,山駝雞,匾頸雞身如鶴,長三四尺,腳二指毛如駝,行亦如駝,故喚駝雞。駝有單峰者,有雙峰者,人以騎坐,肉以市鬻,厥貢乳香、駝雞等物。
竹步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 年,竹步遣人入貢。
按《明外史·竹步傳》:竹步,亦與木骨都束接境。永樂中,嘗入貢。其地戶口不繁,風俗頗淳。鄭和遍歷諸蕃,嘗至其地。地無草木,疊石為居,歲多旱暵,皆與木骨都束同。所產有獅子、金錢豹、駝雞、龍涎香、乳香、金珀、胡椒之屬。
白葛達部匯考〈附黑葛達〉
明
宣宗宣德元年,白葛達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白葛達傳》:白葛達,宣德元年,遣其臣和者里一思入貢。其使臣言:遭風破舟,貢物盡失,國主惓惓忠敬之忱,無由上達。此使臣之罪,惟聖天子恩貸,賜之冠帶,俾得歸見國主,知陪臣實詣闕廷,庶幾免責。帝許之,使附鄰國貢舟還國,諭之曰:倉猝失風,非人力能制。歸語爾王,朕嘉王之誠,不在物也。宴賜悉如禮。及辭歸,帝謂禮官曰:天時漸寒,海道遼遠,可賜路費及衣服。其國土地瘠薄,崇釋教,市易用鐵錢。又有黑葛達,亦以宣德時來貢。國小民貧,尚佛畏刑。多牛羊,亦以鐵鑄錢。
按《明會典》:黑葛達國,宣德間,使臣十一人三日下程一次,羊一隻,鵝二隻,雞四隻,酒十七瓶,米四斗,面十五斤,果子四色,蔬菜廚料。
巴喇西部匯考
明
武宗正德六年,巴喇西遣使臣沙地白入貢。
按《明外史·巴喇西傳》:巴喇西,去中國絕遠。正德六年,遣使臣沙地白入貢,言其國在南海,始奉王命來朝,舟行四年有半,遭風飄至西瀾海,舟壞,止存一小艇,又飄流八日,至得吉零國,居一年。至秘得,居八月。乃遵陸行,閱二十六日抵暹羅,以情告王,獲賜日給,且賜婦女四人,居四年。迄今年五月始附番舶入廣東,得達闕下。乃進金葉表,貢祖母綠一,珊瑚樹、琉璃瓶、玻璃盞各四,及瑪瑙珠、胡黑丹諸物。帝嘉其遠來,賜賚有加。
佛郎機部匯考
明
武宗正德十三年,佛郎機遣人入貢。
按《明外史·佛郎機傳》:佛郎機,近滿剌加,古不知何國。永樂時,海外諸邦通中國者以百數,亦未有其名。正德中,據滿剌加地,逐其王。十三年正月,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貢方物,請封。詔給方物之直,遣還。其人久留不去,剽劫行旅,至掠小兒為食。已而夤緣鎮守中貴,許入京。武宗南巡,其使火者亞三因江彬侍帝左右。帝時學其語以為戲。其留懷遠驛者,益掠買良民,築室立寨,為久居計。
按《廣東通志》:佛郎機國在瓜哇南,向不通貢,或雲古徐狼鬼國。有東西二洲,其西洲之境天竺僧憍陳如遙屬之。今佛郎機與瓜哇對峙,疑即其地,大約不可考。正德十三年,佛郎機大舶突入廣州澳口,銃聲如雷,以進貢請封為名,左布政兼副使吳廷舉聽之兩台議非例不許,尋退。泊東莞南頭,徑造屋樹柵恃火銃以自固,數掠十歲以下小兒烹食之,率一口金錢百文惡少緣以為市,廣人咸惴惴莫必其命。
正德十五年,御史丘道隆疏,請詰佛郎機據滿剌加地之罪。
按《明外史·佛郎機傳》:正德十五年十二月,御史丘道隆言:滿剌加乃敕封之國,而佛郎機敢並之,且啖我以利,邀來封貢,決不可許。宜卻其使臣,明示順逆,令還滿剌加疆土,方許朝貢。倘執迷不悛,必檄告諸蕃,聲罪致討。御史何鰲言:佛郎機最凶狡,兵械較諸蕃獨精。前歲駕大舶突入廣東會城,炮聲殷地。留驛者違制交通,入都者桀驁爭長。今聽其往來貿易,勢必爭鬥殺傷,南方之禍殆無紀極。祖宗朝貢有定期,海防有常制,故來者不多。近因布政吳廷舉謂缺上供香物,不問何年,來即取貨。致番舶不絕於海澨,蠻人雜遝於州城。禁防既疏,水道益熟。此佛郎機所以乘機突至也。乞悉驅在澳番舶及番人潛居者,禁私通,嚴守備,庶一方獲安。疏下禮部,言:道隆先宰順德,鰲即順德人,故深晰利害。宜俟滿剌加使臣至,廷詰佛郎機侵奪鄰邦、擾亂內地之罪,奏請處置。其他悉如御史言。報可。亞三侍帝驕甚。從駕入都,居會同館。見提督主事梁焯,不屈膝。焯怒,撻之。彬大詬曰:彼嘗與天子嬉戲,肯跪汝小官邪。
正德十六年,佛郎機使者亞三伏誅,詔絕其朝貢。按《明外史·佛郎機傳》:正德十六年,武宗崩,亞三下吏。自言本華人,為蕃所使,乃伏法,絕其朝貢。其年七月,又以接濟朝使為詞,攜土物求市。守臣請抽分如故事,詔復拒之。其將別都盧既以巨炮利兵肆掠滿剌加諸國,橫行海上,復率其屬疏世利等駕五舟,擊破巴西國。
世宗嘉靖二年,佛郎機寇新會之西草灣,官軍擊敗之,得其佛郎機炮。
按《明外史·佛郎機傳》:嘉靖二年,遂寇新會之西草灣,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禦之。轉戰至稍州,向化人潘丁苟先登,眾齊進,生擒別都盧、疏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獲其二舟。餘賊復率三舟接戰。應恩陣亡,賊亦敗遁。官軍得其炮,即名為佛郎機,副使汪鋐進之朝。
嘉靖九年,右都御史汪鋐奏請以佛郎機用之塞上墩台。
按《明外史·佛郎機傳》:嘉靖九年秋,鋐累官右都御史,上言:今塞外墩台城堡未嘗不設,乃寇來輒遭蹂躪者,蓋墩台止瞭望,城堡又無制遠之具,此所以往往受困也。當用臣所進佛郎機,其小止二十斤以下,遠可六百步者,則用之墩台。每墩用其一,以三人守之。其大至七十斤以上,遠可五六里者,則用之城堡。每堡用其三,以十人守之。五里一墩,十里一堡,大小相依,遠近相應,寇將無所容足,可坐收不戰之功。帝悅,即從之。火炮之有佛郎機自此始。然將士不善用,迄莫能制寇也。初,廣東文武官月俸多以番貨代,至是貨至者寡,有議復許佛郎機通市者。給事中王希文力爭,乃定令,諸番貢不以時及勘合差失者,悉行禁止,由是番舶幾絕。巡撫林富上言:粵中公私諸費多資商稅,番舶不至,則公私皆窘。今許佛郎機互市有四利焉。祖宗時諸番常貢外,原有抽分之法,稍取其餘,足供御用,利一。兩粵比歲用兵,庫藏耗竭,藉以充軍餉,備不虞,利二。粵西素即給粵東,小有徵發,即措辦不前,若番舶流通,則上下交濟,利三。小民以懋遷為生,持一錢之貨,即得展轉販易,衣食其中,利四。助國裕民,兩有所賴,此因民之利而利之,非開利孔為民梯禍也。部議又從之。自是佛郎機得入香山澳為市,而其徒又越境商於福建,往來不絕。
嘉靖二十六年,佛郎機犯漳州,副使何僑等卻之。按《明外史·佛郎機傳》:嘉靖二十六年,朱紈為巡撫,嚴禁通番。其人無所獲利,則整眾犯漳州之月港、浯嶼。副使何喬等禦卻之。
嘉靖二十八年,佛郎機又犯詔安。巡撫朱紈敗之,擒其賊首李光頭等斬之,御史劾其專擅,被逮,自殺。按《明外史·佛郎機傳》:嘉靖二十八年,又犯詔安。官軍迎擊於走馬溪,生擒賊首李光頭等九十六人,餘遁去。紈用便宜斬之,怨紈者御史陳九德遂劾其專擅。帝遣給事中杜汝徵往驗,言此滿剌加商人,歲招海濱無賴之徒,往來鬻販,無僭號流劫事,紈擅自行誅,誠如御史所劾。紈遂被逮,自殺。蓋不知滿剌加即佛郎機也。自紈死,海禁復弛,佛郎機遂縱橫海上無所忌。而其市香山澳、壕鏡者,築室建城,雄踞海畔,若一國然,將吏不肖者反視為外府矣。壕鏡在香山縣南虎跳門外。先是,暹羅、占城、瓜哇、琉球、浡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正德時,移於高州之電白縣。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壕鏡,歲輸課二萬金,佛郎機遂得混入。高棟飛甍,櫛比相望,閩、粵商人趨之若鶩。久之,其來益眾。諸國人畏而避之,遂專為所據。
嘉靖四十四年,佛郎機偽稱滿剌加入貢,卻之。按《明外史·佛郎機傳》:嘉靖四十四年,偽稱滿剌加入貢。已,改稱蒲都麗家。守臣以聞,下部議,言必佛郎機假託,乃卻之。
神宗萬曆 年,佛郎機破呂宋滅之。
按《明外史·佛郎機傳》:萬曆中,破滅呂宋,盡擅閩、粵海上之利,勢益熾。三十四年,又於隔水青州建寺,高六七丈,閎敞奇閟,非中國所有。知縣張大猷請毀其高墉,不果。
萬曆三十五年,以總督張鳴岡言設參將壕鏡,調兵千人以防佛郎機蕃人。
按《明外史·佛郎機傳》:萬曆三十五年,番禺舉人盧廷龍會試入都,請盡逐澳中諸蕃,出居浪白外海,還我壕鏡故地,當事不能用。蕃人既築城,聚海外雜蕃,廣通貿易,至萬餘人。吏其土者,皆畏懼莫敢詰,甚有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者。總督戴耀在事十三年,養成其患而不問。蕃人又潛匿倭賊,敵殺官軍。四十二年,總督張鳴岡檄蕃人驅倭出海,因上言:粵之有澳夷,猶疽之在背也。澳之有倭賊,猶虎之傅翼也。今一旦驅斥,不費一矢,此聖天子威德所致。惟是倭去而蕃尚存,有謂宜剿除者,有謂宜移之浪白外洋就船貿易者,顧兵難輕動。而壕鏡在香山內地,官軍環海而守,彼日食所需,咸仰於我,一懷異志,我即制其死命。若移之外洋,則巨海茫茫,奸宄安詰。制禦安施。似不如申明約束,內不許一奸闌出,外不許一倭闌入,無啟釁,無弛防,相安無患之為愈也。部議從之。居三年,設參將於中路雍陌營,調千人戍之,防禦漸密。按《廣東通志》:嘉靖間,北夷吉囊大入遂如佛郎機制為銃,頒諸邊鎮,今衝鋒及大戰,皆資焉。顧佛郎機敗後,其商舶由是不能絕,時與壕鏡諸夷赴廣貿易,但不復如昔,時虐燄雲。
熹宗天啟元年,守臣慮蕃人為患,遣監司馮從龍等毀佛郎機所築青州寺。
按《明外史·佛郎機傳》:天啟元年,守臣慮其終為患,遣監司馮從龍等毀其所築青州寺,蕃亦不敢拒。其時,大西洋人來中國,亦居此澳。蓋蕃人本求市易,初無不軌謀,而中朝疑之過甚,迄不許其朝貢,又無力以制之,故議者紛然。然終明之世,此蕃故未嘗有變也。其人長身高鼻,貓睛鷹嘴,拳發赤須,好經商,恃強陵轢諸國,無所不往。後又稱干糸臘國。所產多犀象珠貝。衣服華潔,貴者冠,賤者笠,見尊長輒去之。初奉佛教,後奉天主教。市易但伸指示數,雖累千金不立約契,有事指天為誓,不相負。自滅滿剌加、巴西、呂宋三國,海外諸蕃無敢與之抗者。
按《坤輿圖說》:以西把尼亞,東北為佛郎察,周一萬一千二百里,分十六道,屬國五十,都城名把理斯設,一共學,生徒嘗四萬餘,並他方學共七所,又設社院以教貧士,一切供億,皆王主之。中古一類斯聖王惡回回佔如德亞地,興兵伐之,始制大銃,其國在歐邏巴內,回回遂稱西土人,為佛郎機銃亦沿此名。是國之王,天主特寵,自古迄今皆賜一神,能以手撫人?瘡,應手而愈。每歲一日療人,先期齋戒三日,凡患此疾者豫集天主殿中,國王舉手撫之,祝曰:王者撫汝,天主救汝。撫百人,百人愈,撫千人,千人愈,其神異如此。國王元子別有土地,供祿食他國不爾也,國土膏腴,物力豐富,居民安逸,有山出石,藍色質脆,可鋸為板當瓦覆屋,國人性情溫爽,禮貌周全,尚文好學。
和蘭部匯考〈紅毛〉
明
神宗萬曆二十九年,和蘭國人徑薄香山澳,求通貢市。
按《明外史·和蘭傳》:和蘭,又名紅毛蕃,地近佛郎機。古不知何名。永樂、宣德時,鄭和七下西洋,歷諸蕃數十國,無所謂和蘭者。其人深目長鼻,鬚眉發皆赤,足長尺二寸,頎偉倍常。萬曆中,福建商人歲給引往販大泥、呂宋及咬?吧者,和蘭人即就諸國轉販,未敢窺中國也。自佛郎機市香山,據呂宋,和蘭聞而慕之。萬曆二十九年駕大艦,攜巨炮,直薄呂宋。呂宋人力拒之,則轉薄香山澳。澳中人數詰問,言欲通貢市,不敢為寇。當事難之。稅使李道即召其酋入城,與游處一月,亦不敢聞於朝,乃遣還。澳中人又慮其登陸,力為防禦,始引去。海澄人李錦及奸商潘秀、郭震,久居大泥,與和蘭人習。語及中華事,錦曰:若欲通貢市,無若漳州者。漳南有彭湖嶼,去海遠,誠奪而守之,貢市不難成也。其酋麻韋郎曰:守臣不許,奈何。曰:稅使高寀嗜錢甚,若厚賄之,彼特疏上聞,天子必報可,守臣敢抗哉。酋曰:善。錦乃代為大泥國王書,一移寀,一移兵備副使,一移守將,俾秀、震齎以來。守將陶拱聖大駭,亟白當事,系秀於獄,震遂不敢入。初,秀與酋約,入閩有成議,當遣舟相聞,而酋卞急不能待,即駕二大艦,直抵彭湖。時三十二年之七月。汛兵已撤,如入無人之墟,遂伐木築舍為久居計。錦亦潛入漳州偵探,詭言被獲逃還,當事已廉知其狀,並系獄。已而議遣二人諭其酋還國,許以自贖,且拘震與俱。三人既與酋成約,不欲自彰其失,第雲我國尚依違未定。而當事所遣將校詹獻忠齎檄往諭者,乃多攜幣帛、食物,覬其厚酬。海濱人又潛載貨物往市,酋益觀望不肯去。當事屢使使諭之,見酋語輒不競,愈為所慢。而寀已遣心腹周之范詣酋,說以三萬金饋寀,即許貢市,酋喜與之。盟已就矣,會總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將兵往諭。有容負膽智,大聲論說,酋心折,乃曰:我從不聞此言。其下人露刃相詰,有容無所懾,盛氣與辨,酋乃悔悟,令之范還所贈金,止以哆囉嗹、玻璃器及蕃刀、蕃酒饋寀,乞代奏通市。寀不敢應,而撫、按嚴禁奸民下海,犯者必誅,由是接濟路窮,蕃人無所得食,十月末揚帆去。巡撫徐學聚劾秀、錦等罪,論死、遣戍有差。然是時佛郎機橫海上,紅毛與爭雄,復泛舟東來,攻破美洛居國,與佛郎機分地而守。後又侵奪台灣地,築室耕田,久留不去,海上奸民,闌出貨物與市。已,又出據彭湖,築城設守,漸為求市計。守臣懼禍,說以毀城遠徙,即許互市。蕃人從之。
按《廣東通志》:紅毛鬼國,萬曆二十九年冬,二三大舶頓至濠鏡之口,其人衣紅,眉發連須皆赤,足踵及趾長尺二寸,形壯大倍常,似悍。澳夷數詰問,輒譯言不敢為寇,欲通貢而已。兩台司道皆訝其無表,謂不宜開端,時李榷使召其酋入見,游處會城將一月,始遣還。諸夷在澳者尋共守之,不許登陸,始去。繼聞滿剌加伺其舟回,遮殺殆盡。
熹宗天啟三年,紅毛毀彭湖城,移舟去。乃據台灣,以互市不成,復來築城彭湖,巡撫南居益請以兵討之。按《明外史·和蘭傳》:天啟三年,毀彭湖所築城,移舟去。
巡撫商周祚以遵諭遠徙上聞,然其據台灣自若也。已而互市不成,蕃人怨,復築城彭湖,掠漁舟六百餘艘,俾華人運土石助築。尋犯廈門,官軍禦之,俘斬數十人,乃詭詞求款。再許毀城遠徙,而修築如故。已,又泊舟風匱仔,出沒浯嶼、白坑、東掟、莆頭、古雷、洪嶼、沙洲、甲洲間,要求互市。而海寇李旦復助之,濱海郡邑為戒嚴。其年,巡撫南居益初至,謀討之。上言:臣入境以來,聞蕃船五艘續至,與風匱仔船合,凡十有一艘,其勢愈熾。有小校陳士瑛者,先遣往咬?吧宣諭其王,至三角嶼遇紅毛船,言咬?吧王己往阿南國,因與士瑛偕至大泥,謁其王。王言咬?吧國主已大集戰艦,議往彭湖求互市,若不見許,必至搆兵。蓋阿南即紅毛蕃國,而咬?吧、大泥與之合謀,必不可以理諭。為今日計,非用兵不可。因列上調兵足餉方略,部議從之。
天啟四年,南居益遣兵奪鎮海港城之,擒和蘭渠帥高文律等,獻俘於朝。
按《明外史·和蘭傳》:天啟四年正月,遣將先奪鎮海港而城之,且築且戰,蕃人乃退守風匱城。居益增兵往助,攻擊數月,寇猶不退,乃大發兵,諸軍齊進。寇勢窘,兩遣使求緩兵,容運米入舟即退去。諸將以窮寇莫追,許之,遂揚帆去。獨渠帥高文律等十二人據高樓自守,諸將破擒之,獻俘於朝。彭湖之警以息,而其據台灣者猶自若也。
憫帝崇禎 年,鄭芝龍破紅毛。
按《明外史·和蘭傳》:崇禎中,為鄭芝龍所破,不敢窺內地者數年。乃與香山佛郎機通好,私貿外洋。
崇禎十年,紅毛船又薄廣州求市。
按《明外史·和蘭傳》:崇禎十年,駕四舶,由虎跳門薄廣州,聲言求市。其酋招搖市上,奸民視之若金穴,蓋大姓有為之主者。當道鑒壕鏡事,議驅斥,或從中撓之。會總督張鏡心初至,力持不可,乃遁去。已,為奸民李葉榮所誘,交通總兵陳謙為居停出入。事露,葉榮下吏。謙自請調用以避禍,為兵科凌義渠等所劾,坐逮訊。自是,奸民知事終不成,不復敢勾引,而蕃人猶據台灣自若。其本國在西洋者,去中華絕遠,華人未嘗至。其所恃惟巨舟大炮。舟長三十丈,廣六丈,厚二尺餘,樹五桅,後為三層樓。旁設小窗置銅炮。桅下置二丈巨鐵炮,發之可洞裂石城,震數十里,世所傳紅夷炮,即其制也。然以舟大難轉,或遇淺沙,即不能動。而其人又不善戰,故往往挫衄。其所役使名烏鬼。入水不沉,走海若平地。其柁後置照海鏡,大徑數尺,能照數百里。其人悉奉天主教。所產有金、銀、琥珀、瑪瑙、玻璃、天鵝絨、瑣服、哆囉嗹。國土既富,遇中國貨物當意者,不惜厚資,故華人樂與為市。
皇清
世祖章皇帝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年,荷蘭國遣使航海請修朝貢。
按:荷蘭國,在東南海中。順治十年,請貢。貢期初定八年一次,後改五年一次,貢道由廣東,今改由福建。
順治十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二年,廣東巡撫奏稱,荷蘭國遣使
齎表文方物請貢,禮部覆准,該督撫量差官員兵丁護送來京,其到京人數不過二十名,仍令該督撫,擇諳曉荷蘭語音三四人偕來。
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三年,荷蘭國貢使嗶嚦哦哈
哇等到京,宿會同館,進
表一道。禮部覆准五年一貢,貢道由廣東入,每次
進貢員役不得過百人,入京員役止二十名,餘俱留住廣東,該地方道將嚴加防衛,俟進京人回,一同遣還本國,不得久住海濱,奉
旨荷蘭國慕義輸誠,航海脩貢,念其道路險遠,著八
年一次來朝,以示體恤遠人之意。
康熙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年,荷蘭國遣出海王統領兵船至
閩安鎮,助剿海逆,並請貿易。奉
旨,著二年來貿易一次。
康熙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三年,荷蘭國遣出海王助兵剿賊,克
取廈門、金門,頒
敕諭二道,遣禮部官員筆帖式齎賞賚銀緞前往,同該督給付荷蘭國人帶歸。
康熙五年
《大清會典》:康熙五年,荷蘭國入貢貿易。奉
旨,荷蘭國既八年一貢,其二年貿易永著停止。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康熙六年,題准荷蘭國違例從福建來入
貢,除今次不議外,嗣後遇進貢之年,務由廣東道入,別道不許放進。
康熙二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上諭荷蘭國王耀漢連氏甘勃氏:朕惟柔遠能邇盛
代之嘉,謨修職獻琛藩臣之大節,輸誠匪懈,寵賚宜頒。爾荷蘭國王耀漢連氏甘勃氏,屬在遐方,克抒丹悃,遣使齎表納貢,忠藎之忱,良可嘉尚。用是降敕獎諭,並賜王文綺、白金等物,王其祗承益勵忠貞,以副朕眷。欽哉,故敕。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五年,議准荷蘭國進貢之期,原
定八年一次,今該國王感被
皇仁,更請定期,應准五年一次。貿易處所,止許在廣
東、福建兩省。完日,即令回本國。
又令荷蘭國貢道改由福建。
又議准荷蘭國道路險遠,航海進貢艱辛,嗣後進貢方物酌量減定,舊有銀盤、甲鞍、蕃花、桂皮、花被褥、毛纓、薔薇水、白石畫、小車、白小牛、胡椒、織金、緞盛、各樣油、小箱、腰刀、劍、羽緞、倭緞布、琉璃燈、聚耀、燭台、琉璃杯、肉豆蔻、葡萄酒、象牙、皮帶、夾板、樣船,後俱免進,貢物馬珊瑚、鏡哆囉絨、織金毯、嗶吱緞、自鳴鐘、丁香、檀香、冰片、琥珀、鳥鎗、火石外有,貢使進獻無定額。
美洛居部匯考〈附沙瑤 吶嗶嘽〉
明
神宗萬曆 年,美洛居以佛郎機來攻,請降。又降於紅毛蕃,其後為紅毛蕃、佛郎機分據其地。
按《明外史·美洛居傳》:美洛居,俗訛為米六合,居東海中,頗稱饒富。酋出,威儀甚備,所部合掌伏道旁。男子削髮,女椎結。地有香山,雨後香墮,沿流滿地,居民拾取不竭。其酋委積充棟,以待商舶之售。東洋不產丁香,獨此地有之,可以辟邪,故華人多市易。萬曆時,佛郎機來攻,其酋戰敗請降,乃宥令復位,歲以丁香充貢,不設戍兵而去。已,紅毛蕃橫海上,知佛郎機兵已退,乘虛直抵城下,執其酋,語之曰:若善事我,我為若主,殊勝佛郎機也。酋不得已聽命,復位如故。佛郎機酋聞之大怒,率兵來攻,道為華人所殺。時紅毛蕃雖據美洛居,率一二歲率眾返國,既返復來。佛郎機酋子既襲位,欲竟父志,大舉兵來襲,值紅毛蕃已去,遂破美洛居,殺其酋,立己所親信主之。無何,紅毛蕃至,又破其城,逐佛郎機所立酋,而立美洛居故王之子。自是,歲歲搆兵,人不堪命。華人流寓者,遊說兩國,令各罷兵,分國中萬老高山為界,山以北屬紅毛蕃,南屬佛郎機,始稍休息,而美洛居竟為兩國所分。沙瑤,與吶嗶嘽連壤。吶嗶嘽在海畔,沙瑤稍紆入山隈,皆與呂宋近。男女蓄髮椎結,男子用履,婦女跣足。以板為城,豎禾覆茅為室。崇釋教,多建禮拜寺。男女之禁甚嚴,夫行在前,其婦與人嘲笑,夫即刃其婦,所嘲笑之人不敢逃,任其刺割。盜不問大小,輒論死。孕婦將產,以水灌之,且以水滌其子,置水中,生而與水習矣。物產甚薄,華人商其地,所攜僅磁器、鍋釜之顏,重者至布而止。後佛郎機據呂宋,多侵奪鄰境,惟二國號令不能及。
丁機宜部匯考
明
明時,瓜哇、柔佛接壤,有丁機宜國。
按《明外史·丁機宜傳》:丁機宜,瓜哇屬國也,幅員甚狹,僅千餘家。柔佛黠而雄,丁機宜與接壤,時被其患。後以厚幣求婚,稍獲寧處。其國以木為城。酋所居,旁列鐘鼓樓,出入乘象。以十月為歲首。性好潔,酋所食啖,皆躬自割烹。民俗類瓜哇,物產悉如柔佛。酒禁甚嚴,有常稅。然大家皆不飲,惟細民無藉者飲之,其曹偶咸非笑。婚者,男往女家持其門戶,故生女勝男。喪用火葬。華人往商,交易甚平。自為柔佛所破,往者亦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