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邊裔典 · 邊裔典第一百五卷

緬國部匯考 元 世祖至元十年,遣使宣諭緬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年二月,詔勘馬剌失里、乞帶脫因、劉源使緬國,諭遣子弟近臣來朝。按《緬國本傳》:緬國為西南夷,不知何種。其地有接大理及去城都不遠者,又不知其方幾里也。其人有城郭屋廬以居,有象馬以乘,舟筏以濟。其文字進上者,用金葉寫之,次用紙,又次用檳榔葉,蓋謄譯而後通也。至元八年,大理、鄯闡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遣乞䚟脫因等使緬國,招諭其王內附。四月,乞䚟脫因等導其使價博來,以聞。十年二月,遣勘馬剌失里、乞䚟脫因等使其國,持詔諭之曰:間者大理、鄯闡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差乞䚟脫因導王國使價博詣京師,且言向至王國,但見其臣下,未嘗見王,又欲觀吾大國舍利。朕矜憫遠來,即使來使覲見,又令縱觀舍利。益詢其所來,乃知王有內附意。國雖雲遠,一視同仁。今再遣勘馬剌失里及禮部郎中國信使乞䚟脫因、工部郎中國信副使卜雲失往諭王國。誠能謹事大之禮,遣其子弟若貴近臣僚一來,以彰我國家無外之義,用敦永好,時乃之休。至若用兵,夫誰所好,王其思之。至元十二年,雲南行省請征緬,不許。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緬國本傳》:至元十二年四月,建寧路安撫使賀天爵言得金齒頭目阿郭之言曰:乞䚟脫因之使緬,乃故父阿必所指也。至元九年三月,緬王恨父阿必,故領兵數萬來侵,執父阿必而去。不得已厚獻其國,乃得釋之。因知緬中部落之人猶群狗耳。比者緬遣阿的八等九人至,乃候視國家動靜也。今白衣頭目是阿郭親戚,與緬為鄰。嘗謂入緬有三道,一由天部馬,一由驃甸,一由阿郭地界,俱會緬之江頭城。又阿郭親戚阿提犯在緬掌五甸,戶各萬餘,欲內附。阿郭願先招阿提犯及金齒之未降者,以為引道。雲南省因言緬王無降心,去使不返,必須征討。六月,樞密院以聞。帝曰:姑緩之。十一月,雲南省始報:差人探伺國使消息,而蒲賊阻道。今蒲人多降,道已通,遣金齒干額總管阿禾探得國使達緬俱安。 至元十四年,蒙古千戶忽都征緬,大敗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緬國本傳》:至元十四年三月,緬人以阿禾內附,怨之,攻其地,欲立砦騰越、永昌之間。時大理路蒙古千戶忽都、大理路總管信苴日、總把千戶脫羅脫孩奉命伐永昌之西騰越、蒲、驃、阿昌、金齒未降部族,駐劄南甸。阿禾告急,忽都等晝夜行,與緬軍遇一河邊,其眾約四五萬,象八百,馬萬匹。忽都等軍僅七百人。緬人前乘馬,次象,次步卒;象披甲,背負戰樓,兩旁挾大竹筒,置短槍數十於其中,乘象者取以擊刺。忽都下令:賊眾我寡,當先沖河北軍。親率二百八十一騎為一隊,信苴日以二百三十三騎傍河為一隊,脫羅脫孩以一百八十七人依山為一隊。交戰良久,賊敗走。信苴日退之三里,抵寨門,旋濘而退。忽南面賊兵萬餘,繞出官軍後。信苴日馳報,忽都複列為三陣,進至河岸,擊之,又敗走。追破其十七砦,逐北至窄山口,轉戰三十餘里,賊及象馬自相蹂死者盈三巨溝。日暮,忽都中傷,遂收兵。明日,追之,至干額,不及而還。捕虜甚眾,軍中以一帽或一兩靴一氈衣易一生口。其脫者又為阿禾、阿昌邀殺,歸者無幾。官軍負傷者雖多,惟蒙古軍獲一象不得其性被擊而斃,餘無死者。十月,雲南省遣雲南諸路宣慰使都元帥納速剌丁率蒙古、爨、僰、摩些軍三千八百四十餘人征緬,至江頭,深蹂酋首細安立砦之所,招降其磨欲等三百餘砦,土官曲蠟蒲折戶四千、孟磨愛呂戶一千、磨奈蒙匡里荅八剌戶二萬、蒙忙甸土官甫祿堡戶一萬、水都彈禿戶二百,凡三萬五千二百戶,以天熱還師。 至元十七年,詔雲南行省征緬。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七年二月,詔納速剌丁將精兵萬人征緬國。五月,詔雲南行省發四川軍萬人,命藥剌海領之,與前所遣將同征緬國。按《緬國本傳》:至元十七年二月,納速剌丁等上言:緬國輿地形勢皆在臣目中矣。先奉旨,若重慶諸郡平,然後有事緬國。今四川已底寧,請益兵征之。旁以問丞相脫里奪海,脫里奪海曰:陛下初命發合剌章及四川與阿里海牙麾下士卒六萬人征緬,今納速剌丁止欲得萬人。帝曰:是矣。即命樞密繕甲兵,修武備,議選將出師。五月,詔雲南行省發四川軍萬人,命藥剌海領之,與前所遣將同征緬。 至元十九年,詔思、播、敘諸郡皆發兵征緬。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十九年二月,詔僉亦奚不薛及播、思、敘三州軍征緬國。按《緬國本傳》:至元十九年二月,詔思、播、敘諸郡及亦奚不薛諸蠻夷等處發士卒征緬。 至元二十年,官軍伐緬,克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年春正月,敕藥剌海領軍征緬國。五月,丞相伯顏、諸王相吾荅兒等言:征緬國軍宜參用蒙古、新附軍。從之。按《緬國本傳》:至元二十年十一月,官軍伐緬,克之。先是,詔宗王相吾荅兒、右丞太卜、參知政事也罕的斤將兵征緬。是年九月,大軍發中慶。十月,至南甸,太卜由羅必甸進軍。十一月,相吾荅兒命也罕的斤取道於阿昔江,達鎮西阿禾江,造舟二百,下流至江頭城,斷緬人水路;自將一軍從驃甸徑抵其國,與太卜軍會。令諸將分地攻取,破其江頭城,擊殺萬餘人。別令都元帥元世安以兵守其地,積糧餉以給軍士,遣使持輿地圖奏上。至元二十二年,遣使人緬國宣諭。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七月乙未,雲南行省言:今年未暇征緬,請收穫秋禾,先伐羅北甸等部。從之。按《緬國本傳》:至元二十二年十一月,緬王遣其鹽井大官阿必立相至太公城,欲來納款,為孟乃甸白衣頭目䚟塞阻道,不得行,遣謄馬宅者持信搭一片來告,驃甸土官匿俗乞報上司免軍馬入境,匿俗給榜遣謄馬宅回江頭城招阿必立相赴省,且報西、平緬、麗川等路宣慰司、宣撫司,差三摻持榜至江頭城付阿必立相、忙直卜算二人,期以兩月領軍來江頭城,宣撫司率蒙古軍至驃甸相見議事。阿必立相乞言於朝廷,降旨許其悔過,然後差大官赴闕。朝廷尋遣鎮西平緬宣撫司達魯花赤兼招討使怯烈使其國。 至元二十三年,以招討使張萬為副都元帥征緬。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十月,以招討使張萬為征緬副都元帥,也先鐵木兒征緬招討司達魯花赤,千戶張成征緬招討使,並虎符。敕造戰船,將兵六千人以征緬,俾禿滿帶為都元帥總之。按《緬國本傳》:至元二十三年十月,以招討使張萬為征緬副都元帥,也先鐵木兒征緬招討司達魯花赤,千戶張成征緬招討使,並虎符。敕造戰船,將兵六千人征緬,俾禿滿帶為都元帥總之。雲南王以行省右丞愛魯奉旨徵收金齒、察罕迭吉連地,撥軍一千人。是月,發中慶府,繼至永昌府,與征緬省官會,經阿昔甸,差軍五百人護送招緬使怯烈至太公城。 至元二十四年,緬平,定歲貢方物。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四年七月,合撒兒海牙言,比至緬國,諭其王赴闕,彼言鄰番數叛,未易即行,擬遣阿難荅剌奉表齎土貢入覲。按《緬國本傳》:至元二十四年正月,至忙乃甸。緬王為其庶子不速速古里所執,囚於昔里怯荅剌之地,又害其嫡子三人,與大官木浪周等四人為逆,雲南王所命官阿難荅等亦受害。二月,怯烈自忙乃甸登舟,留元送軍五百人於彼。雲南省請今秋進討,不聽。既而雲南王與諸王進征,至蒲甘,喪師七千餘,緬始平,乃定歲貢方物。 成宗大德元年,封緬王及其世子。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元年二月,封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緬國王,且詔之曰:我國家自祖宗肇造以來,萬邦黎獻,莫不畏威懷德。向先朝臨御之日,爾國使人稟命入覲,詔允其請。爾乃遽食前言,是以我帥閫之臣加兵於彼。比者爾遣子信合八的奉表來朝,宜示含弘,特加恩渥,今封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緬國王,賜之銀印;子信合八的為緬國世子,錫以虎符。仍戒飭雲南等處邊將,毋擅興兵甲。爾國官民,各宜安業。又賜緬王弟撒邦巴一珠虎符,酋領阿散三珠虎符,從者金符及金幣,遣之。按《緬國本傳》:大德元年二月,以緬王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嘗遣其子信合八的奉表入朝,請歲輸銀二千五百兩、帛千匹、馴象二十、糧萬石,詔封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緬王,賜銀印,子信合八的為緬國世子,賜以虎符。大德三年,緬國遣其世子入謝,命間歲貢象,賜衣遣還。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三年三月癸巳,緬國世子信合八的奉表來謝賜衣,遣還。按《緬國本傳》:大德三年三月,緬復遣其世子奉表入謝,自陳部民為金齒殺掠,率皆貧乏,以致上供金幣不能如期輸納。帝憫之,止命間歲貢象,仍賜衣遣還。 大德四年,緬酋為其下所殺,立其子窟麻剌哥撒八為王。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四年四月,緬國遣使進白象。七月,阿散哥也弟者蘇等九十一人各奉方物來朝,詔命餘人留安慶,遣者蘇來上都。八月,阿散吉牙等昆弟赴闕,自言殺主之罪,罷征緬兵。按《緬國本傳》:大德四年四月,遣使進白象。五月,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其弟阿散哥也等所殺,其子窟麻剌哥撒八逃詣京師。令忙完禿魯迷失率師往問其罪。蠻賊與八百媳婦國通,其勢張甚。忙完禿魯迷失請益兵,又命薛超兀而等將兵萬二千人征之,仍令諸王闊闊節制其軍。六月,詔立窟麻剌哥撒八為王,賜以銀印。秋七月,緬賊阿撒哥也弟者蘇等九十一人各奉方物入朝,命餘人置中慶,遣者蘇等來上都。八月,緬國阿散吉牙等昆弟赴闕,自言殺主之罪,罷征緬兵。大德五年,雲南參知政事高慶等,以受緬人賂班師,伏誅。是年,緬遣人入貢。 按《元史·成宗本紀》:大德五年六月,緬王遣使獻馴象九。十月,緬王遣使入貢。按《緬國本傳》:大德五年九月,雲南參知政事高慶、宣撫使察罕不花伏誅。初,慶等從薛超兀而圍緬兩月,城中薪食俱盡,勢將出降,慶等受其重賂,以炎暑瘴疫為辭,輒引兵還。故誅之。十月,緬遣使入貢。 馬八兒部匯考 元 世祖至元 年,馬八兒遣使朝貢。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馬八兒本傳》:海外諸蕃國,惟馬八兒與俱藍足以綱領諸國,而俱藍又為馬八兒後障,自泉州至其國約十萬里。其國至阿不合大王城,水路得便風,約十五日可到,比餘國最大。至元間,行中書省左丞唆都等奉璽書十通,招諭諸蕃。未幾,占城、馬八兒俱奉表稱藩。 至元二十年,馬八兒遣使入朝。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馬八兒本傳》:至元二十年,馬八兒國遣僧撮及班入朝;五月,將至上京,帝即遣使迓諸途。 至元二十一年正月己卯,馬八兒國遣使貢珍珠、異寶、縑段。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三年,馬八兒遣使來貢。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三年春正月,馬八兒國遣使進銅盾。按《馬八兒本傳》:至元二十三年,海外諸蕃國以楊庭璧奉詔招諭,至是皆來降。諸國凡十:曰馬八兒,曰須門那,曰僧急里,曰南無力,曰馬蘭丹,曰那旺,曰丁呵兒,曰來來,曰急蘭亦䚟,曰蘇木都剌,皆遣使貢方物。 三嶼部匯考 元 世祖至元三十年,將遣人招諭三嶼國,不果。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三嶼本傳》:三嶼國,近琉球。至元三十年,命選人招誘之。平章政事伯顏等言:臣等與識者議,此國之民不及二百戶,時有至泉州為商賈者。去年入琉球,軍船過其國,國人餉以糧食,館我將校,無他志也。乞不遣使。帝從之。 蘇祿部匯考 明 太祖洪武 年,蘇祿發兵征浡泥,大獲,以闍婆援兵至,乃還。 按《明外史·蘇祿傳》:蘇祿,地近浡泥、闍婆。洪武初,發兵侵浡泥,大獲,以闍婆援兵至,乃還。 成祖永樂十五年,蘇祿國東王、西王俱率其家屬數百人朝貢,皆封國王,賜印誥。 按《明外史·蘇祿傳》:永樂十五年,其國東王巴都葛叭哈剌、西王麻哈剌叱葛剌麻丁、峒王妻叭都葛巴剌卜並率其家屬頭目凡三百四十餘人,浮海朝貢,進金鏤表文,獻珍珠、寶石、玳瑁諸物。禮之若滿剌加,尋並封為國王。賜印誥、襲衣、冠帶及鞍馬、儀仗器物,其從者賜冠帶有差。居二十七日,二王辭歸。各賜玉帶一,黃金百,白金二千,羅錦文綺二百,帛三百,鈔萬錠,錢二千緡,金繡蟒龍、麒麟衣各一。東王次德州,卒於館。帝遣官賜祭,命有司營葬,勒碑墓道,諡曰恭定,留妻妾傔從十人守墓,俟畢三年喪遣歸。乃使使齎敕諭其長子都馬含曰:爾父知尊中國,躬率家屬陪臣,遠涉海道,萬里來朝。朕眷其誠悃,已錫王封,優加賜賚,遣官護歸。舟次德州,遭疾隕沒。朕聞之,深為哀悼,已葬祭如禮。爾以嫡長,為國人所屬,宜即繼承,用綏藩服。今特封爾為蘇祿國東王。爾尚益篤忠貞,敬承天道,以副眷懷,以繼爾父之志。欽哉。 按《明會典》:蘇祿國永樂間賜國王紗帽、金鑲、玉帶、鈒花金帶、金蟒龍等衣服,金銀、錢鈔、珍珠、錦紵、絲羅、器鋪陳等物,王妃冠服、銀錢、鈔紵絲等物,王男女親戚、頭目、使女冠帶衣服諸物各有差。貨物例給價,免抽分。國王來朝,筵宴一次,經過府衛,茶飯管待。回還,亦如之。 按《明·一統志》:蘇祿國,山塗田瘠,間植粟麥,民食沙糊、魚蝦、螺、蛤。氣候半熱,俗鄙薄,男女短髮,纏皂縵,系小印布,煮海為鹽,釀蔗為酒,織竹布為業。石崎山國以此山為保障,土產竹布、蔗、玳瑁,真珠、色青白而圓,有至徑寸者。 永樂十八年,蘇祿西王入貢。 按《明外史·蘇祿傳》:永樂十八年,西王遣使入貢。永樂十九年,蘇祿東王母遣王叔入貢。 按《明外史·蘇祿傳》:永樂十九年,東王母遣王叔叭都加蘇哩來朝,所貢大珠一,其重七兩有奇。 永樂二十一年,蘇祿東王妃還國。 按《明外史·蘇祿傳》:永樂二十一年,東王妃還國,厚賜遣之。 永樂二十二年,蘇祿入貢。 按《明外史·蘇祿傳》:永樂二十二年入貢,自後不復至。 神宗萬曆 年,佛郎機攻蘇祿,不能下。 按《明外史·蘇祿傳》:萬曆時,佛郎機屢攻之,城據山險,迄不能下。其國,於古無所考。地瘠寡粟麥,民率食魚蝦,煮海為鹽,釀蔗為酒,織竹為布。氣候常熱。有珠池,夜望之,光浮水面。土人以珠與華人市易,大者利數十倍。商舶將返,輒留數人為質,冀其再來。其旁近國名高藥,出玳瑁。 呂宋部匯考 明 太祖洪武五年,呂宋國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呂宋傳》:呂宋居南海中,去漳州甚近。洪武五年正月,使使偕瑣里諸國來貢。 按《明會典》:洪武五年,賜國王織金、彩段、紗羅,使臣並從人俱與瑣里國同。 成祖永樂三年十月,遣官撫諭呂宋,呂宋隨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呂宋傳》:永樂三年十月,遣官齎詔,撫諭其國。 按《明會典》:永樂三年,呂宋遣使入貢。 按《明·一統志》:呂宋,前代無考。本朝永樂三年,王遣其臣隔察老來朝,並貢方物、土產、黃金。 永樂八年,呂宋與馮嘉施蘭入貢,自後久不至。按《明外史·呂宋傳》云云。 神宗萬曆四年,呂宋助討逆賊有功,來貢,貢道由福建。 按《明外史·呂宋傳》:萬曆四年,官軍追海寇林道乾至其國,國人助討有功,復朝貢。 按《明會典》:呂宋貢道由福建,萬曆四年,以助討逆賊,正賞外加賜如朝鮮國,送回人口例。 萬曆 年,佛郎機賈人襲呂宋,殺其王而據其國。按《明外史·呂宋傳》:時佛郎機強,與呂宋互市,久之見其國弱可取,乃奉厚賄遺王,乞地如牛皮大,建屋以居。王不虞其詐而許之,其人乃裂牛皮,聯屬至數百丈,圍呂宋地,乞如約。王大駭,然業已許諾,無可奈何,遂聽之,而稍徵其稅如國法。其人既得地,即營室築城,列火器,設守禦具,為窺伺計。已,竟乘其無備,襲殺其王,逐其人民,而據其國,名仍呂宋,實佛郎機也。先是,閩人以其地近且饒富,商販者至數萬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長子孫。佛郎機既奪其國,其王遣一酋來鎮,慮華人為變,多逐之歸,留者悉被其侵辱。 萬曆二十一年,華人潘和五刺呂宋酋長,收金寶而歸。失路之安南,後以酋子聞於朝,和五留安南,終不返。 按《明外史·呂宋傳》:萬曆二十一年八月,酋郎雷敝里系侵美洛居,役華人二百五十助戰。有潘和五者為其哨官。蠻人日酣臥,而令華人操舟,稍怠,輒鞭打,有至死者。和五曰:叛死,箠死,等死耳,否亦且戰死,曷若刺殺此酋以救死。勝則揚帆歸,不勝而見縛,死未晚也。眾然之,乃夜刺殺其酋,持酋首大呼。諸蠻驚起,不知所為,悉被刃,或落水死。和五等盡取其金寶、甲仗,駕舟以歸。失路之安南,為其國人所掠,惟郭惟太等三十二人附他舟獲返。時酋子郎雷貓吝駐朔霧,聞之,率眾馳至,遣僧陳父冕,乞還其戰艦、金寶,戮仇人以償父命。巡撫許孚遠聞於朝,檄兩廣督撫以禮遣僧,置惟太於理,和五竟留安南不敢返。初,酋之被戮也,其部下居呂宋者,盡逐華人於城外,毀其廬。及貓吝歸,即令城外築室以居。會有傳日本來寇者,貓吝懼交通為患,複議驅逐。而孚遠適遣人招還,蠻乃給行糧遣之。然華商嗜利,趨死不顧,久之復成聚。其時礦稅使者四出,奸宄蜂起言利,有閻應龍、張嶷者,言呂宋機易山素產金銀,采之,歲可得金十萬兩、銀三十萬兩。 萬曆二十六年,呂宋國徑抵濠鏡澳,台司官議逐之。按《廣東通志》:呂宋國例由福建貢市,萬曆二十六年八月初五日,徑抵濠鏡澳,住舶索請開貢,兩台司道咸謂其越境違例,議逐之。諸澳彝亦謹守澳門,不得入。九月移泊虎跳門,言候丈量,越十月又使人言,已至甲子門,舟破趨還,遂就虎跳門,徑結屋群居,不去海道,副使章邦翰飭兵,嚴諭焚其聚次。九月始還東洋,或曰此閩廣商誘之使來也。 萬曆三十年,以張嶷言呂宋機易山金銀礦可開,命海澄丞王時和偕嶷往勘之。 按《明外史·呂宋傳》:有閻應龍、張嶷者,言呂宋機易山素產金銀,采之,歲可得金十萬兩、銀三十萬兩,萬曆三十年七月詣闕奏聞,帝即納之。命下,舉朝駭異。都御史溫純疏言:近中外諸臣爭言礦稅之害,天聽彌高。今雲南李鳳至污辱婦女六十六人,私運財賄至三十巨舟、三百大扛,勢必見戮於積怒之眾。何如及今撤之,猶不失威福操縱之柄。緬酋以寶井故,提兵十萬將犯內地,西南之蠻,岌岌可憂。而閩中奸徒又以機易山事見告矣。此其妄言,真如戲劇,不意皇上之聰明而誤聽之。臣等驚魂搖曳,寢食不寧。異時變興禍起,費國家之財不知幾百萬,倘或剪滅不早,其患又不止費財矣。臣聞海澄市舶高寀已歲徵三萬金,決不遺餘力而讓利。即機易越在海外,亦決無遍地金銀,任人採取之理,安所得金十萬、銀三十萬,以實其言。不過假借朝命,闌出禁物,勾引諸番,以逞其不軌之謀,豈止煩擾公私,貽害海澄一邑而已哉。昔年倭患,正緣奸民下海,私通大姓,設計勒價,致倭賊憤恨,稱兵犯順。今以朝命行之,害當彌大。及乎兵連禍結,諸奸且效汪直、曾一本輩故智,負海稱王,擁兵列寨,近可以規重利,遠不失為尉佗。於諸亡命之計得矣,如國家大患何。乞急寘於理,用消禍本。言官金忠士、曹於汴、朱吾弼等亦連章力爭,皆不聽。事下福建守臣,持不欲行,而迫於朝命,乃遣海澄丞王時和、百戶於一成偕嶷往勘。呂宋人聞之大駭。華人流寓者謂之曰:天朝無他意,特奸徒橫生事端。今遣使者按驗,俾奸徒自窮,便於還報耳。其酋意稍解,命諸僧散花道旁,若敬朝使,而盛陳兵衛迓之。時和等入,酋為置宴,問曰:天朝欲遣人開山。山各有主,安得開。譬中華有山,可容我國開耶。且言:樹生金豆,是何樹所生。時和不能對,數視嶷,嶷曰:此地皆金,何必問豆所自。其上下皆大笑,留嶷,欲殺之。諸華人共解,乃獲釋歸。時和還任,即病悸死。守臣以聞,請治嶷妄言罪。事已止矣,而呂宋人終自疑,謂天朝將襲取其國,諸流寓者為內應,潛謀殺之。明年,聲言發兵侵旁國,厚價市鐵器。華人貪利盡出而鬻之,於是家無寸鐵。酋乃下令錄華人姓名,分三百人為一院,入即殲之。事稍露,華人乃群走菜園。酋發兵攻,眾無兵仗,死無算,奔大崙山。蠻人復來攻,眾殊死斗,蠻兵少挫。酋旋悔,遣使議和。眾疑其偽,撲殺之。酋大怒,斂眾入城,設伏城旁。眾飢甚,悉下山攻城。伏發,眾大敗,先後死者二萬五千人。酋尋出令,諸所掠華人貲,悉封識貯庫。移書閩中守臣,言華人將謀亂,不得已先之,請令死者家屬往取其孥與帑。巡撫徐學聚等亟告變於朝,帝驚悼,下法司議奸徒罪。 萬曆三十二年,梟張嶷首示海上,移檄呂宋,數以擅殺商民之罪,令送死者妻子以歸。 按《明外史·呂宋傳》:萬曆三十二年十二月議上,帝曰:嶷等欺誑朝廷,生釁海外,致二萬商民盡膏鋒刃,損威辱國,死有餘辜,即梟首傳示海上。呂宋酋擅殺商民,撫按官議罪以聞。學聚等乃移檄呂宋,數以擅殺罪,令送死者妻子歸,竟不能討也。其後,華人復稍稍往,而蠻人利中國互易,亦不拒,久之復成聚。時佛郎機已並滿剌加,益以呂宋,勢愈強,橫行海外,遂據廣東香山澳,築城以居,與民互市,而患復中於粵矣。按《坤輿圖說》:廣州之東南為呂宋,其地產鷹,鷹王飛則眾鷹從之,或得禽獸俟,鷹王先取其睛,然後群鷹方啖其肉。又有一樹,百獸不得近,一過其下即斃矣。 覽邦部匯考 明 太祖洪武九年,覽邦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覽邦傳》:覽邦,在西南海中。洪武九年,其王昔里馬哈剌札的剌札遣使奉表來貢。詔賜其王織金文綺、紗羅,使者宴賜如制。 成祖永樂 年,覽邦附鄰國朝貢。 按《明外史·覽邦傳》:永樂、宣德中,嘗附鄰國朝貢。其地多砂礫,麻麥之外無他種。商賈鮮至。山坦迤無峰巒,水亦淺濁。俗好佛,勤賽祀。厥貢,孔雀、馬、檀香、降香、胡椒、蘇木。交易用錢。 淡巴部匯考 明 太祖洪武十年,淡巴國王佛喝思羅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淡巴傳》:淡巴,亦西南海中國。洪武十年,其王佛喝思羅使使上表,貢方物,賜賚有差。其國,石城瓦屋。土乘輿,官跨馬,有中國威儀。土衍水清,草木暢茂,畜產甚夥。男女勤於耕織,市有貿易,野無寇盜,稱樂土焉。厥貢,苾布、兜羅綿被、沉香、速香、檀香、胡椒。按《明會典》:淡巴國,洪武十年,賜國王織金、綵緞、紗羅,使臣綵緞襲衣等物有差。 彭亨部匯考 明 太祖洪武十一年,彭亨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彭亨傳》:彭亨,在暹羅之西。洪武十一年,其王麻哈剌惹荅饒使使齎金葉表,貢番奴六人及方物,宴賚如禮。 按《明會典》:洪武十一年,賜彭亨王王妃紵絲、紗羅共四十八匹,使臣織金、綵緞、衣服有差。 成祖永樂九年,彭亨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彭亨傳》:永樂九年,王巴剌密瑣剌達羅息泥遣使入貢。 按《明·一統志》:彭亨前代無考,本朝永樂中國王遣其臣蘇麻固門的里等來朝,並貢方物。田沃谷稍登,男女椎髻,煮海為鹽,釀椰漿為酒。其國石崖周匝,崎嶇如柵寨,土產片腦、沉香、花錫、椰子。 永樂十年,遣中官鄭和使於彭亨。 按《明外史·彭亨傳》云云。 永樂十二年,彭亨入貢。 按《明外史·彭亨傳》云云。 永樂十四年,彭亨與古里、瓜哇同入貢。 按《明外史·彭亨傳》:永樂十四年,與古里、瓜哇諸國偕貢,復令鄭和報之。其國,土田沃,氣候常溫,米粟饒足,煮海為鹽,釀椰漿為酒。上下親狎,無寇賊。然惑於鬼神,刻香木為像,殺人祭賽,以禳災祈福。所貢有象牙、片腦、乳香、速香、檀香、胡椒、蘇木之屬。 百花部匯考 明 太祖洪武十一年,百花國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百花傳》:百花,居西南海中。洪武十一年,其王剌丁剌者望沙遣使奉金葉表,貢白鹿、紅猴、龜筒、玳瑁、孔雀、鸚鵡、哇哇倒掛鳥及胡椒、香、蠟諸物。詔賜王及使者綺、幣、襲衣有差。國中氣候恆燠,無霜雪,多奇花異卉,故名百花。民富饒,尚釋教。 按《明會典》:百花國,洪武十一年,賜王及使者織金、綵緞、紗羅、衣服有差。 按《明·一統志》:百花國,前代無考。本朝洪武十一年,國王剌丁剌者望沙亦遣其臣八智亞壇等來朝,並貢方物、土產紅猴、龜筒、玳瑁、孔雀、倒掛、胡椒。 剌泥部匯考〈附夏剌比 奇剌泥 窟察泥 舍剌齊 彭加那 八可意 烏沙剌踢 坎巴 阿哇 打回〉 明 成祖永樂元年,剌泥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剌泥傳》:剌泥,永樂元年,其國中回回哈只馬哈沒奇剌泥等來朝貢方物,因攜胡椒與民市。有司請徵其稅,帝曰:徵稅以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今遠人慕義來,乃取其貨,所得幾何,而虧損國體多矣。其已之。剌泥而外,有數國:曰夏剌比,曰奇剌泥,曰窟察泥,曰舍剌齊,曰彭加那,曰八可意,曰烏沙剌踢,曰坎巴,曰呵哇,曰打回。永樂中,嘗遣使朝貢。而其國之風土、物產,無可稽雲。 蘇吉丹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三年,蘇吉丹國入貢。 按《明外史·蘇吉丹傳》:蘇吉丹,瓜哇屬國,後訛為思吉港。國在山中,止數聚落。酋居吉力石。其水潏,舟不可泊。商船但往饒洞,其地平衍,國人皆就此貿易。其與國有思魯瓦及豬蠻。豬蠻多盜,華人鮮至。 碟里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三年,碟里入貢。 按《明外史·碟里傳》:碟里,近瓜哇。永樂三年,遣使附其使臣來貢。其地尚釋教,俗淳少訟,物產甚薄。 按明《一統志》:本朝永樂三年,碟里國王遣其臣馬黑木等來朝並貢方物、土產蘇木、烏木。 日羅夏治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三年,日羅夏治國入貢。 按《明外史·日羅夏治傳》:日羅夏治,近瓜哇。永樂三年,遣使附其使臣入貢。國小,知種藝,無盜賊。亦尚釋教,所產止蘇木、胡椒。 按《明·一統志》:日羅夏治國,前代無考。本朝永樂三年,國王遣其臣文那打時鎮等來朝,並貢方物。 合貓里部匯考〈貓里務〉 明 成祖永樂三年,合貓里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合貓里傳》:合貓里,海中小國也。土瘠多山,山外大海,饒魚蟲,人知耕稼。永樂三年九月遣使附瓜哇使臣朝貢。其國又名貓里務,近呂宋,商舶往來,漸成富壤。華人入其國,不敢欺陵,市法最平,故華人為之語曰:若要富,須往貓里務。有網巾礁老者,最兇悍,海上行劫,舟若飄風,遇之無免者。然恃惡商舶不至其地,偶有至者,待之甚善。貓里務後遭盜掠,人多死傷,地亦貧困。商人慮為礁老所劫,鮮有赴者。 古里班卒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三年,古里班卒,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古里班卒傳》:古里班卒,永樂中,嘗入貢。其國土瘠谷少,物產亦薄。氣候不齊,夏多雨,雨即寒。按《明·一統志》:古里班卒,前代無考。本朝永樂三年,國王遣其臣馬的等來朝並貢方物,田瘠谷不登,氣候不齊,夏則多雨多寒,風俗質,男女被短髮,假錦纏頭,紅油布系身。 南巫里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三年,遣使至南巫里。 按《明外史·南巫里傳》:南巫里,在西南海中。永樂三年,使使齎璽書、綵幣撫諭其國。 永樂六年,復遣中官鄭和使南巫里。 按《明外史·南巫里傳》:永樂六年,鄭和復往使其國。永樂九年,南巫里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南巫里傳》:永樂九年,其王遣使貢方物,與急蘭丹、加異勒諸國偕來。命禮官宴賜辭還,賜其王金織文綺、金繡龍衣、銷金幃幔及傘蓋諸物,使者復宴賜遣之。 永樂十四年,南巫里遣使入貢。 按《明外史·南巫里傳》:永樂十四年,再貢。命鄭和與其使偕行,後不復至。 麻葉瓮部匯考〈附葛卜 速兒米囊〉 明 成祖永樂三年,遣使招諭麻葉瓮。 按《明外史·麻葉瓮傳》:麻葉瓮,在西南海中。永樂三年十月,遣使齎璽書賜物,招諭其國,其酋長迄不朝貢。自占城靈山放舟,順風十晝夜至交欄山,其西南即麻葉瓮。山峻地平,田膏腴,收穫倍他國。煮海為鹽,釀蔗為酒。男女椎結,衣長衫,圍之以布。俗尚節義,婦喪夫,剺面剃髮,絕粒七日,與屍同寢,多致死。七日不死,親戚勸以飲食,終身不再嫁。或於焚屍日,亦赴火自焚。產玳瑁、木綿、黃蠟、檳榔、花布之屬。交欄山甚高廣,饒竹木。元史弼、高興伐瓜哇,遭風至此山下,舟多壞,乃登山伐木重造,遂破瓜哇。其病卒百餘,留養不歸,後益蕃衍,故其地多華人。又有葛卜又速兒米囊二國,亦永樂三年,遣使持璽書賜物招諭,竟不至。 馮嘉施蘭部匯考 明 成祖永樂四年,馮嘉施蘭遣使朝貢。 按《明外史·馮嘉施蘭傳》:馮嘉施蘭,亦東洋中小國。永樂四年八月,其酋嘉馬銀等來朝,貢方物,賜鈔幣有差。 永樂六年,馮嘉施蘭酋率其屬來朝。 按《明外史·馮嘉施蘭傳》:永樂六年四月,其酋玳瑁、里欲二人,各率其屬朝貢,賜二人鈔各百錠、文綺六表里,其從者亦有賜。 永樂八年,馮嘉施蘭復來貢。 按《明外史·馮嘉施蘭傳》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