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匯編邊裔典 · 邊裔典第二十八卷
新羅部匯考一
漢
宣帝五鳳元年,新羅始祖赫居世立。
按《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始祖赫居世立。〈漢宣帝五鳳元年〉初,高墟村長蘇伐公,得大卵於蘿,並林間剖,有嬰兒。養之,岐嶷夙成。朝鮮遺民居東海濱,分為六村。〈或曰六部〉皆異之,乃共立為君,號居西千,方言王也。都辰韓地,國號徐羅。伐以朴為姓,俗以瓠為朴,所剖卵似瓠,故姓之。立閼英為妃。初,龍見閼英井,右脅生女,老嫗養之,因以井名。妃能內輔,人謂之二聖。王巡撫六部,勸督農桑,不伐馬韓。之喪,使民敬讓。樂浪來侵,見夜戶不扃,服其有道,引兵退。東沃沮稱為聖人,沃沮在麗之東,北連挹婁,南接穢貊,人性強勇,今咸鏡地。遣使獻馬卞韓,以國來降。新羅遣瓠公聘於馬韓,韓王讓之。瓠公對曰:我國自二聖肇興,人事修,天時和,倉庾充實,人民敬讓。辰韓、卞韓、樂浪,倭人無不畏懷。而猶謙虛,遣下臣修聘,反怒卻之,何耶。韓王欲殺之,左右諫,乃聽還。瓠公本倭人,初以瓠渡海來,故號焉。
平帝元始四年,新羅王赫居世薨。太子南解立號,次次雄。
按《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赫居世在位六十一年,薨。太子南解立。〈漢元始四年〉號次次雄,或雲慈充,方言巫,蓋神而敬畏之。稱新羅有昔脫解者,身長九尺,風神秀朗,智識過人,精專學問,兼通地理。王妻以女,以為大輔,委以軍國政事。多婆那國王娶女,國女生大卵,置櫝中浮海至阿珍浦。老嫗開櫝有兒,養之。以櫝來時有鵲,隨鳴省。鵲以昔為姓,以解櫝而出,名脫解。倭侵新羅邊郡,自此屢犯邊境。
淮陽王更始二年,新羅王南解薨。太子儒理立。分六部為二改,立官制。
按《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南解薨,遺命朴昔以年長相襲,太子儒理立,〈漢更始二年〉號尼師。今儒理讓昔脫解,脫解曰:智人多齒,以儒理多齒,立之尼師,今方言齒理。分六部為二賜姓。〈李崔孫鄭裴薛〉二部有會蘇曲,王女每年自七月既望,率部內女子會六部庭績府夜分罷。至八月十五日校功,負者置酒,謂之嘉俳。作會蘇曲歌之。新羅改官制置十七品,曰伊伐餐。曰伊尺餐。曰迎餐。曰波珍餐。曰大阿餐。皆授直骨王族。曰阿餐。曰一吉餐。曰沙餐。曰級伐餐。曰大奈麻。曰奈麻。曰大舍。曰舍知。曰吉吉。曰大烏。曰小烏。曰造位。
後漢
世祖中元二年,新羅王儒理薨,婿昔脫解立。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儒理薨。王存問鰥寡孤獨,賑老病鄰國人聞而歸之
者眾。然從父亂命卒傳之昔氏,非貽謀燕翼之道也。在位三十四年,昔脫解立。〈漢中元二年〉南解,王婿也。以瓠公為太輔,遣宗戚朴氏分理州郡,號州。主郡主。新羅王得閼智,〈小兒之稱〉養之為子。姓金氏。其初王夜聞金城西始。林間有雞聲。遣瓠公視之,有小金櫝掛樹梢,白雞鳴於下,開櫝視之,有小兒。王喜,養為子名閼智,姓金氏。改始林為雞林。因以為國號,權近曰:奸人。見王以神異得國故亦神異其子。行詐而盜國,如黃歇呂不韋之尤者也。
章帝建初五年,新羅脫解王薨。儒理王子婆娑王嗣立。
按《後漢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脫解王薨。王以南解之,婿不當立。而立,又惑金櫝之說,使重器,卒歸之金氏。然傳於儒理之子,則善矣。在位二十四年,儒理王子婆娑王立。〈漢章帝建初五年〉王節儉愛民,勸農桑練兵甲,問高年賜谷,分遣十人廉察州郡。有不勤職事者,黜之。築月城,移都之。
安帝永初六年,新羅婆娑王薨。子祗摩立。
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婆娑王在位三十三年,薨。太子祗摩立。〈漢安帝永初六年〉
順帝陽嘉三年,新羅祗摩王在位十三年,薨。儒理王子逸聖王立。
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桓帝永壽元年,新羅王逸聖薨。子阿達羅立,置迎日縣,開竹嶺路。
按《後漢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逸聖薨。王置政事堂,修堤防,闢田野又禁民用。金銀珠。在位二十二年。子阿達羅王立。〈漢永壽元年〉新羅置迎日縣。東海濱有二人,夫曰:迎烏。妻曰:細烏。迎烏漂至日本國小島為主。其妻細烏尋其夫,漂至其國,立為妃。人以迎烏細烏,為日月之精。至是置迎日縣,開竹嶺路在豐基縣。
靈帝中平元年,新羅阿達羅王薨。脫解王孫伐休王立。
按《後漢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阿達羅王在位三十一年,薨,無嗣。脫解王孫伐休王立。〈漢中平元年〉占風雨,預知水旱,豐儉又能知人邪正,人謂之聖。
獻帝建安元年,新羅伐休王薨。奈解王立。
按《後漢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伐休王在位十三年,薨。奈解王立。伐休王,次子伊買之子。〈漢建安元年〉新羅人勿稽子,入隱於師彘山。勿稽子嘗從太子,於老救伽羅國有功,不見錄。及竭火之戰,斬獲甚多,又不見錄。於是遂被發攜琴,入師彘山而不返。
魏
明帝太和四年,新羅柰解王薨。助賁王立。
按《魏志》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柰解王在位三十五年,薨。婿助賁王立。〈魏太和四年〉助賁,伐休王太子骨正子。
少帝正始八年,助賁王薨,沾解王立。
按《魏志》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助賁王在位十八年,薨。弟沾解王立。〈魏正始八年〉封父骨正為立神葛文王。新羅追封王皆曰:葛文王,倭國主。使葛耶右聘新羅。王使昔於老儐之,於老戲言:早晚以汝王為鹽奴。王妃為爨婢倭主,聞之。遣將伐新羅。於老以由己致寇,單騎赴倭軍謝。倭人執之,燒殺之。後倭使來於老,妻請王私饗之,及其醉,使人執而焚之。
少帝景元二年,新羅沾解王在位十五年,薨。味鄒王立。
按《魏志》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沾解王在位十五年,薨。味鄒王立。〈魏景元二年〉王姓金閼智七世孫助賁王,以女妻之王。薨,無嗣。國人立之。新羅以伊餐良夫為舒弗邯,兼知內外兵馬事。
晉
武帝太康五年,新羅王味鄒薨。子儒禮立。
按《晉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味鄒王在位二十三年,薨。儒禮王立。〈晉太康五年〉味鄒問高年親政刑,訪民疾苦,不營宮室,有人君之德。
惠帝元康七年,伊西故國攻新羅不克。
按《晉書》《本紀》、《列傳》不載。 按《朝鮮史略》:伊西故國,今清道郡。攻新國金城,新羅禦之不能克,忽有異兵,皆珥竹葉,助羅軍,擊賊,破之,竟不知所歸。人或見竹葉數萬,積於味鄒王陵前。因號竹長陵。史臣曰:伊西國,已於漢建武十八年,為新羅所滅。而復於晉元康七年,攻新羅金城,豈滅而後起耶。
元康八年。新羅儒禮王在位十五年,薨。助賁王孫基臨王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懷帝永嘉四年,新羅王基臨薨,訖解王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基臨在位十三年。薨,訖解王立。角于于老子,狀貌俊異心膽明敏,忘父之讎。聽昏島夷,終受侵辱,昔氏之祀,於是絕矣。
穆帝永和十二年,新羅訖解王薨,奈勿王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訖解王在位四十七年。薨,奈勿王立。奈勿姓金氏,味鄒弟味仇子立金氏味鄒女為妃。
安帝元興元年,新羅王奈勿薨,金閼智裔孫實聖立。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奈勿王在位四十七年。薨,嗣子幼,國人立實聖王。〈晉元興元年〉
實聖金閼智裔孫王以未斯品為舒弗,委以軍國事。新羅王聞倭人置營於對馬島,謀將襲之,未斯品諫而止。
義熙十三年,新羅訥祗,弒其王實聖而自立。
按《晉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訥祗王柰勿王子,弒實聖王自立,號麻立干。取表位之稱。初,奈勿王以實聖質於高句麗,實聖怨之。及為王欲害其子,訥祗以報之。訥祗怨王,弒之。新羅歃良州干,朴堤上不屈倭,死之。初,訥祗王弟卜好質高句麗,未斯欣質,倭及王立。思見二弟聞歃良州干朴堤上勇而有謀,召問之。堤上請行,游往說:高句麗王與卜好同,還又請囚家屬,詐為叛者入倭國,倭人不疑,使與未斯欣同處。一日,堤上使未斯欣潛還,倭主乃怒。剝足皮刈蕪葭使趨其上,更問之,答如故,乃燒殺之。王聞之,哀痛贈大阿餐,使未斯欣妻其弟二女。王得見二弟,置酒極歡。作憂息,白堤上鴟述嶺望倭國,慟哭而死。仍為鴟述神,始教民牛車之法,王親養老於南堂,賜谷帛有差。
宋
孝武帝大明二年,新羅訥祗王在位四十二年。薨,子慈悲王立。〈宋大明二年〉納未斯欣女為妃。
按《宋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云云。
南齊
高帝建元二年,新羅慈悲王薨,子炤智王立。
按《南齊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慈悲王在位二十三年。薨,子炤智王立。九年,始置郵驛市肆。十年,幸天泉亭得烏,銜書射琴匣,妃及內殿焚,修僧伏誅。王幸天泉有烏,銜書來鳴,得其書。外面云:開見二人死,不開一人死。日官奏云:一人者,君也。王開視之。書曰:射琴匣。王入言射之,果有人,乃內殿焚。修僧王妃引與潛通者也,皆伏誅。自是國俗,每歲是日,以糯飯祭烏,又以龍馬豬鼠之異,每於歲首辰午亥子日,設祭禁百事,謂之怛忉。
廢帝永元二年,新羅王炤智薨,再從弟智大路立。
按《南齊書》《本紀》、《列傳》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納捺已郡女,即今榮州初王幸郡。郡人波路獻其女,碧花王不納,後追念,屢至其第,幸之。路見老嫗,問曰:國人以王為何如。嫗曰:眾以為聖,妾獨疑之。王于波路女,屢微服而行。夫龍為魚服,漁者所制。今王不自慎,重此而為聖,孰非聖乎。王大慚,匿其女,納宮中。是年冬,王薨,在位二十年。無嗣。再從弟智大路立。〈齊永元二年〉
梁
武帝天監二年,新羅始定國號稱王。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智大路在位四年,始定國號新羅。稱王。前此或稱新羅,或稱斯盧。言新者德,業日新羅者,網羅四方之意。禁殉葬,前此王薨殉以男女各五人。至是,禁焉。親定州郡縣。以金異夫為阿琴羅州軍主,伐于山國。在溟州正東,海島名郁陵降之。
天監十三年,新羅智大路王薨,子原宗立。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智大路在位十五年,薨。諡智證。〈新羅諡法始此〉元子原宗立。〈梁天監十三年〉是為法興王。新羅頒律令,始制百官公服。
普通二年,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梁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新羅本傳》:新羅者,其先本辰韓種也。辰韓亦曰秦韓,相去萬里。傳言秦世亡人,避役來適馬韓,馬韓亦割其東界居之,以秦人,故名之曰秦韓。其言語名物,有似中國人,名國為邦,弓為弧,賊為寇,行酒為行觴,相呼皆為徒,不與馬韓同。又辰韓王常用馬韓人作之,世相系,辰韓不得自立為王,明其流移之人故也。恆為馬韓所制。辰韓始有六國,稍分為十二,新羅則其一也。其國在百濟東南五千餘里。其地東濱大海,南北與句驪、百濟接。魏時曰新盧,宋時曰新羅,或曰斯羅。其國小,不能自通使聘。普通二年,王名募泰,始使使隨百濟奉獻方物。其俗呼城曰健牟羅,其邑在內曰啄評,在外曰邑勒,亦中國之言郡縣也。國有六啄評,五十二邑勒。土地肥美,宜植五穀。多桑麻,作縑布。服牛乘馬,男女有別。其官名,有子賁旱支、齊旱支、謁旱支、壹旱支、奇貝旱支。其冠曰遺子禮,襦曰尉解,褲曰柯半,靴曰洗。其拜及行與高麗相類。無文字,刻木為信。語言待百濟而後通焉。
按《朝鮮史略》:新羅、高句麗、百濟三國並遣使朝梁,新羅始行佛法。初,訥祗王時沙門墨鬍子,自高句麗至一善郡,即今善山府郡。人毛禮作窟室,以居之。至炤智王時,有僧阿道者,與其徒亦來毛禮家往。往有信奉者。至是王欲興佛教,群臣皆曰:僧徒議論詭異,若從之,恐有後悔。近臣異次頓獨曰:佛法淵奧,不可不信。王以為異言。下吏異次頓曰:佛若有神,吾死必有異,及斬血從斷處涌,色白如乳,眾怪之不復毀佛,新羅以哲夫。為上大等總知國事。
大同六年,法興王薨,弟彡麥宗立。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駕洛國王金仇衡降於新羅。駕洛亡,自始祖至亡,凡十王,總五
百二十年。新羅法興王在位二十七年,薨。王始建年,號曰:建元。自國初行中國年號,至是南北朝分裂,故也立外官挈家之法。直興王彡麥宗立。〈梁大同六年〉直興法興弟拜異斯夫為兵部令,掌內外兵馬事,選童男容儀端正者,號風月,主求善士為徒,以勵孝悌忠信。大同 年,新羅擊取高麗十郡。
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金居漆夫與百濟兵,擊取高句麗十郡,以僧惠亮來王。以亮為僧,統始置百座,講會及八關之法。初,漆夫入高句麗,詣亮聽法,因欲覘麗國強弱。亮曰:汝容貌非常,流,恐見執,宜速返。漆夫將還,亮曰:子燕頷鷹視,他日必為將帥,無貽我害。漆夫與之相誓而來,至是,亮見於道,左遂與之俱來。
元帝承聖三年,百濟侵新羅,敗之。新羅命異斯夫討大伽倻,滅之。按《梁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百濟王明
帥兵侵新羅,軍主金武功擊殺之。〈梁承聖三年〉新羅王命修國史從伊餐異斯夫之請,命大伊餐、金居漆夫等,集文士撰之,命伊餐異斯夫,討大伽倻,〈即今高靈縣〉滅之。軍副斯多舍,年十六,先入旃檀門,立白旗。異斯夫引兵臨之,遂滅其國。王賞以良田及所虜三百口。斯多舍以其田分與戰士,生口放為良人。始與武官郎約為死友。及武官死,哭之慟七日,亦卒。新羅烈女,際厚歸於白雪。初,一達官同里閈一時,生男女,男曰:白雲。女曰:際厚。二家約為婚姻。白雲十五而盲,際厚父母欲改聘,李俊平際厚密語。白雲曰:生同一辰,約為夫婦,久矣。遂潛出,從俱行。山谷間,忽為俠客所掠去,白雲從金闡追殺俠客,奪際厚以還。事聞王,賜三人爵。王舍新宮為皇龍寺,鑄丈六像。初,黃龍見其地,因舍為寺,有畫工率居畫老松於壁上,鳥雀往往飛入蹭蹬。而落後畫色漫漶,寺僧丹青補之,鳥雀不復至。廢源花,置花郎。初,簡美女二人,奉為源花。一曰:南毛。二曰:俊貞。聚徒三百餘人,俊貞置酒,勸南毛,醉,殺之。其徒以告俊貞,伏誅。遂廢源花,更取美男子妝飾之,名花郎。或道義相磨,或歌舞相悅,邪正自見,擇而用之。
陳
廢帝光大二年六月戊申,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廢帝本紀》云云。
宣帝大建二年六月戊子,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太建三年五月辛亥,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以上《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太建八年,新羅直興王薨,金輪王立。
按《陳書》《本紀》及《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新羅直興王薨,在位三十七年。王改元鴻濟,及末年,剃髮被僧衣,自號法雲。妃亦為尼,子金輪立。〈陳太建八年〉以伊餐金居漆夫為上大等,委以車國事。
太建十年七月戊戌,新羅國遣使獻方物。
按《陳書·宣帝本紀》云云。
太建十一年,新羅金輪王薨,伯淨王立。是為真平王。按《陳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金輪立四年,薨。諡真智太子,銅輪子伯淨立。是為真平王。王生而有奇相,身體魁梧,志識沉毅,明達新羅。兵部令金后稷,智證王之曾孫。王好畋獵,后稷切諫,不見聽。臨死謂其子曰:吾生不能匡救君惡,雖死思有以悟。君須瘞我於王游畋路側。其子從之,他日王出畋,中路若有聲曰:王毋去。王顧問之,從者曰:來自后稷墓也。仍陳臨死之言。王流涕曰:天子生而忠諫,死而不忘,其愛我深矣。終身不復獵。新羅始置船府,署大監弟監各一員。又置禮部,令二員與兵部令同位調府令。二員一掌貢賦,一掌車乘。國西秋大水,漂沒人戶三萬三百六十。新羅有大世者少,有方外志嘗曰:在此山谷間,以終則無異。池魚籠鳥,吾將航海至吳越尋師訪道。遂與友人仇漆自南海乘舟而去,不知所終。百濟使解讎攻新羅。四城小監貴山帚項死之。又陷椵岑城,縣令贊德死之。後其子金城幢主,奚論又與百濟兵戰於椵岑城,死之。新羅大飢,沙梁宮諸舍人盜分倉谷,有劍君者獨不受。曰:苟非其義,雖千金豈可動心。退詣近郎,即花郎。諸舍人恐言漏,欲殺劍君,而召之。劍君欲往,花郎曰:胡不白於有司。曰:畏我死而抵人罪,所不忍也。曰:盍逃乎。曰:彼曲我直,而反自逃,非丈夫。遂往,被毒死。
隋
文帝開皇十四年,新羅遣使貢方物。詔拜金真平為上開府樂浪郡公新羅王。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新羅,在高麗東南,居漢時樂浪之地,或稱斯羅。魏將毋丘儉討高麗,破之,奔沃沮。其後復歸故國,留者遂為新羅焉。故其人雜有華夏、高麗、百濟之屬,兼有沃沮、不耐、韓穢之地。其王本百濟人,自海逃入新羅,遂王其國。傳祚至金真平,開皇十四年,遣使貢方物。高祖拜真平為上開府、樂浪郡公、新羅王。其先附庸於百濟,後因百濟征高麗,高麗人不堪戎役,相率歸之,遂致強盛,因襲百濟,附庸於迦羅國。其官有十七等:其一曰伊罰千,貴如相國;次伊尺千,次迎千,次破彌千,次大阿尺千,次阿尺千,次乙吉千,次沙咄千,次及伏千,次大柰摩千,次柰摩,次大舍,次小舍,次吉土,次大烏,次小烏,次造位。外有郡縣。其文字、甲兵同於中國。選人壯健者悉入軍,烽、戍、邏俱有屯管部伍。風俗、刑政、衣服,略與高麗、百濟同。每正月旦相賀,王設宴會,班賚群官。其日拜日月神。至八月十五日,設樂,令官人射,賞以馬布。其有大事,則聚群官詳議而定之。服色尚素。婦人辮髮繞頭,以雜綵及珠為飾。婚嫁之禮,唯酒食而已,輕重隨貧富。新婚之夕,女先拜舅姑,次即拜夫。死有棺斂,葬起墳陵。王及父母妻子喪,持服一年。田甚良沃,水陸兼種。其五穀、果菜、鳥獸物產,略與華同。大業以來,歲遣朝貢。新羅地多山險,雖與百濟搆隙,百濟亦不能圖之。 按《李子雄傳》:子雄拜民部尚書。子雄明辯有器干,帝甚任之。新羅遣使朝貢,子雄至朝堂與語,因問其冠制所由。其使者曰:皮弁遺象。安有大國君子而不識皮弁也。子雄因曰:中國無禮,求諸四夷。使者曰:自至已來,此言之外,未見無禮。憲司以子雄失詞,奏劾其事,竟坐免。
煬帝大業十一年春正月甲午,新羅國遣使朝貢。
按《隋書·煬帝本紀》云云。
唐
高祖武德四年,新羅遣使入朝。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新羅,弁韓苗裔也。居漢樂浪地,橫千里,縱三千里,東距長人,東南日本,西百濟,南瀕海,北高麗。而王居金城,環八里,衛兵三千人。謂城為侵牟羅,邑在內曰啄評,外曰邑勒。有啄評六,邑勒五十二。朝服尚白,好祠山神。八月望日,大宴賚官吏,射。其建官,以親屬為上,其族名第一骨、第二骨以自別。兄弟女、姑、姨、從姊妹,皆聘為妻。王族為第一骨,妻亦其族,生子皆為第一骨,不娶第二骨女,雖娶,常為妾媵。官有宰相、侍中、司農卿、太府令,凡十有七等,第二骨得為之。事必與眾議,號和白,一人異則罷。宰相家不絕祿,奴僮三千人,甲兵牛馬豬稱之。畜牧海中山,須食乃射。息穀米於人,償不滿,庸為奴婢。王姓金,貴人姓朴,民無氏有名。食用柳杯若銅、瓦。元日相慶,是日拜日月神。男子褐褲。婦長襦,見人必跪,以手據地為恭。不粉黛,率美發以繚首,以珠綵飾之。男子剪髮鬻,冒以黑巾。市皆婦女貿販。冬則作灶堂中,夏以食置冰上。畜無羊,少驢、騾,多馬。馬雖高大,不善行。長人者,人類長三丈,鋸牙鉤爪,黑毛覆身,不火食,噬禽獸,或搏人以食;得婦人,以治衣服。其國連山數十里,有峽,固以鐵闔,號關門,新羅常屯弩士數千守之。初,百濟伐高麗,來請救,悉兵往破之,自是相攻不置。後獲百濟王殺之,滋結怨。武德四年,王真平遣使者入朝,高祖詔通直散騎侍郎庾文素持節答賚。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遣舒元等,率兵攻高句麗娘臂城,今清州。麗兵逆擊羅兵,兵失利,舒元子庾信為中幢,幢主謂其父。曰:庾信平生以忠信自期,臨戰不可不勇。乃跨馬突陣斬其將,提首而來。諸軍因奮擊,城遂陷。舒元,首露王后裔也。潛通肅訖宗女,萬明後為萬努郡守,欲與偕往,訖宗不許。囚萬明別室。忽震,屋門守者驚亂,萬明逃出,隨之任舒元,嘗於庚辰夜夢熒惑鎮二星降於己,萬明亦夢童子衣金甲乘雲入。堂尋有娠,二十月而生。庾信背有七星,文舒元曰:庚辰夜有吉,夢得此兒,宜以為名。然禮不以日月為名,今庚與庾字相似,辰與信聲相近,況古人有名庾信者,遂名焉。庾信見麗濟靺鞨侵軼國疆,慨然有前平之志,獨入中嶽石窖告天誓之。有老人來,授秘訣又攜寶劍入咽,薄山告天,夜有虛角,一星光芒下垂,劍若搖動,然新羅上舍人實弓剛直為下舍人珍堤所讒謫冷林,或謂曰:何不自辨實弓。曰:昔屈原孤位而見擯黜,李斯盡忠而被極刑,佞臣惑主,忠士被斥,何足怪乎。遂不言而往。
武德七年,拜新羅真平王柱國,封樂浪郡王、新羅王。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武德九年,新羅遣使朝貢。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太宗貞觀五年,新羅獻女,樂遣歸之,是歲真平王死,女善德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貞觀五年,獻女樂二,太宗曰:比林邑獻鸚鵡,言思鄉丐還,況人乎。付使者歸之。是歲,真平死,無子,立女善德為王,大臣乙祭柄國。詔贈真平左光祿大夫,賻物段二百。 按《朱子奢傳》:貞觀初,高麗、百濟同伐新羅,連年兵不解。新羅告急,帝假子奢員外散騎侍郎,持節諭旨,平三國之憾。子奢有儀觀,夷人尊畏之。二國上書謝罪,贈遺甚厚。初,子奢行,帝戒曰:海夷重學,卿為講大誼,然勿入其幣,還當以中書舍人處卿。子奢唯唯。至其國,為發《春秋》題,納其美女。帝責違旨,而猶愛其才,以散官直國子學,累轉諫議大夫。
按《舊唐書·新羅傳》:貞觀五年,新羅王遣使獻女樂二人,皆鬒髮美色。太宗曰:朕聞聲色之娛,不如好德。且山川阻遠,懷土可知。近日林邑獻白鸚鵡,尚解思鄉,訴情還國。鳥猶如此,況人情乎。但憫其遠來,必思親戚,宜付使者,聽遣還家。
貞觀九年,新羅真平王薨,遣使冊善德襲父封。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貞觀九年,遣使冊善德襲父封,國人號聖祖皇姑。
按《朝鮮史略》:新羅真平王薨,在位五十四年。無子,國人立王女德曼。唐太宗亦遣使加冊,命是為善德女主,改元仁平。德曼寬仁明敏,唐帝賜牡丹花圖,並花子。德曼曰:此花絕艷,而無蜂蝶,是必無香。種其子,果如其言。新羅烈女薛氏,破鏡相誓,初父陽秋衰病不堪戍,薛氏自以婦人,不得代,常憤郁。有嘉實者願代父許之,薛破鏡為信。待戍還成禮。時國亂,代者不至,嘉實六年不還,父欲改婚。薛不從,將逃。嘉實忽到,以破鏡驗之,遂為夫婦。
貞觀十七年,新羅遣使乞師。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十七年,新羅為高麗、百濟所攻,使者來乞師,會帝親伐高麗,詔率兵以披虜勢。善德使兵五萬入高麗南鄙,拔水口城以聞。
按《冊府元龜》:貞觀十七年九月,新羅遣使,言:高麗百濟侵陵,臣國累遭攻襲數十城。兩國連兵,期之必取。將以今茲九月大舉,臣社稷必不獲全。謹遣陪臣,歸命大國,願乞偏師,以存救援。帝謂使人曰:我實哀爾,為二國所侵,所以頻遣使人和爾三國。高麗百濟旋踵翻悔,意在吞滅,分爾土宇。爾國設何奇謀,以免顛越。使人曰:臣王事窮計盡,惟告急大國,冀以全之。帝曰:我少發邊兵,總契丹、靺鞨,直入遼東,爾國自解,可緩爾一年之圍。此後知無繼兵,還肆侵侮,然四國俱擾,於爾未安。此為一策,我又能給爾數〈闕〉朱袍丹幟,二國兵至,建而陳之,彼見者,以為我兵,必皆奔走。此為二策。百濟國負海之險,不修兵械,男女紛雜,好相宴聚。我以數十百船,載以甲卒,銜枚汎海,直襲其地。此為三策。爾國以婦人為主,為鄰國輕侮,失主延寇,靡歲休寧。我遣一宗枝,以為爾國主,而自不可獨往。當遣兵營護,待爾國安,任爾自守。此為四策。爾宜思之,將從何事。使人但唯而無對。帝難其庸鄙,非乞師告急之才也。於是遣司農、丞相里元,獎齎璽書,賜高麗,曰:新羅委命國家,朝貢不闕,爾與百濟,宜即戢兵。若更攻之,明年當出師,擊爾國矣。
按《朝鮮史略》:百濟既取新羅國西獮猴等四十城,又與高句麗謀,欲取党項城,絕朝唐之路。羅主告急於唐,百濟將軍允忠陷新羅大耶城,即今陝川。都督金品釋殺妻子自刎。舍知竹竹,閉城門拒之。舍知龍石勸竹竹降,以圖後效。竹竹曰:吾父名我以竹竹者,使我歲寒不凋,可折而不可屈,豈可畏死生降乎。遂力戰。城陷,與龍石同死。王遣伊餐金春秋乞師於高句麗,欲報之。品釋妻,乃春秋女,以故憤然,有滅百濟之志。與金庾信齧指誓。歸期,至麗國,請師麗王,曰:麻峴竹嶺,本我國地。地若還兵,可出。春秋抗辭以對,王怒,囚之。春秋以青布賂寵臣先道解,道解喻春秋以龜兔之說曰:俗云:東海龍女病甚,欲得兔肝。有一龜語龍王曰:吾能得之。遂登陸,見兔,極言海島安居之樂,因負兔行峴三里,乃言其故。兔曰:吾,神明之後,能出五臟,洗而納之。日者,少覺心煩,遂出肝洗之,暫置岩石之底而來。若歸取肝,汝得所求。吾雖無肝,尚活。豈不兩相宜哉。龜信之,乃還。才上岸,免脫入草中。春秋悟,移書於王曰:臣得歸,二嶺可還。王信之,厚禮歸之。貞觀二十一年,新羅女王善德卒,妹真德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貞觀二十一年,善德死,贈光祿大夫,而妺真德襲王。明年,遣子文王弟伊贊子春秋來朝拜,文王左武衛將軍,春秋特進。因請改章服,從中國制,內出珍服賜之。又詣國學觀釋奠、講論,帝賜所制《晉書》。辭歸,敕三品以上郊餞。按《朝鮮史略》:新羅大臣毗曇廉宗等,欲廢主,舉兵屯於明活城。王師營於月城,金春秋督將卒奪擊之,毗曇等敗伏誅。新羅主德曼薨,在位十六年。主有知,幾三事見畫花,知無香。聞蛙,知兵宮西玉門池蝦蟆大集。主謂左右曰:蝦蟆怒目,兵上之象,嘗聞西南有玉門谷,意有鄰兵至其地,乎命閼川往搜之,果有百濟兵至。谷掩擊,盡殺之。預言死期又作瞻星台,及薨,真德主勝曼真平王弟國飯女立。〈貞觀二十一年〉唐太宗復伐高句麗,以牛進達徐世績為將,攻南蘇石城等,拔之。百濟將軍義直圍新羅,茂山甘勿洞岑三城,金庾信帥兵拒之,苦戰力竭。軍有丕寧子者銳意力戰,庾信謂曰:今日事急矣,非子誰能奮勵。出奇以激眾心乎。丕寧子橫槊突陣殺數人而死,其子舉真曰見:父之死,偷生苟存可乎。亦突陣死。其奴合節曰:所天崩矣,不死何為。亦交鋒而死。三軍感激齊進,所向摧陷,義直僅以身免。新羅王遣金庾信伐百濟,大破之。佐平仲常言於王,乃櫝還品釋夫妻之骨。新羅王遣伊餐金春秋及其子文汪如唐,太宗見春秋儀表英偉,厚待之。乃許詣國學觀釋奠及講論。春秋因請天兵伐百濟,乃敕蘇定方帥師征百濟。春秋又請改章服,從華制,留文汪以備宿衛。春秋還至海上,遇高句麗邏兵,從者溫君,解高冠大衣,坐於船上。邏兵以為春秋,殺之。春秋乘小船得免。〈按《唐書·新羅傳》:文汪作文王〉
高宗永徽元年,新羅遣使入朝。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永徽元年,攻百濟,破之,遣春秋子法敏入朝。真德織錦為頌以獻,曰:巨唐開洪業,巍巍皇猷昌。止戈成大定,興文繼百王。統天崇雨施,治物體含章。深仁諧日月,撫運邁時康。幡旗既赫赫,鉦鼓何鍠鍠。外夷違命者,剪覆被天殃。淳風凝幽顯,遐邇競呈祥。四時和玉燭,七耀巡萬方。維岳降宰輔,維帝任忠良。三五成一德,昭我唐家光。帝美其意,擢法敏大府卿。
按《朝鮮史略》:新羅主遣金法敏、春秋子如唐。高宗告破百濟。百濟將殷相攻陷新羅七城,金庾信擊破之。斬殷相主又自製太平,頌織錦為紋以獻。又遣波寶餐金仁,問春秋第二子,如唐宿衛。仁問幼而就學,博覽群書,兼涉莊老浮屠之說。工隸書,善射御,曉音律,識量宏遠,時年二十三。
永徽四年,新羅遣使獻金總布。
按《唐書》《本紀》、《本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永徽五年,真德死,遣使弔祭,以金春秋為新羅王。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永徽五年,真德死,帝為舉哀,贈開府儀同三司,賜綵段三百,命太常丞張文收持節弔祭,以春秋襲王。
按《冊府元龜》:永徽五年,新羅女主金真德卒,以其弟國祖金春秋為新羅王。繼真德之位,仍拜開府儀同三司,封樂浪郡王,遣使持節,備禮冊命。
按《朝鮮史略》:新羅主勝曼薨,在位八年。初改元太和,後行永徽年號,始受百官朝賀。及薨,群臣立金春秋為王。永徽五年,春秋真智王后孫龍春子,唐遣使備禮冊王,詔書有難解處,有名牛頭者能解之,王曰:見卿頭骨可稱強首。強首姓任,忠州人。使制謝表文工而意盡,王奇之。初其母夢見人有角者,有娠及生,首角而黶,既壯知讀書通曉義理,不學佛而學儒,嘗娶冶家女,父令改娶,終不聽。
顯慶五年,左武衛大將軍蘇定方,為神兵道行軍大總管。新羅王金春秋,為嵎夷道行軍總管,率三將軍及新羅兵以伐百濟。十一月,俘百濟王以獻。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新羅傳》:顯慶五年,百濟、高麗、靺鞨共伐取其三十城。使者來請救,帝命蘇定方討之,以春秋為嵎夷道行軍總管,遂平百濟。按《朝鮮史略》:新羅金庾信攻百濟,刀比川城,克之。先是級餐未柙,被虜於百濟,在佐平任子家。後逃歸。庾信知其可用,令反間於任子,曰:兩國存亡,未可先知若子國亡,則子依於我,我國亡則我依於子。任子曰:子言已悉,可歸報庾信。未柙還,言,百濟事甚悉。於是併吞之,謀益急。新羅王以金歆運王、婿柰勿王、八世孫為郎幢大監,出屯百濟。陽山下濟人乘夜來襲,羅軍驚駭,歆運橫馬握槊,以待大舍。詮知曰:賊起暗中,雖死人無識者。歆運曰:既以身許國,知與不知一也。遂突陣殺數人而死大監穢破小監狄得亦相與戰死步騎幢主寶用那,聞歆運死曰:彼骨貴勢榮猶不愛死,況予生而無益。遂赴敵死。王聞而傷悼,各贈官。時人作陽山歌,以傷之。又有沙梁人夫,果驟徒兄弟,亦死於戰。新羅創漢山州壯義寺。羅王欲伐百濟,請兵於唐,不報,憂形於色。若有長春罷郎者曰:皇帝已命蘇定方等,領兵,將以明年五月伐百濟。因忽不見。王異之,創寺,以資冥福。長春罷郎,嘗戰死百濟者也。
龍朔元年,新羅王春秋死,法敏襲王。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龍朔元年,春秋死,法敏襲王。以其國為雞林州大都督府,授法敏都督。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金春秋薨,在位八年。子文武王立。〈唐龍朔元年〉上諡曰:武烈廟號太宗,太宗統一,三韓時和歲豐,京城匹布直租五十,碩民謂聖代。後曰:文明即金庾信之妹,初後姊寶姬夢。登西兄山頂坐,旋流遍國內,覺與後言。後戲曰:願買兄。夢因與錦裙為值,後武烈納以為後,耽羅國主徒冬音律〈國主名〉來朝,新羅初高厚高清等渡海,泊耽津來朝。新羅時客星見南方太史奏異國人,來朝之象也。王嘉其來朝,稱長子曰:星主。其以動星象也,國號耽羅。以來時初泊耽津故也。唐以新羅為雞林州大都督府,以新羅王為大都督,是為文武王,諱法敏。太宗武烈王。長子母文明王。後,庾信之妹故。高句麗大兄劍牟岑收合殘民,迎致前,王臧之,庶子安勝於漢城為王。請附王遣,問為高句麗王后封,報德王妻以外。妹彗星七出北方。唐總管薛仁貴遣僧琳潤致書於王,責其異圖,王報書歷陳唐時忠勤,明其不反。唐兵不信,進攻平壤,我軍大敗大監,阿珍含死之王遣級餐原川等上表乞罪,太大舒發翰古,無是官,王以庾信功大,特設是官。金庾信卒,年七十九。王震悼,贈賻甚厚。命有司立碑紀功。初,庾信疾革,王親臨存問。王泣曰:脫有不諱,柰人民社稷何。對曰:今有三韓為一家,百姓無二心可謂,小康然自古繼體之君鮮克有終,甚可懼也。願親君子,遠小人,使朝廷和於上,民物安於下,則臣死且無憾矣。妻金氏,太宗王女有子五人,次子元述嘗獲罪出亡,平壤之戰元述軍敗,欲死其。仆淡陵止之,乃不死。庾信以負家訓白王欲斬元述,元述慚懼遁於野,聞庾信卒,求見母。母曰:爾既不得為子於先君,吾焉得為爾母乎。遂不見,元述嘆曰:為淡陵所誤,乃至於此。遂入太白山。後唐兵來攻,買蘇州城元述欲雪前恥,赴敵力戰,有功以不容於父母,不仕終其身。後庾信妻金氏為尼,聖德王封為夫人,歲賜租一千石。改用新曆,奈麻德福入唐學歷術而還,用其法。
上元元年二月壬午,劉仁軌為雞林道行軍大總管,以伐新羅。
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新羅本傳》:咸亨五年,納高麗叛眾,略百濟地守之。帝怒,詔削官爵,以其弟右驍衛員外大將軍、臨海郡公仁問為新羅王,自京師歸國。詔劉仁軌為雞林道大總管,衛尉卿李弼、右領軍大將軍謹行副之,發兵窮討。
按《朝鮮史略》:唐削王爵,遣劉仁軌來討。王納高句麗叛眾,又據百濟故地。帝大怒,削王爵,以王弟仁問為雞林州大都督,發兵討之。王遣使謝罪,獻方物,帝赦之復王官爵。仁問至中道還入,唐阿餐薛秀真獻六陣兵法,頒百司及州郡銅印。
上元二年二月,劉仁軌及新羅戰於七重城,敗之。按《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按《新羅本傳》:上元二年二月,仁軌破其眾於七重城,以靺鞨兵浮海略南境,斬獲甚眾。詔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屯買肖城,三戰,虜皆北。法敏遣使入朝謝罪,貢篚相望,仁問乃還,辭王,詔復法敏官爵。然多取百濟地,遂抵高麗南境矣。置尚、良、康、熊、全、武、漢、朔、溟九州,州有都督,統郡十或二十,郡有太守,縣有小守。
按《朝鮮史略》:靺鞨寇阿達城城主素那死之。素那,白城郡蛇山人。其父沈那,膂力過人,百濟人指為飛將。素那雄豪,有父風。王遣素那於阿達城,俾禦北鄙。靺鞨猝入城,素那奮力大呼,突擊,矢集其身如蝟,遂死。人有吊者,妻哭曰:亡人。常曰:大丈夫固當死於王事,今死其志也。王聞之,流涕。
開耀元年,新羅王法敏死,子政明襲位。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開耀元年,法敏死,子政明襲王。遣使者朝,丐唐禮及它文辭,武后賜《吉凶禮》,並文辭五十篇。
按《朝鮮史略》:新羅王以僧信惠,義安為政官大書省。又命僧儀相創建浮石寺於大白山。寺在榮州,王在位二十年,薨。諡曰:文武太子政明立王。姿表英特,聰明多智略。始一,三韓克成前志,然納高麗叛眾,據百濟故地,得罪於唐,幾不自保。又從西教,遺詔燒葬。神文王諱政明字,日炤文。武王長子,母慈義後,王立國學納金。欽運女為妃,報德王。安勝族子大文據金馬渚,謀復故國。王遣將討平之,以其地為金馬郡。是戰也。柰馬驟福之子,弟監逼實。將行,語其妻曰:二兄夫果驟徒,既死。王事,吾何畏死苟存。及戰,獨出,奮擊數十人而死。又級餐盤屈之子,步騎監令引,嘗以名節自許。及至椴岑城賊將結陣待之,諸將皆引退,令引獨曰:臨陣無勇,禮經所誡。遂赴敵,力斗死。羅俗以進死為榮,退死為辱,死於王事者曰:貴山。曰:帚項。曰:贊德父子。曰:奚論。曰:訥催。曰:東所。曰:竹竹。曰:丕寧子父子。曰:金欽運。曰:穢破。曰:狄得。曰:寶用那。曰:盤屈。曰:官昌。曰:匹夫。曰:阿珍含。曰:素那。曰:金令撤。曰:逼實。曰:驟徒。曰:夫果。曰:脫起。曰:仙白。曰:悉毛。此其章,章者也百濟之亡,只有階伯高麗之亡,無一死節者也安能敵新羅哉。至於新羅之亡,效節不屈者,王子一人而已。置州郡於百濟舊地,賜文武官僚田有差,王置燕居。引薛聰曰:子有異聞,為我陳之聰。乃設花王薔薇白頭翁之說以諷之。其略曰:昔花王之始,來也有一佳人,名曰:薔薇,朱顏玉齒,鮮妝靚服,願薦枕香帷。又有一丈夫名曰:白頭翁,布衣革帶,白髮持杖,傴僂而來。曰:不識王有意乎。王曰:丈夫之言,亦有道理,而佳人難得,如之何。丈夫曰:凡為君者,莫不親近老成,而興昵比妖艷而亡。然而妖艷易合,老成難親,是以夏姬亡陳,西施滅吳,孟軻不遇以終身。馮唐即潛而皓首。自古如此,吾其柰何。王謝曰:吾過矣。王乃請書之以為戒,聰字聰智父元曉為沙門淹。該佛書,既而反本,自號小生居士,娶瑤石宮寡夫人,生聰。聰生而明銳既長,博學能以方言解九經義訓導。後,生又善屬文沙餐任強首,卒。強首始以文辭顯用,請唐兵平麗。濟之時,其往復之辭,皆出其手。文武王以其功特授沙餐及卒,其妻乏食,欲還鄉里。王賜租,辭。曰:夫在之時受國恩多矣。今縱未亡,豈敢再辱厚賜。不受而去。
中宗嗣聖十年〈即太后長壽二年〉新羅王金政明死,遣使祭弔,冊其子理洪為新羅王。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壽二年,新羅王金政明卒,為之舉哀,遣使弔祭,冊其子理洪為新羅王。仍令襲父輔國大將軍,行左豹韜衛大將軍雞林州都督。
按《朝鮮史略》:王在位十一年,薨。太子理洪立孝昭王。諱理洪神文王子母,神穆王后,金氏。唐嗣聖九年,金仁問卒於唐。仁問七入唐宿衛,凡二十二年。
嗣聖十九年,〈即太后長安二年〉新羅王金理洪卒,弟興光立。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安二年,新羅王金理洪卒,則天遣使立其弟興光為新羅王。仍襲兄將軍都督之號。
按《朝鮮史略》:王在位十年,薨。王無嗣,立王弟隆基為聖德王。〈按《唐書·王名》興光此名。隆基,蓋犯元宗諱,故唐改之,或入貢表文,自改之也。〉王親制百官,箴示群臣,改詳文司,為通文博士掌詞命。又始造刻漏置刻漏典博士又置典祀典屬禮部太監守忠回,自唐上文宣王十哲七十弟子畫像,置太學。
元宗開元十一年,新羅遣使朝獻,又遣子弟入太學。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開元中,數入朝,獻果下馬、朝霞紬、魚牙紬、海豹皮。又獻二女,帝曰:
女皆王姑姊妹,違本俗,別所親,朕不忍留。原賜還之。又遣子弟入太學學經術。帝間賜興光瑞文錦、五色羅、紫繡紋袍、金銀精器。興光亦上異狗馬、黃金諸物。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一年,四月,新羅王金興光遣使獻果,下馬一匹及牛黃人參,頭髮朝霞,紬魚牙紬,鏤鷹鈴、海豹皮、金銀等。興光上言曰:臣鄉居海曲,地處遐陬,元無泉客之珍,本乏賓人之貨,敢將方產之物塵黷天官,駑蹇之才,滓穢龍廄,竊方燕豕,敢類楚雞,深覺靦顏彌增戰汗。
開元十二年,賀正使金武勛還新羅。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二年,新羅賀正使金武勛還蕃,帝降書謂新羅王金興光曰:卿每承正朔朝貢,闕廷言念所懷,深可嘉尚。又得所進雜物等,踰越滄波跋涉,草莽物既精麗,深表卿心。今賜卿錦袍、金帶、及綵素,共二千匹以答誠獻。至宜領之。
開元十八年,新羅遣使來貢。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八年,新羅王金興光遣侄志蒲,獻小馬五匹,狗一頭,金二千兩,頭髮八十兩,海豹皮十張,乃授志蒲太僕卿,員外,置同正員絹一百匹,紫袍銀鈿帶魚袋留宿衛。開元十九年,新羅使金志良來賀正。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十九年,新羅遣其臣,金志良來賀正,授太僕少卿。員外,置賜帛六十匹,放還蕃降書與新羅。金興光曰:所進牛黃及金銀等物省表具知,卿二明慶祚三韓善鄰,時稱仁義之鄉,代著勛賢之業,文章禮樂,聞君子之風。納款輸忠,效勤王之節,固蕃維之。鎮衛諒中外之儀。表豈殊方悍,俗可同年而語耶。加以慕義克勤述職,愈謹梯山航海,無倦於阻修,獻幣貢琛有常於歲,序守我王,度垂諸國,章乃眷懇,誠深可嘉。尚朕每晨興佇念宵衣待賢,想見其人以光啟沃。俟卿覯止,允副所懷,今使至知嬰疾苦不遂,祗命言念,遐闊用增憂勞時候,暄和想痊復也。今賜卿綵綾五百匹,帛二千五百匹,宜即領取。
開元二十一年,新羅遣使來謝。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一年十二月乙未,新羅王興光遣侄志廉來朝謝恩,也初帝賜興光白鸚鵡雄雌各一隻,及紫羅繡袍金銀鈿器瑞文錦五色綵羅共三百餘段。興光表曰:伏惟陛下執象,開元聖文,神武應千齡之昌運。致萬物之嘉祥,風雲所通咸,承至德日月所照,共被深仁。臣地隔蓬壼天慈,洽遠鄉暌華,夏睿澤覃幽,伏睹瓊文。跪披玉匣含九霄之雨,露帶五彩之鵷鸞,辨惠靈禽。素蒼兩妙,或稱長安之樂。或傳聖主之恩,羅錦彩章,金銀寶鈿,見之者爛目。聞之者驚心,原其獻款之功,實由先祖錫此非常之寵,延及末孫微效,若塵重恩,如岳循涯揣分,何以上酬,詔饗志廉內殿,賜以束帛。開元二十二年,新羅遣使來賀正。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二年正月壬子,新羅王興光大臣金端竭丹來賀正。帝於內殿宴之,授衛尉少卿員外,賜緋襴袍平漫銀帶及絹六十匹,放還蕃。又是年,新羅王興光從弟左領軍衛員外將軍忠信上表曰:臣所奉進,止令臣執節,本國發兵馬討除靺鞨,有事續奏者,臣自奉聖旨。誓將致命。當此之時,為替人金孝方身亡,便留臣宿衛臣本國。王以臣久侍天庭,遣從侄志廉代。臣今已到訖,臣即合還,每思前所奉進,止無忘夙夜。陛下先有制加本國,王興光寧海軍大使錫之旌節,以討兇殘,皇威載臨,雖遠猶近。君則有命,臣敢不祗,蠢爾夷俘,計亦悔禍。然除惡務本,布憲惟新,故出師,義貴乎。三申縱敵遺患於數代,伏望陛下因臣還國,以副使假臣,盡將天旨再宣,殊裔豈惟斯怒益振固,亦武夫作氣,必傾其巢穴,靜此荒隅。遂夷臣之小誠,為國家之大利,臣等復乘桴滄海,獻捷丹圍效毛髮之功,答雨露之施,臣所望也。伏惟陛下圖之。帝許焉。
開元二十四年,新羅遣使賀獻。
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四年,新羅王金興光遣使賀獻。表曰:伏奉恩敕,浿江以南宜令新羅安置。臣生居海裔,沐化聖朝,雖丹素為心而功無可效,忠正為事而勞不足賞,陛下降雨露之恩,發日月之詔,錫臣土境廣臣邑居,遂使墾闢有期,農桑得所。臣奉絲綸之旨,荷榮寵之深,粉骨糜身,無由上答。
開元二十五年,興光死,遣使弔祭,子承慶襲位。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初,渤海靺鞨掠登州,興光擊走之,帝進興光寧海軍大使,使攻靺鞨。二十五年死,帝尤悼之,贈太子太保,命邢璹以鴻臚少卿弔祭。子承慶襲王,詔璹曰:新羅號君子國,知《詩》、《書》。以卿惇儒,故持節往,宜演經誼,使知大國之盛。又以國人善棋,詔率府兵曹參軍楊季鷹為副。國高弈皆出其下,於是厚遺使者金寶。俄冊其妻朴為妃。承慶死,詔使者臨吊,以其弟憲英嗣王。〈按《史略》及《元龜》,憲英之立,
在天寶二年,傳連敘乃失其年也。
〉
按《朝鮮史略》:聖德王在位三十五年,薨。王教百官進言,屢遣使如唐,輸款巡問高年,給租賑民。諡曰:聖德太子承慶立聖德王,第二子母昭德王后孝成王,諱承慶,〈唐開元二十六年〉唐元宗遣贊善大夫邢璹弔祭前王。初帝謂璹曰:新羅號為君子國,頗知書記。宜演經義,使知大國儒教之盛。又以國人善棋,詔以參軍楊季鷹為副。璹到國,獻《道德經》。王以伊餐信忠為中侍。初,王在潛邸,嘗與信忠圍棋於柏下,謂:不相負,有如此柏。未幾,即位,錄功臣而遺信忠。信忠作歌貼柏,柏忽枯。王怪,使審之,得歌,大驚。召賜爵,柏乃蘇。
天寶二年,新羅王金承慶死,以其弟憲英嗣王。
按《唐書》《本紀》、《列傳》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寶二載正月,新羅王金承慶卒,弟憲英襲位。制曰:故開府儀同,三司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寧海軍使。新羅王金承慶弟憲英奕葉懷仁率心,嘗禮大賢,風教條理尤明。中夏軌儀,衣冠素襲,馳海琛而遣使准雲呂而通朝,代為純臣累效忠節。頃者,兄承土宇沒而絕嗣。弟膺繼及抑,惟常經是用賓懷優以冊命,宜因舊業俾承蕃長之名,仍加殊禮載錫漢官之號。可襲兄新羅國王開府儀同,三司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充持節寧海軍使。
按《朝鮮史略》:六年,王薨。無嗣。弟憲英立以遺命,燒柩於法流寺,散骨東海。景德王諱憲英〈唐天寶二年〉以伊餐。金思仁為上大,等思仁以災異屢見,上疏極論時政得失,旌孝子向德門號其地,孝家裡向德父母,飢病濱死,刲髀肉食之。又母發癰,吮之。改執事省中侍,為侍中,置國學諸業博士助教,幸太學,命博士講《尚書》。天寶五載,新羅王金憲英遣使賀正兼獻方物。按《唐書》本紀、列傳俱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天寶十載,元宗在蜀,新羅王遣使溯江至成都朝正月。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朝鮮史略》:遣使朝帝於蜀,時元宗避祿山亂。幸蜀使沂江至成都,帝親制十韻詩手扎賜王。王始置九州,分統郡縣,〈前此分十道〉改郡縣名。以沙伐州為尚州,歃良州為良州,箐州為康州,漢山州為漢州,首若州為朔州,西州為溟州,熊川州為熊州,完山州為全州,武珍州為武州。又改官號,大雷電震佛寺十六所,又震真平王陵始置。貞察一員,糾正百官。大祭,麻李純棄,官為僧累徵不至創斷俗寺居之聞王好樂詣宮門極諫,王為之停樂,引至正室論說數日。
代宗大曆元年,新羅王憲英死。子乾運立。遣使入朝待命。〈按《朝鮮史略》作永泰元年〉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大曆初,憲英死,子乾運立,甫丱,遣金隱居入朝待命。詔倉部郎中歸崇敬往吊,監察御史陸珽、顧愔為副冊授之,並母金為太妃。會其宰相爭權相攻,國亂,三歲乃定。於是,歲朝獻。 按《歸崇敬傳》:大曆初,授倉部郎中,充弔祭冊立新羅使。海道風濤,舟幾壞,眾驚,謀以單舸載而免,答曰:今共舟數十百人,我何忍獨濟哉。少選,風息。先是,使外國多齎金帛,貿舉所無,崇敬囊橐惟衾衣,東夷傳其清德。按《朝鮮史略》:二十三年,王薨。王存問鰥寡孤獨,賜谷老疾,納忠諫,定州號。太子乾運立惠恭王。母滿月,夫人金氏。〈唐代宗永泰元年〉兩日並出三星隕,宮庭相擊,其光如火。遣金岩聘日本岩,庾信後裔也。性聰敏,少入唐,宿衛間就師學陰陽家術而還。嘗守良康漢三州,所至盡心撫字。至是聘日本,其王欲留之,會唐使高鶴林來,相見,歡甚。以為大國所知,遣還。金庾信墓前風忽起,至始祖陵塵霧暗冥,不辨人物,若有哭泣悲嘆之聲。王懼,致祭謝過。始立,五廟味鄒王、大宗王、文武王、並祖禰為五廟。一年六祭,以味鄒王為金氏始祖。大宗王、文武王、平麗濟有大功,德為不遷之主。
德宗建中四年乾運死,無子,國人共立宰相金良相嗣。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朝鮮史略》:王幼沖嗣位,母后臨朝。及壯,淫於聲色,巡遊無度,綱紀紊亂,災異屢見。伊餐志貞因聚眾作亂,上大等金良相與伊餐敬信舉兵討,志貞王與后妃為亂兵所害,良相自立為王。
貞元元年,遣使冊金良相襲封。是年,良相死,金敬信襲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貞元元年,遣戶部郎中蓋塤持節命之。是年死,立良相從父弟敬信襲王。
按《朝鮮史略》:宣德王諱良相,奈勿王十世孫五年王薨。國人立敬信,是為元聖王,諱敬信奈勿王十二世孫。〈唐德宗貞元二年〉大舍武鳥獻兵法十五卷,花鈴圖二卷,始定讀書出身科前次,但以射選人,至是改之。貞元十四年,新羅王敬信薨,無子,立嫡孫俊邕。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貞元十五年,遣使冊新羅王。俊邕未至,死。子重興立。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貞元十五年,遣司封郎中韋丹持冊,未至,俊邕死,丹還。子重興立。按《朝鮮史略》:十三年,王薨,遺命燒柩。太子俊邕立。是為昭聖王。諱俊邕,元聖王孫。〈唐貞元十五年〉時有金生父母,微不知世系,少能書,平生不攻他藝,好佛,隱居不仕。年踰八十猶操筆不休,隸行草皆入神。高麗洪灌,入宋以金生行草示,翰林楊球李革二人曰:天下除右軍焉有妙筆如此哉。趙孟頫跋,金生昌林寺碑曰:字畫深有典刑,雖唐人名刻未能遠過之。梁悅入唐,宿衛德宗,幸奉天從難,有功。帝授贊善大夫。及還,王擢用為豆肸小守。二年,王薨。太子清明立,是為哀莊王。諱清明。〈後改重熙〉年十三,叔父彥升攝政,以兵部令彥升為上大等。創伽倻山海印寺,改五廟之制。祖大王高祖明德王、曾祖元聖王、皇祖惠忠王、皇考昭聖王、為五廟,別立大宗王、文武王、為二廟。
順宗永貞元年,詔兵部郎中元季方賜新羅冊命。
按《唐書·順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冊府元龜》:順宗以貞元二十一年。正月,即位三月,立新羅嗣王金重熙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雞林州刺史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其母和氏為太妃,其妻朴氏為妃。遣兵部郎中兼御史大夫季方充使。
按《朝鮮史略》:帝遣使冊王,封太后叔氏為太妃妃。柰勿王后孫金胡叔女嫌於同姓以父名為氏。
憲宗元和四年,新羅遣使來謝冊命。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傳》:永貞改元後三年,使者金力奇來謝,言:往歲冊故主俊邕為王,母申太妃,妻淑妃,而俊邕不幸,冊今留省中,臣請受以歸。又為其宰相金彥升、金仲恭、王之弟蘇金添明丐門戟,詔皆可。凡再朝貢。
元和六年,新羅臣彥升弒王而自立。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重熙七年死,彥升立,來告喪,命職方員外郎崔延吊,且命新王,以妻貞氏為妃。
按《冊府元龜》:元和七年,以新羅王金重熙卒。立其相金彥升。遣使來告。詔以彥升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大都督雞林州諸軍事。兼持節充寧海軍使上柱國,封新羅國王妻貞氏冊為妃。仍令有司準式兼命職方員外郎。攝御史中丞崔延充使。按《朝鮮史略》:十年,兵部令彥升弒王自立,是為憲德王。諱彥升,昭聖王弟。〈唐元和六年〉王命順天將軍金雄元率甲兵二萬,應帝徵兵助討唐,叛臣李師道上大等忠恭坐政事堂,注擬請託坌至忠,恭莫能舉措,感疾而退。醫診云:病在心,須服龍齒湯。遂杜門不接賓客。侍郎祿真往見,曰:今公私愛憎不得其正,取捨是非亂其心志,豈獨害於國事。為之者亦病矣。若當官清白,蒞事恪恭,貨賄請託不得行,黜陟予奪必以公,則國家和平,雖談笑自樂可也,又何區區於服餌。徒自費日廢事為哉。忠恭謝醫朝王,曰:臣聞祿真之言,同於藥石,豈止飲龍齒湯而已哉。王悅。使告太子,太子入賀命牛岑太守,白永發漢山北,諸州郡人一萬築浿江長城三百里。熊川州都督憲昌舉兵叛,宣德無嗣。群臣欲立周元,因水漲不及渡立。敬信周元退溟州,憲昌乃叛,王遣一吉餐張雄討之。憲昌自殺,子梵文與高達山賊壽神攻北漢,山州都督聰明擒誅之。
文宗太和元年,彥升死。子景徽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長慶、寶曆間,再遣使者來朝,留宿衛。彥升死,子景徽立。
按《朝鮮史略》:王薨,太子秀宗立。是為興德王,諱秀宗。改景徽憲德弟。王無嗣,以為太子。〈唐太和元年〉大廉自唐還,得茶種來,命植智異山。以張保皋為清海鎮大使。保皋,字弓福。入唐為徐州小將,歸請鎮清海,以鎮中國寇鈔人。王與卒。萬人鎮之,賜孝子孫順家一區。歲給米五十石,順牟梁人父沒家貧,傭作養母。有小兒奪母食,掘醉山北郊埋,兒得石鐘,驚怪。將兒與鍾還。懸撞之,聲聞王宮。有是命以金陽,為固城郡太守尋拜中原大尹。武州都督其祖宗基父貞茹皆為將相。太和五年,以太子左諭德源寂冊吊新羅如儀。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云云。
按《冊府元龜》:太和五年,以新羅王金彥升卒。詔其子景徽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尉使、持節雞林州諸軍事充雞林州大都督,寧海軍等。使仍賜上柱國封為新羅王,復封其母朴氏為太妃。妻貞氏為王妃。命太子左諭德兼御史中丞源寂持節弔祭冊立。
開成元年,新羅王薨,無嗣。其堂弟之子悌隆立。
按《唐書》《本紀》、《列傳》皆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一年,王景徽薨,無嗣。其堂弟均貞及堂弟之子悌隆爭立,金陽與均貞子祐徵等奉均貞為王。入積板宮,以族兵宿衛。悌隆黨金明等來圍,陽突圍潛出,均貞遇害。明等立悌隆,是為僖康王。諱悌隆。元聖王孫。〈唐開成元年〉開成四年,新羅臣金明弒其主悌隆而自立。金陽奉景徽堂弟均貞之子祐徵起兵,討金明。依張保皋保皋,與鄭年等佐之。明等伏誅,祐徵立為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新羅本傳》:開成初,遣子義琮謝願,留衛見聽,明年遣之。五年,鴻臚寺籍質子及學生歲滿者一百五人皆還之,有張保皋、鄭年者,皆善鬥戰,工用槍。年復能沒海,履其地,五十里不噎。角其勇健,保皋不及也。年以兄呼保皋,保皋以齒年以藝,常不相下。自其國皆來為武寧軍小將後,保皋歸新羅,謁其王。曰:遍中國以新羅人為奴婢,願得鎮清海,使賊不得掠人,西去清海海路之要也。王與保皋萬人守之。自太和後,海上無鬻新羅人者。保皋既貴。於其國、年飢,寒客漣水一日謂戍主馮元規曰:我欲東歸。乞食於張保皋。元規曰:若與保皋所負何如。奈何取死其手。年曰:饑寒死不如兵死快,況死故鄉邪。年遂去,至謁保皋,飲之極歡。飲未卒,聞大臣殺其王,國亂無主。保皋分兵五千人與年,持年泣曰:非子不能平禍難,年至其國誅反者,立王以報王。遂召保皋為相,以年代守清海會昌,後朝貢不復至。
按《朝鮮史略》:僖康王三年,金明忠恭子弒王自立。金陽奉祐徵祐徵,懼禍往依。張保皋起兵清海鎮,討金明。張保皋以兵五千授其友鄭年,年能行水底五十里不噎,與保皋角勇。保皋差不及,俱入唐為小將,保皋還國,鎮清海,年失職饑寒往依保皋。至是,保皋遣往助之陽等,晝夜兼行,至達伐丘,明遣兵拒之,戰大敗,奔入月游宅,兵士追斬之。諡閔哀,立祐徵。是為神武王。元聖王孫均貞之子。〈唐開成四年〉
開成五年,新羅王祐徵薨。子慶膺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神武王元年薨。太子慶膺立,是為文聖王。〈唐開成五年〉三日並出,殺海清鎮太使張保皋。先是王聞,保皋怨王不納女,神武王約以保皋女配子。至是,王欲納之,群臣以海島人女不宜納。王從之。據鎮叛王,遣刺客閻長殺之,罷鎮徙其人於碧骨郡,侍中金陽卒。
宣宗大中十一年,新羅王慶膺薨。弟誼靖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八年,王薨。弟誼靖立。是為憲安王。〈唐大中十一年〉
懿宗咸通三年,新羅王誼靖薨,婿膺廉立。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四年,王薨,無嗣。婿膺廉立。王嘗宴群臣臨海殿。膺廉以王族與宴,王欲試其
志,問曰:汝見異人乎。曰:嘗見三人。一勛閥子,弟而不先人。一家富而被服不侈。一勢榮而驕氣不形。王遂以長女妻之,是為寧花大人,至是立為景文王。〈唐咸通三年〉
僖宗乾符三年,新羅王膺廉薨。子晸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四年,王薨。太子晸立。是為憲康王。〈唐乾符三年〉王出遊鶴城,即今符山郡。還至海浦,忽雲霧晦冥迷失道路,禱于海神,開霽。因名開雲浦。有異人,處容者奇形詭服,詣王前歌舞,從王入京。又有四人詣駕,前歌舞。其歌有智理,多都都破等。語謂:以智理國者多逃,而都邑將破故歌以警之。時人不知反,以為瑞。王燕群臣於臨海殿,酒酣鼓琴左右各進歌詞。崔致遠奉帝詔還,自唐致遠沙梁部人。年十二,隨海舶入唐,尋師力學。至十八登第,為溧水縣尉,遷侍御史。內供奉高駢,討黃巢,闢為從事。其表狀書啟,多出其手。黃巢見檄書,不覺下床,由是名振。及東還,王留為侍讀,致遠欲展所蘊而被疑忌不能容。出為太山富城等郡太守。真聖女主時疏,陳時務,王喜納之,以為餐。致遠東還,值世亂無復仕進,意自放山水間。慶州南山、剛州冰山、陝州清源寺智異山、雙溪寺,合浦縣月影台,皆其遊玩之所。挈家隱伽倻山,與母兄浮圖賢俊及定元師結為道友,以終老。
光啟元年,新羅王晸薨,弟晃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十二年,王薨。王性聰敏,看書一覽輒誦,弟晃立。是為定康王。〈唐光啟元年〉
文德元年,新羅王晃薨。女弟曼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二年,王薨,無嗣。女弟曼立。是為真聖女主,定康王之女弟。唐僖宗文德元年,主素與魏弘通。弘死,潛引年少美丈夫私之,授以要職。由是佞倖肆志,紀綱壞弛。時有人譏謗時政,榜於路。主疑隱者王巨仁所為,命下獄,將誅之。巨仁憤怨,作詩書獄壁詩曰:於公慟哭三年旱,鄒衍含愁五月霜。今我幽愁還似古,皇天無語但蒼蒼。是夕,忽震雷雨雹,主懼,釋之。
昭宗光化元年,新羅女王曼死。子嶢立。
按《唐書》不載。 按《朝鮮史略》:孝恭王諱嶢憲,康王庶子,真聖封為太子。唐昭宗光化元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