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計集成 · 隱藏方法的詭計

江戶川亂步 《詭計集成》
卡爾的某短篇作品,藏兇器的方法很有趣。有一人在室內被銳利的匕首殺害。這間房間算某種密室,兇器絕對不可能拿出房間,儘管如此,房間裡卻怎麼也找不到匕首。看起來似乎達成了不可能的任務。 「躲好了沒?」「還——沒。」捉迷藏的趣味就在機智與緊張感。在我小時候,名古屋地區有個名叫「藏垃圾」的遊戲。一個小孩在地上畫出方形的區塊,再把某種特定的垃圾,如火柴棒之類的木頭、稻草碎塊或小石子之類的埋在區塊中的土裡藏起來,讓其他的小孩找出來,算是把「捉迷藏」縮小至極端的遊戲。我小時候覺得這個遊戲好玩得難以言喻。 青年時期,我和朋友兩人沒零用錢無聊時,曾經想出稍微擴大「藏垃圾」的遊戲自娛取樂。我和朋友們互相輪流負責藏東西,譬如把一張名片藏在桌上某處。桌上亂七八糟,擺著書本、硯台、香菸、菸灰缸,以及其他五花八門的東西。遊戲是在這張桌上的叢林中藏進一張名片,我用的手法是,把當時流行的朝日或敷島的香菸紙菸嘴,抽出口部內芯的厚紙,用那張名片捲成細卷代替插入。也想出把名片整面塗墨,貼在黑色盆子裡藏起來的辦法。這個遊戲可以充分排遣整天的無聊。 偵探小說也時常採用這個「隱藏」的趣味,亦即罪犯躲,偵探找。其中最出色的例子,應該算是坡的《失竊的信》。他的手段是抓住相反的心理,以故意拋到眼前來取代隱藏。切斯特頓則應用這個方法藏人,寫了《看不見的人》。郵差的職業成為盲點,即使近在眼前也不知道。這方法也應用於奎因的長篇小說《X的悲劇》。列車售票員與渡船的剪票鉗成了障眼法。明明一直在眼前,卻完全沒人察覺。 說到謎題詭計,肯定是用來把一切萬物藏起來的詭計,而我試著回憶起幾個自古以來藏東西和藏人所用的詭計。藏東西方面,以寶石、黃金、文件之類的最多,查閱我以前做筆記的「詭計表」結果,首先是藏寶石類的地方,有些比較極端的,像是塞進罪犯自己身體的傷口裡、讓鵝吞下、罪犯自己吞下等等;一般藏東西的地方,則有肥皂里、奶油瓶的奶油中、包在口香糖里、把項鍊掛在聖誕樹的亮晶晶裝飾上等等。 吞進寶石,之後在排泄物中找出來,或是婦女藏在陰部,這些以小說來看反而很普通;而藏在傷口的辦法,為了藏小東西傷害自己的身體,或是掀開已有的傷口塞進去,這種要忍受巨大痛苦的描寫,有種奇妙的刺激感。我筆記里有關這個詭計的範例,是畢斯頓的《負面的夜光珠》,不過應該還有其他例子。歌舞伎的「血達磨」戲劇中,在土牆倉庫中被烈火包圍的主角,為了救主人家的一幅捲軸寶物,切腹後把寶物塞進自己腸子裡的構想,雖然不是為了「隱藏」,但這算是這種題材最具驚悚感的一個吧。 而小說構想有難以忘懷的奇妙趣味,則是道爾的《六座拿破崙半身像》(The Adventures of the Six Napoleons),同樣造型的六座石膏像,不知道哪一座藏了寶石,以及同樣是道爾作品的《藍石榴石探案》(The Adventure of the Blue Carbuncle),寶石被鵝吞下藏了起來,卻不知道是哪只鵝。亞瑟·莫里森(Arthur George Morrison)的長篇作品《十一之瓶》(The Green Eye of Goona)也用了相同的構想。 羅伯特·巴爾(Robert Barr)的短篇作品中,有篇很奇特的藏金幣詭計。有個老人是守財奴,藏了一筆龐大的金幣不用,等他死後,那筆金幣下落不明,怎麼找也找不到。找遍了家裡,連天花板和地板都翻過來找,還是找不到,也沒有埋在地下的跡象。然而,金幣還是不斷暴露在尋找者的眼前。老人生前採購了火爐、風箱,以及鐵砧等工具,看來是用來做打鐵之類的行為。其實他是把所有金幣都熔化,製成壓延金屬板,再打製成像紙一樣薄的金箔,貼在全家的牆壁上,然後上面再貼一層普通的壁紙藏起來。把金幣延展成令人驚訝的面積,充滿每間房間,這種出乎意料的藏法很有意思。 卡爾的某短篇作品,藏兇器的方法很有趣。有一人在室內被銳利的匕首殺害。這間房間算某種密室,兇器絕對不可能拿出房間,儘管如此,房間裡卻怎麼也找不到匕首。看起來似乎達成了不可能的任務。可是,其實這個情況也是兇器不斷出現在尋找者的眼前。兇器就是銳利的玻璃碎片。室內有大金魚缸之類的玻璃容器,兇手把碎片沉入其中躲避察覺。當然放進水裡以前,要把血擦乾淨。 也有人用類似的詭計消滅兇器,而不是藏兇器。那就是利用銳利的冰碎片或冰柱當成匕首,不久這個兇器就會融化消失了。關於這種詭計我已經在其他章節《當作兇器的冰》寫過,這裡就不再重複。 藏文件或紙片的地方,經常用的方法是把聖經之類的厚書皮剝下,把紙夾在中間,這是很普遍的方法。我則把紙幣藏在花盆的土中,這就更普遍了。可是西方也有花盆的例子,克勞夫茲就用在某短篇作品中。盧布朗的《水晶瓶塞的秘密》把紙片藏進義眼的空洞中,應該算是藏東西的奇特手法吧。和這個類似的,還有藏自殺用的毒藥地點,菲力爾帕茨(Eden Phillpotts)用了義眼,而使用假牙的情況也經常出現。 偵探小說中藏人的地方也有各種新奇之處。例如重大罪犯因犯下其他輕罪入獄,把監獄當作藏身的地方,還有裝病住院的手段,都經常使用。先前提過罪犯假冒郵差或列車售票員的手法也很有趣。切斯特頓是想出非凡新奇詭計的高手,這個「藏人」的手法也是他最為引人注目的構想。囚犯在越獄逃跑的路上,有一場大宅邸的化裝舞會。越獄的囚犯身穿那件粗條紋的囚犯衣服,直接混入人群中,瞞過追捕者的眼睛。在宅邸內假扮成囚犯是絕妙的主意,還獲得了掌聲。 在道爾的短篇作品中,有個詭計是利用警官包圍的宅邸內剛好有人病死,於是做了一個比一般還大的棺材,和死人一起躺進棺材抬出宅邸外,瞞過警官。克里斯蒂的短篇作品中,則有詭計是罪犯鑽進婦女床罩的下擺,巧妙利用迴避婦女床鋪的心理。拉蒂默(Jonathan Wyatt Latimer)也在《被偷的美女》(The Lady in the Morgue)中用過相同的構想。 更簡單的戲法則是罪犯假扮成稻草人騙過警官的眼睛(切斯特頓),或是假冒成蠟像[卡爾《蠟像館裡的屍體》(The Corpse In The Waxworks)、我的《吸血鬼》]等等。 以上是藏活人的方法,而藏屍體的詭計則有非常多例子。我的「詭計表」大致分類為四種:①永久隱藏的詭計②暫時隱藏的詭計③移動屍體隱藏的詭計④無臉屍。 ①永久隱藏屍體的方法,包括埋到地下、沉入水中、用火災或火爐燒毀、以藥物溶解(日本的例子如谷崎潤一郎的《白晝鬼語》)、封進磚塊或混凝土的牆壁[坡的《一桶阿蒙蒂亞度酒》(The Cask of Amontillado)、我的《帕諾拉馬島》]等等,大多是任誰都能想到的構想。不過也有像鄧薩尼(Lord Dunsany)的《兩瓶調味料》(The Little Tales of Smethers),把屍體吃掉的稀奇例子,他把屍體製成碎肉,做成香腸(德國的實例),或是把屍體鍍金做成銅像(卡爾)、形成屍蠟(我的《白日夢》)、投入水泥爐中做成水泥粉(葉山嘉樹《水泥桶中的信》)、摻進紙漿做成紙(楠田匡介《人間詩集》)、綁在氣球上「埋葬」於空中(水谷准《我的太陽》、島田一男也有相同方案)、把屍體凍成冰再打得粉碎(北洋的作品)等等,不勝枚舉。 ②暫時隱藏的詭計,例子有克勞夫茲的《木桶》、奈歐·馬許(Ngaio Marsh)的羊毛捆、尼可拉斯·布萊克(Nicholas Blake)的雪人[塞克斯頓·布雷克(Sexton Blake)也出現過這個,我也在《盲獸》等作品用過,其他還有很多例子]、卡爾的蠟像、我的生人偶與菊人偶,藏在大垃圾桶的手法,我也在《一寸法師》用過,切斯特頓也在《孔雀之家》(The House of the Peacock)用過。大下宇陀兒的《紅座的庖廚》則是藏在冰箱裡。 切斯特頓的作品有個極端的謎題詭計:有位將軍因私怨在戰場上殺了部下,為了藏屍體,開始了一場必輸的戰鬥,讓我方的屍體堆積如山,再把因私怨殺死的屍體偽裝成戰死。為了一個人屠殺幾十人,有一種殘暴與滑稽交雜,不可思議的況味。 ③移動屍體隱藏的詭計,例子有卡爾的長篇與切斯特頓的短篇,把屍體從殺人現場搬到完全不同的地方,讓人以為是在後面的地點殺人,基本上是為了增加偵查困難的詭計,而這個方法只要再添加各種奇特的計謀,就能產生無數的形態。 切斯特頓研究出一個奇特的謎題詭計:戶外有聲響,引被害人從窗戶探視,再從上一層樓的房間,降下環圈套住他的脖子往上吊,再直接從建築物後面的窗戶降下,交給在地上待命的共犯,共犯再將那條繩子綁在樹枝上,假裝成上吊自殺。 移動詭計中,則以使用火車屋頂帶給人意想不到的趣味最有意思。這些詭計的先鋒是道爾的《布魯斯·帕丁頓計劃探案》;而布賴恩·弗林這位作家則在長篇作品《路上殺人事件》把火車換成兩層的公共馬車,同樣用了這個詭計設計;日本則有我的《鬼》、橫溝正史的《偵探小說》借用過這個構想。把屍體放在貨物列車屋頂,屍體會在遙遠的轉彎處被甩到地上,就會看起來像在此地點發生命案。 另一種引人注目的構想是,罪犯本身無作為,是被害人自己走路移動,增加偵查的困難。范·達因的某長篇作品,被害人被銳利的刀具刺傷,卻沒意識到是致命的傷害,走到自己的房間把門從中反鎖,並在房裡斷氣,令這起殺人事件呈現非常不可思議的外貌。這是很類似落語《首提燈》的故事。卡爾更進一步在某長篇作品寫了不可思議事件的故事:一名在屋外被槍擊頭部的被害人,滿不在乎地走回家才斷氣。而且,為了避免讀者批評這種事怎麼可能辦到,他引用了犯罪史上的實際例子,即使頭部受到槍擊也不會立即死亡。 卡爾設計出移動屍體的各種方法,雖是長篇作品的核心詭計,但必須先組織複雜的狀況,難以簡單說明,而極端的例子,則是隔著走廊扔擲殺害的屍體,假裝成被害人好像在屍體的掉落地點被殺害。大坪砂男的《天狗》則是更極端地運用這方法,利用投石器的裝置把屍體投擲到遠處。有一種雜耍是把自己當成炮彈從大炮發射,若把這個用在偵探小說,也算一種謎題詭計,投擲屍體或發射屍體,肯定是一種切斯特頓風格的卓越幽默詭計。 和這個類似的,則有我現在忘記作者名字,偵探雜誌《LOCK》的得獎作品,用鏟雪機把屍體撞出去,製造奇異狀況的故事十分有趣。 利用潮水移動屍體或載有屍體的船,讓偵查變困難的詭計也經常使用。西方的合著小說《漂浮的上將》(The Floating Admiral)、日本蒼井雄的《黑潮殺人事件》、飛鳥高的某作品、島田一男的某作品等等,可以見到這個例子。 關於④「無臉屍」的詭計,我將在其他章節撰寫,這裡就不再重複。 《偵探俱樂部》共榮社,昭和二十八年 (1953)八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