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計集成 · 當作兇器的冰
就像這樣,一切有利條件齊全的蒸氣浴與冰劍詭計結合後,就成了這部小說的妙趣所在。與此類似的構想,還有寒冷國家的案件,使用大型冰柱當兇器殺人的故事。
偵探小說的謎題愈難愈有趣,所以經常會把實際上怎麼也不可能辦到的事情,寫得仿佛像可能發生一樣。因此,偵探小說中描寫的罪犯詭計,極少能夠實際應用於犯罪。不過,從另一面來說,就像有句話說「現實比小說更離奇」,而且人類的思緒最後總要由某人來執行,如同這種想法,若我們仔細檢查國內外的犯罪記錄也可能有驚人的發現——小說家自以為寫出獨創的犯罪手法,現實也有酷似的實例。在這層意義上,偵探小說的幻想也不見得和實際犯罪全然無關。
我在戰前沒怎麼讀過外國的偵探小說,戰後反而一直看外國的偵探小說,而且為數不少。每次閱讀我就把書中用的罪犯詭計做筆記寫下來,也試著把過去讀過的所有詭計分類,做統計研究。我試著製成一張表,謎題詭計的總數約800例,大致分類如下:
(一)有關一人分飾二角、頂替其他人的詭計……225例
(二)有關犯罪手法的詭計(意外的兇器、意外的毒殺手法、種種的心理詭計)……189例
(三)有關時間的詭計(交通工具、時鐘、音響等等的詭計)……39例
(四)有關犯罪痕跡的詭計(除了腳印詭計、指紋詭計等等以外,包含偵探小說最常使用的密室詭計)……106例
(五)有關意外的隱藏人(包含屍體)及物的詭計……141例
(六)暗號詭計……37例
這些可以再細分為數十項,而細分項目中最多的是「一人分飾二角」詭計的130例,第二則是「密室」詭計的83例,這兩項的數量明顯超越其他項目。
不管是「一人分飾二角」或「密室」也好,粗略想來只要用過一次,之後就會有人模仿,感覺好像就一點也不有趣了,事實卻出乎意料的並非如此。在這些項目中還有非常多種類,只要能想出其他種類,還是能令人感受到獨創性,產生新的趣味。因此,偵探作家會從不同的角度思考一樣的「一人分飾二角」、一樣的「密室」詭計,企圖發現前人未察覺的新手法,長久以來,已經設計出前述多達100例的不同種詭計。
我根據這些資料寫成了「詭計類別集成」,這裡且讓我挑出裡面的極少部分嘗試寫出來吧。接下來是前述(二)有關犯罪手法詭計中的「意外的兇器」的極少部分「利用冰設計的詭計」。
我所搜集的「意外兇器」的種類有63個例子。然而使用冰的詭計是當中應用範圍最廣的,多達十例。冰可以當作詭計兇器發揮如此多的用途,主要是因為水結凍時的膨脹力與冰的融化特性。
水結凍時的膨脹力足以讓水瓮裂開,因此若利用這點來設計槓桿與線條的機械裝置,可以在深夜溫度最低的時候,讓匕首從天花板落下,或是讓固定在某處的手槍發射,應該有各種的利用方法,然而我在戰後搜集的實例中,沒有任何一個這種例子。事件的次日只要是溫暖的日子,屍體被發現時冰已經融化,就不會被發現竟然是利用冰當作動力。這種詭計雖然頗有妙趣,但設計機械裝置相當艱難,一旦偽裝困難,偵探小說就會因為複雜的機械裝置讓趣味大打折扣,因此知名的作品不太用這一類的詭計。我不過是在某處的引用文章讀過,有西洋偵探小說的情節是利用水結凍時的膨脹力發射手槍。
融解的特性比起膨脹力的應用範圍廣多了。以一般的原理而言,在目標室內放一個冰塊,只要在上面放木板之類的東西,木板的位置就會隨著冰融化降低。另外也可以反過來把冰塊當成墜子,利用重量隨著融化減輕的特點。以這些力量為基礎,設法做出機械裝置,甚至可能讓手槍發射、讓匕首落下,或利用安眠藥讓失去意識的被害人被勒死。還有另一種妙趣是,只要採取延遲屍體被發現的手法,發現時甚至連冰塊融化留下的水都蒸發了,什麼痕跡都不會留下。不過,這也伴隨著很複雜的機械裝置,因此優秀作品的例子很少。
「密室」與冰片
雖然不是直接的兇器,但冰的碎片有時候可用來打造「密室」。「密室殺人」指的是房間門窗都被從內反鎖,密閉宛如保險箱一般,而裡面有被害人身亡。人們破門後進入房內發現犯罪,兇手卻不見人影,宛如幽靈般消失,是一種不可能的狀況。為了組成這種「密室」,如前所述,作家們想出了多達80種相異的謎題詭計,其中的辦法就是,罪犯達到目的後離開,還要從外面透過某種機械裝置,從門內上鎖或上門閂再離開。這些辦法有七八種相異的謎題詭計,其中一種用的就是冰的碎片。這種是以金屬門閂關門的情況,罪犯達到目的後,先把室內的所有痕跡擦掉,再於門相連的插閂處夾入冰的碎片,讓門閂不會掉下來,然後到外面靜靜關上門離去。用此方法門閂會隨著冰的碎片融化往下降,完全融化時門就能完全鎖上。門上如果沒有插閂處相連,就在靠近門閂的支點,從下方往門與門閂之間夾入楔形的冰片,結果也是一樣的。也有作家用雪代替冰。他把雪塊扔在靠近門閂支點的門板上,並避免讓雪塊掉落,再離開到外面關上門。隨著雪融化門閂就會鎖上,和冰一樣。
冰的子彈
有個方法是把冰削成子彈的形狀裝在槍支里,再迅速發射。銳利的冰片打進被害人體內,雖然有彈痕,但解剖也不會發現子彈。因為已經在體內融化了,這是離奇的幽靈子彈。為了讓此方法更講得通,還有作家想出把人血冷凍成子彈型來發射。這種血液子彈融化後,混在被害人的血中,就更加難以辨別了(當然要用同血型的血才安全)。此外,其他作家也想過如果速度不夠快,冰有發射前融化的疑慮,所以使用岩鹽削成子彈型。鹽在體內溶化雖然有殘留的鹽分,但人體本來就含有大量鹽分,應該也無法分辨吧。
這個冰子彈的構想也未必是近代偵探作家的發明。根據約翰·狄克森·卡爾的記載,據說古義大利的梅迪奇家族,就有用弓射冰片殺人的傳說;再向上追溯至公元一世紀的羅馬詩人馬提亞爾的短嘲詩,也歌詠過類似的方法。近代的偵探作家也有使用弓射冰片的詭計例子。無論哪一種都是基於可以消除痕跡的機智設計而成。
我曾經讀過與這個設計相同,偶然發生的一起真實死亡故事。我記得好像是嘉露蓮·威爾斯的《偵探小說的技巧》的初版版本,引用的某個犯罪記錄。在夏季的白天鬧街人行道上,有人倒下死亡。胸口有彈痕。調查後發現附近無人持有槍支。解剖的結果也很不可思議,不僅沒有貫穿的槍傷,體內也沒有子彈。這起非常離奇的案件令當局很煩惱,最後真相大白的結果,很意外的是一輛裝載冰塊的卡車的惡作劇。
有一輛滿載冰塊的卡車經過,掉了一個冰塊在路上。後來又有一輛載著沉重貨物的卡車經過,輪胎把冰塊壓得粉碎,此時一片銳利的碎片就飛濺到人行道,力道宛如子彈一般扎進行人的體內。
冰匕首
僅次於冰子彈之後的有趣構想應該算是冰匕首了。這是最簡單的方法,用長冰片具有的銳利尖端刺殺人,並避免屍體在冰融化前被發現,這樣一來即使罪犯在現場,也可以因為沒有兇器而主張自己的清白。畢竟兇器被罪犯帶走逃跑,是最自然的想法。
使用冰劍還有更有趣的作品。這是科學家和小說家合著的英國短篇作品,故事大綱是有人因不治之症被宣告死期,他意圖自殺假裝成他殺,再嫁禍罪名給懷恨在心的朋友。這個人平常喜歡蒸汽浴,是土耳其浴的常客,有一天他進入一間吹進熱蒸氣的密閉房間後,一直沒出來,查看才發現他胸口流血死亡。這狀況只會讓人以為他被人用匕首刺殺。
剛好此時他想嫁禍嫌疑的朋友是土耳其浴的客人,又在他進去的那間蒸汽浴旁邊徘徊,一如所料就被懷疑殺人,但兇器匕首怎麼找也找不到。於是那名朋友被告發檢舉,兇器應該是被他巧妙地藏在某處了。此時名偵探登場,藉由一點點線索,就識破了案件的真相。
自殺者把冰柱型的銳利冰片放進保溫瓶,再帶進蒸汽浴中,用冰片刺進自己的心臟而死。他預先養成把保溫瓶帶進浴室中的習慣,並先展示給許多人看過。他的藉口是在蒸氣浴里非常渴,先裝進涼茶就能時常喝了。因此除了名偵探以外,沒人懷疑那個保溫瓶。
如果是一般的房間,融化大塊冰片需要一段時間,但在蒸氣浴的熱氣中,融化速度非常快,而且冰融化的水也會混在蒸氣的水珠中,不留任何一點痕跡。就像這樣,一切有利條件齊全的蒸氣浴與冰劍詭計結合後,就成了這部小說的妙趣所在。與此類似的構想,還有寒冷國家的案件,使用大型冰柱當兇器殺人的故事。
毒冰
在卡特·狄克森的長篇偵探小說中有這樣的故事。先在電冰箱有小隔板的製冰盒中注入毒物,再讓毒物凍成冰塊,然後在製作雞尾酒時取出冰塊,並在對方眼前放入調酒器,自己喝一口給對方看。這時的毒冰尚未融化,不會出什麼事。聊天展開話題用掉一些時間後,等到調酒器中的毒冰完全融化時,再倒進玻璃酒杯給對方喝。只要讓第三者目擊這一切,就會因為兇手也喝了一口而避免嫌疑。一般都會判斷是有人事先在空的玻璃酒杯下毒。我記得日本去年出版的《寶石》增刊新人集中,也有使用相同詭計的短篇作品。
乾冰
曾有日本作家的小說,是利用乾冰融化會變成二氧化碳的特性,趁被害人睡覺的時候,在盛夏密閉的小房間放置大量的乾冰,讓被害人因為乾冰融化產生的二氧化碳窒息而死。也有作家想出更極端的構想,那就是藉由液態空氣把人凍結,再用槌子把人敲碎的情節。
花冰殺人與其他
還有一個現在不能漏寫的構想是,利用封進花的防暑用冰柱殺人。某人被發現倒在庭院角落死亡。他的頭似乎被鈍器毆打過,致命傷是頭骨骨折。可是,經過仔細的調查,結果顯示推測犯案的時間前後,並沒人靠近庭院的那個案發處。此外,那附近也沒發現任何與傷痕相符的石塊或其他鈍器。這起案件非常不可思議,此時名偵探現身,注意到夏草的花掉在屍體的附近。那好像是從莖底部切下的插花,暴露在夏季的炎熱天氣下,已經完全枯萎了。偵探從這朵花聯想到防暑用的花冰。這麼說來,屍體倒臥的位置,就在隔壁三層樓的洋房後方。
如果有人從那裡三樓的窗戶朝被害人頭上扔下巨大的花冰,所有狀況就都說得通了。花冰早在屍體被發現以前,就因為天氣炎熱融化,連水分也幹了,所以只剩花冰中的夏草留在地上。故事情節是偵探根據這個推理,去調查住在洋房的人,果然有人從三樓的窗戶扔下花冰。
其他還有許多利用冰殺人的構想。譬如有個構想是,在結冰的湖水某處挖一個人會掉進去的洞,然後再等上面結冰,邀被害人去溜冰,巧妙地引導他往那層薄冰走,就能偽裝成意外死亡。還有這也是下雪國家的事件,小說情節虛構了被害人會在深夜蹲在坡道下,靜止不動一陣子的特殊情形。兇手知道這件事,把雪堆成近似人的形狀,在雪人的前面插進匕首的握柄,並準備好在被害人蹲伏坡下的期間,讓這個雪人滑下的機械裝置。然後自己和兩三個朋友到遠方某處喝酒。到了預定的時間,因為機械裝置的作用,雪人滑出坡路,加上加速度的力道,刀子刺進蹲著的被害人的背。兇器雖然留在現場,卻沒有任何人靠近的痕跡。有一起喝酒的朋友作證,兇手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雪人散亂一地,剛好和那附近堆積如山的打掃積雪混在一起。可是,要達到這個殺人目的,被害人的位置與雪人的滑行通道就必須完全吻合,以現實問題而言近乎不可能,但這是小說,因此可以巧妙虛構出這種順利的情況,事先讓讀者沒有不自然的感覺。
我所搜集到使用冰當作兇器的構想,大致如以上。像這樣只寫出謎題詭計,感覺實在很天真,但如果讀小說,又能寫得讓讀者大致都能理解。偵探作家必須在這些謎題詭計的骨架上加工,使小說情節的肌肉豐滿,令故事逼真,這就是創作偵探小說的難處。視寫作技巧如何,能讓讀者覺得這些謎題詭計是真的煞有其事,也令讀者感到驚奇。
實際的犯罪案件,很少會用到這些列舉的迂迴詭計。因為就算用了,也不可能像小說一樣順利,機關算盡反而一定會留下什麼線索,只會更快讓事跡敗露。在真實的案件中,偵查無知又荒謬的犯罪困難多了。可是,也不能斷言實際犯罪中沒有人想出這種奇特的手法。如同前述所說,古梅迪奇家族的紀錄中就有冰箭的構想,還有冰的碎片刺入行人胸口,被誤以為槍傷的案件等等,並非完全不可能發生。從「現實比小說離奇」的想法來看,對實際的犯罪偵察感興趣的人,姑且把偵探作家的離奇構想記下來,也未必是徒勞無功。
《犯罪學雜誌》日本犯罪學會,
昭和二十七年(1952)三月復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