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舊檔 · 五 其他

單士元 《故宮舊檔》
搶救山東曲阜孔府歷史檔案記 一九五六年六月間,我和同事李公接受文化部文物局委託的任務,到山東曲阜文管所協助清理文物、檔案及查看古建築等事。我們在六月十八日由北京出發,十九日到濟南與省文化局聯繫,這時省文管處路大荒先生、博物館李季陶先生、文化局鞠秘書及省建設廳董、崔二位工程師,已在前三日先往。我們在二十日由濟轉車南下,當日下午到兗州,過滋陽渡口到達曲阜。 曲阜是春秋時代孔子的家鄉,在這裡有孔廟、孔林、顏廟、周公廟等。都是著名的古蹟。此外舊魯城遺蹟和魯靈光殿遺址,也還一一可指,在阡陌縱橫中,漢畫像殘石和瓦當等物隨地可見。曲阜在我國歷史文化區域中,是一個很重要的區域。孔子生在公元前六世紀,死後受到歷代統治階級的尊崇。從漢代以來,二千多年中,封建帝王改朝換代的事在歷史書里記載得很清楚,孔子以一儒生的世家,卻比歷代帝王傳世悠久,他並不由於改朝換代而有所變更,並且是愈來愈受到後代的尊崇,子孫也受到崇高的封爵。所以孔廟建築十分壯麗,盤龍的石柱較歷代帝王宮殿尤為雄偉,孔林有幾千畝大的範圍,松柏參天無人採伐,即死去千年的古樹,也從來無人折其枯枝,若與歷代帝王陵寢在易代之後,墓門荊棘,銅駝倒朴的結局相比,一代儒師,萬世師表,真是驕傲千古了。 曲阜文物保管所是在孔子後裔世襲衍聖公府內,公府建築富麗,緊鄰孔廟,在這裡收藏著歷代衍聖公的文物。我們在到達的第二天,將府內所有庫藏作了一次全面了解,文物中以衣冠、畫像、家俱等物為最珍貴,都是四五百年來歷史文物,它是明清故宮中所沒有的東西。此外則是由明代以來衍聖公府的文書檔案,在中國歷史檔案里;在中央政府系統與地方政府系統之外,它是一個特殊性系統,從現存的案捲來看,它還是很完整的。這些文物和檔案,在以前沒有得到妥善的整理與保管,這次我們按照文物局所提的初步意見與省、縣文化部門同志交換了意見,作了初步搶救工作,並擬定了今後整理和保管的辦法。關於文物和檔案的詳況,擬分為兩部分寫出報告材料,下面所匯報的是關於檔案部分。 一 衍聖公府的組織 孔子後裔在漢魏之際,即享有封號,有褒聖、褒成、宗聖等名,晉宋之間又稱奉聖,到了後魏稱崇聖,北齊時代稱恭聖,在封號下或稱君、稱侯、稱公、稱大夫,各代不同。到了唐代開元年間,追諡孔子為文宣王,始以其後裔為文宣公,宋至和間改孔子後裔為衍聖公。後來一度改奉聖公,崇寧間復改稱衍聖,元泰定年在衍聖公府內,設司樂、管勾、典籍等官。明洪武初以衍聖公官陛列文官之首,在府內設管勾一員,管理五屯錢糧,司樂一員,管理樂章樂舞,典籍一員,管理祀和書籍。掌書一名,管理文移(文書);書寫一名,管理繕寫;知印一名,管理用印;奏差一名,管理差遣各事。這些官職都是由衍聖公保舉列入國家職官編制里。到了清代也設有司樂、典籍、屯田、管勾、林廟守衛百戶、知印、奏差、隨朝伴官等職,因此衍聖公府不是一般的世襲公爵住宅,而是一個衙屬的組織,所以在府中有大量的文書檔案。辛亥革命後,尤其是國民黨反動統治時期,對於舊歷史檔案,除去收藏在故宮中內閣大庫、軍機處、內務府的檔案處,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都散佚銷毀。曲阜衍聖公的封建特權,歷封建王朝時代、北洋軍閥政府時代,及國民政府時代,一貫保持未變,北伐後雖將衍聖公改稱奉祀官,但本質內容仍舊,因此它保存了由明代以迄民國的長時期的檔案。 二 檔案基本情況 在衍聖公府三堂的前院是舊日典籍房,檔案庫就在西配房裡。在靠牆的地方,有下豐上銳的黑漆大櫃,是檔案櫃,從製作形式和黑漆斷紋來看,還是屬於明代的製作,陳年舊卷,在櫃櫥後也堆積成山,庫藏情景仿佛三十年前我們初次進入清宮內閣大庫一樣,櫃架的腿子被壓陷在地下寸許,這樣大約也是一二百年前的原狀了,在內宅後堂樓上堆積了大批的地契存根,樓下還有大席包盛裝的檔案,這是後來移存在這裡的。我們按櫃櫥的順序進行清理;首先除塵,摺疊包紮,根據「原包原捆」「稱不離砣」的原則,清理集中,一張包皮也不遺棄,不使一張文件挪移失群。有些在幾十年前就霉爛成了磚塊的,另放一處,俟有妥善辦法時,再進行揭開整理。這樣的工作了四天,並隨時分類,然後在新選擇的後堂佛樓下新檔案房排好櫃櫥,分類庋藏,完成初步整理。 三 孔府的檔案 對於研究封建社會制度是一種極珍貴的資料,比中央歷史檔案館所收藏的檔案,更是具體的基層性的材料。在這次清理中,知道它原來分為八大類,用天、地、元、黃、宇、宙、洪、荒八個字編號。內容是:衍聖公的職掌主要是奉祀;孔廟南北長六百三十餘米,東西一百四五十米,建築數千間;孔林的範圍有三千多畝,設有百戶管理;此外,還有顏廟、周公廟,以及各處的孔廟和書院;關於祭祀、樂器、修繕、林木等,是屬於天字號。衍聖公擁有兩千多頃祭田,分布南北各省,由佃戶承種,收入滿歸孔府,不納稅,不出徭役,是衍聖公的主要經濟來源,檔案數量也多,這種檔案編為地字號。歷代衍聖公襲爵的事,孔氏三個世襲博士和其他「聖賢」後裔東野氏、顏氏、曾氏等二十家世襲博士的承襲事件,以及歷朝尊孔的典例……編為元字號。衍聖公屬員事件,屬員佃戶訴訟事件,編為黃字號。關於各家世襲博士雜項事件,及各處「學堂崗」事件,編為宇字號。孔府的經濟來源除祭田外,還有集市收稅的特權,和孔府經營的買賣,這類文件,編為宙字號。關於京都的大事,如皇帝登極、王朝的喜慶事項、頒布的「謄黃」等,和各省的大事記載文件、雜件,編為洪字號。(現存檔案以洪字號為最多,內容最複雜)孔府歷年修族譜,及孔氏族人屬員、佃戶免徭役事件,編為荒字號。在清理工作中發現了一九二二年孔府清查檔案時幾本不完全的冊子,它的分類編號與我們實際看到的各字號的檔案相合,因此知道孔府檔案還是很完整的。原冊簡單號簽是這樣: 天字:孔林、孔廟。 地字:祭祀、田地。 元字:衍聖公及世襲博士承襲、官俸、歷朝尊聖典例。 黃字:屬員。 宇字:世襲博士、學堂崗案。 宙字:集市、收稅。 洪字:雜卷。 荒字:修譜、差徭。 在幾天短短的時間,沒有來得及逐卷檢視,只是作了大體分類的認識,其中珍貴的文件不能列舉,茲將所見到介紹於下,以見一斑: 明萬曆十九年佃戶補級檔案 天啟五年給莊頭批文 崇禎四年佃戶訴狀、傳票 清順治年間地畝檔案 康熙三十五年老家人冊,康熙幸魯盛典 雍正八年修建孔廟冊 雍正年間年羹堯的寫本從祀參考 雍正九年欽賜府第房租赤歷 乾隆南巡專案 乾隆朝至光緒的歷朝「謄黃」 乾隆至道光時代歷朝衍聖公與文武大臣的結拜蘭譜、聯姻婚書與各省撫督巡撫的咨文。 以上所舉出來的是幾十萬件中的零金碎玉,不能說明全貌。此外在這次清理中有一部分信劄,大都是民國以來的東西,我們遂在八類外,信劄也作為一類。 四 檔案遭劫的經歷 在我國檔案史里,曾經有過這樣的故事:在一九二一年間,北洋軍閥政府教育部為了籌措經費,將清宣統年間由於修理內閣大庫庫房而移存在午門的清代內閣大庫檔案出賣給紙商作還魂紙的原料,一共裝了八千麻袋,後來被一位玩古董的名士又由紙商手裡買回來,在輾轉中損失了不少。這是我國檔案史中一件痛心的事。曲阜孔府檔案,也有同樣的經歷,在曲阜將解放的前夕,孔府族人曾偷走大批檔案,運至滋陽渡口被人截回,以後舊孔府屬員又偷賣了一千多斤,第二次又準備偷運,被人發現未能運走,這些劫餘就裝了二十席包,這批席包在這次清理中使之分類歸檔了。在反動政權時代,寫中國檔案史時,八千麻袋與二十席包應並列在歷史檔案遭劫的一章里。 五 孔府管檔老人 在我們到曲阜的第一天,聽說原來管理檔案的老人,還有一位存在,我們請文管所王所長進行訪問,第二天即在北關外訪到這位老人,名叫孔昭培,他是孔子七十一代的孫子,比最後一代衍聖公孔德成長六輩(孔德成是七十七代),在清光緒末年進孔府作典籍官,今年七十三歲了。典籍是孔府的屬員,若是孔氏族人任職,必須改姓,所以這位老人就改姓劉。又因為七十二代衍聖公名叫孔憲培,老人為了避諱,又將他的名字昭培改為昭丕。原來的孔昭培,一改再改,就成了劉昭丕了。我們約他一起清理檔案,他是感慨萬分,提起偷賣檔案的事,更是憤慨異常,在清理工作中,老人愛護檔案的心情,隨時都可看出來,因為他與這些故紙陳編,打了一輩子交道了,二次進府如逢故人一般,老人感情的激動,是很自然的事。據老人談:在光緒時管理檔案的人那時是二十多名,一九一九年進行過一次清查,但非全部,老黑漆柜上的是從來沒有動過的陳年舊卷。這次徹底清理,使老人感到無限的興奮。 六 工作中的體會和收穫 歷史檔案是反映歷史的真實材料,孔府檔案更是基層具體的材料,在這些檔案中,反映出: (一)封建社會制度,尤其是孔府的特殊制度。 (二)孔府約三萬畝的祭田生產情況及佃戶組織。 (三)孔府祭田區域內,雨水、河流的歷史情況。 (四)歷代衍聖公大地主的生活情況。 (五)孔廟孔林等建築歷史。 這些資料不僅能夠幫助研究歷史,關於雨水河流建築等也是今天祖國建設中的重要參考資料。我們對於這一家一姓的歷史檔案,應當重視它,利用它。我們還體會出這些重要文獻材料,如果不作這次搶救工作,一二年後,它的後果,將是一堆泥塊和紙灰,那真是不可補償的損失了。這次文物局布置的緊急措施,是及時的,正確的。在我們一周工作之後,為了提高管理人員的普遍重視,舉行一次座談會,曲阜縣縣長、文化科長、保管所長及各工作同志均參加,一致認識到:通過這次工作,由不重視到重視,王縣長並作總結性發言,保證今後將慎重保管。這是一個最大的收穫。 七 建議 一周來的工作,僅是作了初步搶救,使重要的檔案不再繼續損失毀滅。其次是普遍地提高了保管同志的認識。但檔案的整理和保管是長期的細緻工作,若使歷史檔案在祖國建設中起作用,那更需要有組織地有計劃地進行整理,因此我建議有關部門抓緊這個工作,為了更清楚孔府檔案內容和過去舊檔保管各情況,以及培養新的管檔幹部,那位孔昭培老人是應當留在文管所工作,使之繼續進行整理和帶徒弟,這也是很必要的事。 一九五六年七月四日。 附 孔府典籍官孔昭培給單士元的信 單先生賜鑒,自違教益轉瞬經年,每憶芝光輒深嚮往。近維公私順利,福躬迪古,仰詹山斗,式符臆頌。茲有懇者,去歲夏閱,車駕蒞曲。關於孔府檔案,擬在即須清理,斯時文管所無人負責,當由該所領導介紹昭培擔任是責,當以檔案在過去時間,經管有年,少有經驗,故未便推諉,遂面見尊駕,陳述該案舊時規程,分天、地、元、黃、宇、宙、洪、荒八號。清理,並將各號內事件,均有區別,略為報告,經報之後,即奉命按照所陳,著即進行整頓,以期早日恢復舊觀。誰知解放後乏人保管,視檔案如故紙,勿論何地任意拋棄,以致紊亂不堪,且損壞極多,似此清理方面,將來頗費時期,又緣尊駕急於遄返,未俟門類分明,即行就道,惟白承走後逾時無幾,文管所王主任即著停止,是以該檔案,迨至今日,置之高閣,昭培本一士民,曷敢妄為提議。奈前在孔府服務四十餘年,對此檔案,經心管理有三十年之久,其中事情了解頗多,故對檔案經管之苦心,實不忍於埋沒。際此國家提高士民有擅長之處,准其登報聲明,今既有此時機,擬欲將所能,登諸報端,以供閱覽。第恐有不合,未敢遽辦。昨聞文化部陳處長來屈尊下顧。詢及孔子林廟及孔府事務並檔案各情況,昭培當將所知,略為敘述,復想尊駕在曲,待遇昭培非常高厚,每一念及,愧無報酬,茲幸逢此機緣,特修蕪函問候起居,並將檔案各號事件,繕單呈上,祈公餘之暇煩為一閱。該檔案是否報紙可以登載,如有可能,即祈代登,且如有錯點,務求改削,倘蒙俞允,無任銜感,肅此敬頌公綏,並祈賜復。附說明檔案各號事件一紙,陳處長前祈叱名問候不另。 士民孔昭培謹上 一九五七年五月八日 此件寄來,由於當日社會上刊物甚少,而對這類歷史資料亦不予發刊,塵封篋中三十多年矣,昭培老人早歸道山,茲附刊於此,以紀念老人。 一九九二年六月識 山東省曲阜縣城區,北關鎮五街士民孔昭培,在過去保管衍聖公府數百年之檔案,用將所知盡情敘述,以供閱覽。 檔案的說明: 檔案有區別,共有天、地、元、黃、宇、宙、洪、荒八個號頭,俾妥善保管,取用方便。 天字號:屬孔子林廟,該林廟建修,以及廟內陳設之禮樂器,皆由國家出款辦理。 國家尊崇孔子,每年祭祀四次,其祭祀時期,在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每月初十日以前,遇丁日即祭,俗稱為丁祭,又名大丁,所需祭品,有牛、羊、豬等牲畜,並有鮮魚,各種的果菜,及香帛燭酒各祭品,其所需款,概由祀田收入項下開支,祀田由何而來,在下列地字號內說明。 國家祭祀孔子,由衍聖公主祭,陪祭者有孔氏族人四十人,名為四十員,又名為執事官,且品級有分別,有三品者、四品者、五品者、六品者、七品者、八品者、九品者,至執事官品級人位之不等,在下列黃字號說明。 外有典祭者,百戶官、管勾官、司樂官、典籍官、提調官。 百戶官管祭燭祭酒;管勾官管香帛、乾果、青菜、鮮魚、牛羊豬各祭品,並總管矩野屯祀民;司樂官管樂舞生,共一百六十名,內分吹部、擊部、彈部、歌部、舞部,在祭祀前一日來廟服務;典籍官管禮生,共一百一十名,內分引贊、鳴贊、起樂各職務,在祭祀前三日來廟服務。其他大丁後十日之中,丁名為家祭,系衍聖公私人之祭,該祭地點在廟內大成殿東北,並有尼山書院、洙泗書院、中庸書院。清明、十月一日、林祭各祭日該禮生均去服務,朔望日,衍聖公赴廟行香,禮生亦來贊禮。 提調官四員,在祭祀時間管催各部者,具役報告主祭官上殿行禮。 這是歷代國家尊崇孔子、祭祀事宜,至民國成立,榮典、祀典悉仍其舊。 地字號:屬祀田,該祀田由歷代國家繼續令曲阜附近各縣民田內撥給。總計兩千大頃,以備祭祀孔子,由祀田收入項下購辦祭品。 祀田坐落地點:東河(該縣祀田莊名東河屯納銀子)、東平縣(祀田莊名東半廠納銀子,多年未納)、鄆城縣〔祀田莊名鄆城(屯廠)納銀子〕、鉅野縣〔祀田莊名鉅野(屯廠)納銀子〕、菏澤縣(祀田莊名年陽廠納銀子)、魚台縣(祀田莊名獨山屯納銀子)、濟寧縣〔祀田莊名黃土崗(該處多年歸湖田局經管)〕、鄒縣〔祀田莊名(魯莊,尼山櫃)納銀子〕、滋陽縣〔祀田莊名(滋陽廠洗河屯)納銀子〕、汶上縣(祀田莊名泗汶莊納銀子)、泗水縣〔祀田莊名黃新莊納銀子(多年未納)、(大戈山小戈山)廠納銀子、西岩莊納糧食、(安寧莊、魏莊)納銀子〕、曲阜縣〔祀田莊名(春亭莊、下莊、張羊莊、紅廟莊、下地屯、齊王坡、安基莊、馬單坡、南池、齊王莊、顏孟莊)以上十一莊納糧食,坊上莊納黃米,大薛莊納麥子,上下莊管村納黃米〕。 外省江蘇銅山縣、沛縣、雨縣祀田租價由徐州道代,收到時派人前往領取該租價,至民國初年停止不發。 關於坐落各縣祀田,因久未清理,迷失很多,在未解放以前,約計現有祀田不過一千大頃,且又有多處每年應交祀銀抗不完納,是以所有祀田內,每年收入食糧和租銀僅夠林廟各書院祭費及孔府用人一切開支,決不敢少有浪費,用特經過敘述祀田案列此完結。 元字號:系歷代衍聖公承襲案。 衍聖公封號,自宋朝向由孔子嫡裔接襲是職。自宋高宗南渡,衍聖公隨駕前往久未回籍,曲阜林廟主祭乏人,即經國家著二支承襲衍聖公以便奉祀,而長支在浙江衢縣遂家焉,名為南宗,五經博士二支承襲後,歷經元、明、清三朝,其衍聖公名義仍舊,迨至民國二十四年,由國家改為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著將前朝頒發舊銀印繳於中央政府,另發給新銀印,隨時應用,有承襲案可查。 黃字號:系屬員,案該屬員,均由國家設立,著衍聖公揀選。 屬員之內有林廟,孔氏陪祭,執事官四十員,其品級等項人位計三品者二員,四品者四員,五品者六員,七品者八員,八品者、九品者皆十員。有六品官一員,不在四十員之列,該六品官系曲阜縣世職知縣。因該縣外姓人及孔姓人,雙方遇有詞訟而該知縣往往徇情護庇孔姓族人,使外姓人受累情事,後經國家查知將孔氏世職知縣取銷,改為六品官。以上各員每年由國家各發給俸銀六十兩,在夏曆五月間衍聖公派人赴山東巡撫衙門請領,至民國成立該項俸銀停止不發。 外有啟事官二員,一名(金熊詩禮)當啟事知印官一員,掌書官一員,書寫官一員,齋奏官一員,隨朝伴官六員,以上各員均隨衍聖公辦事,東河屯屯官一員(管該屯袒銀),鄆城屯屯官一員,同上。 鉅野屯屯官一員,同上;洗河屯屯官一員,同上;獨山屯屯官一員,同上。其百戶官、管勾官、司樂官、典籍官該四員所管事務,已於天字號林廟祭祀案內說明,屬員案到此終結。 宇字號:各翰博案。 翰博是先賢先儒後裔,先賢是孔子弟子,先儒是歷代文學家,因能總續孔子的學說,為有功於聖教,國家遂提高他們的地位,著是後裔為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之職,概歸衍聖公統屬。遇有該翰病故開缺時期,其後裔必須報由衍聖公轉請國家襲世職,即有其他事故不能自行解決者,亦須請由衍聖公主張處理,各翰博均有國家發給祀田。自民國成立,榮典、祀典依然仍舊,惟翰博名稱,悉改為奉祀官,翰博案完結。 宙字號:祀田各屯莊廠小甲,經祀案,祀田莊名、廠名,已在地字號祀田案內說明,不再重複。 祀田所在地,或名為某莊、某廠或租銀、租糧均有小甲負責(小甲即莊頭)催辦,且莊廠之內亦設有集市,便利交易,有集頭負責經理(集頭即經紀)。設集地址有鄆城屯、鉅野屯、東河屯、曲阜廠、群廠五處集市,其小甲經紀皆由衍聖公分派,這是小甲經紀案的說明。 洪字號:系雜案。 雜案中的事情很複雜,關於上述各號檔案,並無牽連,如各省長官知會到任,或國家對於政治頒發新定章程或新立學校專函知會校內手續,此項文件,皆可在雜案之列。惟各處所來文件,宜入雜案者,在民國十一年清理時間有數千號之多,礙難盡述,特舉數端,說明雜案中的事件。 荒字號:孔氏修譜案。 孔氏之有家譜,猶國家之有史,在宋朝以前悉為鈔冊,至元豐八年始有印本,嗣後代有續修印發族中存儲。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歷續至今,昭昭可考。且孔氏人丁繁衍,初分二十派,後則分為六十戶,其戶各有大宗戶,衍聖公為大宗戶,有文獻戶、臨沂戶、沂北戶、孔戶、官莊戶、林前戶、林西戶,特略舉數戶,不再盡述。並有前朝議定行輩曰希、訥、公、彥、承、洪、聞、貞、尚、衍、興、毓、傳、總、廣、昭、憲、發、繁、祥、令、德、淮、純、佑、欽、紹、念、顯、楊三十字。民國時代又有議定行輩二十字,曰建、道、敦、安、定、懋、修、肇、彝、常、裕、文、煥、景、瑞、永、錫、世、緒、昌,俾孔氏遵守,以利稱謂。該行輩皆由國家發給,是歷代國家不惟囑對孔子尊崇之處達於極點,而且待遇其嫡裔衍聖公以及孔氏人等至優,且茲將以上八號檔案,所有了解者逐一說明,以告結束。 (選自《我在故宮七十年》) 中國檔案史講義提綱 商周 從考古上所得的材料證明,我國檔案史已有三千多年了。這是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在河南安陽小屯地方發現了公元前一六〇〇年——一一〇〇年時代的殷墟甲骨。自從甲骨發見後,不僅使中國文字比過去所知道的時間延長近千年,而甲骨上所刻的字都是殷商時代,記錄當時雨、漁、獵、祭、祀、奴隸各事。殷商是奴隸社會,有一套奴隸社會制度,階級壓迫十分殘酷。它把當日生活、政治、經濟情況,對待奴隸使用、殺害時情況,刻在龜背板上或獸骨上,以窖藏的方式保存起來。在發見的版片上還能看到,它是經整理編排手續才窖藏起來的。據一九三一年安陽小屯發掘報告記載,有數片甲骨粘連在一起,在龜版尾右甲中有孔,用韋穿編,且有「冊六」的記載字樣。後來又將「冊六釋」為「冊入」,並確定冊入為當日史官的名。它的形象見圖一。從冊六來解釋是編排的意思,從冊入講則釋為史官。不管哪個解釋是肯定的,但龜版出土實際情況是經過整理,把它疊落在一起的。按冊字在甲骨文上還有的樣式,是屬於象形的文字,在金文中還有作,後來逐漸簡化便寫作「冊」了。在以前解釋冊字曾指為象竹簡或木簡象形字,根據甲骨出現,較早的象形應是多片龜板樣子。 圖一 另外還有刻成「編六(入)」的版片(見圖二),讀作編,它的左旁是人的象形、是皮韋的象形。從專家們這些研究結論看,甲骨是經過編排而儲藏起來的。又郭沫若《古代銘刻匯縝編》,甲骨文中有是包之古文,象有所包裹而加以緘漆的形,小篆作即從此而出。知為,則刻辭中之若干,即言卜骨之包裹……根據這個研究,甲骨是古代奴隸社會留下來的,和後來的歷史檔案一樣。再據史字之由來中「」,其上為冊,其下為手,即以手持冊之形。江永《周禮疑義舉要·秋官》中寫道:「凡官府簿書謂之中。故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斷庶民訟獄之中,皆謂簿書,猶今案卷也」。此中字之本義。故掌文書者謂之史,其字從又、從中。又者,右手以手持簡書也。史字、事字皆有中字。 圖二 商代是在氏族組織崩潰後進入階級社會——奴隸社會。生產上起了大變化,人和自然的鬥爭一天比一天複雜,人和人的關係也日益分化。到了盤庚時代,定居在殷地,已不像早期經常遷都了。在殷地定居後,為了田獵,為了禾黍,為了雨,為了戰爭,為了奴隸,用占卜方式,將這些事刻在龜版上記錄下來,在儲藏庫保存著。 掌管這個工作的人,是占卜的官,在甲骨上嘗有占卜人自刻的名字。估計在當日,占卜的人也就是存檔的人,因為在占卜之後,還要檢驗應驗與否,而記其結果。如《殷契粹編》中著錄卜雨的甲骨第十六片有「又雨又大雨」的銘文,第二一六片「乙亥卜又祖戊伐,癸巳卜其雨」,第四六七片「丁丑卜其吉不雨。癸未雨,乙雨」。所舉這三片刻辭,有占卜應驗的也有不應驗的。這自然還是原占卜人的檢驗結果。最後即作為檔案存儲起來。存儲的過程雖不詳細,根據《周禮》記載,在周代奴隸社會的占卜過程是:「周禮,占人,凡卜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中與否。」杜子註:「系幣者以帛書其占系之龜也。」鄭玄謂:「既卜筮,史必書其龜及兆於策,系其禮神之幣而合藏焉。」這是儒家傳下來的周代奴隸社會占卜收存過程。周晚於殷商,在占卜上對殷制當然有所繼承,必然也有所改變。通過《周禮》所記可知商周時代存儲檔案的制度都已具備了。關於殷商時代卜人和史官的關係,卜人和史官是否是一職還是二職,殷商是否已有漢唐以後的史官之職,在《殷墟卜辭綜述》第三節《史官》中有尹、多尹、乍冊、(西周中期有乍冊內史、內史尹、乍命內史)才南土、告史(卜辭甲二九〇二武丁卜辭)、北史(卜辭二六四〇〇)、卿史(前四、二一七廩丁卜辭)、御史(珠一一四武丁卜辭)。根據這幾片卜辭,是殷商時代已有史官。在《呂氏春秋·先識篇》稱:「殷內史向摯,見紂王之愈亂,迷惑也,於是載其國法出亡之國。」載其國法出亡之國,就是說將檔案拿走了。殷商時的冊就是後世的史,如章太炎《文史解說》「用從卜中,中字作冊,乃純象形,而後世的篆文史字,上部為冊,下部象手,以手承冊即為史」。這是史官之由來,也是史冊淵源於龜甲,從而可以說殷代的史官即管史冊之官。封建社會,太史令的職掌包括星曆、祭祀、瑞應、災異各事,同時也管理冊籍。漢太史司馬遷《報任安書》曾說:「仆之先人,文史、星曆近乎卜祝之間。」司馬遷的自白說明漢以前的卜祝的事,也就是後來史官之職的事。我們可以這樣推斷:殷墟甲骨是由卜人用類似後世存檔的方式編排存儲起來的。《中國歷史綱要》在第一章《殷商時代歷史》說道:「優秀的富於創造性和辛勤勞動習慣的殷人,對於中國歷史的發展曾起了很大作用。」我們在檔案史的角度說,甲骨的留存在我國檔案史是應列為第一章。 在商代文字的銘刻,除甲骨之外,還有比殷商時期早的,刻在青銅器上,內容也是歷史的記錄,起著歷史檔案的作用,但青銅器銘刻,是紀念性物品,存在宗廟裡,今天可以利用它為研究古史的資料,但不能稱之為檔案。因為它的保存下來,不像甲骨具有檔案儲存程序的東西。 殷商時代是由畜牧發展到農業經濟的奴隸社會。在這時已有機關官職的組織,重要的政治和生活記錄有專人掌管,卜人即擔任此項任務而兼有像後世史官、檔案官的職務,是卜、史、檔三職合為一體的時代。甲骨銘刻內容是三千多年前產業記錄,社會生活記錄,奴隸主對奴隸的階級壓迫的記錄。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前八卷十二葉六片,記用俘虜為牲的事:「甲寅卜貞三,卜三用血三羊伐廿,出,二口於妣庚。」又後篇最後一片殺奴隸的記載:「殷人無民字,卜辭中記殺人之事,有一次至二片以上者,文曰:『八日辛亥戈伐人二千六百五十六人』。」在儒家留下的書經里,也有著記錄殺奴隸和奴隸起來反抗的事,如《尚書》就有這樣的記載。 西周代替了殷商,在農業生產上較前進步了。由於殷商的族人作了周朝的奴隸,都在周朝人的組織下參加農業生產,這樣使增加更多的勞動力。舊的生產技術和工具也有提高,耜的使用出現了,從經濟發展基礎上使社會向前推進,奴隸社會的政治機構、組織隨之複雜嚴密。在西周初年為了加強奴隸主的統治勢力,實行分封子侄、姻親到各地為諸侯國,王室為宗主國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政治機構。這時已是由奴隸社會逐漸變革到封建社會的前期的階段。相傳為西周周公旦所著的《周禮》,周王室的政治機構有六部: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 六卿是全國政務最高的負責者,天官冢宰又為六卿之首,各卿各有屬官,分理職官內事。由於政治分工極細,文書檔案的工作也具有一套規程。如: 天官冢宰的治官之職 宰夫掌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府六人,掌文書以及器物;史十二人,掌文書起草。司會是中大夫,它的職掌是「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官府之治……掌國之野、縣、郡之百物財用。凡在書契版圖者之貳,以逆群吏之治,而聽其會計,以參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歲會,會考歲成」。 司會的職官是掌全國財經的官。它要根據書(簿書)、契(統計書)、版(戶籍冊)、圖(農田圖),考核十分嚴密,有日檢、月檢和歲檢的制度。司會是總稽核報,據下一級匯報的材料進行會計。它的助手有職歲一官,職歲的任務是:「司會以式法贊逆會。」《周禮註疏》說:「助司會勾考群吏之計」,意思是協助司會的會計工作。在職歲任務中還有:「掌邦之賦書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會計而考之。」《註疏》說:「以貳者,即書寫副本編而存之。」所謂編而存之是如後世的公文,一份上報,一份存檔。司會的下級還有職內一官,職內的任務是管財務種類簿書,受其貳會而書之,即書寫二本各類簿書。至於存檔之官則有司書,司書職掌為「掌邦之六典……凡邦治考焉」。司書是為邦治考核收受有關邦六典的文書,受財幣之簿書。根據《周禮》所記,所有文書都寫成兩份,一份上報,一份存檔。司書是將上報之件存起來為了邦治考核時檢查之用。因此司書是周代天官冢宰治官下的財經檔案之官。 此外還有內宰一官,它管宮內政務,如奄寺之屬以及貴族名冊。宮中女官的檔冊亦由內宰管理。這如後世內府,如清代的內務府和敬事房的關係。 地官司徒治官之職 司徒教官是管理全國土地、人口之事。它所掌管的檔案主要是輿圖和戶籍簿。《周禮》「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輿,其人民之數以佐邦國。歲終則教官正治而致事」。《註疏》說:「圖是郡國與地圖,歲終令教官正治而致事,是據其文書而致事,上其計簿」。三年還要經過小司徒清理校核一次。註:這是中央關於土地人口的檔案。其關於地方的有: 鄉:歲終造具文書。 黨:(王公家)造具人事材料。 土訓:掌農作物材料。 春官宗伯之職 春官為典禮之官,其下屬有: 冢人:掌王的陵寢圖。 大胥:貴族子弟人才檔案。 占人:卜龜存檔。 小祝:貴族銘傳。 詛祝:祭神祝詞。 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迎邦國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冶,掌則以逆都鄙之治。《註疏》說:「六典、八法、八則,冢宰所建,太史又建以為逆受其治。又稱太史為日官,即後世之起居注官。所稱六典為冢宰所掌,太史又掌以為王治。」這是太史為王室管檔之官,別於六卿之檔。太史所藏者為六卿檔案之全部,所以《周禮》又說:「凡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有約劑者藏焉以貳六官之所登。」《註疏》說:「太史藏約劑要盟的文書及券、又約副本,是六官所上於登太史者。」這種意義上是王室的檔案庫,正如後世太史、翰林院所掌之事。張蒼、老聃為秦朝柱下史,正是檔案之職。 內史:「掌書王命遂貳之」,是收藏王命的副本。 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書;掌達書名於四方。」 外史所掌:(一)為下給地方之命令。(二)為地方諸侯的文書,如魯《春秋》、晉《乘》、楚《檮杌》之類。(三)《三墳·五典》遠古的記載。(四)《堯典》,《禹貢》。外史亦為周王室收藏檔案的機關。 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凡治者受法令,掌贊書。」御史職掌贊冢宰之事,又掌王室之書。 夏官司馬 大司馬:「大役與慮事屬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賞」。受其要即受其文書,大役是修城的事。 小司馬:「邦國之地與天下之塗數皆書而藏之」。書地是山川形勢圖書。塗是地理遠近圖,皆藏於小司馬。 司士:「掌群臣之版,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所謂掌群臣之版,是職別考績的文書,類清代京察大計的文書。 職方士:「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與其財用、九敘、六畜之數,要知其利害。」職方士如明清兵部職方司,管理全國疆土形勢圖。 秋官司寇 士師:「凡以財獄訟者正之,以傳別約劑。」這是司法機關存儲契約檔案。 鄉士:「掌國中辨其獄訟,異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問而職聽於朝。」這是關於刑事的訴訟案件辯異其不同情節的文書。要之是狀詞和供詞。 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這是詞訟的判詞。 司約:「掌邦國及萬民之約劑,治神之約為上,治器之約次之。」這是契約和紀念詞,刻於尊、彝、盤、壺之上而藏於宗廟。 司盟:「掌盟載之法,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及其禮儀,北面詔明神,既盟,例貳之。」《註疏》說載是盟詞於策。這種盟詞要寫副本給王室的天府收藏,並分寫副本送給太史、司會六官收藏,送天府。太史是存檔,送六府等是備檢查執行的依據。 布憲:掌公布法令。 《周禮》這書不一定為奴隸主周公旦所著,可能是戰國或更晚到漢時人所追述。而這種政治組織、文書、檔案的規章,兩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多循此制。直到封建王朝的末代,政治機關、組織及文書制度均可上溯到周禮。從階級社會以來,三千多年來,奴隸主、封建主對於人民的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機構組織都是從商周時代繼續而來。 秦(六國) 《史記·張蒼傳》:蒼在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方書為四方文書,其內容是天下之圖書、計簿。劉邦滅秦進入咸陽後,其謀士蕭何首先注意收集者,就是這些有關土地、人民、錢賦、財計之屬的檔案文書。在秦嬴統一天下後,即命丞相議帝號,稱皇帝。秦統一天下,政治組織不循舊規,政治文書亦多革新,當日丞相等議皇帝命為制、令為詔。《集解》蔡邕解釋說:制書,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詔書、詔告。《正義》:制詔三代無之,秦始有之,其後去秦著皇,采上古稱號曰皇帝。秦始皇最後滅齊國,兼併天下,成為統一的國家,採取種種措施以鞏固中央集權的統一局面,防止六國貴族陰謀復辟使歷史車輪倒退,從而使天下一統國家再現分裂局面,因而求諸侯史記焚之,以滅其歷史記載,這就是秦始皇焚書的目的。解放後在湖北雲夢縣秦墓中,出土竹簡,其中有秦始皇二十年,南郡守騰的竹簡十四支。這個文書反映秦始皇新興地主階級奪取政權後,對奴隸主實行專政的歷史經驗和整個階級鬥爭的歷史。 從檔案史來講,在西周奴隸社會已設有官職。在春秋諸侯國時代,各國各有史記。戰國之際,七霸爭雄,亦皆有專職。《七國考》引《史記》:在秦獻公十年初,為戶籍相伍。《秦瑣征》引《史記》:秦昭王召王稽為河東守,三年歲不上計為天下戶籍財富之書(大約為明清之黃冊魚鱗簿之類)。《十國考·呂氏春秋》:楚荊王發平府而祝故記。《章句》云:平府,藏書之室。所謂故記是後世掌故之書。關於譜牒,《楚國三姓譜屬》引《離騷注》云:「楚三閭之職,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屈原序,其譜屬率其賢良以勵國士。蓋楚宮多用同姓,故譜屬最重要也。」這就是古代所謂譜牒之學。奴隸主、封建主,歷世子孫,均藉此所謂貴族世家,代代騎在勞動人民的頭上,《左傳》載有王子朝以典籍奔楚,這是楚得典籍之書的記載。《困學紀聞》曰:「周之大室,《河圖》、《大訓》列焉。《易象》在魯,《三墳·五典》在楚,周不能有室矣。然而老聃之禮,萇宏之樂,文獻猶存。及王子朝之奔楚,於是觀射父、倚相,皆訓古訓,以華其國,以得典籍故也。」這些記載均為反映那時奴隸主復辟的記錄。楚史名《檮杌》見於「孟子」書中。《秦瑣征》引《列國記聞》云:「楚史曰檮杌,亦曰書、曰志、曰記。檮杌,獸名,或曰木也。《湘東紀聞》云:檮杌之獸,能逆知未來,故人掩捕輒逃匿,史以示往知來,故名檮杌。秦昭王時,地方守每歲要上計書,《史記》秦昭王召稽為河東守,三歲歲不上計,計有財賦有人口。《魏瑣征·韓子》西門豹為鄴令郡,期年上計新序,魏文侯東陽上計錢布十倍上計者,其計簿。關於計簿之官戰國各諸侯均設此職。田齊靖郭君謂齊王曰:五官之計,不可不日聽也而數覽。(見《國策》)鮑昭曰《曲禮》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眾,計其事之凡也。按:計,曾子問諸侯出命國家,五官而後行。高曰:五官齊之計簿書者,或作五大夫,非也。按:楚亦有五官。 以上所引文獻可以知道,自古以來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對其統治範圍都要計其財富,統計其人口,以供賦役之資。到了戰國時期,百家爭鳴,法家出現。財富之計,生產擴大領域,如法家管仲,在齊:重鹽鐵魚鹽,社會更向前推進。降及後世,此類計書已為經國之要。如封建末期,封建王朝有魚鱗冊、黃冊,內容為全國的丁和賦,即土地、人口、經濟。古代計簿來自地方官,如秦昭王時,王稽為河東守,應上計而不上,因而記於史中。計簿從地方到都城,即《曲禮》所謂五官: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之官。匯其總而考核之,所謂計其事之凡也。這正如後世明清時代,縣將計書達於府,府達於省布政使,布政再達於中央,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分別匯其總而考核之。然後上達於朝,最後由史官掌之。 根據商周時代檔案與史官的職掌,是二而一。老子掌柱下史,亦屬檔案史料之類,而非後世王朝之國史官。周官五史所掌者,也是史料。孔子是用魯國史料,用編年法纂成《春秋》。古代左史記言,右史記事。其存儲之文書亦為編年史料而已。與後世起居注相類。《史記·廉頗藺相如傳》相如顧趙御史曰:某月,趙王使秦王鼓瑟擊缶,即是。秦始皇統一天下進行社會改革,關於文書檔案,保存其前進的,棄其後退的。將六國史記阻礙推進社會的東西予以清除,建設一套完整的法律、規章。湖北雲夢出土的秦律竹簡是極為重要的資料。 秦始皇統一了文字。到漢代對於收藏檔案,體制益備。古代檔案以天下計書為重,包括疆域、圖冊、政治記載。漢代劉邦進咸陽時蕭何首先收集圖集。漢武帝置太史公命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並開獻書之路,置寫書之官,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內有延閣、廣內、秘室之府。司馬談父子,世居太史,探采前代,斷自軒皇。逮於孝武,作史記一百三十篇,詳其體制蓋史官之舊也。這些史料說明古代史官是掌管國家檔案。司馬遷所以能修《史記》,他是世居太史之職,可以從國家檔案中探采前代。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國史以記言行。後世多務,其道彌繁。夏殷以上,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見於史書,周則有太史、小史、內史、外史、御史分掌其事。而諸侯之國亦置史官。又《春秋》《國語》引周志、鄭書之說,推尋事跡似當時事跡各有職司,後又合而撰之總書記。 以上所引載籍可以證明,古代以史為重。秦滅六國,所焚之書大部為諸侯史記,也就是大部歷史檔案。到漢代,還有醫書、兵書、諸子各家之言。至孝成之際,多有散佚,乃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命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太醫監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就,向輒撰為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敘而奏之。向卒後,哀帝使其子歆嗣父之業,乃徙溫室中書於天祿閣上,歆遂總括群篇,攝其指要,著為《七略》。 漢唐宋明 劉歆所著《七略》為中國目錄學之祖。《七略》中兵、農、醫等專著之外,其具有史料(檔案)性質者不少,如封禪、議奏、國經、世本、奏事、楚、漢、春、秋、太史公篇等,皆是昔人有言六經皆史也。即其意義,蓋古代檔案,編敕成書始能流傳。 漢代沿襲秦制,天子正號稱皇帝。皇帝之言名制、詔、誥、策。按《戒書》釋其義曰:「策即簡,不滿百文(即不滿百字者,寫在方上)。」制書是制度之命,詔書為誥,戒書為戒敕。這種文書都是由上下行君臣之文書。若群臣上書天子,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見《獨斷》) 西漢官制,三公丞相之下,有長史、主簿、冶書、御史、柱下令、太史,掌固太常、掌固書佐、郡掾等,均為掌文書之職。相府之相還分各曹,分掌國家政務。地方政府,也設諸曹掾史,全國檔案胥由此出。以上具見《漢書》、《後漢書》,不再詳述其官職,但籍此介紹其藏檔案之所。漢代既重視國家檔案之全備,必有藏檔之所,《隋書·經籍志》敘漢代故事曰:「石室、蘭台彌以充積。」這個記載,充分體現了漢代藏有大量檔案史料。石渠建設傳為最早蕭何為首建石室之人,它的建築結構和保護檔案文書的消防措施,為後世存圖書檔冊之規範。《三輔黃圖》載石渠閣,蕭何造。其下隴石為渠以導水,若之御溝,因為閣名。所藏入關所得秦之圖籍,至於成帝又以此為藏書焉。石渠是在建築以石,圍以水。這種措施,一直傳到封建社會末期,明代南京的玄武湖架庫,即專為收藏大量檔案所建磚石建築之庫房,且建在湖水之中心島上,亦即石渠之遺意。歷代藏書樓周圍亦皆有水池,明代文淵閣即傍皇室內金水河而建,清代收藏四庫全書文淵閣、文津閣亦均有水池,現在實物猶存。漢太史公自傳中有石室金匱之言。明代北京皇史宬是磚石結構的無梁殿,殿內有包鍍金銅頁的藏書櫃,完全與漢代遺制相合。 唐代王朝歷時長久,國家典章制度、政府機構,既因前代,又有損益。政府以中書省為之長,尚有侍中、尚書令等職。中書門下列五房:一吏房,二樞機房,三兵房,四戶房,五刑禮房,分曹以主眾務。後世分為六曹(部)即濫觴於此。唐代文書案卷種類繁多,見於《唐書》、《唐六典》、《唐會要》等官修史籍以及唐人奏議等,總其大概有: 制:此名本始於秦,天子之言曰制,其意為制度之命。若釋其義則又有裁正、檢造之義。秦始皇紀二十六年並天下,丞相王綰、李斯等議命為制。 詔:為告之義,亦秦始皇時定令,為詔告知天下用之。 誥:《說文解字》釋曰告也,以文言告曉人民。帝王向天告事,如古代祭天之禮。其祝辭稱為告。若庶民向官府陳事亦用告。誥則為天子向萬民之言用之,即所稱誥書。 敕:有誡辭之義。見於《說文》。 以上四名均屬於天子向群臣和萬民之名。此外上達下之文書見於《唐六典》者有: 令:為皇太子下達之文書。 教:為親王、公主等下達文書之名。 符:尚書下於州縣文書之名。 刺:此名早見於《周禮·秋官》司刺掌三刺:一訊群吏;二訊群臣;三訊萬民。按刺之本義有決定之義。 《唐六典》:「凡上之所以逮下者,其制有六:曰制、敕、冊;皇太子曰令;親王、公主曰教;尚書省下於縣,縣下於鄉皆曰符。凡下之所以達上者其制亦有六:表、狀、箋、啟、辭、牒。表上於天子其近臣亦曰狀、箋、啟,於皇太子,然於其長亦為之,非公文所施。九品以上皆曰牒,庶人曰辭。」謹按: 表:又可稱箋表,下言於上曰表。蔡邕《獨斷》釋曰:「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下言臣某誠惶誠恐頓首。」 狀:劄也。唐時擬進呈帝之文書,經畫然後可施行者謂之熟狀。熟狀名每見於宋歷史。 牒:書版也。《字書釋義》,小版曰牒。舊時官府移文謂之牒,即簡短之文書。 箋:與表意相同。《說文解字》釋箋曰:「箋表識書也。」 啟:啟事之義。 辭:文辭之義。《說文解字》曰:訟詞也。 堂帖:唐中書指揮事謂之堂帖(見《職官分紀》)。 奏請狀:唐時宰相上陳奏本後,在延英殿論政事。在宋代時,還存有唐開元宰相奏請狀二卷(見《職官分紀》)。 唐代各平行機關相互往來的文書有「關」之名,其意為關通其事。有「刺」名之文書,其意為刺舉其事。有稱「移」的文書,其意為移其事於其他機關。唐代文書名稱即各類檔案之名。其文書經歷過程,給宋元以來制定法則。唐代行文皆有程限,即傳遞文件之期,限日期報定。如有一日受,二日報。若事件緊急則要隨到隨辦。小事時限為五日,中事為十日,大事二十日,若牽涉到訴訟之事,時間則延長,當日便於檢查也。制度完備開後世之法則。 朝廷大事屬於中書舍人者,由中書舍人掌侍奉進卷。參議表章和詔旨,制敕及璽書、冊命,均須按典故起草。所稱典故,即按規定成案上給皇帝,經過批畫後才下行。在下行前有四項規定:一不得漏,二不得積壓,三不得違背典故,四辦理要按規定及時。中書是職掌軍國之政令、緝熙、載統和天人,入則告之,出則奉之,以厘萬郅,以度百揆,以佐天子而執行朝之大政。又《古夫於亭雜錄》、引《唐國史補》云:黃敕既行下有小異同,曰貼黃,一作押黃。 在開元時處理政務的奏議亦尚文學,即所撰奏議注意文采。有的由於文采優美,而錄寫副本。如開元元年十二月:「上謂曰:前朝有李嶠、蘇味道,時人謂之蘇、李。朕今有卿(蘇頲)及李義。亦不讓之,卿所制文,朕自識之,自今以後,每進書皆別錄一本雲臣某進,朕要留中,迄今以為故事。」自唐玄宗開始,遂有留中之制,亦啟後世奏章琢磨辭藻之風。到明清之際,留中之事與唐時留中本義有所區別:一為奏章陳事,一時不能裁決者,留中以待研討;二為便於檢閱,一年中群臣所奏何事。又創每年繳進原奏進宮,再逐件錄副備查,此制亦從唐開成年間,將言官封駁制敕之文,在每季終,上報於朝,若無駁聞之事,亦上報。這是檢查政治實施效果,一直傳至封建王朝末期。 唐時,朝臣集議事件,允許各陳己見,不能附和長官意旨雷同入奏,避免一言堂之弊。開元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紫微令姚崇奏:「中書舍人六員,每一人商量事,諸舍人會同押連署狀,進說凡事有是非理,均與本人。心既異所見或殊,即使雷同,情有不盡。臣會商量,其大事。執見不同者,望請便作商量,狀連本狀同進,若狀語交反,恐煩聖思。臣既是官長,望於兩狀後略言二理優劣,奏聽進止,則人各其能,官無雷事」。敕曰可。所謂會押,即共同簽字,到了元和十五年間正月,曾下一命說「中書舍人職事准故,可令分押六司以佐宰臣等判案,沿革日久,頓復稍難,宜令修舉,有須慎重者,便令參議」。這又是提倡對於政務要集體討論之制,明清時代有御門聽政之制,即集合各衙門群臣論事,清代在雍正七年成立軍機處,每日早晨清代皇帝在養心殿召見各軍機大臣集體議事。 唐代皇帝下達臣下之文,在制、敕、詔之正名之外,還有「宣麻」之俗稱,其制始於開元十三年一月,用黃麻紙寫詔書。至上元三年閏三月,詔、制、敕並用黃麻,因之史籍里有宣麻之名,即宣布詔書也。 從漢以來,定天子下達文書和臣下上達奏報,均有典制,為後世法,唐宋大體均循此制。在歷朝中在行文程序,時有損益,其大體則沿而不變。漢代蔡邕著有《獨斷》一書,載漢制曰:「漢天子正號曰皇帝,其言曰制詔,其命令一曰策,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書。史官記事曰上制詔,制者王者之言,必為法制也。詔猶告也,告教也,三代無其文,秦漢有也。策書,策者簡也,禮曰不滿百文不書於策,《聘禮》記百名以上書於策,不及百名書於方。鄭注名,書文也,今謂之字。」案此作百文即名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曰以命諸侯、公。其諸侯王、三公之薨於位者,亦以策書誄諡其行而賜之。如諸侯之策,三公以罪免亦賜策。制書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三公赦令、贖令之屬是也。刺史、太守相劾奏申下士遷文書亦如之。其微為九卿,若遷京近臣,則言官具言姓名,其免若得罪無姓。凡制書有印使符下,達近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詔書者詔告也,有三品,其文曰召某官某如故事,是為詔書。群臣有所奏請,尚書令奏之下,所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若下某官云云亦曰詔書群臣有所奏請,無尚書令奏制字,則答曰已奏。如文本官下所當事亦曰詔。戒書,戒敕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被敕曰有詔敕某某官,是為戒敕也。凡群臣上書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章者,需頭稱稽首上書,上書謝恩、陳事、詣闕通者也。奏事亦需頭其京師但言稽首,下言稽首以聞,其中有所請,表者不需頭上言臣某言,下言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所引之《獨斷》,已非漢蔡邕之原文,是經歷代傳錄之書,頗有訛奪之處,但此書是研究歷代檔案史的重要參考文獻。 唐代的詔誥,一般均寫四本。以為編史和存檔之用。在《職官分紀》所引《筆讀》,有這樣記載:「予方史館檢討時,樞密院劄子問宣頭所起,予案唐故事,中書舍人職掌誥詔,皆寫四本,一本為底本,一本為宣,宣為行出耳,未以名書也。晚唐樞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書,即謂之宣,中書承受錄之於籍謂宣底,今史館尚有梁宣底三卷。」 唐代皇帝下達的詔敕文件,在宋朝宋敏求曾著錄《唐大詔集》一百三十卷,其中有制詔、誥敕、表、冊文、敕文、法音、諡議、教,還有鐵券,均有各類文件,全文可查《適園叢書》(據明鈔本重印)。至於下達上之文書,在庶人稱為辭前已言及,其文內容,留者極少。一九六六年至一九六九年,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掘出土的牛定相退租辭(原件現藏自治區博物館),其文如下所存殘句: 麟德二年十二月武城鄉牛定相辭 寧昌鄉樊塠父退田一畝縣 司 定縣給得前件人口分部一畝 逕今五年有餘從牒地要延引不 還請付寧昌鄉本里追身勘當不還地子所由 謹辭 付坊追塠送縣 對當 原示 十九日 案唐時還有一種重要而給官職的憑證,名為告身。原件鄭重華麗。據文獻所載:「將相告身,用金花五色綾紙;皇后貴主用金花五色背羅紙;不帶使相者用金花五色白背綾紙;觀察使及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簽署樞密院並用五色綾紙。」在北京明清皇宮內閣大庫中,藏有大量五色綾的誥封軸,即其遺制。唐時告身得有者為生前的官職的憑證,死後可殮入棺中,亦複製在墓誌石上。一九六八年在我國吐魯番縣阿斯塔那出土告身墓誌一方,還有殘存告身原件,死者名汜德達,以上輕車都尉(視正四品)死於武周久視元年(七〇〇年),終年五十八歲。告身是永淳元年(六八二年)寫:「告飛騎尉汜德達。」殘存長寬分別為八十四·七厘米和十四厘米。原件系兩整張麻紙連接,存文二十九行。另一件是延載元年(六九四年)寫:「告輕車尉汜德達。」這種在解放前於西北地區出土的告身據所知者約有十餘件,大都流出海外了。 唐代任官職,除發給憑證告身之外,在國家存有各級官吏之履歷,檔名為「甲歷」,見《唐會要》記唐代故事:「太和九年十二月敕!中書、門吏部各有甲歷,名為三庫,以防逾濫。聞近日請處奏官不經司檢尋,未免奸偽。起今已後,諸司、諸使、諸道,應奏六品以下諸色人舊有官及出身,請改轉並請授官又與商量者,除進士及登科,眾所聞知外,宜令先下吏部及中書、門下三庫委給,中書舍人、吏部格式郎中各與甲庫官同檢,勘具有無申報中書門下需無異同者,然後依資進擬。如諸司道奏諭不實,以有為無者,臨時各加懲罰,務使仕進稽實,永絕僥倖。」唐代三庫的收藏類似近日之人事檔案。 唐代在天文曆象,亦有存檔之制。其事歸禮部,每季造具所記送交史館,新舊《唐書》、《五行》、《天文志》悉取材於此。 唐代疆域廣大,邊疆少數民族往來無間,而國際交通亦極頻繁,《唐書》中少數民族傳及鄰國傳都有詳細記錄。如長安、揚州、泉州等地,至今猶有史跡可尋。當日統稱蕃國朝貢,外國使臣至,接待為鴻臚寺,皆詳詢土地、風俗、衣服、貢獻、道遠近及各種情況,所以在新、舊《唐書》中,此類事件得以充實。唐代內政外交今日仍多可考見。這都是反映唐代帝國之強大,政治結構之完備,對官文書的行文程序和儲藏制度均有規章,為後代創製規模。由於國際事務和各少數民族的時常往來,在唐代檔案中還有「過所」之名,所謂「過所」即通各關口通行護照。這類文書,原件在國內已少見,在外國猶有存者,如日本歷史學者內藤慮次郎所寫《三井寺唐過所考》,即流出海外唐代文書之一。其內容如下: 福壽寺圓珍,年四十三。行者丁滿,年五十。並隨身名道具、功德等。 韶廣兩浙已來關防,主者上件人貳,今月、日得萬年縣,申稱今欲歸本貫覲省,並往諸道、州、府巡禮名山祖塔,恐所在關津、守提不練行由,請給過所者准狀、勘責狀,同此正准給符,到奉行 都官員外郎判依主事袁參 令史戴敬宗 書令史 大中玖年拾壹月伍日下 蒲關十二月四日勘出 丞郢 唐代史館,主掌史料以修史之用,在唐大詔令八十一有《條貫起居注敕》。其文如下: 記事記言,史官是職,昭垂法誡著在舊章,舉而必書,朕所深望,自今以後每坐日,宰臣及諸司對後,如使可備勸誡合在記述者,委承旨宰相宣示左右起居綴錄,仍准舊例,每季送史館。元和十二年九月 這是唐代史館徵集檔案之敕,起居注及實錄之編錄,即敕中所稱每季送史館之材料,《唐六典·史館》:史館史官,掌修國史……皆本於起居注以為實錄,然後主編年之體,為褒貶焉。 宋代的政治機構,和官制大體均承襲唐代,宋代初年,以平章事為宰相,到神宗朝於三省置侍中、中書令、尚書令等,中書門下在朝堂西,榜曰中書,為宰相治事之所。又有中書省、門下省,中書省掌冊文、覆奏、考帳。中央政府文書,中書省實掌之。宋代文書,名稱種類亦多,茲依史籍羅列大概。 時政記:為修史之原始材料,每季送付史館。 閏年圖:為天下圖籍,每十年各畫本路諸州圖一本,上職方。 編修例冊:歷年政治成案,均按年編輯成冊,如嘉祐二年詔編樞密院機要文字,點檢編排。自建隆以來至六年,編成一萬一千一百六十二冊。三年十二月,樞密院上端拱以來宣敕劄子六十卷,目錄二冊。治平元年閏五月,詔樞密院班簿季一進者,今為冊錄。二年五月,樞密院編機要文字九百八十一冊。熙寧二年五月樞密院乞將祖宗以來法制,所宜施於遠者,並刪取大旨,著為劃一,及聖政釐革條章以次記錄。或有條理未備更詳核,所說冀得以考求其事。曰兵制,凡招陳、屯戍、訓練之類皆附焉。曰馬政、曰邊防、曰夷狄、曰屬國、曰守城、曰器械、曰捕盜、曰選材、曰責效,各以其事類相從一如兵制,候編成冊。仍於逐門各留空紙,以備書載將來處置事件,詔以「經武要略」。以上均見《職官分記》。 從樞密院編修匯例所記各事,在宋時存檔有原來文件,如劄子之類;有擇要記錄之檔;有分門別類之檔,如《經武要略》之名,此制直傳到封建王朝末期。 中書五房總例:嘉祐三年閏十二月詔中書省五房總例,以殿中丞王廣李立之編排中書諸房文字。 貼子:為中書檢正官所發下,先通過執政處方得發出,還須鈔之於簿留存。 劄子:與唐代同。 畫錄黃:將已簽署的上達下文書錄副本。 六曹奏鈔:為政府六部奏陳事件鈔錄副本存查。此制在清代名六曹章奏。 繳狀:上達下之文書,經過改正。 批狀:經過皇帝批下之文書。 關子:《宋會要》載:「宣和四年八月少師太宰王黼言……臣伏見近歲以來,樞密院諸房浸紊成憲,凡所施行折以為二,一曰機速,更不關錄門下省;一曰急速,更不錄送門下省,止用關子,更不關錄者,門下省悉不預聞。用關子者,審省、覆奏與封駁之法盡廢矣。」謹按:門下省,元豐六年,兵房上半年承受樞密院錄白者,一千七百三〇件,內用關子才二事而已。今年上半年,兵房承受樞密院錄白文字三百七十七件,而用關子者至四百八十九件,何其多也。稱系機速今不關錄者不在此數。 從《宋會要》所載,宋代存檔之制極為嚴格,凡有畫黃者,須黃存檔;未畫黃者亦存檔,但要告知門下省。根據宣和年間兵部承受樞密院錄白一千七百三十件,用關子通知門下只有二件,這就是王黼所謂「浸紊成憲」事件之一。 畫黃、錄黃、錄白、畫旨:《宋會要·輯稿》載:熙寧五年二月一日,詔中書省、樞密院,面奉宣旨別以黃紙書,中書令、侍郎、舍人宣奉行訖,錄送門下省為畫黃。受批降覆,請得旨及入狀得畫事,別以黃紙亦書,宣奉行訖。錄送門下省為錄黃。樞密院准此,惟以白紙錄送而得旨為錄白。批奉得畫者為畫旨。門下省被受錄黃、畫黃、錄白、畫旨者皆留為底詳校無舛,繳奏得畫以黃紙書。侍中、侍郎、給事中省審讀訖,錄送尚書省施行。三省被受敕旨及內降實封文書並注籍。 申狀:在宋代文書之一種,它的使用級別、範圍見宋熙寧五年十一月詔:「十一月詔秘書省,殿中省,內侍省入內,內侍省於三省,用申狀,尚書六曹用牒。」申者為申舒於上級以致其意。 五房總則:後世會典性質之編纂。 三司條例:同上。 宋朝各類文書體裁,在宋代曾鞏所著《元豐類稿》錄入原文甚詳。 明代是我國高度集中專制政權的王朝,對於國家體制組織完備。執掌國家政權最高機關為內閣,內閣大學士相當古代宰相之職。分掌國家實權各項庶務之機構為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其官制系沿漢唐之舊而損益之,是總結我國從奴隸社會,周王朝到明以前歷代封建王朝的體制而形成的。在其後的清王朝則悉襲其舊制,關係國家庶務的官文書程序嚴密。從朝廷中下達之文書,主要名稱與古代同,即制、詔、誥、敕、冊文、諭、書、符、令、檄。臣工上達之文書為題本、奏本、揭帖、啟本、勘合、黃冊、魚鱗冊等。此外還有貼黃、職屏謄黃。 (1964年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