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記 · 第九章
工場屬於市獄,為罪人禁錮力作之所。場本為神寺所改,僧房改為囚室,神龕改為立枷,而長老則易之以獄吏。獄吏者,寔人世所最可恐之物也。彼為監獄之主守,亦即工場之監察,故其權之所及,能以器械置諸囚人之手,而以桎梏加於囚人之足。彼之所為,蓋純一獄吏之本相,殘忍執拗,濫作威福,此無足異。然其於上官及家人,則諂笑作乞憐狀,如飢犬然,若在獄中,斯惟我獨尊,不啻獨裁之君主。愚而自用,初無所思。其於他人之痛苦,果所不計,即其切身之利害,亦不顧也。
阿番既入此獄,即被治於獄吏之下,其狀如入穸之屍,傫然無復生望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終日勞勞,無得少暇,而食復不給。阿番故為奴,當可任其勞,亦曾為丐,當尚可忍其餓,然丐餓而自由,囚則鞭撻如羊豕耳。且阿番復為盜,盜得食則厭飫,得衣則溫暖,一旦縛而為囚,役使如犬馬,如何能堪者!然阿番勿敢怨,惟冀忍死須臾,挨五年壺中日月耳。
阿番善啖,為其性。昔西班牙貴族柯達第拉氏亦有是癖,人以為笑,然氏家富,有五萬頭之羊,故啖癖同而其效異。一在侯爵,僅為笑謔之資,一在囚人,則入餓鬼之道矣。
阿番為盜時,有所得皆易食,以填久餓之腹,今在獄,力作竟日,照常例得壹磅之麵包,與二兩之肉食之。囚糧定額如是,無所增,惟或有所減。故善飯之囚,至此常餓,而獄吏之腹則碩也。
阿番常餓,然亦不言,一日食既,將起作工,遂亦忘其飢。他囚掬食談笑,狀似甚樂。阿番起立而行,忽見一少年,面蒼白,羸瘦,其容似病,徑至阿番前,手持其糧,與一小刀,至其側立,如欲有言而未敢言。
此人,此麵包,此肉,久在側,阿番不能忍,卒然問曰,「若何為?」
其人答曰,「有求於汝。」
阿番又曰,「汝何事?」
其人曰,「予欲求汝,助予啖此。食太多,予不能盡。」
時涔涔之冷淚,自阿番之眼落。彼乃取刀,分食為二,各取其一對啖。
其人曰,「謝君。君如不棄,爾後當日日如此。」
阿番曰,「然則若何名?」
其人曰,「笛夫。」
阿番又問曰,「奚為至此?」
笛夫曰,「以竊故。」
阿番笑曰,「予亦然。」
自是每日兩人分食其囚糧,阿番乃不餓。而兩人之友誼益深,相愛如兄弟。
阿番與笛夫,工作於同一之工場,休息於同一之囚室,游於同一之庭,食其同一之物。彼等蓋甚適,如家人然,眾囚無勿羨之。惟獄吏偶過,輒努目視,狀似嫉。第阿番自審於彼殊無忤,作此獰狀,殆獄吏之常態耳,亦勿以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