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的戰爭之道 · 中世紀中國的城市攻防戰
傅海波(Herbert Franke)
有城牆的城邑對於傳統中國的權力結構的意義之重大,怎樣估計都不過分。皇帝的統治就是依靠築城的城邑聯成的網絡來保護,而對廣大的鄉村地區的控制,則肯定鬆散得多。守住城垣不失,一直是軍事戰略的最高目標。不管是列國割據、領土較狹的封建時代,還是秦以後大一統的帝國時代,城市都是權力的中心,也是財富的中心。中世紀的歐洲鄉村,地方貴族的莊園與城堡星羅棋布,相比之下,中國的鄉村則是一貫貧窮。值得注意的是,歐洲的城堡(castle)在中國其實並沒有對應物。1城堡的軍事和經濟職能(剝削、控制周邊的農民),在中國是由城市來承擔的。外來的侵略者和內部的造反者都覬覦著城市的財富。伏爾泰有句名言:「一切戰爭都是搶劫。」城市在中國的戰爭中扮演的角色充分印證了伏爾泰的觀點。中國的戰爭同歐洲一樣,搶劫都是從來不會缺失的戲碼。
另一方面,中國的城市如果能夠固守,則是相當安全的。縱使在火器發明之後,守城的成功率也很高。2歐洲的情況也一樣,1535年的明斯特、1631年的馬格德堡都是如此。中世紀歐洲的大多數名城巨邑都未被攻陷過。在中國,攻陷名城的例子並非沒有,例如975年金陵之陷、1127年開封之陷、1273年襄陽之陷。這些戰例在歷史上都留下了濃墨重彩的印記,但是總體上來說,攻城的一方的成功率並不高。
有一件事清楚地反映出城市防禦的重要性。公元前5世紀的《墨子》是關於戰爭技術的最早記載之一,其中很大篇幅是關於守城的軍事和管理手段的。3《墨子》第五十一到七十一篇的一大特點是非常重視技術,這與同時代的《孫子兵法》和《吳子》形成鮮明對比。4這兩書都更加注重城市攻防的抽象理論,我們無法從中獲知太多關於技術和後勤的信息,這一點上《墨子》則更勝一籌。
後世的兵書有很大的篇幅描述戰爭的細節,這些細節正是《孫子兵法》等先秦兵書一帶而過的。所以本研究關注的是中國軍事史上更為晚近的時段,我們能夠根據此時的軍事著作,繪製出更加逼真的圖畫,比依據先秦兵書畫出的更加可靠。5本文所討論的時代始於宋朝。在宋代,許多領域的創新揭開了中國歷史前現代階段的序幕。6宋代以降的軍事著作汗牛充棟,恐怕一整本書也只夠列個書名,寫個摘要。本文末尾列出了所用的史料,有的是各時期的系統性著作,有的是一些著名圍城戰中的戰地日記。本研究也重點考辨了這些史料的可信度與不足之處,也分析了這些史料對於今天城市攻防戰的研究價值。
守城的準備
堅壁清野
有城垣的地方就安全一些,所以中國的兵家很早就得出結論,要把一切對敵軍有價值的東西運進城去,把城邑四周變成一片「焦土」。清野還有一層戰術上的考慮,就是使得攻城方無處隱蔽,而守軍則有一段沒有遮蔽的緩衝區。早期兵書一再提及這一原則。7《武備輯要》作於1830年,當時熱兵器已經廣泛使用,它舉出了清野的幾個明顯的必要性。理想狀態是,城壕外方圓一里完全清理乾淨,如有村莊,敵人就會用來隱蔽;如有佛塔,更會被敵人用來瞭望。丘陵山地可能使得火槍難以發揮射程,也便於敵人挖山取土,填平城壕。敵軍可以藏身於蘆葦榛莽之間,樹叢竹林更能被用來打造戰具、舟船。8拆除城垣外圍的建築也是堅壁清野的題中之義,因為敵軍可以用來隱蔽、埋伏,而建築木料也可能被拆了用以製造攻城的器械,如雲梯之類。城牆要高於附近的所有建築,不然守城就無從談起。9
書中對於糧草物資也有詳細論述。糧草物資一方面對守城而言不可或缺,一方面也能為攻城增加勝算。馬料都要運進城中,削弱敵軍騎兵的力量,竹木是製作兵器戰具的重要材料。工匠的店鋪大多設在城外周邊。商人、店主必須將貨物運入城中售賣。用船運輸的木材,至少應轉移到距離該城百里之外的地方。敵軍撤退之後貿易才能重開。10
《武備輯要》中「堅壁清野」條目下還記載了製造火器所需的金屬和化學品。1800年,火器已經毫無疑問地在戰爭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書中提到了硝石、硫磺、鐵、鉛,還有一張清單,列出了需要地方官府管理的存有這些貨物的商行和匠人。官府要加強保甲制度,以確保能夠完全掌握這些物資。鋼鐵之類應該運進城後出售,如果沒能將儲存的物資轉移城內,按律以通敵論處。如果官府需要物資,他們會以市價購買。從《武備輯要》中我們可以看到對私有財產的保護到了什麼程度,這也是很有趣的。讓糧食和其他戰略物資運進城來,是官員心中的頭等大事。城中允許私人買賣,強征是沒有辦法的辦法。11油坊和燈籠匠也照上述慣例辦理。與居民一起轉移進城的物資應該包括一切可能被敵軍利用的物資:木材、石材、銅、鐵、瓦片、蔬果、草料、牲畜。12
糧食當然也要搜集。《武備輯要》的作者認為,城郊的富裕農民會將他們的存糧運進城裡搞投機;這種投機應予禁止,一旦發生,必須沒收糧食,充作軍餉。寺觀被作為臨時倉庫。當然,公倉中的糧食是不能賣的,根據堅壁清野的命令,只有臨時轉移進城的糧食才能夠自由買賣。13從這一段文章可以明顯看出,圍城與周邊鄉村的聯繫並沒有完全切斷。
《武備輯要》中反覆提及向井中、河中投毒,並且引用了三個投毒的成功戰例。一是戰國時秦國向涇水投毒,14二是公元600年隋軍在泉水中投毒,擊敗突厥步迦可汗,15三是宋將劉錡在潁水上游投毒,擊退金兵。16我們大可懷疑這種策略是脫離實際的,什麼毒強到可以污染整條河流?可能所謂投毒只是向水中投入穢物,使得水質不適於人馬飲用,從而使敵軍的後勤發生困難。
後勤補給
宋代兵書《武經總要》沒有明白告訴你在圍城之中如何保證供給,只是大而化之地說,主帥有責任囤積足夠的軍用物資。17《虎鈐經》則列出了城防必需的武器、器械、工具,18以及必須囤積的重要物資的清單,並且詳細論述了如何在圍城中管理糧食供給。從晚明著作《救命書》中可知,一座城池(應該指縣城),至少應該儲備兩千石的糧食,不過書中沒有點明相應的人口。作者強烈地反對向居民分發糧食,因為從公倉中無差別地放糧會導致來年的饑荒。他引用了1594年的一個例子,由於地方官員管理不善,糧價騰貴,斗米百文。19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救命書》還對男人和女人的食物分配做了區分。作者明確地指出,為了守城,男人要保證吃飽穿暖,婦女兒童只要不餓死就行了。20
《救命書》列出的戰略物資的清單清楚地表明,作者認為在即將到來的戰鬥中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戰略物資。他區分了哪些物資應該從公共倉庫中調撥,哪些物資應該從民間徵用。應該從公共倉庫中調撥的物資包括:燈籠、油、斧子、硝石、木炭、硫黃、槍炮、木炮架、炮枕座、大小木桿、碎磚石、石灰、木板、長槍、釘子、針、搭鉤槍、鐵彈、鉛彈。向平民徵集的物資包括:燈籠、麻、弓、箭、雜糧、鐵鏟、杵頭、雜柴、捶帛石、草苫、夜壺、告示紙、水缸。可以想見,在一個高度官僚化的社會,筆、硯、墨、桌也是必不可少的。清單的最後是棍棒和鐵器。21此處必須補充的是,這些兵書關於武器的部分,經常會寫明需要的原材料的種類(木材、金屬工具等)和數量。戚繼光是明朝後期的名將,他在《練兵實紀》中列出的武器零件的清單非常珍貴,其中關於火器的清單更是不可多得。22
人力動員
守軍似乎從來沒有被指望強大到足以僅憑一己之力守住城池。所以,我們幾乎在所有兵書中都看到動員百姓的詳細做法。軍事百科全書《武經總要》認為,體格健全的男子應該登記,編入補充軍隊,以加強城防力量。精壯的婦女也應該從事強制勞動,老人和小孩應該被組織起來運送和分派食物、放牧、收集柴火。三部分人相互不能接觸,或許是為了防止流言或者暴動醞釀。這三部分額外的後勤和戰鬥人員,並不總是自願加入的,很可能是官府強征的。如果你有特殊的技能或者超群的膂力,就會被「文明」地對待並量才使用。23
後文則詳細闡述了如何動員平民。《武備輯要》里列出的規定尤其有趣,因為它展示了社會階級結構在軍事上的效果。只有富裕和有影響力的家庭才有責任貢獻忠誠和能幹的人,大家認為這是不言而喻的。作者區分了人丁興旺的大族和戶小丁寡的寒門。「一旦有警,彼窮者餬口不暇,豈能餒其腹,餒其家,執干戈以捍矢石乎?」所以應該動員富裕的大族,僱傭其家丁佃戶以守城。24有特殊技能的人另有任用,可以不用去做苦力或者打仗。必須列出一個清單,不僅寫明受僱人,還要寫明僱主。某一坊的人只能僱傭某一坊的人,即不能有陌生人。前文並沒有提到僱人的報酬,我們從《武備輯要》中獲知,每個受僱者可得一升米和十文錢。25
安全措施
和平時期的中國城市的治安管理就很嚴密了,在危機時分更是嚴格,城裡的百姓都被當作潛在的敵人,更多的措施被強加在民眾身上。這一原則在《武備輯要》里更加明顯,此書有一章赫然題為「防窮民」:
賊之所至,甘心從逆者,皆窮民也;賊一入城,引賊焚搶富室者,皆窮民也;賊尚未來,額首祝天而日望其來者,又皆窮民也。先事而誅之則冤甚,且不可勝誅,臨事而防之則無及,亦不可勝防,然則奈何?要知窮民之情所以不顧而走險者,非有大志、圖富貴也,不過因其生計盡 絕且圖救一刻之饑寒,賒一刻之死亡耳……但令安撫得宜,衣食不乏,則皆我荷戈登陴、相與僇力捍賊之赤子也。反仄之罪,豈獨在民乎?故許洞云:「被圍者當先安其內而後及其外。」26
傳統中國的官府對待人民的態度,在這段文字里展示得淋漓盡致。朝廷官僚,無論文武,都始終對大眾懷著戒懼,懷疑他們中有敵人的同情者。第五縱隊式的危險無處不在,而官府認為此種危險首先潛伏於「窮民」之中,於是對居民的嚴格控制就顯得勢在必行。更何況自古以來就有兵書主張使用細作。
細作和破壞分子在戰爭中也有很大的作用,這可不僅是兵書上的空談。27兵書大量篇幅都在討論怎樣控制百姓,防止奸細搗亂。因為城郊百姓都遷入城中,人口大量流入,很可能有細作混入。於是官府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遷入的郊區百姓,在城中有親戚的,應住在親戚家;沒有親戚的,則集中居中在衙門或者寺觀。道士、和尚分別集中,廟門前張貼名單。官府會給遷入的城郊家庭發放證明,寫著一家男丁的數目和年齡,還記載著每個男丁相貌特徵,如膚色或者臉上的疤痕。婦孺則不在此列。出入城門也應事先安排。例如,某城有四門,可能僅留兩門出入,其餘兩門閉而不用。如果城門守軍不敷使用,當地士紳或者善於記憶相貌的官員就會出面協助他們。城中有親戚的城郊居民,也需要保人證明自己的身份。遊方僧則一概不許入城。28
還有一些制度是防範、搜捕細作的。據說,細作常常喬裝打扮成旅人、和尚、算命先生、苦力、鞋匠、裁縫、菜販、剃頭匠、修腳師傅,這些職業的特點是流動性強。他們有可能結交哨兵、衙役,以刺探軍情。29平時的保甲制度此時會更為強化,十戶為一甲,相互擔保,一家有人犯法,十戶一起受罰。保長每五日向官府報告本保的動靜。如果抓獲細作,舉報者會得到破格獎賞。30官府負責控制所有人口流動,當然也包括募雇短工的手工業。染坊、磨坊、酒坊、麵條鋪、織機房等處的工人,只有已經在這個地方停留了一段時間、並且有鄰里願意作保的,才能繼續留下做工,否則就要被逐出城去。如果僱工里有人犯法,他們的東家也要一起受罰。其他找不到保人或親戚的人也在被驅逐之列。
寺觀也不能例外。寺觀門前要懸掛牌子,上面須寫明內中僧道的姓名。官府每月十日點驗一次,如果發現細作,僧官也要受罰。客棧也適用類似規定。老闆本身需要保人,同時也要做自己房客的保人。如果某房客已在同一客棧住宿一年以上,並且富於資財的,可為其他房客作保。
關於青樓的特別警告。聲名敗壞的人常常躲入「歌家」,所以官府應該警惕流動的歌女。兵書的作者們認為,歌女們的恩客有些是官員,可以提供庇護。流動歌女和樂手應予驅逐,每一家妓館門前應貼出單子,寫明內中人數。有客留宿也要寫明。31
圍城之中的戒嚴是法家手段登峰造極的體現。古代中國的軍法也大抵如此,貫穿其中的精神並不是儒家的那一套。嚴刑峻法是為了使士卒畏懼長官,甚於畏懼敵人。32《武備輯要》列出了城池被攻時應當頒布的十三條禁令:停止正常貿易;禁止變戲法、算命;禁止傳播謠言;宴飲應當從簡;禁止唱戲;茶坊酒肆是流言的淵藪,要密切監視;禁止酗酒,但允許少量飲用,完全禁酒「無益於民」;夜間派人帶械巡邏,禁止夜行,富貴人家的子弟犯禁也一概懲處,普通百姓(小民)就更加不敢造次。凡此種種峻法,都貫穿著一種法家思想:令行禁止,不分貴賤,「若欲行罰,必自貴者始」。33
還有一些禁令的軍事性質更為鮮明。城內居民不准吹響器、舉高竿,以防做敵人內應。其實在十三條禁令中,沒有命令擅自行動都在懲罰之列,例如擅自回敵人的話、擅自拆看敵人的來書。
防火至為重要,守軍千方百計也要防止大火。不僅僅是因為火災以及隨之而來的混亂會被敵人所乘,還因為中古時代的中國,房屋大多是木結構,屋頂覆以瓦片或茅草,一旦失火,火勢蔓延極其迅猛。即使在和平時期,火災的破壞也極大,史書多有記載。34所以圍城之中有著細緻的防火規定。因為圍城之中水源往往不足,宋代曾規定,嚴禁在室內生火做飯。即使起火是出於無心之失,肇事者也要被處以極刑。35
清代兵書《武備輯要》收錄了這條法令。法令禁止在城牆附近堆積稻草、柴葦,如果柴草數量較多,則移置於空地,數量少則移入倉庫。家家戶戶要在街上放置水缸。城中每一坊都要組織四十人的救火隊,每支救火隊裝備:十隻長鉤、十條被單或者舊麻袋、五隻大小簸箕、十組轆轤、十隻水桶、十架長梯、十支長矛。這四十人要接受救火訓練。一旦火起,救火隊需要履行以下職責:十人持長鉤拆毀失火房屋,處於下風向且有可能失火的房屋也要一併拆毀。麻袋用水浸濕,用以滅火。十人登上長梯,往失火處澆水,五人為梯子上的人送水。其他五人持長矛巡邏街巷,一方面保證通向水源處的街巷暢通,一方面防止不法之徒趁火打劫。此外,非本坊的居民不得參加本坊的救火;無上級命令,守城軍民不得擅離職守。
火藥庫尤其要加意看管。《武備輯要》建議每座城門附近建一處磚石倉庫,環以垣牆。倉庫中再挖地窖,火藥則用陶罐貯存,埋在地窖中。每個火藥庫可貯存火藥一萬斤左右。火藥庫附近放置大水缸,派專人看護,禁止生火、點燈。靠近火藥庫者一律以奸細論處。堆放柴火、草料等易燃物的地方也有類似的規定。36
最後,《武備輯要》的作者對於圍城之中的地痞流氓的看法,也值得注意。他認為,絕不能認為這些人不適合參與守城;事實上惡少、賭徒之流頗有勇力,都是當兵打仗的好材料。此外,縣官應準備空白的赦免書若干,赦免犯了輕罪、但戴罪立功的人。37監獄裡的犯人如何處置?作者認為,「獄囚自分必死,每幾幸賊寇來」,所以作者建議犯「輕罪」者赦免,犯重罪者依然要監禁。獄卒的紀律應該最為森嚴,不能收受任何人的禮物,也不能減少人犯的食物配給。獄卒必須日夜巡邏警戒,監視所有探監者的活動。38
武器與戰術
傳統兵器與器械
戰爭中主要的武器及其用法、製法,在古代中國的兵書裡面有大量記載。39這裡姑且拋開弓箭、劍、匕首之類的單兵武器不談,把焦點集中在圍城時常用武器上。即便如此,我們也只能談到一些最主要的武器,因為本文只是概覽,而不是細節分析。40
我們只能簡短地描述一下堡壘。《武經總要》記載了宋代城牆的構造,有內外兩重城門構成的瓮城,另有羊馬城和堆堞。41城牆的高度無疑是城防安全的決定因素,但是這方面我們幾乎找不到材料。可以推想,不是所有的城牆都像北京城那麼高。至少在宋元時代,地方上的城垣是比較矮的。中國的城垣一般都建在地勢較為平坦的所在。地中海或歐洲山區的城堡,很多需要適應地形,建在山上,但在中國很難找到類似的城垣。陳規在《守城錄》中提到,如果城牆高僅數丈,城池就極易被攻破。一丈約合現在的十市尺,在宋代大概是七至十市尺之間。42我們可以推測,城牆的高度大概是十五至三十市尺。攻城一方會使用木製的雲梯,士兵可以從雲梯直接跳上城頭,這一點也從側面佐證了我的估算。外城又叫羊馬城,其得名大概是因為遷入城中的牲畜就蓄養在內外城之間。據說「曩時」(12世紀之前)羊馬城只有六尺高、三尺厚,後來則增加到十尺高、六尺厚,而且加築了箭垛。43瓮城,又名月城,是內城城門外的一道半圓形的城牆,為城門多提供一道保護。萬一攻方士兵攻破外城門,還有內城門擋著。
宋元之後,大型遠程武器由火炮擔綱,而宋元則是床弩、投石車發達的時代。火炮發明前,這二者才是最重要的重武器。早在戰國與秦漢,弩的技術便已在中國發展成熟。中原王朝在征伐異族的戰爭中保持優勢,靠的就是弩。早期的弩方便攜帶,可以單兵使用,但更有可能是由兩三人的戰鬥小組操作,協作完成裝填、擊發。
圖4-1 (宋)複合弩,《武經總要》(四庫本,上海,1935),前集卷一三,頁15
早在宋代(甚而可能在唐代),床弩已經出現。床弩將三支弩合而為一,極大地提升了推進力。弩裝在木架子(弩台)上,十分沉重,移動起來相當費力。複合弩通過絞輪裝填,如果是三弓床弩,需一百個人才能操作;如果是雙弓弩,則至少需要十人。複合弩的有效射程長達三百步。然而,「步」並不是一個標準化的長度單位,我們只能粗估一個射程。如果以一步為兩尺計,則射程是兩百碼。44這意味著攻城部隊可以抵近距離城牆兩百碼處,那裡是沒有危險的。對守城一方的好處是,通過敵樓和垛口就可觀察敵軍的一舉一動,大隊人馬在白天偷襲幾乎不可能。我們在各種圍困日記中屢屢讀到,防守一方在全面進攻發起之前如何準備反擊。弩機的發射物是石彈或箭矢,在一定距離之內可以射穿堅甲,穿透力之強令人生畏。
弩機的射擊軌道平直,難以命中城牆或者房屋之後的目標。這類任務由投石機來完成。投石機在中古時代的中國是出類拔萃的武器。古代的兵書有大量篇幅討論各種各樣的投石機。它們基本上都是簡單的槓桿裝置,即一個或者數個(最多九到十個)綁在一起的木槓桿搭在一個架子上。槓桿的末端還有一個籃子,用來放置投射物,另外一端則繫著數目不等的繩子,由操作者來拉拽。於是,這種武器(李約瑟翻譯時用了一個中世紀詞彙「trebuchet」)45的射程和威力取決於操作者的人數。古羅馬人已經發明了利用扭矩彈射的投石機(拉丁文為「onager」),它的好處是用較少的人就能「上膛」。然而,中國始終沒有發明出類似的投石機。中國的投石機需要許多人操作,這麼多人聚在一起,很容易成為敵人的活靶子。只有一條槓桿的中國投石機,也要四十人操作。這種裝置有二十條繩索,每人拉兩條,可以將一塊兩斤重的石塊打出五十步遠。最大的有一百二十五條繩索,由二百五十人操作,槓桿長約兩丈七尺(約六至十米),可將九十斤的石塊射出五十步,只有三十米左右。攻城時,投石機要放置在離城牆極近處,守城一方也只能等敵軍攻到如此之近的位置時才能用上投石機。《武經總要》記載,46無論什麼型號的投石機,最大射程都不會超過八十步(近五十米)。而陳規的《守城錄》給出的數字卻大相徑庭:頭等的單槓桿投石機的射程是二百七十步,次等的是二百六十步,三等的是二百五十步,需十到十五人操作,其射程比11世紀的兵書記載的多出兩倍,同弩機的射程相仿。據陳規記載,「遠炮」的最大有效射程達三百五十步。47在《守城錄》成書的12世紀,很可能已經發生了技術革新,投石機的射程大大加長。不過《守城錄》並沒有記載新舊投石機在結構上的區別。
圖4-2 (宋)七稍炮,《武經總要》卷一二,頁48a
圖4-3 (宋)旋風車炮,《武經總要》卷一二,頁54a
我們可以區分移動和固定的投石機。有一種投石機,安裝在垂直的軸上,可以轉動,所以取名「旋風炮」。旋風炮需要十五人操作,可朝任何方向發射,如果裝在固定的架子上,要轉變發射方向,就必須連架子一起挪動。為了提高機動性,人們還會把投石機架在車上,稱為「車炮」。48
陳規認為,「攻守利器皆莫如炮。攻者得用炮之術則無不拔,守者得用炮之術則可以制敵。」49有了投石機(即「炮」),攻方可以摧毀城牆上的木結構箭樓,所以在12世紀的人眼中,木箭樓是無用之物。守方的投石機不可架在城頭,而應架在城內。距城牆的遠近要適當,便於射擊。為了瞄準,需要專人立在城頭,充當「前沿觀測員」,指導投石機的射擊角度和距離。如果設置的位置偏離得小,則操作手只需自己移動,如果偏離得太遠,則需要移動整架投石機,「旋風炮」除外。射程取決於繩子拉得多緊,如果上一發射得太遠,就要減少操作手,如果射程太近,則要增加人手。摧毀敵方的攻城器械要用「大炮」,射擊敵方的首領或搬運人員,則要用「遠炮」。
《守城錄》有一條長注細談了投石機的製造技術。槓桿需要用櫟木的主幹,在溝渠中浸泡百餘日至半年,取出後去皮晾乾,方能使用。繩索必須是麻繩與生皮混編,雨天則皮鬆麻緊,晴天則麻松皮緊。兩種材料混編,可以保證投石機全年性能穩定。
「炮」已經談得夠多了,下面再談談「彈」。上文已經提到投石機可以拋射石塊、泥塊。陳規認為,發射物的規格必須一致,投石機在校準方位後才能命中目標。圓形彈射得更遠。即便是一架小炮也能擊斷人的胳膊和腿腳,如果命中胸部和頭顱,則能致人死命。他建議多炮齊發,並建議最好用泥塊而不是石塊,因為敵人會收集射來的石塊,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泥塊殺傷力與石塊相當,但落地後就會碎裂,不會落入敵手。
投石機最重要的作用是拋射可燃物,攻擊城內的建築或者攻方的木製攻城武器(如炮、複合弩、梯子、平台等)。上文我們已經提到,守將最擔心火災。「燃燒彈」最常用的原料是油浸的棉、麻,點燃即可。宋代已經有了裝有火藥的「榴彈」。《武經總要》的一張配方表明,12世紀中國製造榴彈的技術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水準。50這種榴彈爆炸時有巨響,同時釋放毒煙。5111世紀出現了一種「毒藥煙球」,它重約五斤,配方包括硫黃、硝、狼毒、油、炭末、松脂、蠟。52還有一個配方,列有紙、麻皮、松脂、黃蠟、黃炭和碳粉。後一種不能爆炸,只是在燃燒時釋放令人窒息的煙霧。還有一種炸彈,或是地雷,名叫「霹靂火球」,據說爆炸時聲如雷震,常在地道中使用。
有一類器械,攻方用來接近牆根或者登城,下面簡略一談。聲名最著、使用最頻的要屬雲梯。雲梯出現很早,墨翟就曾提到雲梯,53它類似於現在的消防梯,可以伸縮。另外一種技術性裝置是「天橋」,它是一座高台,下面裝有車輪,士兵站立其上,向城牆衝擊。平台突出的,叫作「鵝車」。還有一種人造洞穴,名叫「洞子」,覆以木板、皮革,可以保護士兵免受箭射。攻方還可以築造假山,或曰「土山」,高與城齊。54
使用這些器械,需要大量操作手、匠人、苦力。所以,攻城一旦展開,攻方士兵麇集城下,極易受到城頭的攻擊。無論雲梯、天台還是洞子,都是木製,炮發石擊,登時碎裂。圍困日記中記載得更頻繁的是,它們也可以被點火焚燒。到了明代,這些笨重的器械似乎已經棄置不用了。類似的還有城上的木箭樓,12世紀的陳規就以為無用,到了明代果然消失。火藥武器的改進和傳播和火戰的廣泛使用,讓這些器械難以抵擋。
最後,我們要說一說通信和信號。55漢代長城上已經有了一套精巧的信號系統,用來防備匈奴及其他潛在敵人。基本的識別法則直到宋代還在沿用。56《武經總要》里記載著一套精巧的密碼系統。兩位指揮官想交換信號而不被敵軍看透意思,就要事前商定一套密碼,這套密碼是一首四十字的詩,每個字都不重複。這首詩就是解碼的關鍵。詩中每個字都對應著不同的內容,或是命令,或是情報,比如「進」「退」「運糧」,詩裡面的字會繡在旗子或寫在牌子上。57
圖4-4 (宋)雲梯,《武經總要》卷十,頁15b
還有聲音信號。傳統做法是擊鼓進兵,鳴鑼收兵,後來喇叭也用作傳信發令。火器發明後也被用來發信號。比如,前進和攻擊的方向,可以用不同顏色的信號旗和不同次數的槍響來指揮。58於是,中軍大營就要備下各色旗幟、鑼鼓、燈籠以及「大流星炮」(一種火箭)。59
古代中國長期受五行學說影響。戰陣之中,五色的旗幟和燈籠指示五個方向:青色為東方,赤色為南方,白色為西方,黑色為北方,中軍主將則張黃旗。還要準備令旗,寫著大字的紙可以貼在上面。信使傳遞情報也是一種通信途徑,每位指揮官都要備好一寸長的紙條。60如果信使要走遠路,則紙條必須封在蠟丸之中,以防沾濕。圍困日記中經常提到蠟丸。
火藥武器
關於中國火藥武器的歷史著作已經不少,61相關文獻也都已納入東西方學者的研究,此處只需概論之即可。眾所周知,火藥最初在中國是用於製作炸彈和榴彈,而利用其推進力製造加農炮則是後來的事了。有人認為,中文「火炮」一詞對應英文的「gun」或者「cannon」,這是不對的。事實上,這個詞指的是拋射燃燒彈的投石機。「火槍」也一樣,此詞創自陳規,可以肯定它不是一種「gun」,而是一截填滿火藥的竹竿,可以噴火。另有一種南瓜形的鐵殼炸彈,似乎也是用來噴火的,女真人在1221年使用過,名為「震天雷」。這種「震天雷」在1234年圍攻開封的戰役中,已經是公認意義上的火藥武器了。1259年,蒙古軍隊攻打壽春,南宋守軍使用了「突火槍」。突火槍是竹管所制,所以不是真正意義上的「gun」。《金史》中數次提到的「飛火槍」可能是一種火箭。621270—1271年的襄陽圍城戰中,蒙古軍隊使用了由阿老瓦丁(Ala ud din) 、亦思馬因(Ismail) 製造的「回回炮」。現在還不清楚它是真正意義上的「gun」,還只是一種拋射榴彈的重型投石機。
13世紀中國的軍事工程人員,大概用火藥做了許多試驗。然而,能夠證明中國在當時已經發明了「gun」「bombard」或者「cannon」的考古證據,尚付之闕如。但是不少14世紀的炸彈保存了下來。王榮的文章《元明火銃的裝置復原》有早期炸彈的圖樣,時間分別是1332年、1351年、1372年。它們非常短,三十多厘米,在這個發展階段上,絕不會是一種十分致命的武器。在德國也有類似的火器,德文叫Böller,直到今日,德國鄉村的慶典中仍能見到它。在進攻磚石所砌、防禦嚴密的城垣時,這種武器是難當大任的,其作用大概更多是心理上的,而非物理上的。中國在14世紀發展出了真正意義上的火藥武器,這在文獻中得到了證明。1359年紹興圍城戰中,「火筒」的記載出現了數次,幾乎可以肯定,此「火筒」乃是真正的火藥武器。
明洪武年間(1368—1398)留下了很多炸彈,63但之後明朝火器發展的情況,我們就知之甚少了。16世紀,歐洲火器傳入中國,歷史揭開了新的一頁。眾所周知,歐洲火器是改良的中國火器,再回傳入華的。但中國的手持火器卻是模仿自歐洲樣式,名為「鳥銃」。64明朝的戚繼光,在1571年的書中明白地寫道,倭人入寇之前,鳥銃在中國聞所未聞,其殺傷力高於弓箭。65這本書還記載,佛郎機(直譯為「法國的機器」,即火炮)的最大射程是一里,超過了16世紀之前已知的一切中國武器。66不消說,戰術必須根據這種新武器進行調整,防守一方也要越來越多地面對火器。早在1607年,呂坤就說火器是最重要的武器。67他點評了許多火炮,而對「滾車大神銃」最為欣賞。該銃由葉夢熊設計,長約1.4米,鐵鑄。須知14世紀的炮都是銅鑄的。可以說,17世紀中國和歐洲的炮兵技術處於同一水平。68那時投石機等的舊式武器已然消失,弩再次成為單兵武器,而不像宋代時作為一種主要的重型武器。炮兵技術是如何回傳到中國的,是一個值得繼續研究的問題,耶穌會士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則是毋庸置疑的。
略論戰術
綜論戰略戰術的原則的古代兵法不在少數,從《孫子兵法》開始,城池的攻守就開始納入討論。《墨子》中關於城池攻守的內容不多,也不切合宋明時代兵書的環境。明代的兵書將宋代兵書模糊的說法大大地細化了,舉出了更多的實際細節,所以更加真切明白;其作者大多曾親歷戰陣,知道輕重緩急的實際情形。例如,對城上守軍的部署有極其詳盡的交代。不要忘記,一旦有緊急情況,需要徵發體格強健的百姓在城牆上輔助防禦。所有這些,都需要大量的準備和井井有條的組織。臨時徵發的輔助兵士必須預先知道他們的崗位在哪裡,為此兵書的作者們很提倡操練和演習。操練和演習不僅在風和日麗時進行,酷暑、暴風、驟雨時都不應免除。69城牆上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區段,應該由嫻於弓弩、火器的正規軍防守。主帥手中應該有一支戰術機動力量隨時聽命,何處危急便立刻赴援。70城牆上站崗的時間需要極其細緻的管理,如果人手充足,則可以分作三班,每班八小時,晝夜站崗。如果人手不夠,則十二小時一班崗,主將須保證晝夜執勤時間均勻分配。城牆上的部署取決於城垛的數量。每五個城垛為一伍,置伍長;每二十五個城垛置城長;一百個城垛,置雉長,轄有二十個伍長和四個城長。每名雉長有大旗一面,上書其屬下的各伍長、城長的姓名。此外,伍長的旗幟上必須寫明所轄城垛的編號,編號依千字文排定,例如一號是「天」,二號是「地」,三號是「元」(避「玄」諱,意為黑),等等。71
另一制度關係到執勤任務分配的公平公正。貧苦百姓不能太頻繁地執勤,因為白天還要工作謀生。夜間,守城的每伍中,一人執勤,四人休息,休息者是必須和衣而臥,隨時準備戰鬥。
吃飯的時間也有規定。飯食每日兩餐,晨間一餐(早七點到九點),午後一餐(下午三點到五點)。如果預計短時間內沒有進攻,則在一聲擊鼓信號後,將飯食送上城頭。第二聲鼓後,送飯的人必須馬上下城。私自下城吃飯的,無論何人,就地正法。有警報的時候送飯的人不能登城。進入戰鬥狀態後,送飯人不許登城,三餐都是在城下做好,用繩索吊上城頭。每個灶供應五個伍二十五人,城上用木板臨時搭建棚屋,上覆草苫,供兵士遮風避雨。72
前敵觀察哨和警戒哨對於儘早發現敵軍的行動關係重大。顯然,哨位的布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地形。習慣上每十里設一哨,駐兵五人,每二十四小時輪一崗,每天中午換崗。每個哨位配備有柴火若干、鳥銃五支、燈籠五盞、引線五根。敵人一旦靠近,守軍要開三槍,以此作為信號,從一個哨位傳遞到下一個哨位。這和宋代的邊防體制大體相同,73實際上這種辦法在漢代已經實行,只是沒有鳥銃罷了。這些哨兵自然很想結束戰爭,所以會擅自進攻或逃跑。許學范清楚地說明,對於臨陣脫逃、躲入田宅,或在執勤時打盹的士兵,一律受軍法嚴辦。管理不善,使火藥、引線、柴火受潮的,也要嚴懲。74兵書不斷勸告將領,要時刻把將士的福利放在心上,在一定程度緩和了軍法的嚴峻。在法家的心目中,賞與罰要相輔相成。極刑要公開執行,以儆效尤;獎賞勇猛之士也要公開。指揮官在進攻的那一天,手裡拿著事先備好的袋子,裝著從三錢半到十兩不等的銀子,或者是一百文到一萬文不等的銅錢。這些錢將論功賞給勇敢有為的士兵,並且應該公開頒賞。75
讓守軍保持良好精神狀態非常重要,這一點就催生了許多規定。關於敵我比較,許學范估計得實在:眾人的天資是平均分布的,敵軍不會全都英勇無畏,我軍不會個個膽小如鼠,敵軍不會全都機智,我軍也不會個個愚蠢。絕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敵軍打起仗來都不要命。這一點必須讓全城的軍民都明白。76
還有一些關於成功防禦的建議是關於守城軍民福利的。與軍民同甘共苦,對於指揮官來說是老生常談,關心傷病員如同關心自己的家人。炎炎夏日裡,如果城頭有一頂傘遮陽,能夠有水果吃、有涼水喝,就能減輕晝夜戍守的痛苦。嚴寒的冬天,每支部隊都要有一個小爐子,能做熱湯、烤火。還要發放遮雨的斗篷或帽子。77這些都是純粹實用的方法;還有一種間接手段也能保持內部團結,那就是勸說地主暫時不要收租,等戰爭過去再說。78各級軍官都要隨時注意自己的部下是否疲乏,如有可能,便令其休整。
如果所有的兵書都提及士氣和鬥志的重要性,那麼合乎邏輯的情況是,敵軍一定會努力地去動搖守軍的軍心。有時在真刀真槍打起來之前,心理戰已經開始了。可以肯定,未攻城先勸降,是中國歷代相延的習慣做法。一些圍困日記記載,有時雙方主帥還會來一場道德大辯論。強攻取城,難乎其難,勸降策反,實為上策。威逼利誘的手段,最先施於主帥,但也會擴展到全城軍民。有的日記提到,敵軍的常見做法是將傳單綁在箭上,射入城中。很難講這種招數成功過幾次——這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敵人是什麼樣的敵人。以勸說取城或解圍,是中國戰爭的一個傳統,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已經很流行了。79
宋金戰爭中,宋軍的防禦相當堅實穩固,宋軍將領投敵的傾向也並不多見。然而,一百多年後情形大變,死戰者少,投敵者多。軍法之嚴峻可能助長了這種傾向。另外,文武之間的長期矛盾也是一大原因。力屈而降,史家雖然可以譏為變節(史家絕不可能是武官),但全城百姓至少得以免遭滅頂之災。城破後的屠城是很常見的,在傳統中國視為當然。無論是女真、蒙古還是漢族的叛軍,並無區別。80
值得注意的是,在比較晚近的時代,主帥的軍令和道德訓誡,會印成單子發給每位士兵。許學范很贊成這種做法。識文斷字的士兵可以讀給不識字的士兵聽,並且逐字解釋。81
上文已經提到,白天發警報,須開炮、升令旗;夜間發警報,須開炮、升燈籠。一旦接到警報,無論是正規軍還是輔助的民夫,都要迅速進入城上事前派定的崗位。連坐互保制度,在軍隊中同樣執行,與平民相比不打折扣。82比如,中國的軍法很早就規定,五人互保,一人臨陣脫逃,其他四人也要懲辦。「使人知守不必死,退不必生,不畏敵而畏我。」83
嚴格的規定是為了執行紀律。凡城上執勤者,一律不許朝同一方向走出五步以上,只有伍長可以前後移動,但是如果他走到了相鄰的城垛,一樣要斬首。84還有一些規定是為了保持城上的秩序和安靜。城上嚴禁喧譁。如果某軍官想招呼一個人,他只能揮手,不能喊叫。交談必須低聲,夜間尤其如此。夜間每過一個時辰,諸城門的守夜人都會擊鼓,這時需要一個大嗓門的士兵喊:「大家小心!」全體官兵都要齊聲重複。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聲音。即使是受傷了也不能喊叫,不能大聲談論,更不用說離開自己的崗位。執勤時閒談者會被割去耳朵,以示羞辱。85
如果敵人登城,不可避免要發生肉搏。肉搏也有規定。如果看到敵人逼近城牆,就要放箭。同時要注意觀察敵人是否用草人迷惑我方。城頭的守軍要攻擊正在登城的敵人,不能射箭,而要用石頭或者石灰罐等物砸向敵人頭部。城牆上建有箭樓,只有箭樓上的弓弩手才能放箭,城垛後面的守軍是不放箭的。如果敵軍架梯登城,那麼守軍等到敵人的手扒上城牆的護欄,再用斧頭砍。投擲石塊之類要對準敵軍的頭,施放火器弓弩要對準他們的軀幹,手持長槍鐵鉤對準心臟,揮舞斧頭和棍棒則對準脖子。86
狙擊手有特殊任務,他們要鎖定敵軍主帥並擊斃之。怎樣於千軍萬馬中找出敵軍主帥呢?辦法是從城上縋下一塊牌子,寫上一些高深莫測的話,或者將信綁在箭上射入敵營,如果敵軍拿到,肯定會上交主帥,狙擊手就可以確定目標了。87
兵書中除了記載常規武器的使用之外,還介紹了一些原始武器,如石頭。守軍用的石頭分三類。(一)小型,重一斤半到五六斤不等,每個城垛都要堆成三尺高的石堆;(二)重型,重五十至六十斤,須預備五塊,主要砸敵人軀幹;(三)巨型,如磨盤之類,是為了對付敵人的雲梯等攻城器械。巨型石塊要用繩子系好,以便重複利用。
就連便溺也能化身守城利器。守軍每二十五人配發大鐵桶一隻,用以收集便溺。敵人來攻時,則生火將桶中妙物煮沸,用長柄大戽當頭澆下。88
如果城垣有兩道,而敵軍攻破了外城,則可將兩道城牆之間的房屋中填滿易燃的柴草、垃圾等物,點燃之後,內城就被一圈「火池」保護起來了。89
如果敵軍已經破城而入,又當如何?這是否意味著戰鬥不得不結束?敵軍占領了城池之後,城中百姓又該怎麼做?呂坤給出了解答。他認為,城牆內外都要挖掘深十尺、寬五尺的陷阱,最好在城門周邊。陷阱附近的草叢中,埋伏十名鳥銃手、十名弓弩手。通衢大道要用家具(桌、椅、床等)封堵,以重裝士兵戒備,如有可能,最好架上大炮。
呂坤認為,攻進城的敵軍,肯定先湧向商鋪、監獄(這表明他更關心內部的叛亂,而不是外敵),其後才會進入民房搜掠。這意味著有大概一刻鐘的間歇,足夠百姓撤離(不如說是逃離)。他們必須攜帶五六天的糧食,立刻逃走,晝伏夜行,不然第二天就沒有機會了。這樣一來,敵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呂坤認為,不能逃走又不能自盡的婦女,一定會遭到姦污。但即使敵軍攻入城內,戰鬥也不應停止,守軍應該乘敵軍縱火劫掠之時發動奇襲。他還提出,躲進自己的屋子是沒用的,唯有死戰到底才是正道。
有人向敵人磕頭喊爺,有富人把金銀、布匹、糧食送給敵人,以求活命,呂坤對此極其鄙夷,認為這是苟且偷生。真君子應該慨然受之:「死則死耳」。90這是一幅城池陷落的悲慘畫面,可以為此作證的中國史書汗牛充棟。
13—14世紀的三次圍城戰
無須多言,上述各種技術與紀律,隨環境而變通損益,不可能同時實施。即使這些兵書的作者曾親歷戰陣,他們寫的東西也是給將帥按需選用的,即使真實細節豐富,也只是紙上工夫,實際戰爭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有的書里也不乏異想天開和紙上談兵,所以有多種圍困日記能留存至今供我們檢驗理論是非常幸運的。日記上記載的軍事技術和軍事行動,有兵書作者聞所未聞者。只有將兵書與圍城戰的真實記載比較,我們才能知道兵書上的內容到底有多少符合事實,有多少只是紙上空談。
為此,我挑選了幾種真實可信、對本研究有幫助的文獻,成書時間從宋到元都有。有兩種文獻描繪了1206—1207年宋金戰爭中的攻城戰,當時宋軍意圖收復1127年被金國占領的中原土地。1206年夏,戰爭打響。起初宋軍奪取了幾座金國城池。金國調集大軍,於1206年11月反攻,分兵數路進攻江淮。其中兩座城池戰略地位極其重要,一是襄陽(今屬湖北省),一是德安(在襄陽東南)。襄陽控制著漢水匯入長江的水道,德安控制著溳水匯入長江水道。91兩場圍城戰都有目擊者留下記錄。
雙方最終都未達成戰略目標。宋軍未能收復中原,金軍也未能掃平淮南,飲馬長江。襄陽、德安的堅城固壘,是戰略僵持的一大原因,也使雙方產生了妥協的意願。1206年,成吉思汗統一草原各部,成為金國背後的一股危險力量,金與南宋議和的願望因此更加強烈。雙方經過長時間談判,於1208年達成和議。金一直要求南宋將主戰派領袖韓侂胄作為「戰犯」交予金方,92於是南宋主和派在臨安發動軍變,殺掉韓侂胄,將頭顱傳送金廷。
下文的比較可以歸結為一點:真實的守城戰和兵書記載大同小異。技術方面如此,心理措施、治安措施和焦土策略也是如此。但日記的某些有趣的細節是兵書上所沒有的。下文就要考察圍困日記中哪些地方印證了兵書上的說法,哪些地方是兵書之所無。
襄陽,1206—1207年
讓我們觀察一下襄陽之戰的背景。襄陽主帥趙淳,1206年5月已經出任京西北路招撫使(軍事上的負責人)。金軍進攻從12月開始,持續九十餘天。襄陽城周回九里三百四十二步,城外有羊馬牆,牆外又有護城河。北門臨漢水,東西兩側有兩面雁翅牆直達江岸。守軍又用拆除的車輛在兩雁翅間豎起拒馬。據記載,襄陽守軍不足萬人,而金軍在二十萬以上,金軍的數字必然誇大了。襄陽守城戰有趣的特色之一是徵用茶商武裝。襄陽商旅輻輳,是四川茶葉外銷的集散地。茶商相當驍勇的原因在於茶葉歸官府專賣,販賣私茶的利潤極大。即使合法商人也要僱人保護自己的安全。私茶販子與合法茶商的界線極為模糊。宋代的一些地方叛亂就是茶商起事。富商大賈結成行會,操縱著茶葉貿易。他們之下的分銷商、分銷商之下的小店主,都要仰他們的鼻息過活。國家危急之時,商人手中的半合法武裝就成為官府徵調的目標。93趙淳在襄陽徵調茶商武裝,另組一軍,名曰「敢勇軍」。他們的戰鬥力絕不下於官軍,而且忠勇可靠,深得倚畀。在城外的戰鬥以及夜間奇襲中,敢勇軍屢次參戰,其兵力多少,未見記載。不過,有史料顯示,某役有六千敢勇軍參戰。照此推算,襄陽守軍的兵力不下於一萬六千人。然而無論如何,金軍及其漢人僕從軍大大超過襄陽守軍,是沒有疑問的。
按照計劃,襄陽周邊鄉村的農民集中遷入城中。漢水北岸樊城的數千人,也通過浮橋撤入襄陽。樊城軍民全數渡江後,拆毀浮橋。襄陽城外的百姓撤入城中,靠近城牆的房屋也統統拆毀,拆出的木料運入城中當柴燒。即便如此,城中燃料還是緊缺。
金軍宿營於漢江北岸,欲攻城必先渡江。金軍主帥恪守中國傳統,正式交戰前先勸降趙淳。金軍主帥和趙淳之間的對話十分有趣。《襄陽守城錄》主要是以文言寫就的,但其中記載的雙方主帥的對話卻沒有文縐縐的套話,全是口語,感覺當時有人一旁在做速記之類的工作。趙淳拒絕進一步談判之後,才正式開戰。
城中糧食相當緊張。每四坊立一官市賣米,米來自公倉,以收購價論斗出賣。只有貧民得買,官府派出官吏登記貧困家庭,發給憑證,拿到憑證後才能在官市買米。有些富家也通過鑽營打點取得憑證。如果一旦發現此類情況,憑證沒收,發給貧民,尤其是從四郊遷入城中的百姓。內外城之間野草茂盛,用來放馬,草料問題由此解決。
在官府頒布的治安措施中,有禁止買賣酒水一項,酒是天寒時發給兵士暖身子的。除了常規的保甲制度,還有許多防火措施,上文已經著墨甚多了。宋金雙方都很重視火戰。襄陽之戰的一大特點是,守軍並不坐待敵軍攻城,而是頻繁奇襲,儘可能擾亂敵軍。《襄陽守城錄》記載,守軍發動奇襲三十四次,94大戰十二次。
雙方的技術裝備大同小異,都是弓弩、投石機。原本城上只有十六架投石機,守軍又趕製了九十八架,還包括可以旋轉的「旋風炮」。這一百一十四架投石機有的在城上,有的在城內隱蔽著。城內的投石機最為強勁,每架有九到十個槓桿。宋軍用投石機發射的是泥彈。有趣的是,作者特彆強調泥彈是兵書上所不載的,然而《武經總要》和《守城錄》之類的兵書都曾反覆揄揚泥彈的好處,趙淳乃至大多數南宋將帥都沒有讀過,可見其流傳不廣,甚至有可能只是在臨安樞密院裡被束之高閣。探子報告趙淳,金軍最怕弩箭,於是他以每人三貫錢的價格招募弩手,招得三千餘人。
敵人曾試圖改變漢江水道,使襄陽「移到」漢水北岸。這個謀略連趙淳也稱許,但還是失敗了。金人起了一座土山,對守軍構成巨大威脅。土山上有木結構工事,宋軍得以用火攻摧毀。金軍從襄陽及周邊地區撤軍之後,趙淳派官屬勘察金軍營地,繪成地圖。又派人焚化屍首,搜集敵人遺落的物資。
圍城期間,柴薪稀缺,一千錢才買十斤柴;敵軍退後,襄陽周邊到處是木材,趙淳命人運入城中分給軍民使用。據說襄陽周邊廣大區域的樹木都被金軍伐光了,鄉間一片牛山濯濯的景象。金軍撤退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們的木製攻城器械損失慘重,金軍同樣面臨無柴可燒的窘境。
最後要談的是襄陽周邊狗群的命運。堅壁清野之後,成百上千的流浪狗在城外廢墟遊蕩。每當守軍出城夜襲,它們就汪汪地叫起來,敵人因此得到了「警報」。趙淳就派人編竹芻捕狗。不出十日群狗盡皆落網,被送進了廚房。
必須指出的是,本文用「金」這個詞,不是意味著攻打襄陽的部隊全由女真人組成。即使在1200年前後,女真人已經高度漢化,我們也可以肯定金軍中大多數是純粹的漢人。襄陽守軍偶然截獲女真文的文書,卻無人能讀。另外,漢文的傳單卻源源不斷射入城中,動搖軍心。由此可以推測,金軍裝備技術方面的工作,也是由漢人匠師負責的。
德安,1206—1207年
從軍事和技術上看,德安之戰與襄陽大同小異。德安守衛戰持續一百零八天,比襄陽多打了半個月。德安主帥王允初,麾下有六千兵馬,以民兵為主,另有當地茶商武裝兩千人。相形之下,官軍人數極少,開戰時登記在冊的官軍只有四百餘人。所以守城主要依靠「民」,這個「民」也包括茶商武裝。
王氏守城的成功,很好地體現了守城的結果取決於民眾的決心。敵眾我寡,兵力懸殊。攻城部隊有十三萬至十五萬人。史書記載,守軍探知敵軍每萬戶其實不足萬人,通常是七八千;如此算下來,攻城的部隊大概有十萬五千人(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數字很可能誇大了)。史料也沒有記載城內糧草器械是否充足。無論如何,守將在城內儲備了三萬石糧食。即使城中軍民有三四萬人,也足以支持一百零八天。襄陽城內的總人數有記載,而德安城則付之闕如。
德安也照例堅壁清野,並沒有什麼特別;軍事技術、治安措施也大抵如此。但有些辦法是襄陽之戰中不曾用的,如宋軍向井中投毒、金軍挖城牆。襄陽沒有打地道戰,可能是因為襄陽在漢水之濱,地下水位高。而攻打德安的金軍,則挖空了一段德安外城的地基,使這段城牆坍塌。95書中還提到了一種探測地下挖掘活動的古老裝備——瓮聽。96王允初在城牆腳下埋了幾個大陶瓮,因為盲人的聽力要比正常人敏銳,所以派盲人在瓮旁守候探聽。同襄陽一樣,火戰給雙方造成的損失最慘重。雙方不僅用投石機投射燃燒彈,還用弓弩將燃燒箭支射擊敵人的柴草堆,引起大火。金軍造了一種「高如塔」的樓車,填滿柴草,由數十匹馬拉到城下,打算在城下點燃。樓車逼近時,守軍的火箭齊發,提前點燃了樓車。金軍的計策失敗了。另外,經常有女真士兵成功點燃城門的傳聞,可見城門及其上的建築肯定是木製的。
金軍也對德安守軍展開心理戰。金軍曾數次派人勸王允初獻城歸降,並重金懸賞捉拿他。金軍還向城內射發傳單,內容儘是編造的「戰況」。一份傳單上寫著,王允初派出的送信人已經被捕,將被剁成肉醬;還有傳單說,一位德高望重的當地大儒已經為金人效力(是否出於自願尚不清楚),他致書王氏,剖析戰局,指出德安馬上就要陷入絕境。另一個心理戰的伎倆是,攻城的金軍士兵將面具塗成紅色,看起來如同鬼魅。金軍還用殘暴的手段恐嚇守軍,用投石機將俘虜的頭顱拋入城中,有時一次能拋數十個。這提醒我們,至少在中世紀的中國,是沒有類似國際法的制度或者軍事倫理來保護戰敗者的。普通士兵被俘之後,要麼為奴,要麼被殺,鮮有例外。人道與否並不在當時人們的考慮之內,因為雙方糧草都很有限。一個俘虜如果沒有利用價值,多分他一口糧食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俘獲了敵方的高級軍官,可以留為人質,用為要挾之具。被俘的將領被贖回或換回,也未必是什麼好事。按照軍法,敗軍之將是要被懲辦的。襄陽之戰中,宋軍俘獲金將納合道僧。後來雙方議和時,金方要求將納合交還。我們不知道嘉定和議達成時(1208),宋方是否同意了這個要求,也不知道如果他還活著,將經歷怎樣的命運。
和襄陽一樣,德安軍民要時刻注意各種徵兆。比如,天上出現第二個太陽可以極大地激勵守軍的士氣。守將還祭拜城隍和關公,祈求保佑退敵。這一點也不奇怪。宋代祭祀各種神祇有一整套儀節。《虎鈐經》第二十卷全是祭文和儀注,祭祀的神靈有毗沙門天王、風伯雨師、山川神、黃帝(主要是謀士保護神),以及遠古戰神蚩尤。《虎鈐經》另有一章專門講天象,尤其是雲形的觀察。97簡而言之,《虎鈐經》力主禁止普通百姓從事算命等迷信活動,但統治階級還是要搞一搞高級的儀式化的迷信。這說明預兆及其解釋方式是可以影響實際戰況的。仔細地研究戰爭的預兆、儀式和祈禱者,對於更深刻地理解中國中世紀的精神世界98非常有價值。雖然下結論還為時過早,但研究者會有一種印象:從16世紀開始,迷信和儀式在戰爭中的重要性在減弱,中國人在軍事上越來越理性了。
紹興,1359年
開禧北伐(1205—1207)實質上是宋朝與自北方來犯的金朝之間的民族戰爭,漢人只占金朝治下人口的一部分。以推翻元朝為頂點的元末內戰,起初只是反抗統治階級的農民起義,而不是針對蒙古帝國的國際戰爭。99本節所選的,是群雄逐鹿的元末的戰例。浙江紹興位於杭州灣南岸,以黃酒聞名。圍攻紹興的軍隊屬於以南京為基地的朱元璋勢力,後來的明朝(1368—1644)就是他建立的。攻打紹興的朱軍主帥是胡大海,守軍主帥是張士誠的麾下大將呂珍,14世紀50年代,張士誠割據浙江,後受元廷招安。可以說,紹興守城戰是一場典型的漢人之間的較量。但這場戰役又不純粹是軍閥的爭奪,而是帶有許多階級戰爭的特點。所以戰役的結果除了受地理位置影響,也受到了階級鬥爭特點的影響。
14世紀的紹興被河流環繞。即使到了20世紀,也被河流包圍了大半。紹興與浙江其他地方的交通主要靠水路。紹興城的城壕雖然不寬,但四圍都是廣闊的水田。水道大概有五十尺寬、兩尺深,可以通航小船。水道與城市之間有柵欄,可以阻擋敵人前進。我們不知道紹興的城防有多強大,也不知道朱元璋方面的兵力有多少,只能收集到間接的信息,例如史料上只記載某些戰鬥,朱軍有「數千」步兵和「百餘」騎兵參戰。然而在這種地形中,騎兵派何用場是值得懷疑的,在堤壩或大道上交戰時可能用到騎兵。有一點必須存疑,當時的攻城軍隊是否能超過一萬人?因為同一時間浙江義軍蜂起,所有城池的守軍基本都是漢人。即使是軍官,漢人也占多數,我們找到一份軍官的完整名單,名字明顯不是漢人的只有十幾個。紹興守城戰的一大特點是糧食供應從未切斷。可以推測,朱軍數量不足以將紹興不留空隙地團團圍住。紹興和襄陽、德安的情形大不相同的是,襄陽守將趙淳極少親自上陣,德安守將王允初從不親自上陣,而紹興守將呂珍幾乎每天都要跨馬出戰,與朱軍廝殺,留下很多勇猛的事跡。或許在內戰中,內部反叛的危險遠遠大於開禧北伐這樣的對外戰爭,所以他必須為下屬做出表率。
張士誠政權的處境相當危險,因為他只是表面臣服元廷,而且必須對付鄉間的反叛。胡大海率軍包圍紹興之後,這一點體現得非常明顯。官府行事如履薄冰,以免失去民心。為保證社會安定,城內實行嚴格的配給制,禁止米商運米出城,官府將米商的糧食徵收,發給可以在杭州換取新米的憑證。糧食狀況總體是不錯的,官府能夠一次向貧民發賑一萬石糧食。此外,城內的公共空地,乃至一切開闊的地方也都插上了禾苗。許多中國城市裡有廣大的開闊地,一般來說要比同時期的歐洲城市寬敞得多。插秧的活計主要由進城避難的城郊農民來做。另外一項確保社會安寧和秩序的措施是暫時停止常規的徭役。即使如此,我們還是能從一些日記中看到當時紹興城中發生了騷動。數百名因為戰爭失去工作的工匠要求當兵,官府沒有批准,可能認為匠人會當逃兵。城中還發現了幾名間諜。
朱軍向城內發射的傳單抨擊守將,尤其呂珍本人,斥責他是肉食者的鷹犬。這說明14世紀50年代的內戰有著階級戰爭的一面。
朱軍的勸降沒有成功。早些時候朱軍曾俘獲一名軍官,正好是某己方將領的結拜兄弟。於是這個軍官被派去面見呂珍。呂珍見了他,但拒絕交出紹興。呂珍沒有將這個軍官當作間諜拿問,而是把他放歸敵營,還給了他金帛若干。這也是呂珍的反宣傳手法。有時呂珍對待囚犯的方法也出人意料:只有承認參加了朱軍並且殺了人的才會處決,其餘的脅從者一律釋放並且發給衣食,所以大多數俘虜都得到釋放,甚至同一個人被抓住兩三次也有機會被送回家。日記中說,不少朱軍受到感化,轉投張士誠。
守軍有一個鼓舞民氣的做法:開戰之初,允許百姓登城觀戰,親自看看敵人怎樣被擊退。幾周後就不允許這麼做了,因為萬一出了差池,便會造成全城的恐慌。此後普通百姓就不能獲知戰況了。似乎紹興的堅強防禦,部分是因為敵人的暴行。朱軍中有一支從元軍陣營倒戈而來的苗兵,其殘暴在倒戈前就已臭名昭著了。100如果紹興城破,百姓的命運可想而知。101
呂珍經常主動偷襲,所以肉搏戰很多。有好幾戰取回了敵人的耳朵(將敵人屍首的耳朵割下,是從周代起就有的做法),呂珍自己也曾負傷。
總體看來,紹興之戰的「機械化」水平比襄陽和德安要低,或許是由於農民軍裝備水平低。當時朱元璋政權的技術和資源都無法和金國這樣一個大國相比。剛開始城內的投石機很少,據說只架設在每個城門上,和上文兩座城池相比,投石機的數目是相形見絀的。
火炮、火筒(上文已經提到)彌補了這一不足。張士誠時代浙江鑄造的火筒有一部分幸運地流傳至今。敵對雙方都配備了火筒,數量十分可觀。據記載,某次戰鬥中有數十支火筒齊發。這些武器對於城牆和城門有多大作用,實堪懷疑,但是對於活物或者木結構的建築,還是很有效的。杭州可能是火藥生產的中心,紹興本地也產火藥。史料說,紹興城中木炭一度匱乏,樹木被砍伐一空,供應作坊之需。
最後我們來談一談宗教和迷信。日記記載了一個吉兆:敵軍撤退前,一朵紫雲出現在紹興上空,於是守將祭祀城隍和「武安王」。「武安王」可能是宋太祖麾下大將高瓊(935—1006)。102朱軍將士也在禹廟祭祀了大禹,103但據說大禹的回應不祥,朱軍士兵大怒之下推倒了大禹的塑像。
大禹不祥的回答並不是朱軍撤軍的唯一原因。更有可能的是,夏季的浙江炎熱潮濕,1359年5月中旬瘟疫流行,迫使他們放棄了圍城。
呂珍堅守紹興,讓朱元璋印象深刻。他認為呂珍是最危險的敵人之一。104呂珍與朱元璋較量了多年後,於1366年投降。
結論
對於中世紀中國城市攻防戰的技術、管理、心理諸層面,本研究只能浮光掠影。這個題目太大,史料浩繁,細緻翔實的記載又特別多,擴成一部大書並非難事。因此我需要克制自己不要冒險,不要做太多概括。但是讀中國古代的兵書或者守城錄之類的著作時,有幾點還是要注意的:
這些著作的第一個特點是濃厚的傳統主義、軍事策略與技術的延續性。《墨子》里描寫的守城戰術,與19世紀早期的兵書戰冊的說法並無根本不同。武器的改進、火器的發明,對軍事思想沒有什麼根本性衝擊。《孫子兵法》直到20世紀仍然保有經典的地位。
然而中國軍事思想並非一潭死水,毫無進步。中國的軍事科學和其他領域一樣,不是停滯不前的;但是很難考察其軍事歷史的圖景完全改變的具體轉折點。中國的發展跟歐洲不同,是漸變的,而非突變的。就連火器也是如此。明朝前的火銃很難用於攻城拔寨,但是到了16世紀,歐洲火炮傳入中國,情況才有了變化。攻城一方主要靠人海戰術,而不是軍事技術取勝;而且從來沒有十足的把握。
城防的特點是非常依賴民兵。徵用民兵、民夫是頭等大事,無論是看重個人的戰鬥能力還是其技術。這反過來使得官府迫切地需要嚴格治安措施。一旦民心喪失,再精銳的軍隊也很難守住城池。職業軍人在野戰中發揮的作用要比守城中大。但是即使在野戰中,還是有相當比例的民兵參與的。尤其在宋代,朝野對官軍的批評聲不斷,王安石認為官軍不堪作戰。史料充分證明了地方民兵的重要性,間接地支持了王安石的看法。但他們輕視軍事的偏見也是值得注意的。
有趣的是,中國的城池和歐洲中世紀的城市比較,有一點明顯的不同。在中國,一旦敵人破城而入,城牆之內基本上再無堅固的工事可守。即使是城中的主要建築,如宮殿、廟宇、衙署,也都是磚木結構,鮮有石砌。105城內沒有堡壘,這是和歐洲的顯著不同。在歐洲,甚至有些教堂也修成堡壘,可以供小部隊據守。歐洲中世紀城市,如聖吉米尼亞諾、博洛尼亞、雷根斯堡,有許多豪門的宅邸,每座宅邸都是一座城堡。歐洲的封建主義的特點就是多中心,即使在一座城市中,也會有多個政治甚至軍事中心。權力越分散,城中之城就越多。中國則絕無此事,統一的中央政權早已消滅了封建分立,除了普遍的官僚國家的權力,再沒有別的權力。通過眾多官員管理無力的大眾,這些大眾在必要時可以協助守城,但無法產生自己的權力中心。
這裡必須談一談圍城的時間長度。一般來講,中世紀中國的城市要比同時期歐洲城市人口多,但是攻方似乎很少能單憑飢餓迫使一座城市投降。如果官府能夠恪盡職守,使官倉無匱乏之虞,那麼城市可以支撐很久。圍困日記記載,最容易缺乏的不是糧食,而是燃料。攻城一方也同樣存在這一問題。城內相對安全,面積也比較大,所以守軍常常較攻方占優勢。可別忘了,在中國,大糧倉都在城市,農村囤糧並不多。
攻城軍隊可以從整個鄉村掠奪物資,但是掠奪的物資一旦用盡,就會面臨嚴峻的補給問題。軍隊如群蝗,所到之地搜刮無餘,連餵馬的草料都難找。軍隊還要在這種荒涼之地持續駐紮,所以要解決十萬大軍的補給運輸,幾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軍隊駐地水路通暢,可以大量運輸,但前提是必須完全控制水路。我想我們已經找到了中國軍事史上少有長期圍城戰的原因:攻城軍隊的補給困難,使得圍城最多不過數月。而對於一個糧草充足的城市,支撐幾個月毫無問題。只有當軍事和官僚機器控制了廣大地區,不但能保證生產,還能保證運輸,其軍隊才能在較長時期內獲得補給。可以推測,中國不少農民起義之所以都是其興也勃,其亡也忽,就是因為不能迅速建立起管理和補給機器。106
經濟因素對中國中世紀戰爭之重要,怎麼估計都不過分。如果官府可以保證官倉充足,能維持最低限度的社會秩序,攻城方肯定是處在不利地位的。這是為什麼所有的關於圍城和圍城戰術的書籍,各個方面的防禦準備都扮演者重要角色。正如許乃濟所說:「兵可百年不用,但不可一日無備。」107
附錄 中國軍事史和軍事技術的史料
既有史料顯然是難以窮盡的。相關史料太豐富了,隨意從參考文獻中選一條就能說明問題。108所以我們必須主要關注幾種重要的史料,其成書時間從11世紀到19世紀不等。按時間順序排列如下:
《武經總要》
曾公亮(998—1078)、丁度(990—1053)撰。《武經總要》是一部軍事百科全書,成書於11世紀40年代。1044年,作者將此書呈獻給仁宗皇帝(1023—1064年在位)。《序言》提到,本書編纂時,正值宋朝和西夏交兵。本書有《前集》《後集》各二十卷。《前集》包括制度十五卷,其中卷十二專論守城,卷十三是各種兵刃、器械的圖樣,卷十六到卷二十則是論述宋朝的軍事地理。《後集》主要搜集了前代兵家著作,論述戰略戰術以及將帥之道(卷一至卷十五)。《後集》卷十六至卷二十講軍事的占卜,讓我們得以一窺宋代占卜的方法及其在軍事上的應用。這五卷由司天監楊惟德等人編撰。109
《守城錄》
宋人陳規、湯璹撰。這本書是不同文章的匯編,分為四卷,第一卷是陳規所作,題為《〈朝野僉言〉後序》,內容是批評夏紹曾《朝野僉言》110記載的開封守城戰(1126—1127)的戰法。卷二也是陳規所作,題為《守城機要》,裡面詳述了修牆、築壘、修造守城器械的方法,以及守城戰術的大概。卷三、卷四題為《建炎德安守御錄》,湯璹撰,記載了1127—1132年宋朝軍隊守衛德安、抗擊金軍的事跡。此前劉荀曾寫作三卷本讚頌陳規在德安之戰的戰功,這兩卷似乎是對劉荀作品的總結。很明顯,這四卷內容在1200年之前就編成一書了。明朝時,此書被編入《永樂大典》,才免於湮沒。
《虎鈐經》
宋人許洞(970—1011)撰,共二十卷。許洞少時習「弓矢擊刺」,後來成為一名武官,仕途並不得意,據說被罷官之後一度「日以酣飲為事」。他積四年之功寫成《虎鈐經》,於1005年獻給真宗皇帝。他著作宏富,卻唯有此書傳世。此書對軍旅征戰之事無所不包,而且還有許多篇幅是關於軍事的占卜和儀式的。卷六則一再提及守城。無論從內容的範圍還是篇目的安排來看,《虎鈐經》與《武經總要》都很相似。據此推測《武經總要》有些地方取自《虎鈐經》大概是不會錯的。111
《練兵實紀》
戚繼光(1528—1587)撰。戚繼光是明朝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練兵實紀」四字體現出戚氏將練將與練兵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這本書其實一部綜合性的軍事著作。本書有正文九卷、《雜集》六卷。正文卷一至卷六的內容是戰略戰術的訓練,而《雜集》則包含各種武器裝備的數據,彌足珍貴。雖然本書沒有專辟篇幅論述守城,但是包含很多重要的數據,對於了解16世紀的守城方法相當重要。112
《救命書》
呂坤(1534—1616)撰。序言寫於1607年,其時呂坤已經致仕。本書特點是短小精悍,只有上下兩卷。上卷分三部分:守城事宜、必備之物、遇變事宜。下卷最為有趣,因為其中記載的武器與《練兵實紀》中記載的十分相似。作者曾任山西巡撫和刑部侍郎。113
《武備輯要》
許學范(1751—1816)撰。許學范,杭州人,曾任貴州黔西州知州,1795年苗民叛亂,許學范成功守住銅仁府。本書六卷,主要內容就是守城。卷一講守城的戰術,卷二講守城的指揮與信號,卷三講守城的準備,卷四講敵人來臨時的堅壁清野和治安措施,卷五講戰術和軍事行動的總原則。114這本書很有趣,因為它成書時間較晚,可以反映1800年前後軍事思想與軍事技術的水平。當時正值中國與西方軍事接觸的前夜,中國軍事的傳統模式即將發生根本改變。但是《武備輯要》雖然成書於19世紀早期,卻沒有體現出西方軍事技術的影響。唯一直接的證據是「來自西洋」的望遠鏡(卷一,頁20a—b,附了一張簡圖)。本書提到的「佛郎機」也是西方傳來,但並不是18世紀的發明,115晚明的《練兵實紀》和《救命書》(經過比對,許學范在許多地方抄了這兩本書)已經提到過佛郎機。
後書抄前書是一個問題,不但在軍事文獻中存在,在其他中國文獻中也存在。孫子等古代「兵法」的影響一直存在,千百年來人們一直研究它們並且奉為圭臬。在技術和實戰領域,我們也能感覺到強烈的傳統主義。11世紀的《武經總要》和19世紀的《武備輯要》並沒有什麼根本的不同。《武備輯要》包含了一些細節,尤其是關於治安措施的,在宋人著作中沒有,但它們的軍事思想仍然與古代兵家若合符節。所以本文還是較多利用《武備輯要》,而不是早前的兵書。偏重《武備輯要》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它是總結實踐經驗寫成的,對於普通指揮官該做什麼,講得更加明白。
有人會問,為什麼本研究沒有用到明代的大部頭兵書《登壇必究》和《武備志》呢?因為清代出於安全考慮,將這兩部書列為禁書,流通面極窄。在我看來,《武備輯要》等後出的兵書,反而比早出的兵書更能說明問題。
然而,這些兵書給出的方法真的實用嗎?有些內容紙上談兵的意味太重,有的則還是遠古的軍事知識,只是因為年代久遠才受到尊重。似乎人們更加重視理論才能,而不是實戰。書中的某些謀略似乎只是啟發讀者的靈感,而不是真的要你去這麼做。比如,放老虎咬敵人,究竟有多大用處,實在值得懷疑。可能此舉更多是為了心理震懾——老虎一般被當作兇猛、勇武的象徵。然而想讓老虎參與戰鬥,必須先教它怎麼辨認敵人和自己人。同樣值得懷疑的是,在鳥獸身上綁上火把到底能有多大用處?這種辦法在史料和兵書都有記載。這可能只是為了強調火攻的重要(尤其是對於攻城)。116
如果想了解實戰情況,就要換一種史料來讀,比如守城錄之類。宋之前的史料,一旦涉及實際戰況,要麼三言兩語帶過,要麼用陳詞濫調鋪排一番了事。117從宋代開始,就有史料詳細記載戰鬥過程了。上文提到的《守城錄》有些部分就是這種風格。
《襄陽守城錄》
本書記載了1206年12月到1207年3月金軍圍攻襄陽的史事。襄陽守軍的主帥是趙淳,本書的作者趙萬年是趙淳的同宗後輩,當時供職於趙淳幕中。118
《開禧德安守城錄》
本書與《襄陽守城錄》十分相似。1206—1207年,德安守軍主帥是王允初(1154—1214)。本書的作者是王允初的兒子王致遠,他逐日甚至逐時記錄戰況,其詳盡不下於《襄陽守城錄》。119
《保越錄》
徐勉之撰。120徐勉之是當地書院的山長。前面幾本書都是抵抗外敵的,而《保越錄》記載的則是抵抗漢族的起義軍,時段從1359年2月底到6月13日。
上述三本書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由守軍主帥的親友書寫,為的就是給主帥樹碑立傳,不免有溢美之詞。於是問題來了,我們能信幾分?其實,在這三本書里,溢美之詞僅限於描寫大帥的性格和勇武,文學的陳詞濫調都是在這種場合出現,比如孝敬父母、忠君愛國,而占了絕大多數篇幅的對事實的描述,還是值得完全信賴的。這些書里並沒有提到老虎大象等動物加入戰鬥,全篇只是對戰鬥和武器的客觀描述。更重要的是,正史中對戰鬥的記錄往往失之簡略,而這些日記的作者則是親歷其事。還有一點必須注意,能被歌頌的只有勝利者,敗軍之將,無論如何英勇,也是不能寫進日記里去的;即使曾經寫了,作者也可能因兵敗被殺,日記難以流傳。所以,現存的圍困日記記載的多是勝仗,少有敗仗。一個例外是陳規對開封保衛戰的(1126—1127)議論。121上述日記對於事實的描述,唯一要存疑的是數字。無論中外的軍事著作,往往會誇大敵方的兵力,122而己方的兵力數字則更值得相信。
這些日記還有一個有趣的特點。正史列傳中對拯救全城百姓免遭敵人屠戮的「英雄」幾乎隻字不提。很明顯,史官認為這些人的分量還不夠在正史中享一傳之榮。這是鄙薄武事的偏見在起作用,宋朝著力控制武人,這種偏見特彆強烈。最著名的受害者就是岳飛。雖然岳飛冤屈得到昭雪,但是他作為一代名將的功業卻一直覆蓋著傳說和神話的紗幕。123據我所知,沒有一部書客觀記載了他的功業。我們知道他是常勝將軍,卻不知道他是怎樣指揮戰鬥的。在元朝,唯一會寫日記的漢族士人的輕武傾向更為嚴重。雖然不少漢族士人與蒙古人合作,但是不會細緻入微地讚頌戎狄的勝利。
最後必須說明的是,有一類史料本文完全沒有利用,即白話小說。《水滸傳》以及反映宋朝和各種敵人作戰的小說化的記錄,構成史料的主體。如果不能當作實際的記載,至少是關於大眾觀念和理想化的史料。但是如果把這些材料也包括進去,本文的範圍就難以容納了。或許應該留待中國文學的專家來解決這些問題。大眾對戰爭的觀念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因為中國的英雄和英雄崇拜和其他地方一樣,通過小說和戲劇為大眾所接受。124
1在中國,與封建時代的歐洲城堡最接近的應該是東漢末年壁壘森嚴的地主莊園塢壁。參見E. Balazs, 「Nihilistic Revolt or Mystical Escapism,」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4),p. 193。對於中國城鎮的概述,見E. Balazs,「Chinese Towns,」 ibid,pp. 66—78。
2《孫子兵法·謀攻篇》談到:「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英譯本見Samuel B. Griffith,trans.,Sun Tzu:The Art of War(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p. 78。
3見Alfred Forke 的譯本:「Mo-ti,」 Mitteilungen des Seminars für Orientalische Sprachen,Supplements 23—25 (Berlin,1922), pp.600—629,以及他的文章「Der Festungskrieg im alten China,」Ostasiatische Zeitschrift 8:103—116(1919)。
4《吳子》已有俄文本,見N. I. Konrad,U Czy,Traktat o voennom iskusstve(Moscow,Izdatel’stvo Vostocnoj Literatury,1958),英文本見Griffith,trans.,Sun Tzu:The Art of War,pp.150—168。
5對此傅海波寫有一篇簡短的基本的介紹,見H. Franke,「Some Aspects of Warfare in Medieval China,」 Trudy XXV Mezdunarodnogo Kongressa Vostokovedov,5:1—2(Moscow,1963)。
6關於宋代科技創新,見藪內清主編的文集《宋元時代の科學技術史》,京都: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1967。這本文集的頁211—234是吉田光邦《宋元の軍事技術》。
7《武備輯要》卷一二,頁71a;《救命書》(上),12b。
8《武備輯要》卷四,頁7b;《救命書》(上),12b—13a。《武備輯要》列舉了九種疏散人口的辦法。
9《武備輯要》卷四,頁6a。
10《武備輯要》卷四,頁5b。
11《武備輯要》卷四,頁7b。
12《武備輯要》卷四,頁7a—b。
13《武備輯要》卷四,頁1a—2a。
14《左傳·襄公十四年》。
15《隋書》卷五一,頁4b,見E. Chavannes, Documents sur les Tou-kiue Turcs Occidentaux (St. Petersburg, Academy of Science, 1903), p.50。
16《宋史》卷三六六,頁5a。《武經總要》卷一二,頁71a。
17《武備集要》卷十二,頁71b。
18《武備輯要》卷四,頁7b。
19《救命書》(上),頁2a。
20《救命書》(上),頁7b。
21《救命書》(上),頁10b—11a。
22《練兵實紀·雜集》卷六。
23《武經總要》卷一二,頁72a。
24《武經總要》卷一,頁4b—5a。
25《武經總要》卷二,頁7a—b。
26《武經總要》卷三,頁20b—21a。最後一句話引自《虎鈐經》卷四,頁28。
27《武經總要》卷一五,頁13b—16a;《虎鈐經》卷三,頁19—20。《孫子兵法·用間篇》講了如何使用間諜。
28《武經總要》卷一,頁1a—2b;《救命書》(上),頁1a—2b。
29《武經總要》卷三,頁18a—b
30《武經總要》卷三,頁18b—19a。
31《武經總要》卷三,頁19b—20b。
32宋代軍事法的德文譯本見H. Franke,Zum Militärstrafrecht im chinesisichen Mittelalter(München,C. H. Beck,1970)。
33《武備輯要》卷一,6b—9a。
341066年溫州一場大火燒毀了14 000座房屋,死亡5 000人;1341年,杭州大火,燒毀官私建築,74人死亡,10 797戶人家(38 116人)流離失所。見楊瑀:《山居新話》,《知不足齋叢書》(上海,1921),頁35a—b,以及H. Franke,Beiträge zur Kulturgeschinchte China unters der Mongolenherrschaft(Wiesbaden, Franz Steiner,1956),pp.98—99。
35《武經總要》卷一二,頁75b;又見《虎鈐經》(卷六,頁48)里關於防火的內容。
36《武備輯要》卷三,30a—31a。
37《救命書》(上),頁15a—b。
38《武備輯要》卷三,31a—b。
39關於中國武器的歷史,參見周緯:《中國兵器史稿》,北京,三聯書店,1957;以及吉田光邦的文章《宋元の軍事技術》。
40遺憾的是,李約瑟的巨著還沒有寫到中國的軍事技術,從目錄上看,該書的第三十卷要對東西方的軍事技術做一番宏大的概述。見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Cambridge,E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3),xxii,xxiii。
41《武經總要》卷一二,頁3a—5b,19b—20a。
42楊寬《中國歷代尺度考》(上海,商務印書館,1938,頁107—108)舉出了宋代不同的長度單位的例子,一尺從0.22米到0.37米不等。
43《守城錄》卷二,頁1a—3b。關於唐宋時代的羊馬城,見日野開三郎:《羊馬城:唐宋時期の技術名詞》,《東洋史學》,頁97—108。 1125年幽州的城牆只有三十尺,見E. Chavannes,「Voyageurs chinois chez les Khitans et les Joutchen,」 Journal Asiatique,no.11387,no.2(Paris,1898)。
44關於各種弩的圖片和文字描述,見《武經總要》卷一三,頁6a—12b。最大射程表,見吉田光邦:《宋元の軍事技術》,頁218。關於弩台的詳細內容,見《虎鈐經》卷六,漢代已經出現弩台的旋轉裝置了,參見Michael Loewe,Records of Han administration(Cambridge,Eng.,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0), II,p. 157。
45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vol. 4,pt. 2(Cambridge,E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5),p.335,plate CCXLIV.
46關於各種器械的完整解說和圖畫,見《武經總要》卷一二,頁39a—57a;關於射程表和其他數據見吉田光邦:《宋元の軍事技術》,頁223。
47《守城錄》卷一,頁3b,卷二,頁7a。王端履《重論文齋筆錄》(《筆記小說大觀》,上海,進步書局,頁7—9)中關於投石機的有趣記載。
48《武經總要》卷一三,頁6a—12b。
49《守城錄》卷二,頁7a—b。
50《武經總要》卷一二,頁58a—b。
51為此,李約瑟舉了一次12世紀30年代的內戰為例,見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vol. 4,pt. 2, pp.420—421.
52《武經總要》卷一一,頁27b—28a;《救命書》(下,頁13b—14a)中也有同樣的記載。
53Forke,「Mo-ti,」 p. 609. 宋代的雲梯樣式見《武經總要》卷一〇,頁15b—16a;《虎鈐經》卷六,頁48—50。
54關於6世紀的土山的例子,見Benjamin Wallacker,「Studies in Medieval Chinese Siegecraft:The Siege of Yü Pi,A. D. 546,」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28:796(1969)。
55《虎鈐經》卷七有很大的篇幅介紹旗幟的使用。
56《武經總要》卷五,頁20b—24b。
57《武經總要》卷一五,頁12a—13b。
58《武備輯要》卷一,頁14b—15a。
59《武備輯要》卷二,頁1a—2a。
60《武備輯要》卷二,頁13a。
61在此列舉幾種近期的關於中國古代火藥史的研究:L. C. Goodrich and Feng Chia-sheng,「The Early Development of Firearms in China,」Isis,36. 2:114,123 and 36. 3—4:250—251 (1946);Wang Ling, 「On the Invention and Use of Gun-powder and Firearms in China,」Isis,37. 3—4:160—178(1947);王榮:《元明火銃的裝置復原》,《文物》,1962年第3期,頁41—44;《中國兵器史稿》,頁269—273;《宋元の軍事技術》。
62復原的宋代火箭的圖片見Glimpse on Chinese History, supplement to China Reconstructs (April, 1960) p. 3;另見Wolfgang Strubell, 「Die Geschi der Rakete in alten China,」 HTM, Schriftenreihe für Geschichte de Naturwissenschaften, Technik und Medizin, 5: 2: 84-86 (1965)。
63許多關於15世紀軍事技術的有趣數據,可以參加Wolfgang Franke, 「Yü Chien, Staatsmann und Kriegsminister,」 Monumenta Serica 11:109 (1946)。
64鳥銃的圖片見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vol. 4, pt. 3, p.121。
65圖片見《練兵實紀·雜集》卷五,頁239。
66《練兵實紀·雜集》卷五,頁232。
67《救命書》(下),頁12a—b。
68關於最近發現的17世紀的火銃,見L. C. Goodrich,「A Cannon from the End of the Ming Period,」Journal of the Hong Kong Branch of Royal Asiatic Society 7:152—157(1967)。
69《武備輯要》卷一,頁5b。
70《武備輯要》卷一,頁13b—14a。
71《武備輯要》卷二,頁6b—7b。
72《武備輯要》卷二,頁10a—b;《救命書》(上),頁8a。
73《武經總要》卷五,頁20a—25b。
74《武備輯要》卷一,頁11b—12a。
75《武經總要》卷一四中記載了詳細的賞罰規定。上文所給出的數據,見《武備輯要》卷一,頁11a。
76《武備輯要》卷二,頁15b—16b。
77《武備輯要》卷二,頁14a。
78《武備輯要》卷一,頁11a—b。
79關於勸說在戰爭中的作用,見James. I. Crump,jr,Intrigues Studies of the Ch』an-kuo ts』e(Ann A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1964),pp.88—109。司馬遷高度評價魯仲連的遊說技巧,說他「排難解紛」。見Frank. Kierman,jr,Four Warring State Biographies(Wiesbanden,Harrassowitz,1962),p. 19。關於魯仲連排難解紛的事例,見該書頁45—47。
80漢族的叛軍常戴上假辮子偽裝成女真人,說明了女真的威懾力有多麼強。《守城錄》卷三,頁8b。
81關於現代意義上的戰前動員講話的事例,見戚繼光《練兵實紀》卷二、《紀效新書》卷四。
82《武備輯要》卷二,頁14b。
83《武備輯要》卷二,頁14a。
84《救命書》(上),頁6a—b;《武備輯要》卷二,頁17a—b。
85《救命書》(上),頁7a;《武備輯要》卷二,頁18a。漢律及以後的律法都沒有割耳的刑罰,但實際操作中肯定是使用過的,類似於割戰俘的耳朵或者給囚犯刺青。
86《救命書》(上),頁9b-10a(文中將城頭的守軍比作臨盆的婦人,因為都要等待時機);《武備輯要》卷二,頁17b—18a。
87《救命書》(下),頁11a。
88《救命書》(上),頁8b;《武備輯要》卷二,頁11a—b。
89《救命書》(下),頁10b;《武備輯要》卷二,頁38a。
90《救命書》(上),頁11a—12b。
91關於襄陽的戰略地位,見徐益棠:《襄陽與壽春在南北戰爭中之地位》,《中國文化研究彙刊》第八卷,1948年,頁53—64;關於宋代的情況,見曾我部靜雄:《襄陽攻守戰について》,《歴史公論》第六卷第13號,1937年,頁8。
92關於此戰及其後果,見外山軍治《金朝史研究》,京都,《東洋史研究叢刋》,1964,頁505—549。沈起煒:《宋金戰爭史略》(漢口,湖北人民出版社,1958)對這次戰役的研究令人失望。對這次戰役研究最充分的西文文獻是Otto Franke, Geschichte des chinesischen Reiches (Berlin, de Gruyter,1948), IV, 260—261, 297—299,而Gorinna Hana 女士的研究已經超過了他。關於宋金之間條約,見H. Franke, 「Treaties Between Sung and Chin,」 in Etudes Song-Sung Studies in memoriam Etienne Balazs, I, 1: 55—84 (Paris, 1970)。
93關於邊境地區徵募民兵的有趣細節,見尚重濂:《兩宋之際民眾抗敵史研究》,《新亞學報》卷五,第二期,1963年,頁147—238。關於南宋軍民抗金的鬥志,見鄧廣銘:《南宋對金鬥爭的幾個問題》,《歷史研究》,1963年第2期,頁21—32。本文對於茶商武裝的角色的分析借鑑了佐伯富的研究,見佐伯富:《宋代の茶商軍に就いて》,《東洋史研究》卷四,第二號,1938年,頁51—59。佐伯先生在文中提到了德安的茶商軍,但沒有提襄陽的。
94有的版本作「二十四」。
95兵書中常常提到挖掘地道的技術,如《武經總要》卷一〇,頁4a—b;《虎鈐經》卷六,頁49,6世紀的地道技術見「Sudies in Medieval Chinese Siegecraft:The Siege of Yü Pi,A. D. 546,」p. 797。
96《墨經》中已經提到了瓮聽,見Forke,「Der Festungskrieg im alten china,」p. 111。
97《虎鈐經》卷一七,頁167—174,卷二〇,頁189—195。城隍是城的守護神,公私的事情都可以向他訴說,它可能起源於古代的社稷崇拜。見W. Eberhard,Lokalkulturen im alten China(Peiping,The Catholic University,1942),II,182—183;E. T. C. Werner,A Dictionary of Chinese Mythology(Shanghai,Kelly and Walsh, 1932),s.v.。關羽(162—220)是三國名將,被後世尊為「武聖」。1120年關羽被追封爵位,1594年更被封神。1916年,袁世凱還將關羽和岳飛一起祭祀,見A Dictionary of Chinese Mythology。蚩尤是古代的戰神,也是鐵匠的祖師爺,見Lokalkulturen im alten China,pp.392—394。
98關於佛教對於戰爭的態度,見Paul Demiéville,「Le Bouddhisme et la guerre,」Mélanges publiés par l』Institut des Hautes Etudes Chinoises I:347—385(Paris,1957)。中國歷史上,道教各門派往往與武裝活動有關,見Vincent Shih,「Some Chinese Rebel Ideologies,」T』oung P』ao 44:150—226(1956)。太平天國的思想是基督教的一種歪曲形式,也導致了武裝起義。方臘起義的思想是以佛教為主而帶有摩尼教元素,具體研究見Kao Yu-kung, 「A Study of Fang La Rebellion,」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24:17—63(1962—1963)。
99蒙思明:《元代社會階級制度》,北平:《燕京學報》專號第十六,1938。
100關於這支苗兵的暴行,見陶宗儀《輟耕錄》卷八(《叢書集成初編》本,上海,1936),頁127—129。
101《詩經》就專門用「馘」字表示割去的敵人的左耳。1969年3月塔斯社報道,中蘇烏蘇里江邊境衝突中,有蘇聯士兵被割去耳朵,見Suddeutsche Zeitung(March 11,1969),p. 2。這是中國傳統的延續還是蘇聯造謠,尚不可知。
102《宋史》卷二八九,頁1a—4a。又見《大清一統志·紹興府》,頁40。
103傳說中的大禹就葬在紹興,所以紹興自漢代起就有祭祀大禹的習俗,參見《史記》卷六;E. Chavannes: Memoires Historiques(Paris,1898),II,198;Lokalkulturen im alten China,II,p. 365—381。
104《大明太祖實錄》卷七,己亥歲六月甲子。
105可以說,歐洲和中國中世紀文明的一大區別就是,前者是鐵與石的文明,後者是木與竹的文明。傳統中國金屬業的地位,以及金屬在工具中的作用,應該重新思考。中國人很少用石頭建造建築的現象也值得研究。
106黃巾軍每到一處,就「焚燒官府,殺戮或驅逐長吏,任命新人替代,並徵稅修路」,見「Nihilistic Revolt or Mystical Escapism,」p.193。這說明黃巾軍的領袖抓住了鞏固起義成果的關鍵。
107《武備輯要》許乃濟跋,頁1a—b。
108例如《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漢籍目錄》,京都,人文科學研究所,1963年;《中國叢書綜錄》,上海,中華書局,1961年,頁768—777。但這些書目沒有收錄關於軍事的日記、回憶錄、一般性的軍事史著作,所以實際的史料數量遠遠大於「兵家」條目下所列的內容。
109本文所引的《武經總要》版本是《四庫全書珍本》,即1935年在上海出版的《四庫全書》手稿影印本。1959年,上海中華書局出版了明正德(1506—1521)的八卷本,但是這個版本只有《武經總要》的《前集》。《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書目》(卷一,台北,國立中央圖書館,1958年,甲篇,第三章,第20頁)收錄有正統四年(1439年)本,應該是迄今最早的版本。關於文獻信息,請對照《四庫全書總目》卷九九,商務印書館,1933年四冊本第二冊,頁2041;周中孚:《鄭堂讀書記》(《萬有文庫》本,上海,1937年,第四冊,卷三八,頁721)。除非特別指出,文中引用的都是《四庫全書》版。我已將《武經總要》下列章節抽譯為德文:卷三《敘戰》,卷五《齎糧》《行烽》,卷九《土俗》,卷十《攻城法》,對卷十五則全文翻譯,包括《軍行約束》《符契》《傳信牌》《守驗》《間諜》《鄉導》。
110《三朝北盟會編》卷一三九也收錄了夏紹曾的《朝野僉言》。目前《守城錄》版本,例如本文用到的《守山閣叢書》本、《墨海金壺》本(1921年)都源自四庫手寫本,而四庫本則來自《永樂大典》。關於文獻信息,見《四庫全書總目》卷九九,頁2042—2043;周中孚:《鄭堂讀書記》第四冊,卷三八,頁721—722。許多年前《守城錄》卷一的德文譯本就問世了。在慕尼黑大學召開的會議上,討論了《守城錄》卷一和《武經總要》。
111許洞生平見《宋史》卷四四一,百衲本,頁5a—b。《虎鈐經》有若干明代版本,現在通行的版本是《粵雅堂叢書》咸豐二年(1852)本(收入《叢書集成》卷0945—0946)。進一步的文獻信息,見《四庫全書總目》,第二冊,頁2041—2042;周中孚:《鄭堂讀書記》第四冊,卷三八,頁720—721,以及19世紀的學者寫的兩篇跋(《叢書集成》本,頁1),署的日期已經漫漶不可識。許洞在《宋史》的本傳寫明了《虎鈐經》於1005年成書。
112文獻信息見《四庫全書總目》第二冊,頁2045—2046;《叢書集成》本(卷0948—0950)來自《墨海金壺》本。
113現在通行的版本出自嘉慶十四年(1809)的《借月山房匯鈔》,1936年又作為《叢書集成初編》卷0950重印。進一步的信息見周中孚:《鄭堂讀書記》第四冊,卷三八,頁725,它參考的是1809年《借月山房匯鈔》本。
114該書由許學范的兒子(或侄子?)許乃濟1832年在廣州印行,又收入許乃釗編的《敏果齋七種》中。見《中國叢書綜錄》卷一,頁185b。
115關於佛郎機,見P. Pelliot in T』oung P』ao 38:105,n.39(1947)。
116《武經總要》(卷一三,頁26a)有一幅插圖,畫的是一隻關在籠中的可怕的獅子。將火把綁在動物身上的戰術經常見於中國史料中,《武經總要》(卷一一,頁20a—21b)也有記載。這種近乎傳奇的戰法在蒙古人中存在,蒙古軍隊攻城時會讓鳥帶著火把焚燒被圍的城市,據說成吉思汗攻打金國的城池時就是這麼做的,見I. J. Schmidt,Geschichte der Ost-Mogolen(St. Petersburg,1829),p.74。John R. Kruger的英譯本見 Occasional Papers Number Two of the Publications of the Mongolia Society,(Bloomington,University of Indiana Press,1964) ,p.50。
117對此,畢漢思已經研究得很明白,見Hans Bielenstein,「The Restoration of the Han Dynasty,」(Stockholm, 1954),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n.26.40—44,60—62(1954)。
118該書最早的刻本應該是《粵雅堂叢書》本(1854)或《指海》本(1839—1846),能得到的比較早的標點本《筆記小說大觀》本,本文用的就是這個版本。文獻信息見《四庫全書總目》第二冊,頁1151—1152。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作者將1206年金人圍襄和1268—1273年蒙古人襄陽之圍混為一談。又見H. Franke,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s,」in 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W. G. Beasley and E. G. Pulleyblank ed.,(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124。 我已經翻譯了全文,現在還是手稿,一部分會在即將出版的Wittfogel Festschrift上發表,題目是「Die Belagerung von Hsiang-yang. Eine Episode aus dem Krieg ziwischen Sung and Chin,1206—1207」。
119除了王氏所藏的古寫本,這部書大概只有一個版本,即孫衣言輯刊的《永嘉叢書》。其文獻信息見孫詒讓的跋語以及他的《溫州經籍志》(1921年,卷八,頁12b—19a),Corinna Hana 女士已經將此書翻譯,作為Münchener Ostasitatische Studien第一卷出版。
120本書最完善的版本是《十萬卷樓叢書》本(1880年);其他版本如《學海類編》本(1831年),都在明代受到刪改,刪除了原本中形容「叛軍」的詞語。文獻信息見《四庫全書總目》,第二冊,頁1293,以及伯希和(Paul Pelliot)在Bulletin de l』École Franςaise d』Extrême-orient 9:223(1909)發表的文章。我已經將《保越錄》全文譯出,會找機會和《襄陽守城錄》和《守城錄》第一卷譯文一同發表。當然,還有許多記錄了守城的宋元文獻,在此無法一一列舉,但值得留意是劉克莊為杜杲所寫的《杜尚書神道碑》記載的1236年後宋蒙戰爭的情況。見劉克莊(1187—1269)《後村先生大全集》,《四部叢刊》本,卷一四一,頁7a—21a。
121劉祁的《歸潛志》的第十一、十二卷記載了城池陷落。關於這部書,請參考H. Franke,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p.125—126;Erich Haenisch,「Die Ehreninschrift für den Rebellemgemeral Ts』ui Li,」Abh. der Preuss,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1944 fasc. 4(Berlin,de Gruyter, 1944);Zum Untergang zweier Reiche,ed. Peter Olbricht(Wiesbaden,Franz Steiner,1968)。Chan Hok-lam, Notes on Chin Historiography(Wiesbaden,Franz Steiner 1970),作為Münchener Ostasitatische Studien 的第四卷出版,其中詳細討論了劉祁及其著作。著名的《揚州十日記》是一個揚州本地人記錄的1645年揚州被滿人攻陷後的情況,已經被譯為德文和法文,見P. Aucourt,「Journal d』un Bourgeois de Yang-tcheou,」 Bulletin de l』École Franςaise d』Extrême-orient 7:297—312(1907);Lucien Mao,「Mcine Erinnerungen an das ZehnTage-Massaker in Yang-dschiou,」Sinica 13:265—283(1938)。
122關於中國史書對待數字的態度,楊聯陞已經作了充分的研究,見Lien-sheng Yang,「Numbers and Unit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Harvard Yenching Institute Studies,XX (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2),pp. 146—161。
123Hellmut Wilhelm,「From Myth to Myth:The Case of Yue Fei’s Biography,」 in Confucian Personalities,ed. Arthur F. Wright and Denis Twitchett(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pp.146—161.
124Robert Ruhlmann,「Traditional Heroes in Chinese Popular Fiction,」 in The Confucian Persuasion,ed. Arthur F. Wright(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0),pp.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