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的戰爭之道 · 漢武帝的征伐1
魯惟一(Michael Loewe)
隨著公元前221年的統一,中國的軍事也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此前的戰爭,都是小國之間爭奪暫時的霸權或者領土。與此同時,匈奴騎兵已經可以深入中國北方,在戰國時代的村莊和城市燒殺擄掠。他們可能是入侵歐洲的匈人(Huns)的祖先。秦朝(前221—前207)和漢朝(前202—220)建立後,中國的軍事有了新的側重點。雖然秦朝之後的兩千多年有不少割據時期,但就整體而言,內亞部族聯盟越來越成為主要的軍事威脅。漢族王朝的主要憂慮將是,內亞的各部落如果能夠在一個公認的領袖的統率下一致行動,將獲得巨大的力量。通過研究漢武帝(前141—前87)的征伐,我們就能看到,對於漢朝來說,擊敗匈奴或者防止其他部族落入匈奴的控制是頭等大事。這種情形在後來的兩千年中時常再現。把研究限定在漢武帝時期,並不是說漢朝的軍事戰略戰術靠的是哪一位皇帝。統治者個人對政策的影響、對事態的控制、對自己意志的貫徹能到何種程度,都還沒有定論。但主流觀點認為,漢武帝的作用是積極的。雖然我們不能說他比大臣、謀士、皇親國戚對戰事更有影響力。2漢武帝時代值得研究是因為它的時間足夠長,能夠見證中國新擴張方略最初的執行與成功,以及後來的失敗和放棄。我們還可以看到立場和觀點各異的官員們的反應。從公元前130年到前90年的近半個世紀,中國的帝制政府首次把積極的、擴張主義的政策保持了兩年以上。隨之而來征伐無論在當時和後世都遭到批評,這些批評也是寶貴的史料,此類的史料在帝制中國的早期並不多見。
漢武帝征伐概述
如果我們從公元前138年之前漢朝前期的防禦姿態入手,首先考察漢朝的總體發展脈絡,就能更容易地分析漢朝的軍事行動。秦將蒙恬主持修建了長城,隨著秦帝國的覆滅,長城防禦體系已經難以運轉。匈奴恢復了力量,又進入了此前被蒙恬逐出的地區。公元前202年,內戰結束,漢朝建立,新的行政體制影響著漢朝與北方的關係。漢朝的大片領土,包括北部領土,都不是中央政府的直轄郡,而是諸侯王的封國。3理想狀態是,諸侯王們忠心耿耿守護一方,維護漢朝的大一統。漢初數十年,諸侯王在自己的封國內保留著相當的自由。最初,只有代國和燕國會遇到老對手匈奴人的襲擾。他們劫掠鄉村,如果可能,城市也一併洗劫。到前144年,雲中之外的所有北方邊郡都被劫掠。4我們難以估算這種行政體制對漢朝中央政府的行動自由有多大的阻礙。將北方邊郡逐步納入中央直轄,是帝國政府統一進程的一部分。這一進程大約持續了七十年,限制了征伐和擴張所能動用的資源。
漢初的對外政策帶有必要的消極色彩。只有在異族進攻時,才會被動應戰。漢朝人大體上委曲求全,饋贈黃金、絲綢以取悅匈奴,有時甚至把公主遠嫁匈奴。5然而,這些辦法並不是每次都靈。前166年,匈奴大舉內犯,斥候一度到達甘泉。6前162年,雙方達成和議。前158年,匈奴撕毀和議,以三萬騎兵入寇雲中、上郡。此時的漢朝已可以做出某種武力的回應了。朝廷派遣三名將軍在北部邊境建立了三處要塞,加強了邊防。在長安附近的三處要地駐軍,拱衛京師。從長安到甘泉設置了烽火台。7匈奴隨之退卻,「和親」關係也得到恢復。景帝朝(前157—前141),漢匈關係大抵平穩,匈奴只作小規模的劫掠。8
除了淮南、衡山二王的叛亂(前122年),前99年東方的起義,以及前91—前90年的巫蠱之禍9,武帝一朝基本沒有大規模內亂,也沒有保持一支常備軍應對此類事變的必要。10附錄A列出了武帝一朝的主要軍事行動,有的是異族入侵造成的,有的是漢朝從前130年開始的積極政策造成的。顯而易見,武帝一朝,匈奴是漢朝的頭號麻煩。只有在漢匈關係相對平穩的時期,漢朝才能向其他地區擴張。
漢武帝時新增郡國的說明(地圖見2-1)
圖2-1 漢武帝時新增的郡國
魯惟一在《漢代行政記錄》(Michael Loewe, Records of Han administration, vol. 1, [Cambridge,Eng.,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7],pp. 178—181)已經給出了郡和國之間的界線,只有本文提到的地名才在地圖上標出。在括號里的數字是某一個郡設立的時間,作為武帝一朝戰爭的結果。
安定 前114年,安定和天水從隴西郡分出,分別獨立置郡。
張掖 張掖、酒泉、敦煌、武威置郡的時間見第93頁注①.
金城 前81年,從昌邑、隴西、天水三郡各分兩縣置該郡,令居歸該郡管轄。郡城築於前119年。
酒泉 見「張掖」條。
珠崖 前111年設珠崖郡,前82—前46年併入儋耳郡。
玄菟 前111年,置樂浪、玄菟、臨屯、真番四郡。前82年,臨屯和真番合併。
遼西 原代國包括了後來的雲中(前196年廢)、定襄、雁門(約前144年廢)。前114年,代國歸中央政府直轄,分置代郡和太原郡。燕國包括後來的遼東、遼西、漁陽、右北平、上谷,直到前144年。
遼東 見「遼西」條。
樂浪 見「玄菟」條。
隴西 見「安定」條。
上谷 見「遼西」條。
沈黎 沈黎、文山二郡置於前111年,分別於前97年和前67年併入蜀郡。
代郡 代郡和太原郡一起組成代國,前114年兩郡歸中央直轄。此前的變動見「遼西」條。
太原 見「代郡」條。
儋耳 見「珠崖」條。
天水 見「安定」條。
定襄 見「遼西」條。
敦煌 見「張掖」條。
文山 見「沈黎」條。
武威 見「張掖」條。
雁門 見「遼西」條。
右北平 見「遼西」條。
漁陽 見「遼西」條。
雲中 見「遼西」條。
前133年,漢軍策劃伏擊單于失敗,當時匈奴的侵掠已經持續多年,漢朝開始採取攻勢(前129年)。前127年,漢軍收復了河套以南被匈奴侵占的領土,置朔方、五原二郡並築城,極大地強化了漢朝在這一地區的存在。
前121年,漢軍取得重大的勝利,幾次征討之後,匈奴昆邪王率部眾歸降。漢朝設五屬國,安置這些部眾,將他們納入漢廷的統治之下。11駐紮隴西、北地和上郡邊塞的漢軍削減了一半。兩年後,漢朝再次大舉出兵,雖然沒能活捉單于,但是漢將聲稱重創了敵人。這幾場戰役的主要成果是,穩定和強化了從朔方到靈丘的沿黃河一線的邊境。在這一地區,漢朝徵發五六萬人興修水利工程,並設置了農業管理機構,強化了漢朝的勢力。12此後,直到前103年,除了兩次例外,都不再有匈奴入犯的消息。這兩次例外是:前112年的內犯(可能是希望與羌人聯合行動13);前107年的小規模的劫掠。
前119年到前112年之間沒有戰事的記載,此後漢朝就有餘力向其他方向擴張了。漢朝征討華南(前112—前111,對南越)和東南(前111)後,撫輯土民,置郡十四。《漢書》記載,漢朝將台灣對岸的沿海地區的土著居民全部遷出,但是是否真的付諸實施還存疑問。14前109—前108年兩征朝鮮,並於前108年置四郡。同時漢軍深入西南,於前109年置益州郡。15
前111年,武帝親率大軍巡行郡國,展示對匈奴的力量。這一時期,漢皇和單于的關係依靠外交維持,而不是武力。與此同時,漢朝的擴張達到了一個新階段,將目光投向了西北。約前110年,漢朝為了與烏孫(今伊犁地區)建立緊密關係16,將一位公主嫁與烏孫王。約前108年,漢兵擊敗了西域諸國之一的車師,並生擒樓蘭王。17約前104年,漢在西北新設張掖、酒泉二郡,又在塞外築「受降城」;前102年,徐自為在五原塞外「築城障列亭」。前104—前101年,李廣利率軍征大宛(今費爾干納),最終迫使大宛接受了漢武帝的意志。18
然而,此時的漢朝已經透支了國力。徐自為的城障當年就被攻破。當時在居延(今額濟納)修築的烽火台和土木工事還斷斷續續地使用了兩百年。匈奴捲土重來。前103年,漢軍出征匈奴,一敗塗地。前99年,李廣利師出酒泉,號稱殺敵萬餘,但漢軍自身也傷亡了六七成。同年,李陵率領的小股步卒深入中亞腹地,戰敗投降匈奴。前97年對匈作戰的結果不具有決定性。前91—前90年匈奴再次入寇。在武帝朝的最後一次征伐中,馬通領兵西出酒泉,降服綠洲國家龜茲。李廣利率領的另一路大軍,兵力強過馬通所部,卻被匈奴擊敗。李廣利投降了宿敵匈奴,匈奴人待以優禮。他還娶了一位匈奴妻子。後來匈奴人為了祭神才將他殺了。19
圖2-2 西域地區諸國
武帝的統治結束時,漢匈雙方都意識到了自己所遭受的損失之重,都渴望和平。漢朝的首創性集中於絲綢之路沿線的外交與貿易。漢朝在絲路上有著很高的權威,從內地到敦煌的道路沿線遍設烽燧和城塞,旅人可以通行無阻。出敦煌之後,旅人所能依靠的就是地方政權的善意和援助了。前59年漢朝設西域都護,標誌著中國人在邊遠地區的協調能力有了長足進步。武帝身後漢朝的勢力,可以從兩件事上看出端倪:前51年,呼韓邪單于到長安朝見宣帝;前36年,西域都護甘延壽攻殺郅支單于。到了前1世紀,西漢國運衰落,曾經成功的進取政策也隨之停止。20
漢帝國的國力及其局限
軍事擴張的背景
整個國家為漢武帝的歷次征伐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其動機如何,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防禦的需要,有人認為是貿易擴張的願望。21或許動機本就不止一端,現代史學家大概比較愛做嚴格的區分,而事實上的區分並沒如此嚴格。征戰之後,貿易關係建立、外交關係活躍,都十分明顯,但是並沒有可靠材料供我們估算貿易量,也無法知曉商隊來往頻率和規律,或相對於官辦生意的私人商隊的活動。同時,這些軍事行動的價值招致不少各種角度的詬病。22此類詬病應當和另一問題放在一起審視:漢朝為強化中央政府權力,為更有效地汲取全國的人、財、物,都採取了哪些措施?例如文官選任、收縮大行政區的範圍、削奪諸侯王的權力、重整財政機構、鹽鐵專營、禁止民間鑄錢,等等。23
批評漢武帝的征伐,還要將其與應對匈奴的其他手段一併考慮。實力虛弱時,漢朝屈從於對方的要求,以財貨換取和平;實力充沛時,漢朝不但大張撻伐,還輔以其他暴力手段,比如前100年的輪台屠城;24或者謀殺、廢立西域綠洲小國的君主。25外交博弈中的策略,包括要求外邦向長安派出人質,或者將公主嫁與外邦。和親意味著儲君的母親是漢人,其長遠利益大有可期。置辦絲綢等嫁妝以及陪嫁的奴婢也是一筆不菲的開銷。26漢朝在兩件事上放棄了潛在的優勢:第一,放棄在輪台駐軍屯田27,理由是耗費巨大;第二,漢朝有一塊楔入匈奴轄境的領土,極易受匈奴攻擊,漢軍從此地撤出。28武帝去世後不久,漢朝就希望與匈奴在開發車師田土的問題上和解,雙方的實力都不足以絕對控制這一地區。29
從地理上講,人們對西漢武力的感受是,北方強於南方,黃淮流域強於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30西漢政權非常清楚,最易受攻擊的領土,就是秦朝曾設防、有道路供匈奴人入侵的地區。羌族部落以西的西南夷未經漢化,很少襲擊漢人的城市和村莊,基本不構成對漢朝領土的威脅。31
漢朝國力的來源
漢朝統治者將匈奴視為頭號敵人,認為匈奴人是牧民,其力量來自牲畜眾多、弓馬嫻熟,不受地域概念的限制,面對敵人時可以充分發揮機動性。32雖然應該考慮一些相反的證據,比如匈奴可能已認識到了土地的重要。33然而,從兩個例子可以明確看出,匈奴沒有能力組織永久的定居點。
第一件事是趙信築城。前119年,漢軍前出至趙信城。此城是趙信為匈奴人所築,在被一把火燒掉庫存之前,一直為他們自己提供需要的補給。趙信最初是匈奴的高官,投降了漢朝,從前123年起成為漢朝的將軍。敗於匈奴後,他又投降了匈奴。趙信到底是出身漢人的趙氏,還是降漢之後才改姓趙,已不得而知。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當時匈奴人不會築城,34他將效力漢朝時學到的築城技藝帶給了匈奴人。第二件事發生於前83年,衛律建議匈奴人「掘井穿城,治樓以藏谷」,並建議匈奴人將防禦交給(投降的)漢人負責。35
漢朝的國力還有一部分源於其組織。漢武帝剛登基時(前141年),漢朝人靠著八十多年緩慢而持續的摸索,逐漸掌握了中央集權政府的運作方法。漢朝的有些制度是早先就存在的,有些制度是為了應對眼前的需求而發展的。此時的政府,如果需要戍邊或者用兵,可以徵發義務兵;需要輸挽糧草、修築道路或為軍隊提供其他後勤服務,可以徵發民夫。另外,漢代政府還繼承了前代的固定防線,這防線當時已經稱為「長城」了。36保證長城兵力充足也是政府的一大任務。漢朝對遊牧民族的優勢,不單在於它的農業,還在於它的製造業,包括兵器在內的鐵器、奢侈品。奢侈品中的絲綢尤其受到漢朝疆域之外人民的追捧,甚至可以作為外交上討價還價的籌碼。37
中國人發動戰爭的主要困難是缺少馬匹,在中國內地大規模養馬是很困難的。還有一大問題是為大規模軍隊提供補給,不管他們是戍邊還是出塞遠征。於是,兵員、馬匹、糧草是漢軍勝利的主要條件。如果漢朝境內養的馬匹數量不夠,漢人可以用條約或者強制手段從境外獲取。38糧食需求催生了屯田。屯田者有的是徵發來的士卒,有的是農民,政府專門將他們遷移到最需要人手種田的地方。39最後,在戰爭中,政府必須隨時能從附近地區或內地調兵至戰場,還要隨時能驅使民夫修築道路。40
漢朝的人力資源和糧食供給
我們無法找到武帝一朝人口與土地的所有統計數據,在估計中國整體實力時,只能依靠年份最近的統計數據。這些數據是公元1—2年的,使用的時候必須有所保留。41並沒有過硬的證據表明,從武帝朝到公元1—2年中國的人口有大幅增長。42不過,還要估計到有移民存在的可能。此外,公元1—2年的統計包括了武帝朝所置郡的數字,這些應該相應地扣除。如果用公元1—2年登記的耕地面積來研究武帝朝的耕地,那麼至少應該考慮到,這段時間裡必然發生了一些技術的變化。公元1—2年的土地產出相比前140年有一定的增長。43還有一種可能,在這百十年間,製造業有了長足發展,城市化水平並沒有降低,而是提高了。
加上這些條件來推算,公元1—2年登記戶數是12 366 470,口數是57 671 400。44如果按武帝登基時已存在的郡國推算,前141年戶數是11 680 825,口數是53 869 572。武帝統治期間,隨著擴張政策的推行,新設了很多郡,計算時要將這些新郡的人口加上去。公元1—2年時,這些郡共有685 645戶、3 801 818口。45征役制度在整個帝國的執行不會全都高效而無差別,所以計算時還要有所保留。政府可征的兵力還有以下限制:46
義務兵服役兩年,占人口總數的0.5%—2%,即288 357—1 153 428人(公元1—2年),或269 347—1 077 388人(公元前140年);
強制徭役每年一個月,占人口的20%—25%,即11 534 280—14 417 850人(公元1—2年),或10 773 914—13 467 393人(公元前140年)。
衡量武帝朝戰爭的物質成本,要與當時的農業產出比較,而且只能得出一個不太準確的結果。《漢書》記載的公元1—2年在冊田地的面積,沒有按行政區一一列出,而且從全國總的數據來計算也是非常重要的。這些數字的解釋是存疑的,可能包括了公元1—2年32 290 947頃47未耕地及8 270 536頃在耕地。耕地面積還要與在冊的人口數、估算出的不同的農田產量放在一起考慮。據估算,當時糧食畝產大概在1.5—3石,據此可以推算,全國糧食年產量在1 240 575 400到2 481 150 800石之間,在冊的平均每人是21.05—42.1石。
至於消耗的比例,我們掌握的數據更為堅實,因為漢代的行政記錄中有記載。從這些記載可知,政府確實會向服役者及其家屬分發糧食,其數量在每年19.2—39.6石不等。48要估算整體人口在多大程度上能達到這個標準,則難以辦到。假設當時所有的在冊耕地全部用來種糧食,那麼漢代中國達到自給自足是可能的,不過還要考慮到一部分耕地是種麻的。
漢朝戰略的基本要素
對匈奴的戰爭是為了應對緊迫的局勢伺機而發的,其戰略也是慢慢成形的,只有在回溯時才能發現有「戰略」的存在,局中人是很難看清的。漢朝的戰略措施主要包括三點:第一,在北部和西北建立城塞;第二,在中亞結交盟友,威脅匈奴的西翼;第三,發動攻勢,阻止匈奴集中兵力進犯。
防禦點與防禦線
代國和雁門、上谷二郡承受著匈奴內犯的主要壓力,定襄、右北平遇襲則不如它們這麼頻繁。雲中郡直到前127年還是帝國的西北邊陲,受到北方和西北兩個方向的威脅,一度是最易受攻擊的邊郡。前196年,雲中從代國分離,成為直轄於中央的郡。高祖(前206—前195)、文帝(前179—前157)兩朝,雲中年年受襲。漢初,新單于將王庭設在雲中附近,襲擾尤其頻繁。由於魏尚的防禦措施,文帝時局勢有了變化,匈奴開始對雲中敬而遠之。49前135年,李廣築塞雲中,他的同僚程不識則在雲中東面的雁門築塞。雖然幾個月後這些城塞就撤掉了,但云中郡已經有了相當的防禦力量了。直到前102年都沒有匈奴進犯雲中的記載,前129年與前127年,雲中還是漢軍發起進攻的基地。50
發動對匈戰爭、延伸交通線至中亞、與塔克拉瑪干沙漠周邊諸國交往,這三件事結合起來,促使武帝建立更大的永久防禦據點。漢初曾不得不放棄秦長城,再想收回只能徐圖緩進。51第一步,築塞於雲中,得以收復秦朝在河套沿線的疆土,並於前127年置五原、朔方二郡。前104年,漢朝與烏孫聯姻,52邊防線西擴,某些西北邊郡肇始於此時。53建立永久據點還有一個原因,匈奴有可能與羌人配合行動,威脅漢朝。此事並沒有直接證據,但是在前112—前111年幾乎實現。
進一步建立交通線的行動包括:前104年築受降城,地點可能在居延以北;前102年,徐自為在五原塞外築防線。54這條防線不久被匈奴擊破了。然而,同年漢朝就建立了與東西大道垂直、與居延河平行的防線。這條防線似乎極易受攻擊,修建它的目的是保護上文提及的屯田。55用這個辦法,漢政權就能保障邊塞的補給,同時保護通向敦煌的道路。朔方郡也用了類似的辦法。56武帝朝之後仍然有此類的做法。57
漢朝與中亞的關係
不論漢的擴張是出於防禦的需要,還是出於促進商貿的願望,同匈奴之外的其他部族打交道是不可避免的。交通線的延伸,使得漢朝的軍隊和商旅得以沿著可知的道路西進。然而,補給相當匱乏,主要仰仗沿途地方人民的友好援助。塔克拉瑪干沙漠四周的綠洲部族只要能控制當地的水源,且能提供嚮導,就可以享有優勢地位。這些部族處在互相攻伐的兩大強權之間,保持中立幾乎不可能,他們只能把寶押在強者一邊。武帝末年以及之後數十年,隨著漢朝著手調整在絲綢之路沿線的政策,這一考慮也愈發重要起來。前139年,漢廷派張騫出使大月氏,前110年,漢朝與烏孫聯姻。從這兩件事上不難看出,漢人重視取得其他勢力的支持。前108年討樓蘭,是為了保護漢朝使節不受當地人的苛待;58前90年討車師,是為了防止它阻礙漢軍征討匈奴。59
為了向中亞諸國的來使展示中國的富厚,漢朝煞費苦心。60漢廷要了解遙遠部族的信息,主要依靠的是旅人、逃兵、人質或者官方使團。這些人的傳述往往荒誕不經,61但有些先驅者帶來的信息的確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比如張騫關於印度諸國的著名報告、唐蒙發現牂牁江可能連通西南和南越的報告。62前121年,霍去病率軍深入大漠,不僅僅帶回了大名鼎鼎的祭天金人,63很可能還獲知了大量新情況及地形上的細節。當時的地圖繪製水平最多畫出個大概,但是前90年桑弘羊奏請屯田輪台的上疏和前99年李陵出擊匈奴,都表明了繪圖的價值。64
很明顯,漢朝政治家估計鄰近地區的地理或者敵方的實力和組織的精確度,都有著很大的變化。前135年,淮南王劉安上疏提到了南越的情況,雖然有地圖以參考65,卻仍然措辭含混。《漢書》概述了漢初匈奴的統治制度,並且極其簡單地介紹匈奴各酋長之間的權力和地盤的劃分。66可能直到設立西域都護(前59年)後,漢朝官員才能系統地了解絲綢之路沿線諸國的情形,包括估計它們與長安的距離以及其他數據。不過,至少有一條史料顯示,在某些情況下,朝廷能夠給官員下達清晰的命令,並且似乎是根據準確的情報做出的。那是關於前99年的戰役,武帝命路博德出兵西河,阻斷鉤營之道,同時下詔給李陵:「以九月發,出遮虜鄣,至東浚稽山南龍勒水上,徘徊觀虜,即亡所見,從浞野侯趙破奴故道抵受降城休士,因置騎以聞。」67
漢朝集中力量
漢朝的政治家們從中央指揮全局,他們有時候會估計四面出擊的危險。前126年,為了集中力量對付匈奴,漢朝放棄了進兵西南的構想;同年,漢朝廢置了朝鮮半島的蒼海郡,可能也是出於同一原因。從漢朝打敗匈奴前(前121、前119年擊敗匈奴)暫緩向其他方向擴張以及帝國又過了幾年得以恢復元氣這兩方面可以看出漢朝的戰略規劃。根據以往的教訓,如果同時發起兩場戰役,有一場勞而無功已經是最好的情況,而全軍覆沒的情況也不是沒有出現過。前124年,漢朝兩路出兵,一出朔方,戰果頗豐;一出右北平,無功而返。68前121年,主攻方向在西,其指揮官宣稱給了敵人重大殺傷,然而,李廣率領的從右北平出擊的軍隊則大敗。69最明顯的例子是,李廣利第一次伐大宛(前104年開始)的同時,趙破奴從朔方出擊匈奴(前103年);當李廣利出師不利退回敦煌,趙破奴也兵敗被擒。70前99年與前90年,也發生過分兵出擊、無功而返的情況 。
漢人的多路出擊、協同作戰的計劃有一個難點,就是設置有效的集結點,水陸並進時難度尤其巨大。前112—前108年,漢軍先後水陸並進攻打南越和朝鮮,征南越的戰事指揮有方,配合嚴密,取得勝利,但是在朝鮮卻失敗了。在漢朝,如果一支部隊未能到達指定的地點,或者未能與協同作戰的部隊取得聯繫,主將會受到責罰。71從下面一段文字可知,除了集中力量,漢朝政府還重視隔絕潛在敵人:「是時,漢東拔濊貉、朝鮮以為郡,而西置酒泉郡以隔絕胡與羌通之路。又西通月氏、大夏,以翁主妻烏孫王,以分匈奴西方之援。」72
長城向西延伸到敦煌,還有一條支線修到居延。可見到前100年,掌握一條通往後方基地,或者通往附近可供補給之處的安全通道,價值重大。然而,這個原則有時也被拋諸腦後,例如前104年李廣利出征大宛,以及前99年李廣利和李陵兩次耗費巨大的遠征,直到前59年設西域都護後,漢軍的戰術協同才能夠在西域實現。
戰役指揮
統帥
西漢初年,不少身登顯秩的卿相都是開國皇帝劉邦的戰友,在秦楚之際的內戰中證明了自己的忠誠與才能。七十年後,武帝的謀臣們著手執行擴張政策時,沒有現成的可擔重任的將才。這些將領要既忠貞不貳,又熟知塞外地形。同時,朝廷開始通過察舉制吸引人才擔任文官,並力圖在文官中營造專業主義的氛圍。
武帝並不曾明講自己任用的武將需要有什麼基本素質,也沒有說明武將的素質和文官有什麼差別。一個人從文職轉為武職,或者從武職轉為文職,都是司空見慣的。從下文就可以看出,封疆大吏往往是軍務政務一肩挑。雖然無法找到職業將領群體存在的證據,但是在許多例子中,諸多戰功卓著的將領終其一生都投身於武帝的征伐。在二十六位軍界要人中,有四人的任命首先是基於后妃親屬的身份;七個人生長於北方邊郡,對作戰的地區比較熟悉;四個人是身經百戰,積功而得高位的,還有一個來自通都大邑,起先是罪犯。
將軍的地位相當於或僅次於九卿。73將軍由皇帝直接任命,對皇帝直接負責,或者對統率自己的大將軍負責。一旦任命,將軍就對完成任務負有全責,並且握有臨機決斷與生殺予奪之權。所以大將軍衛青的屬下才勸他斬殺右將軍蘇建以立威。74李廣也是衛青的部下,衛青曾派長史拿著簿冊逐條責問李廣,逼得李廣自刎。75有戰功就能獲得封爵,或者相當於封爵的職權晉升;戰敗則可能被彈劾、審問、責罰,這一點下文還會提到。
漢代將軍的人數沒有定額,軍官都是按需任命,有時會長期服務,有時會隨著特定任務的結束而撤銷。有些將軍會有自己的稱號,某些稱號會在一個時期反覆出現,比如大將軍、前將軍、左將軍、右將軍。有時將軍的稱號與戰役的目的直接掛鉤,如貳師將軍。《漢書》記載:「期至貳師取善馬,故號貳師將軍。」76
校尉在將軍之下,也可獨立負責一支人馬或一項任務;有時受將軍指揮。77此外,太守是負責一郡軍務、政務的最高官員,有時也會受將軍的指揮。所以,在前119年的戰役中,右北平、漁陽、西河、雲中等地太守都聽命於衛青或霍去病。78都尉是一郡的軍事首腦,專掌軍務,可能也負責徵兵、練兵等日常工作。公元30年之後,邊郡還保留著都尉,內地各郡則罷廢了這一職位。邊郡的都尉負責城塞和邊牆,職責特別重大。武帝朝至少有一次都尉獨立帶兵參戰的情況。類似事件也發生在前119年。79為防郡國有人擅自調兵,漢代有「虎符」制度。虎符一剖兩半,一半在地方,一半在中央,兩符相合,才有調兵之權。80都尉所轄的邊塞戍卒編為隊和伍。伍是漢軍最小的組織,大概由一名伍長和四名士兵構成。他們戍守防線上的烽燧並巡邏,或者承擔建築之類的工作。81
外族人也可以擔任漢軍的高級將領,比如高不識、仆朋,前121年曾是匈奴的校尉;復陸支曾是匈奴諸王之一,前119年卻和同胞刀兵相見。最著名的可能是匈奴王子金日磾 ,前121年在漢宮做馬夫,最終位至三公。82
漢朝將軍如果兵敗或未能完成任務,則會面臨嚴酷的懲罰。據漢代律法,軍隊未能按時到達集結地點當斬。83這裡有幾個將軍未能取勝而受懲的例子:前129年李廣兵敗之後,前123年蘇建兵敗之後;前121年張騫和公孫敖未能按時會師;前119年,李廣因為兵敗,寧願自殺也不願面對責罰;趙食其為免刑,接受奪爵降為庶人的處分。84漢匈雙方將領都明白戰敗將招致羞辱和嚴懲,所以一旦戰敗,他們都傾向於投降。李廣利在敗降匈奴之前已經感到大事不妙,因為李家已經捲入巫蠱之禍(前91—前90)。無論如何,他在前90年戰敗後投降匈奴,一定是懷著對戰敗懲罰的恐懼的。85
漢將投降且效力於匈奴,早在漢初就有韓王信的先例(前201年)。86上文提到的趙信,起初效力於匈奴,一生兩度改換門庭。李陵也是一例。李陵投降匈奴的消息雖然令武帝震怒,但也沒有理由株連他的家人。後來當武帝得知李陵積極地幫助匈奴防備漢朝時,才誅滅了他全家。87
皇室的私心、同僚的傾軋、指揮權責的不明,都可能損害戰役的統一指揮和全局協調。衛青和霍去病都是外戚,他們能夠得到任用很難說沒有這層原因。雖然衛、霍堪稱當時最成功的將領,但是同樣的評價卻不適用於李廣利,《漢書》特別提到,武帝拔擢李廣利,是因為要取悅一個妃子。88李陵和路博德之間的嫌隙,可能是前99年西北戰事失敗的原因之一。前109年,朝鮮的戰事也受到相似因素的干擾。89前124年,武帝遣使持節塞上,拜衛青為大將軍,向其他將軍明確,他們應該服從衛青的指揮。90這是漢廷有意建立明確的指揮鏈條的一步,前123年,衛青再次拜大將軍。91
兵員的徵召與傷亡
上文已經簡略提及漢朝的徵兵制度,還推算了國家在理論上能徵召的兵力。大體而言,年齡在23—56歲之間(有時是20—56歲)、身體健全的男子,有服兵役兩年的義務,其中一年是在本郡接受軍事訓練,一年是執行任務,或是戍守邊塞,或是巡行邊牆。92大多數人投身步兵,但可以相信,有些來自特定地區的人是加入騎兵或者水兵的。在邊疆,有的士兵會上前線,有的士兵則負責屯田。
此外,漢軍也有志願兵,比如前99年李陵很驕傲地率領來自南方的五千兵馬。93志願兵可能充當騎兵。據記載,在前108、前104、前90年的戰事中,漢朝動用了屬國的騎兵,他們可能來自尚未完全納入漢朝管轄、或尚未完全同化於漢人生活方式的地區。94前90年,一名前匈奴王率領一支西域軍隊,為漢朝攻打車師。95有時囚徒也會被拉上戰場。前109、前104、前97年在北方,前112、前108年在南方,都曾有過這類事情。96然而,這大概只是應急之策,而不是經常之制。前100年,漢朝送囚徒到五原塞服役。非常有趣的是,前99年李陵率部出征,「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隨軍為卒妻婦,大匿車中」。97最後,獲得赦免的犯人,有時須以兵役的形式服完自己剩下的刑期。98
政府雖然不會明確宣示,但有一個明顯的傾向,即戰前會從距戰場較近的郡國調兵。前112年,南方發生戰事,朝廷從江淮及以南地區徵兵;前109年發兵巴蜀,鎮壓西南反叛;同年,徵發薊、遼東二郡士兵赴朝鮮作戰。99前61年,調河南等中原郡國步卒西征羌人。100有充足的證據表明,邊防線上有很多戍卒是從中原徵發的。101
對漢武帝投入征伐的兵力數字,不大可能是經過認真計算的。楊聯陞警告,不要相信中國史書里的數字,也包括兵力數字。102上奏的時候,官員當然會傾向於誇大異族的兵力,以突顯漢軍的戰績。反過來,史家出於對皇帝武功的自豪,也可能誇大漢軍的兵力。此外,史家無從核查兵力數字的來源,也無從區分哪些數字是真實的,哪些數字是吹噓的。103用戶籍人口數推算兵力也不容易,因為目前只有公元1—2年的戶籍人口數,把它用在武帝朝需要十分謹慎。
漢軍步卒主要是徵召而來的,上文已經推算過,公元1—2年所能徵召的最大兵力在288 357人到1 153 428人之間。104《漢官儀》中也有一段略顯誇大的敘述:「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鄣塞烽火追虜。」105在《漢書》的記載中,武帝朝的征伐動輒是五萬到十萬人的規模,或是步兵,或是騎兵,有的時候數字更大。下面是投入兵力較多的例子:
前133年,李息率三十萬人屯於馬邑
前119年,出動十萬騎兵、十四萬匹戰馬,還有大概數十萬步卒。
前111年,武帝親率十八萬騎兵巡行郡國。
前102年,李廣利第二次征大宛,徵調了十八萬人。
前97年,七萬騎兵和十四萬步兵參與對匈奴的作戰。
前90年,三位將軍率軍十三萬106,出征匈奴。
除了這些漢軍兵力的總體數字,史書上有時也會記載一些具體的戰例,只有小規模兵力實際參戰。前108年,七百輕騎生擒樓蘭王。李陵年輕時,曾率八百騎深入大漠兩千里。107前99年,李陵麾下的步卒不過五千人。據估計,防守從敦煌到朔方(河套附近)的長城,實際需要約3 250人。108與漫長的距離相比,三千多人顯得很少;但如果把邊防線後的駐軍也算進去,人數可能還會大大增加。如果用同樣的算法計算朔方以東的長城,那麼還需要6 500人。由此可以推出,長城沿線需要的戍卒約9 750人,此外補給、建築、巡邏、屯田、通信等方面還需要人手。必須強調的是,這個數字很不可靠。
不幸的是,沒有證據提示,漢朝各郡國以怎樣的比例提供兵員。《漢書》記載征討匈奴的戰役時,常會提到將領出兵的郡。所以可以大致推測,北部和西部邊郡是其主要兵源,至少騎兵來自那裡的可能性較大,無論是志願兵或義務兵,將投入到戰爭中的兵力數字和邊郡的人口對比,將是很有啟發性的:109
年份
將領
騎兵數量
郡
人口(公元1年)
前129年
衛青
10 000
上谷
117 762
公孫賀
10 000
雲中
173 270
公孫敖
10 000
代郡
278 754
李廣
10 000
雁門110
293 454
前121年
霍去病
10 000
隴西111
236 824
前119年
衛青
50 000
定襄
163 144
霍去病
50 000
代郡
278 754
前111年
為炫耀武力,武帝從雲陽出發(左馮翊的轄縣),北行經上郡、西河、五原,率領的騎兵最終達到180 000。
上郡
606 658
西河
698 836
五原
231 328
對於「一萬」這麼整齊的數字,很難不加批判地接受。然而,通過比較可知,這些數字與當地人口的比例還是比較適當的,如果考慮到真正交戰的季節非常短暫,那就更適當了。如果這些數字也包括非戰鬥部隊,將更為可信。112評估這些數字的可靠性時,還必須考慮到這些戰役並不是當時漢朝軍事行動的全部。前127年「衛青率數十萬騎擊匈奴」的同時,一支同樣規模的大軍在修築通往西南地區的道路。地方的叛亂需要火速平定。還有記載顯示,漢朝在向短命的蒼海郡(前128—前127)派兵的同時,還徵召了一支十餘萬人的部隊築塞於新置的朔方郡。113
記載中武帝朝後期大規模動用軍隊的例子有:前112年,漢軍十萬征南越。次年,隴西、天水、安定等地的騎兵,與來自長安、河南、河內的十餘萬步卒一道鎮壓羌族叛亂。114前102年,李廣利第二次征大宛,曾徵召十八萬人,但《漢書》的文本在這裡可能有些舛誤。這十八萬人和一年前從敦煌出發的六萬人、十萬頭牛、三萬匹馬、數萬頭驢和駱駝有何聯繫?115目前還不清楚。
《漢書》里漢軍兵力的數字和匈奴騎兵的數字處於同一數量級,都以萬計。為了比較,我們還應該留意同時代世界上其他地區戰爭所投入的兵力。前218年,漢尼拔離開西班牙時,率領馬匹、步兵四萬,羅馬方面有十萬兵力,可能還包括盟軍。坎尼會戰(前217年)中,四萬八千羅馬步兵對陣三萬五千迦太基步兵,而漢尼拔的騎兵有一萬,羅馬方面僅有六千。前32年的亞克興會戰中,安東尼有步兵七萬到七萬五千,騎兵一萬兩千,屋大維有步兵八萬,騎兵也是一萬兩千。116
《漢書》中漢軍的傷亡數字大概也有道聽途說、誇大其詞的成分,其中可能包括脫逃者和死者,上報的馬匹損失也很可能是在戰役的最後階段被屠宰吃掉了。據說前129年公孫敖率軍一萬征討匈奴,損失了七千人。117前123年,衛青麾下六將之一的蘇建被匈奴打得全軍覆沒,118而匈奴自己也損失了一萬八千人。119前121年,李廣再次出兵右北平,四千騎兵折損了一半。120同年春,霍去病出兵隴西,傷亡八千人;夏季又出兵北地、隴西,傷亡三萬人。121前119年,衛青北擊匈奴,兩戰連捷,分別消滅一萬九千人、七萬人,漢軍的傷亡也有「數萬」122。《漢書·食貨志》記載123,漢朝在這一年損失了十萬騎兵;《漢書·衛青霍去病傳》記載124,漢軍十四萬騎出塞,返回的不足三萬。據記載,李廣利第一次征大宛的傷亡率達到80%—90%。125前135年淮南王警告朝廷,南方的戰事會有兩到三成的患病率或死亡率。126這一數字應該有些誇大。
漢匈雙方的兵力及傷亡的數字有幾分真實,難以定論。兵力和人口數字不會太不成比例,但是很難相信,當時的社會能為這麼龐大的軍隊提供必要的後勤支持。「萬」這個詞在史書里很可能只是為了強調數量多而已,而非實指。
補給和交通
《漢書》有多處反映出,漢朝的將相們意識到遙遠距離帶來的困難。127據說李廣利征大宛(前104年)128來回花了兩年,這是個例外,其全部意義不能完全知曉。知道一支部隊的行軍速度,比如從長安到雲中或張掖需要多長時間,對我們的研究幫助甚大。不幸的是,信息並不完整,只留下一些蛛絲馬跡供我們去推測時間和距離。
比如,前119年路博德等破敵立功,受到封賞。他們由霍去病率領,從代國發兵,為擒單于出塞兩千里。戰役的發動是在夏季,兩位將軍的封爵是在丁卯,即六月初九,那麼整個戰役耗時不會超過六十八天。129不幸的是,這一特例不能作為普遍規律套用,但總體而言,出塞遠征都不大可能曠日持久。
從公文投遞的時間可以找到進一步線索。文書由出征的士卒攜帶,投遞的時間應該符合精心安排的時間表。從居延發現的一枚珍貴的簡牘殘片可知,公文通過驛站接力傳遞,從安邑(今屬山西)到居延,一般的行程需要四十八到五十一天。不過,驛遞的時間不會和軍隊行進、糧草運輸的時間完全一樣,只能作為一個大致參考,需要謹慎使用。130
行政和軍事管理中形成的簡牘,不少能夠反映出邊塞軍隊的專業水平。131但有些情況的信息本就很少,比如將領如何維持行軍的軍紀、按時間表行事、做書面記錄、關心士兵的身體和生活、提供規定數量的口糧。蛛絲馬跡偶爾還是能夠找到。比如《漢書》記載,李廣利第二次征大宛時(前102年發起),「戰死不甚多,而將吏貪,不愛卒,侵牟之,以此物故者眾」132。
一場戰役耗費幾何?前60年趙充國對此的估計非常有趣。他的估算包括了糧食、食鹽和馬料的數量。他估算的數字與西北邊疆實際分配的數字非常接近。133通過僅有的零星史料134,很難確切知曉一支軍隊出征所需的糧草有多少要依賴當地供應,又有多少要靠遠途運輸供應。敦煌和居延出土的材料,可以作為推算軍需的基礎:一萬人一整個月需糧三萬三千石(658 944公升),運輸需要大車一千三百二十輛;一萬人一個月的食鹽也要三百六十輛車運。這裡的數字,無論實際是否足額發放,都沒有任何主觀的修改。135
關於馬草料的記載較少,只有幾處史料提到在西北邊境就地徵集草料。136趙充國估計,一支六萬人的軍隊,一個月需要二十五萬石的草料。137兩片居延漢簡還提到,每頭牲口每天有0.12石(2.3公升)糧食。一萬匹馬每月需草料三萬六萬石(718 848公升),大概需要一千四百四十輛車運輸。138《漢書》說糧食運達西南目的地後,損失九成。139可能是為突出運輸途中損耗嚴重的誇張說法。
行政記錄顯示,發給士兵的還有一些其他物品,比如衣服。每個人領取衣服都需要登記。140許多防禦用的裝備無疑是就地製造的,有些物品屬於要核驗檢點的公物,在內地製造出來運往前線,比如指揮用的旗幟,做飯的鍋,木工工具(斧頭、錘子、鋸子等),進兵時擊的鼓,收兵時鳴的鉦,141盔、劍、盾等軍械。142從前119年左右起,開始有國有機構專門製造這些物品。這些機構還製造各種形制的箭鏃和弩的扳機,扳機做工精細,是漢軍用弩的基本構件。143弩按照一套標準等級製作,這個標準的單位是拉開弩身所需的力道。弩的重量在三到十石之間。144較重的弩可能安在固定的防禦設施上,這種弩也許有旋轉裝置,必然有瞄準裝置。145據記載,曾有一個人連射一百五十支箭,但是不能確定這是不是常事。146
《漢書》中記載的前124到前119年之間的歷次戰役中,騎兵數量都十分龐大。而前99年,路博德在西北領兵的數量,相比之下就沒有那麼誇張。三年之前,路博德受命建立居延防線,對前線情況有親身了解。他認為,酒泉和張掖各出五千騎兵即可穩操勝券。147
關於《漢書》中漢朝制度的幾處注釋,給出的馬匹數字更為龐大。在武帝之前,邊郡的馬場(苑)也是由中央政府管理的。史料記載,漢廷在北方和西北邊疆,設有三十六處這樣的馬場,養馬三十萬匹,三萬名官奴婢負責養馬。148《漢書》記載前121年的戰爭所需要的給養時,提到了武帝擁有眾多馬匹,其中一萬匹趕到長安餵養。關中養馬的人數不夠,朝廷又從其他郡調來人手養馬。149前103年,朝廷為增加軍馬供應,進行了國有和私有馬匹的登記,150武帝還頒布法令,為朝廷養馬可以蠲免賦稅。151
從寥寥幾條材料很難判斷馬匹的價格,因為這些材料常常是記載異常情況的。152前146年,朝廷禁止成年馬匹出境,直到前82年才解除。153同時,朝廷也開始認識到從中亞的產馬區買馬的好處。早在張騫出使西域時(前130—前125),烏孫就送給武帝良馬數十匹,154後來一位漢朝公主嫁往烏孫,烏孫又送了上千頭牲畜作為聘禮。155隨著與西域諸國的交往愈加頻繁,漢朝從烏孫、大夏獲取馬匹的欲望也更強烈。156李廣利征大宛(前104—前101)的戰果之一就是數十匹最上乘的戰馬,以及三千匹較次的戰馬。157後來漢與大宛約定,大宛每年送給漢朝兩匹天馬,很明顯是作為種馬。158
戰爭結束後財政還有花費,比如犒賞凱旋軍隊的巨額支出。《漢書》記載,前124到前123年的賞賜黃金達二十萬斤,前119年又賞賜五十萬金,前101年李廣利出征凱旋時賞賜四萬。159軍官的俸祿肯定也是漢代財政的一大負擔。雖然可以推測出軍官俸祿的等級,也有居延駐軍軍官的俸祿的史料,但是無法估算整體的支出規模。160
戰鬥方式
白霖(Lynn White)寫了一篇關於馬鐙研究的介紹,引人入勝。他劃分了馬匹在戰爭中作用的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戰車;第二階段,沒有馬鐙,騎者藉助膝蓋的力量夾緊馬身;第三階段,裝備馬鐙。161武帝時,車戰似乎已經銷聲匿跡,但也沒有證據顯示馬鐙已經廣泛使用。162
漢軍的騎射手肯定是模仿匈奴。163拉鐵摩爾(Lattimore)已經描述了漢族在與草原民族的戰爭中,戰法從步兵轉變為騎兵的過程,並且已經指出這一關鍵時段是公元前4—前3世紀。趙武靈王(前325年登基)和李牧(前3世紀)時代的趙國軍隊,是有確鑿證據的最早用騎射手的中原軍隊。可以確定這兩個時代都已經在訓練騎射手了。164到漢武帝時代,又過了幾百年,中國人有充足的時間積累馬戰的經驗、訓練嫻熟的馬弓手。趙國正處在中原最易受匈奴劫掠的地區,也是中國對匈奴發起攻勢的地區。史書記載,在漢朝初年的內戰中,劉邦麾下就有馬弓手,165前103年,公孫賀拜相時,就提到了「鞍馬騎射」。166
我們非常幸運地找到了一段晁錯對漢匈各自戰法優劣的評價。文帝時(前180—前157),匈奴勢力正強,劫掠邊疆郡國如同家常便飯。曾潛心商鞅申不害之學的晁錯上疏文帝167,開宗明義指出了地形有利、士卒服從、兵器堅利的重要性。接著,他闡述了哪些地形適合哪些兵種或兵器——包括步兵、車騎、弓弩、長戟、矛鋌、劍楯等。他認為匈奴人的優勢有三:第一,在北方,漢地的馬匹不及匈奴的;第二,匈奴人「且馳且射」的技術也為漢朝所不及;第三,匈奴人能夠「風雨罷勞,饑渴不困」。然而,漢朝也有五個優勢。第一,在平原地形中,漢軍的「輕車突騎」能夠輕易打亂匈奴的陣腳;第二,漢軍的「勁弩長戟」攻擊距離遠,匈奴人難以格擋;第三,漢軍甲冑堅牢,兵刃鋒利,長短齊備,並有弓弩,漢兵以五人、十人為單位前進,匈奴人無力抵禦;第四,漢兵的弓弩齊射,可以穿透匈奴的皮甲木盾;第五,下馬步戰,短兵相接,匈奴人也不是漢人的對手。
以上種種優勢,漢人在戰場上究竟發揮了幾成?五十年後,武帝的眾將能夠多大程度上選擇有利的戰鬥條件,將漢軍優勢發揮到極致?這恐怕要永遠成為未知之謎了。可能我們要接受張春樹的說法168,「騎射手是前120—前90年漢朝對匈奴戰爭的關鍵因素」,步兵在戰鬥的記錄中非常鮮見,前119年衛青和霍去病帶領的數十萬步卒發揮了怎樣的作用169,只能留給我們推測了。
前99年李陵指揮的戰役,是一個現實主義的卻又很特別的運用步兵的戰例,此戰被德效騫(H. H. Dubs)贊為「天才的軍事行動」,因為「李陵展示出,步卒只要組織得當,弓弩充足,可以擊敗數倍於己的騎射手」170。《漢書》中記載的戰法絕不是當時的常態,步卒的勝利也遠不是十拿九穩的。李陵勝利的秘訣有三:第一,保持有紀律的射擊,以便有效地集中弩箭;第二,縱使敵方騎兵反覆衝擊而造成傷亡,我方也要保持陣形不亂;第三,箭支源源不絕。一天用了五十萬支箭的說法可能有點離譜,但是史家的觀點依然是成立的。171另外,地形的極端重要無須多言。
征伐的結果
到前119年為止的一系列戰役,使中國二十年免受匈奴的入侵,漢廷得以抽出手來向其他方向擴張。隨後的若干年,漢朝的權威在西南和西部的擴張成為可能,首先應該歸功於軍事的進取,其次應該歸功於一條由高度專業化的軍隊保護起來的通向中亞的安全通道。漢朝的功業不能僅用開拓了多少疆域來衡量。在物質層面,漢朝取得了大量牲畜,比如,在前127年,號稱獲得百萬頭馬、牛、羊;前124年又獲得數百萬頭牲畜。172值得注意的是,漢朝將領會因軍功封爵。獎賞的高低取決於俘虜的敵人的重要性,比如王、單于的親屬和其他重要人物。173
敵方歸降君長的待遇
敵方的軍隊首先不是被當作一個與中華分庭抗禮的對手,而是被作為致力於破壞中國統一和完整、蹂躪中國的禾稼和百姓、劫掠中國的城市和倉廩的叛逆。從本質上或者概念上來講,此類雖非漢族的強盜,卻與中國內地威脅法律與秩序的盜匪並無不同。區別存在於鎮壓亂法者所付出的代價以及談判協商的可行性。因為朝廷與某個內地的渠帥頭領妥協,必然削弱皇帝的權威。然而作為權宜之計,通過某些特定的禮儀,也可以與內亞的首領達成妥協。
雖然一個異族酋長攜帶部眾與牲畜歸降,標誌著一場戰役的目的達到了,但是它馬上產生了許多其他問題。有兩件事至關重要:第一,確保投降的酋長忠於漢朝;第二,在新拓疆土上建立常設政府機構,鞏固戰爭的勝利果實。這種機構必須足夠強大,能夠抵禦敵人的入侵,並能汲取當地的資源為中央王朝所用。
前121年,匈奴昆邪王率大批部眾歸降,174是漢朝的一場大勝利。隨之而來的是中國行政管理的一場新的分裂。漢朝為此建立了五個屬國,昆邪王的部眾可以在這裡按照舊有的風俗習慣生活。通過這種手段,他們被安置到「邊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其他情況下也仿照此制度實行。武帝設屬國都尉,175使得漢朝可以徵調屬國騎兵。也是在前121年,「徙關東貧民處所奪匈奴河南地新秦中以實之」。176另有一種強制遷徙異族的情況。前110年,漢朝要遷移東越的所有人口,177東越沒有同化於漢,最後卻不得不屈服於漢朝的壓力。
前121年的勝利之後,漢朝給予投降的匈奴首領以很高的禮遇與特權。這可能是有意設計的,以獎賞這些首領對漢朝宗主權的順服,保持他們對漢朝的忠誠,將他們與皇帝的關係禮儀化、正規化。雖然之前已經有匈奴王享受了這種待遇,178但是封給他們的食邑從未超過一千六百八十戶,179然而昆邪王的食邑據說不下萬戶。這些食邑在平原郡(今河南省境內),如此一來,昆邪王就不得不離開自己部民所在的五屬國,再度控制他們的機會也就斷絕了。同年和前119年的其他封賞很少超過千戶,無法同昆邪王的封賞相提並論。在南方,漢朝對南越等勢力的王侯和將領也採取同樣的政策。東越王甚至得封萬戶侯。180最後有一點值得注意,武帝朝共封出爵位七十五個,其中有四十一個是歸降的異族君長。
漢朝對歸降的異族君長還有一種安排,就是承認其名號與地位,令其依舊統領部眾。對西南的夜郎(前111年)、滇國(前109年),181採取的就是這種辦法。後來,漢朝的勢力擴張到西域,武帝之後的皇帝用同樣的辦法安排當地的君長。《漢書》非常自豪地記錄了有多少西域君長接受了漢皇的冊封和印綬。182
後世對漢武帝的批評
傳統觀點認為,武帝在大政方針和具體決策中都起主導作用。因此對武帝朝的征伐的批判也都指向了武帝本人。
《漢書》中記載的第一個公開批評武帝的人應該是夏侯勝。前72年,宣帝剛即位,想為武帝立廟樂,夏侯勝反對,他說:「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復。亡德澤於民,不宜為立廟樂。」183《漢書》的其他部分也能見到對武帝擴張政策的明譏暗貶。《文帝紀》中說,文帝對匈奴「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184多少有點暗貶武帝的意味。《昭帝紀》說得更直白:「(昭帝)承孝武奢侈余敝師旅之後,海內虛耗,戶口減半。」185《漢書》的作者還特彆強調了經略西域靡費之巨。他們感嘆外交的排場、宴饗的奢侈使得苛捐雜稅泛濫。他們指出,這種政策導致了官員紀律的懈怠乃至廢弛。《漢書》提到西域諸國時說:「與漢隔絕,道里又遠,得之不為益,棄之不為損。盛德在我,無取於彼。」186
呂思勉在自己的新書中批評武帝的征伐,說此舉靡費巨大、毫無必要。呂氏認為,如果任用李廣、程不識等信臣宿將征討匈奴,耗費必然大減,而戰功反將遠勝於以外戚見寵的衛青、霍去病。不學兵法、不恤士卒的霍去病得見大用;士卒不盡飲、自己不近水的李廣反遭貶斥,呂思勉對此尤致譏評。呂氏還舉了一個例子說明武帝的武斷易怒,他正是因為李廣和衛青的競爭,才將李陵滅族。187
結論
本文將武帝朝的征伐作為帝制中國早期軍事行動的典型例子來研究。當時的政府在多個領域同時推行積極政策。征伐的進程和時間顯示出,漢廷有意地集中力量解決主要問題,雖然有時戰術上的分兵會破壞集中的戰略。我們大概可以這樣說,衛青等將領對匈奴的攻勢類似於匈奴對漢朝的攻勢,規模小,機動性強,主要目的是威懾敵人,劫掠牲畜,逼對方首領歸降。
對漢朝來說,畢其功於一役是不可能的,最多只是一二十年免受劫掠罷了。在這一點上,我們應該注意沙畹(E. Chavannes)的觀點。他的大意是,終武帝一朝,對匈奴的征伐未嘗止歇,卻未能使他們完全降服。匈奴曾威脅武帝的父祖,未來的許多年也將繼續威脅他的子孫。188中國行政和軍事目標的地緣特性在帝制時期一直變化。領土和邊疆往往是由地形特點和經濟活動所決定,而不是靠人為劃定。北方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後,情況有了很大的變化。特別是領土完整的觀念在西漢才剛剛萌發,當時中央集權的帝制政府還沒有被公認為是安排社會秩序的正統的、有價值的、有效的手段。在這種背景下,漢朝開疆拓土、在西北和北部建立固定邊防線的成就,開創了一個影響深遠的先例。長城劃出界線,既為了防止外人入侵,也為了防止內地的士兵或者罪犯出逃。可以肯定,出入境檢查是戍邊將士的職責之一,於是長城將漢人和塞外部族的差異固化了。只有雙方做出妥協,導致治理方式和經濟活動的變化,這些差異才有可能變得模糊。長城一旦築成,就會長久留存在後世每一個漢族王朝的記憶中,就會持續影響中國的對外關係和軍事戰略。
在漢人看來,敵人就是掠奪者。這大概也是中國軍事思想中防禦精神的源泉之一。作戰目的是震懾和擊退敵人,保護中國的烽燧和貿易路線,而不是為了制敵死命、兼併領土。對漢朝來說,戰爭的主要目標就是阻止匈奴襲擾,通過奪取其財貨(尤其是牲畜),以打擊其士氣;通過降服其君長甚至所有部民,以削弱其勢力;尋求中立小邦的幫助,這些小邦提供的水、嚮導、必需品,關係到一個漢朝使團、屯田或者烽燧的存亡。漢朝的策略似乎比後來通行的策略(比如攻取敵人的城寨,占領敵人的領土)更有效。如果我們思考對比漢武帝和康熙帝(1662—1722)的戰爭策略,那麼上述結論就更顯其正確了。
作為武帝征伐的結果,漢朝新置了二十多個郡,但我們不能將這一舉措視為漢朝最終軍事勝利的標誌。漢廷依靠武力將控制擴展到原來越廣的地區。任命一位太守,一個郡在紙面上就建立起來了,但是這位太守能有效行使權力的範圍,不是在地圖上劃定的,如果認為一旦新郡建立,漢朝政府就能實際管理和徵調此地的百姓,肯定是不對的。
值得注意的是,漢武帝從未御駕親征。史書上唯一一次記載武帝出現在戎行中,是前111年的巡幸。當時漢朝已經戰勝,可以休養生息了。漢武帝姓劉名徹,他的諡號「武」解釋為性格之勇或者武功之盛,都是不恰當的。它似乎已成為後世的反面典型。劉邦在群雄逐鹿的戰爭中,也曾親冒矢石;一旦稱帝,他就很少親自上陣了。漢光武帝和唐太宗也大抵如此,而康熙帝是個例外,但是康熙的大臣也數度勸諫他應該追求「文」,而不是「武」。189
在漢朝,文職和武職沒有截然的界限,二者只是同一職責的兩面而已。雖然基於專業自豪的文官職業生涯正在逐步形成,將軍個人可能在漢朝的制度架構中身居高位,但是武人作為一個群體卻沒有很高的地位。漢朝沒有專門培養職業軍人的制度,常見的情況是,將領的任命常常是出於皇帝個人的偏好或臨時起意。大概到了一千多年後的明朝,漢族王朝中職業軍人的威望才有所提高。
有一個漢朝就面臨的困難在後世反覆出現,它可以解釋中國傳統中「忠」的概念的發展(中國的「忠」與西方傳統的loyalty是不一樣的)。漢朝將軍在自己的營寨里享有高度自主權,除了天子使者,可以拒絕一切人進入。在這種背景下,我們就可以理解,朝廷並不願意建立一個將軍可以大權獨攬的指揮架構,因為這樣做會危及朝廷自身的安全。還有一個原因是,當缺少能征慣戰的漢族將領時,朝廷就要任命歸化的異族將領指揮軍隊。漢律對本朝敗軍之將的處置極嚴苛,這使許多漢將寧願在匈奴的氈帳之中討一條生路,也不願在長安的市集上身首異處。如果一個異族降將指揮漢朝軍隊是可以接受的,那麼漢將的變節就不能算是特別嚴重的不道德的行為。
漢軍主要靠徵兵補充。漢朝和後世一樣,帝制政府的成功主要靠三個因素:糧食充足,百姓不至於造反;大宗物資有效的流轉分配,這一點往往靠徭役;人民積極配合官府收稅徵兵。超長時間的服役,很容易破壞相互矛盾的需求之間的脆弱平衡。中國的政治家一向反對在生產季節把百姓拉去打仗。並不奇怪,中華帝國的制度並沒有產生常備軍的傳統。中國歷史上也曾有過建立職業化常備軍的努力,但從未成功。即使在兵員素質很高的長城防線,一個人服役期也只有幾年。歐洲使用職業僱傭兵的做法,似乎從不為中國的朝廷所欣賞。190
中國朝廷也會建立享有特權的軍隊。讓一個人進入這種軍隊,或是當作對他的獎賞,或是因為他出身高貴,而不是因為他自身的價值。此類軍隊的職責也不如其他軍隊繁重,清代和唐代都有類似的例子。191朝廷發生不測之變時,這種特殊軍隊可能是皇帝最後的救命稻草。從漢代招募「良家子」自願參軍就能看到其觀念的雛形。
兩種互相矛盾的考慮影響用兵的方法。第一,用當地人打當地仗。當地人熟悉地形和氣候,好處顯而易見。然而第二層考慮是:這樣做也很危險,容易讓受人擁戴的本地豪傑生出異心。這兩個因素影響著北方邊境的戰事。武帝的征伐,就近調兵者多,捨近求遠者少。遠方的軍隊僅僅因為方言差異,叛亂的危險就大大降低了。漢朝與後世一樣,從未產生戰略預備隊的概念。朝廷一旦下令準備開戰,各級官府都要徵發士卒,送到指定的徵兵大營聽用。
毫無疑問,漢朝對於長城防線運作,有著很高的專業水準。這種水準很可能是一種高效、負責的行政管理的結果,而不是軍事實踐的結果。邊塞常駐戍卒絕不是中華帝國的常態,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內,長城要麼被朝廷忽略,要麼根本就沒必要存在。不過,長城肯定影響了中國的軍事思想,因為其管理是地方政府的日常職責的一部分,而野戰是緊急情況下的臨時行動。這種區別助長了中國軍事思想中的防禦性。在內地,保護城市鄉村免受盜匪劫掠是官府的常規職責,也是防禦思維的來源之一;天下大亂需要防備叛軍,也會催生防禦思維。
漢代長城的維持和延伸,使得新技術有了大把試驗的機會。對匈奴的征戰中,中國人投入的騎兵數量很可能超過了前代。然而在武帝一朝,並未出現急遽、顯著的技術革新。車戰向騎戰轉變在幾百年前就開始了,弩在戰國時代也已產生。武帝之後的軍事革新包括:馬鐙傳入、步兵更多地取代騎兵、火藥應用於軍事。武帝朝最重要的進步大概是弩的改進。隨著國家專營體制的建立,政府控制了扳機的製造,理論上可以根據需要,將這一裝置推廣到任何範圍。此外,更加精巧的弩在漢武帝時代開始出現,有的裝有連發裝置,有的安裝在旋轉裝置上。
附錄A 主要軍事事件(前135—前90)
註:本附錄參考了《漢書》、德效騫《前漢史》第二卷、孫念禮譯註的《漢書·食貨志》(Food and Money in Ancient China)
前138年
莊助發會稽兵浮海救東甌。(《漢書》卷六,頁3b ;HFHD,32。)
前135年
王恢、韓安國率兵出豫章、會稽,擊閩越。(《漢書》卷六,頁4 ;HFHD,34。)
唐蒙率一萬一千人通西南夷。同年置犍為郡。(《漢書》卷九五,頁3。)
前135/134年
李廣、程不識築塞於雲中、雁門,半年而罷。(《漢書》卷六,頁6 ;HFHD,35。)
前133年
六月,匈奴以萬騎入武州塞(雁門郡),漢武帝遣韓安國、李廣、公孫賀、王恢、李息率兵三十萬往馬邑伏擊單于未果。(《漢書》卷六,頁6 ;HFHD,39;《漢書》卷九四上,頁15b。)
前129年
春(據《漢書·匈奴傳》是秋天),匈奴寇上谷。衛青出上谷,公孫敖出代,公孫賀出雲中,李廣出雁門,各將萬騎。衛青得匈奴首虜七百人,公孫賀無所得,公孫敖折損七千人,李廣兵敗被擒,半路逃歸於漢。李廣本應問死罪,但僅免為庶人。(《漢書》卷六,頁7b ;HFHD,43;《漢書》卷五四,頁3b;《漢書》卷九四上,頁16b。)
秋,匈奴數千人寇邊,漁陽尤甚,漢使韓安國屯漁陽備胡。(《漢書》卷六,頁8;HFHD,45;《漢書》卷九四上,頁17。)
前128年
秋,匈奴以兩萬騎寇遼西、漁陽、雁門,殺遼西太守及諸長吏。漢遣衛青將三萬騎出雁門,李息出代,得首虜數千。(《漢書》卷六,頁10b;HFHD,50;《漢書》卷五五,頁2b;《漢書》卷九四上,頁17b。)
穢貊二十八萬人降漢,置蒼海郡。(《漢書》卷六,頁10b;HFHD,50。)
前127年
匈奴寇上谷、漁陽,殺士民千餘人,衛青、李息出漁陽,得首虜數千,羊百餘萬,收復河南地,築城朔方,修繕秦塞。徵發十萬人築城,戍守朔方。置朔方、五原二郡。(《漢書》卷六,頁10b ;HFHD,51;《漢書》卷二四下,頁7b;Swann,249;《漢書》卷六,頁10b; 《漢書》卷九四上,頁17)
前126年
春,罷蒼海郡。(《漢書》卷六,頁10b;HFHD,52)
夏,匈奴數萬騎入代郡,殺太守,掠千餘人。(《漢書》卷六,頁11;HFHD,53;《漢書》卷九四上,頁17b。)
秋,寇雁門,殺掠千餘人。(《漢書》卷六,頁11;HFHD,53;《漢書》卷九四上,頁17b。)
罷西夷,停止對西南用兵。 (《漢書》卷九五,頁3b)
前125年
匈奴入代郡、定襄、上郡,各三萬騎;又侵擾朔方。(《漢書》卷六,頁11;HFHD,53;《漢書》卷九四上,頁17b。)
前124年
春(據《漢書·衛青霍去病傳》是「秋」),衛青將六將軍(蘇建、李沮、公孫賀、李蔡、李息、張子桐)十餘萬人出征。衛青出朔方,餘六將出右北平。漢兵出塞六七百里,得男女萬五千人,裨小王十餘人,192牲畜數百萬。(《漢書》卷六,頁11;HFHD,53;《漢書》卷五五,頁4b;《漢書》卷九四上,頁17b。)
秋,匈奴萬騎入代郡,殺都尉,略千餘人。(《漢書》卷六,頁11b;HFHD,54;《漢書》卷九四上,頁18。)
前123年
二月,衛青將六將軍出定襄,數百里擊匈奴,殺敵三千餘,餘眾返回定襄、雲中、雁門。(《漢書》卷六,頁12;HFHD,54;《漢書》卷九四上,頁18。)
四月,衛青將六將軍,越大漠,殺敵萬六千,漢自損三千騎,折兩將軍(趙信、蘇建)。(《漢書》卷六,頁12;HFHD,55;《漢書》卷五五,頁16b;《漢書》卷九四上,頁18。)
賞賜五十萬金,軍馬死者十餘萬匹。(《漢書》卷二四下,頁8;Swann,251。)
前122年
匈奴數萬騎入上谷,殺數百人。(《漢書》卷六,頁14;HFHD,60;《漢書》卷九四上,頁18。)
前121年
春,霍去病將萬騎出隴西,過焉耆山千餘里,得胡首虜八千餘級,得休屠王祭天金人。(《漢書》卷六,頁14;HFHD,60;《漢書》卷九四上,頁18。)
夏,霍去病、公孫敖數萬騎出隴西、北地二千里,過居延193,攻祁連山,得胡首虜三萬餘級,裨小王以下十餘人。(《漢書》卷六,頁14b;HFHD,60;《漢書》卷六一,頁4;《漢書》卷九四上,頁18。)
匈奴寇代郡、雁門。(《漢書》卷六,頁14;HFHD,61;《漢書》卷九四上,頁18。)
張騫(率一萬騎)、李廣(率四千騎)由右北平分路出擊匈奴,李廣殺敵三千,匈奴以四萬騎圍李廣,李廣損兵四千,僅以身免;張騫失期當斬,贖為庶人。(《漢書》卷六,頁14b;HFHD,60;《漢書卷五四,頁5b;《漢書》卷六一,頁4;《漢書》卷九四上,頁18。)
秋,匈奴昆邪王率眾四萬降漢194,安置於北邊各郡;設五屬國;用車三萬輛運送降人;結果是「隴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寇,而減北地以西戍卒半」;前121年耗帑過百億。(《漢書》卷六,頁15;HFHD,62;《漢書》卷一七,頁12;《漢書》卷二四下,頁9b;Swann, 258;《漢書》卷五五,頁11;《漢書》卷九四上,頁19。)
前120年
春,匈奴入右北平、定襄各數萬騎,殺千餘人。(《漢書》卷六,頁15b;HFHD,63;《漢書》卷五五,頁12a。)
前119年
夏,衛青與四將軍(公孫賀、李廣、趙食其 、曹襄)出定襄,霍去病出代郡,各率騎五萬、步卒數十萬,會擊匈奴。戰前以粟餵馬,將士私帶馬匹十四萬。衛青部斬首虜萬九千級,單于遁逃。敢力戰深入之士皆屬去病,得胡首虜凡七萬餘人。李廣、趙食其軍行旁道,未能與衛青會師。李廣自殺,食其贖為庶人。此戰賞賜五十萬金,軍馬死者十餘萬匹。此後,漢渡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萬人。(《漢書》卷六,頁16;HFHD,65;《漢書》卷二四下,頁12b;Swann,274;《漢書》卷九四上,頁19b。)
前112年
秋,伐南粵,路博德出桂陽,楊仆出豫章,歸降粵侯二人出零陵,漢兵逾十萬。又發巴、蜀罪人及夜郎兵下牂柯江,會師番禺。(《漢書》卷六,頁21;HFHD,頁79;《漢書》卷九五,頁14。)
西羌十萬眾反,通使匈奴。匈奴入五原,殺太守。(《漢書》卷六,頁22b;HFHD,81。)
李息、徐自為率隴西、天水、安定騎及河南、河內步卒十萬,討平西羌。(《漢書》卷六,頁22b;HFHD,81。)
前111年
冬,南粵、西南夷平定,置九郡於其地(兩郡在海南島);夜郎侯受漢冊封。(《漢書》卷六,頁23;HFHD,81;《漢書》卷九五,頁4b,14b。)
東越反,韓說、王溫舒出會稽,楊仆出豫章討伐。(《漢書》卷六,頁23;HFHD,82;《漢書》卷九五,頁17。)
漢已滅兩粵,遣公孫賀將萬五千騎出九原(五原郡)二千餘里,趙破奴萬餘騎出令居(後置金城郡)數千里,皆不見匈奴一人而還。(《漢書》卷六,頁23b;HFHD,82;《漢書》卷九四上,頁20b。)
武帝率十二將軍、十八萬騎巡幸北邊。(《漢書》卷六,頁24;HFHD, 84;《漢書》卷九五,頁20b。)
前110年
東越降,盡徙其民於江淮。(《漢書》卷六,頁24;HFHD,84;《漢書》卷九五,頁18。)
前109年
秋,楊仆率軍五萬(其中有齊兵七千人)從齊浮渤海,荀彘領遼東兵出遼東,征朝鮮。(《漢書》卷六,頁27;HFHD,92;《漢書》卷九五,頁19。)
秋,郭昌、衛廣率巴、蜀兵,平西南夷之亂。置益州郡;夜郎入朝,漢封為夜郎王。(《漢書》卷六,頁27;HFHD,92;《漢書》卷九五,頁4b。)
前108年
秋,荀彘並楊仆軍,攻朝鮮,朝鮮王降,置四郡。楊仆不能協同,貶為庶人,荀彘棄市。(《漢書》卷六,頁27b;HFHD,92;《漢書》卷九五,頁19b。)
前108年?
趙破奴、王恢率屬國騎兵及郡兵數萬擊姑師195,破之;虜樓蘭王。(《漢書》卷一七,頁11,21;《漢書》卷六一,頁9b;《漢書》卷九六上,頁11b。)
前107年
秋,與匈奴和好不成,匈奴數使奇兵犯邊,漢遣郭昌、趙破奴屯朔方以東備胡。(《漢書》卷六,頁28b;HFHD,94;《漢書》卷九五,頁21b。)
前105年
單于益西北,左方兵直雲中,右方兵直酒泉、敦煌。(《漢書》卷九四上,頁22b。)
春,益州亂,漢發罪人從郭昌平亂。(《漢書》卷六,頁31;HFHD,97。)
前104年
遣公孫敖築受降城於塞外,以招徠匈奴降人。(《漢書》卷六,頁31;HFHD,100;《漢書》卷九四上,頁22b。)
秋,李廣利初伐大宛,發屬國六千騎及郡國惡少年數萬人以往;往來二歲,敗還敦煌,士不過十之一二。(《漢書》卷六,頁31;HFHD,100;《漢書》卷六一,頁9b。)
前103年
趙破奴將二萬騎出朔方北二千餘里,虜數千人。還,未至受降城四百里,匈奴八萬騎圍之。生得趙破奴,全軍盡沒。
匈奴攻受降城,不能下。(《漢書》卷六,頁32;HFHD,101;《漢書》卷一七,11;《漢書》卷六一,頁10。)
前102年
春,徐自為出五原塞數百里,遠者千里,築城障列亭,而使韓說屯其旁。使路博德築居延澤上。(《漢書》卷六,頁32b;HFHD,102;《漢書》卷九四上,頁23。)
秋,匈奴入寇:定襄、雲中、五原、朔方,殺數千人,壞徐自為所築亭障;酒泉、張掖,略數千人,殺都尉,任文救之,盡復失其所得而去。(《漢書》卷六,頁32b;HFHD,102;《漢書》卷九四上,頁23。)
李廣利二征大宛,發步卒十八萬,及惡少年、邊騎,牛十萬,馬三萬匹,驢、橐駝以萬數齎糧。途中屠輪台。漢兵三萬圍宛城,克之。(《漢書》卷六,頁32b;HFHD,102;《漢書》卷六一,頁10。)
前101年
春,李廣利既殺大宛王,以虜萬口、馬千匹還長安。(《漢書》卷六一,頁13。)
前100年
趙破奴自匈奴逃歸於漢。(《漢書》卷九四,頁24。)
發惡少屯五原塞。 (《漢書》卷六,頁33b;HFHD,104。)
前99年
夏,李廣利將三萬騎出酒泉,擊右賢王於天山,得首虜萬餘級而還。匈奴圍廣利,幾不得脫;漢兵折損十之六七。
漢又遣公孫敖出西河,無所得。李陵將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千餘里,與單于會,合戰,陵所殺傷萬餘人。兵食盡,欲歸,單于以三萬騎圍陵,陵降匈奴,其兵得脫歸漢者四百人。 (《漢書》卷六,頁33b;HFHD,104;《漢書》卷九四上,頁24;《漢書》卷五四,頁9; HFHD,13。)
前98年
秋,匈奴入雁門。(《漢書》卷六,頁34b;HFHD,107。)
前97年
春,李廣利將六萬騎、步兵七萬,出朔方;公孫敖將萬騎,步兵三萬人,出雁門;韓說將步兵三萬人,出五原;路博德將萬餘人,與廣利會。與匈奴戰,無所得。漢誅路博德。(前96年)(《漢書》卷六,頁35;HFHD,108;《漢書》卷九四上,頁24。)
前91年
春,匈奴寇上谷、五原。(《漢書》卷六,頁37;HFHD,115;《漢書》卷九四上,頁25。)
前90年
匈奴復入五原、酒泉,殺兩部都尉。於是漢三路出師:商丘成將三萬餘人出西河196,至浚稽山,匈奴使李陵將三萬餘騎追漢軍,漢軍轉戰九日,殺傷虜甚眾;馬通將四萬騎出酒泉千餘里,至天山,匈奴二萬餘騎要漢兵,見漢兵強,退去。重合侯無所得失。是時,漢恐車師兵遮重合侯,乃遣闓陵侯將兵別圍車師,盡得其王民眾而還;李廣利將七萬人出五原。匈奴使五千騎要擊漢軍。貳師遣屬國胡騎二千與戰,虜兵壞散,死傷者數百人。兩軍又戰於郅居之水,漢軍兩萬騎敗匈奴二萬騎。匈奴復以五萬騎擊廣利於燕然山,相殺傷甚眾。匈奴夜掘塹漢軍前,深數尺,從後急擊之,軍大亂敗,李廣利降。(《漢書》卷六,頁37;HFHD,115 ;《漢書》卷一七,頁23;卷六一,頁14;卷九四上,頁 25;卷九六下,頁30。)
附錄B 李陵之敗
天漢二年,貳師將三萬騎出酒泉,擊右賢王於天山。召陵,欲使為貳師將輜重。陵召見武台,叩頭自請曰:「臣所將屯邊者,皆荊楚勇士奇材劍客也,力扼虎,射命中,願得自當一隊,到蘭干山南以分單于兵,毋令專鄉貳師軍。」上曰:「將惡相屬邪!吾發軍多,毋騎予女。」陵對:「無所事騎,臣願以少擊眾,步兵五千人涉單于庭。」
上壯而許之,因詔強弩都尉路博德將兵半道迎陵軍。博德故伏波將軍,亦羞為陵後距,奏言:「方秋匈奴馬肥,未可與戰,臣願留陵至春,俱將酒泉、張掖騎各五千人並擊東西浚稽,可必禽也。」
書奏,上怒,疑陵悔不欲出而教博德上書,乃詔博德:「吾欲予李陵騎,雲『欲以少擊眾』。今虜入西河,其引兵走西河,遮鉤營之道。」詔陵:「以九月發,出遮虜鄣,197至東浚稽山南龍勒水上,徘徊觀虜,即亡所見,從浞野侯趙破奴故道抵受降城休士,因騎置以聞。所與博德言者云何?具以書對。」陵於是將其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止營,舉圖所過山川地形,使麾下騎陳步樂還以聞。步樂召見,道陵將率得士死力,上甚說,拜步樂為郎。
陵至浚稽山,與單于相直,騎可三萬圍陵軍。軍居兩山間,以大車為營。陵引士出營外為陳,前行持戟盾,後行持弓弩,令曰:「聞鼓聲而縱,聞金聲而止。」虜見漢軍少,直前就營。陵搏戰攻之,千弩俱發,應弦而倒。虜還走上山,漢軍追擊,殺數千人。單于大驚,召左右地兵八萬餘騎攻陵。陵且戰且引,南行數日,抵山谷中。連戰,士卒中矢傷,三創者載輦,兩創者將車,一創者持兵戰。陵曰:「吾士氣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軍中豈有女子乎?」始軍出時,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隨軍為卒妻婦,大匿車中。陵搜得,皆劍斬之。明日復戰,斬首三千餘級。引兵東南,循故龍城道行四五日,抵大澤葭葦中,虜從上風縱火,陵亦令軍中縱火以自救。南行至山下,單于在南山上,使其子將騎擊陵。陵軍步斗樹木間,復殺數千人,因發連弩198射單于,單于下走。是日捕得虜,言:「單于曰:『此漢精兵,擊之不能下,日夜引吾南近塞,得毋有伏兵乎?』諸當戶君長皆言:『單于自將數萬騎擊漢數千人不能滅,後無以復使邊臣,令漢益輕匈奴。』復力戰山谷間,尚四五十里得平地,不能破,乃還。」
是時,陵軍益急,匈奴騎多,戰一日數十合,復傷殺虜二千餘人。虜不利,欲去,會陵軍候管敢為校尉所辱,亡降匈奴,具言「陵軍無後救,射矢且盡,獨將軍麾下及成安侯校各八百人為前行,以黃與白為幟,當使精騎射之即破矣。」成安侯者,潁川人,父韓千秋,故濟南相,奮擊南越戰死,武帝封子延年為侯,以校尉隨陵。單于得敢大喜,使騎並攻漢軍,疾呼曰:「李陵、韓延年199趣降!」遂遮道急攻陵。陵居谷中,虜在山上,四面射,矢如雨下。漢軍南行,未至鞮汗山,一日五十萬矢皆盡,即棄車去。士尚三千餘人,徒斬車輻而持之,軍吏持尺刀,抵山入峽谷。單于遮其後,乘隅下壘石,士卒多死,不得行。昏後,陵便衣獨步出營。
11關於參考文獻的說明:
《史記》和《漢書》是西漢(或稱前漢)歷史的基本的、甚至是僅有的史料。關於戰史,兩書的《本紀》記載大略,而《列傳》從個人角度提供更豐富的細節。戰勝細節的記載鳳毛麟角,不難想見,這些記載想要提供給讀者的是勸誡,而不是戰爭的客觀評價(關於戰鬥的細節描寫,見《漢書》卷五五記載的前119年西漢征討匈奴的大戰;《漢書》卷五四記載的李陵的征匈奴的戰鬥,已列為附錄B)
除了為異族專門所立的傳(即《史記》卷一一〇,卷一一三至一一六;《漢書》卷九四至九六),《漢書·地理志》里的注釋對了解歷次戰役後漢朝擴張的情況很有價值。《表》中有一些檔案性質的信息,比如對立功將領的封爵可以做統計分析,但是需要慎重對待材料。兩部史書不同部分對同一件事記載的一致性還是比較高的。
而例外也難以忽略,這裡有必要指出一個遺漏的例子,提醒我們兩部史書的記載是不全面的。《漢書》卷一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記載,前147年,漢朝向至少七個歸降的匈奴王授爵,但《漢書》其他部分,不管是《本紀》還是《匈奴傳》都沒有記載此事。在《史記·惠景間侯者年表》有七人歸降的記載,只有一些文字上的差異。《史記·孝景本紀》也部分記載了此事,但是相當簡略:「春,匈奴王二人來降,皆封為列侯。」除了這些記載,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都要靠讀者自己揣測(《史記》卷一一,頁10;卷一九,頁45f;《漢書》卷一七,頁4)。
漢代史家和後世的史家一樣,受限於軍隊的組織和作戰表現材料的缺乏。相比之下,關於長城駐軍管理的記載則分布於明朝之前的所有史書之中。關於理論和技術的書籍,漢代史家沒有宋元史家那麼幸運,有大量的史料可以利用。《漢書·藝文志》列出兵書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只有小部分流傳至今。然而,僅僅從篇目中也能看出,從公元元年起,內府開始收藏關於戰略和技術的文獻,有些是李廣這樣帶兵打仗的將軍寫作的,還有專講武器使用的書籍,如《望遠連弩射法具》十五篇。
22見E.Chavannes:Memoires Historiques de Se-ma Ts』ien(Paris,Ernest Leroux,1895—1905;reprinted Paris, Adrien-Maisonneuve,1967),I,Ixiiff.(下文簡稱MH);H.H.Dubs,History of the Former Han Dynasty (Baltimore and London,Waverly Press,1938—1955),pp.7ff.(下文簡稱HFHD,若無特別註明,均為第二卷)。
33關於這些諸侯國的範圍,見Michael Loewe,Imperial China(London,1966;Washington and New York,Praeger),p.49,54—55(map 3 and 4)。
44見地圖「漢武帝的擴張」,原代國包括雲中(至前196)、定襄、雁門(至前144?)。前114年,代國歸中央直轄,分為代郡和太原郡。前144年之前,燕國包括遼西、遼東、右北平、漁陽、上谷。
55即「和親」政策。見Ying-shi Yü,Trade and Expansion in Han China(Berkeley,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7),p.41。和親政策在武帝末年又有所恢復,見《漢書·匈奴傳上》。
66《漢書》卷四,王先謙補註本,長沙,1900年版,頁15;HFHD, I, 225; 《漢書》卷九四上,頁13b。甘泉在左馮翊。
77《漢書》卷九四上,頁15b。
88關於前147年的文獻,見文首的注釋「文獻說明」。
99關於巫蠱之禍,見Michael Loewe:「The Case of Witchcraft in 91 B.C. :Its Historical Setting and Effect on Han Dynasty History,」Asia Major,XV,pt2.,pp. 159ff。
1010《漢書》卷六,頁13,34,36b;HFHD,58,66,113ff。
1111關於屬國,見RHA,I,61ff.
1212《漢書》卷六;HFHD,39,51,61,65; 關於水利工程,見《漢書》卷九四,頁20。
1313為了反抗漢朝的統治,羌人與匈奴通使,並且進攻兩個縣。後來這兩個縣併入了金城郡。見《漢書·武帝紀》,頁22b;HFHD,81。
1414Hans Bielenstein,The Chinese Colonization of Fukien until the End of Tang,Studia Serica Bernhard Karlgren dedicata(Copenhagen,Einer Munksgaard,1959),pp. 98ff.
1515漢朝在朝鮮半島建立統治的早期努力(前128—前127),見《漢書·武帝紀》,頁10b;HFHD,80;K. H. Gardiner,The Early History of Korea(Canberra,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Press,1969)。關於公元前112—前111年在南越、朝鮮和閩越的戰事,見《漢書·武帝紀》,頁21;HFHD,79ff。關於漢朝早期向西南的滲透,見Y. Hervouet,Un Poète de cour sous les Han,Sseu-ma Siang-jou (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64),pp. 69ff。
1616《漢書》卷九六下,頁3b。烏孫在伊犁河谷,塔里木盆地以北。
1717《漢書》卷六一,頁9b。
1818《漢書》卷六,頁31b;HFHD,100;.《漢書》卷六,頁32b;HFHD,102.
1919《漢書》卷六,頁32b;HFHD,102ff.
2020《漢書》卷八,頁21b;HFHD,256;《漢書》卷九,頁11;HFHD,331;《漢書》卷九六上,頁7b;Hans Bielenstein,The Restoration of the Han Dynasty,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下文簡稱BMFEA),no.39:92ff(1967)。這部三卷本的著作最先發表在BMFEA。第三卷已單獨出版發行。
2121關於漢朝擴張的動機,見Ying-shi Yü,Trade and Expansion in Han China (Berkeley,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67); RHA,I,48ff; A. F. P. Hulsewé,「Quelques Considérations sur le commerce de la soie au temps de la dynastie des Han」(即將發表)。
2222例如,《漢書》卷二四下,頁6b;N. L. Swann,Food and Money in Ancient China(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0),p.240;《漢書》卷九六下,頁36b ff;《鹽鐵論》第二、十五、十六篇,等等。讀《鹽鐵論》需要知道,「大夫」的觀點是武帝一朝的官方主張,而「文學」是反對朝廷的政策的。
2323關於文官選任,見HFHD,20;關於行政區劃的調整,見《漢書》卷二八上,頁19b,24b,30b(關於大行政區的變動,見前135、前104年);關於漢代的財政機構及變遷,見加藤繁:《支那経済史考證》(東京,東洋文庫,1952—1953),35ff;關於專賣制度,見Swann,pp. 61ff;關於鑄錢,見Swann,pp. 377ff。
2424關於輪台屠城,見《漢書》卷六一,頁11。
2525最好的例子是漢朝策劃謀殺樓蘭王。這件事發生在武帝之後的前77年,見《漢書》卷九六下,頁17。
2626《漢書》卷九六下,頁3a—4b記載了江都王女劉細君嫁與烏孫王的嫁妝。
2727桑弘羊建議屯田於輪台,見《漢書》卷九六下,頁15b ff;許可輪台屯田是在昭帝時,見《漢書》卷九六下,頁20b。
2828即上谷郡的造陽,撤出的時間在公元前127年(《漢書》卷九四下,頁17),又見《鹽鐵論》(王利器校注,頁115)。
2929《漢書》卷九六下,頁30b ff。
3030人口數字最為充分地展現了這一點,見《漢書》卷二八。
3131暴力事件只是偶然發生,比如文帝時(前180—前157)長沙、南郡曾受進攻,見《漢書》卷九五,頁9b。
3232比如文帝時晁錯的稱讚,見《漢書》卷四九,頁13a—b;《漢書》卷九四上,頁1ff。
3333《漢書》卷九四上,頁6,漢初的冒頓單于認為「地者,國之本也」。又見Owen Lattimore,Inner Asia Frontiers of China(New York,American Geographical Society,1940),66ff,76ff,523ff。
3434《漢書》卷五五,頁13b,19。
3535《漢書》卷九四上,頁27b。
3636《史記》中將諸侯國修築的、其後被秦朝連成一線的防線稱為「長城」(例如卷五,頁49;卷八八,頁11);而《漢書》的「長城」則指代文帝朝和武帝朝初年的這條防線(卷九四上,頁16)。
3737關於鐵器帶來的優勢,可從呂后禁止鐵製品出口南越看出。見《漢書》卷九五,頁8b。
3838對於馬匹的需求,見Chang Chun-shu,「Military Aspect of Han Wu-ti’s Northern Northwestern Campaigns,」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下文簡稱HJAS)26:148ff(1965—1966)。
3939屯田地區與士卒的工作見RHA,I,56;桑弘羊建議從內地募民夫屯種,見《漢書》卷九六下,頁15b ff。
4040例如,唐蒙和司馬相如在西南就徵發民夫開路,見《漢書》卷二四下,頁6b—7b;關於用囚徒開路,參加公元66年的《開通褒斜道摩崖》(見王昶:《金石粹編》卷五,頁12b ff)。
4141這些數字是《漢書》卷二八(地理志)中記載的漢代103個郡國登記的戶數和口數。
4242史書下一次給出的統計數字是公元140年的,無論戶數和口數都比公元1—2年少,無論做何解釋,都可以表明這140年間人口沒有增長。武帝時到公元1—2年,也沒有人口非增不可的理由。對人口數字的考察,見Hans Bielenstein, 「The Census of China During the Period 2—742 A.D,」 and 「The Restoration of Han Dynasty,」 BMFEA, 3: 19 and 39:11ff.
4343比如趙國的代田法,見Swann,pp. 58,184ff;RHA,I,70,II,319; Michael Loewe,Everyday Life in Early Imperial China(London,Batsford,1968),pp. 167ff。值得注意是,李劍農曾指出,農業的進步並沒有一般認為的那麼快,見李劍農:《先秦兩漢經濟史稿》(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頁149ff。
4444這是畢漢思(Hans Bielenstein)修正過的數據(BMFEA,no.19:135) 。《漢書》給出的總數是12 233 062戶、59 594 978口,見《漢書》卷二八下,頁49。
4545即以下各郡的戶口數:
郡名
設置時間
戶數
口數
犍為
前135
109 419
489 486
五原
前127
39 332
231 328
朔方
前127
34 338
136 628
越嶲
前119
61 208
408 405
牂牁
前111
24 219
153 360
鬱林
前111
12 415
71 162
蒼梧
前111
24 379
146 106
南海
前111
19 613
94 253
交趾
前111
92 440
746 237
合浦
前111
15 398
78 980
九真
前111
35 743
166 013
日南
前111
15 460
69 485
益州
前109
81 946
580 463
張掖
前104?
24 362
88 731
酒泉
前104?
18 137
76 726
敦煌
前104—前91
11 200
38 335
武威
前81—前67
17 581
76 419
金城
前81
38 470
149 648
對於在朝鮮建立的、並於公元前82年改組為兩個郡的四個郡,以及前111年在海南建立、並於前46年最終撤出的兩個郡,也許也應該做一些補充。
4646幾乎不用強調,對前現代社會的人口方面問題的計算只能是猜測,因為缺少基本信息。比如,我們不知道當時的預期壽命和服役年齡。這個結論是劍橋大學人口與社會結構史研究團隊的R. S. Schofield博士提出的。關於漢朝的兵役制度,見RHA,I,79,162。
4747每頃100畝(每畝240步)約合11.39英畝。石是容量單位,每石約合19.968公升。
4848RHA,II,67ff.
4949《史記》卷一〇二,頁16;卷一一〇,頁22,27,38。
5050《漢書》卷六,頁4,7b,10b,32b;HFHD,35,43,51,102。
5151同上。
5252約前111—前110年,見《漢書》卷二八下,頁18;Swann,p. 307;《漢書》卷六一,頁6。
5353隴西四郡置於何時,尚存爭議,因為史料是相互矛盾的。魯惟一傾向於認為,酒泉和張掖置於前104年,不久,又要在西邊建立一個指揮部,於是敦煌獨立置郡,時間應該在前91年,見RHA,I,59。起初這些郡是和內地隔絕的「飛地」,由設防的道路連接,道路經過的地區後來成為武威郡,時間在前81—前67年之間。設酒泉郡是為了隔斷兩個潛在敵人的聯繫。
5454《漢書》卷六,頁31b,32b;HFHD,99,102;《漢書》卷九四上,頁23;見《漢書補註》卷六,頁31b,卷五五,頁18a—b。
5555RHA, I,56—57。這一舉措又導致後來設官管理屯田,見RHA,I,70 ,144,以及本文注26。
5656漢朝向北擴張,在眩雷築塞,地點可能在烏孫或西河郡以北,見《漢書》卷九四上,頁20,21b。
5757如輪台(《漢書》卷九六下,頁2)、渠犁(《漢書》卷九六下,頁30b)。
5858《漢書》卷六一,7b,卷九六上,11b。
5959前104年,漢軍出師西域,依靠當地後勤支援,見《漢書》卷九四上,頁25b;卷六一,頁9b。樓蘭國「常主發導,負水儋糧,送迎漢使」,見《漢書》卷九六上,頁12b。
6060《漢書》卷九六下,頁3b,37b ff。
6161《漢書》卷六一,頁7ff。
6262《漢書》卷六一,頁2b—3a,記載了張騫關於西域道路以及在印度有中國貨物的報告。《漢書》卷九五,頁2b記載了唐蒙發現東南到西南交通線的報告。
6363《漢書》卷九四上,頁18b。
6464桑弘羊見《漢書》卷九六下,李陵見《漢書》卷五四,頁11。其他提到地圖的地方還有《史記》卷六十,頁12;卷一二三,頁29。戍邊的軍隊利用地圖的證據,見RHA, I,86;II,163。又見Hans Bielenstein, 「The Restoration of the Han Dynasty,」BMFEA 2.31:219(1959)。
6565《漢書》卷六四上,頁3。
6666《漢書》卷九四上,頁6b ff。見O. Pritsak,「Die 24 Da-chen Studie zur Geschicht des Verwaltungsaufbaus der Hisung-nu -Reiche,」Oriens Extremus,1:178ff(1954)。
6767《漢書》卷五四,頁10b。
6868《漢書》卷五五,頁4b ff。兩役戰果的不同,可以從戰後給兩個指揮官的獎賞的不同看出。
6969《漢書》卷六,頁14b;HFHD,61;《漢書》卷六一,頁4;卷九四上,頁19。
7070《漢書》卷六,頁31b;HFHD,100;《漢書》卷六一,頁9b。
7171具體事例見頁99注③。
7272漢朝對隔絕潛在敵人的重視,可見《漢書》卷六九,頁3a—4b;《漢書》卷九四,頁21b。
7373關於將軍的權力與地位,見大庭修:《前漢の將軍》,《東洋史研究》26卷4號,1968年。
7474《漢書》卷五五,頁6b。
7575《漢書》卷五五,頁13b。
7676《漢書》卷六一,頁9b。
7777《漢書》卷一九上,頁22b ff,正文及注釋。
7878還有國相親自參戰的情況,見《漢書》卷五五,頁4b。
7979關於都尉,見RHA,I,60;關於都尉在作戰中的指揮,見《漢書》卷五五,頁18b,以及卷九四下,頁21b。
8080關於皇帝用虎符制度運作的例子,見《漢書》卷六四,頁2。
8181關於戍卒的組織,見RHA,I,83。
8282《漢書》卷一七,頁11,11b,13b;金日磾事跡見《漢書》卷六八,頁18b。開陵侯成娩也是一例,他是匈奴諸王之一,為漢朝攻打車師(《漢書》卷一七,頁23)。
8383《漢書》卷五四,頁6。
8484關於李廣見《漢書》卷五四,頁4以及卷六,頁16;HFHD,66。關於蘇建見《漢書》卷五四,頁16;關於張騫見《漢書》卷六,頁15以及卷六一,頁4,HFHD,61。關於公孫敖,見《漢書》卷六,頁15,HFHD,61。關於趙食其,見《漢書》卷六,頁16,HFHD,66。
8585《漢書》卷九四上,頁25。
8686《漢書》卷九四上,頁8b;HFHD,I,115。
8787《漢書》卷五四,頁14b。
8888《漢書》卷六一,頁9b。
8989《漢書》卷五四,頁10a—b;《漢書》卷九五,頁19。
9090《漢書》卷五五,頁5。
9191《漢書》卷六,頁12;HFHD,54。
9292不少學者已經接受了對這條史料的這種解釋。關於別的觀點以及更詳細的描述,見RHA, I, 79ff, 162ff。前155年,徵召的年齡從23歲提前到20歲,直到昭帝朝(前87—前74)才改變。
9393見RHA,I,78;《漢書》卷五四,頁10。
9494RHA,II,181ff,《漢書》卷九四上,頁25b,卷六一,頁9b,卷九六上,頁11b。
9595《漢書》卷九六下,頁30。
9696《漢書》卷六,頁22,31b,35;HFHD,80,100,108;《漢書》卷九五,頁4b。關於囚徒或罪犯上戰場的事例,見A. F. P. Hulsewé,Remnants of Han Law(Leiden,E. J. Brill,1955),pp. 131,147及注釋109。
9797見本文附錄B。
9898RHA,I,79;Hulsewé,pp. 240ff.
9999《漢書》卷六,頁22,27;HFHD,80,92;《漢書》卷九五,頁19a—b。
100100RHA, I, 78;《漢書》卷八,頁15b;HFHD, II, 241。
101101公元前97—前74年的,見RHA,II,261ff;公元前90—前82年的,見317ff。
102102Lien-sheng Yang,Numbers and Unit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printed in 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1).
103103C. Martin Wilbur,Slavery in China During the Former Han Dynasty,206 B. C.—A. D. 25(Chicago,Field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1943),p. 399,該頁有例子說明漢朝史官怎樣區分真實的數字和宣傳的數字。Wilbur用「falsification」(偽造)一詞有點重了,原文的意思只是「實有兵力四十萬,號稱百萬」。
104104同上。
105105出自應劭(約140—200)《漢官儀》,完整的文本和注釋見RHA,I,162ff。
106106《漢書》卷六,頁37b;HFHD,115;《漢書》卷六一,頁14。根據《漢書》卷九四,頁25,兵力還要再加一萬。
107107《漢書》卷五四,頁9。
108108RHA,I,90.
109109關於具體戰事見本文附錄A。各郡的人口數引自《漢書》卷二八各郡條下。
110110前129年,代國還包括太原郡,這裡的人口數字只是代郡一郡的。
111111此時的隴西郡的土地還包括了日後分設出去的安定、天水二郡。這裡的人口數字只是隴西一郡的。
112112這一觀點是傅海波(Herbert Franke)教授提出的。
113113《漢書》卷二四下,頁7b;Swann,p. 246。
114114《漢書》卷六六,頁2b;HFHD,81。
115115《漢書》卷六一,頁10a—b。
116116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 VIII,(Cambridge,Eng.,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30),35,44,53,and X(1954),100ff.
117117《漢書》卷五五,頁2b。
118118《漢書》卷六,頁12;HFHD,55;《漢書》卷五四,頁16b。
119119《漢書》卷六,頁12b;HFHD,55。
120120《漢書》卷五五,頁9b。
121121《漢書》卷六,頁14b;HFHD,61。《漢書》卷九四上,頁18b。
122122《漢書》卷六,頁16;HFHD,66。
123123《漢書》卷二四下,頁12b;Swann,p. 274。前123年漢軍的馬匹損失也是同樣的數字(《漢書》卷二四下,頁8b;Swann,p. 251)。
124124《漢書》卷五五,頁16。
125125《漢書》卷六一,頁10。
126126《漢書》卷六四上,頁6。
127127例如,《漢書》卷六一,頁7 ff;卷九六上,頁25b ff;卷九六下,頁6。
128128《漢書》卷六一,頁10。《漢書》記載了李廣利第一次出征返回敦煌,但是武帝下令李廣利不許進玉門關。
129129《漢書》卷六,頁16a—16b;HFHD 65;《漢書》卷一七,頁13,卷五五,頁12b ff。
130130關於驛遞的時間表,見RHA,I,43ff。
131131關於軍隊的專業水準,見RHA,I,167ff。居延漢簡的時間跨度是從公元前100年到公元100年,但大多數無法確定具體時間。從這些簡牘中所見的專業水平,應該可以用來研究武帝朝的情況。文帝時晁錯曾經上疏,強調用兵的法度,見《漢書》卷四九,頁9ff,16ff。《史記》卷一〇九,頁6記載了兩位將軍截然相反的約束部下的方式。
132132《漢書》卷六十一,頁13。
133133RHA,II,70.
134134比如公元前99年的戰役,見《漢書》卷五四,頁10。
135135RHA,II,69。這一計算的基礎是3.3石是每個月的糧食配給量,25石是一輛車的裝載量(見Michael Loewe, 「The Measurement of Grain of Han Period,」T』oung Pao,49.1—2:76)。隴西、北地、上郡、西河、朔方、五原、雁門都有鹽官,軍隊的食鹽可能由他們直接發放。
136136RHA,I,70,106,125,頁94、105也提及糧草。
137137RHA,II,70.(《漢書》卷六九,10b ff。)
138138關於馬匹吃的糧食的數量見RHA,II,278,一片漢簡記錄著兩匹馬四個月消耗糧食27.52石,即每匹馬每天消耗0.116石;RHA,I,94,154 and n.71。
139139《漢書》卷二四下;Swann,p. 247對這一段費解而不可靠的文字作了註解,得出結論:「也許每3.616美國蒲式耳糧食中,有不足1%到6%的糧食最終抵達。」
140140RHA,II,261ff.
141141關於裝備的總體情況見 RHA,I,85 ff.。《漢書》記載了李陵用鼓和鉦指揮放箭,見《漢書》卷五四,頁11b;將鼓列入防禦裝備的清單,見RHA,I,87;關於匈奴使用的旗鼓,以及漢軍虜獲的匈奴旗鼓,見《漢書》卷五五,頁15b。
142142官員巡查邊塞的報告中提到了其中一些裝備,見 RHA,II,151 ff.
143143見K. P. Mayer,「On Variation in the Shapes of the Components of the Chinese Nu-chi (crossbow latch),」 in T』oung P』ao,52:1—3:7ff and correction ibid.,53:293 ff。
144144石是重量單位,約合29.3千克或64.5磅。關於弩,見RHA,I,125 ff。
145145RHA,II,157 ff.
146146RHA,I,153,no. 52.
147147《漢書》卷六,頁34;HFHD,頁105;《漢書》卷五四,頁10。
148148韋慕庭引《漢舊儀補遺》(Wilbur,pp. 232 and 405)。《漢書》顏師古注(《漢書》卷十九,頁12b)也引用了這段話,但是沒有提到官奴婢,《漢官儀》也是如此。張春樹誤認為官奴婢的人數是三十萬。關於景帝設苑養馬,見《漢書》卷二四,頁15b;Swann,p. 172。
149149《漢書》卷二四下,頁9b—10a;Swann,p. 262。
150150《漢書》卷六,頁32a;HFHD,II,101。
151151這項制度可能創自前178年,見Hulsewé,p. 75.
152152例如,(1)漢朝初建,社會還不穩定,一匹馬的價格達到一百金,即一百萬錢(《漢書》卷二四下,頁4;Swann,p. 231);(2)前118年,馬匹短缺,一匹馬可賣到二十萬錢(《漢書》卷六,頁19b;HFHD, I,66)。有居延漢簡記載(37,35,見RHA,I,72),一匹馬值四千錢,與同一文書中的下列商品比較:未成年女奴,一萬五千錢;一輛牛車,兩千錢;一輛輕便馬車,五千錢。關於私下的馬匹交易,見RHA,I,116,關於漢軍騎兵買馬,見同書,頁111。
153153《漢書》卷五,頁6b,卷七,頁4;HFHD,I,321 and II,159.
154154《漢書》卷九六下,頁3。
155155《漢書》卷九六下,頁3b。
156156《漢書》卷六一,頁8b。
157157《漢書》卷六一,頁12.卷九六上,頁37b。
158158《漢書》卷九六上,頁38。
159159《漢書》卷二四下,頁8,12b;Swann,pp. 251,274;《漢書》卷六一,頁14;《史記》卷一二三,頁42。因為缺乏更充足的資料,這些數字很難從一個完整的經濟背景來解讀。公認的黃金價值是一萬金相當於一斤黃金(一斤約為244克)。
160160RHA,I,94ff,II,99,100ff and 282ff.
161161Lynn White,Medieval Technology and Social Change(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p.1.
162162(1)戰車。關於周代戰車作戰的局限,見H. G. Greel,The Origins of Statecraft in China(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 ,I,262 ff;Peter A. Boodberg,「The Art of War in Ancient China:A Study Based Upon the Dialogues of Li,Duke of Wei,」Ph.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30。許倬雲曾撰文討論騎兵與步兵的關係,並描述了春秋戰車在戰鬥中的使用(Cho-yun Hsu,Ancient China in Transition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5],pp. 68 ff)。張春樹(前引書,頁169)指出,漢文帝時戰車還是對付匈奴的主要武器,甚至前133年時還是如此,然而因為戰果不佳最終被淘汰。《漢書》卷五四記載,李陵「以大車為營」,沈欽韓(1775—1832)注說「未嘗以車戰也」。漢代雖有「車騎將軍」,也不必然表示漢軍仍用車戰。(2)馬鐙。白霖概述了漢代可能有馬鐙的證據(White. pp. 14ff and 140 n. 3)。又見J. Needham, 「Science and China’s Influence on the World,」in The Legacy of China(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 p. 268,reprinted in The Grand Titration(London,Allen and Unwin,1969),p. 86.
163163《漢書》卷五四,頁12b。
164164《史記》卷八一,頁21,卷一一〇,頁12;又見Lattimore,pp. 61—65,387。
165165《史記》卷七,頁60;《漢書》卷三一,頁22。
166166《漢書》卷六六,頁1b。
167167《漢書》卷四九,頁8。
168168Chang Chun-chu,p. 167.
169169《漢書》卷六,頁16;HFHD,15。
170170HFHD,15.
171171《漢書》卷五四,頁12b,關於文本的出入參考王先謙注。五十萬的數字未必就太高,李陵有3000人,即使算上搭箭拉弓的時間,一個人一天射出116支箭並非不可能。
172172《漢書》卷五五,頁4;卷五五,頁5。
173173《漢書》卷五五,頁5,卷九六下,頁5b。
174174「四萬」的數字見《漢書》卷六,頁15;HFHD,62。《漢書》卷一七,頁12給出的數字是「十萬」;《漢書》卷五五,頁11b記載:「降者數萬人,號稱十萬。」《漢書》卷九四上,頁19記載:「凡四萬餘人,號十萬。」
175175關於屬國,見RHA,I,62 ff;Ying-shi Yü,pp. 72ff;《漢書》卷六,頁15;HFHD,62;《漢書》卷一九上,頁19b,卷五五,頁12b。
176176《漢書》九四上,頁19。
177177《漢書》卷六,頁24;HFHD,84;《漢書》卷九五,頁18。關於該計劃的具體執行,見Bielen stein, pp. 98ff。
178178《漢書》卷一七,頁6b ff。
179179侯是漢代二十級爵位的最高一級,是皇帝對功勞的酬賞。獲得封戶的人,可以從中抽取賦稅,並可自己留用一部分。
180180《漢書》卷一七,頁19b。
181181《漢書》卷九五,頁4b—5a。漢廷允許夜郎王稱王如前。雲南石寨山出土的滇王金印證實了滇王的存在。
182182《漢書》卷九六,頁36。在《漢書》卷九六上下對西域諸國的記載中都可以找到。
183183《漢書》卷七五,頁3b;Hulsewé,p. 175.
184184《漢書》卷四,頁21;《史記》卷一〇,頁39。這一評價的來由,見HFHD,I,272。
185185《漢書》卷七,頁10b;HFHD,175。
186186《漢書》卷九六下,頁39。其他的批評見《漢書》卷六三,頁22b ff。桓譚《新論》(已佚)和荀悅批評凱旋後的封賞太靡費(見《藝文類聚》卷一二,上海標點本,1965,頁231)。
187187呂思勉:《秦漢史》,香港,1962,頁129 ff。
188188MH, I,xix.
189189應該注意到,漢高祖曾經與匈奴作戰失敗,自己也身陷險境(《漢書》卷一下,頁11b;HFHD,I,115)。關於光武帝,見Hans Bielenstein,「The Restoration of the Han Dynasty,」BMFEA 2.31:312 (1959)。635年,唐太宗也和大臣討論過這一問題(見《貞觀政要》卷一,頁16,《四部叢刊》本)。
190190募兵的概念,應該從一個嚴格意義上理解,即有義務服役的人可以花錢僱人替自己服役。另一種情況是,漢族王朝(比如八世紀時)向異族請救兵,就要為此付出高額的報酬。
191191唐代的此類軍隊,見R. Des Rotuors,Traité des Fonctionnaires et Traité de I』armée(Leiden,E. J. Brill, 1947),pp. xix,and vii ff.
192192英文原文為「including one king」,查《漢書》,應為「裨小王十餘人」,故改之。——編者
193193關於居延的地位,有幾種說法(見《漢書》卷六,頁14b注):(1)張掖郡的轄縣,在額濟納河畔。(2)以匈奴地名為縣名。蒲立本(Edwin Pullyblank)指出,位於塔克拉瑪干沙漠北緣的龜茲的首府,也叫居延。(《漢書》卷九六下,頁14a。)見Edwin Pullyblank,「Chinese and Indo-Europeans,」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1966),p. 21;《漢書》卷九四上,頁18b記載漢軍「出隴西、北地二千里,過居延,攻祁連山。《漢書》卷六,頁15;HFHD,61記載公孫敖也參加了夏季的戰事,並且因為失期受懲,《漢書》卷一七,頁9。
194194關於昆邪王降漢的人數,見頁114注①。
195195《漢書》卷六一,頁21作「車師」,其他地方則作「姑師」;見《漢書》卷六一,頁7b注。
196196《漢書》卷六,頁37b;HFHD,115記載商丘成率領的人馬是兩萬。
197197居延都尉轄有一支名為「左遮虜」的部隊,見RHA,II,385。
198198《漢書》注家對「連弩」的看法也莫衷一是,見《漢書》卷五四,頁12。
199199韓千秋,漢成安侯,其父韓千秋為濟南相,征南越時戰歿。(《漢書》卷一七,頁15b,卷五四,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