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的戰爭之道 · 導言 中國軍事經驗的多樣性

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 中國對今日世界的諸多貢獻中,最乏人問津的要數它獨特的軍事經驗。本書的研究範圍,囊括了野戰與圍城、外征與內討、禦侮與平亂,起於公元前632年,止於公元1556年,其目標主要是用細膩的分析,呈現中國的軍事風格和軍事傳統。 如今20世紀下半葉行將過半,控制戰爭規模對人類生存至關重要,本書的出現顯得恰逢其時。國家或政權間的暴力衝突是當今人類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共同威脅。如果想借鑑軍事史去應對現在的危機,那麼必須重視中國人戰與和的經驗。西方擴張的餘波在越戰中達到某種頂點,我們可以從中觀察到中國戰爭方式的擴張性弱於西方。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新的動員和防禦藝術的突出範例。作為核大國,中美被一個同樣的難題困擾:如何駕馭新興的核力量,用它自衛,而不被它反噬?雙方都需要用儘可能全面的視角看問題。 正如沃爾特·米里斯(Walter Millis)十年前所說:「繼續將過去的戰史套用到未來,不但可能,甚至必然造成一個文明的災難。」他說,亨利·哈勒克將軍(Henry Halleck)、G. F. R. 亨德森(G. F. R Henderson)、查爾斯·奧曼爵士(Sir Charles Omen)、阿爾弗雷德·賽耶·馬漢(Alfred Thayer Mahan)、J. F. C. 富勒(J. F. C. Fuller)等人,並不比約米尼和克勞塞維茨高明到哪裡去。他說,軍事史必須「少研究一點過去的戰例……少一點純軍事視角,多一點文化視角……多運用政治哲學、經濟學、社會學……還要利用應用科學提升研究水平。」1在這些方面,中國的獨到經驗也許會有特別的啟發。 中國參與新的國際秩序是大勢所趨,國際社會必須為此做出調整。研究中國人的戰爭之道,可以使這種調整更順暢。這樣一來,理解中國軍事傳統就有了實用價值,中國政府正是它的嫡派傳人。同時,我們還可以去粗取精,為我所用。畢竟中國歷史是人類的共同遺產。 中國的軍事傳統的魅力,不僅在於它的實效,還在於它每每能夠推陳出新,有時創造力甚至更勝西方。中國人不僅發明了弩、鑄鐵、火藥,還發明了紙、印刷術、科舉和職業文官制度。他們還有一項很早就取得的成就:確立文主武從的觀念。因此,中國「和平主義」的名聲在西方民間經久不衰。中國古史中兵制和戰功的記載之多,前現代民族中無出其右者。公元前221年,名副其實的戰國時代定於一統,其後的十二個主要朝代,和其他十六個次要朝代,都是通過軍事手段建立的。可謂「刀劍裡面出政權。」統一一方面要靠武力,一方面也要靠非軍事因素,這些因素軍事史家也不能忽視。 本書分析了從古至今中國軍事經驗的典型形式:春秋時禮儀化的戰爭、戰國時兼具禮儀和計謀的戰爭、漢代的內亞問題、唐代對藩鎮勢力的鎮撫、明代沿海的倭患、圍城戰與內陸水戰的戰略戰術,以及當權者錯誤決策造成的軍事災難。當然,這些戰例都可以同其他地區的戰例橫向比較,且能得出豐碩的成果。它們都發生在中國特殊的文化和社會背景中,然而其中一些方面是有著普遍意義的。 文與武:軍事在社會秩序中的作用 如果注意到統一中國必須面對種種複雜的地形條件,那麼我們將愈加欽佩這一成就。喬治·克雷西(George Cressey)是一位遊蹤廣布的地理學家,他將中國的山脈比作「青藏高原上伸下來的手指」2。幾條大河沿著這些山谷東流,使得這些山脈更難逾越。然而還有其他南北走向的山脈,它們把地形橫截成一個個孤立的台地或盆地。例如,四川的成都平原是一個很早就得到人工灌溉的魚米之鄉,四周崇山環繞。從北面的陝西入川要經過重重關隘,從東面入川要乘船穿三峽,溯江而上。這簡直是上天為割據勢力準備的天堂。福建的河谷和廣東的沿海平原也與此類似,前往中原都要翻山越嶺。西南的雲南和西北的山西也都是峻岭環繞的台地。一般來說,中國的幾個經濟人口中心之間的距離要遠於歐洲國家之間的距離。空間維度上,中國比美、俄等新興巨頭更加廣袤;時間維度上,中國甚至比歐洲更古老。不得不說,單單靠暴力,永遠不足以統一這樣一片文化多元、歷史各異、地理隔絕的廣大地域。從華北平原到長江三角洲的路途並不比歐洲北部平原更平坦,但是歐洲北部平原多國並立,中國卻保持著統一。一言以蔽之,統一中國不只需要兵馬餉械,更需要政治軍事的想像力和社會組織的天才,軍事力量只是補充而已。 從地理上看,西方的擴張性源於希臘羅馬對海洋的利用,它孕育出遠洋貿易、殖民地和地中海帝國,比19世紀的歐洲帝國主義早了兩千年之久。歐洲帝國主義繼承了希臘羅馬的擴張性,最終掌握了世界霸權。相比之下,中國的防禦性源於華北平原封閉的地理環境,它遠離其他文明中心,也遠離通向它們的海路。中國對安定內政的渴望壓過了開疆拓土的雄心。歐洲有克里特製海權、特洛伊戰爭、雅典海軍和腓尼基海洋貿易,而中國卻少有類似的成就。中華帝國統一發展了一千年之後,與鄰近的東南亞的貿易才漸形重要起來。又過了一千年,中國人「下南洋」蔚成風潮;然而,下南洋的部分原因是歐洲人的鼓動,他們出洋乘坐的是歐洲船隻,進入的也是歐洲殖民地。有一種觀點值得借鑑:今天西方擴張的特殊活力逐漸枯竭的時候,中國對內部社會組織的特殊興趣也可能同時枯竭了。 文主武從,並不是修史的文人向壁虛造的。相反,這是中國維持社會秩序的一大成就。怎樣讓軍人服從現有的社會秩序?今天,美國乃至全球的軍事技術都在突飛猛進,這個問題重新浮出水面。而在中國歷史上,這不過是老生常談罷了。這是考察中國軍事史首先要注意到的一點。 從歷史分期上講,我們可以將中國軍事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公元前221年之前,此階段戰爭愈演愈烈;第二階段是前221年之後,這一階段中國已進入帝制時期,特點是武力鉗制。先秦中國對秩序和統一的追求經歷了漫長的過程。一百五十個諸侯國漸漸兼併成十幾個,又經過激烈的混戰,只剩下七八個大國。前221年,列國終歸一統。 在這五百年中,從公元前722年到前481年的二百五十年稱為「春秋」3,當時的人還沒有像後來那樣鄙視武力,因為戰爭的勝利是衡量統治者價值的最終標準。4戰爭只是這一時期「國際關係」的一部分。史書上還記載著很多外交活動:建立、承認或滅亡國家;派遣使節或人質;占領或割讓土地;引渡罪犯;調解爭端;協同救荒;通過臨時的盟會或約定結成同盟,有些同盟目的在於限制戰爭。5 公元前403年到前221年的兩個世紀戰亂頻仍,史稱「戰國」。這一時期戰爭愈發激烈,組織愈發完備,戰況愈發殘酷,參戰國的實力愈發雄厚,技術愈發先進。最近一項研究認為,春秋時期「不下一百一十個國家」被滅亡或吞併,只有二十二個生存到了戰國時代6。進入戰國後,國家的數量還在急劇減少。大約戰國中期,弩應用於實戰;前4世紀中葉,鐵開始用於兵器製造。7與此同時,徵發的軍隊規模更大、訓練更精。士兵聽從統一號令,協同作戰,職業軍人擔任指揮。這些職業將領不再措意於繁文縟節,而是專心於沙場勝負。步卒取代了貴族的戎車。論述戰略戰術的兵書開始出現,最著名的便是《孫子兵法》。《孫子兵法》大約成書於公元前400年到前320年之間,時至今日仍影響著中國乃至世界的軍事思想。8中原人很快又從北方少數民族那裡引入了騎戰技術,同時還引入了褲子,方便騎手跨坐在馬背上。但是馬鐙還沒有出現。 關於作戰指揮的藝術,以及戰爭的手段和目的,前輩戰略家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智慧,《孫子兵法》之所以成為經典,就是因為它將這些智慧總結提煉了出來。和同時代的《孟子》放在一起比較可以看到,《孫子兵法》重視擾亂對手的心神、打亂對手的布置,它明顯同早期儒家一樣,認為精神狀態是人間萬事的首要因素。雖然帝制時期「換了人間」,但同其他生逢亂世的戰國子書一樣,《孫子兵法》流傳到了後世(公元前221年之後兩千年的軍事史應該如何恰當地分期,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重大課題)。 秦始皇的統一帶來了內戰永久終結的曙光。「統一」成為一個偉大的政治理想,因為它帶來內部的安定,這是繁榮和文明生活的前提。安定還意味著思想的統一。正統思想是治國的法寶,漢代前期,朝廷轉而尊奉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及其弟子。由此形成的帝制時期的儒學,吸納了法家等其他學派思想,是一個混血兒。假如孔子復生,恐怕會被這種儒學嚇一跳。無獨有偶,羅馬教廷的思想基礎也不單是耶穌的教義,而是融合了眾多源於其他宗教和社會的思想。漢代正統觀念對戰爭是鄙夷的,這種鄙夷因此獲得了道德基礎,中國思想從此打上了輕武的烙印。接下來的研究要釐清漢宋兩代的文官主導權的差異。宋代士大夫的主導權有理學的加持,更臻成熟完善。 這樣一來,中國正統觀念中的理想社會,是於家於國都等級森然的社會。這一秩序的本質是一些人理所當然地高高在上,另一些人理所當然地身居下位。「父」和「君」居於「家」和「國」的頂端,占據支配地位。維繫儒家社會的「三綱」則要求「夫為妻綱,父為子綱,君為臣綱」。 為了維持這一來之不易的秩序,中國人採取了多種手段。這些手段同樣等級森嚴。最高等且最可取的手段是「教化」。扎紮實實地灌輸聖賢之道,讓每個人都能深入理解偉大的「社會風俗的準則」(即「禮」,禮儀、行為準則),從而各守本分,各安其業。當教化失效,尤其對於沒有良好教養的下等人,就要用次一等的手段——「刑賞」,就是「胡蘿蔔加大棒」。統治者根據行為對社會秩序的影響程度施以獎懲。兒子毆打父親要問斬,而父親殺死不孝子是無罪的,除非手段特別殘忍。因為孝道是社會的基石。9 在這個規範性結構中,軍事在第三個層面上發揮作用。當教化和刑賞已經不足以挽救亂局,軍事則是最後的撒手鐧。如果君主樹立了崇德向善的風氣,國家與社會機構運轉良好,諸如戰爭等大規模的暴力強制則不再必要。 孔孟之教素來不推崇外在的強制。儒家認為,君子是一個人自我修養的最高境界。君子應該能不藉助暴力而達成自己的目的。這種觀念是出於一種樂觀的信念:君子的嘉言懿行能夠感化旁人,旁人因此承認君子的道德權威。端正的言行本身就能化作權力。所以,在正確的時機以正確的方法做正確的事情,不僅維繫著文明化的人際關係網絡,還確定了一個人在其中的地位。 對於在社會金字塔頂端的那個「餘一人」,尤其如此。對於一個君主來說,訴諸武力等於承認自己沒能用聖人之道施政,等於承認了文治的失敗。所以,軍事應該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它需要在歷史和現實中尋找正當性。 在這裡潛藏著中國傳統中的綏靖傾向。戰爭很難有什麼光榮可言,因為理想上來說,它就不該發生。道德的絕對準則都是在和平一邊的。沒有足夠的經濟利益以使戰爭顯得正當,沒有富裕的鄰邦吸引中國盜寇穿過邊境或越過海洋去劫掠。正如顧立雅(Herrlee G. Creel)所言,10對外征戰成為羅馬的主要產業,而中國一直不強調征戰的光榮。中國的年輕人沒有亞歷山大、愷撒、拿破崙這樣的榜樣可供崇拜或效仿,西方的英雄崇拜在中國年輕人中是找不到的。他們最多可以找到一個羅賓漢式的偶像——三國時期(222—280)的諸葛亮。所以中華帝國的歷史上很難找到「神聖戰爭」,同樣很難找到復仇的上帝或者震怒的耶和華。中國道德的價值不是由一個支持你、並且隨時準備消滅異教徒的神祇賦予的。中國的世界觀並不像《舊約》或伊斯蘭教那樣有著強烈人格化的神,也不那麼好戰。 武力的地位降低,內政外交的地位同樣降低,它們其實是一個連續統一體。皇帝居於一系列輻射狀的影響區域的中心。如果他英明仁厚,以德服人,自然會獲得權威。皇帝的榜樣從文明秩序的中心照臨四方,不僅直接治下中國的臣民應當臣服,連中國周邊的異族君長也要臣服,雖然影響力會隨著距離的增加而衰減。11結果就是,無論在中國還是域外,一切以暴力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都有他的一份責任。兩種情況都被視為叛逆,因為它破壞了應有的秩序。1840年,英國挑起鴉片戰爭,意圖用武力改變廣州貿易體制,中國人也將他們稱為「逆」,這種「逆」不是針對中國這個國家,而是針對以北京為中心的這個文明,而英國本身也是這個文明邊緣上的一員。 這一套出於儒家之手的約束武力的規範性理想,是否比耶穌的「登山寶訓」更管用,是一個需要研究的重大問題。但是它比基督教更加注重既成秩序,因為它認為和平是惠及每一個人的,而受壓迫者的暴力反抗對誰都沒好處。行為合乎秩序的理想已經融入了中國人的宇宙觀,破壞這個理想有可能導致整個宇宙系統的崩潰。結果是,在中國「反抗權利」的正當,不能靠個人或集體自由來證明。要反抗必須以整個社會秩序為藉口,宣稱君主沒有充分而正確維護社會秩序,天命已失。末世昏君的形象就是這個原則的一例。12是他昏庸無道才使得天下大亂,反抗因而獲得了正當性。反叛者往往以社會秩序的名義起事,它既是一個巨大的國家合法化的神話,也暗地裡為一切訴諸武力的行為提供道德正當性。 用「文」的手段,尤其是以君主的賢德來擴張勢力,是合乎天意的正道;用「武」的手段,則絕不能寬恕。即使是在書寫與這種觀念背道而馳的武力擴張的歷史時,這種觀念依然受到尊重。 官僚政治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好戰傾向? 文人馴服武人有一個強大的助力,這就是中國的一項早就獲得的成就——官僚政府。中國人多數居於內陸,擴張主要通過陸路緩慢推進,所以其精力主要集中於社會內部的組織,而不是外向的發展擴張。漢代的君主雖然同地方諸侯、蠻夷君長保持著宗藩關係,但也建立了一套地方行政制度——郡縣制。不久,中國人開始科舉取士,擇才而用。官員選拔上來後,出任地方官,任期有限,俸祿固定。朝廷下旨,官員上奏,朝廷由此控制了官員的行為。這樣,科層制誕生了。13其成效就是軍事更易納入中央集權,原因之一是軍隊本身科層化了。朝廷掌控著人事和財政大權,軍隊同樣要服從它的控制。士兵們看到的是文官為他們分配任務,考較功過,提供給養,指示方略,還在史書上褒貶他們。有才幹的普通人從行伍之間發跡的機會極其有限,除非趕上天下大亂。14 文官科層制馴服武人的效果如何?這個問題需要分朝代考察。整體上看,武人難以作為一個獨立的職業通向權力的最高層;高級武官按慣例須授予文職;剛剛結束戰爭的開國皇帝往往很快會換上明君的面具,而他的繼承者們基本上不會親臨戰陣。皇上還有其他更有價值的事要做。 朝廷並不喜歡用兵,掌握兵馬的必須是文官,用兵與否依情形而定。消滅頑匪頑敵需要用兵,但即使在用兵時也是隨時準備招撫,「撫」的手段有恐嚇、收買、誘騙、挑撥,都是非軍事的。19世紀60年代曾國藩剿捻是經典案例。他只問寇首,不問脅從,還將投降的捻軍收入麾下。他一直勸告叛亂者回頭,而且送給糧食、減免賦稅,讓投降有實實在在的好處。15政治、思想、經濟諸多層面的運作,已超過了一介武夫的能力範圍,卻是儒家官僚的拿手好戲,他們知道怎樣在自己的政治戲碼中運用武力,單是這個原因就能讓軍隊聽話。武人可以有自己的武舉制度,也有自己的一套官僚體系,包括層級、利益、晉升、特權。但是這只不過強調了武人作為一個整體在帝國官僚體系中處於從屬地位。 要研究軍隊納入文官秩序的問題,還有一個切入角度——法律。中國的軍法當然會嚴厲地處罰違反紀律和打架鬥毆的人16。但是總體上說,中國的官府不會在戰時頒布異於和平時期的法律。戰時和平時沒有清晰的、法律上的區分。這部分是因為中國社會中正式的法律發揮的作用不及近幾個世紀法律在西方發揮的作用大。中國社會秩序的構成要素和西方不同。例如,中國社會中,文武是不平等的,善惡之間也沒有任何平衡可言,法律從屬於道德,從未獨立。 試舉一例,漢語中「法」多譯為「law」,也譯作「method」。有個先秦學派主張用律法作為非人格的普世規則來控制社會。他們被稱為「法家」,而顧立雅認為稱他們為「治家」(administrators)更合適,因為它們是官僚制的發明者。17秦朝在他們的謀劃下實現了統一(前221年)。到漢代,法家表面上沒有儒家得勢,儒家倡導社會秩序的學說上文已經涉及,但是從那以後,帝制時期的儒學都打上了法家遺產的烙印。事實上,漢朝第一個皇帝曾痛苦地宣稱,漢家統治的基石是儒家學說,但設計制度和制定政策時也會參考法家的辦法。這一宣示效果如此巨大,以至於真相到了20世紀才浮現出來。 無獨有偶,公元前4世紀的《孫子兵法》流行至今,無疑是因為它比《毛澤東選集》還要切合毛澤東的思想。18《孫子兵法》明確指出,暴力只是戰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不是一個優先的部分。戰爭的目的是最終制服對手,改變其態度,誘使其就範。最經濟的手段就是最好的手段:通過欺詐、偷襲等辦法,讓敵人感到自己處於劣勢,從而不戰而降,至少也是不戰而退。 強調不戰而屈人之兵,並不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它來源於不使用暴力而維持既有秩序的追求。《孫子兵法》的作者如果看到今天的核威脅體系,一定會有很透徹的理解。如果他聽到美國人對自己核力量吹噓,大概會一笑置之,因為這是錯把手段當目的。在古代中國,不管武人的武藝如何高強,戰爭對他們來說都太複雜了。戰爭的目標不是勝利,而是重建秩序,為了這一目的,和平的藝術和戰爭的藝術同樣重要。 內亞對中國軍事史的影響 地中海之於古代歐洲的軍事史,大概相當於內亞的茫茫戈壁草原之於古代中國的軍事史。在那裡,中國的精耕細作的農業無從紮根,遊牧民族的騎兵的劫掠無法根除。深入亞洲內陸,靠的不是船隻,而是大車,所以補給成了一個棘手的問題。劫掠的大軍可以橫越蒙古草原,而喀什噶爾的綠洲可以作為沙海上的停靠港,有時甚至是商路上的軍事基地。但是以海洋類比草原不能太過頭。無論如何,直到中華帝國的末期的18世紀50年代,裝備了火槍的八旗軍隊占領伊犁,擊破了漠西蒙古的勢力,內亞才真正被納入版圖。 到那時為止,遊牧民族的問題已經持續了超過兩千年,至少從公元前4世紀起,可能是匈牙利人始祖的匈奴人,就開始從中國北境南下,劫掠定居村莊。約在基督紀元開始,遊牧的騎兵有了真正的馬鐙,戰鬥力自然大增。從4世紀到14世紀的一千年,是騎射手稱雄的一千年,其頂峰就是蒙古征服波斯、南部羅斯和中國。在這三大定居地區中,宋帝國離蒙古最近,卻抵抗得最久。1279年,它還是最終落入了蒙古之手。一千五百年以來,蒙古人的祖先不斷侵略中國北方,雖然時斷時續,但勢頭越來越猛。 長期的苦難給中國軍事思想與應對方式打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其影響程度還沒有被充分地估計。首先,我們假定防禦意識是需要的,但這種防禦意識有時會成為一種「長城心態」,比馬奇諾將軍的錯誤更加根深蒂固。因為中國直到18世紀才徹底控制亞洲內陸,那時已是西方從海上入侵中國的前夜,所以遊牧民族的威脅的持續存在,是一個不得不接受的現實。中國無法消滅遊牧民族,只能以某種方式與其共存,於是他們成為中國社會秩序的邊緣部分。長城以內的百姓也會產生和遊牧民族類似的作用。長城內的農民中也會出現盜賊,甚至起義軍。接下來的研究應該揭示,中國歷代的儒家帝國體制怎樣擴展並容納內亞的異族。中華帝國最終在軍事戰略的意義上成為囊括全東亞的帝國。清朝最終解決了這一問題,帝國由兩部分構成,即人口稠密的漢族地區和內亞地區。與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疆域大致重合。 遊牧民族在中國的長期存在產生了許多後果。他們通過朝貢體制被納入中國中心的世界,朝貢體制本身就是一門學問。遊牧民族經常成為中國邊防力量的組成部分,被派去對付其他的遊牧民族。歐文·拉鐵摩爾(Owen Lattimore)三十年前繪聲繪色地描寫了漢族和非漢族的勢力在中國邊疆地帶的拉鋸與消長。中國王朝的更替,草原勢力的分合,可能使得主導權時而在此,時而在彼。19 對這一廣闊的歷史區域的研究,既有廣而博的,也有窄而深的,從中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值得進一步驗證的假設。第一,中國前現代時期的主要外交經驗得自於內亞。這種「外交」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外」,因為從軍事目的上說,內亞雖然有點邊緣,但很早就是中國軍事舞台的組成部分之一。第二,維持漢族地區社會秩序的手段,同樣可以用於維持與遊牧部落的平穩關係:手段之一是社會風俗的準則,文明和禮儀,這一點經常是打了折扣的;手段之二是「刑賞」,包括給異族酋長多種形式的饋贈;第三種手段是戰爭,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換言之,應對內亞的經驗,對提升軍事力量在中國整體戰略中的地位很可能沒有什麼幫助。衛青、霍去病單靠「雖遠必誅」之類的鐵腕政策也難取得勝利,應對內亞需要在各個層面施展更細膩和複雜的措施。 有一個假設有待驗證:長期與內亞接觸的經驗,是不是並未助長中國對武力的輕視。遊牧民族必然是擅長騎射的馬背民族,是天生的戰士。他們很早就開始為漢族人當僱傭兵,或者充當漢族人在邊疆的盟友。不久他們也開始入侵長城,有時會統治長城以內的地區。最終他們統治了全中國,而且有兩次。雖然他們的人口與漢族相比永遠是少數,大概只是漢族人口的百分之一二。顯而易見的是,1644年之後滿人入主中原,不是靠著人口之眾,也不是靠著弓馬之多,而是靠著智略。他們成功的秘密在於,將打天下的能力和治天下的能力結合起來。滿人的成功不僅因為武力的強悍,更是因為政治組織的高明。這一秘密反過來就是邊疆遊牧民族同邊疆地區的漢人合作,通過這種合作,將非漢族的戰鬥才能和漢族臣屬寶貴的管理才能結合在一個政權之下,也就是將怎樣打天下和怎樣治天下結合在一起。夷夏合作統治中國的進程在清朝(1644—1912)達到頂峰。但這一成就以兩千年「夷夏」合作的經驗與嘗試為基礎,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20日本和西方的觀察者對中國歷史的這一面相津津樂道,而對中國各個陣營的愛國者來說,這一問題又是敏感而尷尬的。 如今正是時候更進一步指出,夷夏合作長期存續在一定意義上是漢人的成就。關鍵在於一個變量:「如果你無法打敗他,那麼就加入他吧!」中國人需要穩定統治的王朝,需要能夠長久掌握權力並維持安寧和秩序的家族。這是一項特殊的職責,其穩定延續依靠精神的保持,依靠全力以赴地從事艱苦工作。這種特殊的品質,可能少數異族入侵者更容易擁有。非漢族皇室往往能保持勇武,而漢族皇室更容易沉溺於聲色犬馬。比較明清兩代的帝王,朱元璋的子孫腐化的速度大大快於努爾哈赤的子孫,是非常明顯的。明朝前兩代皇帝之後,宦官就開始亂政,而清朝統治了兩百年之後宦官干政才出現。1860—1908年,慈禧太后或許表現出不思進取的傾向,但和萬曆皇帝相比,她簡直堪稱勞模。1573—1620年,萬曆皇帝在位四十八年,大部分時間不理朝政。 簡而言之,這個假設值得研究:非漢族的王朝最終統治了中國,主要是因為有足夠多的漢人願意這麼做;而另外一個原因是更多的人對這個問題根本不關心。支持異族統治的就是和異族合作的人,他們往往感到,漢人充當內亞王朝的支持者,比漢人自己當皇帝過得更好。漠然處之的人是廣大農民,他們已經學會將政府的事情交給統治階級,不管這個統治階級是誰。異族征服者在中國找到自己的角色,他們將自己塑造成職業的戰士和統治者。他們越來越成為中國軍事力量的組成部分。元朝(1279—1368)和清朝(1644—1912)時,中國的軍事力量歸他們統率。 在夷夏之間的合作與讓步的過程中,不少人注意到趕走蒙元政權的明朝的形象更加專制,它在某些方面模仿元朝的軍事制度,並且一直受到蒙古軍事力量復興的威脅。可以肯定,明初的君主就開始追求天下一家的政治排場,遣使八方,建立朝貢關係。1405—1433年派出規模驚人的航海艦隊,遠達印度、阿拉伯半島和非洲沿海,表現出了向外部世界擴張的興趣。21然而,明廷同樣對向蒙古草原的擴張感興趣。明朝海路七下西洋的同時,還發動了五次深入大漠的遠征,其中還有幾次是御駕親征,然而並沒有什麼用。漠西蒙古遠在伊犁和塔爾巴哈台,明廷鞭長莫及,對蒙古的遠征無疑抑制了明朝的海上擴張。最大的戰略威脅還是來自亞洲腹地,這一點在1449年得到了誇張的表現。蒙古太師也先俘虜了英宗,包圍北京。一百年後同樣的戲碼再次上演,1550年,俺答汗率軍突破長城,京師震動。 蠻夷對漢族生活的具體貢獻程度是一個大題目,還需要進一步的探討和考察。可以確定的是,他們對帝國的軍事貢獻很大,不但提供了人馬,更重要的可能是軍事制度上的影響。儒士要想把異族征服者的武力控制在從屬地位是很難的。然而總體來說,他們竟然非常成功。因為他們要通過所有非軍事的政治手段,幫助異族君主掌握了權力。 可以想見,通過這種方式,漢族官僚把軍事交給異族武人打理,自己則更專精於「撫」的藝術,這種傾向至少在清朝是顯而易見的。直到19世紀中葉,農民起義迫使曾國藩一代的漢族官僚承擔起辦理和指揮團練、保衛傳統秩序的任務。22孔飛力已經揭示,19世紀50年代,朝廷對於地方士紳辦理團練非常猶疑,因為地方武裝往往導致割據,威脅中央。明智的君主會全力將軍隊乃至整個政府與漢族統治階級隔離。從這一方面看,外來的清朝控制秩序和徵收財賦的做法繼承自明朝,且青出於藍,而明朝的辦法部分是學自元朝的。 本書戰例研究介紹 在中國,或許戰爭與和平的交織比注重法律的西方國家更加微妙,所以應該把軍事史作為中國史的一個特殊面相,而非一個獨立的領域。就如中國法制史的研究,我們知道中國的律法汗牛充棟,但是真能執行者寥寥無幾。各種制度錯綜複雜,形同泥沼,而各種專門術語則如同灌木叢覆蓋其上,這是深入研究必須克服的障礙。研究者必須借著自說自話的官修史書和儒士不切實際的記載的昏暗光線前行。真實深刻的戰例研究於是就非常寶貴了。本書的研究有一個優點,就是多樣性強,內容和年代涵蓋面廣,描述了中國在不同情形下的不同類型的戰爭,展現了中國軍事史發展的幾個主要階段。 小弗蘭克·A. 基爾曼長期致力於中國古史研究,並曾在美國軍隊和政府中供職,所以他最有資格組織此次會議並發表第一篇戰例研究。23《左傳》和《史記》記載了許多國家間的戰爭,不少為戰爭做準備的儀式性的活動和道德上的考慮或隨之產生,對此他做了系統的研究,闡述了個人—封建關係的背景,迷信、占卜、儀式的規則,以及貴族武士在戰鬥中的行為規範。他還從戰術層面研究了兩場著名戰役——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戰和公元205年的井陘之戰。 這四百多年間,戰爭形式經歷了滄桑巨變。戰爭的儀式性越來越弱,而更像一場有組織的殺戮。但是記錄兩場戰役的史家,都著重渲染了詭謀、奇襲、以智取勝。城濮之戰是一個經典戰例,晉軍一翼佯敗,而中軍不動,誘使楚軍沖入包圍圈,另一路晉軍從側翼殺出,將楚軍包抄殲滅。基爾曼發現,四個世紀過去了,戰爭的關鍵仍然在於心理的較量以及敵人是否輕率。在技術上,昂貴的戰車的重要性降低了。在任何一場戰鬥中,戰車都不能起到「古代坦克」的作用。她的作用更多的是儀式性的,用來搭載貴族,並且是弓手的平台。馬鐙還沒有出現,所以真正意義上的騎兵也沒有出現,步兵是軍隊的主體。戰爭還是邦國或家族君長之間的事情,是相當個人化的,很可以拿來同荷馬和色諾芬比較。基爾曼先生還提出了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 劍橋大學中文講師魯惟一(Michael Loewe)通過研究漢代西北邊塞的行政文書,取得了漢學領域劃時代的成果。當時紙張還沒有發明,文書是寫在木簡上的,為考古學家發現。他的《漢代行政記錄》(Records of Han Administration)是對這些原始史料切近的、第一手的解讀。24他的論文《漢武的征伐》(The Campaigns of Han Wu-ti),將漢朝的軍事活動置於新統一帝國內部的國家建構的大背景下研究。從天朝的視角來看,匈奴不是平起平坐的對手,而是化外的叛逆。匈奴的威脅無非是燒殺擄掠,而不是真的征服。漢朝的基本方針是取守勢,一面建立強固的要塞與防線,一面探索通向西域諸部的商路。對西域諸部的中立君主,運用討伐、收買、與中立領袖外交談判等多種手法,這個整體框架下也會出兵懲戒。戰爭需要大量的馬匹、車輛、車夫、糧食。他們實際上是漢代的突擊部隊,目標是擒拿匈奴單于與諸王,鈍其鋒銳,挫其攻勢,有可能的話迫其臣服。漢朝沒有指望能將匈奴斬草除根,也沒有想把匈奴的地盤納入自己的領土。 戰爭的代價是高昂的。魯惟一通過仔細研究居延漢簡,估算出大致的軍費。出動10 000名騎兵,需要1320輛大車運送一個月的糧餉,還有360輛車運鹽。10 000匹馬的飼料需要1440輛車運送。即使備用的馬匹可以吃草原上的草,不用另外運送飼料,那麼補給車隊也不會少於3000輛,這還沒有算車夫和雜役。後勤負擔如此沉重,無怪乎魯惟一發現一場戰役很少能持續兩個月以上的。這就讓人聯想到與現代軍隊伴生的大規模補給和後勤問題。 後勤補給和人馬徵調引出了另外一個問題:漢代的軍事越來越依賴官僚機構。魯惟一指出,漢代邊防由地方官員負責,沒有常設將帥,沒有常備軍。武人是受到限制的。 漢武帝飽受詬病的遠征之後,匈奴的威脅依然存在。他的繼承者只能用其他代價換取和平,甚至稱單于為「叔父」。魯惟一和基爾曼有同樣的疑問:遊牧民族是農業中國在草原上的附庸,糧食、布匹、金屬製品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馬匹換取,如果漢朝執行更優惠的商業政策,難道不會大大降低他們的好戰性嗎? 康奈爾大學的助理教授畢德森(Charles A. Peterson)的研究關注晚唐。這一時期外族開始滲入中國北方,對帝國力量的復興做出了貢獻。唐朝人發揚光大了漢朝人的功業,平定了四周所有的少數民族,但是有個問題一直懸而未決:怎樣既授予千里之外的將帥以充分的統兵征糧之權,又能確保他們的忠順?這一問題還附帶著另一問題,漢族少有能征慣戰的將領,於是許多異族將領脫穎而出,例如玄宗寵信的安祿山。755年,安祿山率重兵大破唐朝的中央軍。9世紀初,帝國力量衰微,軍事關注的重點已經從外部轉向內部。畢德森研究了唐憲宗發動的一場歷時近三年的戰事,唐朝由此將藩鎮大權收歸朝廷。 直到此時,上千年帝制和大一統理想還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也得到淮西曆任節帥的認可。他們算不得軍閥,而是傾向於建立一個更為鬆散的帝國觀念——比如可以將節度使之職傳予子孫,自己決定藩鎮內的大小事務。這種訴求對任何一個名副其實的皇帝都是無法接受的,衝突不可避免。 唐憲宗的行動表現出了朝廷積累已久的智慧。朝廷征討淮西的軍隊由二十個來自不同地方的軍隊組成,各部隊格格不入,難以擰成一股繩,也沒有一個最高統帥,而是分由五個將領指揮,從五個方向集中到淮西。很明顯,這樣的作戰效能大大弱於統一指揮的效能;然而出於同樣的原因,他們對朝廷的威脅也會大大降低。皇帝們已經學會了多想一步棋。我們可以看到,在滿洲八旗軍鼎盛時期,同樣是由小股力量臨時組成部隊,專門執行某項任務,同樣無法發展自己的野心。 淮西的防禦講究積極地占領外部據點,將戰事擋在轄境之外,於是境內的生產得以持續。兩年以後,才開始糧餉匱乏,從而導致士氣削弱,部將倒戈。此時唐軍將領以驚人的膽略發動奇襲,突然間結束了戰爭。這是繼承《孫子兵法》優良傳統的又一經典戰例。畢德森發現,淮西防禦之所以可以如此持久,是因為它是「陣地戰」。淮西創造了一個以關鍵的要塞城鎮為基礎、外圍遍布野戰工事的邊境區域。在這一區域,積極防禦可以配合陣地戰對抗入侵者。這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為什麼晚唐和五代時期(907—960)的藩鎮勢力可以長期割據。 慕尼黑大學遠東研究所教授傅海波(Herbert Franke)專精宋元史。25中世紀和近代早期留有大量手稿,內容就是守城的實踐指南,他對圍城戰的研究就從這裡入手。這個時候,中國的有城垣城市(與歐式的城堡不同)長久以來是農村的統治階級的權力中心。它既可以保衛身家,又可以積聚資財。守城的第一要義是堅壁清野,將城郊鄉村能運的全部運進城去。城外空空如也,除了投了毒的水井,就是一圈專為防禦設置的燃燒地帶。城中則有充足的糧草物資,比敵人費盡力氣搜羅到的多得多。所以被圍一方一定占有優勢。傅海波推斷,後勤補給的難題使得圍城很少有超過幾個月的。圍城一方很可能因為糧草匱乏便解圍而去。 用大投石機投擲火球是攻城的重要手段。中國的投石機利用的是槓桿而非扭轉原理,每次需要四十到一百人去拉槓桿的繩子。這種投石機稱為「火炮」(「火炮」一詞在現代漢語中一般指加農炮),並不是真正的火藥武器。雖然「火炮」也施放火藥填充的炸彈,但人們看中的是火藥的燃燒效果,中國的城門、城樓和房屋是木結構的,用火藥可以燒毀。守城用的投石機可以放火,也容易著火。攻城武器還有巨弩(有固定的也有旋轉的)、火箭等。投石機也會投射黏土製成的大球,其衝擊力與石塊一樣,但是擊中即碎,敵人沒辦法再打回來。第一門原始加農炮出現於1332年。 傅海波還研究了另一類型的史料——從蒙古南侵開始到結束的三次圍城戰中親歷者的私人日記。他發現,這些日記基本上可以與兵書戰冊相印證。守城的特點是,嚴格盤查並控制進城的難民,城牆上的軍紀也非常嚴格。日記的作者表現出統治階級對於窮苦百姓的極大的不信任。然而如果想守住城市,城中百姓必須積極參與防禦。傅海波的研究生動地揭示了,為什麼所向無敵的蒙古人在滅亡南宋時用了最長的時間。傅海波發現,宋朝將領一旦陷入絕境,往往選擇投降,而很少死戰到底,他認為「文武官員之間長期矛盾」是原因之一。這是文主武從的代價。 邁阿密大學歷史學助理教授愛德華·L. 德雷爾(Edward L. Dreyer),1969年本會召開時正遠在日本。本書收錄的《1363年鄱陽之戰:明朝開基的內陸水戰》(The Poyang Campaign,1363:Inland Naval Warfare in the Founding of the Ming Dynasty)是從他1970年哈佛大學博士論文的一部分修改而來的。「內陸水戰」(inland naval warfare)對西方讀者來說很新鮮。西方人已經習慣了將海軍和陸軍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個軍種,就如游魚和飛鳥、男人和女人。從克里米亞到維克斯堡再到諾曼底和仁川,都能看到海陸軍的協同作戰,但是幾乎見不到既是「內陸的」又是「水上的」戰爭。德雷爾先生使用的「內陸水戰」一詞非常切合14世紀中期對長江下游的爭奪。長江下游地區既有大江橫陳,又有大小湖泊星羅棋布,水軍可以獨立作戰。19世紀外國炮艦也侵入過這一地區。太平天國起義(1851—1864)中,江河湖泊也是重要的戰場。很明顯,中國的中部和南部的交通運輸非常依賴內河水道,即使在20世紀30年代的抗日戰爭中也是如此。這使我們不得不把「內陸水戰」好好研究一番。 德雷爾強調,在元末的亂世中,中國築城城市非常普及,在1368年達到頂峰,那正是明朝驅逐蒙古統治者、統一中國的第一年。但是在城市之間,「交通線是長江及其支流」。所以,這一地區軍事史的關鍵在於運送軍隊,以艦隊圍城。發生在1363年的鄱陽湖水戰,就是一支艦隊要解圍一座被另一支艦隊圍困的城市。關於此次戰役的史料極多,而研究極少。 德雷爾分析了朱元璋的煩惱。朱氏政權要同時對付上游和下游的兩個對手。朱元璋在艦船上似乎也居於劣勢。他的水軍跟德雷克的艦隊類似,靈活不易擱淺,但船體比敵軍小。朱元璋英明的領導和部將的忠誠彌補了這一不足。敵軍的三層樓船如移動的堡壘,可以把高高的船尾直接抵住沿河的城牆,供士卒架上天梯直接攻城。水戰中,雙方艦船互相投射火彈,同當時的圍城戰一樣。最後,朱氏軍隊把握有利風向,施放火船,敵軍避無可避,最終慘敗。 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的主任牟復禮(Frederick W. Mote),對於蒙元王朝和元末漢人起義有著特別的興趣。261970年12月,他在美國歷史學會會議上宣讀的論文,清晰地闡述了15世紀中期的明蒙關係,勾勒出1449年土木堡慘禍的來龍去脈。貪婪、自私、愚昧的宦官王振為了耀武揚威而出師邊塞,導致皇帝被俘。這一事件讓人警醒,朝廷是如此容易被妄人把持。當宮裡的大太監可以指揮兵馬、玩弄將帥於股掌之間時,不待外敵入侵,明朝自己就會垮掉。牟先生還指出,1449年之後,明朝固執地以被動防禦應對蒙古的威脅,結果和漢朝一樣沒有認識和利用遊牧民族對貿易的興趣(1514年之後,中國對待歐洲的政策仍是如此),導致了亡國慘禍。 密西根大學中文與歷史教授賀凱(Charles O. Hucker)是當今方興未艾的明史研究的領軍人物。他完成了一項重要的工作——研究明朝政府的整體架構,尤其是監察制度,以及晚明專權的宦官與東林黨的鬥爭。27在本書中,他考察了胡宗憲對付1556年沿海和長江三角洲倭寇的諸般手段,這些倭寇以日本最南方的幾個島嶼為基地,此時的倭寇之中,中國海盜的數量比日本浪人還多。倭寇其實和同時代的葡萄牙、英國及其他海盜一樣,伴隨世界各地海上新商路的開闢而大量產生。對中國來說,他們只是海路來的「匈奴人」,只做些神出鬼沒、燒殺劫掠的勾當,卻沒有問鼎中原的遠圖。16世紀50年代明朝應對倭寇表現出的被動姿態,與以往在長城沿線表現出的有過之而無不及。明朝的辦法不是組建一支海軍,打造海上的對等力量,而是在沿海建立哨所、碉堡、燈塔,由小股軍隊守衛,增援部隊往往要等倭寇深入內地、造成嚴重損失之後,才會向事發地集結。身為浙江南直隸總督的胡宗憲,手頭沒有什麼資源可以依恃。賀凱非常老練清晰地將胡宗憲運用的種種手段,抽絲剝繭,娓娓道來:便宜行事之權、籠絡、收買內奸、毒酒、道德、假情報、拖延、美女、立誓、賄賂、宴饗、恐嚇、哄騙、暗殺、強攻。最終將徐海消滅。這可謂是權謀的集大成,遠非頭腦簡單的武夫所能勝任,說明了為什麼這種典型的中國式戰爭非常值得研究。賀凱發現,胡宗憲和他的部下在應對瞬息萬變的局勢時,有著高度靈活的手腕,同時展現出他們的責任感、主動性和警惕心。 戰例研究首先應該關注諸如戰役、戰鬥之類的核心軍事現象,類似於1851年出版的愛德華·克里希(Edward Creasy)的《十五場世界經典戰役》(Fifteen Decisive Battles of the World)。每一位作者,雖然都應該從最基本的層面著手,但是也展示出軍事制度和軍事思想領域尚未開發的廣闊空間。可以預見,為了回應新的問題,會出現許多基於中日學者既有研究的更深入的研究。 眾多軍事制度中,唐初的府兵制是需要格外仔細研究的一個。在府兵制下,六百個軍府分地域管理在籍的自給自足的府兵。朝廷需要時就從中徵調兵員,統一指揮。28屯田也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制度,最初屯田是大部分由犯人組成的自給自足的軍事社區,駐紮在邊境防備胡人。後來遼金元等異族征服王朝的朝廷為防備漢人,在漢族地區的戰略要地也搞起屯田。明代的主要軍事機構是衛,由世襲的職業軍人組成,編入軍籍,獨立於地方行政系統。明朝約有五百個衛,其中有些在漢族地區,有些在邊疆的遊牧部落中組建。清代實行八旗制度,在原有的滿洲八旗之外,又增加了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通過八旗制度,滿洲和蒙古的部民得以被納入官僚機構的管理,而為其效力的漢人則成為包衣。現在已有大量關於軍事力量制度化手段的中文和日文的學術文獻。 上述制度創立和運作的過程中,產生了一系列軍事思想,同樣很值得研究。比如,孔飛力指出,19世紀中期鎮壓叛亂的官員深受明代將領的著作的影響。例如戚繼光(1528—1587)極其重視官兵對將帥的個人忠誠:「每一級的官員都挑選自己的下屬,其在公的權威也由於私人的忠誠而加強。」29從晚清的曾國藩到民國的馮玉祥和蔣介石,用的都是這套辦法。30 中國的戰爭之道 許多中外的軍事經驗是可以直接比較的。漢帝國和羅馬帝國各個方面的比較當然是一個重大的歷史問題,還要等高人來解決。例如:中國的匈奴人和歐洲的匈牙利人;31732年的圖爾戰役(又稱普瓦捷戰役),法蘭克人在查理·馬特(Charles Martel)的率領下擊敗了阿布德·拉赫曼(Abd-ar Rahman)率領的阿拉伯入侵者,而751年的怛羅斯戰役,阿拉伯人打敗了由高麗人高仙芝率領的向西擴張的唐朝軍隊(高氏於747年率軍翻過帕米爾高原);還沒有弄清楚的中國、近東(西亞)和歐洲之間的軍事技術的互相傳播,包括戰車、弩、馬鐙、火藥和火器等;中世紀遍及歐亞大陸的攻城技術;蒙古戰爭機器和定居的漢族、波斯、南俄社會的相遇;中國、拜占庭和奧斯曼帝國負責官廷侍衛和外地駐防的軍事力量,包括包衣、旗人、馬穆魯克和蘇丹親兵;倭寇和諾曼人。每個讀者都能自己列出一張可供比較的清單來。 漢學研究中有一個誤區,就是喜歡強調中國的獨一無二,比較研究恰能揭破其謬誤。然而,中國特殊的地理和歷史的烙印確實存在,中國思維和行為的特殊習慣便由此產生: 輕視武力和英雄主義,不以為榮,更喜歡用非暴力的手段戰勝敵人或者達到自己的目標。在中國人看來,軍事本身並不是目的,只是克敵制勝的多種手段之一。軍事指揮權不應該交給純粹的武人,因為他們所受的訓練使他們的眼界不夠開闊。 陸戰傳統深厚,傾向被動防禦,喜歡將進攻者搞得筋疲力盡,或者與叛軍達成和解,這樣會比消滅他們的成本更低。中國現代意義上的海軍發育不良。32明清兩朝對付海上侵略者的辦法,並不是控制洋面,而是用對付陸上入侵者的辦法——堅壁清野。將人口、糧食和其他物資都集中到城中,使入侵者缺乏補給,自行撤退。16世紀明朝為了抵禦盤踞日本的海盜、17世紀清朝為了防備鄭成功麾下的反清水軍,都曾將沿海地區的人口和物資全部內遷。遷海給百姓帶來巨大苦難,也中斷了海上貿易。然而,中國東海不是亞洲內陸的草原,所以遷海政策最終勞而無功。令人稱奇的是,這一政策竟然真的執行下去了。 軍事同官僚主義聯姻,而不與商業擴張結合,尤其不過問海上擴張。歐洲從十字軍東征起,軍事就同探險、海盜、大宗商品貿易、殖民地和海外帝國聯繫在一起。而中國則不同,她反對將商業作為高層政策的目標。國家收入來自田賦、鹽稅和徭役,個人牟利則要靠官僚特權。在中國人看來,武官貪墨的危險不存在於掠奪戰爭中(這是胡人才做的事),而存在於懲罰性戰役之中,因為大多數軍費會落入將領個人的口袋。這裡武官模仿的是文官的貪污方式。 目前,我們還處在無知的狀態,所以可以比較輕鬆地做出以上的概括。經過深入研究之後,反而難以這麼輕鬆了。中國式戰爭的牽涉面極廣,進一步研究的空間非常廣闊。 1Walter Millis,Military History(Washington D. C.,Service Center for Teachers of History,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1961)。這部著作博大精深,卻沒有提到亞洲的情形。大多數軍事史的研究著作都是如此。例如Edward Mead Earle,ed.,Makes of Modern Strategy:Military from Machiavelli to Hitl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44)。 2George Babcock Cressey,China’s Geographic Foundation(New York, McGraw-Hill,1934),p.38. 3對於春秋與戰國的起止時間,學界似無定論。國內有觀點認為,公元前770年至前476年為春秋時代;公元前475年至前221年為戰國時代。——編者 4見本書小基爾曼的文章《早期中國戰爭的模式與諸階段》。 5入江啓四郎:《中國古典と國際法》(東京,成文堂,1966)。較早的研究可參看Richard L. Walker,The Multi-state System of Ancient China(Hamden, Conn. Shoe String Press,1953)。 6Cho-yun Hsu,Ancient China in Transtion:An Analysis of Social Mobility,722—222 B.C.(Standford,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1965),p.59. 7想總體上了解中國古代軍事技術,請參見Joseph Needham and others, 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Cambridge,Eng.,Cambridge University of Press,1971)。這部多卷本著作最新出到第四卷第三部分《土木工程與航海技術》。 8Samuel B. Griffith,trans,Sun Tzu:The Art of War(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3)。毛澤東的戰術原則也受到了《孫子兵法》的影響。 9關於律法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參見Derk Bodde and Clarence Morris, Law in Imperial China(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7),pt.1。 10Herrlee G. Creel,The Origins of Statecraft in China,vol.1:The Western Chou Empire(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 11關於朝貢體系的研究,見John K. Fairbank,ed.,The Chinese World Order: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8)。 12關於末代昏君的刻板印象的研究,見Arthur F. Wright:「Sui Yang Ti」,in A. F. Wright,ed.,in Confusion Persuas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0),62ff.。 13H. G. Creel,「The beginning of Bureaucracy:The Origin of Hsien」,Journal of Asia Studies 23.2:155—184 (February,1964). 14關於文主武從現象的案例研究,參見 Jung Pang-lo,「Policy Form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on Issues Respecting Peace and War」,in Charles O. Hucker ed., Chinese Government in Ming Times: Seven Studies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9),pp.41—72。 15Mary Clabaugh Wright,The Last Stand of Chinese Conservatism:The T』ung-Chih Restoration,1862—1874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7),chap.6. 16Herbert Franke,「The Omnipresent Executioner:A Note on Martial Law Medieval China」,這是一篇參加1969年中國法律傳統學術會議的論文;Zum Militärstrafrecht im chinesischen Mittealter,Bayerische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Sitzungsberichte,1970,vol. 5(München,1970 )。 17H. G. Creel,「Fa-chia,『Legalistsor』『Administrators』?」《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增刊四,(台北,1961),頁607—636。 18Samuel B. Griffith,trans,Sun Tzu:The Art of War(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19Owen Lattimore,Inner Asian Frontiers of China,2d ed.(New York,American Geographical Society,1951 [1940]);and Studies in Frontier History:Collected Papers,1928—1958(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See also Wolfram Eberhard,Conquers and Rulers: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2d ed.(Leiden,Brill,1965). 20Jonathan D. Spence,Ts』ao Y』in and the K』ang-hsi Emperor,Bondservant and Master(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6)。這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案例研究,揭示了滿洲統治者如何利用漢人統治中國。 21關於鄭和下西洋的最新成果是J. V. G. Millis 翻譯並作導言的馬歡著作《瀛涯勝覽》(Ying Ya Sheng Lan:「The Overall Survey of Ocean’s Shores [1433],」 Cambridge, Eng.,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for the Hakluyt Society,1970)。 22關於地方士大夫轉變為軍事領袖的潮流,可參考孔飛力(Philip A. Kuhn)的重要研究: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Militariz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1796—1864 (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 23Frank Algerton Kierman,Jr.,Ssu-ma Chien’s Historiographical Altitude as Reflected in Four Late Warring States Biographies (Wiesbaden,Otto Harrassowitz,1962),published in the Series Studies on Asia(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for the Far Eastern and Russian Institute). 24Michael Loewe,Records of Han Administration,vol. 1:Historical Assessment;vol. 2 Documents(Cambridge, Eng.,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0). 本研究基於七百餘枚居延漢簡。從1927年開始,考古學家在額濟納河畔的古居延地區(漢代的西北邊塞)陸續發現了萬餘枚簡牘,年代在公元前後一百年間,這七百枚就是從中選出的。魯惟一在勞幹等學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主要研究了來自前線的簡牘,釐清了漢代軍事組織及其運行的基本情況。隨後他又更進一步,寫出了 Everyday Life in Imperial China During the Han Period,202 B.C—A. D. 220(London,B. T. Batsford,Ltd;New York,G. P. Putnam’s Sons,1968)。 25傅海波的作品有:Geld und Wirtschaft in China unter der Mongolen-herrschaft:Beitrage zur Wirtschaftsgeschichte der Yuan-zeit (Leipzig,Otto Harrassowitz,1949);Wissenschaftliche Forschungsberiche Band 19,Sinologie (Bern,A. Francke AG,1953);Das chinesiche Kaiserreich(Frankfurt,Fischer Bucherei,1968);此外,他還與陶澤德(Rolf Trauzettel)共同撰寫了一部截至1911年的中國通史,並獨立撰寫了大量文章。 26牟復禮除了許多論文,還有以下研究成果:The Poet Gao Ch』i,1336—1374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2), Intellectual Foundations of China(New York,Knopf,1971)。現在正在研究元末明初的歷史。 27尤其需要關注以下成果:Charles O. Hucker,The Traditional Chinese State in Ming Times,1368—1644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The Tung-lin Movement of the Late Ming Period,」in J. K. Fairbank,ed,Chinese Thoughts and Institution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7)。1944—1946年,賀凱的軍事史研究是在美國空軍第五航空隊開始的,他全面了解了美國西南太平洋司令部的戰鬥機和空中預警機活動的情況,撰寫了大量著作。據說這些著作依舊被秘密保存在聖路易斯(St. Louis)附近的一個倉庫里,以備後世之用。 28相關研究的綜述,見Kuhn,pp. 15—20。 29Kuhn,p. 125. 還可參考James F. Millinger,「Ch』i Chi-kuang:Chinese Military Official,」 PhD dissertation, Yale University,1968。 30重點參考James. E. Sheridan,Chinese Warlord:The Career of Feng Yü-hsiang(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chap. 4—5。 31Frederick J. Taggart對公元57—107年的漢匈戰爭和羅馬與蠻族的戰爭做了開創性的比較研究,但是漢學家們並未繼續深入研究下去。參見Frederick J. Taggart:Rome and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39)。 32這對於19世紀的觀察者來說是不言自明的。李約瑟的研究顯示,在1161年的一場水戰中,宋朝曾派出戰船340艘、水軍52 000人;1281年,蒙古征討日本,動用戰船4400艘;鄭和最大的寶船長達449英尺(約137米),裝有9根桅杆,現在已經發現的船舵直徑有20英尺(約6米);明朝水軍有艦船3800艘,最大者可裝載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