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十五講 · 為 學

彭端淑 天下事有難易乎?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易者亦難矣。人之為學有難易乎?學之,則難者亦易矣;不學,則易者亦難矣。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貧者語於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 富者曰:「子何恃而往?」 曰:「吾一瓶一缽足矣。」 富者曰:「吾數年來欲買舟而下,猶未能也。子何恃而往!」 越明年,貧者自南海還,以告富者。富者有慚色。 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幾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貧者至焉。人之立志,顧不如蜀鄙之僧哉? 彭端淑,字樂齋,清代四川丹稜(今四川丹稜縣)人。雍正時進士。曾主錦江書院講席,名重一時。《為學》原題《為學一首示子侄》,選自《白鶴堂文集》。這篇講「為學」,指做學問。古人講怎樣做學問的,從孔子、孟子、荀子以來,講得很多。荀子有《勸學》篇,內容極為豐富。那麼,作者寫這篇《為學》,又有什麼特點呢?這篇《為學》,談到做學問的難易問題。他談這個問題,舉了一個事例,即:「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兩僧都想到佛教名勝地區普陀山去朝拜,貧者靠了一瓶一缽,一路上住廟宇靠募化,就到普陀山去了回來,富者卻不能去。作者通過這個事例,說明做學問,也好比住在四川的和尚要到普陀山去朝拜,只要發心肯干,就可以到普陀山;不發心不干,就到不了普陀山。做學問也這樣,只要發心肯干,難的也會變成容易了;不發心不干,容易的也變成難了。他這樣來說明做學問的難易。講得淺顯明白,有它的特色。 這篇文章的特點還不僅是這些。這篇文章是被刪節的。光看刪節的文章,作者的用意,還不能全看到。把刪去的部分引出來,還可以看到作者另有用意。原來作者在第一段後面還有一段: 吾資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旦旦而學之,久而不怠焉,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與庸也。吾資之聰,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屏棄而不用,其與昏與庸無以異也。聖人之道,卒於魯也傳之。然則昏庸聰敏之用,豈有常哉! 作者在末段後面還有一段: 是故聰與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聰與敏而不學者,自敗者也。昏與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與庸而力學不倦者,自力者也。 這裡先對這兩段的意思說一下。文章除了提出為學的難易問題以外,還提出一個天資的聰明與愚蠢問題。聰明的孩子,對於一課書,老師一講就懂了,一讀就熟了,可以背出來。愚鈍的孩子,聽老師講了,還不明白,讀了還不熟,背不出來。那麼聰明的孩子,「學之,則難者亦易矣」,難易問題好解決,只要學就成。愚鈍的孩子,學了還不懂,讀了還不熟,光學還不行,那怎麼辦?作者在這裡,把愚鈍強化作昏庸,把聰明強化作聰敏,他認為對於昏庸的人,只要天天學,長久不鬆懈,到了學成的時候,也跟聰敏的人一樣了。《中庸》里說:「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像聰明的人,學一遍就懂了;自己愚笨,學百遍,也會懂的。聰明的人學十遍才會;自己愚笨,學千遍也會了。到學會了,雖愚笨也會變得聰明,雖軟弱也會變得剛強。不僅這樣,愚鈍的人通過艱苦學習,會變得聰明;聰明的人不學習,會成為昏庸。孔子稱「參也魯」(《論語·先進》)說明曾參的天資是遲鈍,不聰明的。孔子的學說,卻通過曾參傳給子思,再由子思的學生傳給孟子。所以對於昏庸和聰敏,對於一個人說來,難道是永遠不變的嗎?即「豈有常哉?」「常」指永遠不變。 最後一段再加點明:因此聰敏是可靠而又不可靠的,靠了聰敏而不學,這個聰敏就不可靠了。昏庸是可限而又不可限的,只要能夠力學不倦,就可以突破昏庸的限制。 原來作者講《為學》,提出兩個問題:一個是做學問的難易問題,一個是學者的天資聰明和愚蠢問題。對這兩個問題,他在道理上作了說明,那是講道理,不免抽象,所以他又講了「蜀之鄙有二僧」的故事,一個靠了一瓶一缽去參拜了普陀山佛教聖地,一個不動,終於沒有去。說明只要肯干就會成功,不干就不成功,即「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易者亦難矣。」通過兩個和尚的故事,來說明做學問的難易問題。在這個故事裡,又指出「其一貧,其一富」,這是比喻學者資質的聰敏與昏庸問題。貧的比做昏庸,富的比做聰敏。貧的沒有錢,靠了一瓶一缽就去了普陀山,富的有錢而不動,終於去不了普陀山。說明昏庸的只要「力學不倦」,可以突破他的昏庸;聰敏的不學,還是不行。這個故事,既生動具體地說明為學的難與易,也說明一個人的天資聰敏的可恃而不可恃,天資昏庸的可限而不可限。一個故事,可以說明為學的難易,又可以說明天資聰敏與昏庸問題,這是非常巧妙的。 這篇的寫法也可注意,先提出為學的難易問題,接著就作出判斷:「學之,則難者亦易矣;不學,則易者亦難矣。」又提出人的資質有愚蠢和聰明問題,接著即作出判斷,愚蠢的人「旦旦而學之,久而不怠焉」,也可以克服他的愚蠢。聰明的人,不用他的聰明來學習,也會同於愚蠢。這樣,先提出問題,再加判斷,文章寫得非常明確。接著就用一個故事來作說明。這個故事的好處,不僅是淺顯明白,一個故事可以用來說明兩個問題:一個是為學的難易問題,一個是人的資質的愚蠢和聰明問題,所以用這個故事用得非常巧妙。 就用詞說,這篇有一處的用詞不夠正確,即「吾資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這即是說,我的天資的糊塗,不及人家,吾的資材的平庸,不及人家。那不成了人家的糊塗勝過我,人家的平庸勝過我,即人家比我更昏庸嗎?那不是跟作者的原意相反嗎?作者原意是說我比人家愚蠢,卻說成人家的愚蠢勝過我,不成了人家比我更愚蠢嗎?這裡當作我資之昏,不如人聰,吾材之庸,不如人敏。即我的愚蠢,不像人家的聰明,這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