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十五講 · 古 文
沈 括
往歲士人多尚對偶為文。穆修、張景輩始為平文,當時謂之「古文」。穆、張嘗同造朝,待旦於東華門外,方論文次,適見有奔馬踐死一犬,二人各記其事,以較工拙。穆修曰:「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張景曰:「有犬死奔馬之下。」時文體新變,二人之語皆拙澀,當時已謂之工,傳之至今。
沈括(1031—1095),字存中,錢塘(今浙江杭州)人,是宋朝傑出的科學家,著有《夢溪筆談》。《夢溪筆談》是筆記體的綜合性的學術著作,極為著名。
「古文」指古代散文,跟駢文相對說的。唐朝韓愈反對駢文,提倡散文,稱為古文運動。這裡的「古文」指宋朝的散文。北宋初期,駢文又流行起來,那是一種講究對偶、聲律、辭藻的文章。當時。柳開、穆修和柳開的學生張景都反對駢文,提倡散文。這種散文不講究對偶辭藻,要求文辭通順,所以稱為平文;又因為是繼承韓愈提倡的古文,也稱古文。當時的官員,在天沒有亮時就去上朝,所以在皇宮的東華門外等天亮。在這裡,沈括、穆修、張景三人記了同一件事,有三種寫法:有奔馬踐死一犬;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有犬死奔馬下。沈括認為後兩種寫法都拙澀,當時已稱為工。對於喜歡散文的人,看到這種質樸,不用典故,不講對偶的寫法,所以說它寫得好。這三種寫法,角度不同。第一以奔馬為主來寫;第二分成兩句,一句就馬說,一句就黃犬說;第三以犬為主來寫。這三種寫法,哪種寫法比較合適?就兩人所看到的來說,該是先看到奔馬,再看到它踩死一犬,所以從奔馬來寫比較合適。這就是一般情況說的。要是作者的注意力在犬,從犬寫也可以;作者要分開來說,先說馬,後說犬,也可以。這要看作者的需要,說不上誰工誰拙。那麼沈括為什麼說後兩種寫法拙澀呢?因為「遇蹄而斃」的寫法不合適,「遇」是遇見,如《左傳》昭公四年:「遇婦人」是不約好而遇見婦人,不是撞她,不是碰她,又如《左傳》昭公七年:「遇屯。」古人卜卦來問吉凶,得到屯卦。這同撞擊無關。把黃犬被馬蹄踩死說成「遇蹄」,這個「遇」字有和馬蹄撞擊意,「遇」字里沒有這個意思,好比被車撞死,不說「遇」車,說「遇校車而上」,即遇到校車就上去了。「遇」字沒有撞擊的意思。第三,說「有犬死奔馬之下」,怎樣死的不清楚,可能是被踢死的或踩死的或嚇死的。所以,這樣寫也不行。所謂拙澀,大概指這些說的。看來沈括寫得好,從奔馬寫,寫明踐死一犬,既簡又明。
再就《古文》這一篇看,假使光講穆修、張景兩人的這個小故事,沒有開頭幾句,也沒有結尾幾句,也可以成篇,但它的意義就不同了。沒有與當時的文風變化相結合,它的意義就小了;沒有結合當時文風新變對兩人的寫法作出評論,也顯得不夠。有了這個開頭結尾,把這個故事放到文風轉變中來看,就顯出它的意義來了。在「待旦於東華門外」里,也反映了當時朝官的生活。不論從敘事到評論,文辭簡潔,沒有多餘的字,這也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