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十五講 · 左忠毅公逸事〔1〕

方 苞〔2〕 先君子〔3〕嘗言,鄉先輩左忠毅公視學京畿〔4〕,一日,風雪嚴寒,從數騎出微行〔5〕。入古寺,廡下一生伏案臥〔6〕,文方成草。公閱畢,即解貂〔7〕覆生,為掩戶。叩之寺僧,則史公可法〔8〕也。及試,吏呼名至史公,公瞿然〔9〕注視,呈卷,即面署第一。召入,使拜夫人,曰:「吾諸兒碌碌,他日繼吾志者,惟此生耳。」 及左公下廠獄〔10〕,史朝夕獄門外。逆閹防伺甚嚴〔11〕,雖家僕不得近。久之,聞左公被炮烙〔12〕,旦夕且死,持五十金,涕泣謀于禁卒,卒感焉。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屨,背筐,手長鑱〔13〕,為除不潔者,引入,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毗〔14〕,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來前!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15〕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拄者!不速去,無俟奸人構陷〔16〕。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出。後常流涕述其事以語人,曰:「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 崇禎〔17〕末,流賊張獻忠出沒蘄、黃、潛、桐間〔18〕,史公以鳳廬道奉檄守御〔19〕。每有警,輒數月不就寢,使壯士更休〔20〕,而自坐幄幕外。擇健卒十人,命二人蹲踞而背倚之,漏鼓移(21),則番代(22)。每寒夜起立,振衣裳,甲上冰霜迸落,鏗然有聲。或勸以少休,公曰:「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 史公治兵,往來桐城,必躬造左公第(23),候太公、太母起居(24),拜夫人於堂上。 余宗老塗山(25),左公甥也。與先君子善,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雲。 【注釋】 〔1〕本篇選自《方望溪先生全集》。左忠毅公:左光斗(1575—1625),字遺直,安徽桐城縣人。萬曆進士,官至左僉都御史。因彈劾宦官魏忠賢三十二條斬罪,被陷下獄,受酷刑而死。福王時追諡忠毅。逸事,指未記入史傳中的事跡。 〔2〕方苞(1668—1749),字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桐城派的創始者。他講究文章的「義法」,主張「有物」、「有序」。「有物」,則文章要有思想內容,即是「義」;「有序」,則文章要有條理,即是「法」。他還主張「雅潔」,認為只有清真雅潔,謹嚴樸素的文章,才算是好文章。著有《方望溪先生全集》。 〔3〕先君子:對去世父親的尊稱,指作者的父親方仲舒。 〔4〕視學:古代的考官,這裡指主持考試。京畿:京城管轄的地區。 〔5〕從數騎:幾個騎馬的隨從跟著。微行:穿著平民衣服出行。 〔6〕廡:廊下小屋。生:指書生。 〔7〕解貂:脫下貂皮外衣。 〔8〕史可法(1602—1645):字憲之,祥符(今河南開封)人,崇禎時進士。清兵入關後,明福王在南京即位,史可法為兵部尚書大學士(即宰相),鎮守揚州。城破殉難,諡忠烈。 〔9〕瞿然:吃驚而注視的樣子。 〔10〕廠獄:由太監掌管的監獄,在北京東門外,亦稱東廠。 〔11〕逆閹:叛逆的太監,這裡指魏忠賢。防伺:防範看守。 〔12〕炮烙:用燒紅的鐵來炙燒犯人的一種酷刑。 〔13〕手長鑱(chán):手拿鏟子。鑱,一種有鐵柄的鐵器,類似鏟子。 〔14〕眥:眼眶。 〔15〕昧:不明事理。 〔16〕俟:等待。構陷:編造罪名來陷害。 〔17〕崇禎:明思宗年號(1628—1644) 〔18〕流賊:舊時對農民起義軍的蔑稱。張獻忠(1606—1647),明末農民起義領袖。1644年在成都稱帝,建大西國,1646年被清兵殺害。蘄(qí)、黃、潛、桐:今湖北蘄春縣、黃岡縣,安徽潛山縣、桐城縣一帶。 〔19〕鳳廬道:管轄鳳陽府、廬州府一帶的長官。道,道員,是一道的長官。 〔20〕更休:輪流休息。 〔21〕漏鼓移:指過了一段時間。漏,古時用滴水計時的器具。鼓,打更的鼓。 〔22〕番代:輪流代替。 〔23〕躬造:親臨。第:府第,住宅。 〔24〕太公、太母:指左光斗父母。候起居:請問安好。 〔25〕宗老:同一宗族的老前輩。塗山:方苞族祖父的號,名文。 方苞是清朝著名的散文家,《左忠毅公逸事》是他的散文中最著名的一篇。從寫作角度看,我們可以從中借鑑些什麼呢?這是篇記真人真事的散文,記真人真事,一定要符合實際。符合實際的可以借鑑,不符合實際的、不真實的,要作為教訓,避免這種寫法。 文中講的第一件事,左光斗在京都做考官,為國求賢才。他先是冒著風雪,穿著平民衣著,到考生住處去察訪。當時有的考生住在廟裡,左光斗來到廟中,看到史可法伏在桌上打瞌睡,便拿起他的文章看了,非常讚賞他的才學。怕他受寒,脫下自己的貂皮衣蓋在他的身上。這樣寫是符合實際的。這段敘述把左光斗不怕風雪、為國求賢才的精神寫出來了,還寫了「解貂覆生」的細節,表現出他對賢才的愛護,是值得借鑑的。這裡的情節和細節都寫得很出色。 接下來寫左光斗做主考官,史可法考完繳卷,左光斗當面批上第一名。這樣寫是不符合實際的。《明史·選舉志》講當時的考試制度,考場裡有御史收考卷、彌封、謄錄。考卷請人謄寫過,把考生名字封上,再送給考官。史可法的考卷是繳給御史的,不是繳給主考。主考既看不到寫有史可法名字的考卷,也看不到史可法的筆跡。二月初九考第一場,要考三場。到三月初一考殿試,由皇帝親自決定,一甲三人,稱狀元、榜眼、探花。第一名是由皇帝來定的,左光斗無權來定。再說史可法不是狀元,不是第一名。因此,這一段寫得不符合實際,不可靠,當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寫真人真事,不可隨意亂寫,一定要考查當時的實際情況。 第二件事寫左光斗被陷害關在監牢里,遭受用燒紅的烙鐵燒烤的酷刑,快要死了。史可法哭著把五十兩銀子送給管牢的,求進牢探視。管牢的讓他換了破衣草鞋,背上筐,拿著長柄鏟子,裝成打掃垃圾的人進去。這樣寫是符合實際的。當時只有這種人才可以進去,寫史可法的改裝是可信的。 下面寫史可法看到左光斗的一段。史可法在他寫的《祭左忠毅公文》中講道:「師見而顰蹙曰:『爾胡為乎來哉!』」左光斗只是皺著眉頭說:「你為什麼來啊!」左光斗在《樞輔史公傳》里說:「予已至此,汝何故來死。」只說:「我已這樣,你為什麼還來送死!」到戴名世寫的《左忠毅公傳》時說:「光斗呼可法而字之曰:『道鄰,宜厚自愛,異日天下有事,吾望子為國柱。自我被禍,門生故吏,逆黨羅而捕之。今子出身犯難,殉硜硜之小節,而攖奸人之鋒。我死,子必隨之,是再戮我也!」左光斗喊史可法的字「道鄰」,希望他做國家柱石,怕他觸犯奸人而被害。直到本文所記,各篇都不同。錢鍾書先生說,戴名世和方苞「均如得死象之骨,各以己意揣想生象,而望溪(方苞)更妙於添毫點睛,一篇跳出」。從史可法和左光斗兩人所記來看都極簡單,好比象骨。戴名世和方苞好比根據象骨來想像活的象,而方苞寫得更為精彩。寫左光斗受烙鐵燒烤,「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寫他是鐵漢子,不讓他倒下,所以「倚牆而坐」。寫他堅強的神情,「奮臂以指撥毗,目光如炬」。寫他怕史可法被害,叱責史可法不當來,斥為「庸奴」。寫他無比憤怒,「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這些生動形象的描寫充分表現了左光斗憂急和愛才之心,也反映了他的愛國精神。 總之,寫真人真事,對於主要情節不能憑空想像,如文中的考試制度就不符合實際。但是,如果主要情節是真實的,那麼為突出人物的精神面貌而運用一些想像也是可以的,如作者描寫左光斗的性格和精神就特別成功,因此,值得借鑑。 這篇文章的不足之處,還有作者不寫史可法堅決抗清,而寫他積極鎮壓農民起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