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十五講 · 難 一〔1〕

《韓非子》〔2〕 歷山之農者侵畔〔3〕,舜往耕焉,期年,畎畝正〔4〕。河濱之漁者爭坻〔5〕,舜往漁焉,期年,而讓長。東夷之陶者器苦窳〔6〕,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7〕嘆曰:「耕、漁與陶,非舜官也,而舜往為之者,所以救敗〔8〕也。舜其信仁〔9〕乎!乃躬藉處苦〔10〕,而民從之。故曰,聖人之德化乎!」 或問儒者曰:「方此時也,堯安在?」其人曰:「堯為天子。」然則仲尼之聖堯〔11〕奈何?聖人明察在上位,將使天下無奸也。令耕漁不爭,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敗也,則是堯有失也。賢舜〔12〕,則去堯之明察;聖堯,則去舜之德化;不可兩得也。楚人有鬻〔13〕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14〕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堯舜之不可兩譽,矛盾之說也。 且舜救敗,期年已〔15〕一過,三年已三過。舜壽有盡,天下過無已者;以有盡逐無已,所止者寡矣。賞罰,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16〕者賞,弗中程者誅。」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奚待期年!舜猶不以此說堯令從己,乃躬親,不亦無術乎! 且夫以身為苦而後化民者,堯舜之所難也;處勢而驕下者〔17〕,庸主之所易也。將治天下,釋庸主之所易,道堯舜之所難,未可與為政也。 【注釋】 〔1〕這篇選自《韓非子·難一》,《韓非子》有駁難四篇,這是其中第一篇。「難」指駁斥。 〔2〕《韓非子》:法家韓非所著的書。韓非(約公元前280—前233年),戰國時代韓國的貴族。他的著作受到秦始皇的推重,他因此到了秦國,被秦國大臣李斯害死。他是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主張法治。 〔3〕歷山:在今山東歷城縣南。侵畔:侵奪田界。 〔4〕畎(quǎn):田溝。畎畝正,田界確定。 〔5〕坻(chí):水中高地。 〔6〕東夷:東方人。陶者:制陶器的人。窳(yǔ):惡劣。 〔7〕仲尼:孔子字。 〔8〕救敗:補救缺陷。 〔9〕信仁:確實是仁人。 〔10〕躬藉處苦:親身實踐,參加勞作。 〔11〕聖堯:以堯為聖人。 〔12〕賢舜:以舜為賢人。 〔13〕鬻(yù):賣。 〔14〕陷:刺穿。 〔15〕已:防止,消除。 〔16〕中程:合於法律規定的。 〔17〕處勢而驕(矯)下:處在有權勢的地位,矯正人民的錯誤。 這篇是法家韓非主張法治,駁儒家德化的。法治,即建立法制,要人人守法。德化,用道德來進行教化。這兩者都需要,並不矛盾。韓非主張法治,反對德化,有些片面。但他指出「聖堯」、「賢舜」的矛盾,他從儒家的傳說中,看到其中所含有的矛盾,提出駁難。再用矛盾的比喻來作說明,更有說服力。 不僅這樣,他再從德化的局限來說明德化的不可靠,說明法治的效果勝過德化。靠舜的德化,「舜壽有盡,天下過無已」,舜忙不過來。不如法治,「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影響大,效果快。這樣一比較,更有說服力。這裡,他又提出「賞罰,使天下必行之」。德化只講道德感化,不講賞罰。它的效果就不如法治大了。因此,這篇的特點,就在於駁難,在於指出事件本身所存在的矛盾,指出事件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指出影響和效果的大小,這樣的駁難,才能使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