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十五講 · 謀 攻〔1〕

《孫子》〔2〕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3〕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4〕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轀,〔5〕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6〕,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7〕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8〕,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於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9〕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10〕。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11〕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12〕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注釋】 〔1〕本篇選自《孫子》。 〔2〕《孫子》:共十三篇,講兵法的書。春秋時孫武撰。孫武:齊國人。為吳王闔廬將,西破楚國。 〔3〕軍、旅、卒、伍:一萬二千五百人為軍,五百人為旅,一百人為卒,五人為伍。 〔4〕上兵伐謀:最好的兵法是破壞敵人的計策。伐交:破壞敵人的外交。 〔5〕櫓:望樓。轀(fén wēn):攻城用的戰車。 〔6〕距(yīn):築起高出敵城的土山。 〔7〕不頓:不久駐。 〔8〕小敵之堅:弱小敵人的堅持作戰。 〔9〕縻:牽制。 〔10〕亂軍引勝:擾亂軍心,使敵人得勝。 〔11〕虞:預料。 〔12〕御:駕馭,指牽制。 《孫子》兵法的《謀攻》篇,在寫作上有它的特點。它的考慮極為周密,先從戰爭的利害方面來考慮:「全國為上,破國次之」,所以「百戰百勝」,還不如「不戰而屈人之兵」。再從謀攻的各方面來考慮:「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再從敵眾我寡方面來考慮:「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再從將帥方面來考慮:「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再從君主方面來考慮,又有「縻軍」、「亂軍」。再從取勝方面來考慮,有「知勝有五」。最後歸結到戰爭勝敗的規律。 它從每一方面的考慮,又分成幾點。如從戰爭的利害方面考慮,分成「全國」、「破國」、「全軍」、「破軍」、「全旅」、「破旅」等;如從謀攻方面來考慮,分成「伐謀」、「伐交」、「伐兵」、「伐城」等,這就構成排比句,加強了說服力;運用歸納法,得出規律性的結論。多用判斷句,風格峻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