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常識 · 文言的學習

文言和語體是對立的,然而一般人對於二者之間的界限常常分不清。普通對於語體的解釋是依照白話寫下來的文章,反過來說,凡不依照白話寫下來的,就是文言。這種含糊的解釋就是文言和語體界限分不清的原因。所謂「白話」,如果是指一般民眾的口語而言,現在書報上的「白話文」十分之九是名不副實的,所以有人把它叫作「新文言」。如果以白不白為語體文言的標準,「新文言」這個名詞是恰當的。但是,現在書報上又有所謂文言文,它和語體文同樣是和一般民眾的口語不合的。那麼,文言和語體又有什麼分別呢?原來這種文言文就是把若干代詞和虛詞改為古代的形式,例如「他們」改為「彼等」,「的」改為「之」,等等。它和語體文的分別確是很微小的。如果語體文可稱為「新文言」的話,這種文言文可稱為「變質的新文言」,或「之乎者也式的新文言」。 這種「變質的新文言」如果寫得很好,可以比白話文簡潔些。有人拿它來比宋人的語錄。在簡潔一點上,它們是相似的。但是,宋人的語錄是古代詞彙之中雜著當時的詞彙,語法方面差不多完全是當時的形式。現在那些「變質的文言文」所包含的成分卻複雜得多了,其中有古代的詞彙,有現在口語的詞彙,有歐化的詞彙;有古代的語法,有現代口語的語法,有歐化的語法。總算起來,歐化的成分最多,現代口語的成分次之,古代的詞彙又次之,古代的語法最少。由此看來,現在一般所謂文言文並不是民國初年所謂文言文,後者是嚴復、林紓一派的文章,是由古文學來的,前者卻是純然現代化的產品,古文的味兒幾乎等於零了。 現在一般人所謂文言文,既可稱為「變質的文言文」,又可稱為「變質的語體文」「白話化的文言」「文言化的白話」,等等。這些都可以說明,它和語體文是沒有界限可言的。但是,我們所謂文言卻和現在一般人所謂文言不同,它是純然依照古代的詞彙、語法、風格和聲律寫下來的,不雜著一點兒現代的成分。若依我們的定義,文言和語體就大有分別了。語體文是現代人說的現代話,心裡怎樣想,筆下就怎樣寫。有時候某一些人所寫的話超出了一般民眾口語的範圍,這是因為他們的現代知識比一般民眾的高,他們的「話」實在沒有法子遷就一般民眾的「話」,然而他們並沒有歪曲他們的「話」,去模仿另一個時代的人的文章。文言文卻不是這樣。作者必須把自己的腦筋暫時變為古人的腦筋,學習古人運用思想的方式。思想能像19世紀中國人的思想就夠了,至於詞彙、語法、風格和聲律四方面,卻最好是回到唐宋或兩漢以前,因為文言文是以古雅為尚的。必須是這樣的文言,才和語體有根本的差異。我們必須對於文言給予這樣的定義,然後這一篇文章才有了立論的根據。 說到這裡,讀者應該明白我們為什麼向來不主張一般青年們用文言文寫作了。我們並不排斥那種「白話化的文言」。我們只以為它和普通的語體文的性質相似到那種地步,語體文寫得好的人也就會寫它,用不著一本正經地去學習。至於我們所謂文言,純然古文味兒的,卻不是時下的一般青年所能寫出來的。科舉時代,讀書人費了十年或二十年的苦功,專門揣摩古文的「策法」,尚且有「不通」的。現代青年們的腦子不是專裝古文的了;英文、數學之類盤踞了腦子的大部分,只剩下一個小角落給國文,語體還弄不好,何況文言?中學裡的國文教員如果教學生寫兩篇「白話化」的文言文,我們還不置可否,如果教他們正經地揣摩起古文來,我們就認為是誤人子弟。因為學不好固然是貽笑大方,學好了也是作繭自縛。文章越像古文,就越不像現代的話。身為現代的人而不能說現代的話,多難受!況且在學習古文的時候不知不覺地學會了古人運用思想的方式,於是空疏、浮誇、不合邏輯,種種古人易犯的毛病都來了。所以即使學到了三蘇的地步,仍舊是得不償失。 什麼時候可以學習文言呢?我們說是進了大學之後。什麼人可以學習文言呢?我們說是中國語言文學系的學生。研究中國語言史的人,對於古代語言,不能不從古書中尋找它的形式。研究中國文學史的人,更不能不研究歷代的文學作品。語史學家對於古文,要能分析;文學史家對於古文,要能欣賞。然而若非設身處地,做一個過來人,則所謂分析未必正確,所謂欣賞也未必到家。甲骨文的研究者沒有一個不會寫甲骨文的,而且多數寫得很好。他們並非想要拿甲骨文來應用,只是希望寫熟了,研究甲骨文的時候可以得到若干啟發。語言史和文學史的研究者也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如果你對於文言的寫作是個門外漢,你並不算是了解古代的語言和文學——至少是了解得不徹底。 但是,模仿古人,真是談何容易!嚴格地說起來,自古至今沒有一個人成功過。擬古乃是一種違反自然的事情。自己的口語如此,而筆下偏要如彼,一個不留神,就會露出馬腳來。姚鼐、曾國藩之流,總算是一心揣摩古文了,咱們如果肯在他們的文章里吹毛求疵,還可以找出若干欠古的地方。至於一般不以古文著名的文人,就更常常以今為古了。例如《三國演義》里所記載的劉備給諸葛亮的一封信: 備久慕高名,兩次晉謁,不遇空回,惆悵何似!竊念備漢朝苗裔,濫叨名爵,伏睹朝廷陵替,綱紀崩摧,群雄亂國,惡黨欺君,備心膽俱裂。雖有匡濟之誠,實乏經倫之策。仰望先生仁慈忠義,慨然展呂望之大才,施子房之鴻略,天下幸甚!社稷幸甚!先此布達,再容齋戒薰沐,特拜尊顏,面傾鄙悃。統希鑒原。 如果現代的人能寫這樣一封文言的信,該算是很好的了。但是,漢末的時代卻絕對不會有這樣的文章。「先此布達」「統希鑒原」一類的話是最近代的書信客套,不會早到宋代。至於排偶平仄,整齊到這種地步,也不會早到南北朝以前。單就詞彙而論,也有許多字義不是漢代所有的。現在試舉出幾個顯而易見的例子來說: 1.「兩次晉謁」的「兩次」,漢代以前只稱為「再」。《左傳·文公十五年》「諸侯五年再相朝」,就是「五年相朝兩次」的意思。《穀梁傳·隱公九年》「八日之間再有大變」,也就是「八日之間有兩次大變」的意思。中古以前,行為的稱數法不用單位名詞(如「次」字之類) ,這裡是詞彙和語法都不合。 2.「不遇空回」的「回」,漢代以前只叫「反」。《論語》「吾自衛反魯」,《孟子》「則必饜酒肉而後反」,都是「回」的意思。漢代以前的「回」只能有「迂迴」「瀠洄」「邪」「違」一類的意思。 3.「濫叨名爵」的「叨」,「再容齋戒薰沐」的「再」,「特拜尊顏」的「特」,等等,也都是當時所沒有的詞彙。 依古文家的理論看來,這一封信的本身也不是最好的文章,因為它的格調不高。所謂格調不高者,也就是詞彙、語法、風格、聲律四方面都和兩漢以前的文章不相符合的緣故。 咱們現在模仿清代以前的古文,恰像羅貫中模仿漢末或三國時代的古文一樣的困難。雖然咱們距離清代比羅氏距離三國近些,但是,這幾十年來,語文的變遷竟敵得過四五個世紀而有餘。自從白話和歐化兩種形式侵進了現代文章之後,咱們實在很難辨認它和海通以前的正派文章有多少不同之處。然而咱們必須先能辨認文言文的特質,然後才能進一步學習文言文。現在我們試按照上面所說的詞彙、語法、風格、聲律四方面,談一談文言文的特質和學習文言文的方法。 (一)詞彙 詞彙自然是越古越好。因此,每寫一句文言之前,須得先做一番翻譯的工夫。譬如要說「回」,就寫作「返」(或「反」) ;要說「走」,就寫作「行」;要說「離開」,就寫作「去」;要說「住下」,就寫作「留」;要說「甜」,就寫作「甘」;要說「闊」,就寫作「廣」;要說「才」(「你這個時候才來」) ,就寫作「始」;要說「再」(「說了三次他不肯,我不想再說了」) ,就寫作「復」。其間有些是可以過得去的,例如以「回」代「返」,以「甜」代「甘」,以「闊」代「廣」,雖然欠古,卻還成文;有些是清代以前認為絕對不行的,例如以「走」代「行」,以「離」代「去」,以「住下」代「留」,以「才」代「始」,以「再」代「復」,等等,簡直是不文。 詞彙雖然越古越好,卻也要是歷代沿用下來的字。有些字的古義未有定論,或雖大家承認上古時代有這個意義,而後世並沒有沿用者,咱們還是不用的好。例如《詩·小雅·頍弁》篇「爾殽既時」,《毛傳》說「時,善也」,後世並未沿用這個字義,咱們也就不能寫出「其言甚時」或「其法不時」一類的話。 一般人對於文言的詞彙有一種很大的誤會:他們認為越和咱們的口語相反的字越古。其實有些字的壽命很長,可以歷數千年而不衰;有些字的壽命很短,只有幾百年或幾十年存在於人們的口語裡。例如「哭」字和「泣」字都是先秦就有了的;現代白話里有「哭」字沒有「泣」字,咱們不能因此就認為後者比前者古雅。又如「裏」字,很像是現代白話里專有的字,然而《詩·邶風》已有「綠衣黃裏」,《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又有「表裏山河」,前者是指衣裳的里子,後者已經引申為「內」的意義了。至於像唐李邕《麓山寺碑》的「月窺窗裏」,簡直和現代白話的「里」字是完全一樣的意義了。相反的情況例如「憨」字,它雖然對於一般人是那樣陌生,但它卻是南北朝以後的俗語,用於詩詞則可,用於散文則嫌不夠古雅。又如「偌」字,當「如此」或「如彼」講。「偌」字對於一般人,當然比「如此」或「如彼」要陌生得多;然而「偌多」「偌大」並不比「如彼其多」「如彼其大」更古雅。相反地,後者比前者古雅得多了,因為《孟子》說過「管仲得君,如彼其長也;行乎國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其中正作「如彼」;而「偌」字非但不見於古書,而且不見於現代正派的文章。由此類推,寫文言文的時候,與其說「尪」,不如說「弱」;與其說「慵」,不如說「嬾」(懶) ;與其說「夥」,不如說「多」;與其說「叵」,不如說「不可」;與其說「棘手」,不如說「難為」。案牘上的詞彙,向來是被古文家輕視的;因此,「該生」「該校」「殊屬非是」「即行裁撤」之類,用於公文則可,用於仿古的文言文則適足以見文品之卑。所以咱們不能因它們違反白話就認為是最古雅的詞句。 典故也往往是和現代口語違異的,但也不一定可稱為最古雅的話。咱們試想:典故是根據古人的話造出來的,上古的人得書甚難,怎麼能有許多典故?到了漢代的文人,才偶然以經書的典故入文;然而漢賦中也只著重在描寫景物,不著重在堆砌典故。堆砌典故盛於南北朝,初唐還有這種風氣。自從韓愈、柳宗元以後,古文家又回到兩漢以前那種不以典故為尚的風氣了。咱們現在學習文言,除了特意模仿駢體之外,最好是避免堆砌典故。因此,說「龍泉」不如說「寶劍」,說「鍾期」不如說「知己」,說「弄璋」不如說「生子」,說「鼓盆」不如說「喪妻」。因為典故的流行遠在常語之後。例如「生子」二字見於《詩·大雅·生民》篇(「不康禋祀,居然生子」) ,而「弄璋」用為「生子」的意義恐怕是最近代的事。至於「玉樓赴召」「駕返瑤池」一類的濫套,連駢體文中也以不用為高,普通的文言更不必說了。 方言的歧異也往往被認為古今的不同。自從北平的方言被採用為國語之後,有些人對於自己的方言竟存著「自慚形穢」的心理,以國語為雅言,以自己的方言為俚語。其實,如果以古為雅的話,國語並不見得比各地的方言更雅。北平話和多數官話都叫「頭」作「腦袋」,叫「頸」作「脖子」,顯然地,「腦袋」和「脖子」是俚語,「頭」和「頸」是雅言。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像廣東人稱「大小」為「大細」,似乎是俚語,官話和吳語以「細」為「粗」之反,似乎才是雅言。這種地方就容易令人迷惑了。實際上,「細」和「小」在古代一般地是「大」之反,所以老子說:「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韓非子·說難》:「與之論大人,則以為間己矣;與之論細人,則以為賣重。」《漢書·匈奴傳》:「朕與單于皆捐細故,俱蹈大道也。」在某一些情況之下,「細」比「小」還要妥些,例如粵語謂小的聲音為「細聲」,古代對於聲音的小正稱為「細」,不大看見叫作「小」。至於「細」當「粗細」講,來源也很早,例如「細腰」「細柳」之類,但是這種「細」字只是「長而小」的意思。現在官話和吳語謂不精緻為「粗」,精緻為「細」,卻是古語所沒有的。這一個例子可以說明,每一個方言裡都有合於古語的詞彙,咱們非但不必努力避免現代口語,而且不必避免方言。一切都應該以語言的歷史為標準。 相傳唐代詩人劉禹錫要做一首重陽詩,想用「餻」字,忽然想起五經中沒有這個字,就此擱筆。宋子京作詩嘲笑他道:「劉郎不敢題餻字,虛負詩中一世豪。」其實,古代文人像劉禹錫的很多。因為大家受了「不敢題餻」的約束,數千年來的文言文里的詞彙才能保持著相當的統一性。假使每一個時代的每一個文人都毫無顧忌地運用當時口語和自己的方言,那麼,寫下來的文章必然地比現在咱們所能看見的難懂好幾倍。但是,古人都並非因為希望後人易懂而甘心受那不敢題「餻」的約束,他們只是仰慕聖賢,於是以經史子集的詞彙為雅言。「古」和「雅」,在歷代的文人看來,是有連帶關係的。咱們如果要學習文言,得先遵守這第一個規律。 (二)語法 古代的語法,比古代的詞彙更不容易看得出來。現代書報中的「文言文」,較好的也往往只能套取古代的若干詞彙,而完全忽略了古代的語法。關於後者,可以寫得成一部很厚的書,我們並不想在這裡作詳細的討論。只提出幾點重要的來說: 第一,中國上古沒有系詞「是」字;而「為」字也不是純粹的系詞(例證見於拙著《中國文法中的系詞》) 。古代只說「孔子,魯人」,或「孔子,魯人也」;非但不說「孔子是魯人」,而且通常也不說「孔子為魯人」。這種規矩,在六朝以後漸被打破,到韓愈一班人提倡古文,大家卻又遵守起來。例如蘇軾《賈誼論》:「惜乎!賈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賈生」和「王者之佐」的中間並沒有「是」或「為」。 第二,中國上古沒有使成式。所謂使成式,就是「做好」「弄壞」「打死」「救活」之類。「做好」,古謂之「成」(《詩·大雅》:「經始靈台,經之營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 ;「弄壞」,古謂之「毀」(《左傳·襄公十七年》:「飲馬於重丘,毀其瓶。」) ;「打死」,古謂之「殺」(《孟子·梁惠王》:「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 ;「救活」,古謂之「活(《莊子·外物》:「君豈有升斗之水而活我哉?」) 。由此類推,咱們寫文言文的時候,要說「想起」,只能說「憶」或「念」;要說「趕走」,只能說「驅」;要說「躲開」,只能說「避」。有時候,形容詞或不及物動詞可以當使動詞用。例如《論語·述而》:「人潔己以進。」「潔」等於「弄乾淨」。《論語·憲問》:「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寡」等於「減少」。《左傳·宣公十五年》:「華元登子返之床,起之。」「起」等於「叫起」或「拉起」。《史記·晉世家》:「齊女乃與趙衰等謀醉重耳。」「醉」等於「灌醉」。《史記·衛青傳》:「走白羊樓煩王。」「走」等於「趕走」或「打退」。《漢書·朱買臣傳》:「買臣深怨,常欲死之。」「死」等於「害死」。由此類推,咱們要說「推翻」,只能說「傾覆」;要說「攻破(城池) 」,只能說「隳」。使成式大約在唐代以前已經有了;唐詩里有「打起黃鶯兒」的話。但是,後代只在詩詞中有它,散文中非常罕見。俚語可以入詩詞,卻不可以入散文。使成式不過是其中之一例而已。 第三,中國上古沒有處置式。所謂處置式,就是「將其殲滅」「把他罵了一頓」之類。這種語法在唐詩里已有了,例如李群玉詩:「未把彩毫還郭璞。」方干詩:「應把清風遺子孫。」但是,它也像使成式一樣,一般地只能入詩,不能入文。一般人以為「將」字比「把」字較古,其實即在唐詩里,「將」和「把」的用途也並不一樣。「將」是「拿」的意思(國語裡,「拿」和「把」也不一樣,細看《紅樓夢》便知) ,動詞後面有直接目的語。例如劉禹錫的詩:「還將大筆注春秋。」王建詩:「惟將直氣折王侯。」上面所引的「把彩毫還郭璞」可以倒過來說成「還彩毫於郭璞」,而「將大筆注春秋」不可以倒過來說成「注大筆於春秋」。近人的「將」字用於處置式,可說是一種謬誤的仿古,「將其殲滅」一類的句子是極「不文」的。 第四,中國古代的人稱代詞沒有單複數的分別。《左傳·成公二年》:「魯衛諫曰:『齊疾我矣,其死亡者,皆親昵也。子若不許,仇我必甚。』」這裡的「我」是魯衛自稱,並未稱為「我等」。《論語·公冶長》:「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這裡的「爾」是指顏淵季路,並未稱為「汝等」。《孟子·滕文公》:「梓匠輪輿,其志將以求食也。」「其志」也未說成「彼等之志」。關於這一點,我們在《中國文法學初探》和《中國語文概論》里有更詳細的討論。 第五,中國古代有用「之」字把句子形式變為名詞性仂語的辦法。例如《左傳·成公三年》「臣之不敢愛死,為兩君之在此堂也」,若改為「臣不敢愛死,為兩君在此堂也」,就完全不是古文的味兒,前者是用「之」字把連繫式(句子) 轉成組合式(仂語) ,語氣緊湊得多。這種語法一直沿用到後代的古文裡。例如王安石《讀孟嘗君列傳》「夫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若改為「夫雞鳴狗盜出於其門,故士不至也」,也就變得無力了。 古今語法的異點,決不止這五條。例如上文所說的,古人稱數不用單位名詞(「兩次」只謂之「再」) ,就不在這五條之內。較詳細的討論見於拙著《中國語法理論》里。 (三)風格 所謂風格,用極淺的話來解釋,就是文章的「派頭」。同一的意思可以有兩種以上的說法。你喜歡那樣說,我喜歡這樣說,這是個人的風格。古人喜歡那樣說,今人喜歡這樣說,這是時代的風格。西洋人喜歡那樣說,中國人喜歡這樣說,這是民族的風格。中國人的文章向來只有個人的風格和時代的風格。民族的風格在最近幾十年才成為問題,因為文章歐化了,風格也就不是中國話的本來樣子了。 中國人學習古文,有以學習個人的風格著名的,例如某人學韓愈,某人學柳宗元;有以學習時代的風格著名的,例如某人學六朝文(「選體」) ,某人學唐宋文。我們並不願意批評各種風格的優劣;我們只想要指出,所謂文言文必須具備古代文章的風格,而不能依照現代白話的風格。從前的人學習古文,雖也不知不覺地露出當時白話的風格,但是,因為著意學習古文的緣故,總不至於遠離古人的繩墨。現在的情形卻不同了,語體文在社會上的勢力是那樣的大,它又是那樣的時髦,多數寫文言文的人又都是「半路出家」,並非「童而習之」,自然容易把現代白話的風格用於文言文的上頭。再加上歐化的風格,就把文言文原有的風格剝奪淨盡了。 風格是很難捉摸的東西,然而向來所謂揣摩古文,卻多半是希望得到它的風格。古人所謂「氣韻」,依我們看來,也就是風格之一種。「氣韻」雖難捉摸,而多數談古文的人都覺得實在有這樣的東西。例如說韓愈的文章是剛的美,柳宗元的文章是柔的美,多讀韓柳文的人都會有這種感覺。這自然和修辭學有關。然而修辭學也不能和時代完全沒有關係。例如有某種「氣韻」是韓柳和唐代文人所同具,而現代一般的文章所沒有的。 古人所謂「謀篇」「布局」「鍊句」之類,大致也是屬於風格方面的事。不過,咱們現在研究古文,不應該再拿批評的眼光去看古人的「謀篇」「布局」「鍊句」,只應該拿歷史的眼光去觀察它們。咱們應該留心觀察古人的「謀篇」「布局」「鍊句」和現代文章有什麼差異之點,哪一種篇法或句法是古所常有而今所罕見的,又有哪一種是古所罕見而今所常有的。古所常有的篇法和句法,咱們在文言文里就用得著它;古所罕見的,咱們在文言文里就應該避免。 我們雖說風格是不易捉摸的,然而也不能不舉出若干實例來,使讀者得出一些具體的觀念。在句子的形式上,咱們也大概地看得出古今風格的異同。例如關於假設的問題,上古的人喜歡用處所的觀念來表示。《論語·子罕》:「有美玉於斯,韞匵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孟子·梁惠王》:「今有璞玉於此,雖萬鎰,必使玉人雕琢之。」又《滕文公》:「有楚大夫於此,欲其子之齊語也,則使齊人傅諸?使楚人傅諸?」可見「於斯」「於此」乃是一種表示假設的話,而「假令」「設如」一類的字樣倒反沒有。現代歐化的文言,在這種地方該是「假使子有一美玉……」「假使王有一璞玉……」「假設有一楚大夫,欲其子習齊語……」之類,意思是一樣的,而風格卻完全不同了。 文章的繁簡也和文章的風格有關。今人以為應該簡的地方,古人不一定以為應該簡。反過來說,今人以為應該繁的地方,古人也不一定以為應該繁。韓愈《原道》里說:「其所謂道,道其所道,非吾所謂道也;其所謂德,德其所德,非吾所謂德也。」若依現代的風格,可省為:「其所謂道德,非吾所謂道德也。」柳宗元《封建論》里說:「天地果無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若依現代的風格,也可以省為:「天地與生人之有初與否,吾不得而知之也。」但是,古人以為這種地方若不拉長作為排句,則文氣不暢。相反的情形卻不是沒有,《左傳·僖公九年》「夷吾弱不好弄」,若依現代的風格,該說成:「夷吾年幼之時不喜遊戲。」《孟子·滕文公》:「滕文公這世子,將之楚,過宋而見孟子。」若依現代的風格,該說成:「滕文公為世子時,將之楚……」此外,古代文章里的主語儘量省略,現代歐化的文章幾乎沒有一句缺少主語的話,這又是語法和風格兩方面都不同了。 風格和思想也有關係。現代的人經過了邏輯的訓練,說話總希望有分寸,沒有漏洞。譬如要提防人家找出少數的例外來批駁我的理論,我就先加上一句「就一般情形而論」;又如要說明某一真理必須是有所恃而然,我就添上句「在某一些條件之下」。中國古代的人並未這樣運用思想,自然說話也用不著這種方式。但是,這也並不足以證明古人比今人糊塗。古文裡有許多話,在明眼人看來自然暗藏著「就一般情形而論」或「在某一些條件之下」的意思,所以古人教咱們「不以辭害意」。不過,古人在這種地方是「意會」的,今人在這種地方是「言傳」的。「意會」和「言傳」也就是風格的不同。 明白了這些道理,咱們就知道把語體譯為文言是非常困難的事。嚴格地說,除了詞彙和語法之外,風格也應該翻譯。因此,逐字逐句的翻譯只能譯成「變質的新文言」;真正要譯成一種有古文味的文言文,非把語體文的風格徹底改造不可。 (四)聲律 這裡所謂聲律,大致是指聲調和節奏。古人對於文章,講究朗誦。梁任公先生常說:「念古文非搖頭擺尾不可。」因為念到聲韻鏗鏘之處,常常忍不住手舞足蹈的。古人所謂「擲地當作金石聲」,雖不完全指聲律而言,然而文章之美者必包含著聲律之美,這是古文家所公認的。駢體文講究平仄和對仗,固然離不了聲韻;就是普通的散文,也或多或少地含有聲律在內。上古時代距離咱們太遠了,上古文章的聲律頗難捉摸。唐宋以後,散文受近體詩的影響,其中的聲律顯然可知,現在姑且舉王安石的《讀孟嘗君傳》為例: 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士,士以故歸之。而卒賴其力,以脫於虎豹之秦。嗟乎!孟嘗君特雞鳴狗盜之雄耳,豈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雞鳴狗盜之力哉?夫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首先咱們應該注意到節奏問題。節奏往往是和意義有關係的,例如「世皆稱」為一頓,「孟嘗君」為一頓,「能得士」為一頓。但是,有時候由於一個字難於成節,就連下文為一節,例如「士以故」可為一頓,「特雞鳴」可為一頓,這是意義和節奏不盡一致的地方。煞句的語氣詞雖只一字,也能自成一節。例如這裡的「耳」、「哉」和「也」都應該把聲音拉得很長,並且不妨和上面的「雄」「力」「至」距離得相當的遠。這樣,才顯得文氣是暢的。寫文言文的人,做好了文章,先自朗讀幾遍,然後有些地方再添上一個「之」字,有些地方再添上一個語氣詞,無非為了節奏諧和的緣故。句讀的長短也是有斟酌的。例如「以脫於虎豹之秦」,若改為「以免於難」,就太短了,支持不住上面的一段話。句讀的長短,要看全篇的氣勢而定。譬如全篇用長句,突然用四字的句子一收,就嫌短。若篇中以四言為主,則長句結束反不相宜。這些全憑體會出來,不能十分拘泥的。 其次,咱們應該注意到聲調的問題。散文的聲調只有平仄的關係,最好是每一個節奏的平仄能夠替換,換句話說就是,上一節用仄,則下一節用平;上一節用平,則下一節用仄。例如「雞鳴狗盜之出其門」,「雞鳴」是平平,「狗盜」是仄仄,「之出」是平仄,「其門」是平平。這裡的聲調共有兩個對偶,「雞鳴」是平起,「狗盜」是仄收;下一對如果仍用平起就沒有變化了,所以「之出」是仄起,「其門」是平收。煞句的字的平仄也最好是能有變化。例如第一句(指古人所謂「句」) 用「士」字收仄聲,第二句用「之」字收平聲,第三句用「力」字收仄聲,第四句用「秦」字收平聲。第五句「嗟乎」是感嘆語,不算。第六句「雄」字平聲應該拉長,和第七句「士」字仄聲相應。第七、八、九、十,四句都用平聲收,是讓文氣一直緊下去,到了「力」字仄聲應該拉長,和那些平聲相應,然後用「哉」字煞句。第十一句的「門」字平聲,也是和第十二句的「至」字仄聲相應的。 在這裡我們要聲明一句:我們所講的這一篇古文的聲律未必都是當時作者著意安排的。但是,當時韻文的聲律深入人心,能使散文的作者不知不覺地受了它的影響。意義和聲律比起來,自然當以意義為重;咱們不能犧牲了意義來遷就聲律。近體詩中還有所謂「拗句」(平仄不依常格者) ,咱們在散文里更不應該做聲律的奴隸。例如《讀孟嘗君傳》里,「卒賴其力」的「賴」,「豈足以言」的「以」,「南面而制秦」的「制」,「所以不至」的「以」,如果都改為平聲字,朗誦起來就更順口些,然而王安石並沒有這樣做,因為沒有相當的平聲字去替代它們。不恰當的替代倒反把文章的意義弄歪了,或把句子弄得太生硬了。 由此看來,聲律在文言文中的地位,並沒有詞彙、語法和風格那樣重要。有些人喜歡「古拙」的文章,倒反把拘泥於聲律的作品認為格調卑下。所以講究平仄的事必須和某一些較近代的風格相配合,不然,反而成為一種文病了。 我們雖然希望中學生不用文言文寫作,但是,既然中學國文教科書里選錄文言文,那麼,就讓他們知道文言文有這許多講究,自然不敢輕易嘗試。據我們評閱大學新生國文試卷的經驗,語體文還是好的,文言文則幾乎沒有一篇可以夠得上「通順」二字。因此,我們奉勸一般青年,除非萬不得已,否則還是不寫文言文的好。 即使是有心學習文言的人,也不應該僅僅以分析古文的詞彙、語法、風格、聲律為能事。必須多讀古文,最好是能熟讀幾十篇佳作,涵詠其中。這樣去做,即使不會分析古文的詞彙、語法等,下筆也自然皆中繩墨。語言學家調查某地的方言,極盡分析的能事;但是,假使一個七歲的小孩,讓他在那個地方住上半年,他所說當地的方言,無論語音、語法、詞彙各方面,其純熟、正確的程度一定遠勝於語言學家。同理,我最好的學習文言的方法就是憑著天真與古人游,等到古人的話在你的腦子裡能像你自己的方言一般地不召自至的時候,自然水到渠成。大匠誨人以規矩,不能使人巧;我們以上這許多話,即使沒有錯誤,也不過是一些「規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