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崇高與美觀念之根源的哲學探討 · 第四部分

第一節 論崇高與美的直接原因 本書伊始,我宣稱要探究崇高和美的直接原因,關於這一點,希望讀者們不要認為我在說自己能夠找到最終原因。我認為自己從未有此能力來解釋,何以感官上的觸動就會使人們的心靈產生某種特定的情感而非其他?何以肉體可以受到心靈的影響,而反過來也成立?稍加思索就可知道,完成這樣的任務是不可能的。但我認為,如果可以發現是什麼樣的內心情感導致了感官上的反應,以及是什麼特定的感官和特質促發了內心的那些激情而不是其他的東西,我們就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我們可以從中獲得那些並非無用的、關乎我們內心激情的專門知識,即便不能獲得,我們至少也是在思考它們。我認為,這些就是我們所能做的一切。即便能走得更遠一些,困難依然在前面等著我們,此時可能我們連最初的原因都很難找到了。最初,牛頓發現了引力這一特質並且確定了其定律,他認為這一定律可以用來解釋自然界的一些最為顯著的現象;不過在當時,考慮到事物的一般規律,他只是把引力視為某種結果,而並未追究它的原因所在。但是,當他後來開始用某種稀薄、有彈性的以太 [1] 來解釋引力時,這位偉大的科學家卻似乎放棄了他在哲學探討中的一貫謹慎(在一位偉大人物身上發現缺點,應該不算是什麼不恭吧?);這是因為,即使我們能夠證明就此一問題提出的所有解釋,同樣多的困難依然橫亘於我們面前。原因的巨大鏈條,一環緊扣一環,甚至直接掌握在上帝手中,它是非人力所能及的。當我們跨出事物的直接感性特質這一領域時,就已經不能為我們所掌控。此後所做的一切,不過是軟弱無力的掙扎而已,這僅僅證明此一領地根本不屬於我們。因此,當我談到原因以及直接原因的時候,我不過是在說某些能夠導致感官反應的內心情感,或者事物之中能夠促發我們內心激情的那些力量和特質。假如我要解釋某一物體落到地面這一過程,我會說這是引力所致,而且我也會盡力嘗試著說明這一力量是以何種方式起作用的,但我絕對不會去探究為何它以此種方式起作用而非別的方式;或者如果要根據碰撞的一般原理去解釋事物彼此撞擊的影響,我也不會嘗試著去解釋運動本身是如何傳遞的。 第二節 聯想 探究人的各種激情的原因必然會面臨很大的困難,這是因為,許多的激情都是在特定的時刻產生的,它們所決定的運動在我們未及反思時就已出現,而且所有關於它的記憶也很快消失在腦海之中。這是因為,除了那些根據其自然力量以不同方式影響我們的事物之外,在這一早期階段還出現了聯想,在事後我們才發現,很難將聯想與事物作用的自然效果分辨清楚。我們每個人都知道,要想回憶起何時懸崖峭壁要比一馬平川更為可怖,或者在何時火和水比一堆泥土更為令人畏懼,都是不可能的,更別提那些在很多人身上發現的那種無法形容的、令人反感的東西了;儘管我們也知道,這些事例要麼是自己經驗到的,要麼是別人預先告誡的,而且其中一些東西在很久之後會對我們發生深刻的影響。但是,既然我們已經承認,許多事物並非以其固有的自然力量,而是以某種方式通過聯想來打動我們;那麼,如果從相反方面認為一切事物都僅僅通過聯想來打動人,那也無疑是荒謬的。既然某些事物必定天然具有某些令人愉悅或者反感的特質,也正是在此基礎上,其他事物才能在它們身上獲得聯想的力量,那麼,如果我們不能在事物的自然特質裡面找到激情的原因,而僅僅訴諸對聯想的考察,就顯然是捨本逐末的行為。 第三節 痛苦與恐懼的原因 在前面我曾論述過, (1) [2] 任何能夠促發恐懼感的東西,都可以作為崇高的基礎;除了這類事物之外,很多我們看不出其存在什麼危險之處的東西,也具有類似的效果,這是因為它們以類似的方式作用於人類心智。我還說過, (2) 那些能夠令人愉悅,令人感覺到實在的、原初的愉悅的東西,非常適合於產生美感。因此,為了辨明這些崇高和美的本性,就有必要闡釋它們建基於其上的痛苦和愉悅的本性。 [3] 想像一個忍受劇烈身體痛苦的人;(設想最為劇烈的痛苦,因為其效果是最為明顯的)在這種巨大的痛苦之中,他牙關緊閉,眉毛緊蹙,前額緊皺,眼睛深陷並且激烈地轉動,頭髮直豎,伴隨著不斷的尖叫和呻吟,整個身子搖搖欲墜。恐懼或者駭怕,是對痛苦和死亡的反應,它們通過那些恐怖的事物和人們心智上的虛弱而展示著與痛苦相同的效果。這一現象不僅表現於人類身上,而且還表現在某些動物身上;我曾不止一次地觀察過狗,當意識到懲罰的時候,它們往往在地上打滾,狂吠、嚎叫不止,就好像它們已經真的被打了似的。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痛苦和恐懼,是以同種方式作用於身體的相同部分,只是在程度上稍稍有所不同而已。痛苦和恐懼都包含在某種不自然的神經緊張之中,有些時候,這種神經緊張還伴隨著一種不自然的力量,能夠令人在一瞬間虛弱不堪;這些影響經常交替出現,在某些時候還混雜在一起。這就是所有那些痙攣或者焦慮不安的本質所在,特別是在那些非常虛弱、非常膽小的人身上,這一點更為明顯,他們是最易受到痛苦和恐懼的劇烈壓迫的。痛苦和恐懼之間的唯一區別就是,使人痛苦的事物通過身體感覺作用於人類心智,而令人感覺恐怖的事物則一般通過給人一種危險的觀念,而作用於人類身體器官;不過,不管是第一位的還是第二位的,二者都傾向於使人緊張不已、縮成一團,或者劇烈的神經興奮; (3) 在其他方面,二者也是非常類似的。此一例子和其他的許多例子都清楚地說明,當人們的身體——不論以何種方式——感受到特定激情所帶來的情感作用時,它自身也會發生某些類似於那種激情的現象。 第四節 上一節主題的繼續 關於這一主題,史邦先生(Mr.Spon) [4] 在其《古代研究》(Recherches d'Antiquite )中為我們講述了著名面相學家康帕奈拉(Campanella) [5] 的稀奇事;這位面相學家似乎不僅對人類的「臉面」頗有研究,在模仿方面也是一流高手。當他想要研究他必須打交道的人的傾向、愛好時,他就把自己的面容、姿勢和整個身體儘可能地模仿成那位被研究者;接下來,他就認真地研究,通過這種身體上的改變,在心智上會有什麼相應的變化。因此史邦先生稱,這位面相學家能夠極為有效地探知別人的性情和思想,就好像他已經變成那位被研究者一樣。我也經常注意到,通過模仿憤怒的、平靜的、驚恐的或者勇敢的人的面容和姿勢,不知不覺之間你就會發現,你的內心也感受到了被模仿者所具有的激情;除此之外我還相信,即使你努力把激情與相關的外在姿勢分開,也很難避免上述現象的出現。我們的身體和心智是如此親密相連,以至於沒有人可以做到有著痛苦或愉悅的激情,但卻沒有任何外在表現。我們正在談論的康帕奈拉,他能夠把其注意力從其身體的痛苦中抽取出來,因此他就可以做到忍受折磨而不那麼感到痛苦;我們也注意到,在較小的痛苦中,如果我們把注意力轉向其他的事物,這種痛苦就會暫時中止。另一方面,如果身體狀況不適合表現出此種姿勢,或者不適合於感受那些一般說來激情都會帶來的情感,那麼即便其原因最為強烈地發揮作用,即便其僅僅是精神性的,而且並不直接作用於所有感官,激情本身也還是不能產生出來。這就如同一劑鴉片或者一杯酒,它們可以暫時中止悲痛、恐懼或者憤怒,儘管很多情況下,我們本身應該表現出這些激情來;這些麻醉性的東西在我們身體之中,引發了一些完全與我們的激情相悖的反應。 第五節 崇高是如何產生的 既然我們已經承認,恐懼能夠引發不自然的緊張和神經的某種劇烈觸動;那麼接下來就可以很容易得出,那些適合於引發此類緊張的東西,都肯定可以產生類似於恐懼 (4) 的激情,當然也肯定就是崇高的原因之一,儘管它並不帶有任何的危險觀念。所以,對於崇高的原因,我們已經討論得夠多了;不過,在第二部分所舉的有關例子中,對於那些適合於通過心靈或者肉體的作用而引發這種緊張的事物,我們還必須做出一定的說明。對於這些通過聯想危險觀念而發揮作用的事物而言,毋庸置疑的是,它們能夠導致恐懼,並且通過激情的某些變化來發生作用;而當足夠劇烈時,這種恐懼也能喚起我們剛才提到的那些身體反應,這一點也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如果說崇高建基於恐懼或者類似激情——因為其對象而感到痛苦——之上,那麼,研究一種與之明顯相反的原因是如何促發欣喜之情的,將是極有先見之明的表現。我使用「欣喜」這一詞語,乃是因為正如我常說的,它與那些實際的、積極的愉悅在原因和本質上都明顯不同。 第六節 痛苦何以可能促發欣喜 造物主已然命定,當身體處於休息、放鬆的狀態時,雖然可以滿足我們的懶惰傾向,但卻會帶來很多不便;這種狀態會導致身體機能的紊亂,如此一來,我們就不得不從事某些勞作,後者是我們想要度過一個還算滿意的人生所絕對必需的;這是因為,休息本質上就是讓身體各部分進入一種鬆弛的狀態,這不僅使得各器官不能發揮其功能,還令機體的纖維組織喪失了維持自然的、必需的分泌活動所必需的有力彈性。與此同時,在那種無精打采的狀態之下,比之於它們足夠緊張有力,神經更易於發生極為可怕的痙攣。憂鬱、沮喪、絕望,常常還包括自殺,都是在這種委靡不振的狀態下我們悲觀看待事物的結果。對於此類弊端的最好補救辦法,就是鍛煉或者勞作;勞作就是對困難的克服,在這種情況下,肌肉就會有力地緊縮;這也類似於痛苦,因為痛苦就是包含於緊張或者收縮狀態之中的,在任何狀態下都是如此,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勞作不僅對於維持身體較為粗糙的器官的功能而言是必需的,而且,對於那些想像力以及其他精神力量作用於其上或者通過其發揮作用的精緻器官,也是同樣必要的。這或許是因為,不僅靈魂的低等部分(即所謂激情),而且人的知性能力本身也要在其活動中利用那些精緻的器官;雖然這些器官有哪些、它們在什麼位置,都是難以確定的,不過,它們肯定要利用這些器官,所以長時間地使用腦力,會令人感覺到疲倦不堪;另外一方面,身體的過度勞作或者痛苦,也會削弱甚至有時候會損壞人的大腦功能。那麼,既然適當的鍛煉對於身體的比較粗糙的肌肉組織而言是必需的,而且,如果缺少這種鍛煉,它們就會失去活力、委靡不振,這一原理也當然同樣適用於前面所提到的精緻器官;因此,要使它們處於良好的狀態,就必須適當程度地刺激它們、鍛煉它們。 第七節 精緻器官所必需的鍛煉 正如一般的勞作作為某種痛苦,是可以鍛煉比較粗糙的身體器官一樣,特定種類的恐怖也是可以鍛煉身體系統的那些精緻器官的;如果某種痛苦具有能夠對眼睛和耳朵起作用的性質,而它們又都是人體最為精緻的器官,那麼這種情感就會接近於某種心理原因所引起的情感。在所有這些情形下,如果痛苦和恐懼得到某種緩和而不至於那麼有害,如果一種痛苦尚未達到激烈的程度,而且某種恐怖也不至於危及人的生命,那麼,由於這些情感從人體中——不管是粗糙的還是精緻的器官——清除了某種危險的、討厭的累贅物質,它們就能激發欣喜之情;不是愉悅,而是某種令人欣喜的恐懼,某種帶著害怕的平靜;欣喜從屬於自保的激情,後者是所有激情中最為強烈的。這一激情的對象,就是崇高的事物。 (5) 當它達到最高程度之時,我就稱之為驚懼;次等程度的,乃是敬畏、敬重、尊敬等等,從這些詞的詞源本身,就可以看出其來源,以及它們與實在的愉悅之間的區別。 第八節 為何一些並不危險的事物有時會使人恐懼 (6) 某種形式的恐懼或者痛苦,一般而言都是崇高的原因。我認為,前面對於恐懼或者聯想到的危險的闡述,是相當充分的。或許有些困難的是,如何證明類似於我在第二部分中給出的崇高的例子,它們能夠帶來痛苦,因此也就類似於恐懼,可以根據同樣的原理來思考它們。這些事物的第一類,就是尺寸上的巨大。我談論的是那些視覺對象。 第九節 為何巨大的視覺對象是崇高的 視覺的作用原理是這樣的:從對象上反射過來的光線形成了一個畫面,這個畫面立即在視網膜也即眼睛的神經末梢部分完整地反映了出來。或者如其他人所說,任何對象的一點以這種方式反映在眼睛中,以便可以感知得到;但是,通過轉動眼睛,我們可以非常快速地把這一對象的其他部分集合起來,構成一幅完整的畫面。如果大家同意前面我的觀點,那麼, (7) 儘管所有那些從一個巨大事物上反射過來的光線,可以直接觸動眼睛,我們還是必須記住,事物本身是由無數獨立的點組合而成的,每一點,或者說每一反射而來的光線,都刺激了視網膜。因此,儘管每一點的圖像都只能使視網膜有一點點的緊張,但若是經過一點、又一點的累積,就會形成一個非常大的刺激,最終達到最高的刺激程度;整個眼睛所感受到的全部刺激,就非常類似於那種痛苦的動因,並且自然而然也會產生崇高感。現在,如果我們認為一次只能接受事物某一點的刺激,那麼通過累加,效果也還是相同的,或者說,它通過巨大物體的更為清晰的圖像而促發崇高感。這是因為,如果我們一次只能看到事物的一點,那麼為了看清這一巨大的物體,眼睛必定轉動得特別快,結果導致此一部分的精細神經和肌肉非常緊張;這些神經和肌肉的巨大感官能力,也必然能夠感受得到這種緊張的高度影響。除此之外,至於到底是事物作為整體一下子讓人震撼,還是一次僅僅看到事物的一點,而通過相似作用或者其他作用的延續,使它們迅速連接起來,這都是無所謂的;我們可以從快速旋轉的一支火把或者一截燃木中清晰地看出這一點來;在這些情形之下,只要做到足夠快速,看起來就像一個火圈。 [6] 第十節 巨大何以需要連貫一致 可能有人會提出反對意見,認為我們的眼睛在任何時候都會接收相同數量的光線,因此一個巨大的物體並不會比平時眼睛睜開時看到的多種事物,更能通過光線來影響人們。對此我的回答是,即便我們承認,在任何時間內,同樣數目的光線或者同等數量的發光粒子都對眼睛進行刺激,但如果這些光線頻繁變換其性質——此一刻是藍、下一刻為紅,如此等等——或者不斷變化其終止的方式,比如其每一次變化的終止都是某種四方形、三角形或者其他類似的圖形,而且不論顏色和形態都是如此,那麼眼睛還是處於一種閒適、放鬆的狀態;不過,由於這种放松和勞作是經常中斷的,所以它不可能產生真正的閒適之情;因此,它也就不可能產生類似於有力的、一致的勞作那樣的效果。 [7] 只要大家看到某些強烈刺激和某些重大動作所產生的不同效果,就會理解,何以那種一陣一陣的厭煩情緒——它會使人疲倦不堪甚至損害健康——根本不具有強烈的效果;這種類型的刺激比痛苦本身更為令人厭惡,因為它不斷突然變換其內容和方向,而且也不完全令人緊張;只有那些一以貫之的勞作才會導致強烈的痛苦,促發崇高感,而在溫吞水般的厭煩情緒中,是不可能見到這些的。不同事物加起來,可能在數量上等於一個統一的整體所擁有的光線,但絕不會擁有同樣的刺激效果。除了上述原因之外,還有一個非常好的理由可以解釋這種差異。實際上,人們的心智很難在同一時間內對兩種以上的事物投以細緻的關注。如果面前的這一事物是小的,那麼其影響也必然是小的,其他小的事物顯然無法同時再吸引我們的注意力;我們的心智也就局限於事物的狹窄邊界之內;那些無法顧及的以及根本不存在的事物,都具有同樣的效果;但是,眼睛或心智(在這種情形之下,二者沒什麼區別)在面對巨大的、統一的事物的時候,卻難以立即達到它們的邊界;在凝視它們的時候,眼睛一刻也沒有休息,所有接受到的圖像,在這個事物上面都是一以貫之的。因此,任何一種因為巨大而崇高的事物,在其量上必然是統一、簡單而且純粹的。 第十一節 人為的無限 前面我們曾論述道,一系列的崇高感可以源自人為的無限性,而這種無限包含在部分的統一、一貫的連續之中;我們也曾注意到,在聲音之中,同樣的統一的連續性也會有類似的力量。但是,由於許多事物的影響在這一感官之中,很可能會比在其他感官之中更清晰一些,而且所有的感官之間彼此類似,可以互相闡釋;那麼我將在聽覺之中開始我對這種影響的闡釋,認為它的一貫性比其他感官之中更能明顯地促發崇高感。在此我將論證(希望能夠畢其功於一役),某種對於我們激情——除了我們的新奇感之外——的自然、機械原因的考察,如果能夠發現這些原因的話,是否能夠更有力、更鮮明地證明我們此前所給出的原則。當耳朵聽到任何單一的聲音時,它就會被單純的空氣震動所刺激,由於這種刺激的本性和種類,它就會使得耳鼓膜和其他膜狀部分震動不已。如果刺激非常強烈,耳朵就會非常緊張。如果這種刺激很快又出現在耳朵之中,那麼我們就會期待下一次的刺激。而且我們必然也發現,這種期待本身就引發某種緊張。這在許多動物中間都是很明顯的,當它們期待聽到某種聲音時,就會非常警覺,支起耳朵;所以,通過這種新的、附屬的期待,聲音的效果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加強。但是,在很多次刺激之後,我們仍然會期待更多,而且不能確定下一次刺激到底於何時來臨;這樣,每當刺激來臨的時候,我們都會驚奇不已,由此也就更大程度地緊張。我曾經專門注意過,每次當我警覺地期待某種間斷來臨的聲音(比如時斷時續的炮聲)時,儘管我時刻期待著聲音的再次來臨,當它真的到來時,我還是會驚懼不已;在這種情況之下,耳鼓膜受到某種刺激,整個身體也隨之震動。由此,通過刺激本身、期待和驚奇的聯合作用,每次刺激都會加劇耳朵的緊張,最終就會達到可以引發崇高感的程度;它肯定會帶來痛苦。甚至當刺激停止之後,由於聽覺器官已經完全習慣了以類似的方式受到刺激,在一定時間內它還是會以那種方式震動不已;這也會有助於加強那種崇高感的效果。 第十二節 震動必須是相似的 但是,如果這種震動在每次刺激時並非類似的,它就完全不可能帶來上述實際的效果;這是因為,如果以同一種方式驅動某種事物,比如鐘擺,那麼只要動力不消失,它就會以同一圓弧持續擺動。但是,在讓它向一個方向移動之後,你又讓它移向另一方向,它就不可能再重複第一次的方向;這是因為,它不可能自己移動自己,所以它只能受到最後一次動力的影響。然而,如果我們讓它往同一方向擺動數次之後,它就可以擺出一個更大的圓弧,並且持續更長的時間。 第十三節 視覺對象中連續性的作用 如果我們能夠清楚地解釋事物如何在某種感官上打動我們,那麼,解釋它們以何種方式觸動其他的感官,也必然是極為容易的了。因此,在每一感官的情感方面都說上一大通,恐怕會因為無用的重複而使我們疲憊不堪,對此我的建議是,不如用一種新的思考方式對待這一主題,深入、全面地考察某一感官;然而,由於在此書之中,我們主要考察的是崇高的事物,後者通過眼睛來影響我們,為此我們必須特別思考,何以統一的各部分以一條直線連續起來時能夠帶來崇高感, (8) 以及到底根據什麼原理,使得這種安排能夠以很小的量促發如此之高的崇高感,而那些較多的量在另外一種安排下卻做不到這一點。為了避免一般術語的複雜性,且設想在我們面前有一條呈直線性的柱廊;讓我們找一個位置,以便可以使眼睛來直視這條柱廊,這樣會取得最好的效果。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會經常發現,第一根圓柱反射而來的光線使得視網膜因為受到了刺激而震動,我們獲得了這一圓柱本身的圖像。這種刺激馬上得到了增強,因為後面的圓柱的刺激再次來臨,加強了這種感覺;每一圓柱都在這條直線之中,秩序井然,不斷重複著興奮和刺激,眼睛長久地重複這種刺激而不能片刻離開這條直線;因為被這種持續的興奮所鼓動,它就帶給人某種崇高感。假如我們看到的不是某種統一、連貫的圓柱體,而是一根圓柱體、一根四方體,如此在一條隊列中變換不已,那麼在此情形之下,第一根圓柱體所引起的震動一旦形成即告消失;另外一種類型的刺激(四方體)迅速取代了前者的位置,後一種刺激也像前者一樣迅速消失;這樣,當我們順著這條柱廊的方向看過去時,我們先是接收一幅圓柱體的圖像,而後再接收一幅四方體的圖像,如此循環往復。顯然,最後一根柱體的刺激遠非第一根柱體的持續;因為,實際上視覺只能收到最後一根柱體的獨特圖像,它本身也不可能重複製造另外一個相異的刺激出來;除此之外,對象的每一次轉換,對於視覺而言都是一次休息,這些不斷的休息,使得那種促發崇高感的強烈情感至於不可能的境地。因此,正如前述,要想在這些事物之中創造某種完美的崇高感,在秩序安排、形體和色彩上,必須保持一種絕對的簡單和純粹。依據連續性和統一性的原理,或許有人會問,既然可以滿足持續不被打斷,既然眼睛沒有任何的阻礙,既然再也不可能更為純粹了,何以一面長長的、赤裸的牆還沒有一條柱廊更具有崇高感?顯然,一條長長的、赤裸的牆並不具有同樣長度、同樣高度的柱廊所能給人的崇高感。我們很容易解釋這一差異的原因所在。當我們看到一面赤裸的牆時,由於對象的過於純粹,我們的眼睛一下子就將其內容盡收眼底,並且很快停了下來;眼睛在其觀察活動之中,沒有受到任何東西的阻礙;但是正因為此種原因,它也就不可能暫停下來去接受任何巨大的、持續的影響。一面赤裸的牆,只要它足夠高、足夠長,當然可以會令人感覺非常雄偉;但是,這僅僅是一個單純的感覺,而不是類似感覺的某種重複,所以,它的崇高感來自巨大,而非依據無限性的原理。但是,我們不太可能受到某單一刺激的強烈作用,除非實際上它是某種巨大力量的一環,就像上述連續不斷的相似刺激一樣;這是因為,除非動因還在持續,感覺神經本身並不會以這種方式習慣性地重複著某種感覺直至更長時間;另外,前面第二節所述的期待和驚奇的作用,在一面赤裸的牆上是看不到的。 第十四節 考察洛克關於黑暗的觀點 在洛克先生(Mr.Locke)看來,黑暗並不會天然引起恐懼;儘管超強的光令人感覺痛苦,但最大程度的黑暗卻並不會令人生厭。 [8] 事實上,他在另外一處卻寫道,一位護士、老年婦女在黑暗之中聯想到了鬼魂和妖怪,在這一聯想之後,夜晚便顯得痛苦不堪、極為恐怖。 [9] 偉大的洛克,就像其他任何人一樣,其權威也是可疑的;他的理論似乎僅僅符合一般流行的原則。我們曾經論述過,黑暗是崇高的一個來源, (9) 而且,自始至終我們都把崇高建基於某種程度不同的痛苦或恐懼之上;因此,如果黑暗對任何不迷信的人來說都不是那麼痛苦和恐怖,那麼他們就不會感到崇高。但是,即便帶著對洛克先生的最大尊重,我還是堅持認為,所有人天性具有的聯想能力,會使得黑暗非常恐怖。因為,在全然黑暗之中,我們無法知道自身處於什麼樣的境地、安全與否;我們看不到周圍的事物;可能我們每時每刻都在和某些危險的障礙物作鬥爭;當我們往前跨出一步時,就有可能墜入懸崖;而且,當敵人來臨時,我們不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在這種情形之下,力量並不足以保證安全,智慧僅限於猜想;最勇敢的人也會躊躇無助,那些從未祈禱要求幫助的人,也會祈求光明的到來。 父宙斯啊,給阿開奧斯人撥開這迷霧, 讓晴空顯現,讓我們的雙眼能夠看見。 如果你想殺死我們,也請在陽光下。 [10] 至於鬼魂和妖怪,我們肯定會更為自然地想到,黑暗作為產生恐懼感的來源,是這些恐怖事物的最合適的活動舞台,而不是說,正是這些恐怖事物使得黑暗變得恐怖。我知道,一般而言人的思維非常容易傾向於後面這種錯誤結論;但是,很難想像,像黑暗這種在所有時間、所有地方都會令人感覺恐怖的事物,其影響怎麼可能來源於一些虛幻的故事?換言之,其來源怎麼可能如此微不足道、其活動又怎麼會如此不穩定? 第十五節 黑暗依其本性就是恐怖的 可能有人已經注意到,黑色和黑暗依其本性就具有某種程度的恐怖作用,而非依賴於任何形式的聯想。在此我必須說,黑色和黑暗二者極為類似;二者僅在這一點上有差異,即黑色是一個更為狹窄的概念。切塞爾登先生(Mr.Cheselden)曾經講述了一個小男孩的稀奇故事:這個小男孩天生看不見,一直持續到大約十三四歲時才做了白內障切除手術,從此以後得見光明。當他第一次看到事物、判斷事物的時候,發生了很多令人記憶深刻的事情,切塞爾登先生告訴我們的其中一件事情是,小男孩第一次看到一個黑色的物體,他感覺很不舒服;當一段時間之後,他偶然見到一位黑人婦女,在那一瞬間,他感覺非常之恐怖。 [11] 這一事例中的恐怖,不應當視為來自任何聯想。依據這一報告,這個小男孩表現出了他那個年齡所特有的敏銳觀察力和判斷力;因此極有可能的是,他第一眼看到黑色時不舒服的感覺,如果真的來自其他令人討厭的觀念,他應該會意識得到並且說出來。因為,僅僅源自聯想的不舒服感覺,其在第一次出現時就應當非常明顯地粗暴影響我們的激情;而在一般情況下,這種影響事實上並不多見,但這是因為原初的聯想出現得非常早,而且接下來刺激會經常重複出現的緣故。在我們的這個事例中,根本沒有時間來形成這種習慣;所以,根本沒有理由相信,令人愉悅的色彩的良好效果乃是因為聯想到令人愉悅的觀念,而黑色對於想像力的消極影響更多地是因為它聯繫到其他令人生厭的觀念。事實上,不管是愉悅還是不舒服,二者都來自色彩本身的作用。 第十六節 為何黑暗是恐怖的 或許值得研究的是,何以黑暗能以上述方式令人痛苦。眾所周知,當我們從光亮走進黑暗之中,依據造物主的設計,相應於我們的休息,虹膜也進入休息狀態,而此時瞳孔就會放大。現在讓我們設想,不是從光亮之中撤出一點點,而是進入完全的黑暗之中;有理由相信,虹膜的視覺纖維也會更大程度地緊縮。如果這種因為巨大黑暗帶來的緊縮達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會使神經完全脫離它日常的承受能力;通過這種方式,黑暗就帶來了痛苦的感覺。看起來,當我們被包裹在黑暗之中時,就肯定會有此種緊張;因為,即便在這種情形之下,眼睛仍然是睜開的,它依舊努力想要尋找光線。如果在這時候,一道光閃過或者明亮的物體出現在眼前(這是經常有的經歷),我們就會很明顯地發現上述論點的正確性。由於一直在尋找可見事物,所以當光亮突現時,就會出現一陣痙攣;正如我們在很多情況下見到的那樣,除了發光的物體之外,其他的強烈刺激也會讓人聯想到光的觀念。有一些人承認黑暗是崇高的一個原因,不過他們在看到瞳孔擴張時,卻會從中得出結論說,放鬆或許可以像震動那樣促發崇高感;我相信,他們尚不會想到,儘管說虹膜的圓環部分在某種意義上屬於括約肌,在休息的時候或許會擴張,但實際上它卻區別於身體的其他括約肌,它上面還有一部分對抗肌,可以作為虹膜的視覺纖維;圓環肌一旦休息,這些視覺纖維因為缺少平衡,就立即被強迫拉回,極力使瞳孔擴張。 [12] 但是,儘管對身體機理所知甚少,我還是認為,任何人只要睜開眼睛、在黑暗中極力去觀看,他就會感到非常之大的痛苦。一些女士曾經如此對我說,在黑暗之中工作很長一段時間之後,她們的眼睛會非常痛、非常疲憊,以至於難以看清東西。有人或許會反對下面這種關於黑暗的機械作用的原理,即,黑暗或黑色的消極影響更多是精神性的而非物理性的;我認為這一原理是正確的,實際情況確實如此;我們身體系統的精緻器官所感受到的情感,其作用原理都更多是精神性的。糟糕天氣的消極影響正是經常作用於那些憂鬱、沮喪的人身上,儘管毋庸置疑首先是身體感官,其次才是心靈通過這些感官而感知這種壞天氣。 第十七節 黑色的作用 黑色是局部的黑暗;因此,當它與其他有色事物混雜、包圍起來時,就會獲得它的一部分力量。依其本性,它根本不應視為一種色彩。黑色的事物要麼不反射光線,要麼僅僅反射一點點光線,對於視覺而言,它們就像散布在對象上面的許多空白部分。在長時間地看著鄰近的一些色彩之後,眼睛就會有某種程度的緊張,這時,如果把目光轉向這些空白部分,它就會突然感到某种放松;這種情形,就如同從某種痙攣之中突然恢復過來一樣。為了理解這一點,且來想一想下面這一事實:當我們想要坐在一張椅子上面時,忽然發現它比預想中的要矮得多,這種震驚是極為強烈的;比起我們想像一張椅子和另外一張矮椅子之間的差異時所感受到的輕微心理落差來,這種震驚要強烈得多。在從樓梯上走至地面之後,如果我們漫不經心地還像剛才下樓梯時那樣跨出去,就會感到極為震驚和痛苦不堪;如果我們早已預料到此並且準備好如正常走路那樣跨出去,我們就不可能如此震驚。我之所指,就是說這些情況乃是因為事實的改變與預期相悖;而並非單單在說何時我們的心智開始預期。我的意思還在於,當任何感官在某些情況下以某種方式受到觸動時,如果突然之間它受到其他類型的觸動,就會引起某種緊張;只要任何事情的發生有悖於我們的預期,這樣一種緊張就會出現。或許有些奇怪的是,當忽然進入休息狀態時,這種改變也會立即促發某種緊張;但是,這一事實毋庸置疑,在所有感官中均是如此。所有人都知道睡覺是一種休息;在沉寂狀態下,我們聽不到任何聲音,因而在一般情況下最為適合於睡覺;但是,當在某種低沉、連續的聲音陪伴下使某人入睡時,這時突然停止這些聲音,此時此人就經常會立即醒來,也就是說,此時他的身體器官突然警覺起來,然後就醒了。這種情形,我曾多次經歷過,很多留心的人也曾告訴過我同樣的情形。以類似的方式,如果某人在艷陽高照之下入睡了,此時突然進入黑暗之中,他就會猛然醒來,儘管沉寂和黑暗本身若非突然出現,反倒最有利於睡眠。我是在第一次思考這些觀察時,通過對感官之間的相似性進行推測時知道這一原理的;但此後我親身有了此類經歷。另外,不僅我經常有,其他千萬人也有此類經歷,也即,當我們第一次想要入睡時,會經常因為某種非常強烈的震驚而突然醒來;這種震驚,一般情況下是因為我們夢見自己墜入懸崖。這種奇怪的夢象從何而來?不是因為此時某些生理機能通過迅速、有力的肌肉收縮力量進入休息狀態,從而使身體突然進入放鬆狀態嗎?因此,這種夢象的產生乃是由於這種突然的放鬆;由於二者之間太過一致,因而難以歸咎於其他原因。身體太過突然進入休息狀態,本質上就像從高處墜下一樣;由此,身體的突然變化導致了心中的墜落意象。假設我們的身體處於健康、活力的穩定狀態,而且所有變化都不是那麼突然,不是那麼極端,那麼我們就不太可能抱怨這種令人不快的感覺。 第十八節 適度黑色的作用 儘管黑色本性上會帶來痛苦,但我們不能認為,它們總是持續如此。習慣能夠在任何事情上使我們趨於中庸。一旦我們習慣於觀看黑色的事物,恐懼感就會減輕,而且黑色的平緩和光滑,或者其他類似的令人愉悅的身體感覺,在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它們本性上的恐怖和威嚴,即便同時那種天然的恐怖還在持續。黑色擁有某種憂鬱、感傷的東西,因為感官發現,從它到其他顏色之間的轉換總是那麼強烈和粗暴;或者,如果黑色占據了全部視野,那將是完全的黑暗;前面所論及黑暗的部分,亦可以適用於此。我並不想嘗試著去闡明光明和黑暗之作用的原理;也不想全面考察,由這兩種原因的不同程度表現和二者的混雜引起的不同效果。如果說前面的考察還是有某種根據的,那麼就可以認為,它們足以解釋由於黑色和其他顏色的混合而引起的所有現象。在每一處都細緻入微,或者要回應每一個反對意見,都將是一份完不成的工作。我們所做的,僅僅是沿著主幹道行進而已;現在,我們將要以同樣的方式進入到對美之原因的探討中去。 第十九節 愛的生理原因 就如我之前所論,當看到那些能夠激起愛戀和滿足之情的事物時,我們的身體就以下述的方式被觸動了:頭稍稍偏向一旁,眼皮比往常要更緊閉一些,眼睛漸漸轉向我們愛戀的對象,嘴唇微微張開,呼吸緩慢,間或一聲輕微的嘆息;整個身體平靜安詳,雙手隨便放在兩邊。所有這些,都伴隨著內心的某種甜美和溫柔。所有的外在表現,都相應於觀察對象的美的程度以及人們自身的感性能力。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能會從最高程度的美和感性能力,一直變化到最低層次的普通之物和漠然視之;而同時,我們也應該觀察它們的不同效果以看這種描述是否有些誇張,實際上當然不會。但是,僅僅從上面的描述中不可能得出結論認為,美之所以能夠起作用,乃是因為讓整個身體系統放鬆下來。這樣的一种放松,有很多種外在表現;對我而言,一種自然的放鬆,才是所有實際愉悅感受的原因。愉悅感受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是如此常見,難道有人沒有經歷過它帶來的溫柔、感動、放鬆和綿軟無力嗎?所有人都會根據自己的真實感受,異口同聲地確認這種一貫、普遍的效果;另外,儘管會存在一些奇怪的、特殊的事例,其中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實際愉悅,卻沒有放鬆的特徵, [13] 我們還是不能就此拒絕前面從許多實驗中得出來的結論,不過我們應當保留這些特殊事例,以便作為例外,來對應於艾薩克·牛頓爵士(Sir Isaac Newton)在其《光學》(Opticks )第三卷中所列充滿智慧的規則。 [14] 我認為,如果我們能夠證明已經觀察到的這些現象就是美的真實成分,它們中的每一個都自然傾向於放鬆神經,那麼,我們的結論就是無可置疑的。而且如果大家承認,只要當美的所有元素出現在面前時,我們的身體外在表現能更加支持這一論點,那麼我相信可以嘗試著得出結論說,愛這一激情就是由這種身體的放鬆引致的。根據考察崇高時所運用的同一推理方式,我們也可以得出結論說,當美的事物出現在眼前時,它們通過引起身體的放鬆而促發了愛戀之情;另外,如果愛戀之情——不管以什麼方式——已經出現在腦海之中,身體外部器官也必然會有某种放松以相應於這一激情。 第二十節 何以光滑是美的 正是在解釋視覺美的真正原因時,我藉助了其他感官。如果說光滑是觸覺、味覺、嗅覺和聽覺之愉悅的主要原因之一,那麼也應當視其為視覺美的一個元素;特別是根據我之前所論,這一特質出現在任何事物身上,我們都可以一致地發現它的美。毋庸置疑,那些粗糙的、有稜角的事物,會觸動感覺器官,引發某種痛苦的感覺,而且這種痛感包含在肌肉纖維組織的劇烈僵硬或者緊縮之中。相反,那些光滑的事物則會導致身體放鬆;一隻光滑的手的溫柔撫摸,會減輕劇烈的痛苦和肌肉痙攣,使得那些受到創傷的部位從不自然的緊張之中放鬆下來;由此,它就不可能經常以去除凸起或障礙的方式發生作用。感官總是喜歡光滑的事物。一張平滑、柔軟的床,或者說沒有任何粗糙不平的床,是非常奢侈的東西,它能夠令人全身心的放鬆,在不知不覺之間進入甜美的夢鄉。 第二十一節 甜美,及其本性 不只是在觸覺中,光滑的事物能夠通過使人放鬆而引發積極的愉悅。在嗅覺和味覺中,那些令人愉悅的事物也擁有光滑的特徵,而且這些事物都明顯傾向於使相應的感官放鬆;這一狀態下的嗅覺和味覺感受,我們通常稱之為甜美。首先,讓我們來考察味覺。由於研究液體的特性是最為簡單的,而且所有的事物都必須要藉助液態載體才可以品味,所以我更願意討論我們食物中的液體而非固體部分。所有吃的東西的載體都是水和油;決定味道的是一些鹽分,根據各類鹽分的性質或者它與其他成分的混合方式不同,而導致味道的不同。一般而言,水和油都能夠在進食時令人感覺某種愉悅。純淨的水,是清淡、無臭、無色和順滑的;我們發現,只要不是太涼的水,就能夠緩解緊張,潤滑纖維組織;這種力量或許應該歸之於光滑。因為根據一般看法,流動性的基礎在於事物構成元素的豐富、光滑以及不太強的凝聚力;而至於水,則僅僅是純淨的液體,它的流動性的原因也就是它無所拘束的原因,即其潤滑性。另外一種有助於進食的液態載體,就是油。當它是純淨的油的時候,對於觸覺和味覺而言也是清淡、無臭、無色和順滑的。它比水更為潤滑,而且在很多時候更易於流動。由於它的清淡無味,油在某種程度上對視覺、觸覺和味覺來說都是令人愜意的。比較二者,水較少令人愉悅,我想這應該歸咎於它不是那麼軟滑,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其他的解釋了。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就像把糖溶入水或油一樣,把一定量的某種鹽分加入其中,而這種鹽分可以使我們舌頭上的味蕾開始溫柔、緩慢的震動。此時,油的潤滑以及鹽分的刺激力量,就促發了所謂的甜美感覺。在所有甜美的事物中,都肯定存在糖分或者極為類似於糖分的東西;在顯微鏡下,每一種鹽也都有它自己獨特的、規則的、不變的形體。硝酸鉀是某種固定的長方形;海鹽是規則的立方體;糖分則是完美的球體。如果你曾接觸過平滑的球體,比如孩子們喜歡玩的彈球,在它們滾來滾去、旋轉不停的時候觸摸它們,你就會非常容易了解甜美——它蘊含在某種性質的鹽分當中——是何以觸動味覺的;這是因為,僅僅一個球體,儘管從觸覺上說是可以令人愉悅的,但由於它形體的規則,以及某種程度上它的軀體各部分太過突然偏離直線,所以遠遠比不上許多球體的觸感那麼令人愉悅,在後一種情況下,手緩慢地從一個球體上舉起,而後又落至另一球體上面。如果這些球體在運動之中,並且彼此上下滑動,那麼這種愉悅感就會增加;這是因為,適度的變化使人免於疲倦、厭煩,而許多連貫的球體放在一起,就不會令人倦怠。因此,在甜美的汁液中,雖然那些液態載體絕大多數都是圓的,但是由於非常微小,它們就可以隱藏其構成元素,以至於最好的顯微鏡也難以看清它們;而且由於極為微小,對於味覺而言它們就具有某種平面的質樸感,類似於平滑之於觸覺;因為,如果某種事物是由極為微小的圓狀部分構成的,彼此之間又結合得非常緊密,不管是看上去還是摸上去,它們都是非常接近於平滑的。由於顯微鏡也能夠看清其形體,顯而易見,糖的顆粒要遠大於水或油的成分,因此,比起後兩者來,糖分之於味蕾的效果就會更為清楚、明顯;它們會促發甜美的感覺,而這種感覺在油那裡就會次之,在水那裡就會再次之;由於水和油的清淡,它們也會激發某種程度的甜美感;另外,或許大家也注意到,所有清淡的食物都更接近於甜美而不是其他的味覺。 第二十二節 令人放鬆的甜美 前面說過,在其他感官之中,光滑也都具有使人放鬆的效果。而根據上一節的分析,那些能夠在味覺方面讓人感覺甜美的光滑物品,顯然也具有使人放鬆的效果。 [15] 令人感覺驚異的是,在許多國家的語言中,柔軟和甜美是同一個詞。「Doux」在法語之中既指柔軟,也指甜美。拉丁語中的「Dulcis」和義大利語中的「Dolce」在很多情形下都具有前面所說的兩種含義。甜美的物品能夠令人放鬆,這是顯而易見的;這是因為,所有此類物品——特別是那些油質物品——都可以經常或者很大程度地使胃的彈性削弱,趨於安穩。在嗅覺上感覺甜美的物品,極為類似於味覺上的甜美,也能夠令人非常放鬆。花兒的芳香可以使人產生睡意;由於那些神經衰弱的人偏愛用這种放松效果來治療他們的病痛,這一事實就更為明顯了。早就應當考察的是,這些由軟滑的油和某種使人放鬆的鹽分而促發的甜美味覺,是不是令人愉悅的本真味覺?因為,很多情況下,對它們的使用在一開始甚至根本不會令人感到愉悅。解答這一問題的方法,就是考察它們為人類提供了什麼天然的東西,能夠本真地令人感到愉悅;而後再去分析它們的構造。小孩子的第一種飲品就是奶。奶的成分是水、油以及一些非常甜美的鹽分,我們稱後者為奶糖。當這些成分混合起來以後,就會在味覺上感到非常軟滑,使肌膚放鬆。孩子們垂涎三尺的第二類食品就是水果,而水果的主要特徵就是甜美;眾所周知,水果的甜美來自某種難以察覺的油和上節所提到的一些鹽分。此後,風俗、習慣、對新奇感的追求以及其他數不清的原因,都摻雜進來,改變了我們的味覺,所以我們不再能夠滿意於對這些事物的理性解釋。但是,在離開這一主題之前,我們必須注意到,由於此類光滑的物品在味覺上令人愉悅,而且可以使人放鬆;所以,從相反的方面來看,那些經驗中非常強健有力的、適於振作精神的物品,之於味覺而言就幾乎全部是令人難受、具有刺激性的,而且在很多情形下,甚至觸摸起來也感覺粗糙不平。另外,我們還經常把甜美這種特質比喻性地賦予那些視覺對象。如果我們藉助各感官之間那令人驚異的相似性,在此,或許就可以稱甜美為味覺之美。 第二十三節 何以變化是美的 美的事物的另一主要特質,就是它們的組成部分在線條上不斷變化其方向;但是,這種變化是非常難以察覺的,既不會令人感覺突兀,也不可能通過某種角度的突然轉換而使視覺神經顫搐或者痙攣。一直不變或者突然轉變的事物,都不可能擁有美感;這是因為,二者都對立於那種令人愉悅的放鬆狀態,而後者才是美的獨特效果。在所有感官中都是如此。直線運動,接近於某種非常溫和的傳遞路線,在其中我們幾乎看不到任何障礙;但它不是那種令我們一點都不厭煩的傳遞。休息肯定是某种放松,但是某種特別的運動卻比休息更為令人放鬆;比如某種溫柔的上下震動,就有如此效果。比起單純躺著,溫柔地搖擺更易令孩子們入睡;事實上,在那個年齡段,沒有什麼比溫柔地上下搖擺更令人愉悅的了;看護人和孩子們的遊戲,以及再大一點他們自己在鞦韆上蕩來蕩去,並且視其為最喜愛的娛樂,都充分證明了這一點。絕大多數人都有過此類經歷:跳上馬車,在平緩的草地上行進,享受那種輕微顛簸的感覺。這種經歷會給你一個較完善的美的觀念,而且比其他任何事物都更易找出美之原因所在。相反,如果人們在粗糙不平、石塊遍布、破爛不堪的地面上行進,此時的痛苦感受就會讓人理解,何以類似的視覺、觸覺和聽覺與美一點兒也不搭界;說到觸覺,其實——舉個例子說——不管是用手撫摸此類粗糙事物的表面,還是讓這類事物摩擦你的手臂,效果都是相同或者非常相似的。把視覺置入各感官的相似性中,如果我們看到某種事物的波浪起伏的表面,其反射的光線有某種持續的、不易察覺的起伏變化,遠非突兀或直線條(事物的表面若是緩緩地發生變化,情形就是如此),那麼它在視覺和觸覺上的效果就是極為相似的;儘管之於觸覺,所起作用是直接的,而之於視覺,所起作用是間接的。如果事物表面的線條不是沿著一條方向持續下去,甚至沿著一個方向變化下去,以至於令我們感覺厭倦或者乾脆懶得去看,那麼它就是美的。變化本身必須也是不斷變化著的。 第二十四節 關於微小 為了避免過於頻繁地使用同一種推理方式和同一性質的闡釋,我將不再細緻探討美的各細節方面;美的事物之所以美,要麼是因為其組成部分的量的安排,要麼就是因為量本身。在討論事物的大小時,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這是因為,巨大和微小都是完全與物種本身相關的概念,因而是難以確定的。當然,如果能夠確定任何事物的種類,以及其所屬物種的一般尺寸,我們就可以觀察那些與一般標準相比超出和不足的個體:那些超出很多的,就使得它本身比起美的事物來要遠為巨大和恐怖;但是,在動物界——在某種程度上植物界也是如此——那些美的因素可能會與事物的巨大尺寸結合起來;當事物是如此結合而成時,它就既不崇高也非優美,我前面稱之為精美;但是這種精美的特質,既不會像巨大事物所擁有的崇高那樣,給我們的激情帶來強有力的衝擊,也不會擁有當美的因素與小的尺寸相結合時那樣的力量。巨大的軀體裝飾著美的成分,會令人產生某種緊張,但這種緊張會慢慢消失,趨近於平庸。但是,如果讓我來表達在此類情形之下的感受,我會說,崇高在與美的因素結合時所受到的損害,要輕於美在和巨大事物或者和任何崇高的因素相結合時所受到的損害。在所有那些令我們敬畏的事物中,在所有那些從屬於恐怖的事物之中,有某些東西在起著支配作用,沒有其他東西能夠奪去它們的地位。在那裡,美的那些特質要麼是失去活力、不能起作用的,要麼奄奄一息於恐懼感的嚴厲與肅殺之下,而後者就是崇高最天然的朋友。在所有物種之中,除了超大的個體之外,還有極小的個體作為對立面需要討論。如果是單純的微小,就一點也不與美對立。蜂鳥無論是在形體和色彩上都不太像有翅類動物,但它確實是它們之中最小的;或許正是它的微小,增加了它的美感。但是也有一些動物,當它們非常小的時候,就一點也不美。比如,我們曾見到過一些侏儒,相對於其高度,他們是那麼的粗壯和敦厚,因此很難想像他們會令人愉悅。但是,假若一個人不過兩三英尺高,其身體全部部位都精確地適合於這一高度,並且具有其他美的一般特質,那麼,我相信大家都會認為這樣一個人是美的,或許就會視其為愛的對象,在看到他時也就會非常開心。唯一能夠阻礙我們產生愉悅之情的,就是那種異於常態的(不管是怎麼構成的)並且因此通常被我們視為怪物的東西。大和巨大,儘管與崇高相諧,但卻與美相對立。很難想像,一個巨人會被視為愛的對象。當我們閱讀古代傳奇故事時,往往就會把巨人和專橫、殘暴、不公以及其他所有令人恐怖和厭惡的東西聯繫起來。在這些故事中,那些巨人毀壞國家,搶劫無辜的旅人,而後咀嚼半死不活的人體;這些就是波呂斐摩斯(Polyphemus)、卡科斯(Cacus)以及另外一些充斥於我們的傳奇和史詩之中的巨大形象。 [16] 我們最喜歡看到的,就是他們的失敗和死亡了。我不記得在《伊利亞特》那數不清的死亡中,有什麼巨大身體和力量的人的倒下,會令我們感覺非常惋惜和遺憾;我也看不出那位深諳人類本性的作者,會有意這麼打動人。在大好青春之時,西摩伊西俄斯(Simoisius)被他的父母所折磨、鍛煉,渴望能夠賦予他與其力量相配的膽識; [17] 另外一位,則因為戰爭離開了他那年輕貌美、初來本地的妻子,讓我們為之心生憐憫的,不過是他那不合時宜的命運。 [18] 阿基里斯(Achilles)雖然在外表上擁有很多美的特質,而且在精神上也具有很多優點,但我們還是很難喜愛這樣一個人。或許有人注意到,荷馬賦予給特洛伊人的親切品質要遠比希臘人多,而前者的悲慘命運則正是要激起我們的憐憫之心。特洛伊人所促發的激情,是憐憫,而憐憫是一種建基於愛之上的情感;這些較次要的——如果我可以這麼說的話——內在品質,顯然是最令人感覺親切的。但是,在荷馬的史詩中,希臘人卻擁有較強的政治、軍事品質。普里阿摩斯(Priam)的議事會是不堪重用的;赫克托爾(Hector)的軍隊也是缺乏戰鬥力的,他的膽識也遠比不上阿基里斯。但是,我們喜愛普里阿摩斯勝過阿伽門農,喜愛赫克托爾更勝於戰勝他的人阿基里斯。荷馬想要通過希臘人激發我們的崇敬之情,便賦予他們那些與喜愛毫無關聯的品質。這裡似乎有點扯遠了,但卻並未完全脫離我們的目的,因為我們恰恰要證實,巨大尺寸的事物與美不協調,越是巨大就越不協調;而那些小的事物,即便不美,也不能歸因於它們的尺寸。 第二十五節 論色彩 談到色彩,類似的論述已經夠多了;但我認為,這一部分開始時所列的原理,已經足以解釋色彩的作用和透明物體的令人愜意的效果,而不管這一物體是固體還是液體。設想面前擺放著一瓶不透明的液體,紅色或者藍色:這種紅色和藍色光線無法清晰地射入我們的眼睛之中,而是被不透明的東西突然地、不均勻地擋住了,這種阻擋一下子改變了我們的感覺,令人極為不舒服,使其性質符合第二十四節中所列的原則。但是,當這些光線從瓶子或者液體中射出,沒有受到任何阻攔時,當瓶子或者液體都是透明的時候,光線反而因為這種中介而得到某種程度的緩解,甚至比單純的光亮更為令人愜意;液體均勻地反射它所有的色彩光線,就在視覺上造成那種光滑物品之於視覺和觸覺的感受。 [19] 因此,這裡的愉悅感就來自光線傳送的柔和以及光線反射的均勻。適用於其他事物的一般美學原理也會增強這種愉悅感;比如,如果盛裝透明液體的瓶子是經過專門設計的,在外形上有變化,能夠使色彩緩慢地來回增強、減弱,以適應於我們的欣賞力對於變化的要求,就會更加感到愉悅。 讓我們來總結前面關於效果的所有論述,以及崇高與美的所有原因;顯而易見的是,二者建基於完全不同的原理之上,它們的影響也是極為不同的:崇高以恐怖作為基礎,當其有所緩和時,也會在我們心中激起所謂的驚懼;美僅僅以積極的愉悅作為基礎,在我們心中激起愛戀之情。對它們的原因的探討,構成了第四部分的主題。 (第四部分結束) ———————————————————— [1] Philosophiae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 (English transl,.1729),II,393. [2] 這一腳註應該是「參見第一部分,第七節」。 [3] 下面的一段話,伯克可能借鑑了盧克萊修(Lucretius)的觀點,De Retum Natura ,III,152-60. [4] 雅可布·史邦(Jacob Spon)(1647-85),生理學家,在1675年到1676年間,他和英國植物學家、考古學家喬治·惠勒爵士(Sir George Wheler)(1650-1723)一起對義大利、希臘和近東做了考古調查,為此而聞名於世,彼時對希臘的直接科考尚處於早期階段。他帶回來大量的希臘與拉丁碑文。在他的《古代研究》(Lyon,1683)中,他認為許多徽章的價值,就在於能夠歷史地指引人們認識那些君王們的個人表現。在這一部分中,他提到了面相學和康帕奈拉的故事(op.cit. ,p.358)。 [5] 托馬索·康帕奈拉(Tomasso Campanella)(1568-1639),一位多明我會修道士。他推崇庫薩的尼古拉(Nicholas of Cusa)和特勒西奧(Telesio)的哲學,反對經院哲學的亞里士多德主義,主張對人和自然的直接考察。以反叛西班牙王室的罪名,他被囚禁於那不勒斯,在那裡他受到了殘忍的折磨。 [6] 牛頓用旋轉的燃燒著的煤塊,來說明了同樣的原理(Opticks ,3rd.edn.,1721,p.123)。 [7] Critical Review ,III,369:「我們認為……作者被他自己的理論誤導了……這種不同顏色和形態的迅速且突然的不斷變化,顯然在眼睛中也會形成迅速且不斷的變化,這樣也就根本不會產生任何放鬆和精神休整,而反倒會令眼睛感到最大程度的痛苦。在巨大的事物上,眼睛需要停頓,就如同人們在一個漫長遠足的終點,總會停下來休息、放鬆一會兒;但是,如果每跨出六碼之後就坐下來休息,他就會非常不舒服,甚至會疲憊不堪。」 [8] Essay ,II,vii,4. [9] Ibid. ,II,xxxii,10. [10] Homer,Iliad ,XVII,645-7.朗吉弩斯也曾引用過這段話(On the Soblime .IX)。 [11] 威廉·切塞爾登(William Cheselden)(1688-1752),英國最偉大的外科醫生之一,因其致力結石手術而聞名於世。伯克文中轉述的故事來自他的一篇演講,「在一位年輕的紳士身上所做的考察報告,他天生盲人,也可能很早就失明了,沒有任何曾經看到事物的記憶,在大約十三四歲的時候做了白內障切除手術」(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1729),XXXV,447-50)。伯克肯定對下面這段話有非常深刻的印象:「現在,Scarlet[小男孩]認為最美麗的色彩和其他艷麗、明快的色彩都是最能令人愉悅的,而當他第一次看到黑色的時候,他感到巨大的不舒服,不過在很短時間內,他就克服了這種感覺;但是,幾個月之後,他偶然間看到了一位黑人婦女,那一刻,他感到非常之恐怖」。(op.cit. ,p.448)伯克從這一事例之中得出的結論,有人提出了反對意見,see The Literary Magazine ,II,188. [12] Monthly Review ,XVI,480 n.:「眼色素膜肌肉一般情況下是緊縮的,但在眼睫毛周圍部分擴張時,就會放鬆。因此,當瞳孔擴張時,它們就處於放鬆狀態,而某種肌肉的放鬆狀態,實際上就是它的休息狀態。在黑內障患者那裡,這些肌肉從未曾使用過,瞳孔總是擴張的。所以,黑暗對於那些視覺器官而言就是一種休息狀態,此時,作者曾多次正確強調過的、作為崇高的原因之一的模糊性,就可以不帶任何痛苦地影響感官;因此,肌肉的休息狀態也經常可以促發崇高感,就如同緊張一樣。」 [13] Critical Review ,III,369-70:「但是,這一理論如何回應美經常激發的那種喧鬧和狂喜呢?……借用一首英國民謠中的描述: ——當我凝視的時候,胸膛開始發熱; 血液如潮水般急促涌動; 希望、害怕以及高興輪流出現在心中, 而狂喜則充盈於我的靈魂。」 [14] Opticks (3rd.edn.,1721),p.380:「……儘管經過歸納從實驗和觀察中得出的論點,並不是對一般結論的證明;但是,更為一般的歸納卻是事物本性所承認的最佳方法,或許也應當被視為更強的論證方法。另外,如果所觀察的現象沒有例外,那麼所得出的結論或許就是一般的、普遍的。但是,如果有時候實驗當中出現了一些例外,那麼在提出結論的時候,就應當把這些例外也予以說明。」 [15] Critical Review ,III,370:「對此,我們持不同意見,認為以下說法才是理所當然的,即不管是在味覺還是在嗅覺方面,甜美的物品都是通過刺激而發生作用的。」 [16] 波呂斐摩斯(Polyphemus),海神波塞冬(Poseidon)之子,獨眼巨人(Cyclope)中的一個。他後來被奧德修斯(Odysseus)所傷致盲。(Odyssey ,IX,106 ff.)巨人卡科斯(Cacus),火神伏爾甘(Vulcan)之子,住在亞文第尼山(Aventine Mount)的山洞裡。他偷走了屬於大力神赫爾克里斯(Hercules)的牛,把它們藏在山洞裡,後來大力神找到了他藏身的山洞,殺死了他。(Aeneid ,VIII,190 ff.) [17] 西摩伊西俄斯(Simoisius)、安忒彌翁(Anthemion)之子,被泰拉蒙人埃阿斯(Telamonian Aias)的長矛刺中而死。 [18] 伊菲達瑪斯(Iphidamas)、安忒諾耳(Antenor)和忒阿諾(Theano)的兒子,為阿伽門農(Agamemnon)所殺。 [19] 這一段闡釋,清晰地展示了伯克對牛頓的借鑑,後者在《光學》中作了關於光與色彩的專門實驗。[牛頓的1730年版《光學》(Opticks ),以及1742年版《光與色彩原理》(Theory of Light and Colours )均出現在伯克的藏書中,見售書單325號] ———————————————————— (1) 參見第一部分,第八節。 (2) 參見第一部分,第十節。 (3) 在這裡,我並不想介入生理學家們的爭論:痛苦到底是痙攣緊縮的物理作用呢,還是神經的某種緊張呢?我認為兩種解釋都與我的理論不相悖;所謂緊張,我指的僅僅是肌肉和各類生理薄膜的纖維組織發生了某種劇烈的牽引,而不管這是如何發生的。 (4) 參見第二部分,第二節。 (5) 參見第二部分,第二節。 (6) 參見第一部分,第七節,以及第二部分,第二節。 (7) 參見第二部分,第七節。 (8) 參見第二部分,第十節。 (9) 參見第二部分,第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