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見大全良方 · 卷之二
治傷寒(附痰飲,咳嗽,腳氣,暑濕,瘧疾)
第一:傷寒敘論
且如傷寒治法,始於仲景太守之書。元符間,龐安常作《傷寒總病論》。政和間,朱奉議肱編而為《活人書》,詳觀方論意義,纖悉具載,可謂盡善盡美,皆本於仲景之書及諸家之善真,千古不朽之良法。令人不能深求其意,妄加治療,往往中暑乃作熱病,治之反用溫藥;濕溫乃作風溫,治之復加發汗,名實混淆,是非紛亂,性命之寄,危於風燭。自後有錢停李氏剽竊作歌,目之曰《類證活人書》;盧氏集數篇名《傷寒片玉》,皆語詞鄙俚,言不盡意,要之不可為法,是以識者皆不觀覽。今有李氏子立作《傷寒十勸》,雖未能盡聖人之萬一,其中多有可取,亦不出《活人》之書。仆取其捷見也,並錄於後。
第二:傷寒十勸
一、頭疼又身熱,便是陽證,不可服熱藥。
傷寒傳三陰、三陽共六經。內太陰病頭不疼身不熱,少陰病有反發熱而無頭疼,厥陰病有頭疼而無發熱,故知頭疼而又發熱即是陽證,若醫者妄投熱藥,決致死亡。
仆考之痰證雲但頭疼項不強為異耳。
然痰證頭疼者眾,仆多見庸醫看證不審,才見發熱頭疼便以和解散而死之者,亦有便用五積散而死之者,是皆偏見曲說。有偏用涼藥者,則附子、硫黃笑而不用;有好用熱藥者,則大黃、芒硝畏而不敢使,此世之通病。
二、當直攻毒氣,不可補益。
邪氣在經絡中,若隨證早攻之,只三四日愈。若醫者妄謂先須正氣,卻行補益,使毒氣流熾,多致殺人。
三、不思飲食,不可服溫脾胃藥。
傷寒不思飲食,自是常事,終無餓死之理。如理中丸之類,皆不可輕服。若陽病服之,致熱氣增重,或不可救。
四、腹痛亦有熱證,不可輕服溫暖藥。
《難經》云:「痛為實。」故仲景論腹滿時痛之證,有曰「痛甚者加大黃」。夫痛甚而反加大黃,意可見也。唯身冷厥逆而腹痛者方是陰證,須消息之。每見醫者多因下利便投熱藥而殺人。
五、自利當看陰陽證,不可例服補藥及止瀉藥。
凡自利身不熱手足溫者屬太陰,身冷四逆者屬少陰、厥陰外,其餘身熱下利,皆是陽證,當隨證依仲景法治之。每見醫者多因下利便投暖藥及止瀉藥而殺人。
六、胸脅痛及腹痛,不可妄用艾灸。
常見村落間有此證無藥便用艾灸,多致毒氣隨火而盛,膨脹發喘而死。不知胸脅痛自屬少陽,腹脹滿自屬太陰也,此外惟陰證可灸。
村人近以為痧病灼艾而死者甚眾,又有以麻油燈烙之。
七、手足厥冷,當辨陰陽,不可一例作陰證治之。
有陽厥,有陰厥,醫者少能分辨。陽厥而投熱藥,殺人速於用刃。蓋陽病不至於極熱,則不能發厥,仲景所謂「熱深則厥亦深」是也。熱深而更與熱藥,安有復活之理?但看初得病而身熱,至三四日後,熱氣已深,大便秘,小便赤,言語昏憒,及別有熱證而反發厥者,必是陽證而發厥也,宜急用承氣湯下之。若初得病,身不熱,大便不秘,自引衣蓋覆,或下利,或小便數,不見熱證而厥逆者,即是陰證發厥也,方可用四逆湯之類。二厥所以使人疑者,緣為其脈皆沉,然陽厥脈沉而滑,陰厥脈沉而弱,又陽厥脈時復,指爪卻溫,陰厥常冷,此為可別也。
八、病已在里,即不可用藥發汗。
凡傷寒證須看錶里。如發熱惡寒,則是在表,正宜發汗;如不惡寒反惡熱,即是在里。若醫者一例發汗,則所出之汗不是邪氣,皆是真氣。邪氣未除而真氣先涸,死者多矣。又別有半在表、半在里之證及無表里證,不惟終不可下,仍亦有不可汗,當隨證治之。
九、飲水為欲愈,不可令病人恣飲過度。
病人大渴,當與之水以消熱氣,故仲景以飲水為欲愈。人見此說,遂令病者縱飲,因而為嘔、為喘、為咳、為腫、為悸、為水結胸、為小便不利者多矣。且如病人慾飲一碗,只可與半碗飲之,常令不足為善。
十、傷寒病初差,不可過飽及勞動、或食羊肉、或行房事與食諸肉汁及飲酒。
病方愈,脾胃尚弱,強食過飽,不能消化,病即再發,謂之食復。病方愈,血氣尚虛,勞動太早,病即再來,謂之勞復。又,傷寒食羊肉、酒,及行房事者,並死。食諸肉汁並飲酒者,再病。
【今並附李子立跋於後】
予每念父祖俱死於傷寒,乃取仲景所注,深繹熟玩,八年之後,始大通悟,陰陽經絡、病證藥性俱瞭然在胸中。緣比於江淮之民,冒寒避寇,得此病者頗眾,遂觀仲景法隨證而施之藥,所活者不啻數百人,乃知傷寒本無惡證,皆是妄投藥餌所致,自追悼父祖之命皆為醫所殺,而又嘆人無問於貧富貴賤,於此不能自曉,則輕傳一命於庸醫手也。今輒摭其流俗多誤、有害於命者,略開其十目曰「傷寒十勸」,其言不復成文,冀人之易曉,以為深戒雲。李子立跋。
陳總領云:夫此十勸,大有益於世,余所至官所常刊以濟人。
第三:感冒證治
夫感冒之證皆曰傷寒,未易輕議。《活人書》中論傷寒之證有一十有三,曰傷寒、傷風、熱病、中暑、溫病、溫瘧、風溫、溫疫、中濕、風濕、濕溫、痙病、溫毒也;又有痰證、食積、虛煩、腳氣,皆是憎寒發熱,有類傷寒,然治之有法,非雜病之比。五種不同,六經各異,陰陽傳變,日數淺深,藥劑溫涼,治有先後,差之毫厘,輕者危殆。且如太陽病發其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又太陽病,自汗,四肢拘急,難以屈伸,心煩,微惡風寒,腳攣急,小便澀者,慎不可與桂枝也,宜與甘草乾薑湯、芍藥甘草湯。但觀此二證,相去不遠,而用藥一差,便有死生禍福之異,況有不識法者乎?傷寒惟兩感不治,其餘證候雖感於異氣,能消息之無不愈者。設有差失仲景,所謂醫殺之耳!所以在表宜汗,在里宜下,半在表半在里宜和解之。知其法者,若網在綱,如此而汗,如此而吐,如此而下,桂枝、承氣、瓜蒂、四逆用之而不差。惟其應汗而下為痞、為結胸、為懊????,應下而汗為亡陽、為譫語、為下厥上竭,又有當溫反吐,療熱以溫,變證百出,無復紀律,擾擾萬緒起矣。是以不易言者,此也。班固有言「有病不服藥為中醫」,蓋謹之也。
第四:傷寒在表證治
夫一時感冒輕者,言之如憎寒、惡風、發熱、頭痛、身體百節疼痛、小便清、無汗、脈浮緊者,在表當發其汗則愈,宜麻黃湯。若不辨脈息,況始得病之初,且以升麻葛根湯、十神湯、芎芷香蘇散、萬金散以解之。若汗不出,其熱未退,尚惡寒,切不可輕用大黃等藥利之。蓋其病尚在表,且以升麻葛根湯或敗毒散必解矣。初虞世云:南人用藥失之太熱,北人用藥失之太寒,惟敗毒散、升麻葛根湯為解肌之冠。若又未解,身熱,惡寒,無汗,脈浮,卻以葛根解肌湯服之,必得汗而解。若得汗後,切宜避風。
第五:傷風證治
若發熱頭疼,身體痛,惡風自汗,小便赤少,脈緩弱者,此名傷風也,當以桂枝湯。若初得病之輕者,且以神術散、或神仙百解散、或和解散與服。大抵傷寒、傷風,只論有汗無汗,若發熱惡寒無汗,名傷寒;發熱惡風有汗,名傷風。經雲「有汗不得服麻黃,無汗不得服桂枝」者,此也。又有傷風之輕者,但頭目昏眩,鼻流清涕,或鼻塞聲重,噴嚏不已,甚者咳嗽,且以神術散、玉屏風散,無汗者消風散、百解散,極妙。
第六:頭痛壯熱證治
若頭痛壯熱者,可與敗毒散,甚者方可與柴胡石膏湯。
第七:少陽經病證治
若傷寒三四日後,胸脅痛,耳聾,口苦舌干,往來寒熱而嘔者,屬少陽,宜以小柴胡湯治之。
第八:傷寒在里證治
若不惡寒但惡熱,手掌心並腋下濈濈汗出,大便秘,小便赤,或譫語,或汗多,或口燥舌干,腹脹氣急,脈沉而滑實者,里證也。亦不可候他證,須急下之,宜大承氣湯。若疑貳之間,且以大柴胡湯,蓋恐承氣太緊耳。凡傷寒雖下證悉具,然發於陽者下之早則為結胸,發於陰者下之早則為痞,況於誤下誤汗者乎?
第九:傷寒表里不解證治
若病人脈浮大,是表證,當汗。其人發熱,煩渴,小便赤,卻當下。此是表里不解,五苓散主之。若感風發熱,六七日不解,有表復有里,渴而飲水,水入即吐,名曰水逆,亦宜以五苓散。
第十:傷寒表里兩證俱見證治
若不大便六七日,頭痛發熱,病在里,當下之。其人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當鬚髮汗。此是兩證俱見,即未可下,宜以桂枝湯。
十一:傷寒半在里半在表證治
若病人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沉細,是里證當下。其人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卻當汗。此兩證俱,仲景所謂半在表半在里也,小柴胡湯主之。
十二:傷寒表里不解證治
若太陽病表證未除而醫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不止,心下痞硬,仲景謂之表里不解,桂枝人參湯主之。
十三:傷寒有表復有里證治
若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痛,是有表復有里,宜桂枝加芍藥湯,痛甚者桂枝加大黃湯。
十四:傷寒表未解而醫反下之證治
若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
止,脈促者脈來數,時一二是也,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十五:傷寒表熱里寒表寒里熱證治
若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衣,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脈須沉而遲,手足微厥,下利清谷,名表熱里寒也,宜先與陰旦湯,寒已,次與小柴胡加桂枝湯以溫其表。若病人身大寒反不欲近衣,寒在皮膚、熱在骨髓,名曰表寒里熱也,脈必滑而厥,或口燥舌干也,宜先與白虎加人參湯,熱除,次以桂枝麻黃各半湯以解其外。
此其大略也。若表里不分,攻之不愈,其證疑惑,便不可輕易深進藥餌,當與明了醫者商議,以病合證,以證合方,要依經典《活人書》也,而投之未有不安者也。若醫者口授一方,自逞了了,強作明能,皆不本於方冊,妄謂得之家傳已效之方,斯皆庸繆不經、僥倖萬一之徒。設或輕信之而服其所投之劑,是亦自斃而已。故不合於《和劑方》、王氏《指迷》、《太平聖惠》、《千金》、《外台》、《活人》等書,皆木妄進,切宜謹之!
十六:傷寒陰證治
傷寒兩三日或五七日,身體疼痛不可轉側,自汗,四肢厥冷,瀉而不渴,或吐逆泄瀉,臍腹痛,或有咽喉痛,輕者可與理中湯。若四肢冷甚,腹痛氣急者,與姜附湯,多加甘草煎服,及附子理中丸並服。若更重者,可與黑錫丹、金液丹,隨輕重而用之。若瀉止四肢復有寒熱,卻與五積散加茱萸鹽煎,或與聖散子之類,得微汗而解,不然則毒氣再復,便難治也。
十七:傷寒陽證治
傷寒六七日至十數日,或誤服諸熱藥,發熱煩躁狂走,面赤而渴,或瀉赤汁膿血者,可與洗心散、四順清涼飲、小柴胡湯、小三黃圓主之。
十八:傷寒潮熱證治
傷寒五七日至十日已上,早間稍惺惺,至申酉前後發熱,不惡寒,有汗出,大便不通三兩日,或譫語而渴,可先與辰砂五苓散;如不退,次與小柴胡湯;如又未退,且與洗心散;又未退,合用調胃承氣湯。故仲景雲「其熱不潮,未可與大黃藥」,則知潮熱當下無疑矣。
十九:傷寒渴證治
傷寒至十數日,渴甚,或發熱而渴,不惡寒,大便如常者,此是胃中虛躁,可與五苓散,甚者竹葉石膏湯。若是夏月,恐是伏暑,宜兼以酒蒸黃連圓。
二十:傷寒發黃證治
若傷寒眼睛、身體皆熏黃色,小便不利,或頭汗出者,以山茵陳、山梔子炒各二錢重濃煎湯調五苓散,多服取效。若因酒作癉,身體面目悉黃者,小柴胡湯主之。
二一:傷寒咽痛證治
傷寒咽喉痛者,多是陽氣上熏,則咽喉痛也。輕者可與升麻葛根湯加苦梗煎或如聖湯。甚者日久不退,可與洗心散、四順飲、犀角消毒飲。
尋常咽喉腫痛者,可與升麻葛根湯或如聖湯、玉屑無憂散、腦麝三黃圓。痰涎壅盛者,雄黃圓、如聖勝金鋌極效。
二二:酒後感風憎寒壯熱證治
凡人飲酒後感寒,必先惡寒,未曾發熱,必喜親火,然後頭痛發熱,身體痛,惡寒無汗者,可與升麻葛根湯,或參蘇飲加干葛煎,蓋葛能解酒毒也。多見俗醫下學無識,便以五積散而殺之,可不慎歟!
二三:傷寒鼻衄證治
傷寒五七日,鼻衄或吐血者,以犀角地黃湯。鼻衄者,以茅花濃煎湯調五苓散。雖雲「傷寒衄血者愈」,然陽氣盛則吐衄不可用諸般溫熱藥,但可與白茅花;如無,以根代之,濃煎湯,吞雞蘇圓或薄荷煎。若吐血衄血不止者,以此湯吞小三黃圓,或煎成洗心散調真蒲黃服之。
二四:傷寒頭痛證治
傷寒病雖退,而頭痛不止者,蓋諸陽所聚,熱毒之氣上攻,致令頭痛不止,可與太陽丹、龍腦芎犀圓。
二五:傷寒嘔逆證治
傷寒嘔逆不止,五七日至十數日,發熱口乾渴,小便赤者,可與五苓散。
若胸脅痛,口苦舌干,往來寒熱而嘔者,屬少陽,可與小柴胡湯。或少氣虛煩吐逆者,與竹葉石膏湯。若服冷藥太過,胃寒而吐者,則不渴,大便如常或自利,或吐蚘蟲,此胃中寒也,可與理中湯、嘉禾散。
二六:傷寒腹痛證治
傷寒腹痛有冷有熱,不可一概用藥。或發熱不惡寒,或渴,大便三四日不通,腹中繞臍而痛者,此胃中有燥糞也,不可用溫熱藥。輕者與小柴胡湯加芍藥吃三四服。如大便未通,可用大柴胡湯。
若因服冷藥太過,大便自利,身無熱,不渴,手足冷而腹痛者,此冷痛也,輕者理中湯,重者加附子或姜附湯加。
二七:傷寒喘急證治(諸般喘急附)
傷寒喘急,只有太陽、陽明二證。若太陽病,頭疼,發熱,身疼,惡風,無汗而喘者,可與麻黃湯發其汗則愈。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也,桂枝加厚朴、杏子湯主之。
又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宜汗之,屬麻黃湯。
若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亦當用麻黃湯。
若陽明病汗出不惡寒,腹滿而喘,有潮熱者,宜下,屬承氣湯。
又發汗後飲水多,渴而微喘者,水停心下,腎水乘心上也,小青龍去麻黃加杏仁主之。小腹滿者去麻黃加茯苓也。已上是治傷寒而喘。
若尋常感風,風邪乘於肺經,喘急者,可與華蓋散、款肺散、人參潤肺圓、寒喘湯、款冬花散、蘇子降氣湯。虛寒者兼服黑錫丹。
若肺經有熱而喘者,口燥,舌干,心煩,大便秘,小便赤者,可與洗心散冷水調服。
若喘而不得臥者,當作水氣治之。見後卷。
二八:傷寒咳嗽證治(諸般咳嗽附)
傷寒咳嗽者,風寒邪氣束於肺經,或飲水過多,停飲也。咳而微喘,發熱而渴,或發寒熱,脅下痛者,可與小青龍湯。
若脅下痛甚者,此有飲也,於小青龍湯加醋炒芫花少許煎,芫花不可多入。
如發寒熱,咳嗽未盡,宜與小柴胡湯去人參、生薑、大棗,每貼加北五味子三十粒、乾薑一字許同煎,或以秦艽鱉甲散。
若尋常遇夜嗽甚,或吐清涎,若飲酒則嗽減,此寒嗽也,又名傷冷嗽也,可與細辛五味子湯、人參藿香散、胡椒理中丸或理中湯加北五味子煎。
若胸膈不快,氣壅上盛,臉赤口舌乾燥,過飲酒則甚,此熱嗽也,可與金沸草散加桑白皮煎、華蓋散、洗心散、大阿膠圓、人參養肺丸、人參款花膏。
若咽干,膈熱,咯血者,宜大阿膠丸、蠟煎散、人參養肺丸、龍腦雞蘇丸、薄荷煎。
若血熱妄行,吐血者,可與龍腦雞蘇丸、薄荷煎、四物湯加荊芥煎服。
因虛勞用力太過,吐血不止者,秘傳降氣湯。
肺癰咯唾膿血者,如聖湯、秘傳降氣湯主之。
寒熱相交,咳嗽甚者,秋冬之間多有之,可與華蓋散、款冬花散、人參款花膏、人參潤肺丸、小兒潤肺散,極效,須是三錢重作一服,老人小兒喘嗽尤宜服。
若受濕咳嗽者,可與藿香正氣散,或異功五積散加大棗煎服。《素問》云:「秋傷於濕,冬必咳嗽」,是也。
二九:痰證治
若憎寒發熱,惡風自汗,胸脅痞滿,而頭不疼項不強,寸尺脈浮,此為有痰也,宜以金沸草散(非《局方》者)、參蘇飲、橘皮半夏湯。
三十:停積痰飲證治
若停痰積飲不化,留滯胃脘,令人頭目昏眩,嘔惡不快,腹中轆轆有聲,可與消飲丸、倍術丸、五苓散。
有寒者可與理中湯、俞山人降氣湯、青州白丸子。
或有因飲酒過多,停飲,嘔渴,噁心,或有臂痛、腰背痛,不思飲食者,可與新法半夏湯、消飲丸、天南星丸、參蘇飲加干葛煎服。
三一:食積證治
若頭疼,發熱惡寒,身不疼痛,左手脈和平,氣口脈緊數者,此為傷食也。宜以治中湯、五積散主之。
三二:虛煩證治
若不惡寒,身不疼痛,頭不疼痛,脈不緊數,但煩熱者,虛煩證也。輕者宜溫藏湯,重者可與竹葉石膏湯。
三三:腳氣證治
若頭痛身熱,肢節痛,大便秘,或嘔逆,而腳屈弱者,腳氣候也。輕者與香蘇散加干木瓜、檳榔、生薑煎服,然後隨證治之。要之有腳氣之人,先從腳起,或先緩弱疼痹,或行起或倒,或兩脛腫滿,或腳膝枯細,或心中愴悸,或小腹不仁,或舉體轉筋,或見食嘔逆,惡聞食氣,或胸滿氣急,或變體酸痛,皆腳氣候也。黃帝所謂「緩風濕痹」是也。頑弱名緩風,疼痛為濕痹。寒中三陽,所患必冷,小續命湯主之,煎成入生薑自然汁最快。暑中三陰,所患必熱,小續命湯去附子減桂一半主之。大煩躁者,紫雪最良,若無紫雪,以真薄荷煎冷水調服亦效。大便秘者,脾約麻仁丸、三和散、七聖檳榔丸、石南圓、蘇子降氣湯主之。如腳氣入腹者,八味圓、沉香降氣湯主之,仍針灸為佳。若服補藥,與湯淋洗者,醫之大禁也。
三四:感濕證治
經云:風雨襲虛,山澤蒸氣,民多受濕。濕流關節,則一身盡痛,發熱身黃,小便不利,大便反快,六脈濡細,此感濕證也。輕者與滲濕湯、不換金正氣散、和解散,甚者異功五積散、術附湯。不任熱藥或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外台秘要》云:「治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三五:伏暑證治
夫伏暑之證,從暑中來。涼處坐,其暑喜伏於內。《素問》云:「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汗出而散。」中暑則背寒面垢,如塵埃著面又如塗油,齒干前齒乾燥,煩冤,手足微冷,煩渴口燥,四肢卻不痛重,但覺倦怠,灑洒然毛聳,惡寒發熱煩悶,其脈微弱,按之無力者,伏暑證也。《甲乙經》雲「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者,此也。宜白虎湯,小柴胡湯煎成沉冷服。痰逆惡寒者,橘皮湯;不惡寒者,竹葉石膏湯主之。頭疼,噁心,煩躁,心下不快者,與五苓散、湯;甚者酒蒸黃連圓主之。常服預防暑氣者,宜消暑圓、大黃龍圓、枇杷葉散、桂苓圓、黃連香薷散,可選而用之。
三六:婦人傷寒傷風證治
婦人傷寒與男子本無異議。
若適然感風,經脈凝滯,頭疼,惡風,發熱,自汗者,可與桂枝紅花湯。
若婦人經脈正行或才通,適然感冒,憎寒發熱,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神,或三五日、或七八日不安者,此為熱入血室也。輕者可與四物湯,只用生乾地黃加北柴胡等分同煎,此藥大治婦人產後血虛發熱,極妙。疾勢甚者,與小柴胡湯加生乾地黃如人參數同煎服。
三七:瘧疾證治
若病人先熱後寒,尺寸脈俱盛,名曰溫瘧,或寒熱相等者,俱宜與小柴胡湯。
若先寒後熱者,宜小柴胡加桂湯。
若多熱但熱者,名癉瘧,白虎加桂湯。
若多寒但寒者,名寒瘧,宜柴胡桂薑湯。
若素有瘴氣及不伏水土,發熱頭痛,汗多煩渴,小便赤澀,嘔吐甚者,宜與辰砂五苓散。
若腹脅服痛,大便不通者,可與《良方》治癉木香圓。已上疾證,多出二廣,及漳州界上有之,余處無此,須仔細審問發藥。
若因在風露之下,坐臥稍久,寒熱如瘧,輕者只服香薷湯、五苓散。如脈息緩弱,寒多熱少,身體重痛,大便或泄,宜與人參輕骨散或異功五積散,最良。經雲「因於露風,乃生寒熱」是也。
若夏傷於暑,秋成痎瘧者,大黃龍圓、小柴胡湯、辰砂五苓散可選而用之。
若痰盛作瘧,鬼瘧、食瘧、瘴瘧等,可與七寶飲、勝金圓主之。
若畏恆山等藥者,只用生硫黃研細,辰砂研細,各為末。看證如何,如寒多者,倍硫黃;熱多者,倍辰砂;寒熱相等者,均用點蠟茶清調服。
久瘧不愈者,宜瘧母煎圓。
若成勞瘧者,宜以秦艽鱉甲散,只用姜錢烏梅煎服,效。亦可灸膏肓二穴、四花六穴,尤佳。
瘧痰愈後,宜以四獸湯、草果煎、平胃散或嘉禾散調理,但禁補藥、糍䊦、粘膩物及房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