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靈州志 · 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

靈州、花馬、興武、橫城及各營堡,防兵並一千五百九十八名。其分為馬兵者五百一十一,步兵者一百九十一,守兵者八百九十六。其各營汛、塘墩合九十六。驛遞八,為馬一百有二十,夫六十九。塘馬一百八,夫五十四。此舊有也。迨因邊防無事,庫款支絀[1],於「裁兵節餉」案內,迭奉裁汰,並自變亂後,劃分寧靈、平遠等處管轄外,現在共有兵二百九十八名,內馬兵五十一,步兵二百一十三,守兵三十四。塘墩合八十五,驛遞六,馬九十四,夫四十七。塘站夫、馬廢未安設。凡兵之糧餉、馬之草料、夫之工食稱是。嘗試論之:古之名臣有偶歷邊屯,悉取其兵數、屯戍及道路、斥堠之所,疏為方寸小冊,以備察覽。一旦有事,不須指顧,而擘畫已定,蓋是數者,皆籌邊之要略也,因各輯其類而志之。 兵額 靈州營並分防臨河、石溝二堡,共兵七十一名。內馬兵一十七名,步兵五十四名。 橫城營並分防清水、紅山二堡,共兵五十六名。內馬兵六名,步兵五十名。 興武營並分防毛卜喇堡,共兵五十九名。內馬兵九名,步兵五十名。花馬池營並分防安定、惠安二堡,共兵一百一十二名。內馬兵一十九名,步兵五十九名,守兵三十四名。 查各營汛兵馬銀餉,由寧夏鎮赴司領發,其糧料草束,估由州中支領[2]。 舊志內花馬池營分防韋州堡汛,靈州營分防同心城汛,均分隸平遠縣轄境內。 營汛邊墩 橫城營邊墩十四處 通關暗門墩(有互市,俗名夷場,專以買賣羊只為業)、石嘴邊墩、出水壑。以上屬橫城。安邊墩、大鶯墩(暗門)、鎮羅邊墩、窯兒邊墩。以上屬紅山堡。廟兒邊墩、塔兒邊墩、定遠邊墩、金湯墩(暗門)、靖邊墩、古寺邊墩、柔遠墩。以上屬清水營。 興武營邊墩十六處 苦水邊墩、平安墩、暗門墩、沙溝邊墩、雙溝邊墩、鹼口邊墩、西沙邊墩、沙嶺邊墩、興武營(暗門)、高梁邊墩、硝池[3]邊墩、乾溝邊墩、半個城墩、清字邊墩、鎮邊墩、中沙邊墩。 花馬池營邊墩二十一處 芨芨溝邊墩、十一鋪邊墩、七鋪邊墩(暗門)、四鋪邊墩 。以上分屬安定堡。二十三鋪邊墩、二十一鋪邊墩、十九鋪邊墩、十六鋪邊墩、十三鋪邊墩、八鋪邊墩、三鋪邊墩、二鋪邊墩、長城關(暗門)、二鋪邊墩、五鋪邊墩、七鋪邊墩、九鋪邊墩、十三鋪邊墩、十七鋪邊墩、二十鋪邊墩。與延綏安邊營接界。 以上各邊墩,每墩原設防兵三名,現在廢弛。 靈州營一十七處 磁窯寨墩、新墩子墩、茨煙墩、上十里墩、麥崗子墩、白土墩、舊石溝墩、紅窯墩、深沙溝墩、晏湖墩、夏家堡墩、馬站湖墩[4]、魚湖墩、野馬墩。以上屬靈州。河東關汛[5]、木場墩、平湖墩。以上屬臨河堡。 舊志內尚有大紅溝墩、白崖口汛、紅石崗汛、胭脂川汛,原屬同心城,現隸平遠縣。 紅寺兒汛、水頭兒汛、滾泉汛、大壑子水汛,原屬紅寺堡,現隸寧靈廳。 花馬營八處 二道溝汛、傅家地坑汛、武家淌汛[6]。以上屬花馬池。十里墩、紅墩子墩、湯房墩、西路塘房墩、東路塘房墩。以上屬惠安堡。 舊志內尚有威達墩、雄峰墩、大口子汛、石板泉汛、石頭坂汛,原屬韋州,現隸平遠縣。 興武營四處 峭汲塘房墩、西倒墩塘房墩。以上屬興武營。鎮安塘房墩、石山塘房墩。以上屬毛卜喇。 橫城營五處 大墩塘房墩、石嘴塘房墩。以上屬橫城營。出水塘房墩、鎮羅塘房墩。以上屬紅山堡。廟兒塘房墩。屬清水營。 按:前明嘉靖築河東新牆後,盡減其馬,以省草料之費,息餵養之勞,惟置軍夫沿溝壘守之,謂之「擺邊」。給事中管律著論非之,其略曰:「亘三百六十餘里,皆虜入寇之路。步計一軍,該十二萬,猶虞稀闊,矧見軍未及十之三乎!法曰:『以逸待勞者勝。』擺邊晝夜戒嚴,鞏非逸道。倘虜眾分道而來,則十萬之眾豈能一呼成陣?首尾勢不相援。為今之計,宜息肩養銳,聯絡於諸寨,待其來也,相機御之。如不果御,隨嚮往而追逐之。況兵貴奇正,患無應援;將貴主一,患在勢分。擺邊之舉有五弊焉:無奇正,無應援,主將不一,士卒分散。以五弊之謀,御方張之虜,不資敵之利乎?」舊志。 驛遞 在城驛,東至清水驛六十里,西至寧夏縣王洪驛三十里,額設馬四匹,夫二名。 橫城驛,東至紅山驛三十里,西至寧夏縣在城驛三十里,額設馬一十八匹,夫九名。 紅山驛,東至清水驛四十里,額設馬一十八匹,夫九名。 清水驛,東至興武驛六十里,額設馬一十八匹,夫九名。 興武驛,東至安定驛六十里,額設馬一十八匹,夫九名。 安定驛,東至花馬驛六十里,額設馬一十八匹,夫九名。 以上六驛共額馬九十四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七分,一歲共支銀二千三百六十八兩八錢。 外備站價銀三百七十六兩。 遇閏加支銀一百九十七兩四錢。 共額夫四十七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三分,一歲共支銀五百七兩六錢。 遇閏加支銀四十二兩三錢。 又每歲每馬一匹,例准倒馬二分,共應准倒馬一十八匹八分。每匹應支例價銀八兩,一歲共應支倒馬例價銀一百五十兩四錢。遇閏不加,遇建[7]不扣。 統計一歲共應支夫、馬、工料、外備站價並倒馬例價等項銀三千四百二兩八錢。 遇閏加支銀二百三十九兩七錢。 查舊志內同心城驛業分隸平遠縣安設,花馬池驛分隸花馬池清軍廳安設,其橫城、紅山、清水、毛卜喇、興武、永興、安定、高平、花馬等九塘[8],自變亂後廢,未安設。 【譯文】 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 靈州、花馬、興武、橫城及各營堡,駐防的兵員共一千五百九十八名,其中分為騎兵五百一十一名,步兵一百九十一名,守御兵八百九十六名。各營汛、塘墩共計九十六個。驛站有八個,有馬一百二十匹,役夫六十九人。塘墩有馬一百零八匹,役夫五十四名。這是舊有的數額。等到因為邊防無事,國庫支出困難,於「裁兵節餉」案內,多次執行法令裁汰人馬,並且自變亂後,劃分出寧靈廳、平遠縣等處管轄外,現在共有兵二百九十八名,其中騎兵五十一名,步兵二百一十三名,守御兵三十四名。塘墩合計八十五個,驛站六個,有馬九十四匹,役夫四十七名。塘站役夫、馬匹廢除後再未設置。大凡兵的糧餉、馬的草料、役夫的工錢也都與此相稱。對此試做論述:古代的名臣凡曾擔任管理戍邊屯田的官職,都要掌握兵員數額、軍隊駐防以及交通、道路、偵查、壁壘等情況,編為方寸小冊子以備隨時查看。一旦有事,用不著指點顧盼,就有了應對的部署安排,大概這幾種因素都是籌劃邊境事務的要略,因而分門別類記錄下來。 兵額 靈州營並分防臨河、石溝二堡,共有兵員七十一名。其中騎兵十七名,步兵五十四名。 橫城營並分防清水、紅山二堡,共有兵員五十六名。其中騎兵六名,步兵五十名。 興武營並分防毛卜喇堡,共有兵員五十九名。其中騎兵九名,步兵五十名。 花馬池營並分防安定、惠安二堡,共有兵員一百一十二名。其中騎兵一十九名,步兵五十九名,守兵三十四名。 查考各營汛步兵、騎兵的薪金,由寧夏鎮到官署領發,其糧料草束,估算後由州中領取。 據《嘉慶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兵額》記載:花馬池營分防韋州堡汛,靈州營分防同心城汛,現在均隸屬平遠縣轄境管轄。 營汛邊墩 橫城營邊墩十四處 通關暗門墩(有互市,俗名夷場,專以買賣羊只為業)。石嘴邊墩、出水壑。以上屬橫城。安邊墩、大鶯墩(有暗門)、鎮羅邊墩、窯兒邊墩。以上屬紅山堡。廟兒邊墩、塔兒邊墩、定遠邊墩、金湯墩(有暗門)、靖邊墩、古寺邊墩、柔遠墩。以上屬清水營。 興武營邊墩十六處 苦水邊墩、平安墩、暗門墩、沙溝邊墩、雙溝邊墩、鹼口邊墩、西沙邊墩、沙嶺邊墩、興武營(有暗門)、高梁邊墩、硝池邊墩、乾溝邊墩、半個城墩、清字邊墩、鎮邊墩、中沙邊墩。 花馬池營邊墩二十一處 芨芨溝邊墩、十一鋪邊墩、七鋪邊墩(有暗門)、四鋪邊墩。以上分屬安定堡。二十三鋪邊墩、二十一鋪邊墩、十九鋪邊墩、十六鋪邊墩、十三鋪邊墩、八鋪邊墩、三鋪邊墩、二鋪邊墩、長城關(有暗門)、二鋪邊墩、五鋪邊墩、七鋪邊墩、九鋪邊墩、十三鋪邊墩、十七鋪邊墩、二十鋪邊墩。與延綏安邊營接界。 以上各邊墩,每墩原設防兵三名,現在廢止。 靈州營一十七處 磁窯寨墩、新墩子墩、茨煙墩、上十里墩、麥崗子墩、白土墩、舊石溝墩、紅窯墩、深沙溝墩、晏湖墩、夏家堡墩、馬站湖墩、魚湖墩、野馬墩。以上屬靈州。河東關汛、木場墩、平湖墩。以上屬臨河堡。 據《嘉慶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營汛》記載:尚有大紅溝墩、白崖口汛、紅石崗汛、胭脂川汛,原屬同心城,現隸屬平遠縣管轄。 紅寺兒汛、水頭兒汛、滾泉汛、大壑子水汛,原屬紅寺堡,現隸屬寧靈廳管轄。 花馬營八處 二道溝汛、傅家地坑汛、武家淌汛。以上屬花馬池。十里墩、紅墩子墩、湯房墩、西路塘房墩、東路塘房墩。以上屬惠安堡。 據《嘉慶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營汛》記載:尚有威達墩、雄峰墩、大口子汛、石板泉汛、石頭坂汛,原隸屬韋州,現隸屬平遠縣管轄。 興武營四處 峭汲塘房墩、西倒墩塘房墩。以上屬興武營。鎮安塘房墩、石山塘房墩。以上屬毛卜喇。 橫城營五處 大墩塘房墩、石嘴塘房墩。以上屬橫城營。出水塘房墩、鎮羅塘房墩。以上屬紅山堡。廟兒塘房墩。屬清水營。 按:前明嘉靖年間(1522—1566)自從修築了河東新長城,幾乎全部裁汰了騎兵,以儉省草料費開銷,息止餵養馬匹的辛勞。只是安排步兵沿溝壘防禦,謂之「擺邊」。時任給事中官職的管律寫文章反對這種做法。其大意是:「延綿不斷長達三百六十餘里的邊境線,都是敵寇入侵的通道。算起來每一步安排一個步兵戍守,應該是十二萬人,猶且擔心人數太少,何況現有軍士還不及這個數的十分之三哪!《孫子兵法·軍爭篇》說:『以逸待勞者勝。』擺邊晝夜戒嚴,鞏怕不是使民休養生息的辦法。徜若敵眾分道而來,則十萬之眾豈能一呼形成對敵的軍陣?首尾必然無法相互支援。從當前考慮,應該養精蓄銳,加強各營寨的聯絡,待敵人來進攻,根據情況變化進行防禦。如果抵禦不住,就尾隨敵人進行追擊。況且用兵貴在奇正交替變化,憂患在於缺乏接應援助;將軍貴在統一兵權,憂患在於分散力量。擺邊之舉有五種弊端:沒有奇正變化,沒有接應援助,主將兵權不統一,士卒分散力量。以有五種弊端的籌劃安排,抵禦囂張狂暴的敵人,不是在幫助敵人嗎?」據《嘉靖寧夏新志·寧夏後衛·邊防》卷三、《寧夏府志·職官·營汛》卷十一相關記載。 驛遞 在城驛,東至清水驛六十里,西至寧夏縣王洪驛三十里,定額馬四匹,役夫二名。 橫城驛,東至紅山驛三十里,西至寧夏縣在城驛三十里,定額馬十八匹,役夫九名。 紅山驛,東至清水驛四十里,定額馬十八匹,役夫九名。 清水驛,東至興武驛六十里,定額馬十八匹,役夫九名。 興武驛,東至安定驛六十里,定額馬十八匹,役夫九名。 安定驛,東至花馬驛六十里,額設馬十八匹,役夫九名。 以上六個驛站共有定額馬九十四匹,每匹每天支出草料銀七分,一年共支出白銀二千三百六十八兩八錢。 外備站價銀三百七十六兩。 遇閏年增加支出白銀一百九十七兩四錢。 共有定員役夫四十七名,每名每天支出工食銀三分,一歲共支出白銀五百零七兩六錢。 遇閏年增加支出白銀四十二兩三錢。 又每年每一匹馬,按規定準許按十分之二的比例倒換馬匹,共應准許倒換十八匹八分。每匹馬按慣例應支出馬價銀八兩,一年共應支出倒換馬匹馬價銀一百五十兩四錢。遇閏年不增加,遇到農曆有二十九天的月份也不扣除。 統計一年共應支出役夫、馬匹、工料、外備站價並倒馬例價等項銀兩三千四百零二兩八錢。 遇到閏年增加支出白銀二百三十九兩七錢。 據查證《寧夏府志·職官·驛遞》卷一一、《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驛遞》卷二記載的同心城驛業已隸屬平遠縣管轄,花馬池驛隸屬花馬池清軍廳管轄,其中橫城、紅山、清水、毛卜喇、興武、永興、安定、高平、花馬等九個驛站關卡,自同治變亂後廢棄,未再設置。 【注釋】 [1]支絀:資金不夠分配。 [2]支領:領取。 [3]池:原本作「地」,據《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卷二、《寧夏府志·職官·營汛》卷十一改。 [4]馬站湖墩: 原本脫「湖」字,據《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卷二、《寧夏府志·職官·營汛》卷十一補。 [5]汛: 原本作「墩」,據《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卷二、《寧夏府志·職官·營汛》卷十一改。 [6]淌: 原本作「埫」,據《靈州志跡·兵額營汛驛遞志第十二》卷二、《寧夏府志·職官·營汛》卷十一改。 [7]建:北斗的斗柄所指的方位。斗柄農曆每月所指的方位不同,因此「建」亦轉指月份(亦稱「月建」「月盡」)。 [8]塘:驛站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