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名將傳選譯 · 孫 武

孫子是中國兵學的集大成者,所著《孫子兵法》僅六千言,但所論涉及戰略、戰術、後勤等諸多方面,且均有極為精當深入的闡發,所以歷來被奉為圭臬,為歷代兵家所重。本篇所述僅教戰一事。 在《孫子兵法》開篇所論「七計」中,涉及軍法的有二計,即「法令孰行」和「賞罰孰明」,孫子在《行軍篇》更明確提出「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可見孫子對於軍法之重視。然而人們常有這樣的印象,「能言之者未必能行」(《史記》),吳王闔廬大概也是這樣看孫子的,所以才會讓孫子嘗試訓練,更以婦人來充任士兵,含著對孫子這個言兵者的輕蔑甚或羞辱之意。孫子則以有力的行動對此作了回應,他依軍法殺掉了違抗軍令的吳王寵姬,使臨時拼湊的部隊迅速由無序轉變為「雖赴水火可也」的狀態。對於闔廬將軍事看作兒戲、小試即可的心理,孫子也毫不留情地給予了批評。軍事不是兒戲,不能說說而已,沒有令行禁止,不可能有戰場上的百戰百勝,所以孫子才會在《孫子兵法》開篇強調「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從本篇亦可看出,孫子非趙括紙上談兵者之流,他是能言亦能行的兵家典範。 本篇主要選自《史記· 孫子吳起列傳》,後人常以「吳宮教戰」來指代此事。在銀雀山漢簡《孫子兵法· 見吳王》《吳越春秋· 闔閭內傳》中對此均有相似記載。 孫武者〔1〕 ,齊人也,善用兵,著《孫子》十三篇〔2〕 ,詳言兵家之秘。吳王闔廬欲霸吳滅楚〔3〕 ,因往見之。吳王難之曰:「子之十三篇,吾已盡觀矣,然言之易,行之難,子可小試勒兵乎〔4〕 ?」孫子曰:「可。」囯王又難之曰:「勇悍易,柔弱難,子可試以婦人乎?」孫子曰:「可。」吳王異之,乃出宮中美婦百八十人,命孫子教試之。 【注釋】 〔1〕 孫武(約前545—前470):字長卿,春秋末期齊國樂安人。 〔2〕 十三篇:《漢書· 藝文志》中載:「《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圖九卷。」 〔3〕 闔(hé )廬(?—前496):一作闔閭,姬姓,名光。春秋末期吳國君主,前514—前496年在位。 〔4〕 勒兵:指操練軍隊。 【譯文】 孫武是齊國人,善於用兵,著有《孫子兵法》十三篇,對兵家用兵的法門講得很透徹。吳王闔廬想使吳國稱霸諸侯,消滅楚國,因此前往拜見孫子。吳王故意難為孫子說:「您的十三篇我都已看過了,但軍事上的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您能小規模地試著操練一下部隊嗎?」孫子說:「可以。」吳王又難為他說:「用勇猛強悍的人訓練起來比較容易,柔弱的人比較困難,您可以用婦人來試嗎?」孫子說:「可以。」吳王感到驚奇,於是從宮中找了一百八十個美女,命孫子對她們進行操練。 孫子受命,遂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1〕 ,皆令持戟〔2〕 。因教之曰:「汝知汝心與左右手與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凡鼓,前則視心,左則視左手,右則視右手,後則視背,不可違。」婦人曰:「諾。」孫子約束既布〔3〕 ,乃設鈇鉞〔4〕 ,即三令五申。於是鼓之右,婦人以為戲而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過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過也。今申令既已明,而鼓之不如法者〔5〕 ,吏士之罪也,法當斬。」因命斬左右二隊長。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6〕 ,大駭,趨使使下令曰〔7〕 :「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孫子曰:「臣已受命為將矣,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二姬以徇〔8〕 。 【注釋】 〔1〕 寵姬:寵愛的侍妾。 〔2〕 戟:一種兵器,兼有戈、矛的功能。 〔3〕 布:宣布。 〔4〕 鈇鉞(fū yuè ):皆刑具。鈇,古代斬人的刑具。鉞,像斧頭而略大。 〔5〕 如法:遵法。 〔6〕 且:將要。 〔7〕 趨(cù ):催促。使使:派遣使者。 〔8〕 徇(xùn ):巡行示眾。 【譯文】 孫子受命,將婦人們分成兩隊,以吳王的兩個最受寵愛的侍妾為隊長,令所有婦人持戟。孫子對她們說:「你們知道自己的心、左右手和後背嗎?」婦人們回答:「知道。」孫子說:「鼓聲響起後,聽到向前的命令就看心口所對的方向,聽到向左就看左手的方向,聽到向右就看右手的方向,聽到向後就看背對的方向,不得違抗命令。」婦人們回答:「是。」孫子宣布完號令,擺好鈇鉞等刑具,然後又把宣布過的號令重複了多次。於是擊鼓發令,命她們向右看,婦人們以為這只是個遊戲,紛紛大笑。孫子說:「紀律不清楚,號令不熟悉,這是將領的過錯。」然後又三令五申,再次擊鼓號令向左看,婦人們又大笑。孫子說:「紀律不清楚,號令不熟悉,這是將領的過錯。現在號令已經講清楚了,而擊鼓後仍不按命令行事,這就是隊長的過錯了,依法當斬。」於是下令將左右兩隊隊長斬首。吳王正在台上觀看,見孫子要將他的愛妾斬首,大驚,趕緊派使臣下令:「我已知道將軍很會訓練軍隊了。我沒有這兩個愛妾,飯也吃不香的,希望您別殺她們。」孫子說:「我已經接受您的命令擔任主將,將領在軍中指揮,國君的命令也可以不接受。」終究還是將兩個隊長殺掉示眾。 用其次為隊長,復鼓之,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孫子乃使使報王曰:「兵已整齊,請王下觀,惟王所欲用〔1〕 ,雖赴水火可也。」吳王曰:「將軍就舍〔2〕 ,寡人不願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用其實。」然吳王心知孫武能用兵,後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北破秦、晉,孫子之力也。 【注釋】 〔1〕 惟:聽憑。 〔2〕 就舍:回去休息。 【譯文】 用隊伍中的第二人為隊長,再次擊鼓發令,婦人們不論是向左向右、向前向後,還是跪倒站起,都能符合號令規矩,沒有再敢出聲的。孫子派使臣報告吳王:「部隊已訓練整齊了,請大王下台親自檢閱,聽憑大王使用,即使讓她們赴湯蹈火也辦得到。」吳王說:「請將軍回去休息吧,我沒有心情下去檢閱。」孫子說:「大王您只是喜歡我書中的詞句,並非真想付諸行動。」不過吳王內心裡知道孫武善於用兵,最終還是任命他為大將。吳國向西擊敗強大的楚國,向北擊敗秦國和晉國,這些都是孫子的功勞。 斷曰:孫子兵法,十有三篇。婦人可試,法令為先。左右視手,背後心前。申令既熟,笑則斬焉。斬而易隊,赫然肅然 〔1〕 。大威秦、楚,千古名傳。 【注釋】 〔1〕 赫然:有氣勢。 【譯文】 斷語:孫子兵法,共十三篇。婦人可以嘗試訓練,但要法令為先。向左向右視手而轉,向後看背向前看心。法令既已申令明白,凡有嬉笑的都將處斬。斬了隊長換了新的,隊伍立刻雄壯安靜。因為有了孫子,吳國威服了秦國、楚國,孫子的聖名流傳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