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教育 · 第七章 異常兒的個性

范壽康 《個性教育》
第一節 異常兒的靜學的研究 我們會把兒童的個性先大別做正常兒和異常兒二種,而在前章已把正常兒在知,情,意三方面的個性論述大略;所以我們現在更進而論異常兒的個性。 異常兒的裡面包括白痴,輕症痴呆,低能等有智能的缺陷的兒童與其他不良兒等有道德的缺陷的兒童。此外,異常兒的中間,天才兒亦被含在內。總之,廣義講起來,除普通兒童以外,其他一切如優等兒童,劣等兒童等都可歸入異常兒童的範圍中間。可是,上面所述不過是概念上的區別,在實際上,這種區別極不明白。因為這一種區別完全不是性質上的差異,實在不過是程度上的不同,所以隨標準的尺度而所指的對象的內容也就大相懸殊。不但如此,在所謂天才兒的中間,往往有早熟早萎的兒童,同時,在所謂劣等兒的中間,往往有發達緩慢,「大器晚成」的兒童。因為這個緣故,異常兒的靜學的研究既應慎重精密,而從發達上的見地,更應營所謂動學的研究,以免教育上重大的錯誤。 統計地把多數兒童調查以後畫一分布曲線的時候,那末,最上端有天才兒,最下端有白痴。這兩者的數目大體相同,而同是極為少數。又在色覺,記憶,自製,道德,意識及一般的智能上稱為能力薄弱或低能的兒童的數目則比天才與白痴稍為多數,其數大約與有特別才能的優等兒之數相均衡。所以就一般智能的區別而論,分布曲線的最下端為由醫學上的診斷而制定的白痴,其次為輕症痴呆,其數稍多。照分布曲線看來,低能兒的數目的位置大體在曲線的中央。若就德性的區別而言,那末,最下端為悖德的狂兒。倘把心的特質再加以分別,例如分為綴法學習的能力,讀法學習的能力,音樂的能力,記憶等而施行檢查的時候,那其時當然也各有各的段階。與在一般智能上一樣,在各種特殊的能力上,也往往有能力薄弱或低能的兒童,自不消說。 教育活動上所用的方法及所致的效果等,依各被教育者的能力而生差異,自屬事理所當然。倘世間的教育家誤信用同樣的教育方法可以使天才及白痴有同樣的發達,那末,這種教育家可說是沒有教育學上的常識,他所施的教育必不能滿足他的奢望。在於今日,對於白痴及輕症痴呆及低能兒,文明國家大多有特別的教育機關陶冶他們,他們往往不與普通的兒童同在普通的學校享受普通的教育。德國裡面,有一種補助學校(Hilfsschule)專為白痴,輕症痴呆,及低能兒而設,而尤注重於低能兒;校內所授為手工等功課,專重觸覺及運動感覺的練習,其他學科多不教授。又在美國,如斯湯雷·好爾(Stanley Hall)氏等所倡的低能兒學校等特種教育施設,現在極為發達。而在其他方面,普通學校裡面,也往往另設特別學級,專收低能兒以實施特殊教育。例如在德國的孟哈伊姆(Manheim),小學校特設特別學級,對劣等兒及進步遲緩的兒童授施特別的教育;又如在日本的明石師範學校及奈良女子高等師範學校的附屬小學校中所施的分團式教授(groupteaching)也是含有同一的目的。又道德上有缺陷的兒童,在於美國,也有收受於特別學級者。至於富庶人家的子弟而品性不良的時候,那末,多受特別的私立學校或受家庭教師的訓導。所謂感化院的設施遍國皆有,對於極端優秀的兒童,在美國,又設有特別升級的制度,然此外沒有另設特種的學校機關。日本在成蹊學校會經採行這一種特別升級制度,成績極好。 欲把普通兒以上及以下的兒童——就是上自天才兒,優等兒,下至劣等兒,低能兒等——處理適當,那末,應注意下述的各項: (一)我們對兒童的心的特質,應有辨別的能力,以確定何種特質應當助長,何種特質應當排除。 (二)我們對各人在心的特質上所占的地位,應考察原因的所在;換言之,關於原因應有精密的知識。 (三)我們為簡便地發現各人在心的特質上所占的地位起見,應找尋適當的徵候。 (四)我們對於足以使兒童的精神狀態低下或增高的各種教育的,衛生的及醫學的原因,應有相當的知識。內又可分下列各項: (a)規定個人智能狀態的素質程度的研究及由病症,意外及不良教育等而起的兒童智能低落問題的研究。 (b)極端的智能低下者在身體上及精神上的各項徵候的研究。 (c)使兒童精神狀態向上的各項影響,如氣候,食物,外科手術,藥劑,學業,手工及模範等的研究。 此外,在白痴,輕症痴呆及低能兒的時候,教員應做精神病學及醫學的研究。 現在由靜的方面看來,姑且把異常兒分為精神高格兒童,精神低格兒童及道德的異常兒三項。一一略述如下: Ⅰ.精神高格兒童 在無論何種心的特質或其所結合的特質中間,有特別優秀兒童的存在,自屬明顯的事實;而優秀的程度逐漸增高,那末,兒童的人數就未免逐漸減少,所謂天才實在世上不易多見。決定優秀兒的精神上的特質,列舉起來,大約如下。 (1)智能全體 (2)精神作用的均衡 (3)能率 (4)精力 (5)精神過程的速度 (6)精神過程的廣泛 (7)精神過程的程度 (8)抽象能力 (9)記憶的持久 (10)數學的能力 (11)音樂的能力 (12)繪畫的能力 (13)機械的洞察力 (14)著實 (15)勇氣 (16)社交的 (17)注意的優秀 (18)熱心 特別優秀的兒童在上列各項性質,都占優越的地位;平常的兒童到底是望塵莫及。有時候,固然也有本來劣等的性質一時能變成優秀的性質;然考其原因,這是多因該兒童集注全精力於這一種事情的緣故。平常的兒童要想在全數上列諸性質上占最優等的地位是不可能的。 欲知優等兒的徵候,非把兒童的心的特質依心理學的方法測定一下不行;可是這種測定,與學校兒童的作文能力,科學者的學識,戰爭中軍人的功勳,演說者的雄辯等的測定不同,實在非常困難。由兒童現在及過去的徵候,來測定兒童的將來;或由特殊的現象,來判斷一般的能力;那末,往往易失真實,缺精確。所以教育家務應避草率的推測,宜實施相當的精神檢查和實行不斷的觀察。 對於優秀兒童,要想助長他們的能力,那末,助長的方法應與對平常的兒童所施的方法有別,事屬當然;而這一種特殊方法的確定,為求得良好的效果起見,自非有賴於實驗的研究不可。 Ⅱ.精神低格兒童 當我們畫一心的特質的分布曲線的時候,從來合於最下端的研究,未被十分注意。我們倘只以小學校兒童做被驗者,求實驗及研究的時候,那末我們斷不能得到這一種最下端的精神缺陷者。一般,在智能上有缺陷的兒童多在家庭,或入特殊學校;在道德上有缺陷的兒童多被感化院所收容。其他像懶惰的兒童,竊盜,賭博的兒童等往往多在私立學校或家庭教師之下,受特種的訓導。在社會上,記憶,抽象作用,精神統一方面一有缺陷,往往有由學校退出的傾向。所以分布曲線不示最下端兒童。實際在精神上有缺陷者,往往不能得良好的環境,因之,這一幫精神低格兒童,往往有愈趨愈低的傾向,他們的境遇煞是可憐。還有一層,他們即幸而得受相當的教育,然他們因教育而改善的程度,也極有限。如就身體上的實例而論,有健全的眼的人們固然有變成盲目的實例,而由盲目全愈者實是少見。精神上的缺陷也是一樣。近來為預防這一種先天的不幸起見,所以有優生學的提倡和鼓吹,而為救濟當今的不幸的精神低格兒童起見,所以有改良環境的主張。 精神低格兒童的特色,列舉起來,大約如下: (1)注意力的缺損 (2)神經系統的運動障礙 (3)某種特質的極端的缺陷,例如殘忍,或所有本能的偏重。 (4)瑣碎的自動運動,例如舔手等。 (5)病的及不緊要的衝動,例如把手接觸大街上的樹木等。 (6)拜物狂,例如對於紅的破布有異常的愛嗜等。 教師及心理學者,對於處置心的缺陷,應與教師協同設法。原因,徵候及矯正等對於身體的異常都有密切的關係。在成績不良的兒童,往往多不消化症,蓄膿症,鼻孔的障礙,以及咽喉的障礙等,為一般所皆知的事實。感化院中所收容的不良少年,多有鼻及咽喉上的障礙。又在讀書及作文能力上有缺損的兒童,有網膜的障礙者不少,這實是極可注目的事實。 一般智能上有缺陷的兒童,就是低能兒,輕症痴呆及白痴等的心理的研究為多數學者所試行。就中的主要問題是(1)分類,(2)病因,(3)徵候及(4)處置方法。 就(1)分類而論,有多種的分類法,此地不能一一敘述。其中,桑戴克以為最根本,最必要的分類條件是: 第一,精神低格者的素質(就是先天的知能階段)的檢查。 第二,偶然的事件或疾病,使他們在分布曲線上地位低下的程度的檢查。 在第一項,隨兒童知識的發達,可由兒童極幼小的時代開始,即可判斷。就中對於先天的低格者,醫學的處置比教育及衛生的處置更為重要,且效果極無把握在第二項,醫學的,尤其是外科手術,能夠治療。教育的活動不及醫術。要之,第一項下的一般兒童需要心理學者及特殊學校;第二項下的兒童需要醫師及病院。 就(2)病因而論,最應考慮的,就是低能兒的裡面有先天的和一時的二種。前者在一生之中只得永久做低能兒。後者不過精神發達較為遲緩,等到後年,能進步到相當的地位。在身體發達上面,也往往有這種現象,例如從六歲起到十二歲止,某兒的身長比同年者矮得不少,但到後來,竟能發育完全,長得與常人同高。在心的發達,情形正是一樣。先天的低能兒與一時的低能兒,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際上,都應異其處置或待遇。在小學校中,往往一遇到劣等兒,教師即速斷為先天的低能兒,以為教育對這一兒童已無效果,這種貽誤子弟的事實務應切實除去才是。 就(3)徵候而論教師應施客觀的實驗;行精確的數量上的測定。果能如是,那末,比從來曖昧的研究和籠統的說明自能收較大的效果。 就(4)教育的處置方法而論,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如下: (a)動物界全體的通性往往無意識地對於能生快感的反應選擇而學習,同時對於能生苦痛的反應排除而不學。因此,教師對於低能兒,倘依說明,觀察及其他一般原理不能使之學習兩收教育效果的時候,那末,教師可應用這個原理施行教育。 (b)個人的心的能力愈低,則由反應而引起的快感與苦痛,發現愈快。 (c)印象與簡明的身體運動二者的結合,比印象與觀念或常和觀念並生的顏面,咽喉及身體筋肉的複雜運動的結合較為容易。所以在後一種結合不可能的兒童,教師應當應用前一種標式的結合。幼稚園及一般精神低格者的教育應當注重手工,正是為此。 (d)精神低格者往往其神經系統的作用比較遲鈍,所以刺激過於急速,那末,刺激相互之間易起混雜。因此,對於這種兒童,教師應當把同一刺激在比較長久的時間再三反覆,然後再行繼續地把別的刺激加於兒童。 (e)在精神低格者,注意的範圍極為狹窄。又想把注意從一問題轉到別一問題,然後再把注意歸到舊的問題的這件事是極屬困難。所以教師務必在一時的中間只可教授少許的事實,就是換言之,務必應該用簡明的文章,徐徐施教。 (f)關係的知識(就是一般抽象概念的理解)是精神低格兒童所不能理解的。所以雖是教師反覆教授,也是無益。教授這種概念,在精神低格兒童的教育上,是不經濟的。同時,在其他方面,感覺的訓練,實物教授及具體的作業都是必要。 (g)暗示在低能兒也屬必要。待遇低能兒,在可能範圍內,務應取與待遇正常兒童同一的辦法,以期漸漸地引導他們也歸於正常。所以低能兒也應通學,也應列席宴會,也應擔任事務,也應參與旅行。待遇過於差別,對低能兒的前途,絕無良好的傾向。 Ⅲ.道德的異常兒 關於道德的缺陷的現象,其主要的原因及其附帶原因等項,以精確的研究做基礎的結論,差不多是沒有。一般所認為真理的只有下列一件,就是說,凡道德的缺陷其原因最為繁多,所以在其間想求完全的相互關係,實在是辦不到。在道德的缺陷的現象之中,雖有如殘忍,詐偽,驕傲,激烈,無責任,無廉恥等種種極端的不道德,但在其他方面,無論男童,無論女孩,往往有隻對一事而抱道德的缺陷者。而此外更有具備各種惡性的悖德的狂兒。道德的缺陷這樣看來,也有程度的差別。至於某種缺陷則相互的關係頗為密切,例如激烈與殘忍,無責任與無廉恥等,往往有連帶發現的關係。道德的異常兒的中間,當然以悖德的狂兒為最下的極端。除這種極端壞的異常兒而外,現在把一般道德的缺陷分別列舉起來,大略如下。 (1)獸慾的,極端偏向動物性者,就是,有殘忍,性慾的饑渴,憤怒,貪鄙,惡意等種種劣性者。 (2)極端傲慢,缺乏評價他人的感情和權利的能力者。 (3)極端地缺乏自制力,易受誘惑,易於號哭憤,怒愛惡無常,難以置信,且有無責任的傾向者。這一種兒童,與其說是由於先天不良的衝動,毋寧說是由於習慣的不良。 (4)有一種或二種以上的不道德的病的衝動者。 原來,兒童富於殘忍性乃兒童心理學的通論。兒童在日常,即不做極殘酷的事,然破壞撕裂極所喜歡。又兒童雖非極端地不從順,然往往喜出外遊戲。此外又有在平日性質雖屬正直,然一時有做竊盜的行動者,有好放火者,有性慾的濫淫者。 上述各種標式不過是個大概,要想嚴密依據,當然不可。兒童中間有兼備二種標式以上者,也有在二種標式的中間者。此外更有各種的標式。 殘忍,自誇,道德的不安定等,乃為由本性及訓練而生的結果。第一,殘忍是起因於本性的,可是訓練不當,那末,這種性情愈下愈甚;反之,倘訓練得宜,那末,程度就會輕減。第二,自誇(即驕傲)由於同情心的缺乏,起因於父母后天的教養太寬。這種兒童往往不能想像他人的苦痛。第三,道德的不安定的現象乃為精神薄弱,心情不定的父母所養成。此外,又有不受環境的影響,而先天地具道德的缺陷者也是不少。 一般有道德的缺陷的兒童,往往以具備劣等的智能做他的附帶條件。有一部分的心理學家說,智能與性格的相關係數為0.5。例如妄自尊大的兒童,往往是思慮不周,這就是其明證。而有道德的缺陷的兒童,在身體上,也往往有各種缺陷,而在神經系統上的缺陷尤為時有的並行現象。 第二節 異常兒的動學的研究 早熟,發達遲滯及發達停止,從來並無嚴密的解釋。可是我們倘對於依據年齡的精神發達上之基本的標準,加以確定,那末,我們未始不能夠分量地測定各個人發達的程度。在實際生活上,推定兒童的早熟,發達遲滯及發達停止的時候,並不根據這一種科學的研究,不過看兒童的年齡和智能,隨便與一般兒童比較,籠統地下一種判斷罷了。這一種判斷沒有多大價值,自不待言。 Ⅰ.早熟兒童 照醫學家的意見,幼年早行發達的兒童,往往後來陷到悲慘的結果;而最初望塵莫及的眾兒童後來竟會凌駕直上。在身體上,是如此,在精神上,也是如此。可是桑戴克反對這一種學說,以為過於淺薄,並主張幼時的優越就是前途多望的預言。依愛理斯(Ellis)的研究,完成大業的男女在兒童期與平常遲鈍無力的人們相較,大多早熟。現在照所得的資料,有卓越的能力的人們,在幼時唯一的特色,就是早熟一件事。所以由此推想,將來能夠發揮優秀的能力的兒童的特色是:(一)他們對於在學校中學習的普通問題,應有特別理解的能力;(二)話雖如此,他們因為專攻自己所好的學問,往往一般的成績未見得大好;(三)幼時用腕力在朋友中占得優勢,他們在幼時雖在遊戲的活動力或殘忍等項呈示特色,但早晚能轉腕力的優勢而為智力的優勢。又謂,據一千零三十名偉人的傳記,其中二百九十二人像早熟,只有四十四人全不早熟。而其餘則屬前述的第二項。又有名的藝術家六十四人中,四十人為藝術上的早熟者,只有四人全無早熟的傾向,這是傳記學家所傳的消息。桑戴克對於愛理斯此論,當然贊同,而且他把反對說攝為三類,一一辯駁。現在摘錄大要如下: (一)醫者往往說,幼年優越的兒童常常遭遇身體上及精神上的破壞,極為悲慘。這個議論是片面的。為什麼呢?因為這種悲慘的結果在劣等兒童中何嘗沒有?不過前者更值得我們的憐憫和愛惜罷了。單顧優秀兒的將來的悲慘,而忘劣等兒的將來的悲慘,是不當的。 (二)對於年長者所取的各項問題,幼時即抱興味,固然是早熟的頭腦的徵候,例如關於性的問題,神學上的問題,成人的社會關係等的知識,兒童都想染指。可是這種現象實在是病的現象,同時,兒童的心的組織,往往因此不能確實,所以這實可說是不幸的徵候。這種病的早熟實在是未足取。唯世人以這種病的早熟的有害,因而抹視一切有價值的早熟,確是妄斷。 (三)關於兒童的早熟,醫師往往誤聽兒童父母的言辭。但是兒童父母所謂早熟,不外乎是不客氣,多話,小聰明,無禮等事項。這些事項,實在是證明劣等的事實。靜肅的兒童對於有價值的事情雖加思索,而對於發言則絕不輕易從事。 Ⅱ.發達遲滯兒童 關於發達遲滯兒童的量的研究,從來無試行者。本段只論心的特質的發達遲滯,在教育上絕非絕望。心的發育的緩慢,一般講來,固屬可憂的現象。在多數的時所,天賦能力的低格及最後功績的惡劣實有相關的關係。可是在某種時所,卻也有其初心的發達較別人遲緩的兒童,等到後來,反而凌駕一般者。如前面所述,某一兒童在十二歲至十四歲的中間,身長較一般兒童為小,等到後年,反而長得較常人為高,在身體上既是如此,在精神上也是一樣。這一層教育者務應留意。 這種事實有力的根據,就是(1)優等人種成熟的遲緩,及(2)有天才者在學校往往成績不良的二項。所以關於心的發達的遲滯,我們對於何者是全然無能力的兒童,何者是將來有望的兒童,應當辨別清楚。 因此,區別先天的無能力及一時發達遲滯的檢查法,在教育實際,有極大的價值。由這種方法,我們可以不把後者誤看做前者,免得有不正當的失望同時,我們又可以不把前者誤當做後者,免得有空幻的奢望。桑戴克所推薦的這一種的檢查法大略如下。 (A)以成熟的試驗為主運動的統一(打叩的速度,十字架製造的速度,迷路實驗),互無關係的單語的記憶,繪畫形狀的記憶,知覺(A檢查法a——t檢查法,幾何形態描寫實驗),感覺的辨別力的確度(長及重)。 (B)以智能的試驗為主。論理的記憶(合有關係的,系統的議論的文章的暗記),制約的聯想(字母實驗及容易的反對語實驗),關係的認識(填充下列文章的空隙)。In everything that we do……need……be both quick……careful……we are……quick we do not get much done.……we……careful we do not do our wor work……Well……others. It is to tobe careful……than to be quick……the best worker……the one……can do……things……do……well.……we can not all be the best,we can……improve. 某一兒童在學校成績不良的時候,教師可施上述的實驗,然後把實驗所得的結果與該兒童同年同性的多數被驗者的成績的中間位(標準成績)相較,以定該兒童的地位。倘該兒童在A實驗地位較中間位為低,在B實驗地位較中間位為高,那末,該兒童將來大有晚成的希望。反之,倘該兒童在A實驗,地位高,而在B實驗,地位反低的時候,那末,該兒童先天頗有遲滯的傾向,前途就極為可憂了。 Ⅲ.發達停止兒童 發達停止,在醫學上,指身體諸機關未能照常發達的狀態而言。這時候,推定腦髓的發達停止,或系不可能,也未可知;然在該時,神經細胞無論在複雜的程度,無論在細微的程度,大體都不能遂充分的發達,這是可以推定的。在屍體解剖上,我們對於發達遲滯,與發達永久停止兩種狀態,極易區別。而心理上的發達停止,全與生理上的發達停止相併行;所以生理上斷定某兒童的發達已經停止的時候,那末,在心理上,這一兒童的發達也是一樣停息。發達停止通常含有二義,一種指一時的發達停止,一種指永久的發達停止。前者為由於一時疾病或營養不良而起的發達中止。後者乃基因於腦髓一定的損傷及發達能力先天的缺乏。我們所述後一種的發達停止的兒童實指一生陷於絕望悲境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