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教育 · 第五章 個性差別的原因

范壽康 《個性教育》
此章有賴於舒新城君所譯桑戴克之個性論 不少但亦不無改訂之處 考察各人個性中極細小的特點,都有一種自然的原因,這是無可懷疑的。男之為男,女之為女,都有因由;而這些因由乃是實在的事實。人們所具的特殊個性絕不是由於神怪、妖異或偶然的機會所產生。每種心的特質大多是自然律的結果。倘若我們對於一切事實有充分的知識,那末,未來之結果如何,大體也可預為斷定。 兩性,人種,祖先,年齡,以及影響於人們的稟質上的環境勢力,對於解說某人所以為某人的論證都有貢獻。本章的目的就在研究這些要素所生之影響的重要事實。個性差別的原因大體有兩性、人種、祖先、年齡及環境五種。現在分述於下。 第一節 兩性的影響 向來對於兩性的概念,以為男女是兩種顯然不同的人類,因此,彼此的待遇要有差異。近時關於兩性智力與品性的差別,已略有科學的研究,從前那種傳說的觀念,也逐漸減去了。從另一方面講,倘我們將原始的兩性要素——直接與求婚、戀愛、生育、哺養有關的諸本能——丟開不算,一般男子與女子之差異較許多男子與男子之差異為小。 兩性的特性,據現在研究所及的,都尋不出顯然的鴻溝來。水平常所謂一般男女各自的特性往往相互錯綜,不易劃定。有些女孩較男孩更好戰爭。有的男子較女子更愛兒童。在現在研究所及之大多數特性中,此種錯綜最極大。舉例來說:普通的見解總以為男子的創造性,活動性,獨立性,坦白性較大,女子的感情,修飾心,宗教心較大。這種差別在大多數的男女中固屬如此;但據現在所知道的錯綜性,差不多一切女子的創造力比最缺創造性的男子強,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女子,他們的創造力較中材的男子強。以最乏宗教心的女子與男子比,差不多一切男子的宗教心都比他們強,或者有將近三分之一之男子,其宗教心超過中材之女子。用間接的方法研究個性其結果不盡可靠。據黑曼(Heymans)等的研究,以為男子與女子之最大差異,男子的機械性及對事之興味特強,女子的感情及對人之興趣特強;可是此種差異實在不足輕重。至於其他較大的差異,列舉起來,男子的個性動作較猛烈,好運動,好喧擾,獨立性較強,對於細小的外界刺激,感覺性較弱,對於精細的事物,理會力較弱,色盲較多,記憶較慢,羞噁心忠實心較少,較為懶惰,好作技巧——精神的或身體的——的遊戲,感情較弱,改革的熱心力較少,憂鬱時易復原狀,衝動較少。但以男女為智力與品性的決定因子,未免把男女性過於重視;然這種觀念所以竟流行於世者大概由於兩種原因:第一關於男女稟質之著作物,大概研究男女間的定婚戀愛及撫育兒女。只就這些事實研究,兩性實表示最大的精神差異。第二於求婚戀愛撫育兒女之外,常以兩性間極優秀的代表互相比較。這種比較對於兩性的全體是不平允的;因為男性的變度較多,所以在某種特性上中材男子劣於中材女子,而最好的男子反優於最好的女子。在學校及生活經驗中之文學,音樂的能力,一般女子未見得劣於男子,但最大的成就還屬男子。此外大科學家、詩人、圖畫家、音樂家多為男子,而最蠢之痴呆也多屬男子。個性之差異源於兩性者固大,但都不如平常所假定的那樣大。 有許多特性實不為兩性所影響。一性裡面的變度也不見得比男女兩性相互的變度小。 第二節 人種的影響 倘若我們把人種對於原始稟質所生之直接的效果與由各種教育所生之間接的效果——天性與教育通常視為平行的——加以研究,並用百分率比較之,則人類中間可能尋出之差異率當以人種的為最大。即或把既往的事實丟開,而觀察現代人類中間的差異,人種直接間接所產的影響也很大;因為現時的政府,商務,工業,婚姻,交際以至於其他文明生活,本能生活之各種風尚,無不與一個人所屬的種族有關係。 就以近代的歐洲人,黑人為例:主要的差異第一是身體方面。黑人之受人輕視,不是由於他們的精神,是由於他們的身體。中國人初看歐洲人也好像洋鬼一樣。總之,各種人種在身體上的差異,可說是極屬明顯的事實。 第二是精神方面。各種人種的衣服修飾,習慣,以及在風俗,禮儀中所表現的一切常態,都給人以一種人種精神根本不同的印象;但是此種印象往往與事實相差甚遠。合理的研究應當注意於智力及品性的實在差異,誇張不可,偏執也是不可。進一步說:應當把人種差異及於原始稟質之直接效果,和與此效果相伴而行之各種文明或文化所生之間接的效果,詳慎分劃清楚。間接的效果屬於環境差異的影響,這裡略而不論。 假定集一百黑人、中國人、猶太人之嬰兒於一處,飾以類似的衣服,撫育於同一環境之中,他們差異之量是否較一百純粹的黑人或中國人的大?果然差異較大,大到什麼程度?差異的情形怎樣?這都是現在所要討論的問題。這問題的答案可以指導人們廢棄不當的偏見。可惜我們對於這重要的問題,尚無完全的答案。我們雖不是植物學專家,但對於植物要怎樣灌溉培養,我們還多知道一些;至於人類天性的重要特性要怎樣撫養教育,則所知很少。講到各民族之各種遺傳的詳細情形,我們所知極少,或竟一無所知。現在只能將研究民族差異的學者應具之態度及研求真理的普通方法略加說明。 第一要注重的事實,是原始稟質中之民族差異不是純粹的謬論。例如在紐約公立中學中,有色人種學生在智力上很可以代表一般黑種兒童與黑白雜種兒童。白種學生對於有色人種學生之任何優越性,差不多等於白種與黑種中間的差異。白種學生之學業實較黑種者為優。而把環境的差異當作白種學生優越的原因,似乎很不正確。再以研究民族知識之他種測驗為例,亦可證明前說。據胡特華(Woodworth)氏的研究,Negritos的最優分子與Pygmies中的名人,單就實在的智力考察起來,程度只及中材之歐洲人。 第二要注意的事,民族之智力由於種族的差異,雖然實有其事,但數量甚小。據胡特華氏的考察,歐洲人與印度人,美洲及北部人中間之差異很少。 這種學說似乎與歷史上及近代所有之民族的論證不符;因為我們把民族的成就視為一種智力測驗的時候,那末,實際上此說就難立足。可是測驗民族的成就有兩個重要前提:即民族團體之大小與民族間之交通。小民族的人民,其智力的中率雖與大民族相等,但極端變度——如賦有非常能力之人之產出等——之可能性較大民族為小。又孤獨的民族因不能藉助於其他民族的文化,亦失促進進步的利器。 第三項重要的事實,即是錯綜。一種民族的優越,並不是這民族的一切分子都優於其他民族的全體人民。這種情形事實上絕不會有的。就常情言,兩民族的優劣情形有十分之九是錯綜的。即或一民族之中率較他民族之中率高百分之十,可是劣民族中仍可有一部分的人優於優民族中之最劣者,更可有一部分的人優於優民族中的中材。故以民族的優劣推想個人天性相互間的優劣實是極錯的方法,因為在無論何種民族,先天個性的變度很大,不能用以為決定個人智愚的標準的緣故。 第三節 祖先的影響 在任何大團體——我們謂之種族——之中,人人都可在體質方面看見許多氣質與支派之不同,故雖同屬性,同種族,同教育之人,還是差異很大。智力與品性也是一樣,也有同屬性同種族的個人,特性的程度很有差異,有不能以所受的教育不同解釋者。在遺傳影響與環境影響之中,其真確的區分界線如何,正是現在爭論的問題。以下將再述之;但詳慎研究過這些事實的人都會承認遺傳有些影響。精神的與德性的遺傳由於近祖得來,是一種實在的事實。 個人從所發育的生殖細胞可以產出智力或品性的定形,現在姑稱此生殖細胞的原素為此定形的「定素」(determiner),同一個人的細胞,其定素有差異;種族同個人不同之細胞,差異較多,個人不同種族又不同之細胞差異更多。 追根說來,遺傳是各細胞互相關係的事實。親與子中間的差異是由於一個細胞所產生的多數細胞有變異的緣故。親與子中間的類似是由那些多數細胞(由於一個細胞所產生的)變異的程度較由許多細胞所產生之多數細胞的變異程度小的緣故。 研究遺傳應當由細胞所發育之個人的類似性與差異性上注意。所以智力遺傳與德性遺傳的研究,即是把有親屬關係的個人,比無親屬關係的個人,所具較大的類似性或較小的差異性,加以研究。 測驗近祖對於個性的影響,與其測驗無親屬關係者之較大差異性,毋寧把有親屬關係者之較大類似性加以測驗,實例如下:以同人種同屬性而非近親之兩人的均中類似性為零,以最高的類似性為1。據胡支(Woods)之研究,父子之普通智力與道德性之類似量約4。據皮亞遼(Pear-son)之研究,兄弟姊妹間之各種精神特質的類似約為5。雙生子之加乘能力,在文章中尋查錯字的能力及其他精神測驗的類似量約為8。 有許多證據可以證明這些類似由於家庭教育之相同者甚微,但說來太長,以下略舉一例以概其餘。家庭教育常有影響及於兒童學習算術的加乘能力等,時間愈長影響理應愈大,但由九歲至十四歲的雙生子,這種能力的類似卻反比在幼時逐漸不相類似。尋查錯字或說出意義相反之字的能力類似量也與加乘力的例一樣。 總而言之,智力與道德的個性似乎大部分在細胞中既已決定,假定把一切人類都精確地施以同一的教育,精確地予以同一的影響,他們的差異還是很大。醫藥、衛生、教育及一切社會的勢力都應顧到人之原始的差異。醫藥等的目的,工具,方法,應當謀適合多數稟質,不當只顧一種稟質。 第四節 年齡的影響 同一個人的精神的特質隨年齡而不同,這是無可疑惑的。我們現在假定有兩群兒童在各種影響上全屬相同,但是一群年齡稍長,一群年齡較幼,那末,這兩群兒童的中間,自然在個性上也免不了有差異的地方。這種差異可說是受年齡的影響而來的。 在研究兒童的心的差異上,最初的而且較有成績的學問家要推格爾巴特(Gilbert)。他於1894年把所著《關於學量的身體及精神的發達上的研究》出版。他由發達的見地對六歲至十七歲的男女童,於身體的及精神的特質,施以多種數量的研究。他所研究的特質約略如下: (一)重量識別的確度(筋肉感覺) (二)色彩辨別的確度 (三)暗示的感受度 (四)有意的運動能力 (五)疲勞 (六)反應時間 (七)由辨別及選擇而生的反應 他對於上述各項施行實驗的結果作有詳表,極有價值,惜乎現以篇幅關係不能轉載。要之,個人的心的特質隨年齡而有變化。這一件事,他的研究,於是更具科學的明證。 嚴密講來,這種年齡的影響的研究極不容易,因為那時候我們非對於同一群的兒童加以繼續的實驗不可。可是為變通計,我們對於多數兒童試行心的實驗,然後求得平均,以之作為標準,以定各種年齡精神的發達,也是未始不能。皮南西蒙二氏的「學校兒童智能測定研究法」等就是根據這種見解而成立的方法。 但細考兒童們之心的發達,進步的遲速絕非一致。優秀的兒童往往脫逸一般同年兒童的傾向,發揮卓異的智能同時,劣等的兒童卻常在中心傾向的下位。換言之,「歲月年齡」未必能做人們智能的標準。所以在個性心理學裡面,另立有一種「智能年齡」或「精神年齡」,而這種「智能年齡」與「歲月年齡」的比叫做「智能指數。」就「智能指數」而論,其數為一者,該兒童的智能適與年齡相應;其數愈在一以上,則該兒童的智能愈為優秀;其數愈在一以下,則該兒童的智能愈為低劣。依這一種研究,我們對於劣等兒童應講施行特殊教授的方法,對於優秀兒童就應講施行特別進級的方法。因此,桑戴克氏極反對專以年齡做基礎的學級編制和教育法。他說,七歲的兒童裡面能夠做成二十歲的青年所不能成就的智的作業,也不為奇。他又根據格爾巴特的關於筋肉感覺所得的實驗表說,十七歲的青年雖平均依五·八瓦的重量的差而行辨別,十歲的兒童雖平均依八·八瓦的差而行辨別,但是十歲的兒童裡面也往往有依五·八瓦的差或其下的差而行辨別的。他的這種議論,確是合理。實際上,教育者對於這種優秀兒童真非另講待遇的方法不可。 這樣講來,單隨年齡而推定人們心意的發達程度,似難辦到。可是大體看來,正如兒童與成人有明白的差別一樣,人類隨年齡而生身體上及精神上的變化,確是不可避免的事。因此,學問家往往把人生分為發育期(大約到二十五歲為止),成熟期(大約到四十五歲為止),老衰期(大約四十六歲以後),而在發育期中,多數的學問家大體又分為胎兒期(在胎內的時期),嬰兒期(一歲至三歲左右),兒童期(三歲左右至十歲左右),少年期(十歲左右至十五六歲左右),青年期(十五六歲左右至二十五歲左右);並以為各時期在精神上有多異的特色。兒童心理學就是根據這種見解以研究兒童精神作用的發達的學問,所以兒童心理學的研究,在一方面,是依據年齡的個性研究。教育者施行教育,務須理解兒童的心意,應兒童發達的階段,加以教授,訓練,養護等才好。 第五節 環境的影響 兩性人種及近祖所賦予人的智力與品性,只算給以一種起點,使他從生活機遇中得普通教育,從自為為人的社會中得特殊的教育。有時這些環境的勢力足以使人與俗俱化,把個性之稜角磨去而與他人類化;有時環境增加根本的差異而把人類稟質之變異量加多。個人因教養而有差別,其程度究竟如何,現在縱有所知,亦是很不確切的。此地只指明學者研究此項問題所應具的態度而已。 家庭,學校,書籍,朋友,政治狀況,以及其他與此相類之種種差異足以使人之後天稟質的智力品性等有差異,是無疑義的。假定把兩個同一原始稟質的人分開教養,一在公元前千九百年,一在公元後千九百年,或一在柏林,一在北京,結果,兩人的後天性質一定大不相同。今日的日本人在原始稟質上或者差不多——或完全——與他們的祖先一致。其所以有種種差異的,應常歸根於環境的影響。任何人的個性大部分為他的語言,職業,宗教,風俗,思想所決定,而語言等又大部分為他的教養所決定。 環境的影響常屈於兩種重要的限制之下。第一種限制是說無論何種環境只要他的勢力可以避免,其效果特少。例如中國從前初辦學校,那時候縱使私塾與學校的比例率為百比一,但私塾的勢力較以私塾為唯一的教育機關,受教育者均無所逃避的時候自然小多了。 倘若奴隸制是普遍的制度,就是生而公正講人造的人也要把生於奴隸之家的嬰兒的普通人權剝奪。倘若這種風俗在社會上一發生懷疑而竟被免除一部,那這一種風俗的效力也大大減小了。 因此,在飲料未發明以前,無論人的原始稟質怎樣耽縱,總不能成為酒癖。但飲料發明以後,只要可以避免酒禁,則人嗜酒的行動仍然不肯中止。一個人具有嗜酒的稟賦,社會上由酒致貧的故事他可不聽,禁酒的事實他不注意,箝制的勢力,他不反應;只順他內心的衝動尋求一醉之機會。 第二種限制是說環境影響的勢力,因人而異,其結果由人之原始稟質與環境勢力共同決定。就是某部分人對於某種環境勢力的影響都不加避免,但影響所及之程度卻是不一。為奴隸者未必都有奴隸性,更不能使之一律卑劣。不良的交際也可使一部分人之態度尊貴。在一人中引起某種勢力或思想或習慣之適當的環境刺激,對於他人也許不能望其有一樣的效果。倘通常所講的下面的故事是真的,就是,在藥店洗瓶子適能決定法拉德(Faraday)的一生事業,航行海外採集生物為達爾文成為自然科學家之要素,那末,但把世界上一切兒童送到藥店去工作,或使作科學的旅行,其結果豈不是就有百萬個法拉德及達爾文,或一百萬個化學家與自然科學家出現於世上?但世上既沒有這種事實,那環境影響之受人原始稟質之限制也就可知。 因為這兩種限制的結果,所以同時代同社會的人雖互有差異,但找不出某種差異是明顯由於環境影響而生的。大學問家不定是在大學造成的,有許多人受外界之引誘很少,而終成為酒徒。在某種程度中,每種稟質往往選擇相當的環境;而每種稟質並可以於一種環境之中得不同的影響。所以在美國同年進學校之兒童,其相對的成就,大半與他們的原始能力與興趣的關係較密,與家庭及社會環境的關係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