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雷普利 · 四
一隻孤零零的鳥兒唱起一首由六個音符組成的樂曲,把湯姆喚醒。聽起來不像雲雀。到底是什麼鳥呢?音調中帶著疑慮,甚至膽怯,卻滿懷好奇,精力充沛。這隻鳥或它的家人常常在夏天叫醒湯姆。湯姆勉強睜開眼睛,望著灰色的牆壁和色調更深的灰色陰影,好似一幅淡水彩畫。湯姆喜歡這幅畫,邊緣包有黃銅的柜子是一團顏色,書桌是更深的一團顏色。他嘆了口氣,把腦袋埋進枕頭,準備再打個盹。
法蘭克!
湯姆突然想到男孩住在家裡,頓時沒了睡意。他看看手錶,七點三十五分。得去告訴海洛伊絲,法蘭克住在這兒,噢,不對,是比利·羅林斯。湯姆穿上拖鞋和晨袍,走下樓去。最好先讓安奈特太太得知這個消息。每天早上八點,安奈特太太都會給他端來咖啡,今天湯姆比她早一步下樓。安奈特太太從來不介意有客人登門,也從不過問客人要待多久,只要通知她準備幾頓飯就好。
湯姆走進廚房,水壺正好開始嗚嗚響。「早安,安奈特太太!」他高興地向她打招呼。
「湯姆先生!昨晚睡得好嗎?」
「很好,謝謝你。我們來了客人,是你昨晚見過的那個美國小伙子,叫比利·羅林斯。他住在客房,也許要在這兒待幾天。他喜歡弄園藝。」
「是嗎?一個好男孩!」安奈特太太的語氣帶著幾分讚賞,「他幾點吃早餐?——湯姆先生,你的咖啡。」
湯姆的咖啡已經煮好,水壺裡的水拿來給海洛伊絲泡茶。湯姆看著安奈特太太把黑咖啡倒進白色杯子,對她說道:「不用著急,我叫他多睡會兒,等他下樓,我負責招待。」海洛伊絲的茶泡好了,安奈特太太端起托盤,湯姆說:「我跟你一塊去。」隨後端起咖啡杯,跟在她身後。
安奈特太太敲了敲門,端著放了茶杯、西柚和吐司麵包的托盤走進海洛伊絲的房間,湯姆站在門口。
海洛伊絲睡眼惺忪地說:「呀,湯姆,進來吧!我昨天晚上好累——」
「不過至少你回來得不算晚。我是半夜回的家。聽著,親愛的,我留那個美國小伙子在家裡過了夜,請他幫我們做一些園藝活。他住在客房,比利·羅林斯,你之前見過的。」
「噢。」海洛伊絲用湯匙挖了一口西柚送到嘴裡。她似乎並不太吃驚,但隨即問道:「他沒地方住嗎?沒有錢?」
兩人用英語交談,湯姆認真地回答:「他當然有錢,住得起店,但是昨晚他說對之前住的地方不太滿意,所以我說那就來我們家過夜吧。我們一起去拿的行李,他是個有教養的孩子。」湯姆又添上一句,「今年十八歲,愛好園藝,手藝還不賴。如果他要給我們打一陣子工——可以住雅各布家的廉價旅館。」雅各布夫婦住在維勒佩斯鎮,開了一間酒吧兼飯館,二樓附設三個房間的「旅館」。
海洛伊絲嚼著吐司,語氣多了些警覺。「你太衝動了,湯姆,讓一個美國男孩住在家裡——平白無故的!誰知道他是不是個小偷?你還留他過夜——說不定他已經逃得無影無蹤了!」
湯姆低頭思考了一陣。「你說得沒錯,但這孩子不是搭便車到處玩的那種,你——」話音未落,湯姆的耳畔傳來微弱的嗡嗡聲,和他的旅行鬧鐘一樣。海洛伊絲似乎沒有聽到,因為她離走廊比較遠。「他設了鬧鐘,我去去就來。」
湯姆端著咖啡杯走出海洛伊絲的房間,關上房門,又敲響法蘭克的房間門。
「請進。」
法蘭克拿手肘撐著腦袋,坐在床上。床頭柜上的旅行鬧鐘和湯姆那個很相似。「早安。」
「早上好,先生。」法蘭克把頭髮往後一撩,雙腿垂在床沿晃來晃去。
湯姆被逗樂了。「還要再多睡一會兒嗎?」
「不了,八點起床剛剛好。」
「喝咖啡嗎?」
「好的,謝謝。我一會兒下樓。」
湯姆說他願意幫他端上來,於是下樓走進廚房。安奈特太太已經準備好一個托盤,上面放著橙汁、吐司等早餐,湯姆端起托盤,但安奈特太太告訴他咖啡還沒倒好。
她把咖啡倒進托盤上預先加過熱的銀壺裡。「湯姆先生,你真的要自個兒端過去?那孩子想不想再吃個雞蛋——」
「這些就差不多了,安奈特太太。」湯姆朝樓上走去。
法蘭克抿了一口咖啡,說:「嗯——好喝!」
湯姆將托盤放在書桌上,提起銀壺,給自己的杯子也添了咖啡。他坐在一把椅子上。「你今天早上務必要寫張字條給布婷太太,越快越好,我幫你送過去。」
「行。」法蘭克細細品嘗著咖啡,樣子清醒多了。他頭頂的頭髮一根根豎起來,像是被風吹過。
「告訴她大門鑰匙在哪兒。就在兩扇門背後。」
男孩點點頭。
男孩咬了一口抹了柑橘醬的吐司。湯姆問:「你還記得是哪天離開家的嗎?」
「七月二十七。」
今天是八月十九號,星期六。「你在倫敦待了幾天,然後——你在巴黎住哪兒?」
「雅各布街的昂格勒泰酒店。」
湯姆聽說過那家酒店,但沒去住過。昂格勒泰酒店位於聖日耳曼德佩商業區。「我能看一眼你的護照嗎?你哥哥的護照?」
法蘭克跑到行李箱邊,從箱子的頂袋裡掏出護照,遞給湯姆。
湯姆翻開護照,將護照頁橫過來,照片上是一個發色更金黃的年輕人,頭髮往右梳,臉頰更瘦,但眼睛、眉毛和嘴巴都和法蘭克相似。湯姆很納悶他是怎麼混過檢查的,難道是運氣不錯?護照上的男孩快十九歲了,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個頭比法蘭克高一點。在法國住酒店無需出示護照或者身份證,但是英法兩國的出入境管理局肯定接到了法蘭克·皮爾森失蹤的通知,也拿到了法蘭克的照片,而且,他哥哥還沒有發現自己的護照不見了?
「我勸你還是趁早放棄吧,」湯姆決定採用另外一種策略,「你這樣子還敢在歐洲瞎逛?隨便到個邊境檢查站,就會被攔下來,尤其是在法國。」
男孩有些不知所措,覺得受到了冒犯。
「我不知道你為啥要藏起來。」
男孩轉了轉眼珠,看樣子他不像是在編謊話,而是在問自己接下來該怎麼辦。「我只想安安靜靜的——一個人再待幾天。」
湯姆注意到男孩拿起餐巾放回托盤時,手微微抖了一下,然後心不在焉地將餐巾對摺,隨手扔進托盤。「你媽媽肯定發現你偷了約翰尼的護照,因為你的護照還在家裡。他們很容易就能查到你在法國的行蹤,與其讓警察找上門來帶走,不如自己告訴他們。」湯姆把咖啡杯放在法蘭克的托盤裡,「你給布婷太太寫字條吧,我跟海洛伊絲說了你在這兒。你有紙嗎?」
「有,先生。」
湯姆原本打算給他幾張打字紙和一個廉價信封,因為客房抽屜里的便箋上印有麗影別墅的地址。湯姆回到房間,用電動剃鬚刀颳了鬍子,換了一條平時去花園幹活時愛穿的綠色燈芯絨舊褲子。天氣不錯,涼爽而晴朗。他給溫室里的花草澆了一些水,尋思著他和法蘭克怎麼打發一上午的空閒,突然又放下手中的修枝剪和叉子,因為再過幾分鐘,報紙就要送來。湯姆聽見郵車熟悉的手剎聲,於是朝前門走去。
他想先看看《國際先驅論壇報》上有沒有關於法蘭克·皮爾森的消息,雖然和報紙一起送達的還有傑夫·康斯坦從倫敦寄來的信。傑夫是個自由攝影師,但奇怪的是,相比一門心思打理巴克馬斯特畫廊、終日以畫廊為家的艾德·班伯瑞,傑夫更經常跟他通信。新聞版和「人物」欄都沒有提到法蘭克·皮爾森。湯姆突然想到周末發行的八卦小報《法蘭西周日報》,今天是星期六,正好有新的一期付印。《法蘭西周日報》專門挖掘名人的風流韻事,但金錢也是偏愛的主題。他走進客廳,拆開傑夫的信。
傑夫掃了一眼列印的信紙,信中並沒有提到德瓦特的名字。傑夫表示同意湯姆的建議,決定適時收手,在與艾德商量之後,已經通知了相關人士。湯姆知道,傑夫口中的「相關人士」是一個住在倫敦的年輕畫家,叫施托曼,一直幫他們偽造德瓦特的畫作,已經完成了大概五幅,但是論畫功的精湛程度,根本無法跟伯納德·塔夫茨相比。傳聞德瓦特已經在一個墨西哥的小村子過世,但他生前從未透露村子叫什麼,好幾年來,傑夫和艾德都忙著「發掘」德瓦特的遺作,並推向市場。傑夫繼續寫道:「這會讓我們的收入大幅度減少,但你也知道,我們向來聽從你的意見……」在信的末尾,他囑咐湯姆閱後即銷毀信件。湯姆長舒了一口氣,慢慢地把傑夫的信撕成碎片。
法蘭克拿著信封走下樓。他穿著一條藍色牛仔褲。「寫完了。你可以幫我看看嗎?我覺得還行。」
他的樣子像一個交作業給老師的學生。湯姆找出兩處法語表達的小錯誤,但無傷大雅。法蘭克說他給家裡打了電話,得知有家人生病,不得不趕回去。他感謝布婷太太的照顧,告訴她大門的鑰匙藏在花園的門背後。
「我覺得很好,」湯姆說,「我現在就送過去,你可以看看報紙,或者去花園走走。我半小時後回來。」
「報紙。」法蘭克輕聲說,臉頰抽搐了一下,露出牙齒。
「我看了,上面沒寫。」湯姆指了指沙發上的《國際先驅論壇報》。
「我還是去花園吧。」
「別跑到房子前面,懂嗎?」
法蘭克心領神會。
湯姆拿起擱在大廳桌上的車鑰匙,出了門,啟動奔馳車的引擎。汽油就快用光了,他打算在返程時加點油。在限速範圍內,湯姆儘可能地開足馬力。可惜信是法蘭克手寫的,但如果用打字機列印,又難免令人懷疑。湯姆暗暗盼望,除了敲開布婷太太家門的警察,沒有其他人對法蘭克的筆跡感興趣。
到了莫雷,湯姆把車停在離布婷太太家約一百米遠的地方,然後下車步行。不巧的是,有一個女人正站在大門外,雖然湯姆看不見布婷太太,但他猜兩人在聊天,也許聊的是比利失蹤的事。湯姆轉身往相反方向慢慢走了幾分鐘,等他再次回頭看,那個原本站在人行道上的女人正朝他走來。湯姆趕緊轉過身,往布婷太太家方向走去,從女人身旁經過時,他沒有看對方一眼。大門緊閉,他把信封塞進標有「郵件」字樣的門縫,繞過街角,又鑽進車裡。他朝鎮中心駛去,打算開到盧萬河大橋附近,那裡有一間報亭。
湯姆停下車,買了一份《法蘭西周日報》,和往常一樣,頭條標題是紅色字體,不過內容講的是查爾斯王子的女友,另一則提到一位希臘女繼承人的婚姻災難。湯姆過了橋,來到加油站,趁著給油箱加油的空當,他翻開報紙,法蘭克的正面照嚇了他一跳。照片上,法蘭克的頭髮梳到左邊,右側臉頰有一顆小痣。版面呈正方形,分為兩欄,標題為《美國百萬富翁之子藏身法國》,照片下面寫著一行字:這是法蘭克·皮爾森。你是否見過他?
報道內容如下:
距美國食品業巨頭、百萬富翁約翰·皮爾森過世尚不到一周,他年僅十六歲的小兒子法蘭克便拿走兄長約翰的護照,從位於美國緬因州的豪宅中出走。法蘭克見多識廣,特立獨行,他美麗的母親莉莉表示,父親的過世讓他非常難過。法蘭克留下一張字條,說要去路易斯安那州的紐奧良市待幾天,但是家人和警方都找不到他在那裡逗留的證據。據說,搜查工作已經從倫敦轉到法國。
這個富有的家族陷入絕望中,兄長約翰會來歐洲,和私人偵探一起尋找法蘭克。小約翰·皮爾森表示:「我能找到他,因為我了解他。」
老約翰·皮爾森十一年前曾遭遇行刺,導致下肢癱瘓,他於七月二十二日在緬因州住處附近墜崖,死因是自殺或者意外,至今尚無定論。美國警方將其死因定為「意外」。
但是——男孩離家出走,究竟有何隱情?
湯姆付了油錢給值班員,也給了小費。他必須趕緊告訴法蘭克,把報紙拿給他看,讓這孩子想個什麼對策,然後把報紙撕碎,免得海洛伊絲,特別是安奈特太太看到。
十點半時,湯姆的車鑽過麗影別墅的大門,開進陰暗的車庫。他折好報紙,將報紙夾在腋下,繞到屋子左側,經過安奈特太太的房門。他看到門的左右各擺了一盆盛開的紅色天竺葵。湯姆心想,她肯定得意極了,因為花是她自己買的。法蘭克在花園的另一頭,彎著腰,像是在拔雜草。透過微微打開的落地窗,屋裡傳出海洛伊絲練習的巴赫曲子,琴聲規規矩矩。但湯姆知道,再過一個半小時,她就會要麼播放別人演奏的巴赫唱片,要麼播放曲風迥異、能讓她換個心情的唱片,比如搖滾樂。
「比——利。」湯姆輕輕喊了一聲,他提醒自己一定要喊「比利」,不要喊成「法蘭克」。
男孩從草地直起身子,笑著問:「你送過去了嗎?有沒有見到她?」聲音也很輕,生怕背後的樹林裡有人在偷聽。
湯姆也對花園後面的樹林懷有戒心——將近十米寬的矮樹叢後,林木愈加茂密,湯姆曾經身陷其中,十五分鐘後才逃出來。齊腰高的蕁麻遮擋了視線,帶刺的野生黑莓藤長約三四米,從未結過果實,更別提高大的青檸樹了,粗壯的樹幹背後完全能躲藏一個人。湯姆沖男孩甩甩頭,男孩走過來,兩人一起走向隱蔽的溫室。「小報上有你的消息。」湯姆邊說邊打開報紙。他背對著別墅,海洛伊絲的琴聲清晰可聞。「你看看。」
法蘭克接過報紙,湯姆見他突然吃了一驚,手抖了一下。「該死的。」他輕聲說,咬緊牙關讀著報紙。
「你哥哥會來嗎?」
「我猜——會吧。但說我的家人『陷入絕望』——太可笑了。」
湯姆故作輕鬆地問:「要是約翰尼今天突然來這兒,說『原來你在這兒呀!』,該怎麼辦呢?」
「他為啥要來這兒?」法蘭克問。
「你跟家人或者約翰尼聊到過我,提起過我嗎?」
「沒有。」
湯姆的聲音低得幾乎聽不見。「德瓦特的畫呢?有沒有聊過這件事兒?你還記得嗎?大概一年前?」
「我記得。我父親提到過,因為報上有消息,但是沒有特別寫到你。」
「那麼你是什麼時候讀到有關我的消息——你之前說過的在報紙上?」
「在紐約的公立圖書館,幾周前的事兒。」
他說的是舊報紙。「你沒跟家人或者朋友提過我?」
「沒有。」法蘭克看著湯姆,視線落在湯姆身後,又憂慮地皺起眉頭。
湯姆轉過身,看見老貝爾·亨利正慢慢朝他們走來,好像童話故事裡的巨人。「是我請的兼職園丁,別跑,別擔心,把頭髮弄亂一點。你得把頭髮留長,以後能派上用場。別說話,只用法語說聲『你好』。他中午就走。」
此時,這個法國巨人已經快要走到能聽清他們對話的距離,亨利的聲音如隆隆的雷聲,低沉而響亮。「早安,雷普利先生!」
「早安,」湯姆回答,「這位是弗朗索瓦,」湯姆用手指著法蘭克,「來除草的。」
「你好。」法蘭克說,他已經把頭髮抓亂,低著頭,垂著肩,懶散地走到草坪邊,拔馬尾草和旋花。
湯姆很滿意法蘭克的機靈勁。他穿著破舊的藍色夾克,看起來就是一個來雷普利家當鐘點工的當地男孩,而且亨利向來不靠譜,所以出現競爭對手,他也沒什麼好抱怨的。亨利連周二和周四都分不清,他上工的日子也從來不按照約定。見到男孩,亨利並不驚訝,透過他棕色的小鬍子和尚未修剪的絡腮鬍,可以看到他心不在焉的微笑。他穿一條寬鬆的藍色工作褲,一件格子紋伐木工襯衫,戴一頂淡藍白色條紋、有帽舌的棉帽,像一個美國的鐵路工。亨利有一對藍色眼珠,眼神永遠撲朔迷離,像是酒醉未醒的樣子,但湯姆從沒見他喝醉過,也許是早些年喝得太厲害,留下了後遺症。亨利大約四十歲,湯姆付他一小時十五法郎,隨便干點啥都行,哪怕他們只是站在園子裡閒談,討論盆栽土或者冬天該如何儲存大麗花的塊莖。
湯姆建議兩人再一次向長約一百米的花園後沿發動進攻,法蘭克正在那裡忙碌,只是位置靠左,挨著通往樹林的小徑,距離他們還有一長截路。湯姆遞給亨利一把修枝剪,自己也拿了叉子和沉甸甸的鐵耙子。
「在這兒砌一座矮石牆,就沒這些麻煩事兒了。」亨利樂呵呵地低聲說了一句,拿起鋤頭。這句話他說過很多次,湯姆懶得再重複一遍枯燥的回答,表示自己和妻子喜歡花園與樹林融為一體的感覺,因為這樣的話,亨利就會告訴湯姆,乾脆讓林子把花園蓋住算了。
兩人幹得熱火朝天,十五分鐘後,湯姆扭頭看了一眼,沒有見到法蘭克。湯姆心想,也好,要是亨利問起男孩,就說他磨洋工,已經溜了。但是亨利一個字也沒提,這樣更好。湯姆從側門走進廚房,安奈特太太正在水槽旁洗東西。
「安奈特太太,能幫我個小忙嗎?」
「行,湯姆先生!」
「住在我們家的那個男孩——和在美國的女朋友鬧了彆扭。他在法國還有一些從美國來的同伴。他想躲一陣,打算在這兒待幾天,最好別跟村裡的人說比利住在我們家,他不想朋友來這兒找他,明白嗎?」
「哦——」安奈特太太心領神會。她臉上的表情似乎在說,感情這東西變得太快,愛得越深,傷得越深,不過男孩還年輕,能挺過來的。
「你沒跟別人提過比利吧?」湯姆知道安奈特太太經常去喬治家的咖啡店喝茶,其他住戶的管家也愛去那兒。
「絕對沒有,先生。」
「那就好。」湯姆又回到花園。
將近中午,亨利原本就慢吞吞的手腳變得更慢,他抱怨天氣太熱,但其實一點也不熱。湯姆倒是不介意停下手中的活,兩人走進溫室,溫室地板上用來排水的一個方形水泥凹槽里放著六七瓶喜力啤酒。湯姆抽出兩瓶,用生鏽的開瓶器擰開瓶蓋。
隨後的幾分鐘,湯姆過得迷迷糊糊,因為他想著法蘭克的事兒,他跑哪裡去了?亨利的大手捏著小啤酒瓶,昂著腦袋走來走去,偶爾彎腰看看花架上的植物,嘴裡念念有詞,抱怨今年夏天樹莓的產量少得可憐。亨利穿了一雙繫著鞋帶的舊皮靴,鞋幫高過腳踝,鞋底又厚又軟,雖然樣式不時髦,卻很舒適。湯姆從未見過這麼大的腳。亨利的腳真的能將靴子填滿嗎?從他的手掌來判斷,確實有這種可能。
「不對,是三十,」亨利說,「你忘了?上次你少給了十五。」
湯姆沒有少給,但他不想跟亨利討價還價,遞給他三十法郎。
出門時,亨利跟湯姆約好下周二或者周四再來幹活,其實哪一天都無所謂。幾年前遭遇工傷後,亨利便「永久退休」或者說專注「休養」了。他過著輕鬆愜意的生活,誰見了都要羨慕。湯姆目送他高大的身軀越走越遠,經過別墅米色的塔樓。湯姆在溫室的水槽將手沖洗乾淨。
幾分鐘後,湯姆從前門走進屋子。客廳的音響正在播放勃拉姆斯的四重奏,海洛伊絲也許在那兒。湯姆上樓去找法蘭克,房門關著,湯姆敲了敲門。
「進來嗎?」湯姆已經習慣了法蘭克說話時的疑問語氣。
湯姆走進房間,看到法蘭克已經收拾好行李箱,將床單和被子疊得整整齊齊。換掉工作服的法蘭克雖然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緒,卻難掩悲傷,似乎快要哭出聲來。湯姆關上門,輕聲問:「怎麼啦?——擔心亨利會說出去?」湯姆知道這事與亨利無關,但他得想個法子讓男孩開口。報紙還插在湯姆褲子後面的口袋裡。
「就算亨利不說,別人也會說。」法蘭克聲音發抖,低沉地說。
「又怎麼啦?」約翰尼在來法國的路上,還帶了個私家偵探,遊戲馬上就要結束了。但那是什麼遊戲?「你為什麼不願意回家呢?」
「我殺了我爸爸,」法蘭克低聲說,「沒錯,是我把他推下那個——」男孩欲言又止,嘴唇皺得像一個老頭,垂下腦袋。
他是殺人犯,湯姆心想。為什麼要殺人呢?湯姆從沒見過如此溫文爾雅的殺人犯。「約翰尼知道嗎?」
法蘭克搖搖頭。「他不知道。沒人看到我。」他棕色的眼睛裡閃著淚光,但眼淚並沒有奪眶而出。
湯姆漸漸聽懂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是男孩良心受到譴責,又或者是被誰的話觸動,逼得他離家出走。「有誰說了什麼嗎?是你媽媽?」
「我媽沒說什麼。是蘇西,我們的管家。但她也沒看到我。她不可能看到。她當時在屋子裡,再說她又是個近視眼,從家裡看不到懸崖。」
「她對你說了什麼,或者是對別人?」
「都有。警察——不相信她的說法。她年紀大了,腦子有點糊塗,」法蘭克像是在受刑,把腦袋痛苦地甩來甩去,伸手去拎放在地上的行李箱,「瞧,我都告訴你了。這個世界上我只給你一個人說了,隨便你怎麼著。我的意思是,你去告訴警察或者其他人,都行。反正我要告辭了。」
「算了吧,你要去哪兒?」
「我不知道。」
但湯姆知道,即使他拿著哥哥的護照,也不可能離開法國。他無處可藏,只能躲在莊稼地里。「你出不了法國,在國內也跑不了太遠。聽著,法蘭克,咱們吃過午餐再聊。我們可以——」
「午餐?」聽法蘭克的語氣,這兩個字仿佛讓他遭受了奇恥大辱。
湯姆走到他身旁。「你必須聽我的。現在是午餐時間。你不能這時候一走了之,別人會懷疑。打起精神來,飽餐一頓後,我們再談。」湯姆伸手去握法蘭克的手,但男孩把手縮了回去。
「我想走就走!」
湯姆左手攥住男孩的肩膀,右手掐住他的喉嚨。「不行,就是不行!」湯姆捏了一下對方的喉嚨,然後鬆開手。
男孩嚇得目瞪口呆,這正是湯姆想要的結果。「跟我走。下樓。」湯姆打了個手勢,男孩和他一前一後朝門口走去。路過自己的房間時,湯姆跑進去處理那份《法蘭西周日報》。為了保險起見,他把報紙塞到壁櫥堆滿鞋的黑暗角落。他不想讓安奈特太太在廢紙簍里找到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