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雷普利 · 二

海史密斯 《跟蹤雷普利》
三天後的星期五,湯姆和海洛伊絲坐在客廳凹室的餐桌旁,一邊吃早餐一邊翻看九點半送到家的信件和報紙。湯姆在喝第二杯咖啡,第一杯是大概八點鐘時安奈特太太連同海洛伊絲的茶一起端來的。陰雲堆積,暴雨將至,一種緊張不安的氣氛讓湯姆八點就醒來了,那時安奈特太太還沒來敲門。現在天色昏暗,似乎有不祥的事情要發生,外面一點風也沒有,遠處傳來隆隆的雷聲。 「有克雷格夫婦寄來的明信片!」海洛伊絲驚呼一聲,發現了壓在信封和雜誌下面的明信片,「挪威!他們搭了遊輪。湯姆,你還記得嗎?你瞧!漂亮吧?」 湯姆從《國際先驅論壇報》後抬起頭,接過海洛伊絲遞來的明信片。畫面中,一艘白色的遊輪行駛在峽灣翠綠的山巒之間,近景是幾棟村舍依偎在岸邊。「水看起來很深。」湯姆說,不知為什麼,突然就聯想到了溺水現場。他害怕深水,討厭游泳,連水邊都不敢去。他常常覺得自己會被水淹死。 「念念明信片。」海洛伊絲說。 內容是英文寫的,霍華德和羅絲瑪麗·克雷格分別簽了名,這對英國夫婦是他們的鄰居,家住在五公里外。「遊輪開得穩當,叫人舒心。我們用磁帶播放西貝柳斯的樂曲,好配得上悠閒的心情。羅絲瑪麗很想念你們,真希望你們也在,跟我們一起享受午夜的陽光——」雷聲大作,震得耳朵嗡嗡響,湯姆愣了一下。「暴雨就要來了,」他說,「希望那些大麗花撐得住。」之前,他已經把花枝系在了木樁上。 海洛伊絲伸手接回湯姆交還的明信片。「你太緊張了,湯姆。我們遇到過暴雨呀,還好是現在下,沒拖到晚上六點。我得去爸爸家。」 湯姆知道她要去尚蒂伊鎮。海洛伊絲和父母約好每周五都聚在一起吃晚餐,她通常會赴約,湯姆有時去,有時不去。他不太喜歡去,因為海洛伊絲的父母很古板,令人厭煩,更別提他們從來不喜歡他。湯姆注意到海洛伊絲每次都說去「爸爸家」,而不是去「爸媽家」。也許因為她父親管著家裡的錢袋子,母親雖然生性慷慨,但面對真正的危機時——比如上次伯納德和美國人莫奇森搞出的德瓦特偽作事件,差一點就捅了婁子——如果海洛伊絲的父親決定不再給女兒零用錢,當媽的也不敢吱聲。但少了這筆錢,維持麗影別墅的日常運轉會大受影響。湯姆點了根煙,緊張而興奮地期待著下一道閃電。他想到海洛伊絲的父親雅克·普利松,那個愛炫耀的胖子,緊緊攥著錢袋口上的繩子,像一個二十世紀手握戰車韁繩的車夫。一分錢難倒英雄漢,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湯姆先生,要不要再來杯咖啡?」安奈特太太突然提著銀壺站在湯姆身邊,湯姆注意到她的手在微微發抖。 「不用了,安奈特太太,你可以把壺留下,我待會兒再添。」 「我去看看窗戶,」安奈特太太邊說邊把咖啡壺放在桌子中央的墊子上,「天真黑呀!肯定會下場暴雨!」她有一雙法國人特有的藍眼睛,與湯姆四目相對了片刻,隨後急匆匆地朝樓梯走去。她已經檢查過一次窗戶,還關了幾扇百葉窗,但是樂得再去一趟。湯姆也喜歡她這麼做。他不安地站起來,走到窗邊的亮處,繼續讀《論壇報》背面的「人物」專欄——法蘭克·辛納特拉(1)又完成了一個告別藝壇之作,這次是一部即將上映的電影。法蘭克·皮爾森,十六歲,是剛剛去世的食品業巨子約翰·皮爾森最寵愛的兒子,從位於緬因州的家出走,家人已經與他失去聯繫三周,非常擔心。自從父親七月去世之後,法蘭克一直鬱鬱寡歡。 湯姆記得讀過約翰·皮爾森去世的報道,就連倫敦的《星期日泰晤士報》都給了一些版面。約翰·皮爾森長年以輪椅代步,情況類似亞拉巴馬州的州長喬治·華萊士,而且兩人都遭遇過暗殺。雖然比不上霍華德·休斯(2),憑藉食品行業,諸如餐飲、健康食品和減肥食品,倒也賺得盆滿缽滿。湯姆對那篇訃告的印象特別深刻,因為當時尚不能確定他的死因是在住宅附近跳崖自殺,還是意外身亡。約翰·皮爾森喜歡在懸崖邊欣賞日落,但他不願意裝欄杆,免得破壞了景致。 喀——嚓! 湯姆從落地窗旁躲開,瞪大眼睛望著外面,檢查花房的玻璃窗是否完好。起風了,呼呼的風把屋檐瓦上不知什麼東西颳了下來,湯姆希望只是一根小樹枝。 海洛伊絲正在看雜誌,對屋外的情況毫不關心。 「該換衣服了,」湯姆說,「你沒有約人吃午餐吧?」 「沒有,親愛的。我五點才出門。你每次都擔心不該擔心的事。這棟房子結實得很!」 湯姆勉強點點頭,但是到處雷鳴電閃,正常人都該有點緊張吧。他從桌上拿起《論壇報》,走上樓、洗淋浴、刮鬍子,浮想聯翩。老普利松什麼時候才死呀?自然死亡就好。湯姆和海洛伊絲並不缺錢花,錢多了也沒用,真的,但他實在惹人討厭,就像古往今來的惡公婆。普利松當然也是席哈克的擁躉。換好衣服後,湯姆打開臥室的邊窗,一陣狂風夾著雨絲吹到他的臉上,他深吸了一口氣,清新的空氣讓人興奮異常,但他很快關上窗。雨滴砸在乾燥地面上的氣味真好聞!湯姆走到海洛伊絲的房間,看見窗戶緊閉,聽見玻璃上雨聲淅瀝。安奈特太太正在整理他們的雙人床,把床罩蓋在枕頭上。 「都弄好了,湯姆先生。」她拍拍枕頭,把背挺直。她的身子矮小而結實,精神頭像年輕人一樣好,就快滿七十了,但看樣子還能活很多年。一想到這裡,湯姆就很欣慰。 「我去看一眼花園。」湯姆說完,轉身離開房間。 他跑下樓梯,出了前門,繞到後院。拴大麗花的木樁和線都在。艷陽柑被吹得瘋狂地點頭,卻仍然挺直腰杆。花瓣捲曲的橘色大麗花也一樣,難怪湯姆如此鍾愛。 西南方藍灰色的天空划過一道閃電,湯姆站在原地,等待雷聲響起。雨水打濕了他的臉,傲慢的雷聲悠悠地迴蕩在雲霄。 如果那天晚上他遇到的男孩就是法蘭克·皮爾森呢?男孩自稱有十九歲,但更像是十六歲,家住緬因州,而非紐約。老皮爾森去世後,《國際先驅論壇報》上是不是刊登過一張全家福?要不就是《星期日泰晤士報》?反正一定登過他父親的照片,雖然相貌完全想不起來了。但是三天前的那個男孩,湯姆仍然記得對方的模樣,要知道他平時跟人交往,很快就忘得一乾二淨。男孩的表情憂鬱而嚴肅,不愛笑,嘴唇緊閉,深色的一字眉,右臉頰長了顆小痣,普通照片上也許看不出來,不過仍然是個典型特徵。男孩有禮貌,還很謹慎。 「湯姆!——快進來!」海洛伊絲在落地窗後喊他。 湯姆朝她跑過去。 「你想被閃電擊中嗎?」 湯姆踩在門墊上擦靴底。「我沒淋濕!我在想別的事兒!」 「想什麼事?快把頭髮擦乾。」她遞給他一條樓下洗手間的藍色毛巾。 「羅傑今天下午三點來,」湯姆一邊說,一邊擦臉,「我要彈斯卡拉蒂。上午要練練琴,午餐後也得練。」 海洛伊絲沖他微笑。陰霾的雨天讓她藍灰色眼睛的瞳孔里散發出淡紫色的光芒,美得令人沉醉。是不是因為今天的天氣,她才刻意挑了一條淡紫色的連衣裙?也許不是,純屬一場巧合。 「我正打算坐下來練琴,」海洛伊絲拘謹地用英文說,「就看見你像傻子一樣站在草坪上。」她走到大鍵琴旁坐下,挺直背,甩甩手,姿勢像一個專業的樂手。 湯姆走進廚房,安奈特太太正在清理水槽右側餐具柜上方的碗櫥。她拿著抹布,站在三條腿的木凳上挨個擦拭香料瓶。離準備午餐還早,因為暴雨封門,她也許會把去村里買菜的計劃推遲到下午。 「我只想翻一下舊報紙。」湯姆走到下一條走廊的入口,走廊通往右側安奈特太太的房間。舊報紙放在一個用來堆放柴火的提籃里。他彎下腰。 「想找什麼,湯姆先生?要不要我幫忙?」 「謝謝——馬上就好,美國的報紙,我自己來就行。」湯姆一邊心不在焉地回答,一邊翻看七月份的《國際先驅論壇報》。是訃告版還是新聞版?他無法確定,但他記得寫皮爾森的報道位於右邊版面的左上角,旁邊附一張照片。這裡只剩十來份《國際先驅論壇報》,別的都扔了。湯姆上樓到自己的房間,找出更多《論壇報》,但沒有一份刊登與約翰·皮爾森相關的報道。 海洛伊絲演奏的巴赫創意曲飄進湯姆房間,聽起來很不錯。自己是在嫉妒她嗎?湯姆忍不住想笑。今天下午,在羅傑·勒佩蒂的耳中,他彈的斯卡拉蒂會不會比不上海洛伊絲彈的巴赫?湯姆終於笑出聲來,雙手叉腰,失望地看著地上的一小堆報紙。他突然想起《名人錄》,於是穿過走廊,來到位於塔樓充當小圖書館的房間。湯姆抽出《名人錄》,卻找不到約翰·皮爾森的條目,他又查閱比英國版《名人錄》發行更早的《美國名人錄》,仍然一無所獲。兩本書都是大約五年前出版的,約翰·皮爾森大概屬於將媒體拒之門外的那類人。 海洛伊絲第三遍演奏的創意曲以細膩響亮的和弦結束。 那個叫比利的男孩會再來找他嗎?湯姆認為會的。 吃完午餐,湯姆開始練習彈斯卡拉蒂的作品。現在他能專心練半個多小時,中途不去花園休息,而幾個月前,他只能堅持十五分鐘。羅傑·勒佩蒂是個年輕人,又高又胖,鬈髮,戴一副眼鏡,湯姆覺得他的樣子像法國版的舒伯特。勒佩蒂說干園藝會弄傷鋼琴家或大鍵琴家的手,湯姆也只好做出讓步,雖然沒有放棄園藝,但是把修剪苗根等粗活留給了他們的兼職園丁亨利,當然,他的志向也不是成為一個職業大鍵琴家。反正人生就是這樣,處處都得妥協。 下午五點十五分,羅傑·勒佩蒂說道:「這裡是連音,彈大鍵琴時,手指要使點力氣才彈得出連音——」 電話鈴聲響起。 湯姆一直想彈得張弛有度,把這首簡單的曲子彈好。他深吸一口氣,站起身來,對羅傑說有事離開一下。海洛伊絲上完了課,正在樓上梳妝打扮,準備去父母家。湯姆拿起樓下的電話。 樓上的海洛伊絲先接的電話,正跟對方用法語交談,湯姆聽出是比利的聲音,便打斷他們。 「雷普利先生,」比利說,「我去了趟巴黎,調查——那個收容所的事兒——挺有意思的。」男孩聽起來有些害羞。 「你找到啥了嗎?」 「不多——但我想你會感興趣——如果你今晚七點左右有空的話——」 「今晚,沒問題。」湯姆說。 湯姆還沒來得及問男孩怎麼過來,電話就掛斷了。嗯,反正他之前來過。湯姆活動活動肩膀,走到大鍵琴旁。他端坐在琴凳上,希望自己這一次能把斯卡拉蒂的小奏鳴曲演奏得更令人滿意。 羅傑·勒佩蒂說他彈得很流暢,這算是難得的好評了。 中午,暴雨漸漸停歇,到傍晚時,花園被澄澈的霞光照得明亮清爽。海洛伊絲正準備出門,說她半夜之前回家。開車去尚蒂伊鎮要一個半小時,她和母親晚餐後會拉拉家常,而她父親最遲十點半就上床睡覺。 「你見過的那個美國男孩今晚七點來,」湯姆說,「叫比利·羅林斯的。」 「噢,前幾天晚上那個。」 「我會請他吃點東西,你回來時,他可能還沒走。」 這種事不重要,海洛伊絲顯得無動於衷。「再見,湯姆!」她拿起長莖雛菊加一支紅牡丹配成的花束,花期將盡,花瓣蔫蔫的。怕萬一天氣變壞,她在裙子和襯衫外罩了一件雨衣。 湯姆正在聽七點的新聞,大門的鈴聲響起。他告訴過安奈特太太,說七點鐘有一位訪客。湯姆在客廳攔住她,表示自己去開門就好。 比利·羅林斯步行走過大門和前門之間的碎石路。他穿了灰色法蘭絨褲子,配襯衣和外套,胳膊下夾著一個拿塑膠袋包裹的扁扁的東西。 「晚上好,雷普利先生。」他笑著說。 「晚上好,快請進。你怎麼來的,這麼準時?」 「出租車,今天奢侈了一把,」男孩把鞋子踩在門墊上蹭了蹭,「這是給你的。」 湯姆打開塑膠袋,抽出一張由費舍爾-迪斯考(3)演唱的舒伯特《藝術歌曲集》唱片,最近才錄製發行。「太感謝了,就像那句客套話說的,正合我的心意,但我是真心的,謝謝你,比利。」 和那天晚上不一樣,男孩今天穿得乾淨整齊。安奈特太太走進來,問他們需要什麼。湯姆介紹倆人認識。 「坐吧,比利,要喝啤酒還是別的?」 比利坐到沙發上,安奈特太太去拿啤酒放在飲料小推車上。 「我妻子看望她父母去了,」湯姆說,「每周五晚上都會去。」 安奈特太太在幫湯姆調金湯力雞尾酒,配上一片檸檬。事兒越多,安奈特太太越來勁,湯姆對她調的酒水也挺滿意。 「你今天上了大鍵琴課?」比利注意到琴蓋開著,上面擺了樂譜。 湯姆說是的,彈了斯卡拉蒂,他妻子彈的巴赫的創意曲。「比在下午打橋牌有趣多了,」湯姆慶幸比利沒讓他現場彈奏一曲,「說說你的巴黎之行吧——咱們四條腿的朋友們怎麼樣?」 「好的,」比利把腦袋往後仰,似乎在考慮該怎麼開頭,「我星期三整個上午都忙著打聽是不是真有那個動物收容所。我去過咖啡館,還去過一處停車場,那兒的人說之前也有人來打聽過——我甚至問了維諾鎮的警察,他們說從來沒聽說過那個地方,在詳細地圖上都找不到。我又問了附近的一家大酒店,他們也從沒聽說過。」 男孩說的也許是大維諾酒店,每次提到這個名字,湯姆都會聯想到「大玩樂」,似乎裡面的客人都是好色之徒。湯姆皺了皺眉。「看樣子,星期三上午把你忙得夠嗆。」 「那可不,而且下午也很忙,每天我得給布婷太太干五六個小時的活兒。」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昨天星期四,我去了巴黎,到了十八區,從阿貝斯地鐵站開始找,一直找到皮加勒廣場。我去郵局問有沒有二百八十七號郵政信箱,他們說信息不對外公開,我還問收信人叫什麼名字,」比利微微一笑,「我當時穿著工作服,說要捐十法郎當動物救助基金,沒郵箱地址,就沒法捐。要是你看到他們的眼神,肯定也會認為我才是個騙子!」 「你問對郵局了嗎?」 「誰知道呢,十八區的郵局我總共跑了四家,但都不肯告訴我是不是有二百八十七號信箱,我只好退而求其次,打算——」說到這裡,比利看著湯姆,似乎要對方猜他接下來做了什麼。 湯姆一時猜不出。「怎麼弄?」 我買了紙和一張郵票,到附近的咖啡館,寫了封信給收容所,信上說:「親愛的所長,你們的收容所純屬子虛烏有,我是眾多受騙人中的一位——」 湯姆點點頭,表示欣賞男孩的做法。 「『——我已經聯合其他被騙的好心人,就等著警察去敲你們的門吧。』」比利身子前傾,得意地想笑出聲來,卻又努力擺出一副義憤填膺的樣子。他的臉頰緋紅,皺著眉,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我告訴他們,郵箱地址有人監視。」 「棒極了,」湯姆說,「給他們敲敲警鐘。」 「我還真在一家可疑的郵局外面晃來晃去,我問一位櫃檯小姐,客戶多久來取一次信?她不肯告訴我。法國人都這脾氣,事不關己,倒不是說她真的想保護客戶的利益。」 湯姆當然能體會。「你怎麼這麼了解法國?而且你的法語講得也不錯,是吧?」 「噢,學校里教過,而且幾年前的夏天,我——我們一家來法國度假,在南部。」 湯姆覺得男孩來過法國很多次,說不定從五歲就開始了。普通的美國高中學不到一口地道法語。湯姆又從飲料小推車上拿了一瓶喜力啤酒,打開後放到咖啡桌上。他決定賭一把。「你有沒有聽說一個叫約翰·皮爾森的美國人去世的消息,大概一個月前?」 男孩的眼中閃過一絲驚訝,像是在努力回憶。「好像是——在哪兒聽說過。」 過了一會兒,湯姆又說:「他家有兩個兒子,一個失蹤了,名字叫法蘭克,家裡人很擔心。」 「哦?——我不太清楚。」 男孩的臉色是不是變得更白了?「我在想——你可能就是那個孩子。」湯姆說。 「我?」男孩身子前傾,手裡端著啤酒,避開湯姆的視線,眼睛盯著壁爐,「如果是的話,我還去當什麼園丁——」 足足沉默了十五秒鐘,男孩沒有再說話。「咱們來聽你買的唱片,好吧?你怎麼知道我愛聽費舍爾-迪斯考?是因為大鍵琴嗎?」湯姆笑著岔開話題,打開放在壁爐左邊架子上的高保真音響。 琴聲悠揚,然後傳來費舍爾-迪斯考輕柔的男中音,唱的德語歌詞。湯姆頓時精神一振,感覺心情舒暢,他回想起昨晚在收音機里聽到的糟糕的男中音,不禁啞然失笑。那是一位英國歌手唱的英文歌曲,聽起來像一頭垂死的水牛在痛苦呻吟,而且還是四腳朝天陷在泥地里的水牛。歌詞講述了某人多年前愛過卻依依惜別的康沃爾郡美麗少女,但從歌手老氣橫秋的嗓音來看,是一個老掉牙的故事了。湯姆突然笑出聲來,這才意識到自己緊張得過了頭。 「什麼事兒那麼好笑?」男孩問。 「我想到了自己為一首藝術歌曲取的名字,叫《自打周四下午,我變得魂不守舍,因為我打開歌德詩集,翻出一張舊的洗衣單》,用德語更傳神。」 男孩也大笑起來——他也一樣緊張吧?他搖搖頭說:「我不太懂德語,但確實很好笑。魂不守舍!哈哈!」 美妙的音樂繼續迴蕩在耳邊,湯姆點燃一根高盧牌香菸,在客廳里慢慢地踱著方步,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要不要跟男孩攤牌,查看他的護照或者別的東西,比如別人寄給他的信,一勞永逸地把事情搞清楚? 一首歌唱完了,男孩說:「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不想聽完整張唱片。」 「行。」湯姆關掉唱機,把唱片裝進封套。 「你剛才問我——那個人叫皮爾森?」 「是的。」 「如果我說——」男孩壓低音量,生怕房間裡還有別人或者在廚房的安奈特太太聽見,「我就是他離家出走的兒子呢?」 「噢,」湯姆平靜地說,「我會認為這是你的私事,如果你打算躲在歐洲——隱姓埋名——這麼幹的人多得是。」 男孩的表情輕鬆了些,嘴角抽動了一下,他又變得沉默,把喝了一半的啤酒杯捧在手心裡轉來轉去。 「就是家裡人挺擔心的。」湯姆說。 安奈特太太走進房間。「不好意思,湯姆先生,你們需要——」 「好的,」湯姆回答,安奈特太太是打算問他要不要準備兩個人的晚餐,「留下來吃點東西,怎麼樣,比利?」 「我很樂意,謝謝。」 看著男孩,安奈特太太滿眼都是真誠的笑意。她喜歡客人,也喜歡讓客人開心。「再過十五分鐘可以嗎,湯姆先生?」 安奈特太太離開客廳後,男孩把身子挪到沙發邊緣,問道:「趁著還沒有天黑,能去看看你的花園嗎?」 湯姆站起身。兩人穿過打開的落地窗,走下幾級台階,來到草坪。太陽正沉到地平線的左側,從松樹背後射出橘色和粉紅色的光線。男孩原本打算避開安奈特太太的耳目,但此時此刻,他似乎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 「花園的布局不錯,有格調。挺好的——又不至於太正式。」 「我可不敢搶設計師的功勞,原本就是這樣子,我只負責打理。」 男孩彎下腰,欣賞還沒有開花的虎耳草,他居然講得出名字,讓湯姆很吃驚。隨後他又把注意力轉向花房。 花房裡有各種顏色的葉子、盛開的花和植物,全都栽種在濕度適宜、肥料充足的土壤里,等著送給親朋好友。男孩很享受地深吸了一口氣。他真的是約翰·皮爾森的小兒子嗎?在優越的環境中長大,如果哥哥不成器,隨時準備接手父親留下的家族企業?已經到了隱蔽的花房,他為什麼還不說出實情?男孩凝視著一個個花盆,輕輕地用指尖摸著植物。 「咱們回去吧。」湯姆有些不耐煩。 「遵命,長官。」男孩仿佛覺得自己做了件錯事,挺直身子,跟湯姆走出花房。 都什麼時代了,難道還有學校規定學生用「遵命,長官」來回答問題?是軍校嗎? 他們坐在客廳的凹室吃晚餐,主菜是雞肉加湯糰。男孩下午打來電話後,湯姆就吩咐安奈特太太開始和面。這種美式湯糰是湯姆教安奈特太太做的,再配上佐餐的蒙塔榭葡萄酒,很合男孩的胃口。他客氣地詢問海洛伊絲的情況:她父母住在哪兒,是什麼樣的人?湯姆克制住自己,沒有向他袒露對普利松夫婦的真實感受,尤其是對海洛伊絲父親的不滿。 「你的——安奈特太太會講英語嗎?」 湯姆笑著說:「她連『早上好』都不會用英語講。我猜她不喜歡英語。怎麼了?」 男孩舔了舔嘴唇,把身子靠過來。兩人之間隔著一米寬的餐桌。「如果我告訴你,我就是你之前提到過的那個——法蘭克。」 「嗯,你已經問過了。」湯姆發現法蘭克有點醉了。這樣更好!「你到這兒來——只是想離開家一陣子?」 「是,」法蘭克認真地說,「你不會告發我吧?」他的聲音輕得聽不見,努力地盯著湯姆,但眼神已經開始迷離。 「當然不會,你可以相信我,你出走也許有自己的理由——」 「沒錯,我想換一種生活方式,」男孩打斷他,「也許為了——」他欲言又止,「我很抱歉就這樣離家出走,可是——可是——」 湯姆感覺法蘭克只講出了一部分實情,但是今晚只能到此為止了。在酒精的作用下,一個人的確可能吐露真言,尤其是像法蘭克·皮爾森這樣的年輕人,能編造的謊話畢竟有限。「聊聊你的家人吧,有人叫小約翰嗎?」 「有,約翰尼,」法蘭克轉著葡萄酒杯的杯柄,眼睛盯著餐桌中央,「我拿了他的護照,從他房間裡偷的,他滿了十八,就快十九了。我能模仿他的簽名——還行,看不出來。我之前沒試過——誰知現在能派上用場。」法蘭克沉默片刻,搖了搖頭,腦子裡似乎有些亂。 「你從家裡跑出來後,做了些啥?」 「我搭飛機到倫敦,在那兒待了——大概五天,然後到了法國。巴黎。」 「哦——你的錢夠嗎?沒有偽造旅行支票?」 「噢,沒有,我拿了些現金,兩三千塊。從家裡拿錢很容易,我會開保險柜。」 這時,安奈特太太走進房間收盤子,並端來加生奶油的野莓酥餅。 「約翰尼呢?」安奈特太太離開後,湯姆繼續追問。 「約翰尼在哈佛念書,現在放暑假了。」 「你家住在哪兒?」 法蘭克的眼珠轉了轉,似乎在思考該講哪一個家。「你是指緬因州肯納邦克波特的——那棟房子?」 「葬禮是在緬因州辦的,對吧?我好像記得。你是從緬因州的家出走的?」聽到這個問題,男孩顯得很驚訝,這讓湯姆感到詫異。 「對,是肯納邦克波特,每年這個時候我們都去那兒,葬禮也在那兒舉行——是火葬的。」 湯姆很想問他,他父親是自殺的嗎,又覺得這種問題太膚淺,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所以改口道:「你母親怎麼樣?」語氣親切得像是法蘭克媽媽的老相識,順便關心她的健康。 「噢,她——她很漂亮,雖然四十多了。她有一頭金髮。」 「你和她處得好嗎?」 「當然,和我父親比起來,她比較開朗。她喜歡社交,關注政治。」 「政治?哪一類?」 「共和黨的事兒。」法蘭克望著湯姆發笑。 「我記得她是你父親的第二任太太。」湯姆記得訃文里提過。 「是的。」 「你沒有告訴母親自己在哪兒嗎?」 「沒有,我留了張字條,說要去紐奧良,因為他們知道我喜歡那兒。我之前住過蒙特萊昂酒店——一個人。我從家裡走到的公交車站,不然司機尤金會送我到火車站,這樣他們就知道我沒去紐奧良了。我只想獨自出行,所以先去了班戈市,然後到紐約,再搭飛機來這兒——我能抽一根嗎?」法蘭克從銀杯里拿了一根煙,「我家裡人肯定給蒙特萊昂酒店打過電話,發現我不在那兒,所以才——我知道,我偶爾也買《論壇報》,在報上讀到了。」 「你在葬禮結束後多久離開家的?」 法蘭克努力回憶準確的時間。「一個星期,也可能是八天後。」 「你為啥不給母親發個電報,說你在法國,一切平安,想再多待一陣子?成天躲來躲去,是不是很煩人?」但湯姆轉念一想,法蘭克也許覺得捉迷藏的遊戲很有趣。 「現在,我不想和他們有任何來往。只想一個人,自由自在。」他說得很堅決。 湯姆點點頭。「至少現在我知道你的頭髮為啥豎起來了,你以前是把頭髮梳到左邊。」 「沒錯。」 安奈特太太端著咖啡托盤走進客廳。法蘭克和湯姆站起身來,後者瞄了一眼手錶,還不到十點。法蘭克·皮爾森憑什麼相信湯姆·雷普利會同情他?就因為男孩也許讀過報上關於雷普利的消息,知道他聲譽不佳?法蘭克是否也干過壞事?也許殺了自己的父親,把他推下了懸崖? 「啊——嗯。」湯姆隨意哼了兩聲,朝茶几走去時,搖晃了一下腿。真是個怪異的念頭,他第一次產生這種念頭嗎?湯姆也不清楚,反正他打定主意,說還是不說,什麼時候說,都由男孩自己決定。「來喝咖啡。」他邀請法蘭克。 「你希望我告辭嗎?」法蘭克問,他看見湯姆瞄了瞄手錶。 「不,不,我在想海洛伊絲。她說半夜前要回來,不過現在離半夜還有很長時間。坐吧。」湯姆從飲料小推車上拿起一瓶白蘭地。法蘭克今晚講得越多越好,湯姆可以送他回去。「干邑白蘭地。」湯姆其實不喜歡喝白蘭地,他先倒了一杯給法蘭克,又給自己斟了同樣多的酒。 法蘭克看了看自己的手錶。「我會在你太太回家前告辭。」 湯姆想,海洛伊絲會是又一個可能識破法蘭克身份的人。「遺憾的是,他們肯定會擴大搜索範圍,法蘭克。他們不知道你已經到法國了嗎?」 「我不清楚。」 「坐下吧。他們一定知道。等他們找完巴黎,就會來莫雷這樣的小鎮。」 「只要我穿舊衣服,打工——再改名換姓,他們就找不到。」 綁架,湯姆想。接下來可能就會發生這樣的事。湯姆不想告訴法蘭克蓋提家的兒子被綁架的案子。案發後,警方進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可蓋提家的兒子仍然音訊全無,綁匪剪下他一隻耳朵的耳垂,以證明肉票在他們手上,最終蓋提家支付了三百萬美元贖金,才把兒子領回家。法蘭克·皮爾森也是搶手貨,綁匪們找人的本事比一般人強多了,要是他們認出他來,設局賺贖金,比把他交給警方更有利可圖。湯姆問:「為什麼你要拿哥哥的護照呢?你沒辦護照?」 「有,還是本新的,」法蘭克已經回到剛才坐的沙發角落,「我不知道,也許因為他年齡大些,感覺比較安全。我們倆長得有點像,不過他的頭髮顏色更金。」法蘭克羞愧地咧了咧嘴。 「你和約翰尼合得來嗎?你喜不喜歡他?」 「當然。」法蘭克看著湯姆。 湯姆覺得他的回答發自內心。「你和父親處得好嗎?」 法蘭克朝壁爐方向望去。「不好說,因為——」 湯姆等他平復心情。 「起初,他希望約翰尼對皮爾森感興趣——我是指公司,然後又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約翰尼沒考上哈佛商學院,或者他根本就不想去那兒。約翰尼的興趣是攝影。」說這話時,法蘭克像是在講一件怪事,瞅了湯姆一眼,「所以父親開始把我作為培養對象,這——大概是一年多以前的事兒,我一直下不了決心,因為這是個大事兒——做生意,你知道的,我為啥要——把自己的一生耗在這上面。」法蘭克的棕色眼睛裡閃過一絲憤怒。 湯姆一言不發。 「所以——說句老實話——也許我和父親處得不是很好。」法蘭克端起咖啡杯。他還沒喝白蘭地,也許用不著了,他已經打開了話匣子。 好幾秒鐘過去了,法蘭克沒有再說話,湯姆忍不住心生憐憫,因為他知道,接下來還有更悲傷的故事。湯姆說:「我注意到你剛才在看德瓦特的畫,」他朝壁爐上方的《椅子上的男人》點了一下頭,「你喜歡嗎?那是我最鍾愛的一幅。」 「這幅我不知道,我知道那幅——在圖錄上見過。」法蘭克扭頭瞟了一眼左肩上方的畫。 他指的是《紅色椅子》,德瓦特的真跡。湯姆馬上反應過來,男孩也許看過巴克馬斯特畫廊近期的圖錄,畫廊努力把偽作剔除出了作品名單。 「有些畫真的是仿品嗎?」法蘭克問。 「我不知道,」湯姆儘量露出真摯的表情,「從來沒有證實過。是的。我記得德瓦特本人去倫敦鑑定過幾幅。」 「對,我猜你當時也在場,你不是認識畫廊的人嗎?」聽到這兒,法蘭克頓時來了精神,「我父親也有一幅德瓦特。」 湯姆很慶幸能稍稍換一下話題。「哪一幅?」 「叫《彩虹》,你聽說過嗎?米黃色打底,上面有一道彩虹,幾乎全是紅色,畫得又朦朧又不齊整,根本看不出是哪座城市,是墨西哥城,還是紐約?」 湯姆清楚那幅畫,是伯納德·塔夫茨仿的贗品。「我知道,」湯姆說話時的表情像是在回味一幅精美的真跡,「你父親喜歡德瓦特?」 「誰不喜歡呀?他的畫給人一種溫暖的感覺,我的意思是,帶著人情味兒,現代派繪畫中經常缺這種東西——我的意思是,有些人就喜歡這種溫暖。弗朗西斯·培根的畫筆調粗獷、真實,這幅畫也是,雖然畫上只有幾個小姑娘。」男孩扭頭看著左上方坐在紅色椅子上的兩個姑娘,她們身後似乎燃起一團紅色的火焰。就主題而言,絕對算得上一幅「溫暖」的畫作,但湯姆知道,法蘭克指的是德瓦特溫暖的筆法,這可以從他用重複的線條勾勒出的人物身體和面部看出來。 湯姆有一點失落的感覺,因為男孩似乎不怎麼欣賞《椅子上的男人》,男子和椅子都沒有被顏料「點燃」,但筆調同樣溫暖,只是這一幅是仿品,所以深得湯姆的偏愛。幸好法蘭克沒問起畫的真偽,要是他問了,就表明他聽到過或讀到過什麼消息。「看樣子你喜歡油畫。」 法蘭克扭扭捏捏地說:「我很喜歡倫勃朗(4),信不信由你,我父親有一幅倫勃朗的畫,鎖在一個保險柜里,我偷偷瞧過幾次,不是很大,」法蘭克清了清嗓子,坐端正,「要只是圖個樂子的話——」 這就是繪畫的意義呀,湯姆心想,雖然按照畢加索的說法,畫是反對戰爭的武器。 「我喜歡維亞爾和勃納爾(5),他們的作品畫面溫馨,但這種現代的東西,抽象派,也許以後我才看得懂。」 「所以至少你和你父親有共同點,都喜歡油畫。他帶你去看畫展嗎?」 「哦,我去過,沒錯,我喜歡逛畫展。我記得那時我才十二歲,但從我五歲開始,父親就坐輪椅了。有人沖他開槍,你知道吧?」 湯姆點點頭,突然冒出一個疑問,約翰·皮爾森在輪椅上坐了十一年,那法蘭克母親的日子又是怎麼過的呢? 「都是因為生意,賺錢的生意,」法蘭克的語氣中帶著嘲笑,「我父親知道誰是幕後黑手,是另一家食品公司,他們雇的殺手,但他從來沒有起訴對方,要不然他的下場會更慘。你明白嗎?美國就是這樣。」 湯姆心領神會。「嘗嘗白蘭地吧,」男孩拿起酒杯,抿了一口,皺皺眉,「你母親現在住哪兒?」 「緬因州吧,我猜,也可能在紐約的公寓,我不清楚。」 湯姆想再試探一次,看法蘭克會不會改變心意。「給她打個電話吧,兩個地址的號碼你肯定都知道,電話就在那兒,」靠近前門的桌子上放著一部電話,湯姆站起身,「我去樓上,免得打擾你們通話。」 「我不想讓他們知道我現在在哪兒,」法蘭克看湯姆的眼神變得更加堅定,「實在要打電話,我只打給一個姑娘,但就算是她,我也不會透露我人在哪兒。」 「哪個姑娘?」 「特瑞莎。」 「她住在紐約?」 「嗯。」 「你為啥不打給她?她不擔心嗎?你不用告訴她自己在哪兒。我可以上樓去——」 法蘭克慢慢搖了搖頭。「她說不定猜得出我是從法國打的,我不能冒這個險。」 他是因為這個姑娘才離家出走的嗎?「你有沒有告訴特瑞莎你要走?」 「我告訴她我打算出門玩幾天。」 「你跟她吵架了嗎?」 「沒有啦,怎麼會。」幸福的笑容慢慢爬上法蘭克的臉頰,他露出一種夢幻般的表情,湯姆還是第一次見到這個表情。男孩看了下手錶,站起身來。「不好意思。」 才十一點,但湯姆知道法蘭克不希望海洛伊絲再次見到他。「你有特瑞莎的照片嗎?」 「有!」他把手伸進外套的內側口袋,掏出皮夾,幸福的表情再次浮現,「這一張,我最喜歡的,雖然是用拍立得拍的。」他遞給湯姆一張方形小照片,照片放在尺寸剛好合適的透明封套里。 湯姆看見一個棕色頭髮的姑娘,有靈動的眼眸,抿著嘴,眯著眼,笑得很俏皮。她的頭髮又直又亮,不太長,從表情上看,不像在搞惡作劇,笑容發自內心。她似乎剛好在跳舞,被拍了一張快照。「真漂亮。」湯姆說。 法蘭克一言不發,開心地點點頭。「您能開車送我回去嗎?這雙鞋子雖然舒服,但是——」 湯姆笑著說:「小事兒一樁。」法蘭克穿一雙黑色古馳皺皮軟幫鞋,擦得鋥亮,棕褐色哈里斯花呢外套帶有別致的菱形花紋,是湯姆也會選擇的款式。「我去看看安奈特太太是不是還沒睡,給她說一聲我要出門,待會兒回來。她容易被車子吵醒,不過她應該正在等海洛伊絲回家。想上廁所的話,你可以用樓下的廁所。」湯姆沖前廳的一扇小門努了努嘴。 男孩上廁所去了,湯姆穿過廚房,走向安奈特太太的房間,透過門縫,他發現房間裡已經關了燈。湯姆在電話桌前草草寫了張字條:「開車送朋友回家,約十二點回來。T.」他把字條放在樓梯的第三級台階,海洛伊絲肯定能看到。 * * * (1) 法蘭克·辛納特拉(Frank Sinatra,1915—1998),美國歌手、影視演員、主持人。 (2) 霍華德·休斯(Howard Hughes,1905—1976),出生於美國德克薩斯州休斯敦,美國企業家、飛行員、電影製片人、導演、演員。 (3) 狄特里希·費舍爾–迪斯考(Dietrich Fischer-Dieskau,1925—2012),德國最為知名的男中音歌唱家,幾乎參與了所有德國古典音樂獨唱與鋼琴的錄音,其唱片成為其他演唱家學習的範本。 (4) 倫勃朗(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荷蘭畫家,歐洲十七世紀最偉大的畫家之一。 (5) 維亞爾(Édouard Vuillard,1868—1940)和勃納爾(Pierre Bonnard,1867—1947),二者均為法國納比派畫家,強調繪畫的主觀性與裝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