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新青年 · 冤讎宜解不宜結
一般說來,冤讎往往是這樣結成的。不是爭名,便是爭利;不是爭權,便是爭色。名、利、權、色這四宗事情是造成冤讎的主要原因。在考試場中,有的鰲頭獨占,有的卻名落孫山。兩個程度相差較遠的人倒沒有什麼,最壞的就是兩人勢均力敵。在成敗的競爭最尖銳化的環境下,失敗者難免要用陰謀詭計來中傷勝利者。到了這陰謀詭計發生破壞力的時候,被損害的那一方,就要結成冤讎。目還目,牙還牙,冤讎相報,永無停止。
本來爭名於朝,爭利於市。在文壇或政海里,所爭的是名次;在商場裡,最重要的是財源廣進。可是你想生財,人家也想進寶;財源有限,利慾無窮。在淡風吹遍市場,入不敷出的時候,他們可焦急了。於是假冒商標、偷天換日、行賄走私等把戲,層出不窮。假如這些陰謀詭計失敗還算簡單;萬一成功,那麼受損害的一方,當然要結成冤讎了。
普通人只懂得求利,比較高明的人便想求名;再進一步,他們就要爭取支配權。這野心是愷撒將軍雄長全歐的原因,也是他最後之所以遭人暗算,死於亂刀下的原因。至於《紅樓夢》的鳳姐,她在大觀園裡,並沒有好好地享受人生的清福,一天就爭著領導這個,看管那個,勾心鬥角,為的是爭取支配權。大權在手的人固然威風凜凜;無權無勢的人,難免要想法生釁,中外古今關於這種掌故實在太多了,用不著多舉。
在舊時代,婚姻多由父母做主,相對來說,較少人為爭取戀愛的對象而鬧到難解難分的地步;倒是風月場中,為著爭風吃醋,搞到頭破血流的較多。
由於爭取名、利、權、色而結下巨恨深仇,這已經鑄成大錯;再進一步,就是採取各種手段來報仇。其實,所謂報仇,說穿了也很無謂。普通有權有勢的人的報複方法,就是連芝麻大的事情,也請律師打官司,希望對方道歉,或賠償「名譽」損失。有冤必報,有仇必復,這未免太不懂得幽默。
孔子說:「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寬恕這個美德,中外的哲人都一樣地推崇它。與其把自己的氣量放得那麼小,不如恢弘自己的風度,寬恕別人。我們須注意,人家如對你不起,是出於有意,或起於無心?有心作惡又當別論,無心的過失是值得我們原諒的。因為人類是感情的動物,他看你不追究他的過失,他當然會感激涕零;說不定會改過自新,永遠做個好人呢。
至於有意作惡的傢伙,你與其費了吃奶的力量跟他爭一日之長短,不如發動社會的力量來制裁他。反正「多行不義,必自斃」,因為小人的行徑雖能僥倖得志於一時,但結果一定要遭清算,這事情我們是絕對相信的。
個人固然不應結冤讎,國家也不應該結冤讎。有些國家是到處無故尋仇覓恨,同時,還儘量發展武器,以便達到他們的目標。不知道從遠處看來,這辦法還是多餘,因為戰爭勝負未卜,打輸了固然有損失,贏了也要付出代價。
的確,冤讎宜解不宜結。這不但避免許多無謂的爭執,而且是達到世界和平的大道。我們為什麼不遵循正道,而自尋煩惱呢?
1955年3月6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