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明鑑易知錄卷十三
明紀
熹宗哲皇帝
編 丁卯,七年,春正月,我大清太宗文皇帝天聰元年。
編 削翰林陳仁錫、文震孟、鄭鄤籍。擬孫文豸罪,坐斬。
紀 文豸,仁錫戚也,嘗作策論嘲時,魏忠賢知之,因誣文豸造妖言,謗朝政,置重辟。所指妖言者,則韓愈原道篇、欽天監步天歌也。先是仁錫在講筵因王恭廠火災,又見正人屠戮,忠賢竭土木不休,講時不避忌諱;忠賢怒,遂命許顯純擬文豸獄,詞連仁錫等,因削職,追奪誥命。
編 夏五月,大清兵圍錦州城,分兵圍寧遠,俱不克而還。
編 六月,海寇鄭芝龍等犯閩山、同山、中左等處。
編 秋七月,以田吉為兵部尚書,霍維華為薊、遼總督。
編 八月,起復崔呈秀為兵部尚書、少傅兼太子太傅,仍兼都察院左都御史。
編 帝崩。
紀 上不豫。時魏忠賢張甚,中外危懼。上召皇弟信王入,諭以當為堯、舜之君,再以善事中宮為托,及委用忠賢語。信王出,上崩。忠賢自出迎王入,王危甚,袖食物以入,不敢食大官庖也。是時群臣無得見王者,王秉燭獨坐。或曰忠賢欲自篡,而崔呈秀以時未可,止之。
編 信王由檢即位。
紀 王即位於中極殿,受百官朝,毋賀,朝時忽天鳴。
編 九月,東廠太監魏忠賢乞辭位,不許;奉聖夫人客氏出外宅。
編 冬十一月,安置魏忠賢於鳳陽,籍其家。
紀 初,上神明默操,忠賢黨與林立,莫發其奸。御史楊維垣首糾崔呈秀,語侵忠賢,而崔、魏之勢衰。後工部主事陸澄源、兵部主事錢元愨直攻忠賢,貢生錢嘉征上數忠賢十大罪。忠賢不勝憤,哭訴於上,上命內侍讀嘉征疏使聽之,忠賢震恐喪魄。客、魏相倚,知信邸內監徐應元為上所任,忠賢屈身事之,饋以貨,告之辭東廠印,援為後勁,應元果為間。至是謫忠賢鳳陽司香祖陵,籍客、魏二氏,安置徐應元於顯陵,尋謫戍。
編 魏忠賢、客氏伏誅。
紀 上諭兵部曰:「逆惡魏忠賢擅竊國柄,誣陷忠良,罪當死,姑從輕降發鳳陽,不思自懲,素蓄亡命之徒,環擁隨護,勢若叛然。令錦衣衛擒赴,治其罪。」忠賢宿阜城尤氏邸舍,其黨密報上旨,知不免,夜自經。
命太監王文政嚴訊客氏,得宮人姙身者八人,蓋出入掖庭多攜其家侍媵,冀如呂不韋、李園事也。上大怒,立命赴浣衣局掠死。侯國興、魏良卿等俱伏誅。
編 追復太監王安官,予祭葬、立祠。
編 以錢龍錫、楊景辰、來宗道、李標、周道登、劉鴻訓並為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
編 罷蘇、杭織造。
編 命削田爾耕籍,籍其家。
紀 戶部員外王守履奏逆黨文臣崔呈秀、田呈、吳淳夫、李夔龍、倪文煥為「五虎」,武臣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為「五彪」,乃命籍爾耕家。爾耕貪婪,好羅織諸臣,榜撩慘毒,皆爾耕為之。
編 釋大理寺少卿惠世揚、御史方震孺獄。
編 罷各道鎮守內臣。
紀 上諭兵部:「先朝於宣、大、薊、遼東江之地,分遣內臣協鎮,二柄兩操,甚無謂也,且宦官觀兵,古來有戒,其概罷之。」
懷宗端皇帝
編 戊辰,懷宗皇帝崇禎元年,春正月,召前兵部尚書霍維華。
紀 維華辭敕命,且述忤璫始末,薦周道登、郭鞏;不允辭。
編 許顯純、田爾耕伏誅。
紀 法司追論魏忠賢等罪,上命磔忠賢屍於河間,斬崔呈秀於薊州,又戮客氏屍,尋復誅顯純、爾耕,天下快之。
編 命內臣俱入直,並受命不許出禁門。
編 二月,以侍讀學士溫體仁直經筵日講。免楊漣、熊廷弼等誣贓。
編 三月,以周延儒為禮部右侍郎。
編 夏四月,起袁祟煥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薊、遼、登、萊、天津軍務。
編 五月,戎政尚書霍維華罷。
紀 兵部推維華署督師事。工科給事中顏繼祖上言:「維華狡人,璫熾則附璫,璫敗則攻璫。擊楊、左者,維華也。楊、左逮而陽為救者,亦維華也。以刑科給事中,三年躐致尚書,無敘不及,有齎必加,即維華難以自解。乞褫革以儆官邪。」遂罷維華行邊,尋免官歸。
編 光祿寺卿阮大成罷。
紀 大成與左光斗同里,有隙。天啟四年吏科都給事中闕,宜補大成,廷議以大成貪邪,遂授魏大中,其後左、魏被陷,皆大成意也。至是,御史毛羽健劾其黨邪,明年追削籍。
編 兵科給事中李魯生、太僕寺少卿李蕃罷。
紀 魯生當魏忠賢時迎合中旨,倡為執中之說。蕃督學建忠賢祠。至是,給事中顏繼祖、御史王之朝劾罷之。魯生、蕃故與禮科給事中李恆茂號「三李」,謠曰:「官要起,問三李。」
編 編修倪元璐追論大學士顧秉謙、魏廣微媚璫;奪恩蔭,廣微尋削籍。
編 六月,兵部議招海盜鄭芝龍。
編 是月,大清兵入內地,毀錦州、杏山、高橋三城。
編 秋七月,袁崇煥入朝。
紀 召見平台,慰勞甚至。問以方略,對曰:「陛下假臣便宜計五年,全遼可復。」上曰:「五年復遼,朕不吝封侯之賞,卿其努力!」臣劉鴻訓等請收還王之臣、滿桂尚方劍以賜祟煥,令便宜行事。上從之。
編 九月,鄭芝龍降於巡撫熊文燦。
編 冬十一月,府谷民王嘉胤倡亂,延安人張獻忠從之。
紀 是歲延安大飢,嘉胤作亂,獻忠從之。獻忠陰謀多智,賊中號「八大王」,其部最強,旁掠延安諸郡邑。
編 起朱燮元仍總督貴、湖、雲、川、廣五省軍務。
編 十二月,米脂人李自成起為盜。
紀 延安飢,不沾泥、楊六郎、王嘉胤等掠富家粟,有司捕之急,遂揭竿為盜。自成性狡黠,善走,能騎射。家貧,為驛書,往投焉。已而參政洪承疇擊賊,破之,不沾泥等相次俘獲,自成走匿山澤間,得免。
編 己巳,二年,夏四月,秦、晉飢,盜起。
紀 朝臣捐俸助餉,上曰:「諸臣興利除害,國家受益多矣,何必言助。」
編 袁崇煥殺左都督毛文龍。
編 秋七月,以司禮太監曹化淳提督東廠。
編 八月,總督貴、湖、雲、川、廣五省軍務朱燮元討奢崇明、安邦彥,誅之。
紀 時燮元檄滇兵下烏撒,蜀兵出永寧,扼各路要害,而親帥大軍駐陸廣,逼大方。崇明號大梁王,邦彥號四裔大長老,歹費小、阿烏繼、阿鮓怯等各號元帥,悉力趨永寧,先犯赤水。諜知之,燮元授意守將許成名佯北,誘賊深入,度賊已抵永寧,分遣林兆鼎從三岔入,王國禎從陸廣入,劉養鯤從遵義入。邦彥分兵四應,力不支;羅乾象復以奇兵繞出其背,急擊之,賊大驚潰,崇明、邦彥等皆被創,漢兵斬其首以獻。
燮元不欲窮兵,乃移檄安位,赦其罪,許其歸附。而位豎子,不能自決,其群下復謀合潰兵拒明。燮元乃大會諸將曰:「水西多山險,叢箐篁,蠻煙僰雨,莫辨晝夜,深入難出,以此多敗。當與諸君扼其要害,四面迭攻,漸次盪除,使賊乏糧,將自斃。」於是焚蒙翳,剔岩穴,截溪流,發勁卒,馳騁百餘里,或斬樵牧,或焚積聚,暮還歸屯,賊益不能測。凡百餘日,所得首功萬餘級,生口數萬。每得嚮導,輒發窖粟就食,而賊飢甚。劉養鯤遣其客入大方,燒其宮室,懸榜而出。安位大恐,乞降,燮元為奏請,詔許之。
編 冬十月,我大清太宗親率兵入邊,蒙古諸部貝勒、台吉皆以兵會。
編 李自成稱闖將。
紀 都城警,詔天下勤王。山西巡撫耿如杞入援,兵潰於涿鹿,叛走秦、晉間山谷,李自成出與之合,旬日間眾至萬餘。推高迎祥為首,稱闖王,轉寇山西、河南,賊中稱自成為闖將。九年,官軍擊迎祥,斬之,群盜推自成為主。
編 十一月,大清兵南下,京師戒嚴。
紀 始遣乾清宮太監王應朝監視行營,太監馮元升核軍訖,始下戶部發餉。又命太監呂直勞軍。
編 十二月,逮薊、遼總督袁崇煥下獄。
編 以禮部侍郎周延儒為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
編 是月,大清兵北去,京師解嚴。
編 庚午,三年,春正月,大學士韓爌罷。復故大學士張居正蔭,賜故都督戚繼光表忠祠。命洪承疇巡撫延綏。
編 二月,我大清太宗遣使持書至明議和。
紀 書言:「滿洲國皇帝致書明國皇帝:惟師旅頻興,互相誅戮,天之生民,罹禍實甚,言念及此,欲盟諸天地,共結和好,使兩國獲享太平。不然,何時止息兵戈,以幾治安邪?故特遣使持書議和,惟明示之。」又與錦州將士書,令其申奏和議,於是班師。
編 三月,大清兵抵遼河,還瀋陽。
編 夏六月,進禮部尚書溫體仁東閣大學士。
編 王嘉胤陷黃甫川、清水二營,遂據府谷。
紀 洪承疇與總兵杜文煥圍之,賊夜劫營,官兵擊敗之。
編 王嘉胤等掠延安、慶陽,城堡多陷。
紀 總督楊鶴主撫,不以聞,與陝撫劉廣生遣官持牌四出招賊,賊魁黃虎、小紅娘、一丈青、龍江水、掠地虎、郝小泉等俱給牒免死,安置延綏、河西,但不焚殺,其劫掠如故,民罹毒益甚。有司莫敢告,而寇患成於此矣。
兵科給事中劉懋上言:「秦之流賊非流自他省,即延、慶之兵丁土賊也。邊盜倚土寇為嚮導,土寇倚邊盜為羽翼。六七年來,韓、蒲被掠,其數不多,至近年荒旱頻仍,愚民影附,流劫涇、原、富、耀之間,賊勢始大。當事以不練之兵剿之,不克,又議撫之。其剿也,所斬獲皆饑民也,而真賊飽掠以去矣。其撫也,非不稱降,聚眾無食,仍出劫掠,名降而實非降也。且今斗粟金三錢,營卒乏食三十餘月,即慈母不能保其子,彼官且奈兵民何哉?且邇來貪酷成風,民有三金不能供納賦之一金,至於捕一盜而破十數人之家,完一贖而傾人百金之產,奈何民不驅為盜乎?若營兵曠伍,半役於司道,半折於武弁,所餘老弱,既不堪戰,又不練習,當責督撫清汰操練,以備實用也。」
編 山西流賊破蒲州、潞安。
編 冬十月,王嘉胤陷清水營,殺游擊李顯宗,復陷府谷。
編 十二月,盜神一元破寧塞,據之,殺參將陳三槐,圍靖邊,遂陷柳樹澗、保安等城。
編 辛未,四年,春正月,刑科給事中吳執御請罷理財、加派等事,不聽。
紀 執御言:「理財、加派,不得已而用之,未有年余不罷者。捐助、搜括二者,尤難為訓。」上曰:「加派原不累貧,捐助聽之好義,惟搜括滋奸,若得良有司奉行,亦豈至病民乎!」
編 神一元陷保安,副總兵張應昌擊敗之。
紀 一元死,弟一魁領其眾。
編 命御史吳甡齎金賑陝西饑荒,招撫流盜。
編 二月,神一魁圍慶陽。
紀 宜君賊趙和尚等各分犯,不知其數。
編 三月,賊帥孫繼業、茹成名等詣總督楊鶴降。
紀 賊六十餘人來降,鶴受之。設御座於固原城樓上,賊跪拜,呼萬歲。因宣聖諭,令設誓,各解散,或歸伍,或歸農。自此群盜視總督如兒戲矣。
編 夏五月,我大清太宗定官制,設立六部。
編 神一魁降於總督楊鶴。
紀 一魁降,鶴責數其罪,俱伏謝。一魁有戰騎五千,鶴侈其事,上言乞賜數萬金賑濟。時宜君、雒川盜蜂起,鶴又止巡撫練國事北征,宜、雒賊亦求撫於國事,從之,其脅從饑民各給牒回籍,首領置軍中。省臣劾宣、大總督魏雲中、陝西總督楊鶴恇怯玩寇,上切責雲中等平盜自贖。時言官交論鶴,鶴疏引咎。
編 六月,副總兵曹文詔擊斬王嘉胤於陽城,賊復推王自用為首。
紀 自用號曰紫金梁,其黨自相名目,有老回回、八金剛、闖王、闖將、八大王、掃地王、闖塌天、破甲錐、邢紅娘、亂世王、混天王、顯道神、鄉里人、活地草等,分為三十六營。
編 秋七月,逮總督陝西三邊都御史楊鶴下刑部獄,論戍邊。
編 八月,我大清太宗親統諸軍入邊至舊遼河而營,蒙古貝勒各率兵來會。
編 九月,以洪承疇總督三邊,張福臻巡撫延綏。
編 命太監張彝憲總理戶、工二部錢糧,唐文征提督京營戎政,王坤往宣府,劉文忠往大同,劉允中往山西,各監視兵餉。
編 給事中吳執御劾大學士周延儒疏,留中。
紀 執御論延儒:「攬權壅蔽,私其鄉人,塘報奏章,一字涉邊疆盜賊,輒借軍機密封下部,明畏廷臣摘其短長,他日敗可以捷聞,功可以罪案也。陛下習見延儒摘發細事,近於明敏,遂爾推誠,抑知延儒特藉此以行其私乎?」上切責之。執御劾疏凡三上,俱留中。
編 冬十月,命太監監軍。
紀 王應朝往關寧,張國元往薊鎮東協,王之心中協,邵希韶西協。
編 十一月,以太監李奇茂監視陝西茶、馬,吳直監視登島兵餉。
紀 初,上既罷諸內臣,外事俱委督撫。然上英察,輒以法隨其後,外臣多不稱任使者。崇禎二年,京師戒嚴,乃復以內臣視行營。自是銜憲四出,動以威倨上官,體加於庶司,群相壅蔽矣。
編 張獻忠率眾降於三邊總督洪承疇。
編 壬申,五年,春正月,延綏賊陷宜君,復陷保安、合水。
紀 賊偽為米商入宜君,遂陷之。復陷保安、合水,流入山西者陷蒲州、永寧,大掠四出。山西巡按御史羅世錦歸咎於秦,謂「以鄰為壑」。給事中裴君賜,晉人也,上言「責成秦之撫鎮驅之回秦,而後再議剿撫。」蓋當事之無定見如此。
編 洪承疇請留陝西餉銀二十萬資剿費,並以勸農,從之。
編 三月,削工部右侍郎高弘圖籍。
紀 弘圖上言:「臣部有公署,中則尚書,旁列侍郎,禮也。內臣張彝憲奉總理兩部之命,儼臨其上,不亦辱朝廷而褻國體乎?臣今日之為侍郎也,貳尚書,非貳內臣,國家大體,臣固不容不慎,故僅延之川堂相賓主,而公座毋寧已之,雖大拂彝憲意,臣不顧也。且總理公署,奉命別建,則在臣部者宜還之臣部,豈不名正言順而內外平。」上以軍興,餉事重,應到部驗核,不聽。弘圖遂引疾求去,疏七上,竟削籍。
編 三邊總督洪承疇等擊賊,大敗之。斬賊首可天飛,擒其黨郝臨庵、獨行狼,誅之。
紀 先是,延西諸寇,承疇偕曹文詔先後清盪,而鐵角城乃邊盜藪,郝臨庵、可天飛為官軍所敗,獨行狼跳入其伍,耕牧鐵角城,為持久計。聞他盜盡平,甚懼。承疇、文詔擊破之,斬可天飛,其二賊亦生得,就誅,軍聲益振。文詔忠勇善戰,承疇與下同甘苦,得士卒心,轉戰四載,斬級三萬,西人稍稍休息,然亦憊甚矣。
陝西原任通政使馬鳴世奏曰:「三秦為海內上游,延安、慶陽為關中藩屏,榆林又為延、慶藩籬,無榆林必無延、慶,無延、慶必無關中矣。乃自盜發以來,破城屠野,四載於茲,良以盜眾我寡,盜飽我飢,內鮮及時之餉,外乏應手之援。揆厥所由,緣廟堂之上,以延、慶視延、慶,未嘗以全秦視延、慶;以秦視秦,未嘗以天下安危視秦。而且誤視此流盜為饑民,勢焰燎原,莫可撲滅,若非亟增大兵,措大餉,為一勞永逸之計,恐官軍騖於東,賊馳於西,師老財匱,揭竿莫御,天下事尚忍言哉!乞敕所司亟措餉二十萬,給民牛、種,為兵士犒賞,急圖安戢,庶全秦安而各鎮安矣。」
編 夏四月,湖廣流盜自興國入江西泰和、吉安等處。
編 秋八月,山西巡撫宋統殷擊賊於長子,賊奔沁水。
編 以司禮監太監曹化淳提督京營戎政。
編 冬十一月,罷山西巡撫宋統殷,以許鼎臣代之。
編 海盜劉香老犯福建小埕,游擊鄭芝龍擊走之。
編 張獻忠復叛。
編 癸酉,六年,春正月,副總兵左良玉敗賊於涉縣西,斬其渠。
編 進副總兵曹文詔都督同知。
紀 文詔連敗賊於忻、代間,斬首千五百級。
編 二月,詔吏部薦舉潛修之士。
紀 諭科道不必專出考選,館員須應先歷知、推,垂為法。
編 大學士周延儒罷歸。
紀 延儒以宣府閱視太監王坤疏劾,乞罷,不允。左副都御史王志道上言:「王坤不宜侵輔臣。」上召廷臣於平台,謂志道曰:「遣用內臣,原非得已。朕言甚明,何議論之多也!昨王坤之疏,朕已責其誣妄。乃廷臣舉劾,莫不牽引內臣,豈處分各官皆為內臣邪?」對曰:「王坤直劾輔臣,舉朝皇皇,為紀綱法度之憂。臣為法度惜,非為諸臣地也。」上曰:「廷臣於國家大計不之言,惟因內臣在鎮,不利奸弊,乃借王坤疏要挾朝廷,誠巧佞也。」因詰志道者再,延儒曰:「志道非專論內臣,實責臣等溺職。」上色稍霽,曰:「職掌不修,沽名立論,何堪憲紀。」立命志道退,延儒遂放歸。
編 夏五月,命太監陳大金等監紀各路兵將功罪。
紀 上諭兵部,流寇蔓延,各路兵將功罪應有監紀,特命太監陳大金、閻思印、謝文舉、孫茂霖為內中軍,會各撫道,分入曹文詔、左良玉諸營。尋復以閻思印同總兵張應昌合剿,汾陽知縣費甲以逼迫苦供億,墜井死。
編 六月,海盜劉香老犯長樂。
編 秋九月,總兵張應昌敗賊於平山。
紀 應昌獲賊首張有義,即一盞燈也。
編 冬十月,帝論囚。
紀 上素服御建極殿,召臣商榷,溫體仁竟無所平反。陝西華亭知縣徐兆麟,赴任七日,城陷,竟棄市,上頗心惻,體仁不為救,人皆冤之。
編 十二月,延綏巡撫陳奇瑜擊賊,大破之,賊首皆被誅,延水盜悉平。
紀 時秦賊已盡入晉,流突畿輔、河南至數十萬,而延綏賊首鑽天哨、開山斧獨據永寧關,前阻山險,下臨黃河,負固數年不下。奇瑜謀取之,乃陽傳總制檄發兵,簡眾七千人抵延川,潛師疾走入山。賊不虞大兵至,倉皇潰佚,焚其巢,縱擊,斬首千六百級。二賊死,分兵擊賊首一座城,斬之,延水盜悉平,奇瑜威名著關、陝。
編 是年陝西、山西大飢。
編 甲戌,七年,春正月,山西巡撫戴君恩誘執降盜王剛等,誅之。
紀 降盜王剛、王之臣、通天柱等至太原挾賞,君恩設宴誘剛等,斬之,共斬四百二十九人,而岢嵐大盜高加計號顯道神尤橫。會大旱,饑民投賊者愈眾。
編 李自成、張獻忠走盩厔、鄠縣間。
紀 總督洪承疇率總兵曹文詔等先後剿諸賊,斬獲甚眾,群賊悉奔入商、雒、興平大山中,自成、獻忠奔盩、鄠間。
編 謫刑科給事中李世祺於外。
紀 以劾大學士溫體仁、吳宗達也。山西提學僉事袁繼咸上言曰:「養鳳欲鳴,養鷹欲擊。今鳴而箝其舌,擊而紲其羽,朝廷之於言官何以異此?使言官括囊無咎,而大臣終無一人議其後。大臣所甚利,忠臣所深憂,臣所為太息也。且陛下所樂聽者讜言,而天下誤以攻彈貴近為天子所厭聞,其勢將波靡不止。」上以越職言事,切責之。
編 三月,山西自去秋八月不雨至於是月;大飢,人相食。
編 總理太監張彝憲請入覲官投冊,以隆體統,許之。
紀 袁繼咸上言:「士有廉恥,然後有風俗;有氣節,然後有事功。如總理內臣有覲官齎冊之令,陛下從之,特在剔厘奸弊,非欲群臣詘膝也。乃上命一出,靡然從風,藩、臬、守、令,參謁屏息,得免呵責為幸。嗟乎!一人輯瑞,萬國朝宗,諸臣未覲天子之光,先拜內臣之座,士大夫尚得有廉恥乎!逆璫方張時,義子、乾兒,昏夜拜伏,自以為羞;今且白晝公庭,恬不知恥。國家自有覲典,二百餘年,未聞有此,所為太息也。」上以越職言事,責之。已,張彝憲亦奏辨,謂「覲官參謁,乃尊朝廷。」繼咸復上言:「尊朝廷莫大於典例,知府見藩、臬行屬禮,典例也;見內臣行屬禮,亦典例乎?諸司至京投冊吏部各官,典例也;先謁內臣,亦典例乎?事本典例,雖坐受,猶以為安;事創彝憲,即長揖,只增其辱!高皇帝立法,內臣不得與外事;若必以內臣繩外臣,會典所不載。」上仍切責之。
編 夏四月,海盜劉香老犯海豐。
編 六月,罷各道監視太監。
編 總督陳奇瑜受李自成降,復給牌回籍。
紀 奇瑜圍自成於漢中車廂峽。會連雨四十日,賊馬乏芻,死者過半,弓矢俱脫,賊大窘,自成乃自縛乞降。奇瑜許之,各給免死票回籍,自是復縱橫不可制矣。
編 秋七月,李自成陷澄城,圍郃陽。
紀 自成聞洪承疇兵至,解圍去,轉寇平涼、邠州。
編 江西飢,觀政進士陸運昌上撫字八條。
編 九月,賊二十餘營西至函谷關,東至河陽,連屯百餘里。別賊萬餘,連營雒南、閿鄉。
編 陝賊陷扶風。
編 命吳甡巡撫山西。
編 冬十一月,侍讀倪元璐上制實、制虛各八策。
紀 元璐上制實八策:曰離敵交,繕旁邑,優守兵,靖降戎,益寇餉,儲邊才,奠輦轂,嚴教育。又制虛八策:曰正根本,伸公議,宣義問,一條教,慮久遠,昭激勸,勵名節,明駕馭。疏入,上令確奏伐交實計,其撫降戎,儲邊才,留秦、晉餉,館監教習,俱下部。其制虛八策多系奉旨,不必繼陳。既而元璐再陳間敵之術,且請盡撤監視內臣以重邊疆,不報。
編 逮陝西巡撫練國事,命李喬巡撫陝西。
編 削總督陳奇瑜職,聽勘。
編 十二月,進洪承疇兵部尚書,總督河南、山西、陝西、湖廣、保定、真定等處軍務,其總督三邊如故。
編 總督兩廣熊文燦遣守道洪雲蒸等招劉香老,被執。
紀 文燦令雲蒸、巡道康承祖、參將夏之本、張一傑往謝道山招劉香老,被執。文燦奏「雲蒸等信賊自陷」,上以「賊渠受撫,自當聽其輸誠,豈有登舟往撫之理?弛備長寇,尚稱未知,督臣節制何事?」命巡按御史確核以聞。已,令文燦戴罪自效。
編 乙亥,八年,春正月,謫兵部職方主事賀王盛於外。
編 河南賊分三道。
編 張獻忠掠廬、鳳、安慶。
編 夏四月,廣東左布政王世德及福建游擊鄭芝龍合擊劉香老,誅之。
紀 芝龍合世德兵擊劉香老於田尾遠洋,香老脅洪雲蒸出船止兵,雲蒸大呼曰:「我矢死報國,亟擊勿失!」遂遇害。香老勢蹙自焚,溺死。康承祖、夏之本、張一傑脫歸。尋以世德為雲南巡撫,加芝龍參將。
編 六月,免陝西巡撫李喬官,以甘學闊巡撫陝西。
編 秦賊搖天動襲陷西和。
編 秋七月,秦賊陷澄城,八月,陷咸陽。
編 命湖廣巡撫盧象升總理直隸、河南、山東、四川等處軍務,統關、遼兵,賜尚方劍,便宜行事,專制中原。
編 進文震孟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編 冬十月,老回回襲陷陝州。
編 帝下詔罪己,避居武英殿,減膳徹樂。
紀 除典禮外,惟以青衣從事,以示與行間文武士卒甘苦相同之意。
編 十一月,秦賊一字王等部眾出關,鈔掠諸路。
紀 一字王部眾二十萬,撞天王統十七萬,自潼關出犯閿鄉、靈寶,大隊東行,塵埃漲天,闊四十里,絡繹百里,老弱居中,精騎居外。左良玉與總兵祖寬兩軍相隔,東西七十里,遙望山頭,不敢邀擊。賊鈔掠諸路,截燒糧草,諸軍乏食。
編 十二月,張獻忠合諸賊圍廬州,分道陷巢縣、含山,遂陷和州,沿江下犯江浦。
編 丙子,九年,春正月,以劉宗周為工部右侍郎。
編 授淮安武舉陳啟新吏科給事中。
紀 啟新上言:「今天下有三大病,曰科目取人,資格用人,推知行取科道。惟陛下停科目以訕虛文,舉孝廉以崇實行,罷推知行取以除積橫之習。蠲災傷錢糧,蘇累困之民,而且專拜大將,舉行登壇、推轂之禮,使其節制有司,便宜行事,庶幾民怨平而寇氛靖。」上異其言,特授吏科給事中,命遇事直陳毋隱。
啟新本庸人,時政府覘知上意,必有辟門特達之典,故令啟新上書跪正陽門;曹化淳實聞之於內,立致省垣,將藉以搏擊善類。迨啟新既得進,惟從事敝車羸馬以逢迎上意,而政府有求皆不應,故政府恨之,不見信任。工部右侍郎劉宗周上言:「武生新授吏科給事中陳啟新,一言投契,立置清華,此誠盛事。臣愚謂宜先令以冠帶辦事黃門,稍如試御史例,俟數月後果有忠言奇計,實授未晚,不然如名器可惜何!」
編 總理盧象升大敗張獻忠於滁州。
紀 獻忠合群賊圍滁州,象升大敗之,賊竄河南。
編 總兵陳永福敗李自成於朱仙鎮。
紀 自成出河南,攻固始,左良玉遇自成於閿鄉,相持六日,永福援之,敗之於朱仙鎮。自成走登封、密縣,尋自成誘別部賊入河南當官兵,而自帥麾下奔漢南,循南山險厄,遵商雒而行,復出陝西,官軍敗績於羅家山,失亡士馬無算,自成自鄜州至延綏。
編 二月,山西飢,人相食。
編 甘肅總兵柳紹宗敗賊過天星於西寧州。
紀 過天星合九條龍等八營西掠蘭、河,南擾會寧,洪承疇檄左光先與紹宗合兵擊之,絕其西奔。賊復自萬安走鹽池,兩軍力戰破之。賊窮蹙請降,陝西巡撫甘學闊受其降,安插其部數萬人於延安,尋延河劫掠如故。
編 三月,賊九條龍、張胖子從南漳、柳池陷谷城、官山,逼保康。
編 南陽洊飢。
紀 唐王聿鍵奏:「南陽有母烹其女者。」
編 陝西巡撫甘學闊削籍聽勘,以孫傳庭代之。
編 夏四月,延綏總兵俞翀霄引兵逐李自成,被執。
紀 自成欲往綏德渡河入山西,定邊副將張天機力戰卻之。賊沿河犯朝邑,將圍綏德,翀霄引兵逐賊,陷賊伏中,翀霄被執,綏延精卒盡覆。賊分陷米脂、延安、綏德。賊本延安人,至是再入延安,衣錦繡晝游,尚其親戚,故從亂者益眾。
編 是月,我大清太宗建國號曰清,改天聰十年為崇德元年。
編 六月,命司禮太監曹化淳同法司錄囚。
編 秋七月,我大清兵至居庸。遣內中軍李國輔守紫荊關,許進忠守倒馬關,張元亨守龍門關,崔良用守固關,勇衛營太監孫維武、劉元斌防馬水沿河。
編 以張元佐為兵部右侍郎,鎮守昌平。
紀 時內臣提督天壽山者皆即日往,上語臣曰:「內臣即日就道,而侍郎三日未出,何怪朕之用內臣邪!」
編 巡撫陝西孫傳庭擊賊於盩厔,大破之。
紀 擒賊首闖王高迎祥及劉哲等,獻俘闕下,磔於市。
編 八月,老回回焚開封西關。
紀 時群盜出沒豫、楚間,散而複合。
編 九月,我大清兵從建昌冷口還。
紀 守將崔秉德請率兵遏歸路,總監高起潛不敢進,揚言當半渡擊之。偵騎報師已盡行四日,起潛始進石門山,報斬三級。
編 以兵部侍郎王家貞巡撫河南,總理直隸、川、湖、山、陝軍務。
編 冬十月,工部侍郎劉宗周上疏諫用中官,不報。
紀 宗周上言:「人才之不競,非無才之患,而無君子之患。今天下即乏才,亦何至盡出二三中官下,每當緩急之際,必依以大任。三協有遣,通津臨德有遣,又重其體統,等於總督。中官總督,將置總督於何地?是以封疆嘗試也。且小人與中官每相引重,而君子獨岸然自異,故自古有用小人之君子,終無黨比中官之君子。陛下誠欲進君子退小人,而復用中官以參制之,此明示以左右袒也。」不報。
編 起復楊嗣昌為兵部尚書。
編 命采平陽、鳳翔諸礦以儲國用。
編 總督貴、湖、雲、川、廣等處軍務朱燮元討擺金、兩江、巴香、狼壩,火烘、五洞叛苗,悉平之。
紀 燮元既平叛苗,水西勢益孤,又通上下六衛並清平、偏鎮四衛道路,凡一千六百餘里,設亭障,置游徼,以便往來滇中。沐氏土舍普名聲亂,燮元奉命移兵討誅之。
編 丁丑,十年,春二月,左良玉大破賊於舒城、六安,連戰三捷。
紀 時總兵秦翼明敗闖塌天於細石嶺,擒賊首一條蔥、新來虎。賊至英山分營山險,伐竹為筏,謀渡江潛竄大山中。應天巡撫張國維檄左良玉入山搜捕,良玉新立功,驕蹇不奉調發,憚入山險,屯於舒城。國維三檄之,始自舒城進發,賊已飽掠出境。山西總兵王忠以兵援河南,稱病數月,不進一軍,噪而西歸。給事中凌義渠劾之。詔逮王忠入都;革良玉職,殺賊自贖。
編 命陝西巡撫孫傳庭兼總理河南。
編 夏閏四月,以熊文燦為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總理直隸、山、陝、川、湖軍務,督剿流寇。
編 河南巡撫陳必謙罷,以常道立代之。
編 六月,大學士溫體仁以疾罷歸。
編 秋七月,以史可法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安、廬、池、泰等處軍務。
編 江北賊陷六合,遂圍天長。
編 李自成寇涇陽、三原,西安大震。
編 官軍敗張獻忠於黃岡。
紀 獻忠復入江北,東掠至儀真,揚州告急。獻忠尋西走入楚。
編 八月,以薛國觀為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編 冬十月,陝賊過天星同李自成入蜀,混天王、蠍子塊隨之。川兵大敗混、蠍二賊於廣元,斬首千級。
編 水西安位死,西南悉平。
紀 位死無嗣,族屬爭立,朝議欲乘其弊,郡縣之,朱燮元上書諫,乃止。燮元遂傳檄土目,諭以威德,諸部爭納土獻重器。燮元召將吏議,以為眾建土司,使其勢少力分,則易制;各欲保土地,傳子孫,則不敢為逆。乃上奏曰:「臣按西南之境,皆荒服也,楊氏反播,奢氏反藺,安氏反水西。而滇之定番,彈丸小州,為長官司者十有七,二三百年未聞有反者。非他司好逆而定番忠順也,蓋地大者跋扈之資,而勢弱者保世之策也。今臣分水西之壤授諸渠長〔又〕(及)有功漢人,咸俾世守,凡其俗虐政、苛斂一切除之,使參用漢法,可為長久計。」制曰「可。」西南遂底定焉。
編 十一月,以司禮太監曹化淳、杜勛等提督京營。
編 戊寅,十一年,春正月,總兵左良玉、陳洪範大破賊於鄖西,張獻忠請降。
紀 初,獻忠為盜,洪範捕獲獻忠,異其貌而釋之,以是懷舊恩乞降於洪範,請率所部殺賊自效。總理熊文燦承制撫之,獻忠請置家口於鄖西,文燦為請於朝,詔貸其罪,立功自贖。
編 二月,巡按河南御史張任學改都督僉事總兵官,鎮守河南。
紀 任學覬得巡撫,且欲薦故丹徒知縣張放,極詆諸總兵不足恃,盛稱文吏有奇才,可禦寇。上竟以總兵授之,意大沮悔。
編 總督洪承疇大敗李自成於梓潼。
紀 自成率殘眾數千走溪南,孑身入楚依張獻忠,不許,至竹溪,獻忠謀殺之。自成獨乘騾日行六百里走商雒,至淅川老回回營,臥疾半年余,老回回授以數百人,仍出剽掠。
編 夏五月,宣、大總督盧象升以父憂罷,詔以陳新甲代之。
編 六月,逮湖撫余應桂,以方孔炤為湖廣巡撫。
編 以楊嗣昌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編 秋九月,我大清兵薄牆子嶺,總督吳阿衡及中軍副將魯宗文被執,皆不屈,死之。
編 大清兵入密雲。
紀 兵部檄宣、大、山西總兵楊國桂、王朴、虎大威入援,總督盧象升立遣三帥入居庸,趨都城,陳新甲亦至,受敕印交代。象升入勤王,中途聞詔,仍賜尚方劍,總督天下援軍。
編 冬十月,京師戒嚴。
紀 召孫傳庭於陝西,洪承疇於三邊;於是承疇、傳庭率諸將合兵五萬,先後出潼關入援。
編 以丁啟睿為都御史,巡撫陝西。
編 大清兵逼京城。
編 十一月,大清兵克高陽,前太傅、中極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孫承宗死之。
編 十一月,括廢銅鑄錢。
編 十二月,改洪承疇薊、遼總督,孫傳庭保定總督。加傳庭兵部右侍郎,賜尚方劍,督諸鎮援軍。
編 大清兵下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