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明鑑易知錄卷八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明紀 世宗肅皇帝 編 壬午,世宗皇帝嘉靖元年,春正月,郊祀甫畢,清寧宮小房災。 紀 楊廷和、蔣冕、毛紀、費宏上言:「火起風烈,此殆天意。況迫清寧後殿,豈興獻帝、後之加稱,祖宗神靈容有未悅乎?」上乃議稱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後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復加矣。 編 三月,上孝宗太后尊號曰昭聖慈壽皇太后,武宗皇后曰莊肅皇后,聖祖母邵氏曰壽安皇太后,本生父曰興獻帝,母曰興國太后。 編 秋九月,立妃陳氏為皇后。 編 冬十一月,壽安皇太后邵氏崩。 編 癸未,二年,春正月,五星聚於營室。 編 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正大禮疏。 紀 萼大略言:「陛下入繼大統,非為人後,當考興獻帝,母興國太后。」並錄巡撫湖廣都御史席書、吏部員外郎方獻夫二疏以聞。下群臣集議。 編 秋九月,刑部尚書林俊致仕。冬十一月,少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廷和致仕。 編 甲申,三年,春三月,詔奉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 編 夏五月,前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王鏊卒。 編 六月,以張璁、桂萼、方獻夫為翰林院學士。少傅蔣冕致仕。以石珤為文淵閣大學士。 編 秋七月,逮學士豐熙等百三十有四人下獄,吏部右侍郎何孟春等八十有六人令待罪。 紀 先是上命內擬撰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冊文。至是上采張璁、桂萼議,諭大學士毛紀等去冊文「本生」字,紀等力言不可。上召百官至左順門敕曰:「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今更定尊號曰聖母章聖皇太后。」何孟春與尚書秦金、學士豐熙等及翰林、寺部、台諫諸臣,各上言,力爭「本生」二字不宜削,章十三上,俱留中不報。 戊寅,上朝罷,齋居文華殿,尚書金獻民、徐文華倡言曰:「諸疏留中,必改孝宗為伯考,則太廟無考,正統有間矣。」孟春曰:「憲宗朝,尚書姚夔率百官伏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國朝故事也。」修撰楊慎曰:「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給事中張翀、王元正等遂遮留群臣於金水橋南,曰:「萬世瞻仰在此一舉,今日有不力爭者,共擊之!」孟春、獻民、文華復相號召,於是秦金等凡二十有三人,豐熙等凡二十人,謝等凡十有六人,余翱等凡三十有九人,馬理等凡十有二人,黃待顯等凡三十有六人,余才等凡十有二人,陶滋等凡二十人,相世芳等凡二十有七人,趙儒等凡十有五人,毋德純等凡十有二人,俱赴左順門跪伏,有大呼高皇帝、孝宗皇帝者。上聞之,命司禮監諭退,不去。金獻民曰:「輔臣尤宜力爭。」禮部侍郎朱希周乃詣內告毛紀,紀與石珤遂赴左順門跪伏。上復遣司禮太監諭之退,群臣仍伏不起,自辰迨午。上怒,命司禮監錄諸姓名,收系諸為首者豐熙、張翀、余寬、黃待顯、陶滋、相世芳、毋德純等八人於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一時群臣皆哭,聲震闕廷。上大怒,遂命逮系馬理等凡一百三十有四人於獄,何孟春等八十有六人姑令待罪,總二百有二十人。命拷訊豐熙等八人編伍,其餘四品以上者俱奪俸,五品以下者杖之。於是編修王相等一百八十餘人各杖有差。 編 詔上本生皇考恭穆獻皇帝尊號曰皇考恭穆獻皇帝,本生聖母章聖皇太后曰聖母章聖皇太后。 紀 初,給事中陳洸言事忤旨,出為按察司僉事。至是上言曰:「陛下察幾致決,毅然去『本生』二字,有人心者咸謂始全父子之恩,無不感泣。」上悅,復以洸為給事中。逮系修撰楊慎、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劉濟、御史張原等於詔獄,復撲之,謫楊慎、王元正、劉濟戍邊,何孟春調南京工部,毛紀罷。 編 八月,以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賈詠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編 九月,詔稱孝宗敬皇帝曰皇伯考,昭聖皇太后曰皇伯母。 編 乙酉,四年,春三月,建獻皇帝廟。 編 冬十二月,席書上大禮集議。 紀 上命頒賜藩府及中外群臣,仍令各省刊布以傳。 編 進費宏少師、謹身殿大學士,石珤、賈詠並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 編 丙戌,五年,夏六月,進費宏華蓋殿大學士,起楊一清少師、謹身殿大學士,石珤、賈詠並進少保。 編 秋九月,帝奉章聖皇太后謁見世廟。 編 丁亥,六年,春二月,少保、武英殿大學士石珤致仕,以少保席書為武英殿大學士,尋卒。 編 夏四月,大學士費宏致仕,以禮部右侍郎翟鑾入辦事。 編 以新建伯王守仁為兵部尚書,總制兩廣及江西、湖廣軍務。 紀 初,田州土官岑猛反,總督兩廣都御史姚鏌討之,猛奔歸順州,知州岑璋誅之。已而猛黨盧蘇、王綬復叛,御史石金誣奏:「鏌輕信寡謀,安攘無術。」上怒,落鏌職,命王守仁代之。 編 秋八月,進楊一清華蓋殿大學士,以張璁為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編 戊子,七年,夏五月,提督兩廣軍務王守仁討廣西叛蠻,平之。 紀 捷聞,桂萼忌之,論守仁挾詐專兵。禮部尚書霍韜上疏曰:「伏遇聖明,特起王守仁撫剿田州。命下之日,臣竊為守仁計曰:前巡撫調三省兵若干萬,軍餉支費若干萬,殺死疫死民兵若干萬,僅得田州安靖五十日,自是而思恩叛矣。守仁乘此大壞極敝之後,雖合四省兵力,支銀米數百萬,剿平報捷,亦且曰天下大功也。而守仁不役一卒,不費斗糧,只宣揚聖德,遂令稽首來服。若八寨、斷藤峽之賊,又非田州、思恩可比。廣西在萬山之中,土惡水迅,氣習兇悍。八寨賊,洪武間所不能平,斷藤峽賊,成化初僅得討平,餘孽復熾。今守仁沉機不露,掩賊不備,一舉蕩平,百數十年虎豹窟穴,掃而清之,如拂塵然。臣是以嘆服守仁能體陛下之仁,以懷綏思恩、田州向化之民;能體陛下之義,以討服八寨、斷藤峽梗化之賊。不以為功,反以為罪,可乎?守仁擒宸濠,奸臣許泰等欲掩其功,揚言守仁初與賊同謀,反謂宸濠金帛守仁滿載以去,當時臣亦忌守仁之功,不為辨白。臣謂守仁江西之功不白,無以勸效忠之臣;廣西之功不白,無以勸策勛之臣。守仁,大臣也,豈以功賞有無為重輕哉!第恐當時有功之人,及守官立功之人,視此解體,則在外鎮臣,遂無所激勸矣。」疏奏,不報。 編 六月,明倫大典成,加張璁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紀 追奪議禮諸臣官,敕曰:「大學士楊廷和謬主濮議,尚書毛澄不能執經據禮,蔣冕、毛紀轉相附和,林俊著論迎合。喬宇為六卿之首,乃與九卿等官交章妄執,汪俊繼為禮部,仍注邪議。吏部郎中夏良勝脅持庶官,望遂邪志。何孟春以侍郎掌吏部,鼓舞朝臣伏闕喧呼。朕不欲已甚,姑從輕處:楊廷和為罪之魁,法當僇市,特寬宥削籍為民;毛澄、林俊俱已病故,各奪其生前官職;蔣冕、毛紀、喬宇、汪浚俱已致仕,各奪職閒住;何孟春情犯特重,夏良勝釀禍獨深,俱發原籍為民。爾禮部揭示承天門下,俾在外者咸自警省。」 編 冬十月,皇后陳氏崩。閏月,立妃張氏為皇后。 編 己丑,八年,春二月,新建伯、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守仁卒於南安。 編 三月,前大理寺評事林希元上荒政叢言。 紀 其言曰:「救荒有二難:得人難,審戶難。有三便:極貧民便賑米,次貧民便賑錢,稍貧民便賑貸。有六急:垂死貧民急粥,疾病貧民急醫藥,病起貧民急湯水,已死貧民急埋瘞,遺棄小兒急收養,輕重繫囚急寬恤。有三權:權借官錢以糶糴,權興工作以助賑,權貸牛種以通變。有六禁:禁侵漁,禁攘盜,禁遏糴,禁抑價,禁宰牛,禁度僧。有三戒:戒遲緩,戒拘文,戒遣使。」上以其切於救民,皆從之。 編 秋七月,以少保、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桂萼為武英殿大學士。九月,少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一清致仕。 編 庚寅,九年,秋八月,致仕大學士楊一清卒。 編 冬十月,改號孔子為先師,易像為主。十二月,桂萼致仕。 編 辛卯,十年,春正月,帝改張璁名孚敬,字懋恭,御書賜之。 編 詔三途並用。 紀 詔:「吏、禮二部循洪武十九年以後弘治十一年以前例,三途並用,務在得人,以稱朕用賢之意。」 編 夏六月,以少保、吏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方獻夫為武英殿大學士。 編 閏月,雷震午門西角樓。 編 張孚敬致仕。 編 秋九月,以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李時為武英殿大學士。 編 壬辰,十一年,春二月,進張孚敬華蓋殿大學士。 編 秋七月,彗星見東井,東北行,歷天津,掃太微垣。詔群臣修省。 編 八月,張孚敬致仕。 編 以汪為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編 冬十月,下御史馮恩獄。 紀 恩上疏劾張孚敬、汪、方獻夫曰:「張孚敬之奸久露,汪、方獻夫之奸不測,陛下去孚敬而不去此二人,天下事未可知也。臣謂孚敬根本之彗也,腹心之彗也,獻夫門庭之彗也。乞斬三奸以應更新之象。」上怒,下恩獄。 編 癸巳,十二年,春正月,進張孚敬少師。方獻夫致仕。 編 河南巡撫吳山獻白鹿。 編 夏四月,應天巡撫陳軾獻白兔。 編 秋九月,以張孚敬攝都察院事。 編 甲午,十三年,春正月,廢皇后張氏,立德妃方氏為皇后。 編 乙未,十四年,春正月,莊肅皇后崩。 編 夏四月,張孚敬罷,召費宏入。 編 秋九月,汪罷。 編 丙申,十五年,秋九月,進李時少師、謹身殿大學士。 編 冬十一月,少師費宏卒。 編 十二月,以南京吏部尚書嚴嵩為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 紀 時禮部選譯字諸生,嵩至即受貨賄,已而苞苴過多,更高其價。御史桑喬列其狀,請罷黜之;嵩乃疏辨求免。給事中胡汝霖復劾其穢行既彰,招致論列,不得飾辭自明,以傷大體。帝乃令以後大臣被劾,宜自省修,勿得疏辨。嵩懼,益為恭謹以媚上。 編 進李時華蓋殿大學士,以少傅、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夏言為武英殿大學士。 編 丁酉,十六年,夏五月,雷震謹身殿。 編 戊戌,十七年,秋八月,以禮部尚書掌詹事府顧鼎臣為文淵閣大學士。 編 九月,追尊太宗文皇帝為成祖,皇考獻皇帝為睿宗。 紀 初,通州致仕同知豐坊上言:「請復古禮,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下禮部集議,嚴嵩上言:「萬物成形於秋,故王者秋祀明堂,以父配之。自漢武迨唐、宋諸君,莫不皆然,主親親也。若稱宗之禮,則未有帝宗而不祔太廟者,恐皇考有所不寧。」上悅。已而嵩復阿上旨,請尊文皇帝稱祖,獻皇帝稱宗。上從之,乃尊文皇帝為成祖,獻皇帝為睿宗,配上帝,詔天下。 編 冬十二月,少師華蓋殿大學士李時卒。 編 章聖皇太后蔣氏崩。 編 己亥,十八年,春正月,立皇次子為皇太子。進夏言少師,顧鼎臣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編 二月,景雲見。 紀 夏言、顧鼎臣以聞,嚴嵩請上御朝受群臣賀,嵩乃作慶雲賦及大禮告成頌上之;詔付史館。 編 詔詣承天府視顯陵。 編 車駕發京師。 編 三月,以方士陶典真為神霄保國宣教高士。 紀 典真一名仲文,黃岡人,少為縣掾,喜神仙方術。嘉靖初授遼東庫大使,秩滿至京師。時致一真人邵元節貴幸,會宮中黑眚見,元節治之無驗,遂薦仲文代己,試宮中,稍能絕妖,上寵異之。至是扈駕南巡,至衛輝,白晝有旋風繞駕不散,上以問仲文,對曰:「當火。」遣仲文禳之,仲文曰:「火終不免,可謹護聖躬耳。」是夜行宮果災,宮中死者無算,錦衣陸炳排闥入,負帝出,竟無恙。明日,敕行在吏部授仲文是職,給誥印,許攜其家於官。 編 夏四月,車駕至承天府。 紀 上至承天,居卿雲宮。辛巳,詣純德山,降輦稽首。甲申,享上帝於龍飛殿,奉皇考配。閱陵畢,詔告天下。壬辰,車駕發承天。 編 五月,帝還京。 編 以翟鑾為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編 庚子,十九年,春二月,京城黃霧四塞。 編 秋七月,授方士段朝用紫府宣忠高士。 編 冬十月,大學士顧鼎臣卒。 編 十一月,進陶仲文為忠孝秉一真人,領道教事。 紀 尋加少保、禮部尚書,又加少傅,食一品俸。 編 辛丑,二十年,夏四月,九廟災。 紀 時久暘不雨,是日初昏,陰雨驟至,大雷電以風,忽震火起仁廟,烈風噓之,須臾毀其主,延及成祖主亦毀,遂及太祖昭穆群廟,惟獻廟獨存。 編 御史葉經劾嚴嵩罪,赦弗治。 紀 交城王絕,輔國將軍表柚謀襲之,遣校尉任得貴至京,以黃白金三千兩賂嚴嵩,復賂儀制司令史徐旭及王府科胥,人皆受焉。嵩乃題覆從之。東廠邏卒執其籍以聞,下法司問;受賂者皆戍邊,嵩無恙。既而永壽共和王庶子惟燱與嫡孫懷熺爭立,以白金三千賂嵩,亦受之,為覆允。永壽莊懷王妃遣人擊登聞鼓奏訴,於是御史葉經劾嵩貪狀,乞賜敕正。嵩急歸誠於上,上憫之,乃曰:「表柚、惟燱襲爵應否,行所司勘之。嵩安心任事,勿以介意。」 編 秋八月,昭聖皇太后崩。 編 壬寅,二十一年,夏六月,大學士夏言罷。 編 進翟鑾少傅、謹身殿大學士。 編 秋八月,以禮部尚書嚴嵩為武英殿大學士,參預機務,仍掌部事。 紀 吏科都給事中沈良材、御史童漢臣等首論嵩姦污,不當乘君子之器。南京給事中王曄、御史陳紹等復論嵩並其子世蕃同惡相濟,關通苞苴,動以千百計。嵩疏辨乞休,上優詔慰留之。 編 癸卯,二十二年,春二月,段朝用伏誅。 編 宮婢楊金英等謀弒帝,伏誅。 紀 上曰:「朕非賴天地鴻恩,遏除宮變,焉有今茲!朕晨起至醮,朝天宮七日。」醮之日,白鶴四十餘翔空中,群臣賀。 編 夏四月,下給事中周怡獄。 紀 嚴嵩既入內,竊弄威權,內外百執事有所建白,俱先白嵩,許諾然後上聞,於是副封苞苴,輻輳其戶外。大學士翟鑾位望先嵩而勢實不競,遂至不相能。周怡上疏論之,語多侵嵩。疏入,下怡獄。已而鑾以二子幸第,削籍去。 編 秋九月,殺山東巡按御史葉經。 紀 初,經劾嚴嵩受表柚、惟燱賂,嵩銜之。及經監山東鄉試,嵩摘試錄中有諷上語,激帝怒,逮之至京,杖闕下死。布政使陳儒以下皆遠謫。自是,中外益側目畏嵩矣。 編 甲辰,二十三年,秋八月,以吏部尚書許贊、禮部尚書張璧為文淵閣大學士。 編 冬十月,加秉一真人禮部尚書陶仲文為少師。 紀 大同邊卒獲叛人王三,上曰:「叛惡就擒,固義勇之效力,實神鬼有以默戮之。」遂加仲文為少師,其少傅、少保如故。前此大臣,無兼總三孤如仲文者。 編 乙巳,二十四年,春三月,以嚴世蕃為尚寶司少卿。 編 秋七月,太廟成,布詔天下。 編 冬十一月,許贊削籍去。 編 十二月,復召夏言入。 紀 自嚴嵩入相,同事者多罷去,嵩獨相;以太廟工成,加太子太師。後上微聞其橫,厭之,於是詔起夏言。言至,盡復其原官,且加少師,位在嵩上,嵩甚恨之。是時嵩子世蕃為尚寶司少卿,通賂遺,且代輸戶轉納錢穀,多所朘削。言知之,欲以上聞。嵩懼甚,挈世蕃詣言求哀。言稱疾不出,嵩賂其門者,直走言榻下,及世蕃長跪泣謝,言遂置不發。嵩父子愈恨之。 編 丁未,二十六年,秋七月,以尚寶司少卿嚴世蕃為太常寺少卿,仍掌尚寶司事。 紀 世蕃納賄日盛,嵩憚夏言知之,乃疏遣世蕃歸;上特命馳驛往還,世蕃益橫。 編 冬十一月,皇后方氏崩。 編 戊申,二十七年,春正月,夏言罷。 紀 嚴嵩既忌言,都督陸炳亦怨言持己,陰比嵩圖之。會都御史曾銑議復河套,言主之,而嵩則極言其不可,語頗侵言。會澄城山崩裂,又京師大風,上疑言。以套議問嵩,嵩因詆言擅權自用。及退,復上疏劾銑開邊啟釁,言雷同誤國,並自求去甚力。上溫旨留嵩,而切責言。於是吏部尚書聞淵、禮部尚書費寀、左都御史屠僑皆謂言誤國,上乃命緹騎捕銑至京,因盡奪言師、傅,俾以尚書致仕。 編 三月,殺都御史曾銑。 紀 銑既被逮,嚴嵩復令仇鸞訐之。刑部侍郎詹瀚等阿嵩意,謂銑行賄夏言,論斬,棄西市。 編 冬十月,殺大學士夏言。 紀 先是言既歸,舟至丹陽,復就逮至京,上疏極陳為嚴嵩所陷,帝不聽。刑部尚書喻茂堅等據曾銑律以請,而謂言實當八議,所謂議貴議能者。上怒責茂堅等阿附言。值居庸報警,嵩復以開釁力持,竟坐與銑交通律,棄西市。言既死,大權悉歸嵩矣。 編 十二月,謫給事中厲汝進為典史。 紀 汝進劾嚴嵩及其子世蕃奸惡,謫為典史,尋以大計削籍。 編 己酉,二十八年,春二月,以南京吏部尚書張治為文淵閣大學士,國子祭酒李本入辦事。 編 三月,皇太子薨。 編 冬十月,以夏邦謨為吏部尚書。 編 庚戌,二十九年,夏六月,以仇鸞為宣、大總兵。 紀 以重賂嚴世蕃得之。 編 秋八月,俺答薄都城,謫司業趙貞吉於嶺南。 紀 俺答入犯宣府,由薊州入古北口,轉掠懷柔、順義,遂逼通州。復自北河東渡,直薄京師。令人持書入朝,求入貢,言多悖慢。 上召嚴嵩及禮部尚書徐階於西苑,曰:「事勢至此,奈何?」嵩曰:「此窮寇乞食耳,毋足患。」上曰:「何以應之?」嵩無以對。乃命階集群臣議,司業趙貞吉抗言其不可;上壯之,予金五萬募戰士,而敕中無督戰語,不得統攝諸將,因謁嵩,嵩故與貞吉有隙,辭。貞吉怒,會通政趙文華趨入,謂曰:「公休矣,天下事當徐議之。」貞吉愈怒,罵曰:「汝權門犬,何知天下事!」叱守門者,嵩大恨。 已而貞吉單騎出城,遍諭諸營將,諸將皆感奮。仇鸞統大同軍入援,肆掠畿甸,有詔勿問。俺答大掠金帛子女而還,鸞率諸鎮兵尾之,俺答阨險不得出,乃稍棄余物,從東南行至昌平,猝與鸞兵遇,縱騎蹂躪,幾獲。鸞遂循古北口故道出塞,論功進鸞太保。嵩論貞吉狂誕,謫戍嶺南。 編 殺兵部尚書丁汝夔。 紀 初,俺答薄都城,嚴嵩授汝夔計,謂地近喪師難掩,當令諸將勿輕戰,寇飽自去。諸將固怯戰,輒相謂曰:「有禁勿戰。」故民間歸罪汝夔,詔收之。嵩恐露前畫,紿曰:「毋慮,吾為若地。」汝夔信之,弗自辨,論死,臨刑大呼曰:「嚴嵩誤我!」遂棄市。 編 冬十一月,以易州、昌平州、通州為三輔,置經略大臣。 編 辛亥,三十年,春正月,杖錦衣衛經歷沈煉於闕廷。 紀 初,俺答薄都城,求通貢,趙貞吉以為不可,煉在眾中申貞吉指不休。吏部尚書夏邦謨目之曰:「何小吏而言若是?」煉曰:「大吏不言,故小吏言之。」已而上疏請以萬騎護陵寢,萬騎護通州軍儲,而合勤王師邀擊其惰歸,必大捷。時嚴嵩數寢格邊檄,不以上聞,故煉書奏不報。煉乃抗疏言:「嚴嵩受國重任,貪婪愚鄙,不聞諮諏方略,治國安邊,惟與子世蕃為全家保妻子計。以朝廷之賞罰為己出,故人皆計嵩愛憎,不知朝廷恩威。」因歷數其十大罪,請戮之以謝天下。詔以煉詆誣大臣,廷杖之,謫田保安。 編 三月,大計京官。 紀 嚴嵩授指吏部,中傷善類甚眾。初,刑部郎中徐學詩以劾嵩父子被斥,至是削籍,並黜其兄中書舍人應豐。吏部奏上,上察其枉,留之,然亦不問。 編 貶兵部車駕司員外郎楊繼盛為狄道縣典史。 紀 仇鸞密遣家丁時義結俺答義子脫脫,使貢馬互市。俺答利貨幣,譯書送總督蘇祐,祐以聞,鸞與嚴嵩贊成之,上乃許。繼盛上疏極言其不可。下內,嵩等議未決,鸞曰:「豎子不知兵,宜其易之。」密疏詆繼盛阻撓邊計,上意遂中變,詔逮繼盛下錦衣衛獄,貶狄道縣典史。 編 夏四月,開馬市於大同。 編 壬子,三十一年,春正月,俺答寇大同。 編 二月,罷馬市。 編 三月,以少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徐階為東大學士。 編 秋七月,俺答寇薊州,仇鸞伏誅。 紀 俺答寇薊州,時仇鸞患疽,請輿疾督戰。詔兵部尚書趙錦收鸞大將軍印綬,以總兵官陳時代之。鸞聞命,大恚而死。徐階因奏鸞通敵誤國,詔剖棺戮屍,全家斬於市,沒其資產。 編 冬十月,謫御史王宗茂為平陽縣丞。 紀 宗茂疏論嚴嵩負國大罪八,上謂其狂率,遂謫。 編 癸丑,三十二年,春正月,日食。 紀 巡按御史趙錦請罷嚴嵩以應天變;上怒,命逮錦系錦衣獄,久之削籍為民。 編 兵部員外郎楊繼盛上疏劾嚴嵩,坐絞,系獄。 紀 初,仇鸞既誅,上思繼盛言,自貶所月余遷主事,隨遷兵部武選司員外。至是,上疏論嚴嵩十大罪、五奸,略曰:「方今在外之賊為俺答,在內之賊惟嚴嵩。賊有內外,攻宜有先後,未有內賊不去而外賊可除者,故臣請誅賊嵩當在剿絕俺答之先。嵩之罪惡,徐學詩、沈煉、王宗茂等論之已詳,然皆止言其貪污之小,而未嘗發其僭竊之大。去年春雷久不聲,占雲『大臣專政』,夫大臣專政孰有過於嵩者?又冬日下有赤色,占雲『下有叛臣』,凡心背君者,皆叛也。夫人臣背君,又孰有過於嵩者?如四方地震,與夫日月交食之變,其災皆感應賊嵩之身。乃日侍左右而不覺,上天警告之心,亦恐怠且孤矣。不意陛下聰明剛斷,乃甘受嵩欺,人言不信,雖上天示警亦不省悟,以至於此!臣敢以嵩之專政叛君十大罪為陛下陳之:我太祖高皇帝詔罷中書丞相而立五府、九卿分理庶政,殿閣之臣,惟備顧問視制草,故載諸訓,有曰:『建言設立丞相者,本人陵遲,全家處死。』及嵩為輔臣,儼然以丞相自居,挾一人之權,侵百司之事,凡府部題覆,先面稟而後敢起稿,嵩之直房,百官奔走如市,府部堂司,嵩指使絡繹不絕,一或少違,顯禍立見,及至失事,又駕罪於人。是嵩無丞相之名,而有丞相之權,有丞相之權,而無丞相之責。壞祖宗之成法,一大罪也。權者,人君所以統御天下之具,不可一日下移。嵩以票本自任,遂作威福。用一人,即先謂曰『我薦之也』;罰一人,則又號於眾曰『此得罪於我,故報之也』。群臣感嵩,甚於感陛下,畏嵩甚於畏陛下。竊君上之大權,二大罪也。人臣善則稱君,過則歸已。今陛下苟有一善,嵩必令子世蕃傳於人曰:『上故無此意,我議而成之。』將聖諭及嵩所進揭帖刻板頒行,名曰嘉靖疏義,欲使天下後世謂陛下所行之善,盡出於彼而後已。掩君上之治功,三大罪也。陛下之令嵩票本蓋取君逸臣勞之義,嵩何所取而令子世蕃代票,又何所取而約諸義子趙文華等群會而擬題?疏方上,滿朝紛然;既下,若合符契。如錦衣衛經歷沈煉劾嵩疏,發大學士李本擬旨,本即叩之世蕃,乃同趙文華自擬以上,此人所共知也。嵩既以臣而弄君之權,世蕃復以子而弄父之柄,京師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謠。縱奸子之僭竊,四大罪也。邊事廢壞,皆原於功罪賞罰之不明。嵩為輔臣,欲令孫冒功於兩廣,故置其表侄歐陽必進為總督,朋奸比黨。將長孫嚴效忠冒征蠻功奏捷,遂升鎮撫。效忠告病,嚴鵠襲代,加升錦衣千戶。效忠、鵠,皆世蕃豢養乳臭子。冒朝廷之軍功,五大罪也。仇鸞總兵甘肅,以貪虐論革,世蕃乃受鸞重賄,薦為大將;後知陛下疑鸞,遂互相誹謗以掩初跡。是通寇者逆鸞,而受賄引用鸞者嵩與世蕃也。進不肖蒙顯戮,引悖逆之奸臣,六大罪也。俺答犯內深入,兵法擊其惰歸,嵩乃曰『京、邊不同勢,敗於邊可掩,敗於京不可掩,且俺答飽自退耳』,故丁汝夔傳令不戰。及汝夔臨刑,而後知為嵩所紿。誤國家之軍機,七大罪也。刑部郎中徐學詩以劾嵩、世蕃革任為民矣,又於考察京官之時,罷其兄中書舍人徐應豐。戶科給事中厲汝進以劾嵩、世蕃降為典史矣,又於考察外官之時,逼吏部削汝進籍。夫考察,巨典也,陛下持之以激勵天下之人心,賊嵩竊之以中傷天下之善類。亂黜陟之大柄,八大罪也。府部之權皆撓於嵩,而吏、兵二部尤大利所在,將官既納賄於嵩,不得不剝削乎軍士,有司既納賄於嵩,不得不濫取於百姓。陛下雖累加撫恤,豈足以當嵩殘虐之害,臣恐天下之患不在塞外而在域中。失天下之人心,九大罪也。先朝風俗淳厚,近自逆瑾用事,始一少變。至嵩為輔臣,守法度者以為固滯,尚巧猾者以為通材,勵節介者以為矯激,善奔走者以為練事;風俗之壞,未有甚於此者。壞天下之風俗,十大罪也。 嵩有十大罪昭人耳目,以陛下之神聖而若不知者,蓋有五奸以濟之。嵩偵知陛下之意向者,莫過於左右侍從,厚以賄結之,聖意所愛憎,嵩皆預知,以得遂其逢迎之巧。是陛下之左右,皆嵩之間諜,其奸一。通政司納言之官,嵩令義子趙文華為之,凡疏到,必有副本送嵩、世蕃先閱而後進,早為彌縫。是陛下之納言,乃嵩之鷹犬,其奸二。嵩既內外周密,所畏者廠、衛之緝訪也。嵩則令世蕃籠絡廠、衛,締結姻親。陛下試詰嵩所娶者誰女?立可見矣。是陛下之爪牙,乃嵩之瓜葛,其奸三。廠、衛既已親矣,所畏者科道言之也。嵩於進士初選時,非親知不得與中書行人之選,知縣、推官非通賄不得與給事御史之列。是陛下之耳目,皆嵩之奴隸,其奸四。科道雖入其牢籠,而部臣如徐學詩之類亦可懼也。嵩又令子世蕃將各部之有才望者俱網羅門下,各官少有怨望者,嵩得早為斥逐。是陛下之臣工,多嵩之心腹,其奸五。夫嵩之十罪賴此五奸以濟之,五奸一破,則十罪立見。陛下何不忍割一賊臣,顧忍百萬蒼生之塗炭乎!陛下聽臣之言,察嵩之奸,或召問二王,令其面陳嵩惡,或詢諸臣,諭以勿畏嵩威。重則置之憲典以正國法,輕則諭令致仕以全國體。內賊去,而後外賊可除也!」 疏奏,上怒其引用二王,命系錦衣獄詰訊主使者。繼盛曰:「盡忠則己,豈必人主使乎!」又問引用二王故,繼盛大言曰:「奸臣誤國,非二王誰不畏嵩者!」獄具,杖百,送刑部。尚書何鰲受嵩意,欲坐以詐傳親王令旨。郎中史朝賓曰:「疏中但云二王亦知嵩惡,原無親王令旨,三尺法豈可誣也!」嵩怒,降朝賓為高郵判官。侍郎王學益助成其說,竟坐絞,系獄。 編 三月,以嚴世蕃為工部左侍郎。 編 甲寅,三十三年,春正月,倭寇浙江,遣工部侍郎趙文華如浙。 紀 倭賊犯浙江,文華請禱海神以殺賊;遂遣如浙,陵轢官吏,搜括財物,公私苦之。 編 秋七月,命駙馬都尉鄔景和、安平伯方承裕、吏部尚書李默、禮部尚書王用賓、左都督陸炳、吏部左侍郎程文德、禮部左侍郎閔如霖、吏禮右侍郎郭村、吳山並直西內撰玄文。 紀 景和以不諳玄理辭免,俄以金幣賜玄修諸臣,猶及景和,景和自疏無功,辭,願洗心滌慮,效馬革裹屍之報。上怒曰:「景和故出不祥語,當擬怨訕律。」乃革爵,安置崑山。 編 乙卯,三十四年,春三月,以楊博為兵部尚書。 編 冬十月,殺兵部員外楊繼盛。 紀 初,繼盛自謫所累遷至武選司員外,常感激思報。妻張氏曰:「公休矣!一鸞困公幾死,今相公嵩父子,百鸞也,公何以報為?」繼盛不聽。密具疏,疏成,齋三日乃上,遂得罪。 繼盛每出朝審,諸內臣士庶夾道擁視,共指曰:「此天下義士!」又指其三木,竊嘆曰:「奈何不以此囊嵩頭!」司業王林詣嵩曰:「人言籍籍,謂繼盛且不免,公不憂萬世邪!」嵩曰:「吾行當救之。」令其子世蕃謀之其黨胡植、鄢懋卿,懋卿曰:「此養虎自遺患也。」植亦言不可,嵩意遂決。 先是,倭犯江、浙,浙、閩總督張經、浙江巡撫李天寵以玩寇殃民,逮至京師,下獄論死,嵩乃以經、天寵疏覆奏,附繼盛於尾。上覽之,謂江南釀寇遺患,遂下旨行刑。是歲論大辟當刑者凡百餘人,詔決九人,而繼盛與焉。 將刑,張氏疏言:「臣夫諫阻馬市,預伐仇鸞,聖旨薄謫,旋因鸞敗,首賜湔雪,一歲四遷。臣夫銜恩圖報,誤聞市井之言,尚狃書生之見,妄有陳說。荷陛下不即加戮,俾從吏議。杖後入獄,割肉二斤,斷筋二條,日夜籠箍,備諸苦楚。年荒家貧,臣紡績供給。部臣兩次請決,俱蒙特宥;今混入張經疏尾,奉旨處決。儻以罪不可赦,乞將臣梟首以代夫命。夫生一日,必能執戈矛御魑魅,為疆場效命之鬼,以報陛下。」奏入,為嵩所抑不得達。蓋殺諫臣自此始,由是天下益惡嵩父子矣。 編 丙辰,三十五年,春正月,趙文華自江南還京,擢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紀 文華與吏部尚書李默構隙,知默與嵩異,疏劾之,摘其部選策題有「漢武征四夷而海內虛耗,唐憲復淮、蔡而晚業不終」為謗訕。上怒,收系獄拷訊,竟死獄中。嵩德文華,遂有是擢。 編 三月,以胡宗憲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提督浙、閩軍務。 編 夏五月,命趙文華以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視師江、淮。 編 秋八月,江、浙倭寇平。 編 冬十一月,加趙文華少保,胡宗憲右都御史。 編 丁巳,三十六年,夏四月,奉天、華蓋、謹身三殿災。 編 秋八月,進徐階少傅,李本太子太保。 編 冬十月,嚴嵩及其子世蕃殺前錦衣衛經歷沈煉。 紀 初,煉既編保安,即孑身至里,長老問知煉狀,咸大喜,遣其子弟從學。煉稍與語忠義大節,乃爭為煉罵嵩以快煉,煉亦大喜,嘗束芻為偶人三,目為林甫、檜及嵩而射之。語稍稍聞,嵩父子銜之。而侍郎楊順來為總督,故嵩黨也,遣其私人經歷金紹魯、指揮羅鎧走世蕃,告煉結死士,擊劍習射,將以間而取若父子。世藩曰:「吾固知之。」即以屬巡按御史李鳳毛,鳳毛謬為謝曰:「有之,竊陰以解散其黨矣。」鳳毛得代歸,而御史路楷來,又嵩黨也,世蕃為酒壽楷,而使謂順曰:「幸為我除吾瘍。」楷至則與順合策捕諸白蓮教通叛者,竄煉名籍中,以叛聞。下兵部議,尚書許論不為申理,嵩竟殺之,籍其家。嵩乃予順一子錦衣千戶,楷遷太常卿。順猶怏怏曰:「丞相猶有所不足乎?」謀之楷,復取煉二子杖殺之,並系其長子襄,順、楷敗乃得脫。 編 十二月,趙文華罷。 紀 文華既得寵眷,乃稍欲結知帝,不稟嚴嵩命。一日密進藥酒方,言「授之仙,飲可不死,獨臣與嵩知之。」上曰:「嵩有是方不奏,乃文華奏我!」嵩聞之,大懼且恨,立召文華問之曰:「若何所獻?」對曰:「無有。」嵩取疏示之,文華慚,頓首謝罪,嵩怒不令起,呼左右拽出,令門者毋得為文華通。文華日憂懼,不知所出,從世蕃乞憐,為白夫人。夫人以其兒也,憐之,然嵩意終未慊也。又文華初賂世蕃金絲幕一具,其姬二十七人皆寶髻一,世蕃以為薄,恨之;乃為疏草使上,引疾歸,帝從之。而是時上方修玄,以其疏中有病語,怒削其職,子戍邊。 編 戊午,三十七年,春三月,給事中吳時來、主事張翀、董傳策並上疏劾嚴嵩及其子世蕃罪;下獄,廷杖,謫戍嶺南。 編 夏四月,浙江總督胡宗憲獻白鹿。 編 己未,三十八年,夏五月,殺山西總督侍郎王忬。 紀 嚴嵩以忬愍楊繼盛死,銜之。忬子世貞又從繼盛游,為之經紀其喪,吊以詩,嵩因深憾忬。嚴世蕃嘗求古畫於忬,忬有臨幅類真者以應,世蕃知之,益怒。會俺答犯大同。入潘家口,都御史鄢懋卿乃以嵩意為草授巡按山西御史方輅,令劾忬;嵩即擬旨,逮系獄。刑部尚書鄭曉擬「謫戍」奏上,竟以邊吏陷城律棄市。 編 冬十一月,以朱熹原籍婺源縣子孫朱墅世襲五經博士。 編 庚申,三十九年,夏六月,以都御史鄢懋卿總理天下鹽運。 紀 懋卿益通賄無虛日,御史林潤劾其貪冒五罪。懋卿疏辨,不問。 編 冬十一月,秉一真人領道教事、少傅、禮部尚書、恭誠伯陶仲文卒。 編 辛酉,四十年,春正月,萬壽宮災。 紀 命大學士徐階、工部尚書雷禮興工重建。 編 冬十二月,吏部尚書吳鵬罷。 紀 鵬,嚴嵩黨也,御史耿定向劾其六罪,故罷。嵩復薦所親歐陽必進代之,未久亦勒歸。 編 進禮部尚書袁煒太子太保,入參預機務。 紀 時上漸有疑嵩意,密諭徐階舉堪輔政者。階密奏曰:「人君以論相為職,陛下斷自宸衷,則窺伺陰阻之私自塞矣。」上從之,遂有是命。 編 壬戌,四十一年,春三月。萬壽宮成。 紀 加大學士徐階少師,任一子;袁煒少保;嚴嵩加祿百石而已。 編 夏五月,嚴嵩罷,其子世蕃下詔獄。以御史鄒應龍為通政司參議。 紀 自徐學詩、王宗茂、楊繼盛、沈煉、吳時來、張翀、董傳策或死或戍,縉紳皆畏嵩不敢言。至是徐階日親用事,廷臣多知之,未發。 御史鄒應龍欲具疏,一夕夢出獵,見一高山,射之不中,東有培壘樓,其下甚壯,樓俯平田,有米草覆其上,一注矢拉然。醒而悟曰:「此小兒東樓之兆也。」遂上疏劾世蕃,數其通賄賂行諸不法狀,乞置於理,因及嵩植黨蔽賢,溺愛惡子,且曰:「如臣言不實,願斬臣首懸之藁竿以謝世蕃父子。」上覽之心動,命嵩致仕,乘傳去,而下世蕃於獄,擢應龍,嘉其敢言。 鄢懋卿等屬法司量坐世蕃贓銀八百兩,擬罪上請,於是戍世蕃雷州衛,子鵠、鴻及其爪牙羅龍文、牛信等分戍邊遠衛,家人嚴年錮獄追贓。年最黠惡,即士大夫所呼為萼山先生者也。上猶以嵩故,特宥其孫鴻為民。嵩既去,上念之,諭徐階曰:「嚴嵩已退,伊子已服罪,敢有再言如鄒應龍者俱斬。」 編 六月,大理卿萬寀、刑部侍郎鄢懋卿罷。 紀 御史鄭洛劾寀、懋卿及太常少卿萬虞龍皆朋比奸贓不職;寀、懋卿罷,虞龍降調。 編 秋八月,三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