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明鑑易知錄卷七
明紀
孝宗敬皇帝
編 乙卯,八年,春二月,少保、大學士邱濬卒。
編 命禮部侍郎兼侍讀學士李東陽、詹事兼侍講學士謝遷參與機務。
編 張秋堤成,召劉大夏為戶部右侍郎。
編 秋八月,設江西巡撫於南贛。
紀 時汀、漳多盜,嶺南奸民附之,故添設憲府於要地,以節制焉。
編 丙辰,九年春閏三月,諭德王華日講文華殿。
紀 華講唐李輔國與張後表里用事。時內侍李廣方貴幸,招權納賄,華以諷上。上樂聞之,特命賜食。
編 夏四月,以吏部左侍郎周經為戶部尚書,禮部左侍郎徐瓊為禮部尚書。
編 秋八月,大學士徐溥、劉健、李東陽、謝遷上疏諫燒煉、齋醮之事。
紀 溥等以內官李廣、楊鵬引用劉良輔左道惑亂,乃上疏曰:「我祖宗自洪武至天順間,皆召儒士諮議政事,今朝參外不得一睹天顏。夫人君之心必有所系,不繫於此則必繫於彼,正士既疏則邪說乘間而入。近有以齋醮、燒煉進者,此乃異端惑世之術,聖王之所必禁也。宋徽宗崇信道流,卒使乘輿播遷,社稷傾覆。至若燒煉金石之藥,性多酷烈,唐憲宗藥發致疾,其禍甚慘!矧熒惑失度,太陽無光,天鳴地震,草妖木異,四方奏報,殆無虛日。今望嚴早朝之節,復奏事之規,遠邪佞之人,斥誣罔之說,太平之業可保矣。」上嘉納之。
編 丁巳,十年,春三月,命內閣及翰林院官纂修大明會典。
編 帝罷游後苑。
紀 上屢游後苑,侍講王鏊侍經筵,講文王不敢盤於游田。上悟,納之,召李廣等戒之曰:「今日講官所指,蓋為若輩,好為之!」竟罷游。
編 夏五月,京師風霾,各省地震,詔求直言。
紀 祠祭郎中王雲鳳上言納忠言,罷左道齋醮、採辦、傳奉諸事。上嘉納之。
編 戊午,十一年,春二月,進內大學士徐溥少師兼太子太師,劉健少傅,李東陽、謝遷並太子少保,許進兵部尚書,馬文升少傅兼太子太傅,刑部尚書白昂太子太保,戶部尚書周經、禮部尚書徐瓊、工部尚書徐貫、左都御史閔珪並太子少傅。
編 皇太子出講學。
編 夏六月,有熊入京城,乾清宮災。
紀 京師西直門有熊入城。馬文升謂:「野獸入城,宜嚴武備以防不虞。」兵部郎中何孟春謂同列曰:「熊之為兆宜慎火。」未幾,禮部毀,禁中亦火,乾清宮災。或問孟春:「此占出自何書?」孟春曰:「予不曉占書,曾見宋紀,紹興中,永嘉災前數日,有熊至城下,州守高世則謂其倅趙允曰:『熊於字「能、火」,郡中宜慎火。』果延燒官民舍十之七八。予憶此事,不料其亦驗也。」
編 冬十月,少師、華蓋殿大學士徐溥致仕。
編 太監李廣有罪自殺。
紀 廣以左道見寵任,權傾中外。會幼公主痘殤,太皇太后歸罪於廣;廣懼,飲鴆死。上命搜廣家,得納賄簿籍,中言「某送黃米幾百石,某送白米幾千石」。上曰:「廣食幾何?而多若是。」左右曰:「黃米,金也。白米,銀也。」上怒,籍沒之。
編 己未,十二年,春正月,給事中楊廉上疏請講大學衍義,從之。
編 冬十一月,寧王覲錫卒,上高王宸濠嗣。
紀 宸濠,寧康王覲錫庶子,初封上高王,至是覲錫卒,宸濠嗣為寧王。
編 庚申,十三年,夏五月,吏部尚書屠滽、戶部尚書周經、禮部尚書徐瓊、刑部尚書白昂、工部尚書徐貫罷。
編 以右都御史佀鍾為戶部尚書,掌詹事府,禮部左侍郎傅瀚為禮部尚書,左都御史閔珪為刑部尚書,工部左侍郎曾鑒為工部尚書。
編 夏六月,召南京兵部尚書倪岳為吏部尚書,南京刑部尚書戴珊為左都御史。加兵部尚書馬文升少傅。
編 辛酉,十四年,春正月,陝西地震。
紀 馬文升上言:「祗畏變異,痛加修省。」勸上「積金帛以備緩急,罷齋醮以省浪費,止傳奉之官,禁奏計之地,將陝西織造絨內臣早取回京,以蘇軍民之困。」上嘉納之。
編 秋九月,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倪岳卒。
編 冬十月,以馬文升為吏部尚書,劉大夏為兵部尚書。
編 壬戌,十五年,春二月,佀鍾罷,以南京兵部尚書韓文為戶部尚書。
編 夏四月,命御史王哲巡按江西。
紀 哲所至,恤民隱,作士風,表先賢祠墓。時天旱,種不入土。哲乃親錄繫囚,出其所當原者數百人,翌日雨,是歲有秋。民有女奴自逃,其讎指為故殺,訟於官。獄既成,哲復訊,見其有冤色,使人密訪女奴所在,得之,民得不坐。又有大家被盜,因誣其所怨者,賂鎮守,欲置於法。哲察其誣,出之。鎮守怒,眾亦以為疑,久之真盜得,始皆愧服。民為之謠曰:「江西有一哲,六月飛霜雪;天下有十哲,太平無休歇。」
編 癸亥,十六年,春二月,進劉健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東陽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謝遷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並加太子太保,吳寬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
編 夏五月,京師大旱。
紀 劉大夏因言兵政之弊,未能悉革,乞退;不允,令開陳所言弊端。大夏條上十事,上覽奏,嘉納之。上嘗問大夏:「天下何時太平?朕如何得如古帝王?」對曰:「求治不宜太急。凡用人行政,即召內並執政大臣面議行之,但求順理以致太平。」時刑部尚書閔珪持法忤旨,上與大夏語及之而怒,大夏曰:「人臣執法,不過效忠朝廷。珪所為,無足異!」上曰:「古亦有之乎?」對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執之而已。」上默然,徐曰:「珪第執之過耳,老成人何可輕棄!」竟允珪請。
編 甲子,十七年,春三月,太皇太后周氏崩。
編 秋七月,掌詹事府禮部尚書吳寬卒。
編 乙丑,十八年,夏五月,帝崩。
紀 上不豫,召大學士劉健等受顧命。健等入,叩頭榻下,上曰:「朕蒙皇考厚恩,選張氏為皇后,生東宮,今十五歲矣,尚未選婚,社稷事重,可即令禮部舉行。」皆應曰:「諾。」上曰:「東宮聰明,但年幼好逸樂,諸先生須輔之以正道,俾為令主。」健等皆叩頭曰:「臣等敢不盡力!」諸臣出,翼日上崩。
編 太子厚照即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編 秋九月,恆星晝見。
編 葬泰陵。
武宗毅皇帝
編 丙寅,武宗皇帝正德元年,春正月,天鳴地震。
編 命都御史楊一清總制陝西三邊軍務。
編 以神機營中軍二司內官太監劉瑾管五千營。
紀 瑾,陝西興平人,故姓淡,景泰中自宮,為劉太監名下,因其姓。成化時領教坊見幸,弘治初擯茂陵司香,其後得侍東宮,以俳弄為上所悅。上即位,瑾朝夕與其黨八人為狗馬、鷹犬、歌舞、角牴以娛上,上狎焉。八人者,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邱聚、谷大用、張永,其一瑾。瑾尤獪給,頗通古今,常慕王振之為人。至是漸用事。
編 夏四月,少師、吏部尚書馬文升罷。以焦芳為吏部尚書。召南京兵部尚書張敷華為左都御史。
編 六月,雷震郊壇禁門、太廟脊獸、奉天殿鴟吻。
紀 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聞上與八人戲亡度,連疏請誅,略曰:「政在於民生國計,則若罔聞知;事涉於近幸貴戚,則牢不可破。臣等叨居重地,徒擁虛銜,或旨從中出,略不與聞;或眾所擬議,竟行改易。若以臣言為是,則宜傳賜施行;臣等言非,亦宜明加斥責。而往往留中不發,視之若無。臣等因循玩愒,竊祿苟容,既負先帝,又負陛下。」語甚切直,不報。
編 秋七月,彗星見參、井,掃太微垣。
編 太白經天。
編 八月,立妃夏氏為皇后。
編 九月,兵部尚書劉大夏致仕。
編 以總督宣、大軍務都御史劉宇為兵部尚書。
編 冬十月,命劉瑾入掌司禮監兼提督團營。瑾矯詔罷大學士劉健、謝遷,殺內司禮監太監王岳、范亨等,下刑科給事中吳翀、山西道御史劉玉獄。
紀 戶部尚書韓文具疏合九卿諸大臣上言:「伏睹近歲以來,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劉瑾、邱聚、高鳳等置造巧偽,浮蕩上心,或擊球走馬,或放鷹逐免,或俳優雜劇,錯陳於前。或導萬乘之尊與人交易,狎昵媟褻,無復禮體,日游不足,夜以繼之,勞耗精神,虧損聖德。遂使天道失序,地氣靡寧,雷異星變,桃李秋花,考厥占候,咸非吉祥。先帝臨崩,顧命之語,陛下所聞也,奈何姑息群小,置之左右為長夜之游,恣無厭之欲以異聖德乎?伏望陛下將永成等縛送法司,以消禍萌。」疏入,上驚泣不食,諸閹大懼,自求安置南京,而閣議持不從。
時內司禮監太監王岳,亦東宮舊臣,素剛直,頗惡其儕所為,與司禮太監范亨、徐智等亦助韓文等密奏上,上允之,待明旦發旨捕瑾等下獄。而吏部尚書焦芳者,故與瑾善,遂以所謀泄之瑾。瑾等亦廉知岳等密奏事,八人者遂夜趨上前,環跪哭曰:「微陛下恩,瑾等磔餒狗矣。」上色動。瑾輒進曰:「害瑾等者,王岳也。夫狗馬鷹犬,岳買獻否?而獨咎瑾等。」上怒曰:「吾收岳矣。」瑾曰:「狗、馬、鷹、兔,何損萬幾?今左班官敢嘩無忌者,司禮監無人也;有,則惟陛下所欲為,誰敢言者!」上怒,是夜立命瑾入掌司禮監兼提督團營,邱聚提督東廠,谷大用提督西廠,張永等並司營務,分據要地。瑾夜傳命榜岳、亨、智,逐之南京,而外廷未知也。晨伏闕則旨下。
劉健等知事不可為,各上疏求去。瑾矯詔勒健、遷致仕,惟李東陽獨留,蓋前閣議時,健嘗推案哭,遷亦訾瑾等不休,惟東陽稍緘默,故得獨留。健、遷濱行,東陽祖道,欷歔,健正色曰:「何用今日哭為?使當日出一語,則與我輩同去耳!」東陽無以應。瑾尋矯詔追殺岳、亨於途,擊折徐智臂,得免。
初,舉朝必欲誅瑾,兵部尚書許進曰:「此屬得疏斥足矣,若峻其事,恐有甘露之變。」既而果如進言。吳翀、劉玉俱上疏論劉瑾佞幸,棄逐顧命大臣。乞留劉健、謝遷而以瑾正典刑。上怒,下獄,斥為民。
瑾既得志,於是內揣合上意,外日以深文誅求諸臣,使自救不暇,而莫敢進言。上喜,益謂瑾可委任矣。
編 以吏部尚書焦芳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紀 芳潛通劉瑾黨,瑾遂引芳入閣,表里為奸,凡變紊成憲,桎梏臣工,杜塞言路,酷虐軍民,皆芳導之。
編 逮南京給事中戴銑、御史薄彥徽等下錦衣衛獄。
紀 初,劉健等致仕,給事中呂翀、劉上疏留之,南京兵部尚書林瀚聞而嘆息。於是南京六科給事中戴銑等、十三道御史薄彥徽等上疏請斥權閹,正國法,留保輔,托大臣以安社稷。劉瑾矯旨遣緹騎逮系錦衣衛獄,尋、翀及銑、彥徽等二十人各廷杖,除名為民。
編 罷戶部尚書韓文。
紀 劉瑾恨文,令人日伺其過。會有進納內府折銀者,內有假偽,瑾矯旨文不能防奸,落職閒住。濱歸,瑾陰遣邏卒伺於途,文乘一騾宿野店而去。文子高唐州知州士聰、刑部主事士奇皆削籍。
編 十二月,罷左都御史張敷華。
編 進李東陽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焦芳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王鏊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以許進為吏部尚書,起屠滽為左都御史。
編 謫兵部主事王守仁貴州龍場驛丞。
紀 守仁上疏言:「戴銑等職居司諫,以言為責。其言而善,自宜嘉納,如其未善,亦宜包容,以開忠讜之路。乃今赫然下命,遽事拘囚,下民無知,妄生疑懼。在廷之臣,莫不以此舉為非,然莫敢為陛下訟言者,恐復以罪銑等者罪之,則無補國事,而徒增陛下之過舉耳。臣恐自茲以往,雖有上關宗廟危疑之事,陛下孰從而聞之?苟念及此,寧不寒心,況今天時凍冱,萬一遣去官校,督束過嚴,銑等在道或遂失所填溝壑,使陛下有殺諫臣之名,然後追咎左右莫有言者,則既晚矣。伏願追收前旨,使銑等仍舊供職。」疏入,劉瑾怒,矯詔杖五十,斃而復甦,謫貴州龍場驛丞。既謫後,瑾使人伺之途,將置之死。守仁至錢塘,慮不免,乃乘夜佯為投江,而浮冠履水上。遺詩有「百年臣子悲何極,夜夜江濤泣子胥」之句。浙江藩臬及郡守楊孟瑛皆信之,祭之江上,家人亦成服。守仁遂隱姓名,入武夷山中,已而慮及其父華,卒赴驛。華時為南京吏部尚書,瑾勒令致仕。
編 帝悉以天下章奏付劉瑾。
紀 瑾時雜構戲玩娛上,候上娛則多上章奏請省決,上曰:「吾安用爾為?而一煩朕。」瑾由是自決政。
編 丁卯,二年,春三月,劉瑾矯詔榜奸黨於朝堂,頒示天下。
紀 略曰:「朕以幼沖嗣位,惟賴廷臣輔弼其不逮,豈意去歲奸臣王岳、范亨、徐智竊弄威福,顛倒是非,私與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韓文、楊守隨、林瀚、都御史張敷華、戴珊、郎中李夢陽、主事王守仁、王綸、孫盤、黃昭、檢討劉瑞、給事中湯禮敬、陳霆、徐昂、陶諧、劉、艾洪、呂翀、任惠、李光翰、戴銑、徐蕃、牧相、徐暹、張良弼、葛嵩、趙任賢、御史陳琳、貢安甫、史良佐、曹蘭、王弘、任諾、李熙、王蕃、葛浩、陸昆、張鳴鳳、蕭乾元、姚學禮、黃昭道、蔣欽、薄彥徽、潘鏜、王良臣、趙佑、何天衢、徐珏、楊璋、熊倬、朱廷聲、劉玉、翰林倪宗正遞相交通,反側不安,因自陳休致。其敕內有名者,吏部查令致仕,毋俟惡稔,追悔難及。」是日朝罷,令廷臣跪金水橋南聽詔。
編 秋八月,進焦芳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王鏊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
編 總制三邊都御史楊一清罷。
編 以楊廷和為戶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參與機務。
編 戊辰,三年,春三月,逮前總制三邊都御史楊一清下獄。
紀 先是一清巡邊,上疏陳戰守之策,請開屯田數百里,省內運。奏上,報可。一清遂興築邊牆,剋期完工;而劉瑾憾一清,罷之,工亦止。至是,又惡其築邊糜費,下詔獄。王鏊言於瑾曰:「一清有高才重望,為國修邊,可以為罪乎?」李東陽亦力救,乃得釋。
編 夏四月,致仕吏部尚書王恕卒。
編 六月,執朝官三百餘人下詔獄。
紀 時早朝,有遺書丹墀者,上命拾以進,則告劉瑾不法狀也。瑾大怒,矯旨跪百官奉天門下,諸監立門東監之。時暑甚,僵偃十數人,命曳出,至暮,盡送下詔獄。明日,李東陽疏救,瑾微聞出內寺,乃得釋。
編 逮前戶部尚書韓文下錦衣衛獄。
編 秋八月,逮前兵部尚書劉大夏、南京刑部尚書潘蕃下獄,謫戍。
編 劉瑾矯詔以劉宇為吏部尚書,曹元為兵部尚書。
編 己巳,四年,春二月,勒原任大學士劉健、謝遷為民。
紀 先是詔舉懷才抱德之士,以餘姚周禮、徐子元、許龍、上虞徐文彪應詔。劉瑾以四人皆遷鄉人,而草詔由健,欲因而害之,矯旨下禮等鎮撫司鞠之。吏部尚書劉宇阿瑾意,劾有司訪舉失實,鎮撫詞連健、遷,瑾持至內,欲籍其家。李東陽徐為勸解,得少釋,焦芳抗聲曰:「從輕處,亦當除名!」既而旨下,健、遷除名,禮等戍邊,令餘姚人從此毋選京朝官。
編 三月,以錢璣為戶部尚書。
編 夏四月,大學士王鏊致仕。
編 五月,大學士焦芳以老病致仕。
編 六月,進吏部尚書劉宇少傅兼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入辦事。以吏部左侍郎張彩為吏部尚書。
編 冬十二月,追奪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馬文升、劉大夏、韓文、許進等六百七十五人誥敕為民,充軍。
編 庚午,五年,春二月,以曹元為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辦事。
編 夏四月,安化王反,起都御史楊一清,命太監張永提督討之。
紀 一清與永西行,一日嘆息,泣謂永曰:「藩宗亂易除,國家內亂不可測,奈何?」永曰:「何謂?」一清曰:「公豈一日忘情,顧無能為公畫策者。」遂促席手書「瑾」字。永曰:「瑾日夜在上傍,上一日不見瑾則不樂。今其羽翼已成,耳目廣矣,且奈何!」一清曰:「公亦天子信幸臣,今討逆不付他人,付公,上意可知。公試班師入京,詭言請上間語寧夏事,上必就公問,公於此時上偽檄,並述渠亂政凶狡,謀不軌,海內愁怨,天下亂將起。上英武,必悟,且大怒誅瑾。瑾誅,柄用公,公益矯瑾行事,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永曰:「即不濟,奈何?」一清曰:「他人言,濟不濟未可知;言出公,必濟。顧公言時,須有端緒,且委曲,脫上不信,公頓首請死,願死上前,即退,瑾必見殺,又涕泣頓首。得請即行事,毋緩頃刻,漏事機,禍不旋踵。」永攘臂起曰:「我亦何惜餘生報主乎!」
編 劉宇罷。
紀 宇附劉瑾,排斥正人,知瑾將敗,先乞身免。
編 秋八月,劉瑾伏誅。
紀 就擒。是月望日,張永至自寧夏獻俘,上迎之東華門,賜宴。此夜,瑾先退,夜半,永出疏懷中,謂瑾變寧夏,心不自安,陰謀不軌狀。永黨張雄、張銳亦助之。上曰:「罷矣,且飲酒。」永曰:「離此一步,臣不復見陛下也。」上曰:「瑾且何為?」永曰:「取天下。」上曰:「天下任彼取之。」永曰:「置陛下何地?」上悟,允其奏,當夜即命禁兵逮瑾。永等勸上親至瑾第觀變。時漏下三鼓,瑾方熟寢,禁兵排闥入,瑾披衣起,趨出戶,被執就內獄。明日,降為奉御,閒住之鳳陽,命廷臣議其罪。
初,上尚未有意誅瑾,瑾聞鳳陽之命曰:「猶不失富太監也。」及籍其家,得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元寶五百萬錠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寶石二斗,金甲二,金鉤三千,玉帶四千一百六十二束,蟒衣四百七十襲,袞袍八爪金龍四,盔甲三千,弓弩五百。上大怒曰:「瑾果反!」乃付獄;吏部尚書張彩送都察院獄。於是六科十三道共劾瑾罪三十餘條,上是之,命法司錦衣衛執瑾午門廷訊之。瑾大言曰:「滿朝公卿皆出我門,誰敢問我者!」皆稍稍卻。駙馬都尉蔡震曰:「我國戚也。不出汝門,得問汝。」使人批瑾頰曰:「公卿,朝廷所用,何由汝?抑汝何藏甲也?」曰:「以衛上。」震曰:「何藏之私室?」瑾語塞。既上獄,上命「毋覆奏,凌遲之。」三日梟其首,諸被害人爭買其肉啖之。瑾親屬皆論斬,張彩死獄中。大學士劉宇、曹元、前大學士焦芳、宇子編修劉仁、芳子侍讀焦黃中、戶部尚書劉璣、兵部侍郎陳震,並削籍為民。
編 封張永兄張富為泰安伯,弟張容為安定伯,魏彬弟魏英為鎮安伯,馬永成弟馬山為平涼伯,谷大用弟谷大圯為永清伯。封義子朱德為永壽伯,給誥券,世襲。
紀 李東陽奏「旬月之間,二難交作,悉底平定,皆永等之功」,故加恩典。
編 命太監魏彬掌司禮監事。
紀 四川巡撫都御史林俊上疏「請上還內宮,擇宗室之賢者養於別宮,收召老臣劉健、謝遷、林瀚、王鏊、韓文等以修舊政。」又言:「劉瑾雖死,而權柄猶在宦豎,安知後無復有如瑾者。」詞旨剴切,大忤左右,不報。御史張芹劾「大學士李東陽,劉瑾專權亂政之時,阿諛承順,不能力爭,及陛下任用得人,潛消內變,又攘以為功,冒膺恩蔭,乞賜罷斥」,不聽。時魏彬、馬永成等擅執朝政,兩河南北、楚、蜀盜遂起。
編 召楊一清為戶部尚書,加太子太保。進楊廷和少傅、謹身殿大學士;劉忠少傅,梁儲少保,並武英殿大學士。
編 辛未,六年,夏四月,大學士劉忠致仕。
編 五月,致仕兵部尚書劉大夏卒。
編 江西、四川盜起。
紀 攻破州縣,到處劫掠官民。流賊劉六、劉七、齊彥名等橫行畿甸,京師戒嚴。
編 秋八月,命惠安伯張偉等統京營兵討流賊。
編 流賊劉六、趙風子等分寇河南、山東州縣。
紀 張偉、都御史馬中錫討賊無功,逮下獄;偉革爵,中錫死獄中。
編 冬十月,命太監谷大用總督軍務,調宣府、大同邊兵討賊。流賊攻徐州,掠淮西。
編 十二月,趙風子破裕州,同知郁采死之。
編 進禮部尚書費宏文淵閣大學士,以禮部左侍郎傅珪為禮部尚書。
編 壬申,七年,春正月,黃河清。
編 致仕少師、吏部尚書馬文升卒。
編 夏五月,趙風子被獲,誅之。
紀 劉六等乘舟往來,至通州狼山遇颶風,舟覆,賊盡死。
編 冬十月,召大同游擊江彬等入京師。
紀 彬,宣府人,驍勇狡險,時從宣府副總兵張俊征流賊于山東,惟殺掠良民以邀賞。班師入京,賂錢寧引入豹房,得見上。彬機警,善迎人意。上喜,留侍左右,升左都督,冒國姓,為義兒,時時在上前講說兵事,因請盡調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精兵入京操練。
時許泰、劉暉等皆有寵於上,號「外四家」,而彬尤甚,邊卒縱橫驕悍,都人苦之。上嘗於西內練兵,令彬等率兵入習營陣,校騎射,上戎服臨之,銃炮之聲不絕禁中。千戶周麒常叱之,彬竟陷麒死,於是左右皆畏彬。
編 十一月,少師、大學士李東陽乞致仕,從之。
編 癸酉,八年,夏四月,寧王宸濠建陽春書院,僭號離宮。
紀 宸濠懷不軌,術士李自然妄稱天命,謂宸濠當為天子。又招術士李日芳等,謂城東南隅有天子氣,遂建書院當之。
編 六月,以王瓊為兵部尚書。
編 冬十月,以錢寧掌錦衣衛事,賜姓朱。
紀 寧,鎮安人。太監錢能鎮守雲南,寧幼鬻能家;能死,事劉瑾,因得見上。上甚悅之,嘗醉枕寧臥,百官候朝至晡,莫得帝起居,但伺寧。寧內侍帝,外招權納賄,諸大臣造謁恐後,小拂意即中害。時內臣張銳掌東廠,威勢與寧埒,中外號曰「廠、衛」。
編 甲戌,九年,春二月,命掌詹事府禮部尚書靳貴為文淵閣大學士。
編 帝始微行。
紀 上微行黃花鎮等處。近幸朱寧、張銳、張雄等日導上游畋、微行,不可諫止。
編 三月,寧王宸濠自稱國主。
紀 妄傳護衛為侍衛,改令旨為聖旨。宸濠欲令撫臣以下朝服見,撫臣俞諫不可,又嘗去其左右為惡者,濠深銜之。
編 乙亥,十年,春三月,大學士楊廷和罷。
編 夏四月,命少傅、吏部尚書楊一清兼武英殿大學士。以陸完為吏部尚書,王瓊為兵部尚書,彭澤掌都察院事。
編 秋八月,以毛紀為禮部尚書。
編 冬十月,江西按察司副使胡世寧劾奏寧王宸濠罪。詔下兵部移文寧府,令鈐束其下。
紀 時宸濠反跡已著,人莫敢言,世寧發憤上疏,略曰:「寧王自復護衛以來,騷擾閭閻,鈐束官吏,禮樂政令,漸不出自朝廷,臣恐江西之患,不止群盜也。伏乞聖明,廣集群議,簡命才節威望大臣,兼任提督、巡撫之職,假之以大權,銷隙寢邪於無形。敕王自王其國,仰遵祖訓,勿撓有司,以防未然。」疏上,宸濠頗懼,委過近屬以自解。未幾,宸濠奏:「胡世寧離間親親,妖言誹謗。」賄營內旨,逮系詔獄,尋謫戍。
編 以河南左布政孫燧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
編 十一月,江西豕生象。
編 丙子,十一年,秋七月,致仕大學士李東陽卒。
編 八月,大學士楊一清致仕,以掌詹事府蔣冕兼文淵閣大學士。
編 冬十月,以王守仁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汀、漳等處。
編 丁丑,十二年,夏四月,命禮部尚書毛紀兼東閣大學士,以毛澄為禮部尚書。
編 秋七月,召大學士楊廷和還京師。
編 南贛巡撫王守仁請提督軍務,許之。
編 八月,帝出關遊獵。
紀 先是江彬等屢導上出宮遊戲近郊,因數言宣府樂,至是,遂出居庸關至宣府,臨塞下。巡關御史張欽上疏諫,不報。彬為上營鎮國府第於宣府,輦豹房珍玩女御其中,時時入民家益索婦女以進,上樂之忘歸。
編 九月,帝幸大同,獵陽和諸城。
紀 上時獨乘一馬,鹵簿侍從皆不及。二十七日,方獵,天雨冰雹,軍士有死者。是夜又有星隕之異。明日,駕赴大同。北寇數萬騎犯陽和,掠應州;上命諸將擊之,引去。
編 冬十月,帝還京師。
紀 南京吏科給事中孫懋上疏言:「都督江彬自進用以來,專事從諛導非,或遊獵馳驅,或聲色貨利,凡可以蠱惑聖心者無所不至。今又導陛下出居庸關,既臨宣府,又過大同,以致寇騎深入應州,使當日各鎮之兵未集,強寇之眾沓來,幾何不蹈土木之轍哉!是彬在一日,國之安危未可知也。」不報。上還京,封江彬平鹵伯,許泰安邊伯,冒應州功也。
編 戊寅,十三年,春正月,太皇太后王氏崩。
紀 上郊祀畢,復出關游幸,太皇太后崩乃還京。
編 夏六月,帝複議北征。
紀 寧夏塞有警,上議北征,自稱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朱壽,巡邊;以江彬為威武副將軍扈行。令內草敕,大學士楊廷和、梁儲、蔣冕、毛紀上疏力諫,不聽。上御左順門召梁儲,面趨令草制,儲對曰:「他可將順,此制斷不可草!」上大怒,挺劍起曰:「不草制齒此劍!」儲免冠伏地泣諫曰:「臣逆命有罪,願就死。草制則以臣名君,臣死不敢奉命。」良久,上擲劍去,乃自稱之,不復草制。彬亦罷副將軍命。
編 七月,帝北巡。
紀 先是上既還京,輒思宣府樂,稱曰「家裡」。至是,復歷宣府,至大同。大同巡撫都御史胡瓚乞迴鑾,不聽。
編 冬十月,帝幸榆林。
紀 上自偏頭關渡河幸榆林。江彬索金璧裘馬數十萬,南京禮部右侍郎楊廉、兵部尚書喬宇上疏諫止,不報。
編 己卯,十四年,春二月,帝自榆林還京師。
編 三月,帝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朱壽,制下南巡。
紀 上欲登岱宗,歷徐、揚,至南京,臨蘇、浙,浮江、漢,祠武當,遍觀中原。時寧王宸濠久畜異謀。制下,人情洶洶。翰林修撰舒芬等約群臣上疏乞留,俱會闕下,吏部尚書陸完迎謂曰:「主上聞直諫,輒引刀為刎狀。」完意蓋以阻言者也。於是舒芬疏先入,郎中黃鞏、倪宗正、員外陸震聯疏入,吏部郎中夏良勝、禮部郎中萬潮、太常博士陳九川疏繼入,醫士徐鏊以醫諫,吏部郎中張衍慶、禮部郎中姜龍、兵部郎中孫鳳、陸俸等率部僚合疏入,工部郎中林大輅等、大理寺正周敘等、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亦合疏先後入。上大怒,召江彬示之,以彬言,下黃鞏、陸震、夏良勝、萬潮、陳九川、徐鏊錦衣獄,命舒芬、張衍慶、姜龍、孫鳳、陸俸等百有七人跪午門外五日,林大輅、周敘、余廷瓚等二十餘人俱下獄。明日,黃鞏等六人亦跪五日。於是京師連日陰霾晝晦,禁中水自溢,高橋四尺許,橋下七鐵柱齊折如斬。金吾衛指揮張英者,肉袒挾兩囊土數升,當蹕道哭諫,不允,即拔刀自刎,血流滿地,侍衛人縛送詔獄。問英囊土何為?曰:「恐污帝廷,灑土掩血耳。」殞命獄中。是日內旨舒芬等百有七人俱廷杖三十,疏首謫外任;黃鞏等七人俱廷杖五十,徐鏊戍邊;鞏、震、良勝、潮俱削籍;林大輅、周敘、余廷瓚廷杖五十,降級外補。死杖下者員外陸震,主事劉校、何遵,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劉槩、孟陽、李紹賢、季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珏十餘人。車駕竟不出,彬等亦知朝廷有人,稍畏憚之。
編 夏六月,寧王宸濠反,都御史孫燧、按察司副使許逵死之。
紀 先是朝廷遣太監賴義、駙馬都尉崔元、都御史顏頤壽戒飭宸濠。元等方行,而京師競傳以為且擒治。寧王宸濠偵卒林華者,即兼程逃歸,以六月十三日至江西,值宸濠生日,宴鎮巡三司等官,聞報大驚。罷宴,遂密召奸黨劉養正、劉吉等謀之。養正曰:「事急矣,明早鎮巡三司官入謝宴,可就擒之,殺其不附己者,因而舉事。」乃夜集鄱陽賊首吳十三、凌十一、閔廿四等,飭兵器以候。
待旦,急召致仕侍郎李士實入,以謀反告之,士實唯唯而已。尋各官入謝,拜畢,左右帶甲露刃侍衛者數百人,宸濠出立露台,大言曰:「太后有密旨,令我起兵入朝監國,汝等知之乎?」都御史孫燧毅然曰:「密旨安在?」宸濠曰:「不必多言。我今往南京,汝保駕否?」燧張目直視宸濠,厲聲曰:「天無二日,臣安有二君。太祖法制在,誰則敢違!」宸濠大怒,命縛燧,眾駭愕相顧失色。按察司副使許逵大呼曰:「孫都御史,朝廷大臣,汝反賊,敢擅殺邪!」顧燧語曰:「我欲先發,不聽,今制於人,尚何言?」宸濠並縛之,訊逵且何言,逵曰:「惟有赤心耳,豈從汝反!」且縛且罵。宸濠喝校尉火信等拽燧、逵出惠民門外殺之。遂執御史王金、主事馬思聰、金山、右布政胡濂、參政陳杲、劉斐、參議許效濂、黃宏、僉事顧鳳、都指揮許清、白昂,並太監黃宏俱械鎖下獄。思聰、黃宏不食死。
劉養正常言帝星明江、漢間,故屬意宸濠。至是與李士實謀令參政季、僉事潘鵬、師夔持檄諭降諸郡縣,左布政梁宸、廉使楊璋、副使唐錦為所脅,移咨府部,傳檄遠近,革正德年號,指斥乘輿。以李士實、劉養正為左、右丞相,參政王綸為兵部尚書、總督軍務大元帥。分遣逆黨婁伯、王春等四出收兵,閔廿四、吳十三等奪船順流攻南康,知府陳霖等遁走;進攻九江,兵備副使曹雷、知府汪穎等亦遁,城俱陷。
編 提督南雄軍務都御史王守仁起兵討宸濠。
紀 先是福州三衛軍人進貴等作亂,兵部尚書王瓊知宸濠且反,謂主事應典曰:「進貴亂小事,不足煩王守仁,但假此便宜敕書在彼手中,以待他變可也。」乃具題降敕,令守仁查處福州亂軍,故宸濠之叛,江西守臣俱遇害被執,惟守仁以往勘福建出。
六月初九日,自贛起行,十五日守仁至豐城,知縣顧佖告宸濠反,守仁易服潛至臨江。知府戴德孺聞守仁至,喜,迎入城調度,守仁曰:「臨江居大江之濱,與省會近,且當道路之沖,莫若抵吉安為宜。」遂行。庚辰,守仁飛報宸濠反,王瓊宣言曰:「有王伯安在,何患,不久當有捷報耳!」
丁亥,守仁集兵糧,傳檄四方諸郡縣,知府伍文定等皆至,議所向。守仁曰:「兵家之道,急沖其鋒,攻其有備,皆非計之得。我故示以自守不出之形,彼必他出,然後尾而圖之,先復省城以搗其巢穴,俟彼還兵來援,然後邀而擊之,此全勝之策也。」宸濠果使人探,守仁不出。
編 秋七月,宸濠率兵出江西攻安慶,知府張文錦、都指揮楊銳、指揮崔文悉力御之。
紀 宸濠留其黨宜春郡王拱樤同內官萬銳等守南昌,自與拱栟、李士實、劉養正、閔廿四等六萬人,號十萬,以劉吉為監軍,王綸為參贊,指揮葛江為都督,載其妃媵、世子從,總一百四十餘隊出鄱陽,舳艫蔽江而下,聲言直取南京。戊戌,宸濠趨安慶,張文錦、楊銳、崔文令軍士鼓譟登城,大罵之,宸濠遂留攻安慶。時九江、南康既陷,遠近震駭,三人憑孤城,以忠義激士誓眾死守。僉事潘鵬,安慶人也,宸濠令鵬遣家屬持書入城諭降,崔文手斬之,磔其屍投城下。宸濠令鵬至城下說之,文引弓欲射鵬,鵬走免,文錦即鵬家盡誅之。宸濠盡攻擊之術,不能克。時朝廷聞宸濠反,乃收交通宸濠太監蕭敬、秦用、盧明、都督錢寧、優人臧賢、尚書陸完等俱下獄,籍其家。後蕭敬罰二萬金得免,秦用、陸完謫戍邊,餘死獄中。
編 提督南贛軍務都御史王守仁率知府伍文定等攻南昌,克之。宸濠解安慶圍,還兵援江西。文定等率兵迎擊,大敗之,遂擒宸濠,江西平。
紀 守仁率文定等起兵會於臨江樟樹鎮,於是知府戴德孺引兵自臨江,徐璉引兵自袁州,邢珣引兵自贛州,通判胡堯元、童琦引兵自瑞州,通判談儲、推官王、徐文英、新淦知縣李美、太和知縣李楫、寧都知縣王天與、萬安知縣王冕各以其兵至。
己酉,至豐城,眾議所往。或謂「寧王經畫旬餘始出,留備南昌必嚴,攻之恐難猝拔。今寧王攻安慶久不克,兵疲意沮,若以大兵逼之江中,與安慶夾攻之,必敗。寧王敗,南昌不攻自破矣。」守仁曰:「不然。我師越南昌下與寧王持江上,安慶之眾僅能自保,必不能援我於中流,而南昌兵議其後絕我糧道,南康、九江又合勢乘之,腹背受敵,非利也。不若先攻南昌,寧王久不克安慶,精銳皆出,守御必單弱,我兵新集氣銳,南昌可克也。寧王聞我攻南昌,必解安慶圍還兵自救。暨來,我師已克南昌,彼聞之自奪氣。首尾牽制,此成擒矣。」乃令文定等各攻一門。十九日發兵,以二十日昧爽各至汛地。守仁下令曰:「一鼓附城,再鼓登,三鼓不登誅,四鼓不登斬其隊將。」又先期為榜,入諭城中居民,令各閉戶自守,勿助亂,勿恐畏逃匿。遂舁攻具至城下,梯而登,城上雖設守御,聞風倒戈,城門有不閉者,兵遂入。守仁乃入城撫定之,擒拱樤及萬銳等十餘人,散遣脅從,城中始安。
時宸濠憤安慶不下,方自督兵填濠塹,期在必克。聞守仁率兵攻南昌,大恐。李士實等勸宸濠勿還兵,舍安慶徑取南京,既即大位,江西自服。宸濠不從,解安慶圍,移兵泊阮子江,先遣兵二萬還援江西,宸濠自率大軍繼之。
二十二日諜報至江西,守仁乃集眾議。或謂「寧王兵盛,憑其憤怒悉眾而來,我援兵未集,勢不能支,不若堅壁自守,以待四方之援。彼久頓堅城之下,兵孤援絕,將自潰矣。」守仁曰:「寧王兵力雖強,然所至徒恃焚掠,劫眾以威。今進取不能,巢穴又覆,沮喪退歸,眾心已離;我以銳卒乘勝擊之,彼將不戰自潰矣。」是日撫州知府陳槐亦率兵至。
二十三日,諜報宸濠先鋒已至樵舍,守仁乃遣諸將率兵迎擊之。令伍文定以正兵當其前,余恩繼文定後,邢珣率兵繞出賊背,徐璉、戴德孺張兩翼分擊之。諸將各受命出。
二十四日,賊兵乘風鼓譟而前,逼黃家渡,氣驕甚。文定、恩佯北致之,賊爭進趨利,前後不相及,珣兵從後急擊,橫貫其陣,賊敗走;文定、恩還兵乘之,璉、德孺兵合勢夾擊,賊不知所為,遂大潰,追奔十餘里,擒斬二千餘級,溺水死者萬計。賊氣大沮,退保八字腦。是日建昌知府曾璵等率兵至。
守仁謂:「九江、南康不復,則道終梗,且湖廣援兵不能達。」乃別遣陳槐率兵四百,合知府林椷兵攻九江;曾璵率兵四百,合知府陳朝佐兵攻南康。宸濠大賞將士,當先者千金,被傷者百金,使人盡發南康、九江兵至。明日,並力合戰,官兵敗死者數百人,文定急斬先卻者以徇,身立炮銃間,火焚其須鬢不移足,士殊死戰,兵復振,炮及宸濠舟,賊遂大敗,擒斬二千餘級,溺水死者甚眾。
賊復退保樵舍,聯舟為方陣,盡出其金帛賞士。文定等乃為火攻之具,珣擊其左,璉、德孺擊其右,恩等分兵四伏,期火發兵合。
明日,宸濠朝群臣,執其不盡力者將斬之,爭論未決,官兵四集奮擊之,火及宸濠副舟,賊復大潰。宸濠與諸妃嬪泣別,妃嬪皆赴水死,將士執宸濠及其世子、郡王並偽丞相、元帥等官李士實、劉養正、徐吉等數百餘人,擒斬賊黨三千餘級,溺水死者約三萬。曾璵、陳槐亦攻復九江、南康二郡。
將士執宸濠入江西,軍民聚觀,歡呼之聲震動天地。宸濠見守仁呼曰:「王先生,我欲盡削護衛請降為庶民,可乎?」守仁曰:「有國法在。」遂頓首不言。
初,宸濠謀反,妃婁氏泣諫不聽,及被擒,於檻車中泣語人曰:「昔紂用婦人言而亡天下,我以不用婦人言而亡其國,今悔恨何及!」守仁為求婁妃屍,葬之。
編 八月,帝下詔親征。
紀 時王守仁擒宸濠捷書未至,諸將各獻擒宸濠之策,上亦欲假親征南遊。太監張永等見錢寧、臧賢事敗,又欲因此邀功。於是上自稱奉天征討威武大將軍、鎮國公,邊將江彬、許泰、劉暉、張永、張忠等俱稱將軍,所下璽書改稱軍門檄。上方出師,駐蹕良鄉,而守仁捷書至,且慮有沿途竊發,欲自獻俘闕下。奏入,上屢檄止之,令以俘候車駕至。大學士梁儲、蔣冕屢請迴鑾,不聽。
編 九月,帝至南京。
紀 王守仁發南昌,將獻俘闕下,張忠、江彬等謂當縱之鄱湖,俟上親與遇戰而後奏凱論功,屢遣人至廣信止之。守仁不得已,乘夜過玉山,械繫宸濠等取道由浙江以進。張永已候於杭州,守仁至杭謂永曰:「江西之民既經大亂,繼以旱災,又供京、邊軍餉,困苦既極,必逃聚山谷為亂。昔助宸濠為脅從,今將成土崩之勢,然後興兵定亂,不亦難乎!」永深然之,乃徐曰:「吾之此出,為群小在君側,調護左右以默轉聖躬,非為掩功來也。但皇上意將順而行,猶可挽回萬一,若逆其意,徒急群小之怒,無救於天下大計矣!」於是守仁信其無他,以宸濠付之,乘夜渡浙江過越還江西。
編 命王守仁巡撫江西,擢吉安知府伍文定為江西按察司,贛州知府邢珣為江西布政司右參政。
紀 初,江彬、張忠等謀欲奪功,誣守仁初附宸濠,及知其勢敗然後擒宸濠攘功。太監張永知其謀,語家人曰:「王都御史忠臣為國,今欲以此害之,他日朝廷有事,何以教臣子之忠!」至是永復命,先見上,備言守仁之忠,並江彬等欲害之之意;彬等毀遂不入。張忠又言:「守仁在杭竟不至南京,陛下試召之必不來,無君可知。」上召之,守仁即奔命,至龍江將進見,忠殊失意,又從中阻之。守仁乃綸巾野服入九華山。永聞之,又力言於上曰:「王守仁忠臣,今聞眾欲爭功,欲棄其官入山為道士。」由是上益信之,乃有是命。
編 冬十二月,宸濠至南京。
紀 上欲自以為功,乃與諸近侍戎服整軍容,出城數十里,列俘於前,為凱旋狀;既入,囚禁之。
編 庚辰,十五年,冬十月,帝自南京班師還京。
紀 先是上以大將軍鈞帖,令巡撫江西都御史王守仁重上捷書。守仁節略前奏,入江彬、張忠等姓名於內上之。疏入,始議北旋。
編 十二月,宸濠伏誅。
紀 上至通州,賜宸濠死,燔其屍,餘黨至京師磔誅之。獨抑王守仁功未敘。
編 辛巳,十六年,春正月,帝至京師。
紀 江彬益驕橫,其所部邊卒桀騖不可制。
編 加蔣冕少傅、謹身殿大學士,毛紀少保、武英殿大學士。以石珤為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
編 三月,帝崩。皇太后與大學士楊廷和等定議,奉遺詔迎立興獻王世子厚熜。
紀 上寢疾豹房,既而大漸。丙寅,上崩。皇太后與楊廷和等定議,遵祖訓「兄終弟及」之文,乃為遺詔,遣太監谷大用、韋霖、張錦、壽寧侯張鶴齡、定國公徐光祚、駙馬都尉崔元、大學士梁儲、禮部尚書毛澄齎金符往安陸藩府,迎興獻王世子厚熜入繼大統。
編 江彬伏誅。
紀 初,上崩,彬偶不在左右,皇太后召楊廷和等議,恐彬為亂,秘不發喪,以上命召彬入。彬不知上崩,並其子入,俱收之。皇太后下制暴彬罪惡,論磔於市。籍其家,金七十櫃,銀二千二百櫃,金銀珠玉珍寶首飾不可勝計,隱匿奏疏百餘本。
編 夏四月,興獻王世子厚熜至京師,即位。
紀 詔以明年為嘉靖元年。
編 命禮部會議崇祀興獻王典禮。
紀 禮部尚書毛澄請於大學士楊廷和,廷和出漢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曰:「此篇為據,異議者即奸諛,當誅!」澄會公卿台諫等官六十餘人上議:「漢成帝立定陶王為嗣,以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共王祀。今上入繼大統,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後興國。其祟號則襲宋英宗故事,以孝宗為考,興獻王及妃為皇叔父母,祭告上箋稱侄署名,而令祟仁主考興獻王,叔益王。」上覽曰:「父母可互易若是邪!其再議。」
編 五月,葬康陵。
編 太保兼武英殿大學士梁儲致仕。以袁宗皋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遣中官迎帝母興獻妃。以彭澤為兵部尚書。
編 召王守仁為南京兵部尚書,封新建伯。
編 秋七月,觀政進士張璁上大禮疏。
紀 璁疏曰:「朝議謂陛下入嗣大宗,宜稱孝宗皇帝為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王妃為皇叔母者,不過拘執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耳。夫漢哀、宋英皆預立為皇嗣,而養之於宮中,是明為人後者也,故師丹、司馬光之論施於彼一時猶可。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於崩殂,而廷臣遵祖訓、奉遺詔迎取陛下入繼大統,遺詔直曰『興獻王長子,倫序當立』,初未嘗明著為孝宗後,比之預立為嗣,養之宮中者較然不同。夫興獻王往矣,稱之以皇叔父,鬼神固不能無疑也。今聖母之迎也,稱皇叔母,則當以君臣禮見,恐子無臣母之義。禮,長子不得為人後,況興獻王惟生陛下一人,利天下而為人後,恐子無自絕父母之義。故陛下為繼統武宗,而得尊祟其親則可,謂嗣孝宗以自絕其親則不可。臣竊謂今日之禮,宜別為興獻王立廟京師,使得隆尊親之孝。且使母以子貴,尊與父同,則興獻王不失其為父,聖母不失其為母矣。」疏入,上遣司禮監官送至內。諭曰:「此議實遵祖訓,據古禮,爾曹何得誤朕!」楊廷和曰:「書生焉知國體!」復持入,上熟覽之,喜曰:「此論一出,吾父子必終可完也。」
編 九月,興獻王妃至通州。
紀 帝母至通州,聞朝廷欲考孝宗,恚曰:「安得以我子為人之子!」謂從官曰:「爾曹已極寵榮,獻王尊稱胡猶未定?」因留通州不入。上聞之,涕泗不止,啟慈聖皇太后,願避位奉母歸。群臣惶懼。
編 冬十月,興獻後至自通州。
紀 先是,楊廷和見追崇興獻之禮勢不得已,乃草敕下禮部曰:「聖母慈壽皇太后懿旨,以朕纘承大統,本生父興獻王宜稱興獻帝,母宜稱興獻後,憲廟貴妃邵氏稱皇太后。仰承慈命,不敢固違。」帝從之,廷和意假母后,示非廷議意也。至是,興獻後自通州至京師,由大明中門入,上迎於闕內。廷和以追崇禮成,擬上慈壽皇太后及武宗皇后尊號,帝因遣司禮監諭廷和曰:「邵太后、興獻帝後亦各擬上尊號。」廷和等上言「不可,宜俟明年大婚禮成,慶宮闈,加之可也。」
編 十二月,除張璁南京刑部主事。
紀 先是帝下大禮,或問於禮部,時楊一清家居,遺書吏部尚書喬宇曰:「張生此論,聖人不易,恐終當從之。」宇不聽。至是楊廷和銜璁,授意吏部除為南京主事。石珤語璁曰:「慎之,大禮說終當行也。」璁怏怏而去。
編 起林俊為工部尚書。
紀 都御史林俊致仕家居,楊廷和寓書於俊以定國是,俊上疏曰:「孔子謂『觀過知仁』,陛下大禮未協,過於孝故耳。司馬光有言:『秦、漢而下,入繼大統,或尊祟其所生,皆取譏當時,貽笑後世。』陛下純德,何忍襲之!」疏入,留中。廷和遂奏起林俊為工部尚書。
編 帝下御札諭加興獻帝、後以「皇」字。大學士楊廷和等乞罷歸,不報。
紀 廷和等上言:「漢宣帝繼孝昭後,追諡史皇孫、王夫人曰悼考、悼後而已;光武上繼元帝,巨鹿、南頓君以上,立廟章陵而已;皆未嘗追尊。今日興獻帝、後之加,較之前代尊稱已極,若加『皇』字,與慈壽孝廟並,是忘所後而重本生,任私恩而棄大義,臣等不得辭其責。」吏部尚書喬宇等奏曰:「皇者正統大義,若加『皇』字於本生之親,則與正統溷而無別,揆之天理則不合,驗之人心則不安,非所以重宗廟正名分也。」上曰:「慈壽皇太后懿旨有諭:『今皇帝婚禮將行,其興獻帝宜加與「皇」號,母興獻皇太后。』朕不敢辭,爾群臣其承後命!」廷和等見不可爭,乃俱求罷歸,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