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九十
南宋紀
端宗皇帝
綱 丁丑,端宗皇帝景炎二年,春正月,文天祥移屯漳州。汀守黃去疾及吳浚降元。
綱 元命道士張宗演領江南道教。
綱 二月,元軍入廣州,遂陷廣東諸郡。
綱 文天祥誅吳浚。
目 浚既降元,因至漳州說天祥降,天祥責以大義,斬之。
綱 元軍引還,留潛說友為福州宣慰使,王積翁副之。
目 時北方有警,元主召諸將班師,凡諸將及淮兵在福安者,命李雄統之。
綱 元以西僧楊璉真加總攝江南釋教。
綱 三月,文天祥復梅州。
綱 元將李雄殺潛說友。
綱 陳瓚起兵復興化軍。
綱 夏四月,廣東制置使張鎮孫復廣州。五月,張世傑復潮州。
綱 文天祥引兵自梅州出江西。
目 吉、贛兵皆會之,遂復會昌縣。
綱 六月,文天祥敗元軍於雩都。秋七月,使趙時賞等分道復吉、贛諸縣,遂圍贛州。
綱 張世傑會師討蒲壽庚於泉州,傳檄諸路,遂復邵武軍。
目 世傑以元軍既退,自將淮兵討蒲壽庚。時汀、漳諸路劇盜陳吊眼及許夫人所統諸峒、畬軍皆會,兵勢稍振。壽庚閉城自守。世傑遂傳檄諸路,陳瓚起家丁、民義五百人應世傑,世傑遣將復邵武軍。
綱 八月,元李恆襲文天祥於興國縣。天祥兵潰,走循州,諸將鞏信、趙時賞等皆死之。
目 李恆遣兵援贛,而自將攻天祥於興國。天祥不意恆猝至,遣兵戰鍾步,不利。時鄒聚兵數萬於永豐,天祥引兵就之,會兵先潰,恆追天祥至方石嶺,及之。鞏信以短兵接戰,恆駭其以寡敵眾,疑有伏,斂兵不進。信坐巨石,余卒侍左右,箭雨集,屹不動,恆從間道就視之,創被體而死不仆。天祥至空坑,兵盡潰。時趙時賞坐肩輿後,元軍問為誰,時賞曰:「我姓文。」眾以為天祥,擒之。恆遍求俘虜人識認,有曰:「此趙督參時賞也。」天祥由是得與杜滸、鄒乘騎逸去,至循州,散兵頗集。天祥妻子及幕僚、客將皆被執。時賞至隆興,奮罵不屈。有繫纍至者,輒麾去,云:「小小僉廳官耳。執之何為!」得脫者甚眾。臨刑,劉洙頗自辨,時賞叱曰:「死耳,何必然!」於是被執者皆死。恆送天祥妻子、家屬於燕,二子死於道。
綱 九月,帝遷潮州之淺灣。
綱 元將塔出等引兵入大庾嶺。
目 元主詔塔出與李恆、呂師夔等以步卒入嶺,忙兀台、唆都、蒲壽庚及元帥劉深等以舟師下海,合追二王。
綱 張世傑攻泉州,不克。元復陷邵武軍,遂入福州。
綱 冬十月,以陸秀夫同簽書樞密院事。
綱 秀夫之謫,張世傑讓陳宜中曰:「此何如時,動以台諫論人!」宜中惶恐,亟召秀夫還行朝。時播越海濱,庶事疏略,楊太妃垂簾與群臣語,猶自稱奴。每時節朝會,獨秀夫儼然正笏,立如治朝,或時在行中悽然泣下,以朝衣收淚,衣盡濕,左右無不悲慟者。
綱 元唆都破興化軍,屠其民,陳瓚死之。
目 唆都至興化,瓚閉城拒守。唆都臨城諭之,矢石雨下,乃造雲梯、炮石,攻破其城,巷戰終日。獲瓚,車裂之。屠其民,血流有聲。
綱 十一月,元塔出會兵陷廣州。
綱 元將劉深襲淺灣,帝奔井澳。
目 深攻淺灣,張世傑戰不利,奉帝走秀山,遂至井澳。
綱 十二月,帝有疾。
目 帝至井澳,颶風壞舟,帝溺,幾不救,遂得驚疾。旬余,諸兵士稍集,死者過半。
綱 元劉深襲井澳,帝奔謝女峽,陳宜中逃之占城。
目 帝復入海,至七里洋,欲往占城。陳宜中請先往諭意,度事不可為,遂不返。
綱 戊寅,三年,春正月,元降封福王與芮為平原郡公。
綱 元軍入重慶,張珏死之,西川州縣皆陷。
綱 二月,元唆都陷潮州,屠其民。
綱 三月,文天祥收兵,復出麗江浦。
目 天祥以弟璧及母在惠州,乃趨之。行收兵,出海豐縣,遂次於麗江浦。
綱 都統凌震復廣州。
綱 帝遷硇洲。
綱 曾淵子至自雷州,以為參知政事、廣西宣諭使。
目 淵子起兵據雷州,元軍諭降不聽,進兵攻之。淵子奔硇洲,遂有是命。
綱 夏四月,帝崩,衛王即位。
目 帝崩,年十一。群臣多欲散去,陸秀夫曰:「度宗皇帝一子尚在,將焉置之!古人有以一旅一成中興者,今百官有司皆具,士卒數萬,天若未欲絕宋,此豈不可為國邪!」乃與眾共立衛王,年八歲矣。方登壇,禮畢,御輦所向,有龍挐空而上。既入宮,雲陰不見,改元祥興。升硇洲為翔龍縣。上帝廟號曰端宗。太妃仍同聽政。
陳宜中入占城,行都日候其還朝,宜中竟不至。時世傑秉政,而秀夫裨助之,外籌軍旅,內調工役,凡有述作,盡出其手,雖匆遽流離中,猶日書大學章句以勸講。
綱 六月,帝遷新會之厓山。
目 時六軍所泊,居雷、化犬牙處,而厓山在新會縣南八十里巨海中,與奇石山相對立如兩扉,潮汐之所出入也,故有鎮戍,張世傑以為天險,可扼以自固,乃奉帝移駐。遣人入山伐木,造行宮及軍屋千餘間。行宮正殿曰慈元,楊太妃居之。升廣州為祥興府。時官民兵尚二十餘萬,多居於舟,資糧取辦於廣右諸郡、海外四州。復刷人匠造舟楫,制器仗,至十月始罷。
綱 元以張弘范為都元帥,李恆副之,將兵入閩、廣。
綱 秋八月,有星隕於廣南。
目 有星墮廣州南,初隕色紅,大如箕,中爆烈為五,既墜地,聲如鳴鼓,一時頃止。
綱 加文天祥少保、信國公,張世傑越國公。
目 天祥聞帝即位,上表自劾兵敗江西之罪,乞入朝;優詔不許,而加官爵。會軍中大疫,士卒多死,天祥母亦病沒,詔起復之。天祥長子復亡,家屬皆盡。
綱 九月,葬端宗皇帝於厓山。
綱 冬十一月,凌震棄廣州遁。
綱 元張弘范襲執文天祥於五坡嶺。
目 天祥屯潮陽,鄒、劉子俊皆集師會之,遂討劇盜陳懿、劉興於潮。興死;懿遁,以海舟導張弘范兵濟潮陽。天祥帥麾下走海豐,先鋒將張弘正追之。天祥方飯五坡嶺,弘正兵突至,眾不及戰,天祥遂被執,吞腦子不死,鄒自剄。劉子俊自詭為天祥,冀可免天祥;及天祥至,各爭真偽,元遂烹子俊。天祥至潮陽,見弘范,左右命之拜,天祥不屈。弘范釋其縛,以客禮之。天祥固請死,弘范不許,處之舟中,求族屬被俘者悉還之。
綱 十二月,元西僧楊璉真加發紹興諸陵。
目 楊璉真加利宋攢宮金玉,發諸陵在紹興者及大臣冢墓,凡一百一所。又欲裒諸陵骨,雜牛馬枯骼為鎮南浮屠。會稽人唐珏獨痛憤,乃貨家具行貸,得百金,為酒食,陰召諸惡少,泣曰:「爾輩皆宋人,吾不忍陵骨之暴露,欲以他骨易之。已造石函六,刻紀年一字為號,自思陵以下,隨號收殯。」眾如珏言,夜往取遺骸,葬蘭亭山後,又移宋故宮冬青樹植其上以識,聞者悲之。
帝昺
綱 己卯,帝昺祥興二年,春正月,元張弘范襲厓山,張世傑力戰御之。
目 弘范由潮陽港乘舟入海,至甲子門,獲斥候將,知帝所在,乃至厓山。或謂世傑曰:「北兵以舟師塞海口,則我不能進退,盍先據之?幸而勝,國之福也;不勝,猶可西走。」世傑恐久在海中,士卒離心,動則必散,乃曰:「頻年航海,何時已乎,今須與決勝負。」遂焚行朝草芾,結大舶千餘,作一字陣,碇海中,中艫外舳,貫以大索,四周起樓棚如城堞,奉帝居其間為死計,人皆危之。厓山北淺,舟膠不可進。弘范由山東轉而南,入大洋,與世傑之師相遇,薄之,且出騎兵斷官軍汲路。世傑舟堅不能動,弘范乃舟載茅茨,沃以膏脂,乘風縱火焚之。世傑戰艦皆塗泥,縛長木以拒火,舟不爇,弘范無如之何。
時世傑有甥韓在元軍中,弘范三使韓招世傑,世傑不從,曰:「吾知降生且富貴,但義不可移爾!」因歷數古忠臣以答之。弘范乃命文天祥為書招世傑,天祥曰:「吾不能扞父母,乃教人叛父母,可乎?」固命之,天祥遂書所過零丁洋詩與之,其末有云:「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弘范笑而置之。
弘范復遣人語厓山士民曰:「汝陳丞相已去,文丞相已執,汝復欲何為?」士民亦無叛者。弘范又以舟師據海口,世傑兵士茹乾糧,十餘日,下掬海水飲之,水咸,飲即嘔泄,兵士大困。世傑帥蘇劉義、方興等旦夕大戰。既而李恆自廣州以師來會,弘范命恆守厓山北。
綱 二月,張世傑與元張弘范戰於厓山。世傑兵潰,陸秀夫負帝赴海死之。世傑復收兵,至海陵山,舟覆而死。宋亡。
目 都統張達夜襲元軍,敗還。弘范乃四分其軍,自將一軍,相去里許,令諸將曰:「宋舟西艤厓山,潮至必東遁,急攻之。聞吾樂作,乃戰,違令者斬。」時黑氣出山西,李恆乘早潮退,攻其北,世傑以淮兵殊死戰。至午,潮上,元軍樂作,世傑以為且懈,不設備。弘范以舟攻其南,世傑南北受敵,兵士皆疲,不能復戰,俄有一舟檣旗仆,諸舟之檣旗皆仆,世傑知事去,乃抽精兵入中軍,諸軍大潰,翟國秀、凌震等皆解甲降元。元軍薄中軍,會日暮,風雨昏霧四塞,咫尺不相辨,世傑乃與蘇劉義斷維,以十六舟奪港而去。陸秀夫走帝舟,帝舟大,且諸舟環結,度不得出走,乃先驅其妻子入海,謂帝曰:「國事至此,陛下當為國死。德祐皇帝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即負帝同溺,後宮諸臣從死者甚眾。余舟尚八百,盡為弘范所得,越七日,屍浮海上者十餘萬人。因得帝屍及詔書之寶。
世傑行收兵,遇楊太妃,欲奉以求趙氏後。楊太后始聞帝崩,撫膺大慟曰:「我忍死間關至此者,正為趙氏一塊肉耳,今無望矣!」遂赴海死,世傑葬之海濱。世傑將趨占城,土豪強之還廣東,乃回舟艤南恩之海陵山,散潰稍集。謀入廣,颶風大作,將士勸世傑登岸,世傑曰:「無以為也。」登柁樓,露香祝曰:「我為趙氏,亦已至矣。一君亡,復立一君,今又亡。我未死者,庶幾敵兵退,別立趙氏以存祀耳。今若此,豈天意邪!」風濤愈甚,世傑墮水溺死。諸將函其骨,葬潮居里。蘇劉義出海洋,為其下所殺。
綱 冬十月,文天祥至燕,不屈,元人囚之。
目 厓山之破,張弘范等置酒大會,謂天祥曰:「國亡,丞相忠孝盡矣。能改心以事之宋者事今,將不失為宰相也。」天祥泫然出涕曰:「國亡不能救,為人臣者死有餘罪,況敢逃其死而貳其心乎!」弘范義之,遣使護送天祥赴燕。道經吉州,痛恨不食,八日猶生,乃復食。十月,至燕,館人供張甚盛,天祥不寢處,坐達旦;遂移兵馬司,設卒守之。既而丞相博羅等召見於樞密院,欲使拜,天祥長揖不屈。博羅曰:「自古有以宗廟土地與人而復逃者乎?」天祥曰:「奉國與人,是賣國之臣也。賣國者有所利而為之,必不去,去者必非賣國者也。予前除宰相不拜,奉使軍前,尋被拘執。已而有賊臣獻國,國亡當死,所以不死者,以度宗二子在浙東,老母在廣故耳。」博羅曰:「棄德祐嗣君而立二王,忠乎?」天祥曰:「當此之時,社稷為重,君為輕。吾別立君,為宗廟、社稷計也。從懷、愍而北者非忠,從元帝為忠;從徽、欽而北者非忠,從高宗為忠。」博羅語塞,忽曰:「晉元帝、宋高宗,皆有所受命,二王不以正,是篡也。」天祥曰:「景炎乃度宗長子,德祐親兄,不可謂不正;登極於德祐去位之後,不可謂篡;陳丞相以太后命奉二王出宮,不可謂無所受命。」博羅等皆無辭,但以「無受命」為解。天祥曰:「天與之,人歸之,雖無傳受之命,推戴擁立,亦何不可!」博羅怒曰:「爾立二王,竟成何功?」天祥曰:「立君以存宗社,存一日,則盡臣子一日之責,何功之有!」曰:「既知其不可,何必為?」天祥曰:「父母有疾,雖不可為,無不下藥之理。盡吾心焉,不可救,則天命也。今日天祥至此,有死而已,何必多言。」博羅欲殺之,而元主及大臣不可。弘范病中亦表奏天祥忠於所事,願釋勿殺,乃囚之。
右南宋九帝,共一百五十三年。合兩宋一十八帝,共三百二十年。
元紀
世祖文武皇帝
綱 庚辰,元世祖文武皇帝至元十七年,春正月,都元帥張弘范卒。
綱 三月,帝如上都。
綱 遣使窮河源。
綱 秋七月,以郝禎、耿仁為左丞。
目 阿合馬貪橫益肆,援引二人,驟升同列,交為蒙蔽,掊斂日急,內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言者。
綱 八月,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許衡致仕。
目 衡以疾,乞致仕。皇太子請以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便侍養,且遣使諭之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
綱 翰林學士承旨姚樞卒。
綱 九月,帝還大都。
綱 冬十月,以阿剌罕為右丞相。復大發兵擊日本。
綱 十一月,行授時曆。
綱 平章政事廉希憲卒。
目 大德間贈太師、恆陽王,諡公正。伯顏曰:「廉公宰相中真宰相,男子中真男子。」世以為名言。
綱 十二月,昭文館大學士竇默卒。
目 默為人樂易,平居未嘗出一言方人物。至論國家大計,面折廷諍,人謂可比汲黯。帝嘗曰:「朕求賢三十年,得一竇漢卿及李俊民。」又曰:「如竇漢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為一,可謂全人矣。」累贈太師,封魏國公,諡文正。
綱 辛巳,十八年,春二月,皇后弘吉剌氏崩。
目 後性明敏,達於事機,國家初政,左右匡正,與有力焉。宋亡,幼主入朝,後不樂。帝曰:「江南平,自此不用兵甲,人皆喜之,爾何獨不樂?」後曰:「自古無千歲之國,毋使吾母子及見此則幸矣。」帝以宋府庫物置殿庭,召後視之,後一視而反。帝問後何欲,後曰:「宋人貯蓄以貽子孫,子孫不能守而歸於我,我又何忍取之邪!」宋太后全氏至京,不習風土,後屢奏乞令回江南,帝不允。後退亦厚待之。
綱 三月,許衡卒。
目 衡病革,家人祀先,衡曰:「吾一日未死,寧不有事於祖考!」起,奠獻如儀,既撤而卒,年七十二。衡嘗語其子曰:「我平生虛名所累,竟不能辭官,死後慎勿請諡,勿立碑,但書『許某之墓』四字,使子孫識其處足矣。」後贈司徒,封魏國公,諡文正。
綱 帝如上都。
綱 秋七月,阿剌罕卒於軍。八月,諸將棄師于海島而還。
綱 閏月,帝還大都。
綱 冬十月,焚毀道書。
目 帝方信桑門之惑,詔樞密副使張易參校道書。言:「惟道德經為老子所著,余皆後人偽撰。」詔悉焚之。
綱 十二月,以瓮吉剌帶為右丞相,阿合馬為左丞相。
綱 壬午,十九年,春二月,帝如上都。
綱 三月,益都千戶王著殺阿合馬於闕下。
綱 夏四月,瓮吉剌帶罷,以和禮霍孫為右丞相。
綱 詔戮阿合馬屍,遂窮治其黨。
目 阿合馬死,帝猶不深知其奸,及詢樞密副使孛羅,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命發冢,剖其棺,戮屍於通玄門外,縱犬食之,四民聚觀稱快,並誅其子忽辛等四人。尋令中書悉罷黜其黨與。又以郝禎、耿仁黨惡尤甚,命剖禎棺,戮其屍,下耿仁於獄,誅之。
綱 以張雄飛為參知政事。
綱 秋八月,帝還大都。
綱 九月,俱藍國入貢。
綱 遣使括雲南金。
綱 詔諸路歲舉儒吏各一人。
目 中書省掾史有闕,選樞密院、御史台、六部令史轉用之,令史則取諸路歲貢之數。仍詔:「諸路歲貢儒、吏,儒必通吏事,吏必知經史者。」
綱 冬十月,復以耶律鑄為左丞相。
綱 以宋衍聖公孔洙為國子祭酒,提舉浙東學校。
目 孔子後自宋南渡初,其四十八代孫端友子玠寓衢州。帝既平宋,疑所立,或言孔氏子孫寓衢者乃其宗子。召洙赴闕,洙遜於居曲阜者。帝曰:「寧違榮而不違親,真聖人後也。」遂命為國子祭酒,兼提舉浙東學校。
綱 十二月,殺宋少保、樞密使、信國公文天祥。
目 時有閩僧言:「土星犯帝座,疑有變。」未幾,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眾千人,欲取丞相。京城亦有匿名書,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丞相可無憂者。朝廷疑之,遂撒蓑城葦,遷瀛國公及宋宗室於上都。疑丞相為天祥,乃召天祥入,諭之曰:「汝移所以事宋者事我,當以汝為相矣。」天祥曰:「天祥為宋宰相,安事二姓!願賜之一死足矣。」帝猶未忍,遽麾之退。左右力贊從其請,遂詔殺之於都城之柴市。天祥臨刑殊從容,謂吏卒曰:「吾事畢矣。」南向再拜死,年四十七。其衣帶中有贊曰:「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其妻歐陽氏收其屍,面如生。
天祥為人豐下,兩目炯然。博學善論事,作文未嘗起草。尤長於詩,居獄四年,忠義之氣,一著於詩歌,累數十百篇。至是兵馬司籍所存上之,觀者無不流涕悲慟。有得其一履者,亦寶藏之。尋有義士張毅甫者,負其骨歸葬吉州,適家人自廣東奉其母曾夫人之柩同日至城下,人以為忠孝所感雲。
初,天祥開督府置僚屬,一時知名者四十餘人,而遙請號令,稱幕府文武士者不可悉數。然皆一念向正,至死靡悔。
綱 以孔散為平章政事。
綱 征處士劉因為右贊善大夫,尋辭歸。
目 因,容城人,天資絕人,日記千百言,過目成誦。初為經學,究訓詁注釋之說,嘆曰:「聖人精義,殆不止此。」及得周、邵、程、朱之書,一見即曰:「我固謂當有是也。」及論其學之所長,曰:「邵,至大也;周,至精也;程,至正也;朱子,極其大,盡其精,而貫之以正也。」愛諸葛孔明「靜以修身」之語,表所居曰「靜修」。不忽木薦之,詔征之,至,擢右贊善大夫。尋以繼母老辭歸,俸給一無所受。
綱 詔御史台得自選其屬。
目 初,御史唯用漢人,至是崔彧請參取蒙古人用之。又言:「台察之選,正由中書,寧無偏黨之弊!今宜令本台得自選任。」既而江淮省臣有欲專恣而忌台察之言者,上議欲以行台隸行省,詔廷臣雜議。兵部尚書董文用曰:「御史台譬之臥虎,雖未噬人,人猶畏其虎也。今虎名僅存而綱紀猶不振,更加抑之,則風采薾然,無復可望矣。此不可行也。」從之。
綱 始海運。
綱 癸未,二十年,春正月,立弘吉剌氏為皇后。
目 時帝春秋高,後頗預朝政,相臣常不得見帝,輒因後以奏事焉。
初,弘吉剌之族,從太祖起兵有功,尋立其女為後,遂與約曰:「弘吉剌氏生女,世以為後,生男,世尚公主。」故元世諸後,多其族焉。
綱 詔停燕南河北、山東租賦。
綱 三月,帝如上都。
綱 復命高麗王瑃及阿答海發兵擊日本。
綱 夏四月,罷采民間女子。
綱 六月,增給官吏俸。
綱 冬十月,帝還大都。
綱 耶律鑄有罪免。
綱 甲申,二十一年,春正月,群臣上尊號。
目 時議欲肆赦,張雄飛諫曰:「古人言,無赦之國,其刑必平。故赦,不平之政也。聖明之世,豈宜數赦!」上納之,遂止下輕刑之詔。
綱 二月,遷宋宗室及大臣之仕者。
綱 三月,帝如上都。
綱 秋七月,詔鎮南王脫歡假道安南擊占城。
綱 八月,帝還大都。
綱 九月,京師地震。
綱 冬十一月,和禮霍孫、張雄飛等罷,復以安童為右丞相,盧世榮為右丞,史樞為左丞,撤的迷失、廉希恕並參知政事。
綱 十二月,宋太皇太后謝氏卒於燕。
綱 乙酉,二十二年,春正月,以阿必失合為平章政事。
綱 二月,立規措所。
綱 帝如上都。
綱 復以瓮吉剌帶為左丞相。
綱 秋八月,帝還大都。
綱 冬十一月,盧世榮伏誅。
綱 十二月,太子真金卒。
目 太子初從姚樞、竇默學,仁孝恭儉,尤優禮大臣,一時在師友之列者,非朝廷名德,則布衣節行之士。在中書日久,明於聽斷,聞四方科征、挽漕、造作、和市,有系民之休戚者,多奏罷之,中外歸心焉。江南行省以歲課羨鈔四十七萬貫來獻,太子怒曰:「朝廷但令汝等安百姓,百姓安,錢糧何患不足!百姓不安,錢糧雖多,能自奉乎!」盡卻之。中庶子伯必以其子阿八赤入見,諭之以「毋讀蒙古書,須習漢人文字」。行台治書侍御史王惲進承華事略二十篇,太子覽之,至漢成帝不絕馳道,唐肅宗改服絳紗為朱明服,心甚喜,曰:「我若遇是禮,亦當如是。」又至邢峙止齊太子食邪蒿,顧侍臣曰:「一菜之名,遽能邪人邪?」詹事孔九思曰:「正臣防微,理固當然。」太子善其說,令諸子博觀其書。時帝春秋高,南台御史上書請內禪,太子聞之懼。台臣寢其章不敢聞,而阿合馬之黨答即古、阿散等請收百司吏案,鉤考天下錢穀,欲因以發之。都事尚文曰:「是欲上危太子,下陷大臣,其謀奸矣。」遂語御史大夫及丞相先入言之,以奪其謀。帝震怒曰:「汝等無罪邪?」丞相進曰:「臣等無所逃罪,但此輩名載刑書,而為此舉,實動搖人心耳。」太子益憂懼不自安。尋卒,年四十三。
綱 集僧四萬,作資戒會。
綱 丙戌,二十三年,春三月,遣侍御史程文海訪求江南人才。
目 先是文海為集賢直學士,言省院諸司皆用南人,惟御史台、按察司無之。江南風俗,南人所諳,亦宜參用之。至是,遂詔文海仍集賢直學士,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往江南博採知名之士。帝素聞趙孟藡、葉李名,密諭文海,必致此二人。文海復薦宋宗室趙孟及張伯淳等二十餘人,帝皆擢用之。
綱 帝如上都。
綱 秋七月,免左丞相瓮吉剌帶、平章政事阿必失合。
綱 冬十月,帝還大都。
綱 丁亥,二十四年,春二月,以麥朮督丁為平章政事。
綱 閏月,復置尚書省,以桑哥、鐵木兒並為平章政事,阿魯渾薩里為右丞,葉李為左丞,馬紹參知政事。初置國子監,以耶律有尚為祭酒。
綱 設江南各路儒學提舉司。
目 時江南諸縣,各置教諭二人,又用廷臣議,諸道各置提舉司,設提舉儒學二人,統諸路、府、州,縣學祭祀、錢糧之事。未幾,復從桑哥等言,鉤考江西學田所入羨餘,貯之集賢院,以給有才藝之士。
綱 帝如上都。
綱 三月,行至元鈔。
綱 戊子,二十五年,夏四月,征宋江西招諭使、知信州謝枋得,辭不至。
目 初,枋得遁入建陽。時程文海至江南訪求人才,薦宋遺士三十人,枋得亦在列。枋得方居母喪,遺書文海曰:「某所以不死者,以九十三歲之母在耳。先妣以今年二月考終,某自今無意人間事矣。『亡國之大夫不可與圖存』,李左車猶能言之,況稍知詩書,頗識義理者乎!某之至愚極暗,決不可以辱召命亦明矣。」既而留夢炎亦力薦之於上,枋得復遺書夢炎,言:「江南無人才,未有如今日之可恥。春秋以下之人物,本不足道,今欲求一人如瑕呂飴甥、程嬰、杵臼、廝養卒,亦不可得。」辯論凡數千百言,卒不行。
綱 秋九月,帝還大都。
綱 置征理司。冬十月,遣使鉤考諸路錢穀。
目 初,桑哥摘委六部鉤考百司倉庫財谷,復以為不專其任,遂置征理司以主之。行台侍御史程文海入朝言:「天子之職,莫大於擇相,宰相之職,莫大於進賢。宰相不以進賢為急,而惟以貨殖為心,非為上為德,為下為民之意。今權奸用事,立尚書省鉤考錢穀,以割剝生民為務,所委任者率皆貪饕邀利之人,江南盜賊竊發,良以此也。臣竊以為:宜清尚書之政,損行省之權,罷言利之官,行恤民之事。」桑哥大怒,留京師不遣,奏請殺之者六,帝皆不允。
綱 遣灜國公趙顯學佛於吐蕃。
綱 己丑,二十六年,春正月,地震。
綱 三月,帝如上都。
綱 以中書右丞相伯顏知樞密院事,將兵鎮和林。
綱 以伯答兒為中書平章政事。
綱 夏四月,福建參知政事魏天祐執宋謝枋得至燕,不屈,死之。
綱 初,天祐見時方求才,欲薦枋得為功。遣使誘枋得入城,與之言,坐而不對,或嫚言無禮。天祐不能堪,乃讓曰:「封疆之臣,當死封疆,安仁之敗何不死?」枋得曰:「程嬰、公孫杵臼二人皆忠於趙,一存孤,一死節。王莽篡漢,龔勝餓死。司馬子長雲『死有重於泰山,輕於鴻毛』,參政豈足如此!」天祐怒,逼之北行。枋得以死自誓,自離嘉興,即不食,二十餘日不死,乃復食。既渡採石,惟茹少蔬果,積數月,困殆。四月朔至燕,問太后攢所及瀛國所在,再拜慟哭。疾甚,留夢炎使醫持藥雜米飲進之,枋得怒,擲之於地,不食五日死。子定之護骸骨歸葬信州。枋得天資嚴厲,雅負奇氣,風岸孤陗,不能與世軒輊。而以天時人事,推宋必亡於二十年後。每論樂毅、申包胥、張良、諸葛亮事,常若有千古之憤者,而以植世教、立民彝為任,貴富賤貧一不動其中。
初,枋得之北行也,貧苦已甚,衣結履穿,人有嘗德之者,賙以金帛,辭不受。又為詩別其門人故友,時以為「讀其辭,見其心,慷慨激烈,真可以使頑夫廉,懦夫立」雲。
綱 五月,以忻都為尚書左丞,何榮祖參知政事,張天祐為中書參知政事。
綱 冬閏十月,帝還大都。
綱 十二月,帝幸大聖壽萬安寺。
綱 庚寅,二十七年,夏四月,帝如上都。
綱 河北十七郡蝗。
綱 秋八月朔,日食。
綱 地大震。九月,赦天下。
綱 帝還大都。
綱 冬十一月,安童罷。
綱 大水。
綱 辛卯,二十八年,春正月,桑哥及阿魯渾薩里、葉李以罪免。
綱 二月。罷征理司。
綱 以完澤為尚書右丞相,不忽木平章政事。
綱 帝如上都。
綱 夏五月,逮西僧楊璉真加下獄,尋釋之。
目 楊璉真加發宋諸陵及其大臣冢墓,攘取金寶珠玉無算,私庇平民之不輸賦者二萬三千戶,田土稱是,及受美女寶物之獻,藏匿未露者尤多。至是坐侵盜官物,遣使逮問,追治之,籍其妻孥、田畝。台者諸臣皆言:「宜誅之以謝天下。」帝不聽,命釋之,給還其所籍。
綱 復征劉因為集賢學士,辭不至。
目 因以疾固辭。帝聞之曰:「古有所謂不召之臣,其斯人之徒歟!」遂不強致之。
綱 下桑哥獄,逮其黨要束木誅之。
綱 罷尚書省,命右丞相完澤等併入中書。
綱 秋七月,桑哥伏誅。
綱 九月,以咱喜魯丁為平章政事。冬十月,以雪雪的斤為平章政事。
綱 壬辰,二十九年,春正月朔,日食。
綱 二月,以亦黑迷失、史弼、高興並為福建行省平章政事,將兵擊瓜哇。
綱 三月,麥朮督丁罷,以鐵哥、剌真並為平章政事。
綱 帝如上都。秋八月,帝還大都。
綱 冬十二月,改封梁王甘麻剌為晉王,鎮北邊。
綱 癸巳,三十年,春正月,右丞相安童卒。
綱 二月,以楊璉真加子暗普為江浙行省左丞。
綱 帝如上都。
綱 夏四月,劉因卒。
綱 秋七月,以月赤察兒知樞密院事。
綱 九月,帝還大都。
綱 冬十月,彗出紫微垣。
目 帝憂之,夜召不忽木入禁中,問所以銷天變之道。不忽木曰:「風雨自天而至,人則棟宇以待之;江河為地之限,人則舟楫以通之;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則為之,此人所以與天地參也。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怒,起敬起孝,故易曰:『君子以恐懼修省。』詩曰:『敬天之怒。』三代聖王,克謹天戒,鮮有不終。漢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頻歲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禍,海內乂安。此前代之龜鑑也,願陛下法之。」因誦文帝日食求言詔,帝悚然曰:「此言深合朕意,可復誦之。」遂論說至四鼓乃罷。
綱 以伯顏為平章政事。
綱 甲午,三十一年,春正月,帝崩。
綱 葬起輦谷。
綱 夏四月,皇孫鐵木耳即位於上都,大赦。追尊皇考曰裕宗皇帝,尊母弘吉剌氏曰皇太后。
綱 五月,以玉昔帖木耳為太師,伯顏為太傅,月赤察兒為太保。六月,復以帖木兒為平章政事。
綱 賜宋使臣家鉉翁號處士,遣還鄉。
目 初,世祖欲官鉉翁,不受,遂安置河間,以春秋教授弟子,數為諸生談及宋興亡之故,輒流涕太息。至是,年逾八十,詔賜號處士,放還鄉里,錫予金幣,皆不受。尋卒。
綱 秋七月,詔中外崇奉孔子。
綱 冬十月,帝至自上都。
目 帝巡狩三不剌之地,董文用言:「先帝新棄天下,陛下巡遊不以時,無以慰安元元。且人君猶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不在勤遠略也。宜趣還京師。」帝悟,遂還。
綱 十一月,以何瑋為參知政事,伯顏察兒參議省事。
綱 十二月,太傅知樞密院事伯顏卒。
目 伯顏深沉有謀略,善斷,將二十萬眾伐宋,如將一人,諸將仰之若神明。還朝,未嘗言功。卒贈太師,追封淮安王,諡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