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七三
宋紀
哲宗皇帝
綱 丁卯,二年,春正月,禁科舉用王氏經義、字說。
目 時科舉罷詞賦,專用王安石經義,且雜以釋氏之說,凡士子自一語以上,非安石新義不得用。學者至不誦正經,惟竊安石之書以干進,精熟者輒上第,故科舉益弊。呂公著當國,始請禁主司不得以老、莊書命題,舉子不得以申、韓、佛書為學,經義參用古今諸儒說,毋得專取王氏,尋又禁毋得引用王氏字說。
綱 夏四月,詔文彥博十日一議事都堂。
綱 以處士陳師道為徐州教授。
目 師道高介有節,安貧樂道,博學善文,家貧或經日不炊,晏如也。熙寧中,王氏經學盛行,師道心非其說,遂絕意進取。至是,以蘇軾薦,授是職。
綱 複製科。
綱 李清臣免。
目 時釐正熙、豐之政,清臣固爭,以為不可。遂罷知河陽府。
綱 五月,以劉摯、王存為尚書左、右丞。六月,以安燾知樞密院事。
綱 秋七月,罷門下侍郎韓維。
目 維處東省逾年,有忌之者密為讒愬,詔分司南京。王存抗聲簾前曰:「韓維得罪,莫知其端,臣切為朝廷惜之!」乃還維資政殿大學士、知鄧州。
綱 八月,罷崇政殿說書程頤。
目 頤在經筵,以禮法自持,每進講,色甚莊,繼以諷諫。蘇軾謂其不近人情,深嫉之,每加玩侮。於是頤門人右司諫賈易、左正言朱光庭等憤不能平,劾軾「試館職,策問謗訕」。殿中侍御史呂陶言:「台諫當徇至公,不可假借事權以報私隙。」右司諫王覿言:「軾命辭失輕重,其事小,不足考;若悉考同異,深究嬚疑,則兩岐遂分,使士大夫有朋黨之名,大患也。」太后然之。范純仁亦言軾無罪,遂置不問。
會帝患瘡疹不出,頤詣宰臣問知否,且曰:「上不御殿,太后不當獨坐,人主有疾,而大臣可不知乎!」翌日,宰臣以頤言問疾,由是大臣亦多不悅。御史中丞胡宗愈、左諫議大夫孔文仲、給事中顧臨,遂連章力詆頤不宜在經筵,乃罷頤出管句西京國子監。
時呂公著獨當國,群賢咸在朝,不能不以類相從,遂有洛黨、蜀黨、朔黨之語。洛黨以頤為首,而朱光庭、賈易為輔;蜀黨以蘇軾為首,而呂尚等為輔;朔黨以劉摯、梁燾、王岩叟、劉安世為首,而輔之者尤眾。是時熙、豐用事之臣,退休散地,怨入骨髓,陰伺間隙;而諸賢不悟,各為黨比以相訾議。惟呂大防秦人,戇直無黨;范祖禹師司馬光,不立黨。既而帝聞之,以問胡宗愈,宗愈對曰:「君子指小人為奸,則小人指君子為黨,陛下能擇中立之士而用之,則黨禍息矣。」因著君子無黨論以進。
綱 罷右司諫賈易。
目 時程頤、蘇軾交惡,其黨互相攻訐。易因劾呂陶黨軾兄弟,語侵文彥博、范純仁。太后怒,欲峻責易;呂公著言:「易言頗直,惟詆大臣太甚,不可處諫列耳。」乃止,罷知懷州。公著退,語同列曰:「諫官所言,未論得失。顧主上方富於春秋,異時有導諛惑上心者,正賴左右力諫,不可使人主輕厭言者。」呂大防、劉摯、王存私顧而嘆曰:「呂公可謂仁者之勇。」
綱 戊辰,三年,春正月,復置廣惠倉。
綱 夏四月,以呂公著為司空、同平章軍國事。
目 公著以老,懇辭位;乃拜司空、同平章軍國事。國初以來,宰相以三公平章軍國事者四人,公著與父夷簡居其二,世羨其榮。
時熙、豐用事之臣雖去,其黨分布中外,起私說以搖時政。鴻臚丞常安民貽公著書曰:「善觀天下之勢,猶良醫之視疾。方安寧無事之時,語人曰『其後必將有大憂』,則眾必駭笑。惟識微見幾之士,然後能逆知其漸,故不憂於可憂,而憂之於無足憂者,至憂也。今日天下之勢,可為大憂。雖登進忠良,而不能搜致海內之英才,使皆萃於朝以勝小人,恐端人正士未得安枕而臥也。故去小人為不難,而勝小人為難。陳蕃、竇武協心同力,選用名賢,天下想望太平,然卒死曹節之手,遂成黨錮之禍;張柬之五王,中興唐室,以謂慶流萬世,及武三思一得志,至於竄移淪沒。凡此者,皆前世已然之禍也。今怨忿已積,一發其害必大,可不為大憂乎!」公著得書,默然。
綱 以呂大防、范純仁為尚書左、右僕射兼門下、中書侍郎,孫固、劉摯為門下、中書侍郎,王存、胡宗愈為尚書左、右丞,趙瞻簽書樞密院事。
目 大防樸厚惷直,純仁務以博大開上意,忠厚革士風。二人同心戮力以相王室,太后復盡心委之,故元祐之治,比隆嘉祐。
時黨論方起,純仁慮之。會右諫議大夫王覿以胡宗愈進君子無黨論,惡之,因疏宗愈不可執政。太后大怒,純仁與文彥博、呂公著辨於簾前,太后意未解,純仁曰:「朝臣本無黨,但善惡邪正各以類分,彥博、公著皆累朝舊人,豈容雷同罔上,昔先臣與韓琦、富弼同慶曆柄任,各舉所知,當時飛語指為朋黨。三人相繼補外,造謗者共相慶曰:『一網打盡矣!』此事未遠,願陛下戒之。」因極言前世朋黨之禍,並錄歐陽修朋黨論上之。然竟出覿知潤州,而宗愈居位如故。
綱 冬閏十二月,蜀公范鎮卒。
綱 己巳,四年,春二月,東平公呂公著卒。
目 公著薨,年七十二,太皇太后見輔臣泣曰:「邦國不幸,司馬相公既亡,呂司空復逝。」帝亦悲感,即詣其家臨奠,贈太師,封申國公,諡正獻。
公著自少講學,即以治心養性為本;平居無疾言遽色,於聲利紛華,泊然無所好。簡重清潔,蓋天稟然。其識慮深敏,量宏而學粹,遇事善決,苟便於國,不以利害動其心。與人交,出於至誠,好德樂善,見士大夫以人物為意者,必問其所知,與其所聞參互考實,以達於上。每議政事,博採眾善以為善,至所當守,則毅然不可回奪。神宗嘗言:「其於人材不欺,如權衡之稱物。」尤能避遠聲跡,不以知人自處。王安石博辨騁辭,人莫敢與亢,公著獨以精識約言服之。安石嘗曰:「疵吝每不自勝,一詣長者即廢。」其敬服如此。
綱 三月,胡宗愈免。
綱 夏四月,分經義、詩賦為兩科試士,罷明法科。
目 尚書省請復詩賦與經義兼行,解經通用先儒傳注及己說。又言舊明法最為下科,今中者即除司法,敘名反在及第進士上,非是。乃詔立經義、詩賦兩科,罷試律義。
初,司馬光言:「取士之道,當先德行,後文學。就文學言之,經術又當先於詞章。神宗專用經義、論策取士,此乃復先王令典,百王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當以一家私學,欲蓋先儒,令天下師生講解。至於律令,皆當官所須,使為士者果能知道義,自與法律冥合,何必置明法一科,習為刻薄,非所以長育人才、敦厚風俗也。」至是遂罷之。未幾,詔御試舉人,仍試賦、詩、論三題。
綱 五月,以范祖禹為右諫議大夫兼侍讀。
目 祖禹初從司馬光修資治通鑑,在洛十五年,不事進取。王安石尤愛重之,祖禹終不往謁。帝即位,擢右正言,以婦翁呂公著當國,引嫌辭職;再改著作郎兼侍講。會夏暑,權罷講筵,祖禹上言:「陛下今日之學與不學系他日治亂,如好學則天下君子欣慕願立於朝,以直道事陛下,輔佐德業而致太平;不學則小人皆動其心,務為邪諂以竊富貴。且凡人之進學,莫不於少時。今聖質日長,數年之後,恐不得如今日之專,竊為陛下惜也。」公著薨,始除右諫議大夫,尋加禮部侍郎。
聞禁中覓乳媼,以帝年十四,非近女色之時,與左諫議大夫劉安世上疏勸進德愛身,又乞太皇太后保護聖躬,言甚切至。太后謂曰:「乳媼之說,外間虛傳也。」祖禹對曰:「外議雖虛,亦足為先事之戒。凡事言於未然則誠為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及,言之何益!陛下寧受未然之言,勿使臣等有無及之悔。」太后深嘉之。
綱 安置蔡確於新州。
目 確失勢日久,遂懷怨望。在安州嘗游車蓋亭,賦詩十章。知漢陽軍吳處厚與確有隙,上之,以為皆涉譏訕,其用郝處俊上元間諫高宗欲傳位武后事以斥東朝,語尤切害。於是台諫言確怨謗,乞正其罪。執政議置確於法,范純仁、王存獨以為不可,力爭之。文彥博欲貶確嶺嶠,純仁聞之,謂呂大防曰:「此路自乾興以來,荊棘近七十年,吾輩開之,恐自不免。」大防遂不敢言。越六日,貶確英州別駕,新州安置。確至新州,未幾卒。
綱 六月,范純仁、王存罷。
目 呂大防言:「蔡確黨盛,不可不治。」純仁面諫:「朋黨難辨,恐誤及善人。」司諫吳安詩、正言劉安世因論純仁黨確,純仁亦力求罷政,乃出知潁昌府。存,確所舉也,故亦出知蔡州。
綱 以趙瞻同知樞密院事,韓忠彥、許將為尚書左、右丞。
綱 秋七月,安燾罷。
綱 冬十一月,以孫固知樞密院事,劉摯、傅堯俞為門下、中書侍郎。
綱 庚午,五年,春二月,夏人來歸永樂之俘,詔以米脂等四砦畀之。
目 夏人來歸永樂所獲吏士百四十九人,遂詔以米脂、葭蘆、浮圖、安疆四砦還之;夏得地益驕。
綱 文彥博致仕。
目 彥博復居政府,無歲不求去。會殿中侍御史賈易言:「彥博至和建儲之議不可信。」太后命付史官,彥博益求罷,乃以太師、充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等使致仕,命有司備禮冊命,宴餞於玉津園。
先是遼使耶律永昌來聘,蘇軾館之。與永昌入覲,見彥博於殿門外,卻立改容,曰:「此潞公也邪?」問其年,曰:「何壯也?」軾曰:「使者見其容,未聞其語。其總理庶務,雖精練少年有不如;其貫穿古今,雖專門名家有不逮。」永昌拱手曰:「天下異人也。」
綱 三月,趙瞻卒,以韓忠彥同知樞密院事,蘇頌為尚書左丞。
綱 夏四月,孫固卒。
目 固宅心誠粹,不喜驕亢,與人居久而益信,故更歷夷險而不為人所疾害。傅堯俞言:「司馬公之清節,孫公之淳德,蓋所謂不言而信者也。」世以為確論。
綱 秋八月,召鄧潤甫為翰林學士承旨,罷御史中丞梁燾、諫議大夫劉安世、朱光庭。
目 初,潤甫以母喪終制,除吏部尚書,梁燾權給事中,駁之,改知亳州。至是,復以承旨召。燾為中丞,與左諫議大夫劉安世、右諫議大夫朱光庭交章論「潤甫出入王、呂黨中,始終反覆,今之進用,實系君子小人消長之機。」又言:「潤甫嘗為蔡確制,稱確有定策之功,以欺惑天下,乞行罷黜。」累疏不報。燾等因力請外,乃出燾知鄭州,光庭知亳州,安世提舉崇福宮。時劉摯上疏請暫出潤甫留燾等,蘇轍亦三疏論之,皆不報。
自司馬光卒後,王安石之徒,多為飛語,以搖在位。大臣為自全計,呂大防、范純仁二相尤畏之,欲用其黨以平舊怨,謂之「調停」,太后疑不決。轍復上疏曰:「先帝疾頹靡之俗,將以綱紀四方,而臣下不能將順,造作諸法,上逆天意,下失民心。今二聖因民所願,取而更之,上下忻慰。前者用事之臣,不加斥逐,宥之於外,蓋已厚矣。而議者惑於眾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此輩若返,豈肯但已哉!必將戕害眾人,以快私忿。人臣被禍,蓋不足言,臣所惜者,祖宗、朝廷也。」疏入,太后曰:「轍疑吾君臣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諸臣從而和之,調停之說遂已。
綱 辛未,六年,春二月,以劉摯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蘇轍為尚書右丞,王岩叟簽書樞密院事。
目 轍除命既下,右司諫楊康國奏曰:「轍之兄弟,謂其無文學則非也,蹈道則未也。其學,乃學為儀、秦者也。其文,率務馳騁,好作為縱橫捭闔,無安靜理。陛下若悅蘇轍文學而用之不疑,是又用一安石也。轍以文學自負,而剛很好勝,則與安石無異。」不報。
岩叟居言職五年,正諫無隱。及拜簽樞入謝,因進曰:「太后聽政以來,納諫從善,務合人心,所以朝廷清明,天下安靜。願信之勿疑,守之勿失!」復進言於帝曰:「陛下今日聖學,當深辨邪正。正人在朝,則朝廷安;邪人一進,便有不安之象。非謂一夫能然,蓋其類應之者眾,上下蔽蒙,不覺養成禍胎爾!」又曰:「或聞有以君子小人參用之說告陛下者,不知果有之否?此乃深誤陛下也。自古君子小人無參用之理,聖人但云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則泰,君子在外小人在內則否。小人既進,君子必引類而去;若君子與小人競進,則危亡之基也。」兩宮深然之。
綱 夏五月朔,日食。
綱 六月,浙西水。
綱 翰林學士承旨蘇軾罷。
目 初,軾以論事為眾所忌,趙挺之、王覿攻之,遂出知杭州。未幾,召還,侍御史賈易復劾軾元豐末在揚州聞先帝厭代作詩,及草呂惠卿制,皆誹怨先帝,無人臣禮。御史中丞趙君錫亦繼言之。太后怒,罷易知宣州,君錫知鄭州。呂大防請並軾兩罷,乃出軾知潁州,尋改知揚州。
綱 冬十一月,罷劉摯知鄆州。
目 摯性陗直,有氣節,不為利誘威怵。與呂大防同位,國家大事多決於大防,惟進退士大夫實執其柄。然持心少恕,勇於去惡,竟為朋讒奇中,遂與大防有隙。中丞鄭雍、殿中侍御史楊畏皆附大防。章惇諸子故與摯子游,摯亦間與之接,雍、畏謂延見接納,為牢籠之計,以覬後福。遂罷摯知鄆州。給事中朱光庭駁之曰:「摯忠義自奮,朝廷擢之大位,一旦以疑而罷,天下不見其過。」言者以光庭為黨,亦罷知亳州。
綱 中書侍郎傅堯俞卒。
目 堯俞重厚寡言,遇人不設城府,人不忍欺。論事君前,略無回隱,退與人言,不復有驚異色。素與王安石善。熙寧初,自知廬州入京,時方行新法,安石謂之曰:「舉朝紛紛,俟君來久矣!將以待制諫院處君。」堯俞曰:「新法,世以為不便,誠如是,當極論之。」安石怒,遂不用。司馬光嘗謂邵雍曰:「清、直、勇三德,人所難兼,吾於欽之見焉。」雍曰:「欽之清而不耀,直而不激,勇而能溫,是為難耳。」及卒,太后謂輔臣曰:「傅侍郎清直一節,始終不變,金玉君子也。方倚以為相。遽至是乎!」諡獻肅。
綱 壬申,七年。春三月,以程頤直秘閣、判西京國子監,既而罷之。
目 頤服闋,三省擬除館職,判檢院。蘇轍進曰:「頤入朝,恐不肯靜。」太后納之,遂差管句崇福宮。頤亦懇辭,訖不就職。范祖禹言:「頤經術行義,天下共知,司馬光、呂公著豈欺罔者邪!但草茅之人,未習朝廷事體則有之,寧有他故如言者所指哉!乞召勸講,必有補聖明。」不聽。
綱 夏四月,始備六禮,立皇后孟氏。
目 後,洺州人,馬軍都虞候元之孫。帝年益壯,太皇太后歷選世家女百餘入宮。後年十六,太皇太后及太后皆愛之,教以女儀。至是,太皇太后諭執政曰:「孟氏女能執婦禮,宜正位中宮。」命學士草制。又以近世禮儀簡略,詔翰林、台諫、給、舍與禮官,議冊後六禮以進。遂命呂大防兼六禮使,帝御文德殿冊為皇后。太皇太后語帝曰:「得賢內助,非細事也。」既而嘆曰:「斯人賢淑,惜福薄耳!異日國有事變,必此人當之。」
綱 五月,王岩叟罷。
綱 六月,以蘇頌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蘇轍為門下侍郎,范百祿為中書侍郎,梁燾、鄭雍為尚書左、右丞,韓忠彥知樞密院事,劉奉世簽書院事。
綱 秋八月,陝西地震。
綱 九月,召蘇軾為兵部尚書兼侍讀。
綱 癸酉,八年,春三月,蘇頌、范百祿罷。
綱 夏六月,梁燾罷。
目 燾以疾罷。燾自立朝,一以引拔人物為意,嘗作薦士錄,具載姓名。或曰:「公所植桃李,乘時而發,但不向人開耳。」燾笑曰:「燾出入侍從,致位執政,八年之間,所薦用之不盡,負愧多矣。」帝以燾求去,遣近臣密訪人材。燾具奏:「訪人才可大任者,陛下當自知之。但須識別邪正,公天下之善惡,圖任舊人中堅正純厚有人望者,不牽左右好惡之言以移聖意,天下幸甚!」帝然之。
綱 秋七月,以范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目 純仁入謝,太后謂曰:「或謂卿必先引用王覿、彭汝礪,卿宜與呂大防一心。」對曰:「此二人實有士望,臣終不敢保位蔽賢,望陛下加察。」純仁之將召也,殿中侍御史楊畏附蘇轍,欲相之,因與來之邵上疏論純仁不可復相,乞進用章惇、安燾、呂惠卿;不報。及純仁視事,呂大防欲引畏為諫議大夫以自助,純仁以畏不端,不可用。大防曰:「豈以畏嘗言相公邪?」蘇轍即從旁誦其彈文,純仁初不知也,已而竟遷畏禮部侍郎。
綱 八月,京東、西、河南、北、淮南水。
綱 九月,太皇太后高氏崩。
目 太皇太后不豫。呂大防、范純仁等問疾。太皇太后曰:「老身沒後,必多有調戲官家者,宜勿聽。公等亦宜早退,令官家別用一番人。」乃呼左右賜社飯,曰:「明年社飯時,思量老身也。」尋崩。太后臨朝九年,朝廷清明,華夏綏定。力行故事,抑絕外家私恩,人以為女中堯、舜。
綱 冬十月,帝始親政,詔內侍劉瑗等復入內給事。
目 太后既崩,中外洶洶,人懷顧望,在位者畏懼,莫敢發言。翰林學士范祖禹慮小人乘間害政,上疏曰:「陛下方攬庶政,延見群臣,此國家隆替之本,社稷安危之機,生民休戚之端,君子小人進退消長之際,天命人心去就離合之時也,可不畏哉!先後有大功於宗社,有大德於生靈,九年之間始終如一。然群小怨恨,亦不為少,必將以改先帝之政、逐先帝之臣為言以事離間,不可不察也。惟剖析是非,深拒邪說,有以奸言惑聽者,付之典刑,痛懲一人以警群慝,則恬然無事。此等既誤先帝,又欲誤陛下,天下之事,豈堪小人再破壞邪!」時蘇軾方具疏將諫,及見祖禹奏,曰:「經世之文也。」遂附名同進而毀己草。疏入,不報。會有旨召內侍劉瑗等十人復職,祖禹又諫曰:「陛下親政以來,未聞訪一賢臣,而所召乃先內侍,四海必謂陛下私於近習,不可。」弗聽。
綱 十二月,范純仁乞罷政,不許。
目 初,太皇太后寢疾,召純仁曰:「卿父仲淹,可謂忠臣,在明肅垂簾時,惟勸明肅盡母道;明肅上賓,惟勸仁宗盡子道。卿當似之。」純仁泣曰:「敢不盡忠!」及帝親政,純仁乞避位。帝語呂大防曰:「純仁有時望,不宜去,可為朕留之。」時群小力排太后時事,純仁奏曰:「太皇保佑聖躬,功烈誠心,幽明共鑒,議者不恤國是,一何薄哉!」因以仁宗禁言明肅垂簾時事詔書上之,曰:「望陛下稽放而行,以戒薄俗。」帝不納。
綱 復章惇、呂惠卿官,貶樞密都承旨劉安世知成德軍。
目 呂大防為山陵使,甫出國門,楊畏首叛大防,上疏言:「神宗更法立制,以垂萬世,乞賜講求,以成繼述之道。」帝即召對,詢以先朝故臣孰可召用者?畏遂列上章惇、安燾、呂惠卿、鄧潤甫、李清臣等行義,各加題品。且言神宗所以建立法度之意,與王安石學術之美,乞召章惇為相。帝深納之,遂復惇、惠卿官。安世諫以為不可,出知成德軍。
綱 甲戌,紹聖元年,春二月,以李清臣為中書侍郎,鄧潤甫為尚書左丞。
目 潤甫首陳武王能廣文王之聲,成王能嗣文、武之道,以開紹述,故有是命。范純仁以時用大臣,皆從中出,言於帝曰:「陛下親政之初,四方拭目以觀,天下治亂,實本於此。舜舉皋陶,湯舉伊尹,不仁者遠。縱未能如古人,亦須極天下之選。」帝不納。
綱 葬宣仁聖烈皇后。
綱 三月朔,日食。
目 不盡如鉤。
綱 呂大防罷。
綱 策進士。罷門下侍郎蘇轍。
目 廷試進士,李清臣發策曰:「今複詞賦之選而士不知勸,罷常平之官而農不加富,可差可募之說雜而役法病,或東或北之論異而河患滋,賜土以柔遠也而羌夷之患未弭,弛利以便民也而商賈之路不通。夫可則因,否則革,惟當之為貴,聖人亦何有必焉!」其意蓋絀元祐之政也。
蘇轍諫曰:「伏見策題,歷詆近歲行事,有紹復熙寧、元豐之意。臣謂先帝設施,蓋有百世不可改者。元祐以來,上下奉行,未嘗失墜。至於事或失當,何世無之!父作於前,子救於後,前後相濟,此則聖人之孝也。漢武帝外事四征,內興宮室,財用匱竭,於是修鹽鐵、榷酤、均輸之政,民不堪命,幾至大亂。昭帝委任霍光,罷去煩苛,漢室乃定。陛下若輕變九年已行之事,擢任累歲不用之人,懷私忿而以先帝為辭,大事去矣。」帝覽奏,大怒曰:「安得以漢武比先帝!」
轍下殿待罪,眾莫敢救。范純仁從容言曰:「武帝雄才大略,史無貶辭,轍以比先帝,非謗也。」鄧潤甫越次進曰:「先帝法度,為司馬光、蘇轍壞盡。」純仁曰:「不然,法本無弊,弊則當改。」帝曰:「人謂秦皇、漢武。」純仁曰:「轍所論,事與時也,非人也。」帝為之少霽。竟落轍職,出知汝州。
及進士對策,考官第主元祐者居上;禮部侍郎楊畏覆考,乃悉下之,而以主熙、豐者置前列,遂拔畢漸為第一。自是紹述之論大興,國是遂變矣。
綱 以曾布為翰林學士承旨。
綱 夏四月,以張商英為右正言。
綱 貶蘇軾知英州。
綱 詔改元。
目 曾布上疏,請復先帝政事,且乞改元,以順天意。帝從之,改元祐九年為紹聖元年。於是天下曉然知帝意所向矣。
綱 罷翰林學士范祖禹。
目 時帝欲相章惇,祖禹言惇不可用,帝不悅。祖禹遂乞郡,乃知陝州。祖禹在邇英,守經據正,獻納尤多。每當講前夕,必正衣冠如在上側,命子弟侍,先按講其說,開列古義,參之時事,言簡而當,義理明白,蘇軾稱為講官第一。
綱 以章惇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范純仁罷。
目 惇之被召也,通判陳瓘從眾道謁之。惇聞瓘名,邀與同載,詢當世之務。瓘因問惇曰:「天子待公為政,敢問何先?」惇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勢無急於此。」瓘曰:「公誤矣。果爾,將失天下望。」惇厲聲曰:「光不務纘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為今之計,惟消朋黨,持中道,庶可以救弊。」惇不悅。
帝既相惇,純仁請去益力,乃以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潁昌府。
綱 召蔡京為戶部尚書,以林希為中書舍人。
目 章惇嘗言:「元祐初,司馬光作相,用蘇軾掌制,所以能鼓動四方。安得斯人而用之!」或曰:「林希可。」會希赴成都過闕,惇欲使典書誥,逞毒於元祐諸臣,且許以為執政,希久不得志,請甘心焉。凡元祐名臣貶黜之制,皆希為之,極其醜詆,至以「老奸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嘆。一日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名節矣!」
綱 復免役法。
綱 以蔡卞為國史修撰。
綱 閏月,罷十科舉士法。
綱 以安燾為門下侍郎。
綱 貶吏部尚書彭汝礪知江州。
目 言者謂其附會劉摯也。汝礪將行,帝問所欲言,對曰:「陛下今所復者,其政不能無是非,其人不能無賢不肖;政惟其是則無不善,人惟其賢則無不得矣。」至郡數月而卒。
綱 五月,詔進士專習經義。
綱 罷制舉,置宏詞科。
綱 劉奉世罷。
目 奉世,敞之子也。為人簡重有法度,常云:「家世惟知事君,內省不愧,恃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疾,正須安處之。」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出知成德軍。
綱 鄧潤甫卒。
綱 以黃履為御史中丞。
目 元豐末,履為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為劉安世所論而出。至是,惇復引用,俾報復仇怨,元祐正臣,無一得免者矣。
綱 六月,除字說之禁。
綱 以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綱 秋七月,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諡,貶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等官,詔諭天下。
目 黃履、張商英、上官均、來之邵等交章論司馬光等變更先朝之法,畔道逆理。章惇、蔡卞請發光、公著冢,斲棺暴屍。帝問許將,將對曰:「此非盛德事也。」帝乃止。於是追奪光、公著贈諡,仆所立碑,奪王岩叟贈官;貶大防為秘書監,摯為光祿卿,轍為少府監,並分司南京。
初,李清臣冀為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范純仁,亟復青苗、免役法。及章惇至,心甚不悅,復與為異。惇既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度,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乃下詔曰:「大臣朋黨,司馬光以下各以輕重議罰。其布告天下,余悉不問,議者亦勿復言。」
初,朋黨論起,帝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又曰:「蘇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由是頌獲免,而燾止謫提舉舒州靈仙觀。
綱 八月,罷廣惠倉。
綱 復免行錢。
綱 冬十月,以呂惠卿知大名府。
目 監察御史常安民言:「北都重鎮而除惠卿。惠卿賦性深險,背王安石者,其事君可知。今將過闕,必言先帝而泣以感動陛下,希望留京矣。」帝納之。及惠卿至京,請對,見帝果言先朝事而泣,帝正色不答。計卒不施而去,時論快之。
綱 十二月,重修神宗實錄成,安置范祖禹等於遠州。
目 蔡卞進神宗實錄,於是祖禹及趙彥若、黃庭堅等並坐詆誣,降官,安置永、澧、黔州;遷卞為翰林學士。初,禮部侍郎陸佃預修實錄,數與祖禹等爭辨,大要是安石,為之晦隱。庭堅曰:「如公言,蓋佞史也!」佃曰:「盡用君意,豈非謗書乎?」至是佃亦落職。言者又以呂大防監修神宗實錄,徙安州居住。
綱 乙亥,二年,春二月,復保甲法。
綱 夏四月,置律學博士。
綱 冬十月,鄭雍罷,以許將、蔡卞為尚書左、右丞。
綱 贈蔡確太師,諡忠懷。
綱 貶監察御史常安民監滁州酒稅。
目 時蔡京深結中官裴彥臣,安民因論之,謂「京奸足以惑眾,辯足以飾非,巧足以移奪人主之視聽,力足以顛倒天下之是否。內結中官,外連朝士,一不附己,則誣以黨於元祐、非先帝法,必擠之而後已。今在朝之臣,京黨過半,陛下不可不早覺悟而逐之,他日羽翼成就,悔無及矣。」是時京之奸始萌芽,人多未測,獨安民首發之。至是復論章惇顓國植黨,乞收主柄而抑其權,反覆曲折,言之不置。惇怒。御史董敦逸論安民黨於蘇軾兄弟。會安民言事忤旨,惇遂出安民監滁州酒稅;安燾救之,不克。
綱 左司諫張商英有罪免。
綱 十一月,安燾罷。
綱 貶范純仁知隨州。
目 時呂大防等竄居遠州。會明堂赦,章惇豫言此數十人當終身勿徙。純仁聞之憂憤,欲申理,所親勸其勿觸怒,萬一遠斥,非高年所宜。純仁曰:「事至於此,無一人敢言,若上心遂回,所系大矣;如其不然,死亦何憾!」因上言:「大防等所罪,亦因持心失恕,好惡任情,違老氏好還之戒,忽孟軻反爾之言。然牛、李之禍,數十年淪胥不解,豈可尚遵前軌!願斷自淵衷,原放大防等。」疏奏,章惇大怒,遂落觀文殿大學士,徙知隨州。
綱 丙子,三年,春正月,韓忠彥罷。
綱 二月,女真伐紇石烈部阿疏,阿疏奔遼。
綱 秋七月,竄范祖禹於賀州,劉安世於英州。
目 時劉婕妤專寵內庭,章惇、蔡京摭祖禹、安世元祐中諫乳媼事,以為斥婕妤也。於是坐二人構造誣謗之罪,謫授昭、新州別駕,賀、英州安置。
綱 九月,廢皇后孟氏。
目 劉婕妤同後朝太后於隆祐宮,或撤婕妤座,懟,不復朝,泣訴於帝。會後女福慶公主疾,後姊持道家治病符水入治,宮中相傳,厭魅之端作矣。未幾,後養母聽宣夫人燕氏、尼法端為後禱祠事聞,詔入內押班梁從政等即皇城司鞫之,捕逮宦者、宮妾三十人,搒掠備至。獄成,命侍御史董敦逸覆錄罪人。敦逸秉筆疑未下,內侍郝隨等以言脅之。敦逸畏禍,乃以奏牘上。詔廢后為華陽教主、玉清妙靜仙師,法名沖真,出居瑤華宮。時章惇欲誣宣仁後有廢立計,以後逮事宣仁;又陰附劉婕妤,欲請建為後,遂與郝隨構成是獄,天下冤之。
綱 冬十月,雷,大雨雹。
綱 以龔原為國子司業。
目 原少師王安石,安石之改學校法常引原自助,原亦為盡力。及為司業,遂請以安石所撰字說、洪範傳及王雱論語、孟子義刊板傳學者。故學校舉子之文,靡然從之,其弊自原始。
綱 丁丑,四年,春正月,李清臣免。
綱 二月,追貶司馬光、呂公著等官。
綱 復罷春秋科。
綱 流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范純仁等於嶺南,貶韓維等三十人官。大防道卒。
目 三省言:「呂大防等為臣不忠,罪與司馬光等不異,頃朝廷雖嘗懲責,而罰不稱愆;生死異罪,無以垂示萬世。」遂貶大防、劉摯、蘇轍、梁燾、范純仁,安置於循、新、雷、化、永五州,劉奉世安置柳州;韓維落職致仕,再謫均州安置;王覿、韓川、孫升、呂陶、范純禮、趙君錫、馬默、顧臨、范純粹、孔文仲、王欽臣、呂希哲、呂希純、呂希績、姚緬、吳安詩、秦觀十七人遠州居住;王攽落職,致仕;張耒、晁補之、賈易並監當官;朱光庭、孫覺、趙卨、李之純、杜純、李周並追奪官秩。葉濤當制,文極醜詆,聞者切齒。時燾已卒。大防行至虔州信豐而卒,天下惜之。既而蘇軾自惠州徙昌化軍,范祖禹自賀州徙賓州,劉安世自英州徙高州。純仁時因疾失明,聞命怡然就道。或謂近名,純仁曰:「七十之年,兩目俱喪,萬里之行,豈其欲哉!但區區之愛君,有懷不盡,若避好名之嫌,則無為善之路矣。」諸子欲以與司馬光議役法不同為請,冀得免行,純仁曰:「吾用君實薦,以致宰相,昔同朝論事不合則可,汝輩以為今日之言則不可也。有愧心而生,不若無愧於心而死。」其子乃止。每戒子弟不可小有不平,聞諸子怨章惇,必怒止之。及在道,舟覆於江,純仁衣盡濕,顧諸子曰:「此豈章惇為之哉!」
綱 降太師致仕文彥博為太子少保。
綱 閏月,以曾布知樞密院事,林希同知院事,許將為中書侍郎,蔡卞、黃履為尚書左、右丞。
目 布初附章惇,覬惇引居同省,故草惇制,極其稱美,復贊紹述甚力;惇忌之,處於樞府,由是稍不相能。時章惇、蔡卞同肆羅織,貶謫元祐諸臣,欲舉漢、唐故事,誅戮黨人。帝以問將,將對曰:「二代固有之,但祖宗以來未之有。本朝治道所以遠過漢、唐者,以未嘗輒戮大臣也。」帝深然之。
綱 三月,詔中書舍人蹇序辰等編類司馬光等章疏。
目 章惇議遣呂升卿、董必察訪嶺南,將盡殺流人。帝曰:「朕遵祖宗遺志,未嘗殺戮大臣,其釋勿治。」惇志不快。於是中書舍人蹇序辰上疏言:「司馬光等變亂典刑,改廢法度,其章疏案牘散在有司;若不匯緝而藏之,歲久必致淪棄。願選官編類,人為一帙,置之二府,以示天下後世之大戒。」章惇、蔡卞請即命序辰及直學士院徐鐸編類。由是縉紳之士,無得脫禍者矣。卞黨薛昂、林自,又乞毀司馬光資治通鑑板;太學博士陳瓘因策士引神宗所制序文以問,昂、自議沮,得免。
綱 夏五月,潞公文彥博卒。
目 彥博逮事四朝,任將相五十年,名聞四夷。平居接物謙下,尊德樂善如恐不及。其在洛也,洛人邵雍、程顥兄弟,皆以道自重,賓接之如布衣交;立朝端重,公忠直諒,臨事果斷,有大臣之風。功成退居,朝野倚重,卒年九十二。追復太師,諡忠烈。
綱 秋八月,彗星見西方。
綱 冬十月,以邢恕為御史中丞,追貶王珪為萬安軍司戶參軍。
綱 十一月,梁燾卒於化州。
綱 編管程頤於涪州。
目 頤時放歸田裡。帝一日與輔臣語及元祐政事,曰:「程頤妄自尊大,在經筵多不遜。」於是言者論頤與司馬光同惡相濟,削籍竄涪州,河南尹李清臣即日迫遣。
綱 復立市易務。
目 十二月,劉摯卒於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