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六八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宋紀 仁宗皇帝 綱 庚辰,康定元年,春正月朔,日食。 目 先是司天楊惟德請移閏於庚辰歲,則日食在正月之晦。帝曰:「閏,所以正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至是知諫院富弼請「罷宴、徹樂,就館賜北使酒食。」執政不可,弼曰:「萬一契丹行之,豈不為朝廷羞。」既而聞契丹罷宴,帝深悔之。 綱 元昊寇延州,副總管劉平、石元孫戰沒。二月,貶范雍知安州。 綱 以夏守贇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內侍王守忠為都鈐轄。 綱 除越職言事之禁。 綱 命知制誥韓琦安撫陝西。 目 初,琦使蜀歸,論西師形勢甚悉,即命安撫陝西。琦言:「范雍節制無狀,宜召知越州范仲淹委任之。方陛下焦勞之際,臣豈敢避形跡不言,若涉朋比誤國家,當族。」帝從之,召仲淹知永興軍。 綱 三月,王鬷、陳執中、張觀免。 目 天聖中,鬷使河北,過真定,時曹瑋為總管,鬷見之,瑋謂曰:「君異日當柄用,願留意邊防。」鬷曰:「何以教之?」瑋曰:「吾嘗使人覘趙元昊,狀貌異常,他日必為邊患。」鬷未以為然。比再入樞密,元昊果反。帝數問邊事,鬷不能對。及劉平敗,議刺鄉兵久未決,帝怒,遂與執中、觀同免,鬷始嘆瑋之明識。 綱 以晏殊、宋綬知樞密院事,王眙永同知院事。 綱 夏五月,張士遜致仕,以呂夷簡同平章事。 綱 以夏竦為陝西經略安撫招討使,韓琦、范仲淹副之;召夏守贇、王守忠還。 綱 元昊陷塞門諸砦。 目 執砦主高延德以去。又陷安遠、承平砦。時著作佐郎張方平上平戎十策,其略以為「宜屯重兵河東,示以形勢。賊入寇必自延渭,而興州巢穴之守必虛,我師自麟、府渡河,不十日可至,此所謂攻其所必救,形格勢禁之道也。」宰臣呂夷簡見之,謂知樞密院宋綬曰:「大科得人矣。」 綱 六月,以夏守贇同知樞密院事。秋八月,守贇罷,以杜衍同知樞密院事。 綱 以范仲淹兼知延州。 目 延州諸砦多失守,仲淹請自行,詔兼知延州。仲淹大閱州兵,得萬八千人,分六將領之,日夜訓練。量敵眾寡,使更出御。敵人聞之相戒曰:「無以延州為意,今小范老子腹中自有數萬甲兵,不比大范老子可欺也。」大范蓋指雍也。仲淹以民遠輸勞苦,請建鄜城為軍,以河中府、同、華州中下戶租稅就輸之,春夏徙兵就食,可省糴十之三,他所減不與。詔以為康定軍。仲淹又修承平、永平等砦,稍招還流亡,定堡障,通斥堠,城十二砦,於是羌、漢之民相踵歸業。 綱 九月,李若谷罷,以宋綬、晁宗愨參知政事。以晏殊為樞密使,王貽永、杜衍、鄭戩為副使。 綱 元昊寇三川諸砦,環慶副總管任福攻其白豹城,克之。 目 元昊之寇三川也,韓琦使任福等領兵七千聲言巡邊,部分諸將,夜趨七十里至白豹城,平明克之,破四十族,焚其積聚而還。 綱 鄜州將種世衡城青澗。 目 時塞門諸砦既陷,鄜州判官種世衡言:「延安東北二百里有故寬州,請因廢壘而興之以當寇沖。右可固延安之勢,左可致河東之粟,北可圖銀、夏之舊。」朝廷從之,命世衡董其役。夏人屢來爭,世衡且戰且城。然處險無泉,議不可守,鑿地百五十尺至石不及泉,工辭不可穿。世衡命屑石一畚,酬百錢,卒得泉以濟。城成,賜名青澗,以世衡知城事。世衡開營田,募商賈,通貨利,城遂富實。 綱 冬十二月,宋綬卒。 綱 鑄當十錢。 綱 辛巳,慶曆元年,春正月,詔鄜、延、涇原會兵討李元昊,不果行。 綱 元昊遣人至延州議和,范仲淹以書諭之。 目 元昊遣高延德還延州,與范仲淹約和。仲淹自為書遺元昊,反覆戒諭,令去帝號盡臣節,以報累朝厚待之恩。韓琦聞之曰:「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命諸將戒嚴,而自行邊。 綱 二月,元昊寇渭州,任福與戰於好水川,敗死。貶韓琦知秦州。 目 韓琦行邊至高平,元昊果遣眾寇渭州,薄懷遠城,琦乃趨鎮戎軍,盡出其兵,又募勇士萬八千人,命環慶副總管任福將之,以耿傅參軍事,涇原都監桑懌為先鋒,朱觀、武英、王珪各以所部從福。將行,琦令福並兵自懷遠趨德勝砦,至羊牧隆城,出敵之後,諸砦相距才四十里,道近,糧餉便;度勢未可戰,即據險置伏,要其歸路。戒之再三,且曰:「苟違節制,有功亦斬!」 福引輕騎數千趨懷遠捺龍川,遇鎮戎西路巡檢常鼎、劉肅與敵戰於張家堡南,斬首數百,敵棄馬羊橐駝佯北,桑懌引騎趨之,福踵其後。諜傳敵兵少,福等頗易之。薄暮,與懌合軍屯好水川,觀、英屯籠給川,相距五里,約翌日會兵川口,必使夏人匹騎不還,然不知已陷其伏中矣。路既遠,芻餉不繼,士馬乏食者三日。 時元昊自將精兵十萬營於川口。候者言「夏人有砦不多」。詰旦,福與懌循好水川西行,出六盤山下,距羊牧隆城五里與夏軍遇;諸將方知墜敵計,勢不可留,遂前格戰。懌於道傍得數銀泥合,封襲謹密,中有動躍聲,疑莫敢發。福至,發之,乃懸哨家鴿百餘,自中起盤飛軍上,於是夏兵四合。懌馳犯其鋒,福陣未成列,賊縱鐵騎突之。自辰至午,陣動,眾欲據勝地,忽夏人陣中樹鮑老旗,懌等莫測。既而旗左麾,左伏起;右麾,右伏起;自山背下擊,士卒多墜崖塹相覆壓,懌、肅戰死。敵分兵數千斷官軍後,福力戰,身被十餘矢。有小校劉進勸福自免,福曰:「吾為大將,兵敗,以死報國爾。」揮四刃鐵簡,挺身決鬥,槍中左頰,絕其喉而死。子懷亮亦死之。英、珪、傅皆死,士卒死者萬三百人。惟觀以兵千餘保民垣,會暮,敵引去,得還。關右大震。 奏至,帝震悼,為之旰食。夏竦使人收散兵,得琦檄於福衣帶間,言罪不在琦;琦亦上章自劾,徙知秦州。 綱 三月,貶仲淹知耀州。 目 元昊答仲淹書,語多不遜,仲淹對來使焚之。朝議以仲淹不當擅通書,又不當擅焚之。宋庠請斬仲淹,杜衍曰:「仲淹志在招納,蓋忠於朝廷也,何可深罪。」帝悟,乃降戶部員外郎,徙知耀州。 綱 夏四月,以陳執中同陝西安撫經略招討使。 目 時夏竦判永興軍,執中知軍事議多異同,故分命竦屯鄜州,執中屯涇州。竦雅意在朝廷,及任以西事,頗依違顧避。嘗出巡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至兵變。元昊命募得竦首者,與錢三千,其見輕侮如此。 綱 五月,宋庠、鄭戩罷。 綱 以王舉正參知政事,任中師、任布為樞密副使。 綱 秋八月,元昊陷豐州。冬十月,夏竦、陳執中免。 綱 分陝西為四路,以韓琦、王、范仲淹、龐籍兼經略安撫招討使。 目 分秦鳳、涇原、環慶、鄜延為四路,各置使。時琦知秦州,知渭州,仲淹知慶州,籍知延州,詔分領之。 自元昊反,延州城砦焚掠殆盡,籍至,稍葺治之。戍兵十萬無壁壘,皆散處城中,畏籍莫敢犯法。籍命部將狄青將萬人築招安砦於橋子谷旁,以斷寇出入之路。又使周美襲取承平砦,王信築龍安砦。悉復所亡地,築十一城,延民以安。 初,元昊陰誘屬羌為助,而環慶酋長六百餘人,約為鄉導。事尋露,仲淹以其反覆不常,至部即奏行邊,以詔書犒賞諸羌,閱其人馬,為立條約;諸羌皆受命,自是為中國用。羌人親愛之,呼為「龍圖老子」。 仲淹以慶州西北馬鋪砦當後橋川口,在賊腹中,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其子純佑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之。諸將不知所向,行至柔遠,版築皆具,旬日城成,即大順城也。賊覺,以三萬騎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大順既成,而白豹、金湯皆不敢犯,環慶自此寇盜益少。 仲淹在邊,純佑年方冠,與將卒錯處,鉤深摘隱,得其材否,由是仲淹任無失,所向有功矣。 綱 壬午,二年,春二月,置義勇保捷軍。 目 詔選河北諸州強壯者為軍,刺手背為「義勇」字。各營於其州給以俸廩,分番訓練,不願者釋之。尋又刺陝西秦鳳路義勇為保捷軍。 綱 三月,晁宗愨罷。 綱 契丹來求關南之地;夏四月,遣知制誥富弼報之。 目 契丹主有南侵意,會元昊反,欲乘釁取瓦橋關以南十縣地,乃遣南院宣徽使蕭特末、翰林學士劉六符來致書取故地。帝唯許增歲幣,或以宗室女嫁其子,且令呂夷簡擇報聘者。夷簡不悅弼,因薦之。弼得命,即入對,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帝為動色。進弼樞密直學士,弼辭曰:「國家有急,義不憚勞,奈何逆以官爵賂之!」遂往。 綱 五月,以大名府為北京。 綱 六月,以王德用判定州。 綱 秋七月,任布罷。以呂夷簡、章得象兼樞密使,加晏殊同平章事。 綱 富弼還,復如契丹。 目 弼至契丹,見契丹主宗真言曰:「兩朝人主,父子繼好垂四十年,一旦求割地,何也?」契丹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將以何為?群臣請舉兵而南,吾謂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弼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苟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所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勸用兵者,皆為身謀爾。」契丹主驚曰:「何謂也?」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末帝昏亂,土宇狹小,上下離叛,故契丹全師獨克。然虜獲金幣充牣諸臣之家,而壯士健馬,物故大半。今中國提封萬里,精兵百萬,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歸人主,群臣何利焉。」契丹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弼又曰:「塞雁門者,備元昊也。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補闕,非違約也。」契丹主曰:「微卿言,吾不知其詳。雖然,吾祖宗故地當見還也。」弼曰:「晉以盧龍賂契丹,周世宗復取關南地,皆異代事;若各求地,豈北朝之利哉。」既退,劉六符曰:「吾主恥受金幣,堅欲十縣何如?」弼曰:「本朝皇帝嘗言:『為祖宗守國,豈敢妄以土地與人!北朝所欲,不過租賦爾,朕不忍多殺兩朝赤子,故屈己增幣以代之;若必欲得地,是志在敗盟,假此為辭爾。澶淵之盟,天地、鬼神實臨之。北朝首發兵端,過不在我,天地、鬼神其可欺乎!』」六符謂其介曰:「南朝皇帝存心如此,大善,當共奏使兩主意通。」 明日,契丹主召弼同獵,引弼馬自近,謂曰:「得地則歡好可久。」弼反覆陳其不可狀,且言:「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南朝必以失地為辱,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獵罷,六符曰:「吾主聞公榮辱之言,意甚感悟。今惟有結昏可議爾。」弼曰:「結昏易生嫌隙,本朝長公主出降,齎送不過十萬緡,豈若歲幣無窮之利哉。」契丹主諭弼使還曰:「俟卿再至,當擇一事受之,卿其遂以誓書來。」弼還,具以白帝。 帝復使弼持和親、增幣二議及誓書往契丹,且命受口傳之辭於政府。既行,次樂壽,謂副使張茂實曰:「吾為使而不見國書,脫書辭與口傳異,吾事敗矣。」啟視,果不同。馳還都,以晡時入見,曰:「政府故為此以陷臣,臣死不足惜,如國事何!」帝以問晏殊,殊曰:「呂夷簡決不為此,誠恐誤爾。」弼曰:「晏殊奸邪,黨夷簡以欺陛下!」遂易書而行。 綱 九月,暨契丹平。 目 弼至,契丹不複議昏,專欲增幣,且曰:「南朝既增我歲幣,其遺我之辭當曰『獻』。」弼曰:「南朝為兄,豈有兄獻於弟乎!」契丹主曰:「然則為『納』字。」弼曰:「亦不可。」契丹主曰:「南朝既以厚幣遺我,是懼我矣,於一字何有?若我擁兵而南,得無悔乎!」弼曰:「本朝兼愛南北之民,故屈己增幣,何名為懼?或不得已而用兵,則當以曲直為勝負,非使臣之所知也。」契丹主曰:「卿勿固執,古有之矣。」弼曰:「自古惟唐高祖借兵突厥,當時贈遺或稱獻納,然後頡利為太宗所擒,豈復有此禮哉!」聲色俱厲。契丹主知不可奪,乃曰:「吾當自遣人議之。」乃留增幣誓書,而使其北院樞密副使耶律仁先及劉六符,持誓書與弼偕來,且議「獻納」二字。弼至,入對曰:「二字臣以死拒之,虜氣折矣,可勿許也。」帝用晏殊議,竟以「納」字許之。於是歲增銀、絹各十萬匹、兩,送至白溝,自是通好如故。 綱 元昊寇鎮戎軍,副總管葛懷敏會兵御之,敗死;元昊遂大掠渭州。 綱 冬十一月,以韓琦、范仲淹、龐籍為陝西安撫經略招討使,置司涇州。 目 初,翰林學士王堯臣,體量安撫陝西歸,上疏論兵,因言:「韓琦、范仲淹皆忠義智勇,不當置之散地。」及葛懷敏敗死,中外震懼,帝思堯臣之言,乃復置陝西路經略安撫詔討使,總四路之事,置府涇州,益屯兵三萬,以琦、仲淹、籍分領之。復以堯臣為體量安撫使,以文彥博帥秦州,滕宗諒帥慶州,張亢帥渭州。堯臣復言:「琦等既為陝西四路招討等使,則四路當稟節制,不當復帶使名,各置司行事,使所稟不一。」於是諸路並罷經略使。 琦與仲淹在兵間久,名重一時,人心歸之,朝廷倚以為重。二人號令嚴明,愛撫士卒,諸羌來者推誠撫接,咸感恩畏威,不敢輒犯邊境。邊人為之謠曰:「軍中有一韓,西賊聞之心膽寒。軍中有一范,西賊聞之驚破膽。」 綱 征處士孫復為國子監直講。 目 復,晉州平陽人,舉進士不第,退居泰山,著春秋尊王發微十二篇。國子直講石介嘗師事之,語人曰:「孫先生非隱者也。」於是范仲淹、富弼皆言復有經術,宜在朝廷,故召用之。 綱 以富弼為翰林學士,辭不拜。 目 弼始受命使契丹,聞一女卒;再往,聞一男生,皆不顧。得家書未嘗發,輒焚之,曰:「徒亂人意。」於是帝復申樞密直學士之命,弼辭。又除翰林學士,弼懇辭曰:「增歲幣,非臣本意,特以方討元昊,未暇與角,故不敢以死爭,安敢受賞乎!」 綱 癸未,三年,春正月,元昊上書請和。 綱 二月,立四門學。 綱 三月,以呂夷簡為司徒,同議軍國大事。 目 先是,夷簡感風眩,詔拜司空,平章軍國重事。疾稍愈,命數日一至中書,裁決可否。夷簡力辭,帝降手詔曰:「古謂髭可療疾,今剪以賜卿。」至是帝御延和殿召見,敕乘馬至殿門,命內侍取兀子輿以前。夷簡辭避久之,詔給扶,毋拜。乃罷相,改授司徒,同議軍國大事。 綱 以晏殊同平章事兼樞密使,賈昌朝參知政事,富弼為樞密副使。弼固辭,不拜。 綱 召夏竦為樞密使。 綱 以歐陽修、王素、蔡襄知諫院,余靖為右正言。 目 增置諫官,以修等為之。襄喜言路開而慮正人難久立,乃上疏曰:「任諫非難,聽諫為難。聽諫非難,用諫為難。修等三人,忠誠剛正,必能盡言。臣恐邪人不利,必造為御之之說。其御之不過有三:曰好名,好進,彰君過爾。願陛下察之,毋使有好諫之名,而無其實。」 修每入對,帝必延問執政,咨所宜行。既多所張弛,小人潝潝不便;修慮善人必不勝,數為帝分別言之。 初,范仲淹之貶饒州,修及尹洙、余靖皆以直仲淹見退,群邪目之曰「黨人」,於是朋黨之論起。修乃進朋黨論,以為:「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以同利為朋,皆自然之理也。然小人無朋,惟君子則有之。蓋小人所好者利祿,所貪者財貨,當其同利之時,暫相黨引以為朋者,偽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反相賊害,雖兄弟親戚不能相保。君子則不然,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故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修論事切直,人視之如仇,帝獨獎其敢言,顧侍臣曰:「如歐陽修者何處得來。」 綱 夏四月,以韓琦、范仲淹為樞密副使。 綱 夏竦至京師,罷之,以杜衍為樞密使。 目 初召竦,諫官歐陽修、蔡襄等交章論:「竦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兼之挾詐任數,奸邪傾險。陛下孜孜政事,首用懷詐不忠之臣,何以求治!」中丞王拱宸亦言:「竦經略西師,無功而歸。今置諸二府,何以厲世!」因對極論之,帝未省,遽起;拱宸前引裾畢其說,帝乃悟。會竦已至國門,言者論益力,即日詔竦歸鎮;拜杜衍為樞密使。竦亦自請還節鉞,徙知亳州。竦至亳上書萬言自辨,乃徙判并州。 蔡襄言於帝曰:「陛下罷竦而用琦、仲淹,士大夫賀於朝,庶民歌於路,至飲酒叫號以為歡。且退一邪進一賢,豈能關天下輕重哉?蓋一邪退則其類退,一賢進則其類進,眾邪並退眾賢並進,海內有不泰乎!雖然,臣竊憂之。天下之勢,譬猶病者,陛下既得良醫矣,信任不疑,非徒愈病而又壽民;醫雖良,術不得盡用,則病且日深,雖有和、扁,難責效矣。」 國子監直講石介,篤學尚志,樂善嫉惡,喜聲名,遇事奮然敢為。會呂夷簡罷相,章得象、晏殊、賈昌朝、韓琦、范仲淹、富弼同時執政,而歐陽修、蔡襄、王泰、余靖並為諫官,夏竦既拜,復奪之,以衍代,因大喜曰:「此盛事也!歌頌,吾職,其可已乎?」作慶曆聖德詩,有曰:「眾賢之進,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脫。」其言大奸,蓋斥竦也。詩且出,孫復聞之曰:「介禍始於此矣!」范仲淹亦謂韓琦曰:「為此鬼怪輩壞事也。」 綱 自正月不雨至於是月。帝禱於西太乙宮,是日雨。 綱 呂夷簡罷。 目 先是陝西轉運使孫沔上書,言自夷簡當國,黜忠良,廢直道,以姑息為安,以避謗為智,柔而易制者升為心腹,奸而可使者保為羽翼,是張禹不獨生於漢,而李林甫之復見於今也。」書上,帝不之罪。夷簡見書謂人曰:「元規藥石之言,但恨聞此遲十年爾!」至是蔡襄復言:「夷簡被病以來,兩府大臣並笏受事於門,貪尚權勢,病不知止。」乃罷同議軍國大事,未幾以太尉致仕。 綱 秋七月,王舉正罷。八月,以范仲淹參知政事,富弼為樞密副使。 目 帝方銳意太平,數問仲淹以當世事,又為之開天章閣,召輔臣條對。仲淹退而上十事,曰「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悉採用之。 帝以平治責成輔相,命弼主北事,仲淹主西事。弼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及安邊十三策,大略以進賢、退不肖,止僥倖,去宿弊,欲漸易監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於是小人始不悅矣。 綱 以韓琦為陝西宣撫使。 綱 九月,任中師罷。 綱 冬十月,以張之、王素等為都轉運按察使。 目 先是知諫院歐陽修言:「天下官吏既多,朝廷無由遍知其賢愚善惡,乞立按察之法。於內外朝官三丞郎官中,選強幹廉明者為之,使至州縣遍見官吏,其公廉無狀皆以朱書於名之下,其中材之人以墨書之,歲具以聞。」詔從之。富弼、范仲淹復請詔中書、樞密通選逐路轉運按察使,即委使自擇知州,知州擇知縣,不任事者皆罷之。于是之等首被茲選,之河北,王素淮南,沈邈京東,施昌言河東,李絢京西。 仲淹之選監司也,取班簿視不才者一筆勾之。弼曰:「一筆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邪!」遂悉罷之。 綱 十二月,河北雨赤雪,河東地震。 綱 甲申,四年,春正月,帝復御經筵。 目 自元昊反,罷進講。崇政殿說書趙師民言:「帝王治經與品庶異,不獨玩空文、占古語也。今方外小有事,臣等即不復進見,是以為先王遺籍可以講無事之朝,不足贊有為之世,臣愚以為過矣。」又獻勸講箴,帝嘉納之,於是復命曾公亮等講讀經史。嘗謂公亮等曰:「卿等宿儒博學,多所發明;朕雖盛暑,亦未嘗倦,但恐卿等勞爾。」 綱 三月,詔天下州縣立學,行科舉新法。 目 時范仲淹意欲復古勸學,數言興學校,本行實。詔近臣議,於是宋祁等奏:「教不本於學校,士不察於鄉里,則不能核名實。有司束以聲病,學者專於記誦,則不足盡人材。參考眾說,擇其便於今者,莫若使士皆土著而教之於學校,然後州縣察其履行,則學者修飭矣。先策論,則文詞者留心於治亂矣。簡程式,則閎博者得以馳騁矣。問大義,則執經者不專於記誦矣。」帝從之,乃詔天下州縣皆立學,本道使者選部屬官為教授;員不足,取於鄉里宿學有道業者。士須在學三百日乃聽預秋賦;舊嘗充賦者,百日而止。試於州者令相保任,有匿服、犯刑、虧行、冒名等禁。三場,先策,次論,次詩賦,通考為去取,而罷帖經墨義。士通經術願對大義者,試十道。 綱 夏四月,作太學。五月,帝謁孔子。 目 判國子監王拱辰、田況、王洙、余靖等言:「漢太學二百四十房,千八百室,生徒三萬人,唐學舍亦千二百間。今取才養士之法盛矣,而國子監才二百楹,制度狹小,不足以容。」詔以錫慶院為太學,置內捨生二百人。講殿既備,帝謁孔子,故事止肅揖,帝特再拜。賜直講孫復五品服。 初,海陵人胡瑗為湖州教授,訓人有法,科條纖悉備具。以身率先,雖盛暑必公服坐堂上,嚴師弟子之禮,視諸生如其子弟,諸生亦信愛如其父兄,從之游者常數百人。時方尚詞賦,湖學獨立經義、治事齋以敦實學。及興太學,詔下湖州取其法,著為令式。 綱 元昊復遣使來上表。 綱 六月,以范仲淹為陝西、河東宣撫使。 目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及陝西用兵,帝以其士望所屬,拔用護邊。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仲淹亦以天下為己任,與富弼日夜謀慮,興致太平;然更張無漸,規模闊大,論者籍籍,由是謗毀稍行。先是石介奏記於弼,責以行伊、周之事。夏竦怨介,又欲因以傾弼等,乃使女奴陰習介書,久之習成,遂改「伊、周」曰「伊、霍」,且偽作介為弼撰廢立詔草,飛語上聞。帝雖不信,而弼與仲淹恐懼不自安,適聞契丹伐夏,遂請行邊。 綱 秋七月,大封宗室。 綱 八月,以富弼為河北宣撫使。 目 從弼請也。弼及范仲淹既去,石介不自安,亦請外,得濮州通判。 綱 許公呂夷簡卒。 目 諡文靖。自莊獻太后臨朝,十餘年間,天下晏然,夷簡之力為多。及西夏用師,契丹求地,夷簡選將命使,二邊以寧。獨成郭后之廢,逐孔道輔、范仲淹於外,時論少之;然所斥士,旋復收用,亦不終廢。其於天下之事,屈伸舒捲,動有操術,故當國最久,雖數為言者所詆,而帝眷倚不衰。 綱 九月,晏殊罷。 目 殊剛簡清儉,博學洽聞,文章贍麗,為世推重。 綱 以杜衍同平章事兼樞密使,賈昌朝為樞密使,陳執中參知政事。 目 衍務裁僥倖,每有內降,率寢格不行。積詔旨至十數,輒納帝前。帝嘗語歐陽修曰:「外人知杜衍封還內降邪?凡有求於朕,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於所封還也。」 綱 冬十一月,詔戒朋黨相訐。 綱 契丹以雲州為西京。 綱 十二月,冊元昊為夏國王。 綱 乙酉,五年,春正月,罷杜衍、范仲淹、富弼,以賈昌朝同平章事兼樞密使,宋庠參知政事,王貽永為樞密使,吳育、龐籍為副使。 目 仲淹、弼既出宣撫,攻者益眾,二人在朝所為亦稍沮止,衍獨左右之。衍好薦引賢士而抑僥倖,群小咸怨。衍壻蘇舜欽,易簡子也,能文章,論議稍侵權貴。時監進奏院,循例祠神以伎樂娛賓,集賢校理王益柔,曙之子也,於席上戲作傲歌。御史中丞王拱辰聞之,以二人皆仲淹所薦,而舜欽又衍婿,欲因是傾衍及仲淹,乃諷御史魚周詢、劉元瑜舉劾其事。拱辰及張方平列狀請誅益柔,章得象無所可否,賈昌朝陰主之。韓琦言於帝曰:「益柔狂語,何足深計。方平等皆陛下近臣,今西陲用兵,大事何限,俱不為陛下論列,而同狀攻一王益柔,此其意可見矣。」帝感悟,乃止黜益柔監復州酒稅,而除舜欽名,同席被斥者十餘人,皆知名之士。拱辰喜曰:「吾一舉網盡矣。」舜欽既得罪,衍由是不安,求去不許,會諫官錢明逸論「仲淹、弼更張綱紀,紛擾國經,凡所推薦,多挾朋黨」。陳執中復譖衍庇二人。帝不悅,遂並黜之。衍罷知兗州,仲淹知邠州,弼知鄆州。衍清介有大節,其去也君子惜之。 綱 三月,罷樞密副使韓琦。 目 范仲淹、富弼罷去,琦不能獨居,上疏辨析,且言「近日臣僚多務攻擊忠良,取快私忿」,不報。琦乃請外,遂出知揚州。河東轉運使歐陽修上疏曰:「杜衍、范仲淹、韓琦、富弼,天下皆知其有可用之賢,而不聞其有可罷之罪。夫正士在朝,群邪所忌;謀臣不用,敵國之福也。竊為陛下惜之。」群邪益忌修,因傅致修罪,左遷知滁州。 知慶州尹洙,博學有識度,以為自唐以來文格卑弱,至柳開始為古文,而世未知宗尚,乃與穆修復振起之,為文簡而有法。元昊反,洙未嘗不在兵間,故於西事尤為練習。未幾卒。 綱 罷科舉新法。 目 范仲淹既去,執政以新定科舉,入學預試為不便。且言:「詩賦聲病易考,而策論汗漫難知,祖宗以來莫之有改,且得人嘗多矣。」帝下其議,有司請如舊法,乃詔前所更令悉罷之。 綱 夏五月,章得象罷。 綱 以陳執中同平章事兼樞密使,吳育參知政事,丁度為樞密副使。 綱 冬十一月,罷京東安撫使富弼。 目 滁州狂人孔直溫謀反,伏誅。搜其家,得石介書。時介已死,宣徽南院使夏竦言:「介詐死,乃弼遣介結契丹起兵,期以一路兵為內應,請發介棺驗之。」詔下兗州訪介存亡,杜衍以闔族保介必死,提刑呂居簡亦言「無故發棺,何以示後」始獲免,遂罷弼安撫使,貶孫復監虔州稅,介子孫羈管他州。 綱 丙戌,六年,秋八月,以吳育為樞密副使,丁度參知政事。 綱 丁亥,七年,春二月,大旱,詔求直言。三月,賈昌朝、吳育免。 綱 以夏竦同平章事,尋改授樞密使。 目 竦制下,諫官、御史交章言:「大臣和則政事修。竦前在關中與首相陳執中論議不合,今不可使共事。」故改之。 綱 以文彥博參知政事,高若為樞密副使。 綱 帝禱於西太乙宮,是日雨。 目 帝出禱雨於太乙宮,日方炎赫,帝卻蓋不御,及還而雨大浹。 綱 冬十一月,貝州卒王則據城反。以明鎬為河北安撫使。 綱 太子太傅致仕李迪卒。 綱 戊子,八年,春正月,以文彥博為河北宣撫使,明鎬副之。閏月,執王則,檻送京師,誅之。以彥博同平章事。 綱 夏元昊卒。 目 年四十六。子諒祚方期歲,沒藏氏所生也,養於母族訛龐。訛龐因以三大將分治國政,諡元昊曰武烈皇帝,廟號景宗,尊沒藏氏為皇太后。 綱 三月,詔眾臣言時政闕失。 目 帝幸龍圖、天章閣,以手詔問輔臣及御史中丞以上時政闕失,皆給筆札,令即坐以對。時陳執中不學少文,固辭不對,宋庠亦請至中書合議條奏,乃聽兩府歸而上之。翰林學士張方平方鎖院草制,夜半與所條對俱上,言汰冗兵,退剩員,慎磨勘,擇將帥四事。帝覽奏驚異,詰旦更賜手札問詔所不及者,方平復上備邊、恤刑二事。 綱 夏四月,冊諒祚為夏國王。 目 夏遣使來告哀,朝廷及契丹皆遣使慰奠。議者請因諒祚幼弱,母族專國,以節鉞啖其三大將,使各有所部分以披其勢,可以得志。陝西安撫使程琳曰:「幸人之喪,非所以柔遠人,不如因而撫之。」帝乃遣使冊諒祚為夏國王,議者深惜朝廷之失機會。 綱 罷丁度為觀文殿學士,以明鎬參知政事。 目 度以與夏竦議事不合,求解政事,乃置觀文殿學士以授之。度性淳質,在翰林十五年,數論天下事,未嘗及私,帝雅重之。文彥博數推鎬貝州之功,且薦其才可大用,帝遂以代度。 綱 五月,無雲而震。夏竦免,以宋庠為樞密使,龐籍參知政事。 目 殿中侍御史何郯論竦奸邪,不可任樞要。會京師一日無雲而震者五,帝方坐便殿,趣召翰林學士張方平至,謂曰:「夏竦奸邪,以致天變如此,宜免之!」乃出知河南。 綱 六月,明鎬卒。 綱 河北、京東大水。 綱 冬十月,以美人張氏為貴妃。 綱 己丑,皇祐元年,春正月朔,日食。 綱 二月,彗星見。 綱 夏五月,加知青州富弼禮部侍郎,辭不受。 目 河北、京東大水,民流就食青州,富弼勸所部民出粟益以官廩,得公私廬舍十餘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資待缺寄居者,皆給其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病瘠者廩之。仍書其勞,約他日為奏請受賞,率五日輒遣人持酒肉飯糗慰藉,出於至誠,人人為盡力。山林陂澤之利,可資以生者,聽民擅取。死者為大冢葬之,目曰叢麥。及麥大熟,民各以遠近受糧而歸。凡活五十餘萬人,募為兵者萬計。前此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為粥食之,蒸為疾疫,及相蹈藉,或待哺數日不得粥而仆,名為救之,而實殺之。自弼立法,簡便周盡,天下傳以為式。帝聞,遣使褒勞,加拜禮部侍郎。弼曰:「救災,守臣職也。」固辭不受。 綱 帝幸後苑觀刈麥。 目 帝御寶岐殿觀之,謂輔臣曰:「朕作此殿,不欲植花卉而歲以種麥,庶知稼穡之不易也。」 綱 六月,以賈昌朝為觀文殿大學士,判尚書都省。 目 帝以昌朝舊學,特置觀文殿大學士以寵之,仍兼判尚書都省。詔:「自今非嘗為相者毋得除。」後昌朝以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入見,召赴邇英閣講乾卦,帝曰:「將相侍講,天下盛事。」昌朝頓首謝。 綱 秋八月,陳執中罷。 綱 以宋庠同平章事,高若訥參知政事,龐籍為樞密使,梁適為副使。 目 庠初執政,遇事輒分別可否;及再登用,遂浮沉自安,然天資忠厚,嘗曰:「逆詐恃明,殘人矜才,吾終身不為也。」 綱 汰諸路兵。 綱 九月,廣源州蠻儂智高反,寇邕州。 綱 罷武舉。 綱 庚寅,二年,秋九月,大享天地於明堂,赦。 綱 冬十一月,詔外戚毋得任二府。 目 時張貴妃寵冠後庭,堯佐其伯父也,驟除宣徽、節度、景靈、群牧四使。殿中侍御史唐介與知諫院包拯、吳奎等力爭之,中丞王舉正又留百官班廷論,故有是詔,且罷堯佐宣徽、景靈二使。 綱 閏月,詔太子中舍致仕胡瑗定雅樂。 綱 辛卯,三年,春三月,宋庠免,以劉沆參知政事。 綱 夏六月,詔州郡勿獻瑞物。 目 知無為軍茹孝標獻芝草,帝曰:「朕以豐年為瑞,賢臣為寶,草木之異焉足尚哉!」免孝標罪,而戒州郡勿復獻。 綱 冬十月,以張堯佐為宣徽南院使,貶殿中侍御史里行唐介為英州別駕,文彥博免。 目 堯佐復除宣徽使,知河陽。命下,介謂同列曰:「是欲與宣徽而假河陽為名耳。」獨抗言之。帝謂曰:「除擬本出中書。」介遂劾文彥博知益州日造閒金奇錦,緣閹侍通宮掖,以得執政。今顯用堯佐,益自固結。請罷之而相富弼。語甚切直,帝怒,即其奏不視,且曰:「將遠竄。」介徐讀疏畢,曰:「臣忠憤所激,鼎鑊不避,何辭於謫。」帝急召執政示之曰:「介論事是其職,至以彥博由妃嬪致宰相,此何言也?進用冢司,豈應得預,而乃薦弼!」時彥博在帝前,介責之曰:「彥博宜自省,即有之不可隱。」彥博拜謝不已,帝怒益甚,梁適叱介使下殿,修起居注蔡襄趨進救之,貶春州別駕。王舉正言其太重,帝亦悟,明日取其疏入,改英州,而罷彥博知許州。吳奎亦以介黨出知密州。帝慮介或道死,有殺直臣名,命中使護之。由是介直聲聞天下,然彥博事之有無,卒莫能辨。 綱 夏竦卒。以龐籍同平章事,高若訥為樞密使,梁適參知政事,王堯臣為樞密副使。 綱 壬辰,四年,夏五月,資政殿學士汝南公范仲淹卒。 目 贈兵部尚書,諡文正。仲淹為政忠厚,所至有恩,邠、慶二州之民與屬羌皆畫像立生祠,其卒也哀號如父。 綱 儂智高陷邕、橫諸州,遂圍廣州;詔鈐轄陳曙等發兵討之。 綱 以狄青為樞密副使。 目 初,尹洙與青談兵,善之,薦於韓琦、范仲淹曰:「此良將材也。」二人待之甚厚。仲淹授以左氏春秋,且曰:「將不知古今,匹夫勇耳。」青由是折節讀書,悉通秦、漢以來將帥兵法,累進馬軍副都指揮使。青起行伍,十餘年而顯貴,面涅猶存。帝嘗敕青傅藥除之,青指其面目:「陛下以功擢臣,不問門地。臣所以有今日,由此涅耳,臣願留以勸軍中,不敢奉詔。」帝益重之。至是,自知延州召拜副使,台諫王舉正等諫其不可,帝不聽。 綱 秋七月,儂智高陷昭州。九月,以孫沔為廣南安撫使。 綱 以狄青為荊湖宣撫使,督諸軍討儂智高。 目 智高寇擾日甚,帝以為憂。智高移書行營求邕、桂節度使,帝將受其降,梁適曰:「若爾,則嶺表非朝廷有矣。」會狄青上表請行,遂以為宣撫使、提舉廣南經制盜賊事。諫官韓絳言青武人,不宜專任。帝以問龐籍,籍力贊青可用,且言:「號令不專,不如不遣。」乃詔嶺南諸軍皆受青節度。 綱 冬十月,以胡瑗為國子監直講。 目 瑗既居太學,其徒至不能容,取旁官舍處之。禮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居四五,隨材高下,喜自修飭,衣服容止,往往相類,人遇之不問可知為瑗弟子也。時與孫復同為直講,復教養不及瑗而治經過之。然二人論見多不合,常相避不見。 綱 儂智高陷賓州,復入於邕。 綱 十二月,狄青勒兵賓州;陳曙兵敗,青斬之以徇。 目 青行軍立行伍,明約束,野宿皆成營柵。至廣南,合孫沔、余靖之兵進次賓州,戒諸將無得妄與賊斗,聽吾所為。廣西鈐轄陳曙乘青未至,輒以步兵八千擊賊,潰於崑崙關,殿直袁用等皆遁。青曰:「令之不齊,兵所以敗。」晨會諸將堂上,揖曙起,並召用等三十二人,按以敗亡狀,驅出軍門斬之。沔、靖相顧愕眙,諸將股慄,莫敢仰視。 綱 癸巳,五年,春正月,狄青夜度崑崙關,大敗儂智高於邕州。智高走大理,廣南平。 目 青既誅陳曙,因按兵止營,令軍休十日,眾莫測;賊覘者還言軍未即進。青明日即整兵,自將前軍,孫沔將次軍,余靖為殿,夕次崑崙關。黎明,整大將旗鼓,諸將環立帳前,待令乃發,而青已微服與先鋒度關,趣諸將會食關外。賊方覺,悉出逆戰。青執白旗麾蕃落騎兵,從左右翼擊之,縱橫開合,部伍不亂。賊不知所為,大敗,走,追奔五十里,斬首數千級,生擒賊五百餘,死者萬計。智高夜縱火燒城遁去,由合江口入大理。遲明,青按兵入城,斂屍築京觀於城北隅,時賊屍有衣金龍衣者,眾謂智高已死,欲以上聞。青曰:「安知其非詐邪!寧失智高,不敢誣朝廷以貪功也。」廣南悉平,捷至,帝喜曰:「青破賊,龐籍之力也。」又曰:「向非梁適言,南方安危未可知也。」詔余靖經制廣西,追捕智高,而召青、沔還朝。後二年,靖募死士使大理求智高,會智高已死於大理,函首至京師。 綱 夏五月,高若訥罷,以狄青為樞密使,孫沔為副使。 綱 以孫抃為御史中丞。 目 韓絳奏抃非糾繩才,抃即手疏曰:「臣觀方今士人,趨進者多,廉退者少。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捷給者謂之有議論,刻深者謂之有政事,諫官所謂才者,無乃謂是乎?若然,臣誠不能也。」上察其言,趣令視事。未幾,抃舉吳中復為監察御史,抃未始識其面,或問之,抃曰:「昔人恥為呈身御史,今豈薦識面台官邪。」 綱 秋七月,龐籍罷。八月,以陳執中、梁適同平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