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六六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宋紀 真宗皇帝 綱 戊戌,真宗皇帝咸平元年,春正月,彗星見,詔求直言。 目 彗出營室北,呂端言:「應在齊、魯分。」帝曰:「朕以天下為憂,豈直一方邪!」詔求直言,避殿減膳。時田錫自知集賢院出知泰州,上疏言:「李繼遷不合與夏州,又不合呼之為趙保吉,乃時政舛誤之大者。」又言「樞密公事,宰相不得預聞,中書政事,樞密不得預議,以致兵謀未精,國計未善。」帝嘉納之。 綱 夏四月,遣使按諸路逋負,悉除之。 目 除天下逋欠一千餘萬,釋系獄者三千餘人,用三司判官王欽若之言也。 綱 冬十月,呂端、李至、溫仲舒、夏侯嶠罷。 目 端器量寬恕,知大體,帝深重之。每見其入對,肅然拱揖,不以名呼。又以端姿儀瓌大,宮庭陛峻,特令梓人為納陛。至是,以疾罷。 綱 以張齊賢、李沆同平章事,向敏中參知政事,楊礪、宋湜為樞密副使。 目 齊賢慷慨有大略,每以致君自負。嘗為帝言皇王之道,帝曰:「皇王之道非有跡,但庶事無撓,則近之矣。」 帝嘗問沆治道所宜先,沆對曰:「不用浮薄新進喜事之人,此最為先。」帝問其人,沆曰:「如梅詢、曾致堯輩是矣。」帝又語及「唐人樹黨,遂使王室微弱,蓋奸邪難辨耳。」沆曰:「佞言似忠,奸言似信,如盧杞蒙蔽德宗,李泌以為真奸邪是也。」帝曰:「奸邪之跡雖曰難辨,久之自敗。」一夕內出手詔,欲以劉美人為貴妃,沆對使者引燭焚之,附奏曰:「但道臣沆以為不可。」其議遂寢。帝嘗謂沆曰:「人皆有密啟,卿獨無,何也?」對曰:「臣待罪宰相,公事則公言之,何用密啟。夫人臣有密啟者,非讒即佞,臣常惡之,豈可效尤。」 綱 己亥,二年,春閏三月,旱,求直言。 目 轉運副使朱台符上言,略曰:「陛下踐祚以來,彗星一見,時雨再愆。彗星見者,兵之象也。時雨愆者,澤未流也。宜重農以積粟,簡卒以省費,專將帥之任以安邊,慎守令之選以惠民,舍此數事,雖有智者不能為計矣。」 綱 夏六月,樞密使兼侍中魯公曹彬卒。 目 彬疾,帝臨問,因詢以契丹事宜,彬對曰:「太祖英武定天下,猶經營和好。」帝曰:「此事朕當屈節為天下蒼生,然須執綱紀,存大體,即久遠之利也。」又問以後事,對曰:「臣無事可言。臣子璨、瑋,材器皆堪為將。」帝問其優劣,對曰:「璨不如瑋。」及卒,帝哭之慟,贈中書令,追封濟陽王,諡武惠。彬在朝廷,未嘗忤旨,亦未嘗言人過失。位兼將相,不以等威自異,遇士夫於途,必引車避之,不名下吏。每白事,必冠而後見。居官俸入,給宗族,無餘積。君子謂彬仁恕清慎,能保功名,守法度,為宋良將第一。 綱 秋七月,以王顯為樞密使。 綱 以呂文仲等為翰林侍讀學士,邢昺為侍講學士。 目 初置翰林侍讀、侍講學士,設直廬於秘閣,以楊徽之、夏侯嶠及文仲為侍讀學士,昺為侍講學士,更直召對詢訪,或至中夕。尋詔昺與杜鎬、舒雅、孫奭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穀梁春秋傳、孝經、論語、爾雅義疏。 綱 冬十月,契丹隆緒入寇,都部署康保裔與戰於瀛州,死之。十二月,帝自將御契丹,次於大名。 綱 庚子,三年,春正月,契丹引還,范廷召追敗之。帝至自大名。 綱 二月,王顯罷,以周瑩、王繼英知樞密院事,王旦同知院事。 目 初,旦為翰林學士,嘗奏事退,帝自送之,曰:「為朕致太平者,必此人也。」 綱 夏四月,太子太保呂端卒。 綱 冬十一月,張齊賢免。 目 齊賢與李沆不相得。日南至朝會,齊賢被酒失儀,遂坐免。 綱 辛丑,四年,春二月,詔群臣子弟補京官者試一經。 綱 三月,以呂蒙正、向敏中同平章事。王化基罷。以王旦參知政事,馮拯、陳堯叟同知樞密院事。 綱 夏四月,以王欽若參知政事。 綱 頒九經於州縣學校。 綱 秋八月,以張齊賢為涇原諸路經略使。 目 帝以趙保吉雖入貢,而鈔劫益甚,乃遣齊賢行邊。齊賢言:「靈武孤城,必難固守,徒使軍民六七萬陷於危亡之地。」通判永興軍何亮復上安邊書,言「靈武地方千里,表里山河,決不可舍之以資戎狄」。帝不能決,詔群臣議棄守之宜。楊億言「棄之便」。輔臣咸以「靈州乃必爭之地,苟失之,則緣邊諸郡皆不可保」。帝惑之。李沆曰:「保吉未死,靈州非朝廷有也。莫若遣使密召州將,使部分軍民,空壘而歸,如此則關右之民息肩矣。」帝不從,以王超為西面行營都部署,將步騎六萬援靈州。齊賢又請募江南丁壯以益戍兵,帝曰:「此不惟人心動搖,抑使南方之人遠戍西鄙,甚不便也。」寢其奏。 綱 九月,趙保吉反,陷清遠軍。 綱 壬寅,五年,春三月,趙保吉陷靈州,知州事裴濟死之。 目 濟知靈州,謀輯八鎮,興屯田之科,民甚賴之。保吉大集蕃部來攻,濟被圍餉絕,刺指血染奏,求救兵,不至,城遂陷,濟死焉。保吉以州為西平府,居之。帝得報,悔不用李沆之言,詔王超屯永興軍。 綱 夏六月,周瑩罷。 綱 秋九月,召种放為左司諫,直昭文館。 目 張齊賢言放孝行純至,簡樸退靜,可厲風俗。下詔召之,放乃詣京師,對於崇政殿,賜坐,詢以民政邊事。放對曰:「明王之治,愛民而已,惟徐而化之。」余皆謙讓不對。即日授左司諫、直昭文館。放固讓,不許,賜予甚厚,時召對焉。明年請暫還山,許之,遷起居舍人。放既還,後數朝京師,東封、西祀無不預。祿賜既豐,頗飾輿服,置田長安,強市爭訟,時議薄之。王嗣宗守京兆,因條上其不法事,極其醜詆,會赦而止。杜鎬嘗因宴餞賦詩,誦北山移文以譏之,放不之愧。 綱 冬十月,向敏中免。 綱 癸卯,六年,夏四月,復以張詠知益州。 目 帝以詠前在蜀,治政優異,復自永興徙知益州。民聞詠再至,皆鼓舞相慶。詠威惠並行,政績益著,下詔褒美,且令巡撫使傳諭詠曰:「得卿在蜀,朕無西顧之憂矣。」 綱 六月,以寇準為三司使,陳恕罷。 目 恕久領三司。帝初即位,嘗命條具中外錢穀,恕久不進,屢詔趣之,恕對曰:「陛下富於春秋,若知府庫充實,恐生侈心,是以不敢進也。」帝嘉之。至是以疾固求館殿之職,帝曰:「卿求一人可代者,聽卿去。」恕薦准焉。准至三司,檢尋恕前後改創之事類為冊,及其所出榜,別用新板,躬至恕第請判押;恕亦不讓,一一押之,自是計使無不循其舊貫。恕精於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幹以私。掌利柄十餘年,強力幹事,胥吏畏服。 綱 秋九月,呂蒙正罷。 綱 冬十二月,右諫議大夫田錫卒。 目 錫居諫署,直言時政得失,每指斥將相備位,無所籌謀,封疏凡五十二奏,悉焚之。曰:「直諫,臣職也,豈可藏副示後以賣直邪。」及卒,帝謂李沆曰:「田錫,直臣也。朝廷少有闕失,方在思慮,錫之章疏已至矣。」嗟惜久之。 綱 趙保吉陷西涼,殺丁惟清,潘羅支會蕃部擊敗之。保吉走死,子德明嗣。 目 環、慶邊臣以德明初立,乞降詔撫之。帝乃詔德明,令審圖去就。知鎮戎軍曹瑋上言:「保吉擅河南地二十年,兵不解甲,使中國有西顧之憂。今其國危子弱,不即捕滅,後更強盛,不可制矣。願假臣精兵,出其不意,擒德明送闕下,復河南為郡縣,此其時也。」帝欲以恩致德明,不報。 綱 甲辰,景德元年,春正月,京師地震。 綱 三月,皇太后李氏崩。 綱 秋七月,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李沆卒。 目 時西北用兵,帝便殿延訪,或至旰食,王旦嘆曰:「我輩安得坐見太平,優遊無事邪!」沆曰:「強敵外患,足為警戒。他日四方寧謐,朝廷未必無事。」 沆又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之,旦以為細事不足煩帝聽。沆曰:「人主少年,當使知四方艱難,不然,血氣方剛,不留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矣。吾老不及見,此參政他日之憂也。」 丁謂與寇準善,准屢薦其才於沆,沆不用。准問之,沆曰:「顧其為人,可使之在人上乎?」准曰:「如謂者,相公終能抑之使在人下乎?」沆笑曰:「他日當思吾言。」 沆嘗言:「居重位無補,惟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之,少以報國爾。朝廷防制,纖悉備具,或徇所陳請,行一事即所傷多矣,陸象先所謂『庸人擾之』是已。」沆常讀論語,或問之,沆曰:「沆為宰相,如『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尚未能行。聖人之言,終身誦之可也。」 沆性直諒,內行修謹,居位慎密,不求聲譽,遵法度,識大體,人莫能幹以私。公退,終日危坐,未嘗跛倚。治第封丘門內,廳前僅容旋馬。或言其太隘,沆笑曰:「居第當傳子孫。此為宰相廳事誠隘,為太祝奉禮廳事則已寬矣。」 及卒,帝驚慟,謂左右曰:「沆忠良純厚,始終如一,豈意不享遐壽邪!」贈太尉、中書令,諡文靖。 綱 以畢士安參知政事。 綱 八月,以畢士安、寇準同平章事,王繼英為樞密使,馮拯、陳堯叟簽書樞密院事。 目 初,士安既拜參知政事,入謝,帝曰:「未也,行且相卿。」因問「誰可與卿同進者?」對曰:「寇準兼資忠義,善斷大事,臣所不如。」帝曰:「聞其好剛使氣。」對曰:「准忘身徇國,秉道疾邪,故不為流俗所喜。今天下之民,雖蒙休德,涵養安佚,而北戎跳梁,為邊境患,若准者正宜用也。」帝曰:「然。當藉卿宿德鎮之。」准既相,守正疾惡,小人日思所以傾之,士安每為申辨,帝始不疑。 綱 閏九月,契丹隆緒大舉入寇。 綱 冬十月,契丹來議和,遣門祗候曹利用報之。 綱 置龍圖閣。 目 奉太宗御製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與宗正所進屬籍;並置待制學士官。自是,每一帝崩,則置一閣。 綱 十一月,契丹進寇澶州,帝自將御之。 目 契丹陷德清軍,逼冀州,遂抵澶州。邊書告急,一夕五至,寇準不發,飲笑自如。帝聞之大駭,以問准。對曰:「陛下欲了此,不過五日耳。」因請帝幸澶州,同列懼欲退,准止之,令候駕起。帝難之,欲還內,准曰:「陛下入,則臣不得見,大事去矣!請無還。」 畢士安力勸帝如准所請,帝乃議親征,召群臣問方略。時以虜寇深入,中外震駭,王欽若臨江人也,請幸金陵;陳堯叟閬州人也,請幸成都。帝以問准,准心知二人謀,乃陽若不知者,曰:「誰為陛下畫此策?罪可斬也!陛下神武,將臣協和,若大駕親征,敵當自遁;不然,出奇以撓其謀,堅守以老其師,勞佚之勢,我得勝算矣。奈何棄廟社欲幸楚、蜀?所在人心崩潰,敵乘勝深入,天下可復保邪!」帝意乃決。時欲擇大臣鎮大名,准薦欽若,遂詔判天雄軍。蓋准以欽若多智,恐妄有所疑沮,故出之。 綱 李繼隆軍射殺契丹將蕭撻覽。 目 契丹圍澶州,李繼隆整軍御之。會有自虜中回者,言撻覽謀以遲明襲寨,繼隆伏兵分據要害。頃之,控弦暴至,撻覽躬出陣前督戰;繼隆將張環守床子弩,弩撼機發,射殺之。撻覽有機勇,所領皆銳兵,既死,虜大挫衄。 綱 以王旦為東京留守。 綱 十二月,帝渡河,次澶州,契丹請盟而退。 目 帝在道,又有以金陵之謀告者,帝意稍惑,召准問之。准曰:「陛下惟可進尺,不可退寸。河北諸軍日夜望鑾輿至,士氣百倍;若回輦數步,則萬眾瓦解,虜乘其後,金陵亦不可得至也。」殿前都指揮使高瓊曰:「寇準言是。」准又曰:「機不可失,宜趣駕。」帝乃晨發。 至澶州南城,望見契丹軍勢甚盛,眾請駐蹕。寇準固請曰:「陛下不過河則人心益危,敵氣未懾,非所以取威決勝也。且王超領勁兵屯中山以扼其吭,李繼隆、石保吉分大陣以扼其左右肘,四方征鎮赴援者日至,何疑而不進!」高瓊亦固以請,即麾衛士進輦,帝遂渡河。御北城門樓,遠近望見御蓋,踴躍呼萬歲,聲聞數十里,契丹相視益怖駭。帝悉以軍事付准,准承制專決,號令明肅,士卒畏悅。已而契丹數千騎來薄城下,詔士卒迎擊,斬獲大半,乃引去。 帝還行宮,留准居北城上,徐使人視准何為。准方與知制誥楊億飲博,歌謔歡呼。帝喜曰:「准如是,吾復何憂。」 契丹遣其臣韓杞持書與曹利用俱來請盟,利用言契丹欲得關南地,帝曰:「所言歸地,事極無名;若必邀求,朕當決戰;若欲金帛,朝廷之體,固亦無傷。」准不欲賂以貨財,且欲邀其稱臣及獻幽、薊之地,因畫策以進曰:「如此,則可保百年無事;不然,數十年後戎且生心矣。」帝曰:「數十年後,當有扞御之者。吾不忍生靈重困,姑聽其和可也。」准尚未許,會有譖准幸兵以自取重者,准不得已,乃許其成。復遣曹利用如契丹軍,議歲幣。帝曰:「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准聞之,召利用至幄謂曰:「雖有敕旨,汝所許過三十萬,吾斬汝矣!」利用至契丹軍,竟以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成約而還。契丹遣其門使丁振持誓書來,以兄禮事帝,引兵北歸。 綱 帝至自澶州。 綱 乙巳,二年,春正月,大赦。 目 以契丹講和,大赦天下,放河北諸州強壯歸農,罷諸路行營,省河北戍兵十之五,緣邊三之二。詔緣邊毋出境掠奪,得契丹馬牛悉縱還之。通互市,葺城池,招流亡,廣儲蓄,由是河北民得安業,皆畢士安之謀也。 綱 夏四月,王欽若罷,以馮拯參知政事。 目 欽若與寇準不協,累表願解政事,特置資政殿學士授之。 綱 秋七月,增置制舉六科。 目 賢良方正等三科久不行,至是增置為六科:「曰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通墳、典達於教化,才識兼茂明於體用,詳明吏理可使從政,識洞韜、略運籌決勝,軍謀宏遠材任邊寄,凡六科。詔中書門下試察其才,具名聞奏,臨軒親策之。 綱 歸幣於契丹。 目 自是歲以為常。 綱 八月,以向敏中知延州。 目 先是趙德明以父有遺命,遣使乞歸順,詔以敏中為緣邊安撫使,受其降。至是,以德明誓約未定,徙敏中為都部署,兼知延州,委以經略。 綱 冬十月,吏部侍郎同平章事畢士安卒。 目 帝謂輔臣曰:「士安飭躬畏謹,有古人之風,遽此淪沒,深可悼惜。」王旦等對曰:「士安官至輔相,而四方無田園居第。沒未終喪,家用已屈,真不負陛下之所知矣。」帝感嘆,賜其家白金五千兩,諡文簡。 綱 十一月,契丹遣使來聘。 綱 丙午,三年,春二月,罷寇準知陝州。 目 准為相,用人不以次,同列頗不悅。他日除官,同列目吏持例簿以進,准曰:「宰相所以進賢退不肖,若用例,一吏職耳。」自澶淵還,頗矜其功。 帝待准甚厚,王欽若深嫉之。一日會朝,准先退,帝目送之,欽若因進曰:「陛下敬准,為其有社稷功邪?」帝曰:「然。」欽若曰:「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准有社稷功何也?」帝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春秋恥之。澶淵之舉,以萬乘之貴,而為城下之盟,何恥如之!」帝愀然不悅。欽若曰:「陛下知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陛下,寇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帝顧准浸衰,竟罷為刑部尚書,出知陝州。 初,張詠在成都,聞准入相,謂僚屬曰:「寇公奇材,惜學術不足耳。」及准知陝,詠適自成都還,准送之郊,問曰:「何以教准?」詠徐曰:「霍光傳不可不讀也。」准莫諭其意,歸取其傳讀之,至「不學無術」,笑曰:「此張公謂我也。」 未幾,移准知天雄軍,契丹使過大名謂准曰:「相公望重,何故不在中書?」准曰:「主上以朝廷無事,北門鎖鑰,非准不可耳。」 綱 以王旦同平章事,趙安仁參知政事。以王欽若、陳堯叟知樞密院事,韓崇訓、馬知節簽書院事。 綱 置諸州常平倉。 綱 冬十月,趙德明請降,詔以為定難節度使。 綱 丁未,四年,春正月,契丹城遼西為中京。 綱 夏四月,皇后郭氏崩。 綱 五月,增孔子守塋戶。 綱 秋八月,權三司使丁謂上景德會計錄。 綱 戊申,大中祥符元年,春正月,有天書見於承天門,大赦,改元。 目 帝自聞王欽若言,深以澶州之盟為辱,常怏怏不樂。欽若度帝厭兵,因謬進曰:「陛下以兵取幽、薊,乃可滌此恥。」帝曰:「河朔生靈,始免兵革,朕安忍為此!可思其次。」欽若曰:「惟封禪可以鎮服四海,誇示外國。然自古封禪,當得天瑞希世絕倫之事乃可爾。」既而又曰:「天瑞安可必得,前代蓋有以人力為之者。惟人主深信而崇奉之,以明示天下,則與天瑞無異也。陛下謂河圖、洛書果有邪?聖人以神道設教耳。」帝沉思久之,曰:「王旦得無不可乎?」欽若曰:「臣論以聖意,宜無不可。」欽若乃乘間為旦言,旦黽勉從之。帝尚猶豫,會幸秘閣,驟問直學士杜鎬曰:「古所謂河出圖、洛出書,果何事邪?」鎬老儒,不測上旨,漫應之曰:「此聖人以神道設教耳。」帝意乃決,遂召旦飲,歡甚,賜以樽酒曰:「歸與妻孥共之。」既歸,發封,則皆美珠也。旦悟帝旨,自是不敢有異議。 正月乙丑,帝謂群臣曰:「去冬十一月庚寅,夜將半,朕方就寢,忽室中光曜,見神人星冠絳衣,告曰:『來月宜於正殿建黃籙道場一月,當降天書大中祥符三篇。』朕竦然起對,已復無見。自十二月朔,即齋戒於朝元殿,建道場以佇神貺。適皇城司奏有黃帛曳左承天門南鴟尾上,令中使視之,帛長二丈許,緘物如書卷,纏以青縷,封處隱隱有字,蓋神人所謂天降之書也。」旦等皆再拜稱賀。 帝即步至承天門,瞻望再拜,遣二內侍升屋奉之下。旦跪進,帝再拜受之,親置與中,導至道場,授陳堯叟啟封,復命堯叟讀之。其書黃字三幅,詞類洪範、道德經,始言帝能以至孝至道紹世,次諭以清浄簡儉,終述世祚延永之意。讀訖,盛以金匱,群臣入賀於崇政殿,賜宴,遣官告天地、宗廟、社稷,大赦,改元。 欽若之計既行,陳堯叟、陳彭年、丁謂、杜鎬益以經義附和,而天下爭言祥符矣。獨龍圖閣待制孫奭言於帝曰:「以臣愚所聞,『天何言哉』,豈有書也!」帝默然。 綱 三月,詔議封禪。夏四月,以王旦兼封禪大禮使。 綱 六月,得天書於泰山。群臣上帝尊號。 綱 作玉清昭應宮。 綱 冬十月,帝封泰山,禪社首。大赦。 綱 十一月,帝過曲阜,謁孔子,加諡玄聖文宣王。 綱 還宮。 目 帝還,群臣爭頌功德,惟進士孫籍獻書,言:「封禪,帝王之盛事,願陛下謹於盈成,不可遂自滿假。」知制誥周起亦上言:「天下之勢,常患恬於逸安,而忽於兢畏。願毋以告成為恃。」帝皆納之。 綱 己酉,二年,春二月,以方士王中正為左武衛將軍。 目 先是汀州人王捷言:「於南康遇道人,姓趙氏,授以丹術及小鐶神劍。蓋司命真君,是為聖祖。」宦者劉承珪以聞,賜捷名中正,得對龍圖閣。既東封,加聖祖為司命天尊,授中正以官,恩遇甚厚。 綱 夏四月,昇州大火,陝西旱、蝗。 綱 三司使丁謂上封禪祥瑞圖。 目 丁謂上封禪祥瑞圖,示百官於朝堂。自封禪之後,士大夫爭奏符瑞,獻讚頌。崔立獨言:「水發徐、兗,旱連江、淮,無為烈風,金陵大火,是天所以戒驕矜也。而中外多上雲霧草木之瑞,此何足為治道言哉!」不省。 綱 庚戌,三年,春二月,贖呂端第賜其家。 目 端諸子多不同處,舊第已質於人。帝聞之,出內庫錢贖還之,令其聚居。端長子蕃言負人息錢甚多,帝別賜內庫金帛,俾償之。蕃弟荀與西京差遣,仍令內侍省置簿為掌僦課,給其家。王旦曰:「陛下推思舊臣,始終委曲至矣。」 綱 秋,旱、蝗。 綱 九月,內侍江守恩有罪,誅。 目 守恩擅取民麥穗,杖殺軍士,獄成抵法。太常博士俞獻卿抗章論救,坐貶。帝嘗謂輔臣曰:「前代內臣恃恩恣橫,蠹政害物,朕深以為戒,故於班秩賜予不使過分,有罪未嘗矜貸。」王旦等曰:「前代事跡昭然,足為龜鑑。陛下言及此,社稷之福也。」 綱 冬十二月,夏州飢。 目 西夏管內飢,趙德明表求粟百萬,朝議不知所出。或言德明方納款,而敢渝誓,請降詔責之。王旦曰:「第詔德明云:『已敕有司具粟百萬於京師,其遣眾來取。』」德明得詔慚曰:「朝廷有人。」 綱 辛亥,四年,帝祭后土於汾陰,大赦。 目 先是群臣上表請祀汾陰,帝從之,以王旦兼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陳堯叟為經度使。正月,奉天書發京師,是月至寶鼎縣,祀后土地祇,大赦天下。建寶鼎縣為慶成軍,大宴群臣於穆清宮而還。 初,將祀汾陰,會歲旱,龍圖閣待制孫奭上疏,陳不可者十,且曰:「陛下才畢東封,又議西幸,非先王五年卜征重謹之意。今國家土木之功,累年不息,水旱作沴,饑饉居多,乃欲勞民事神,神其饗之乎!」時群臣爭奏祥瑞,奭復上言:「方今野雕、山鹿,並形奏簡;秋旱、冬雷,率皆稱賀。將以欺上天,則上天不可欺;將以愚下民,則下民不可愚;將以惑後世,則後世不可惑。夫『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陛下何為而不思也!」帝嘉其忠而不能從。 綱 三月,召陝州隱士魏野,不至。 目 野不求聞達,居陝之東郊,為詩精苦。帝自汾陰還,次陝州,遣陝令王希召之,不起,命工圖其所居觀之。 綱 帝過西京,遂謁諸陵。夏四月,還宮。 綱 太子太師呂蒙正卒。 綱 壬子,五年,夏四月,復以向敏中同平章事。 目 時舊相出鎮,不以吏事為意,惟敏中盡心民事,帝由是有復用之意。及東封、西祀,皆以敏中留守,厚重鎮靜,人情帖然,遂復拜相。 綱 五月,賜杭州隱士林逋粟帛。 目 逋力學,善詩,不趨榮利。家貧,衣食不足,晏如也。結廬杭州西湖之孤山。帝聞其名,賜以粟帛。 綱 秋八月,作會靈觀。 綱 九月,罷參知政事趙安仁。 目 初,議立後,安仁謂「劉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人出於相門」。帝不悅。他日,與王欽若從容論方今大臣誰為長者,欽若欲排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安仁昔為沈倫所知,常欲報之。」帝默然,未幾罷。安仁雖貴,簡儉若貧素,喜誨誘後進,時以重德推焉。 綱 以王欽若、陳堯叟為樞密使,丁謂參知政事,馬知節為樞密副使。 目 時天下乂安,王欽若、丁謂導帝以封祀,眷遇日隆。欽若自以深達道教,多所建明,而謂附會之,與陳彭年、劉承珪等搜講墜典,大修宮觀。以林特有心計,使為三司使以干財利。五人交通,縱跡詭秘,時號「五鬼」。王旦欲諫,則業已同之;欲去,則上遇之厚。追思李沆之先識,嘆曰:「李文靖真聖人也!」 欽若狀貌短小,頸有附疣,時目為「癭相」。性傾巧,敢為矯誕。知節以眾方競言祥瑞,深不然之,每言於帝曰:「天下雖安,不可忘戰去兵也。」 綱 冬十月,帝言聖祖降於延恩殿。 目 帝語輔臣曰:「朕夢神人傳玉皇之命云:『先令汝祖趙玄朗授汝天書,今令再見汝。』翌日,復夢神人傳聖祖言。吾座西,斜設六位以候。是日即於延恩殿設道場,五鼓一籌,先聞異香,頃之,聖祖至,朕再拜殿下,俄有六人至,揖聖祖,皆就坐。聖祖命朕前曰:『吾人皇九人中一人也,是趙之始祖。』即離座乘雲而去。」王旦等皆再拜稱賀。詔告天下,肆赦加恩。閏月,上聖祖及聖母尊號。 綱 十一月,以王旦兼玉清昭應宮使。 綱 作景靈宮。 綱 改孔子諡。 目 以「玄」字犯聖祖諱,改「玄聖」為「至聖」。 綱 十二月,立德妃劉氏為皇后。 目 後父通為虎捷都指揮使,從征太原,道卒,後在襁褓而孤,鞠於外氏,善播鞀。蜀人龔美者以鍛銀為業,攜之至京師,年十五入襄邸。帝即位,自美人進位德妃,專寵後宮。郭氏崩,帝欲立之,翰林學士李迪言「妃起於寒微,不可以母天下」。帝不從。欲得楊億草制,使丁謂諭旨。億難之,謂曰:「勉為此,不憂不富貴。」億曰:「如此富貴,亦非所願也。」乃命他學士焉。後既立,以無宗族,更以美為兄,改其姓為劉。聞李迪之諫,大恨之。後性警敏,曉書史,聞朝廷事,能記其本末。帝退朝,閱天下封奏,多至中夜,後皆預聞。宮闈事有問,輒援引故實以對。帝深重之,由是漸干外政。 綱 癸丑,六年,春正月,禁內臣出使干預公事。 綱 秋七月,除農器稅。 目 知濱州呂夷簡請免稅河北農器。帝曰:「務穡勸農,古之道也,豈獨河北哉!」詔諸路並除之。 綱 冬十二月,獻天書於朝元殿。 目 先是,帝享玉皇於朝元殿,判亳州丁謂獻芝草三萬七千本,遂詔扶侍使趙安仁等奉獻天書於朝元殿。 綱 甲寅,七年,春正月,帝如亳州,謁老子於太清宮。 目 先是,詔親謁太清宮,命王旦兼大禮使,丁謂兼奉祀經度制置使,陳彭年副之,加號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孫奭上言:「陛下事事慕效唐明皇,豈以明皇為令德之主邪?」帝曰:「東封、祀汾、謁陵寢、享老子,非始於明皇。且開元禮今世所循用,不可以天寶之亂而非之。」作解疑論以示群臣。是月,奉天書發京師,遂朝謁太清宮。 綱 以應天府為南京。 目 國初因五代之舊,以大梁為東京開封府,洛陽為西京河南府,後以太祖舊藩歸德軍在宋州,改宋州為應天府,至是建為南京。作鴻慶宮,以奉太祖、太宗聖像。 綱 二月,還宮,大赦。 綱 夏六月,王欽若、陳堯叟、馬知節免。 目 知節素惡欽若之為人,議論未嘗少屈。欽若每奏事,必懷數奏,但出一二,匿其餘,退則以己意稱上旨行之。知節嘗於帝前顧欽若曰:「懷中奏,何不盡出之?」欽若不悅。會瀘州都巡檢王懷信等上平蠻功,欽若久不決,既而擅超擢之;知節因面詆其短,爭於帝前。帝召王旦質之。旦至,欽若猶嘩不已,知節流涕曰:「願與欽若同下御史府。」旦叱欽若使退。帝大怒,命付獄。旦從容曰:「欽若等當黜,未知坐以何罪?」帝曰:「忿爭無禮。」旦曰:「陛下奄有天下,使大臣坐忿爭無禮之罪,或聞外國,無以威遠。願至中書召欽若等,宣示陛下含容之意,且戒約之,俟少間罷未晩也。」帝曰:「非卿言,朕固難忍。」月余,始罷欽若、知節並及堯叟。 綱 司空張齊賢卒。 綱 以寇準為樞密使。 綱 秋七月,以王嗣宗、曹利用為樞密副使。八月,以向敏中兼景靈宮使。 綱 冬十二月朔,司天監奏日食,不應。 目 群臣表賀。 綱 乙卯,八年,春二月,加楚王元佐天策上將軍,賜劍履上殿,詔書不名。 綱 夏四月,寇準罷。 目 准以三司使林特附會邪險,惡之,每事沮抑。帝方寵特,聞之不悅,謂王旦曰:「准剛忿如昔。」旦曰:「准,好人懷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當避,而准乃以為己任,此其所短也。非至仁之主,孰能容之?」准竟以是罷。 初,准數短旦於帝,而旦專稱准。帝謂旦曰:「卿雖稱其美,彼專談卿惡。」旦曰:「理固當然。臣在相位久,政事缺失必多,准對陛下無隱,益見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帝由是益賢旦。 中書有事送樞密院,違詔格,准以上聞。旦被責,拜謝,堂吏皆坐罰。不逾月,樞密有事送中書亦違詔格,嘗吏欣然呈旦,旦令送還樞密而已。准大慚謝。 及罷,准托人語旦,求為使相。旦驚曰:「將相之任,豈可求邪!吾不受私請也。」准深憾之。已而除准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准入見,謝曰:「非陛下知臣,安能至此。」帝具道旦所以薦者,准愧嘆,以為不可及。 綱 以王欽若、陳堯叟為樞密使。 綱 朝元殿火。 綱 秋九月,王嗣宗罷。 綱 樞密直學士知陳州張詠卒。 目 詠臨卒上疏言:「不當造宮觀,竭天下之財,傷生民之命。此皆賊臣丁謂誑惑陛下;乞斬謂頭置國門以謝天下,然後斬詠頭置丁氏之門以謝謂。」帝嘆其忠,諡忠定。 綱 賜信州道士張正隨號真靜先生。 目 初,漢張魯子自漢川徙居信州龍虎山,世以鬼道惑眾,正隨其後也。至是,召赴闕,賜號。王欽若為奏立授籙院及上清觀,蠲其田租。自是凡嗣世者皆賜號。 綱 丙辰,九年,春正月,以張旻為樞密副使。 目 先是旻為馬軍副都指揮使,被旨選兵,下令太峻,兵懼,謀欲為變。上召二府議之,王旦曰:「若罪旻,則自今帥臣何以御眾,捕謀者則震驚都邑。今但擢旻,使解兵柄,反側者當自安矣。」帝從其言,兵果無他。帝語左右曰:「王旦善處大事,真宰相也。」 綱 夏六月,畿內蝗。 目 帝遣人出郊,得死蝗以獻,因以示大臣。明日執政遂袖死蝗進曰:「蝗盡死矣,請示於朝,率百官賀。」王旦曰:「蝗出為災。災弭,幸也,又何賀。」固稱不可。後數日二府方奏事,飛蝗忽蔽天,帝顧旦曰:「使百官方賀而蝗如此,豈不為天下笑邪!」 綱 秋八月,知秦州曹瑋敗吐蕃於伏羌砦。 目 瑋在秦州,屢請益兵。帝不悅,問李迪「邊將誰可代瑋者」?迪曰:「瑋知唃廝囉欲窺關中,故請益兵為備,非怯也。」乃詔發關內羨兵赴瑋。未幾,唃廝囉與宗哥族連結入寇;使諜者聲言以某日下秦州會食,以激怒瑋。瑋勒兵不動,坐俟其至,大破之,夷其族帳,斬首千餘級。自是唃廝囉勢蹙,退保磧中不出。 綱 九月,丁謂、陳堯叟免,以陳彭年、王曾、張知白參知政事,任中正為樞密副使。 目 彭年初入翰林為學士,嘗謁王旦,旦辭不見。翌日,向敏中以彭年所上文字示旦,旦暝目不覽曰:「是不過興建符瑞,圖進取耳。」已而彭年附王欽若、丁謂,朝廷典禮,無不參預,帝甚寵遇。及升內,而李宗諤卒,楊億罷,彭年獨任,事務叢委,形神皆耗,舉止失措,至家人有不記其名者。 綱 罷諸營建。 目 李迪言:「陛下土木之役過甚,蝗旱之災,殆天意以警陛下也。」帝深然之,遂罷諸營造,禁天下貢瑞物。詔民能賑貧者,官之。未幾得雨,青州飛蝗多赴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