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五七
唐紀
穆宗皇帝
綱 辛丑,穆宗皇帝長慶元年,春正月,詔河北諸道各均定兩稅。
綱 蕭俛罷。
綱 段文昌罷,以杜元穎同平章事。
綱 以王播為鹽鐵使。
綱 盧龍節度使劉總棄官為僧,以張弘靖代之。
綱 夏四月,貶錢徽、李宗閔為遠州刺史,楊汝士為開江令。
目 翰林學士李德裕,吉甫之子也,以中書舍人李宗閔嘗對策,譏切其父,恨之。宗閔又與翰林學士元稹爭進取有隙。右補闕楊汝士與禮部侍郎錢徽掌貢舉,西川節度使段文昌、翰林學士李紳,各以書屬所善進士;及榜出,二人所屬皆不預,而鄭覃弟郎、裴度子撰、宗閔婿蘇巢、汝士弟殷士及第。文昌言於上曰:「今歲禮部殊不公,所取皆以關節得之。」上以問諸學士,德裕、稹、紳皆以為然。上乃命覆試,黜朗等十人而貶徽等。或勸徽奏二人屬書,上必寤,徽曰:「苟無愧心,得喪一致,奈何奏人私書,豈士君子所為邪!」取而焚之,時人多之。自是德裕、宗閔各分朋黨,更相傾軋,垂四十年。
綱 秋七月,盧龍軍亂,囚節度使張弘靖,推朱克融為留後。
目 幕僚韋雍出,逢小將策馬沖其前導,雍命杖之,不服。雍白弘靖,系治之。是夕,士卒連營呼噪作亂,囚弘靖,殺雍等,迎朱克融為留後。眾以判官張徹長者,不殺。徹罵曰:「汝何敢反?行且族滅!」眾共殺之。
綱 貶張弘靖為吉州刺史。
綱 成德兵馬使王庭湊殺節度使田弘正,起復田布為魏博節度使,討之。
目 初,田弘正自魏博徙鎮成德,自以久與鎮人戰,有父兄之仇,乃以魏兵二千自衛,請度支供其糧賜。戶部侍郎崔倰,剛褊無遠慮,恐開事例,不肯給。弘正不得已,遣魏兵歸。都知兵馬使王庭湊,果悍陰狡,潛謀作亂,以魏兵故,不敢發。及魏兵去,夜結牙兵殺弘正,自稱留後。
魏博節度使李愬聞變,素服流涕,令將士曰:「魏人所以得通聖化,安寧富樂者,田公之力也。今鎮人不道,輒敢害之,是輕魏以為無人也。諸君受田公恩,宜如何報之?」眾皆慟哭。深州刺史牛元翼,成德良將也,愬使以寶劍、玉帶遺之,曰:「昔吾先人以此劍立大勛,吾又以之平蔡州,今以授公,努力翦庭湊。」元翼以劍、帶徇於軍,報曰:「願盡死!」會愬疾作,不果出兵。乃起復田布為魏博節度使,討之。
綱 詔諸道討王庭湊,以牛元翼為深冀節度使。庭湊圍深州。
綱 九月,詔兩稅皆輸布、絲、纊。
目 自定兩稅法以來,錢日重,物日輕,民所輸三倍其初。戶部尚書楊於陵言:「錢者,所以權百貨,貿遷有無,所宜流散,不應蓄聚,今稅百姓錢藏之公府。又開元中天下鑄錢七十餘爐,歲入百萬,今才十餘爐,歲入十五萬,又積於富家,流入四夷。如此,則錢焉得不重,物焉得不輕!今宜使天下輸稅課者皆用谷、帛,廣鑄錢而禁滯積及出塞者,則錢日滋矣。」從之。
綱 冬十月,以王播同平章事。
目 播為相,專以承迎為事,未嘗言國家安危。
綱 以裴度為鎮州行營都招討使。
綱 以魏弘簡為弓箭庫使,元稹為工部侍郎。
目 翰林學士元稹與知樞密魏弘簡相結,求為宰相,由是有寵。稹無怨於裴度,但以度先達重望,恐其復有功大用,妨己進取,故度所奏軍事,多與弘簡從中沮之。度上表曰:「河朔逆賊,祗亂山東;禁闈奸臣,必亂天下。是則河朔患小,禁闈患大。小者臣與諸將必能翦滅,大者非陛下覺寤制斷無以驅除。臣蒙陛下委付之意不輕,遭奸臣抑損之事不少。但欲令臣失所,而於天下理亂,山東勝負,悉不之顧。若朝中奸臣盡去,則河朔逆賊不討自平;若奸臣尚存,則逆賊縱平無益。」表三上,上雖不悅,以度大臣,不得已,罷弘簡樞密,解稹翰林,而恩遇如故。
綱 十二月,深州行營節度使杜叔良討王庭湊,大敗。詔以李光顏代之。
綱 以朱克融為平盧節度使。
綱 壬寅,二年,春正月,魏博將史憲誠殺節度使田布,詔以憲誠為節度使。
綱 二月,以王庭湊為成德節度使,遣兵部侍郎韓愈宣慰其軍。
目 庭湊圍牛元翼於深州,官軍三面救之,皆以乏糧不能進,雖李光顏亦閉壁自守。朝廷不得已,以庭湊為成德節度使,而遣韓愈宣慰其軍。詔愈至境,更觀事勢,勿遽入。愈曰:「止,君之仁;死,臣之義。」遂往。至鎮,庭湊拔刃弦弓以逆之。及館,甲士羅於庭。庭湊言曰:「所以紛紛者,乃此曹所為,非庭湊心。」愈厲聲曰:「天子以尚書有將帥材,故賜之節鉞,不知尚書乃不能與健兒語邪!」甲士前曰:「先太師為國擊走朱滔,血衣猶在,此軍何負朝廷,乃以為賊乎!」愈曰:「汝曹尚能記先太師則善矣。夫逆順之為禍福豈遠邪!自祿山、思明以來,至元濟、師道,其子孫有今尚存者乎!田令公以魏博歸朝廷,子孫孩提,皆為美官;王承元以此軍歸朝廷,弱冠建節;劉悟、李祐,皆為節度使;汝曹亦聞之乎!」庭湊恐眾心動,麾之使出,謂愈曰:「侍郎來,欲何為?」愈曰:「神策諸將如牛元翼者不少,但朝廷顧大體,不可棄之耳!尚書何為圍之不置?」庭湊曰:「即當出之。」因與愈宴禮而歸之。未幾,元翼將十騎突圍出深州。
綱 崔植罷,以元稹同平章事。
綱 以裴度為司空、東都留守。
目 元稹怨裴度,欲解其兵柄,故勸上雪王庭湊而罷兵。以度為司空,平章事、東都留守。諫官爭上言:「時未偃兵,度有將相全才,不宜置之散地。」上乃命度入朝。
目 以李聽為河東節度使。
目 初,聽為羽林將軍,有良馬,上為太子,遣左右諷求之,聽以職總親軍,不敢獻。及河東缺帥,上曰:「李聽不與朕馬,是必可任。」遂用之。
綱 三月,詔留裴度輔政。
綱 王播罷。
綱 夏四月,詔免江州逃戶欠錢。
綱 六月,裴度罷為右僕射,元稹罷為同州刺史。
綱 以李逢吉同平章事。
綱 冬十一月,太后幸華清宮,上畋於驪山。
綱 十二月,立景王湛為皇太子。
綱 癸卯,三年,春三月,以牛僧孺同平章事。
目 戶部侍郎牛僧孺素為上所厚。至是,遂以為相。時僧孺與李德裕皆有入相之望;德裕出為浙西觀察使,八年不遷,以為李逢吉排己而引僧孺,由是怨愈深。
綱 夏四月,以鄭權為嶺南節度使。
目 翼城人鄭注,巧譎傾諂,善揣人意,以醫游四方。李愬餌其藥頗驗,署為牙推,浸預軍政,妄作威福,軍府患之。監軍王守澄請去之,愬曰:「注奇才也,將軍試與之語,苟無可取,去之未晚。」乃使注見守澄,守澄不得已見之,坐語未久,大喜,促膝恨相見之晚。守澄入知樞密,挈注以西;薦於上,上亦厚遇之。自上有疾,守澄專制國事,勢傾中外;注日夜出入其家,與之謀議,人莫能窺其跡。始則微賤巧宦之士,或因以進,數年之後,達官車馬滿其門矣。工部尚書鄭權,家多姬妾,祿薄不能贍,因注通於守澄以求節鎮;遂得嶺南。
綱 五月,以柳公綽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目 公綽過鄧縣,有二吏,一犯贓,一舞文,眾謂公綽必殺犯贓者。公綽判曰:「贓吏犯法,法在;奸吏亂法,法亡。」竟誅舞文者。
綱 六月,以韓愈為京兆尹。
目 愈為京兆,六軍不敢犯法,私相謂曰「是尚欲燒佛骨,何可犯也!」
綱 秋八月,以裴度為司空、山南西道節度使。
目 李逢吉惡度,出之山南,不兼平章事。
綱 九月,復以韓愈為吏部侍郎,李紳為戶部侍郎。
目 李逢吉結王守澄,勢傾朝野,惟翰林學士李紳常排抑之。逢吉患之,而上遇紳厚,不能遠也。會御史中丞缺,逢吉薦紳清直,宜居風憲之地;上以中丞亦次對官,可之。會紳與京兆尹韓愈爭台參,文移往來,辭語不遜;逢吉奏二人不協,以愈為兵部侍郎,紳為江西觀察使。愈、紳入謝,上問其故,乃寤,故有是命。
綱 甲辰,四年,春正月,帝崩,太子即位。
目 上餌金石之藥,處士張皋上疏曰:「神慮澹則血氣和,嗜欲勝則疾疹作。藥以攻疾,無疾不可餌也。先帝信方士妄言,餌藥致疾,豈得復循其覆轍乎!」上善其言,而求之不獲。既而疾作,命太子監國。是夕上崩,敬宗即位。
綱 二月,貶李紳為端州司馬。
綱 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上母王妃為皇太后。
綱 幸中和殿擊球。
目 自是,數游宴、擊球、奏樂,賞賜宦官、樂人,不可悉紀。
綱 三月,以劉棲楚為起居舍人;不拜。
目 上視朝每晏,左拾遺劉棲楚進言曰:「陛下富於春秋,嗣位之初,當宵衣求理,而嗜寢樂色,日晏方起。梓宮在殯,鼓吹日喧。令聞未彰,惡聲遐布,臣恐福祚之不長。請碎首玉階以謝諫職之曠。」遂以額叩龍墀,見血不已,響聞外。上命中使宣慰令歸。尋擢棲楚為起居舍人,棲楚辭疾不拜。
綱 夏四月,以李虞為拾遺。
目 李逢吉用事,所親厚者張又新、李仲言、李虞、劉棲楚等八人,又有從而附麗之者,時人目之為「八關、十六子。」
綱 五月,以李程、竇易直同平章事。
綱 六月,加裴度同平章事。
綱 夏綏節度使李祐進馬百五十匹,卻之。
目 侍御史溫造彈祐違敕進奉,請論如法,詔釋之。祐謂人曰:「吾夜半入蔡州城取吳元濟,未嘗心動,今日膽落於溫御史矣!」
綱 冬十月,賜韋處厚錦彩銀器。
目 翰林學士韋處厚諫上宴遊曰:「先帝以酒色致疾損壽,臣時不死諫者,以陛下年已十五故也。今皇子才一歲,臣安敢畏死而不諫乎!」上感其言,故有是賜。
綱 十一月,葬光陵。
綱 十二月,以劉棲楚為諫議大夫。
敬宗皇帝
綱 乙巳,敬宗皇帝寶曆元年,春正月,赦。
目 先是鄠令崔發聞五坊人毆百姓,命擒以入,曳之於庭。詰之,乃中使也。上怒,收發,系台獄。是日,與諸囚立金雞下,忽有品官數十人執梃亂捶發,氣絕;數刻始蘇,詔復擊之。給事中李渤上言:「縣令曳中人,中人毆御囚,其罪一也。然縣令所犯在赦前,中人所犯在赦後。中人橫暴,若不早正刑書,臣恐四夷藩鎮聞之,則慢易之心生矣。」諫議大夫張仲方亦上言曰:「鴻恩將布於天下而不行御前,霈澤遍被於昆蟲而獨遺崔發。」上皆不聽。李逢吉從容言於上曰:「崔發輒曳中人,誠大不敬,然其母年垂八十,自發下獄,積憂成疾。陛下方以孝理天下,所宜矜念。」上乃愍然曰:「比諫官但言發冤,未嘗言其不敬,亦不言有老母。如卿所言,朕何為不赦之!」即命中使釋其罪,送歸家,仍慰勞其母。母對中使杖發四十。
綱 牛僧孺罷為武昌節度使。
目 牛僧孺以上荒淫,嬖倖用事,又畏罪不敢言,但素表求出。乃升鄂岳為武昌軍,以僧孺為節度使。僧孺過襄陽,節度使柳公綽服櫜鞬候於館舍。將佐曰:「襄陽地望高於夏口,此禮太過!」公綽曰:「奇章公甫離台席,方鎮重宰相,所以尊朝廷也。」竟行之。
綱 二月,浙西觀察使李德裕獻丹扆六箴。
目 上游幸無常,昵比群小,視朝月不再三,大臣罕得進見。德裕獻丹扆六箴:一曰宵衣,以諷視朝稀晚;二曰正服,以諷服御乖異;三曰罷獻,以諷徵求玩好;四曰納誨,以諷侮棄讜言;五曰辨邪,以諷信任群小;六曰防微,以諷輕出遊幸。上優詔答之。
綱 秋七月,鹽鐵使王播進羨餘絹百萬匹。
綱 造競渡船。
目 詔王播造競渡船二十艘,計用轉運半年之費。張仲方等力諫,乃減其半。
綱 八月,昭義節度使劉悟卒。
綱 冬十二月,幸驪山溫湯。
目 上欲幸驪山溫湯,左僕射李絳、諫議大夫張仲方等屢諫不聽,拾遺張權輿伏紫宸殿下,叩頭諫曰:「昔周幽王幸驪山而為犬戎所殺;秦始皇幸驪山而國亡;玄宗幸驪山而祿山亂;先帝幸驪山而享年不長。」上曰:「驪山若此之凶邪?我宜一往以驗彼言。」幸溫湯,還,謂左右曰:「彼叩頭者之言,安足信哉!」
綱 十二月,以劉從諫為昭義留後。
綱 以李絳為太子少師分司。
目 僕射李絳好直諫,李逢吉惡之。至是,以絳有足疾,出之東都。
綱 丙午,二年,春二月,以裴度為司空、同平章事。
目 言事者多稱裴度賢,不宜棄之藩鎮,上數遣使勞問,度因求入朝;逢吉之黨大懼,百計毀之。先是民間謠云:「緋衣小兒坦其腹,天上有口被驅逐。」又長安城中有橫亘六岡,如乾象,度宅偶居第五岡。張權輿上言:「度名應圖讖,宅占岡原,不召而來,其旨可見。」上雖年少,悉察其誣謗,待度益厚。
度至京師,復知政事。左右忽白失中書印,聞者失色。度飲酒自如;頃,復白已得之,度亦不應。或問其故,度曰:「此必吏人盜之以印書券耳,急之則投諸水火,緩之則復還故處。」人服其識量。
綱 三月,罷修東都。
目 上欲幸東都,諫者甚眾,上皆不聽,已使按修宮闕。裴度從容言曰:「國家本設兩都以備巡幸,然自多難以來,宮闕、營壘、百司廨舍率已荒弛,陛下儻欲行幸,宜命有司徐加完葺,然後可往。」上曰:「從來言事者皆雲不當往,如卿所言,不往亦可。」乃敕罷之。
綱 秋九月,李程罷為河東節度使。
綱 冬十一月,李逢吉罷。
綱 十二月,宦官劉克明等弒帝於室內,立絳王悟。王守澄等討克明,殺悟,立江王涵。
目 上遊戲無度,狎昵群小,善擊球,好手搏,又好深夜自捕狐狸。性復褊急,宦官小過,動遭捶撻,皆怨且懼。夜獵還宮,與宦官劉克明、擊球軍將蘇佐明等二十八人飲酒。上酒酣,入室更衣,殿上燭滅,克明等弒帝於室內。
克明矯稱上旨,命學士路隋草遺制,以絳王悟權句當軍國事。又欲易置內侍之執權者。於是樞密使王守澄、楊承和、中尉魏從簡、梁守謙定議。以衙兵迎江王涵入宮,發左右神策、飛龍兵進討賊黨,盡斬之。絳王為亂兵所害。明日,江王即位,更名昂,是為文宗。
綱 尊母蕭氏為皇太后。以韋處厚同平章事。
綱 出宮人,放鷹、犬,省冗食,罷別貯、宣索。
目 上自為諸王,深知兩朝之弊,及即位,勵精求治,去奢從儉。詔宮女非有職事者,出三千餘人。放五坊鷹、犬。省教坊、總監冗食千二百餘員。近歲別貯錢穀,悉歸之有司。宣索組繡、雕鏤之物,悉罷之。敬宗之世,每月視朝不過一二,上始復舊制,每奇日視朝,對宰相群臣延訪政事,久之方罷。待制宮舊雖設之,未嘗召對,至是屢蒙延問。中外翕然相賀,以為太平可冀。
文宗皇帝
綱 丁未,文宗皇帝太和元年,夏四月,韋處厚請避位,不許。
目 上雖虛懷聽納而不能堅決,與宰相議事已定,尋復中變。韋處厚於延英極論之,因請避位;上再三慰勞之。
綱 六月,以王播同平章事。
綱 秋七月,葬莊陵。
綱 戊申,二年,春三月,親策制舉人。
目 自元和之末,宦官益橫,建置天子在其掌握,威權出人主之右,人莫敢言。賢良方正劉對策,極言其禍,其略曰:「陛下宜先憂者,宮闈將變、社稷將危、天下將傾、海內將亂。」又曰:「陛下將杜簒弒之漸,則居正位而近正人,遠刀鋸之賤,親骨鯁之直,輔相得以專其任,庶職得以守其官,奈何以褻近五、六人總天下大政!禍稔蕭牆,奸生帷幄,臣恐曹節、侯覽復生於今日。」又曰:「忠賢無腹心之寄,閽寺恃廢立之權,陷先君不得正其終,致陛下不得正其始。」又曰:「陛下何不塞陰邪之路,屏褻狎之臣,制侵陵迫脅之心,復門戶掃除之役,戒其所宜戒,憂其所宜憂!」又曰:「陛下誠能揭國權以歸相,持兵柄以歸將,則心無不達,行無不孚矣。」
考官散騎常侍馮宿等見策,皆嘆服,而畏宦官,不敢取。裴休、李郃、杜牧、崔慎由等二十二人中第,皆除官,物論囂然稱屈。李郃曰:「劉下第,我輩登科,能無厚顏!」乃上疏曰:「所對策,漢、魏以來無與為比。今有司以指切左右,不敢以聞,恐忠良道窮,綱紀遂絕。況臣所對不及遠甚,乞回臣所授,以旌直。」不報。
綱 冬十二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韋處厚卒。
綱 以路隋同平章事。
綱 己酉,三年,秋八月,以李宗閔同平章事。
目 征李德裕為兵部侍郎,裴度薦以為相。會宗閔有宦官之助,遂以宗閔同平章事。宗閔惡德裕逼己,出之滑州。
綱 九月,命宦官毋得衣紗縠綾羅。
目 上性儉素,聽朝之暇,惟以書史自娛,聲樂游畋未嘗留意。駙馬韋處仁著夾羅巾,上謂曰:「朕慕卿門地清素,故有選尚。如此巾服,聽其它貴戚為之,卿不須爾。」
綱 冬十一月,禁獻奇巧及織纖麗布帛。
綱 庚戌,四年,春正月,以牛僧孺同平章事。
目 李宗閔引僧孺為相,相與排擯李德裕之黨,稍稍逐之。
綱 夏六月,以裴度為司徒、平章軍國重事。
目 度以老疾辭位,故有是命。仍詔三五日一入中書。
綱 秋七月,以宋申錫同平章事。
目 上患宦官強盛,元和、寶曆逆黨猶在;而中尉王守澄尤專橫。嘗密與申錫言之,申錫請漸除其逼。上以申錫沉厚忠謹,可倚以事,擢為宰相。
綱 九月,以裴度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目 初,裴度往淮西,奏李宗閔為判官,由是漸獲進用。至是,怨度薦李德裕,因其謝病,出之。
綱 冬十月,以李德裕為西川節度使。
目 蜀自南詔入寇,一方殘弊。德裕至鎮,作籌邊樓,圖蜀地形,南入南詔,西達吐蕃。日召老於軍旅、習邊事者,訪以山川、城邑,道路險易,廣狹遠近,未踰月,皆若身嘗涉歷。乃練士卒,葺堡鄣,積糧儲以備邊,蜀人粗安。
綱 辛亥,五年,春三月,貶漳王湊為巢縣公,宋申錫為開州司馬。
目 上與申錫謀誅宦官,申錫引王璠為京兆尹,以密旨諭之。璠泄其謀,王守澄、鄭注知之,使人誣告申錫謀立漳王。上怒,漳王、申錫皆坐貶,申錫竟卒於貶所。
綱 夏五月,李德裕索南詔所掠百姓,得四千人。
綱 秋九月,吐蕃將悉怛謀以維州來降,不受。
目 吐蕃維州副使悉怛謀請降,盡帥其眾奔成都;李德裕遣兵據其城。具奏其狀,事下尚書省,集百官議,皆請如德裕策。牛僧孺以為不可,上詔德裕以其城及悉怛謀等悉歸之吐蕃。吐蕃誅之於境上,極其慘酷。德裕由是怨僧孺益深。
綱 壬子,六年,冬十月,立魯王永為太子。
綱 十二月,牛僧孺罷為淮南節度使。
目 西川監軍王踐言入知樞密,數為上言:「縛送悉怛謀以快虜心,絕降者,非計也。」上亦悔之,尤僧孺失策。僧孺內不自安。會上謂宰相曰:「天下何時當太平,卿等亦有意於此乎?」僧孺對曰:「太平無象。今四夷不至交侵,百姓不至流散,雖非至理,亦謂小康。陛下若別求太平,非臣所及。」因累表請罷。乃出鎮淮南。
綱 以李德裕為兵部尚書。
目 初,李宗閔與德裕有隙,及德裕還自西川,上注意甚厚,朝夕且為相。宗閔百方沮之不能,深以為憂。京兆尹杜悰謂曰:「德裕有文學而不由科第,常用此為慊慊,若使之知舉,則可以平宿憾矣!」宗閔曰:「更思其次。」悰曰:「不則用為御史大夫。」宗閔曰:「可矣。」悰乃詣德裕,告之。德裕驚喜泣下,寄謝重沓。宗閔復與給事中楊虞卿謀之,事遂中止。
綱 癸丑,七年,春二月,以李德裕同平章事。
目 德裕入謝,上與之論朋黨事。時給事中楊虞卿與從兄中書舍人汝士等善交結,依附權要,上聞而惡之,故與德裕言首及之,德裕因得以排其所不悅者。他日,上復言及朋黨,李宗閔曰:「臣素知之,故虞卿輩,臣皆不與美官。」李德裕曰:「給、舍,非美官而何?」宗閔失色。
綱 夏六月,以鄭覃為御史大夫。
目 初,李宗閔惡覃在禁中數言事,奏罷其侍講。上從容謂宰相曰:「殷侑經術,頗似鄭覃。」宗閔對曰:「覃、侑經術誠可尚,然論議不足聽。」李德裕曰:「覃、侑議論,他人不欲聞,惟陛下欲聞之,幸甚。」後旬日,宣出,除覃御史大夫。宗閔謂樞密使崔潭峻曰:「事皆宣出,安用中書!」潭峻曰:「八年天子,聽其自行事亦可矣!」宗閔愀然而止。
綱 李宗閔罷。
綱 秋七月,以王涯同平章事,兼度支、鹽鐵、轉運使。
綱 八月,詔諸王出,停進士試詩賦。
目 上患近世文士不通經術,李德裕請依楊綰議,罷詩賦。又言:「昔玄宗以臨淄王定內難,疑忌宗室,不令出;議者以為幽閉骨肉,虧傷人倫。天寶之末、建中之初,所以悉為安祿山、朱泚所魚肉者,由聚於一宮故也。陛下誠能聽其年高屬疏者出,又除諸州上佐,使攜其男女出外昏嫁,此則百年弊法,一旦去之,海內孰不欣悅!」上曰:「茲事朕久知其不可,今諸王豈無賢才,無所施耳!」於是下詔並停詩賦。然諸王出,竟以議所除官不決而罷。
綱 加盧龍節度使楊志誠右僕射。
目 初,以志誠為吏部尚書,志誠怒不得僕射,留官告使。朝廷不得已,加志誠僕射,別遣使慰諭之。
杜牧憤河朔三鎮之桀驁,而朝廷議者專事姑息,乃作罪言,曰:「上策莫如先自治;中策莫如取魏;最下策為浪戰,不計地勢,不審攻守是也。」
又傷府兵廢壞,作原十六衛,曰:「貞觀中,內以十六衛蓄養戎臣,外開折衝果毅府五百七十四以儲兵伍,有事則戎臣提兵居外,無事則放兵居內。其居內也,富貴恩澤以奉養之,所部之兵散舍諸府,三時耕稼,一時治武,籍藏將府,伍散田畝,力解勢破,人人自愛,雖有蚩尤為帥,亦不可使為亂耳。及其居外也,緣部之兵,被檄乃來,斧鉞在前,爵賞在後,飄暴交捽,豈暇異略,雖有蚩尤為帥,亦無能為叛也。自貞觀至於開元,百三十年間,戎臣兵伍,未始逆篡,此大聖人所以柄統輕重,制鄣表里,聖算神術也。至於開元末,愚儒請罷府兵,武夫請搏四夷,於是府兵內鏟,邊兵外作,尾大中干,成燕偏重,而天下掀然,根萌燼燃矣!蓋兵居外則叛,居內則篡。使外不叛,內不篡,其置府立衛乎!嗚呼!文皇帝十六衛之旨,其誰原而復之乎!」
又作戰論,曰:「河北視天下,猶珠璣也;天下視河北,猶四支也。河北氣俗溫厚,果於戰耕,加以土息健馬,便於馳敵,是以出則勝,處則饒,不窺天下之產,自可封殖,亦猶大農之家,不待珠璣然後以為富也。國家無河北,則精甲、銳卒、良弓、健馬無有也。河東、盟津、滑台、大梁、彭城、東平,盡宿厚兵,不可他使。六鎮之師,低首仰給。咸陽西北,戎夷大屯,赤地盡取,始能應費,四支盡解,頭腹兀然,其能以是久為安乎!誠能治其五敗,則一戰可定,四支可生。戰士離落,兵甲鈍弊,是不搜練之過,其敗一也;百人荷戈,千夫仰食,此不責實之過,其敗二也;小勝則張皇邀賞,貴極富溢則不肯搜奇出死以勤於我!此厚賞之過,其敗三也;多喪兵士,跳身而來,回視刀鋸,氣色甚安,此輕罰之過,其敗四也;大將兵柄不得自專,恩臣、敕使迭來揮之,此不專任之過,其敗五也。今誠欲調持干戈,灑掃垢污,以為萬世安,而乃踵前非是,不可為也。」
綱 九月,以鄭注為右神策判官。
綱 冬十二月,上有疾。
目 上始得風疾,不能言。王守澄薦鄭注,上飲其藥,頗有驗,遂有寵。然上自是神識秏減,不能復故。
綱 甲寅,八年,冬十月,以李宗閔同平章事,李德裕罷為山南西道節度使,以李仲言為翰林侍讀學士。
目 初,李仲言流象州,遇赦,還東都。會留守李逢吉思復入相,仲言自言與鄭注善,逢吉使仲言厚賂之。注引仲言見王守澄,守澄薦於上。上見之,大悅,欲以為諫官,寘之翰林。李德裕以為不可,上曰:「逢吉薦之,朕不欲食言。」對曰:「逢吉身為宰相,乃薦奸邪以誤國,亦罪人也。」上曰:「然則別除一官。」對曰:「亦不可。」上顧王涯,涯對曰:「可。」德裕揮手止之,上回顧適見,不懌而罷。仲言及注皆惡德裕,以宗閔與德裕不相悅,引宗閔以敵之。上遂相宗閔,而出德裕於興元。是日,以仲言為侍讀,尋改名訓。
綱 令進士複試詩賦。
綱 以李德裕為兵部尚書。
目 德裕見上,請留京師故也。
綱 十一月,成德節度使王庭湊卒,子元逵自知留後。
目 元逵改父所為,事朝廷甚謹。
綱 以李德裕為鎮海節度使。
目 李宗閔言德裕制命已行,不宜自便。詔復以德裕鎮浙西。時德裕、宗閔各有朋黨,互相擠援,上患之,每嘆曰:「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黨難。」
綱 以王璠為尚書左丞。
綱 乙卯,九年,春正月,以王元逵為成德節度使。
綱 浚曲江及昆明池。
目 鄭注言秦地有災,宜興役以禳之也。
綱 夏四月,以李德裕為賓客分司。
綱 以鄭注守太僕卿,兼御史大夫。
目 注舉李款自代曰:「加臣之罪,雖於理而無辜;在款之誠,乃事君而盡節。」人皆哂之。
綱 路隋罷為鎮海節度使。
綱 以賈餗同平章事。
目 餗性褊躁輕率,與李德裕有隙,而善於宗閔、鄭注,故上用之。
綱 貶李德裕為袁州長史。
綱 五月,以仇士良為神策中尉。
目 初,宋申錫獲罪,宦官益橫,上不能堪。李訓、鄭注揣知上意,數以微言動上。上意其可與謀大事,遂密以誠告之。訓、注遂以誅宦官為己任,二人言無不從,聲勢烜赫。上之立也,仇士良有功,王守澄抑之,由是有隙。訓、注為上謀,進擢士良以分守澄之權。
綱 六月,貶李宗閔為明州刺史。秋七月,以李固言同平章事。
目 京城訛言鄭注為上合金丹,須小兒心肝,民間驚懼。鄭注素惡京兆尹楊虞卿,與李訓共構之,雲此語出於虞卿家人。上怒,下虞卿獄。注求為兩省官,李宗閔不許,注毀之於上。會宗閔救虞卿,上怒,叱出,貶之。虞卿亦貶虔州司馬,而以李固言為相。訓、注為上畫太平之策,以為當先除宦官,次復河、湟,次清河北,開陳方略,如指諸掌。上以為信,寵任日隆。連逐三相,威震天下,於是平生絲恩髮怨無不報者。
目 注之初得幸,上嘗問翰林學士李珏曰:「卿知有鄭注乎?」對曰:「臣豈不知。其人奸邪,陛下寵之,恐無益聖德。臣忝在近密,安敢與此人交通!」至是以注為工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珏貶江州。時注、訓所惡,皆目為二李之黨,貶逐無虛日,班列殆空。
綱 陳弘志伏誅。
綱 李固言罷為山南西道節度使,以鄭注為鳳翔節度使。
目 初,注求鎮鳳翔,固言不可。乃出固言鎮興元,而以注為鳳翔帥。李訓雖因注得進,及勢位俱盛,心頗忌注,托以中外協勢以誅宦官,故出注於鳳翔,其實俟既誅宦官,並圖注也。
綱 以舒元輿、李訓同平章事。
綱 冬十月,殺王守澄。
目 訓、注請除守澄,遣中使就第賜鴆殺之。訓、注本因守澄以進,卒謀而殺之,人皆快守澄之受佞,而疾訓、注之陰狡,於是元和之逆黨略盡矣。
綱 加裴度兼中書令。
目 李訓所獎拔,率皆狂險之士,然亦時取天下重望以順人心,如裴度、令狐楚、鄭覃皆累朝耆俊,久在散地,訓皆引居崇秩。由是士大夫亦有望其真能致太平者,不惟天子惑之也。
綱 十一月,李訓、舒元輿、鄭注等謀誅宦官,不克。以鄭覃、李石同平章事,仇士良殺訓、注、元輿及王涯、賈餗等。
目 始鄭注與李訓謀,至鎮,選壯士數百為親兵。奏請入護王守澄葬,仍請令內臣盡集送之,因令親兵殺之,使無遺類。約既定,訓與其黨謀:「如此事成,則注專有其功。」乃以郭行余鎮邠寧,王璠鎮河東,使多募壯士為部曲,以羅立言知京兆府事,韓約為金吾衛大將軍,及與御史中丞李孝本謀並注去之。宰相惟舒元輿與其謀,他人莫知也。
及是日,上御紫宸殿。百官班定,韓約奏:「左金吾聽事後石榴夜有甘露。」因蹈舞再拜,宰相亦帥百官稱賀。訓、元輿勸上往觀,以承天貺,上許之。先命宰相視之,訓還奏:「非真,未可宣布。」上顧仇士良帥諸宦者往視之。宦者既去,訓召行余、璠受敕。時二人部曲數百,皆執兵立丹鳳門外,訓召之入。士良等至,韓約變色流汗,士良怪之,俄風吹幕起,執兵者甚眾。士良等驚走,詣上告變。訓呼金吾衛士上殿,宦者即舉軟輿迎上,決殿後罘罳,疾趨北出。羅立言帥京兆邏卒三百,李孝本帥御史台從人二百,皆登殿縱擊,宦官死傷者十餘人。訓知事不濟,走馬而出。王涯、賈餗、舒元輿還中書,士良等命左、右神策兵五百人露刃出討賊。殺金吾吏卒千六百餘人,擒舒元輿、王涯、王璠、羅立言等,皆系兩軍。
明日,百官入朝,上御紫宸殿,問:「宰相何為不來?」仇士良曰:「王涯等謀反系獄。」命左右僕射令狐楚、鄭覃參決機務。使楚草制宣告中外;楚敘涯等反事浮泛,仇士良等不悅,由是不得為相,而以鄭覃、李石同平章事。擒獲賈餗、李孝本。李訓為人所殺,傳其首,左、右神策出兵以訓首引涯、璠、立言、餗、元輿、孝本徇於兩市,腰斬於獨柳之下,親屬皆死。數日之間,殺生除拜皆決於中尉,上不豫知也。
鄭注將兵至扶風,知訓已敗,復還鳳翔。監軍伏甲斬之,滅其家,僚屬皆死。右軍獲韓約,斬之。士良等進階遷官有差。自是天下事皆決於北司,宰相行文書而已。宦官自是氣益盛,迫脅天子,下視宰相,陵暴朝士如草芥。每延英議事,士良等動引訓、注折宰相。鄭覃、李石曰:「訓、注誠為亂首,但不知訓、注始因何人得進?」宦者稍屈,搢紳賴之。
綱 十二月,詔六道巡邊使還京師。
目 初,王守澄惡宦者田全操等六人,李訓、鄭注因遣分詣鹽、靈等道巡邊,詔六道使殺之。會訓敗,六道得詔,皆廢不行。至是,召之,全操等追忿訓、注之謀,在道揚言:「我入城,凡儒服者,盡殺之!」乘驛疾驅而入。京城訛言寇至,民驚走,諸司奔散,鄭覃、李石在中書,覃謂石曰:「耳目頗異,宜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屬,不可輕也!今事虛實未可知,堅坐鎮之,庶幾可定。若宰相亦走,則中外亂矣。且果有禍亂,避亦不免!」覃然之。石坐視文案,沛然自若。
綱 以薛元賞為京兆尹。
目 時禁軍暴橫,京兆尹張仲方不敢詰,以薛元賞代之。元賞嘗詣李石第,聞石方坐聽事與一人爭辨甚喧,元賞使覘之,雲有神策軍將訴事。元賞趨入,責石曰:「相公紀綱四海,不能制一軍將,使無禮如此,何以鎮服四夷!」即命左右擒出。士良召之,元賞曰:「屬有公事,行當至矣。」乃杖殺之,而白服以見士良,曰:「中尉、宰相,皆大臣也,宰相之人若無禮於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無禮於宰相,庸可恕乎!中尉與國同體,為國惜法,元賞已囚服而來,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無可如何,乃呼酒與元賞歡飲而罷。
綱 丙辰,開成元年,春二月,加劉從諫檢校司徒。
目 昭義節度使劉從諫上表請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荷國榮寵,安肯構逆!訓等實欲討除內臣,兩中尉遂誣以反逆,橫被殺傷。臣欲身詣闕庭,面陳臧否,恐並陷孥戮,事亦無成。謹當修飭封疆,訓練士卒,如奸臣難制,誓以死清君側!」士良等懼,乃加從諫檢校司徒。從諫復表讓曰:「臣之所陳,系國大體。可聽則涯等宜蒙湔洗,不可聽則賞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祿!」因暴揚仇士良等罪惡,士良等憚之。由是鄭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強。
綱 夏四月,以李固言同平章事。
目 固言薦崔球為起居舍人,鄭覃以為不可,上曰:「公事莫相違!」覃曰:「若宰相盡同,則事必有欺陛下者矣!」上與宰相語,患四方表奏華而不典。李石對曰:「古人因事為文,今人以文害事。」上與宰相論詩,覃曰:「詩之工者無若三百篇,皆國人作之以刺美時政,王者采之以觀風俗耳,不聞王者為詩也。陳後主、隋煬帝皆工於詩,不免亡國,陛下何取焉。」覃篤於經術,上甚重之。上嘗欲置詩學士,李珏曰:「詩人浮薄,無益於理。」乃止。上謂宰相曰:「薦人勿問親疏。朕聞竇易直為相,未嘗用親故,若親故果才,避嫌而棄之,是亦不為至公也。」
綱 閏月,以李聽為河中節度使。
目 上嘗嘆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聽為可以然。」
綱 秋七月,以魏謩為補闕。
目 李孝本二女配沒右軍,上取之入宮。拾遺魏謩上疏曰:「竊聞數月以來,教坊選試以百數,莊宅收市猶未已;又召李孝本女不避宗姓,大興物論,臣竊惜之。」上即出之。擢謩為補闕,謂曰:「朕選市女子,以賜諸王耳。憐孝本女孤露,故收養宮中。謩於疑似之間皆能盡言,可謂愛我,不忝厥祖矣!」
後謩為起居舍人,上就取記注觀之,謩不可,曰:「記注兼書善惡,所以儆戒人君,陛下但力為善,不必觀史。」上曰:「朕向嘗觀之。」對曰:「此向日史官之罪也。若陛下自觀史,則史官必有所諱避,何以取信於後!」上乃止。又嘗命謩獻其祖文貞公笏,鄭覃曰:「在人不在笏。」上曰:「亦甘棠之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