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五五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唐紀 德宗皇帝 綱 戊辰,四年,春二月,以諸道稅外錢帛輸大盈庫。 綱 夏四月,更命殿前射生曰神威軍。 目 左右羽林,龍武、神武、神策、神威凡十軍。 綱 六月,征陽城為諫議大夫。 目 城,夏縣人,以學行著聞,隱居柳谷,李泌薦之。 綱 冬十月,回紇來迎公主,仍請改號回鶻。 綱 十一月,冊回鶻長壽天親可汗,以咸安公主歸之。 綱 己巳,五年,春二月,以董晉、竇參同平章事。 目 李泌此陳衰老,乞更除一相,上曰:「朕深知卿勞苦,但未得其人耳。」因從容論即位以來宰相曰:「盧杞忠清強介,人言杞奸邪,朕殊不覺。」泌曰:「此乃杞之所以為奸邪也。儻陛下覺之,豈有建中之亂乎!」上曰:「建中之亂,術士豫請城奉天。此蓋天命,非杞所致也。」泌曰「天命,他人皆可以言之,惟君相不可言。蓋君相所以造命也。若言命,則禮、樂、政、刑皆無所用矣。紂曰:『我生不有命在天!』此商之所以亡也。」既而泌薦竇參通敏,可兼度支鹽鐵;董晉方正,可處門下。上皆以為不可。泌疾甚,復薦二人,上遂相之。 參為人剛果陗直,無學術,多權數,敏奏事,諸相出,參獨居後,以奏度支事為辭,實專大政,多引親黨置要地,使為耳目;董晉充位而已。然晉為人重慎,所言於上前者未嘗泄於人,子弟或問之,晉曰:「欲知宰相能否,視天下安危。所謀議於上前者,不足道也。」 綱 三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鄴侯李泌卒。 目 泌有謀略而好談神仙詭誕,故為世所輕。 綱 辛未,七年,秋八月,以陸贄為兵部侍郎,解內職。 目 竇參惡之也。 綱 壬申,八年,夏四月,賜諫議大夫吳通玄死,貶竇參為柳州別駕。 目 竇參每遷除,多與族子給事中申議之。申招權受賂,時人謂之「喜鵲」。上頗聞之。申恐陸贄進用,陽與諫議大夫吳通玄作謗書以傾贄。上察知之,貶參,賜通玄死。 綱 以趙憬、陸贄同平章事。 目 陸贄請令台省長官各舉其屬,著其名於詔書,異日考其殿最,並以升黜舉者,詔行之。未幾,或言於上曰:「諸司所舉皆有情故,不得實才。」上密諭贄:「自今除孜,卿宜自擇,勿任諸司。」贄上奏曰:「今之宰相則往日之台省長官,今之台省長官乃將來之宰相,豈有為長官之時則不能舉一二屬吏,居宰相之位則可擇千百具僚;物議悠悠,其惑甚矣。蓋尊者領其要,卑者任其詳,是以人主擇輔臣,輔臣擇庶長,庶長擇佐僚,將務得人,無易於此。夫求才貴廣,考課貴精,往者則天欲收人心,進用不次,然而課責既嚴,進退皆速,是以當代誦知人之明,累朝賴多士之用。然則則天舉用之法,雖傷易而得人,而陛下慎簡之規,則太精而失士矣。」上竟追前詔不行。 綱 平盧節度使李納卒。 目 軍中推其子師古知留後。 綱 秋七月,以司農少卿裴延齡判度支事。 目 陸贄請以李巽權判度支,上許之。既而復欲用延齡,贄言:「度支准平萬貨,刻吝則生患,寬假則容奸。延齡誕妄小人,用之恐傷聖鑒。」上不從。 綱 天下四十餘州大水。 目 溺死者三萬餘人。 綱 八月,遣使宣撫諸道。 目 陸贄以大水請遣使賑撫。上曰:「聞所損殊少,即議優恤,恐生奸欺。」贄奏曰:「流俗之弊,多徇諂諛,揣所悅意則侈其言,度所惡聞則小其事,製備失所,恆病於斯。且今遣使巡撫,所費者財用,所收者人心,苟不失人,何憂乏用乎!」上曰:「淮西貢賦既闕,不必遣也。」贄曰:「陛下息師含垢,宥彼渠魁,惟茲下人,所宜矜恤。昔秦、晉讎敵,穆公猶救其飢,而況帝王懷柔萬邦,惟德與義。寧人負我,無我負人。」乃遣中書舍人奚陟等宣撫諸道。 綱 九月,減江、淮運米,令京兆邊鎮和糴。 綱 冬十一月,貶姜公輔為吉州別駕。 目 姜公輔久不遷官,詣陸贄求遷。贄密語之曰:「聞竇相奏擬,上有怒公之言。」公輔懼,請為道士。上問其故,公輔不敢泄贄語,以聞參言為對。上怒,貶公輔,遣中使責參。 綱 癸酉,九年,春正月,初稅茶。 目 凡州、縣產茶及茶山外要路,皆估其值,什稅一,從鹽鐵使張滂之請也。滂又奏:「稅錢別貯,俟有水旱,代民田稅。」自是歲收錢四十萬緡,未嘗以救水、旱也。 綱 三月,貶竇參為州司馬,尋賜死。 目 初,竇參惡李巽,出為常州刺史。及參貶汴州,節度使劉士寧遺參絹五十匹,巽奏參交結藩鎮。上大怒,欲殺參,陸贄曰:「劉晏之死,罪不明白,至使叛臣得以為辭。參之貪縱,天下共知;至於潛懷異圖,事跡曖昧。若遽加重辟,駭動不細。」乃更貶參州司馬。時宦官恨參尤深,謗毀不已,竟賜死於路。竇申杖殺。 綱 夏五月,以趙憬為門下侍郎,與賈耽、盧邁同平章事。 綱 秋七月,詔宰相迭秉筆以處政事。 目 賈耽、陸贄、趙憬、盧邁為相,百官白事,更讓不言,乃奏請依至德故事,宰相迭秉筆,旬日一易,詔從之,其後日一易之。 綱 置欠負秏剩染練庫。 綱 八月,太尉、中書令、西平忠武王李晟卒。 綱 甲戌,十年,夏六月,昭義節度使李抱真卒。 綱 冬十二月,陸贄罷為太子賓客。 目 陸贄為相,奏論備邊六失,以為:「措置乖方,課責虧度,財匱於兵眾,力分於將多,怨生於不均,機失於遙制。」上雖不能盡從,心甚重之。 贄又以「郊赦已近半年,而竄謫者尚未沾恩」,乃為三狀擬進。上以所擬超越,不從。贄曰:「王者待人以誠,有責怒而無猜嫌,有懲沮而無怨忌。斥遠以儆其不恪,甄恕以勉其自新;行法而暫使左遷,念材而漸加進敘。人知復用,誰不增修!如其貶黜,便謂奸凶,恆處防間,長從擯棄,則悔過者無由自補,蘊才者終不見伸。凡人之情,窮則思變,含淒念亂,或起於茲矣。」 上性猜忌,不委任臣下,官無大小,必自選用;一經譴責,終身不收;好以辯給取人,不得敦實之士。贄又諫曰:「登進以懋庸,黜退以懲過,二者迭用,理如循環。故能使黜退者克勵以求復,登進者警飭以恪居,上無滯疑,下無蓄怨。」又曰:「明王不以辭盡人,不以意選士,如或好善而不擇所用,悅言而不驗所行,進退隨愛憎之情,離合系異同之趣,是由舍繩墨而意裁曲直,棄權衡而手揣重輕,雖甚精微,不能無謬。」上不聽。 上欲修神龍寺,裴延齡奏:「同州有木數千株,皆可八十尺。」上曰:「開元、天寶間求美材於近畿,猶不可得,今安得有之?」對曰:「天生珍材,固待聖君乃出,開元、天寶何從得之!」又奏:「簡閱左藏,於糞土中得銀十三萬兩,雜貨百萬有餘。請入雜庫以供別支。」太府少卿韋少華抗表稱:「皆月申見在之物,請加推驗。」上不許。延齡由是恣為詭譎,處之不疑。上亦頗知其誕妄,但以其好詆毀人,冀聞外事,故親厚之。群臣畏之,莫敢言,惟鹽鐵使張滂、京兆尹李充、司農卿李銛以職事相關,時證其妄,而贄獨以身當之,日陳其不可用。上不悅,待延齡益厚。 贄以上知待之厚,事有不可,常力爭之。所親或規其太銳,贄曰:「吾上不負天子,下不負所學,他無所恤。」 延齡日短贄於上。趙憬密以贄所譏彈延齡事告之,故延齡益得以為言,上由是信延齡而不直贄。贄與憬約至上前極論延齡奸邪,上怒形於色,憬默而無言。遂罷贄為太子賓客。 綱 乙亥,十一年,夏四月,貶陸贄為忠州別駕。 目 裴延齡譖李充、張滂、李銛黨於陸贄。會旱,延齡奏言:「贄等失勢怨望,言:『天旱,民流,度支多欠諸軍芻糧。』動搖眾心,其意非止欲中傷臣而已。」後數日,上獵苑中,適有軍士訴「度支不給馬芻」。上意延齡言為信,遽還宮,貶贄為忠州別駕,充、滂、銛皆為諸州長史。 初,陽城自處士征為諫議大夫,拜官不辭。人皆想望風采,曰:「城必諫諍,死職下。」及至,諸諫官紛紛言事細碎,天子益厭之。而城方與客日夜痛飲,人莫能窺其際,皆以為虛得名耳。前進士韓愈作爭臣論以譏之,城亦不以屑意。及陸贄等坐貶,上怒未解,中外惴恐,以為罪且不測,無敢救者。城即帥拾遺王仲舒、補闕熊執易、崔邠等守延英門,上疏論延齡奸佞,贄等無罪。上大怒,欲罪之。太子為營救,乃解,令宰相諭遣之。金吾將軍張萬福聞諫官伏,趣往大言賀曰:「朝廷有直臣,天下必太平矣!」遂遍拜城等。萬福,武人,年八十餘,自此名重天下。時朝夕相延齡,城曰:「脫以延齡為相,當取白麻壞之,慟哭於廷。」李繁者,泌之子也,城盡數延齡過惡,欲密論之,使繁繕寫,繁徑以告延齡。延齡先詣上,一一自解。疏入,上以為妄,不之省。 綱 秋七月,以陽城為國子司業。 目 坐言裴延齡故也。 綱 八月,司徒、侍中、北平莊武王馬燧卒。 綱 丙子,十二年,以竇文瑒、霍仙鳴為護軍中慰。 目 初,上置六統軍,視六尚書,以處罷鎮者,相承用麻紙寫制。至是,文瑒諷宰相比統軍降麻。翰林學士鄭奏:「故事惟封王、命相用白麻,今不識陛下特以寵文瑒邪,遂為著令也?」上乃謂文瑒曰:「朕今用爾,不謂無私。若復降麻,天下必謂爾脅我為之矣。」文瑒叩頭謝。遂焚之,謂曰:「宰相不能違拒中人,朕得卿言方寤耳。」 綱 以嚴綬為刑部員外郎。 目 初,上以奉天窘乏,故還宮以來,專意聚斂。藩鎮多以進奉市恩,皆雲「稅外方圓」,亦云「用度羨餘」,其實或增斂百姓,或減刻吏祿,或販鬻蔬果,往往自入,所進才什一二。李兼在江西有月進,韋皋在西川有日進。其後常州刺史裴肅以進奉遷浙東觀察使,刺史進奉自肅始。宣歙判官嚴綬掌留務,竭府庫以進奉,征為刑部員外郎,幕僚進奉自綬始。 綱 秋八月,趙憬卒。 綱 九月,裴延齡卒。 目 中外相賀,上獨悼惜之。 綱 冬十月,以崔損、趙宗儒同平章事。 目 損嘗為裴延齡所薦,故用之。 綱 十一月,以韋渠牟為諫議大夫。 目 上自陸贄貶官,尤不任宰相,自縣令以上皆自選用,中書行文書而已。然深居禁中,所取信者裴延齡、禮部尚書李齊運、司農卿李賀、翰林學士韋執誼及渠牟,皆權傾宰相,趨附盈門。 綱 丁丑,十三年,冬十二月,以宦者為宮市使。 目 先是,宮中市外間物,令官吏主之,隨給其直。比歲以宦者為使,謂之宮市,置白望數百人,抑買人物。以紅紫染故衣、敗繒,尺寸裂而給之,仍索進奉門戶及腳價錢。名為宮市,其實奪之。徐州節度使張建封入朝,具奏之;上以問判度支蘇弁,弁希宦者意,對曰:「京師游手萬家,無土著生業,仰宮市取給。」上信之,故凡言宮市者皆不聽。 綱 以姚南仲為義成節度使。 綱 戊寅,十四年,秋七月,趙宗儒罷,以鄭餘慶同平章事。 綱 九月,以於為山南東道節度使。 綱 吳少誠叛,侵壽州。 綱 貶陽城為道州刺史。 目 太學生薛約師事司業陽城,坐言事,徙連州,城送之效外;貶道州刺史。城治民如治家,賦稅不登,觀察使數加誚讓,城自署其考曰:「撫字心勞,征科政拙,考下下。」觀察使遣判官督其賦,城自系獄。判官大驚,馳謁之,城不復歸。判官辭去,遣他判官往案之,判官乃載妻子行,中道逸去。 綱 己卯,十五年,秋八月,詔削奪吳少誠官爵,令諸道進兵討之。 綱 冬十二月,中書令、咸寧王渾瑊卒。 綱 庚辰,十六年,春二月,以韓全義為蔡州招討使。 綱 夏四月,姚南仲入朝。 目 義成監軍薛盈珍有寵,欲奪節度使姚南仲軍政。南仲不從,由是有隙。屢毀南仲於上,上疑之。征盈珍入朝,南仲亦請入朝待罪。上召見,問曰:「盈珍擾卿邪?」對曰:「盈珍不擾臣,但亂陛下法耳。且天下如盈珍輩,何可勝數!雖使羊、杜復生,亦不能行愷悌之政,成攻取之功也。」上默然,竟不罪盈珍,仍使掌機密。 綱 五月,於奏貶元洪為吉州長史。 目 山南東道節度使於因討淮西,大募戰士,繕甲厲兵,聚斂貨財,有據漢南之志。誣鄧州刺史元洪贓罪,上為之流端州,復奏洪責太重,上復以洪為吉州長史。又怒判官薛正倫,奏貶之;比敕下,怒已解,復奏留為判官。上一一從之。 綱 徐泗濠節度使張建封卒。 綱 以張愔為徐州團練使。 目 張愔表求旄節,朝廷不許;加淮南節度使杜祐兼徐泗濠節度使,使討之。前鋒濟淮而敗,祐不敢進。朝廷不得已,除愔團練使,後名其軍曰武寧,以愔為節度使。 綱 以李藩為秘書郎。 目 初,張建封之疾病也,濠州刺史杜兼陰圖代之,疾驅至府。幕僚李藩曰:「僕射疾危如此,公宜在州防遏,來欲何為!不速去,當奏之。」兼錯愕,徑歸。及是,兼誣奏藩搖動軍情,上大怒,密詔杜祐殺之。祐素重藩,出詔示之;藩神色不變。佑曰:「吾已密論,用百口保君矣。」上猶疑之,召藩詣長安,望見其儀度安雅,乃曰:「此豈為惡者邪!」即除秘書郎。 綱 秋七月,吳少誠襲韓全義於五樓,全義大敗,走保陳州。 綱 九月,貶鄭餘慶為郴州司馬。 目 餘慶與戶部侍郎於素善,所奏事,餘慶多勸上從之。上以為朋比,貶之。 綱 以齊抗同平章事。 綱 冬十月,赦吳少誠,復其官爵。 綱 癸未,十九年,春三月,以杜佑同平章事。 綱 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綱 齊抗罷。 綱 冬十月,崔損卒。 綱 十二月,以高郢、鄭珣瑜同平章事。 綱 貶韓愈為陽山令。 目 京兆尹李實務徵求以給進奉,言於上曰:「今歲雖旱而禾苗甚美。」由是租稅皆不免,人窮至壞屋賣瓦木、麥苗以輸官。監察御史韓愈言:「京畿百姓窮困,今年稅物征未得者,請俟來年。」遂坐貶。 綱 甲申,二十年,秋九月,太子有疾。 目 初,翰林待詔王伾善書,王叔文善棋,俱出入東宮,娛侍太子。叔文詭譎多詐,自言讀書知治道,太子嘗與諸侍讀論及宮市事,曰:「寡人方欲極言之。」眾皆稱讚,獨叔文無言。既退,太子自留叔文謂曰:「向者君獨無言,豈有意邪!」叔文曰:「太子職當視膳問安,不宜言外事。陛下在位久,如疑太子收人心,何以自解!」太子泣曰:「非先生,寡人無以知此。」遂大愛幸,與伾相依附。因言:「某可為相,某可為將,幸異日用之。」密結翰林學士韋執誼及朝士有名而求速進者陸淳、呂溫、李景儉、韓曄、韓泰、陳諫、柳宗元、劉禹錫等,定為死友。而凌准、程異等又因其黨以進,日與游處,蹤跡詭秘,莫有知其端者。 順宗皇帝 綱 乙酉,二十一年,春正月,帝崩,太子即位。 目 正月朔,諸王親戚入賀,太子獨以疾不能來,上涕泣悲歡,由是得疾。帝崩,倉猝召翰林學士鄭、衛次公等草遺詔。宦官或曰:「禁中議所立尚未定。」次公遽言曰:「太子雖有疾,地居冢嫡,中外屬心。必不得已,猶應立廣陵王;不然,必大亂。」等從而和之,議始定。太子知人心憂疑,力疾出九仙門,召見諸軍使,京師粗安。明日,即位。時順宗以風疾失音,宦官李忠言、昭容牛氏侍左右;百官奏事,自帷中可其奏。王伾召叔文,坐翰林中使決事。伾入言於忠言,稱詔行下,外初無知者。 綱 以韋執誼同平章事。 目 王叔文專國政,首引執誼為相,己用事於中,與相唱和。 綱 以王伾為左散騎常侍,王叔文為翰林學士。 目 伾寢陋、吳語,上所褻狎;而叔文自許,微知文義,好言事,上以故稍敬之。以伾為散騎常侍,仍待詔翰林;叔文為學士。每事先下翰林,使叔文可否,然後宣於中書,韋執誼承而行之。韓泰、柳宗元、劉禹錫等采聽謀議,汲汲如狂,互相推獎,然自得,以為伊、周、管、葛復出也,榮辱進退,生於造次,惟其所欲,不拘程序。其門晝夜車馬如市。 綱 大赦,罷進奉、宮市、五坊小兒。 目 先是,鹽鐵月進羨餘經入益少,五坊小兒張捕鳥雀於閭里者,皆為暴橫以取人錢物,至有張羅網於門,或張井上,近之,輒曰:「汝驚供奉鳥雀!」即痛毆之,出錢物求謝,乃去。上在東宮知其弊,故即位首禁之。 綱 以王伾為翰林學士。 綱 追陸贄、陽城赴京師,未至,卒。 目 德宗之末,十年無赦,群臣以微譴逐者不復敘用,至是始得量移。追陸贄、陽城赴京師。二人皆未聞追詔而卒。 贄之秉政也,貶李吉甫為明州長史,及贄貶,吉甫徙刺忠州。贄門人以為憂,而吉甫忻然以宰相禮事之。贄遂與深交。吉甫,棲筠之子也。西川節度使韋皋屢表請以贄自代,不從。 綱 以杜佑為度友等使。王叔文為副使。 目 先是叔文與其黨謀,得國賦在手,則可以結諸用事人,取軍士心,以固其權,又懼人心不服,藉杜佑雅有會計之名,位重而務自全,易可制,故先令佑主其名,而自除為副以專之。叔文不以簿書為意,日夜與其黨屏人竊語,人莫測其所為。 綱 立廣陵王純為皇太子。 目 初,上疾久不愈,中外危懼,思早立太子,而王叔文之黨欲專大權,惡聞之。宦官俱文珍、劉光琦、薛盈珍等疾叔文等,乃啟上召學士鄭等入草制。時牛昭容輩以廣陵王淳英睿,惡之;不復請,書紙為「立嫡以長」字呈上;上頷之。乃立淳為太子,更名純。百官睹太子儀表,大喜,相賀,有感泣者,而叔文獨有憂色。 先是杜黃裳為裴延齡所惡,留滯台,十年不遷,及其婿韋執誼為相,始遷太常卿。黃裳勸執誼帥群臣請太子監國,執誼驚曰:「丈人甫得一官,奈何啟口議禁中事!」黃裳勃然曰:「黃裳受恩三朝,豈得以一官相買乎!」拂衣起出。至是執誼恐太子不悅,故以陸質為侍讀,使潛伺太子意,且解之。太子怒曰:「陛下令先生為寡人講經義耳,何為預他事!」質懼而出。質即淳也,避太子名改之。 綱 賈耽、鄭珣瑜病,不視事。 綱 夏六月,韋皋表請太子監國。 目 韋皋上表曰:「陛下哀毀成疾,請權令太子親監庶政,俟皇躬痊癒,復歸春宮。」又上太子箋曰:「聖上亮陰不言,委政臣下,而所付非人。王叔文、王伾、李忠言之徒,輒當重任,墮紊紀綱。樹置心腹,恐危家邦,願殿下即日奏聞,斥逐群小,使政出人主,則四方獲安。」俄而荊南裴均、河東嚴綬箋表繼至,意與皋同,中外皆倚以為援,而邪黨震懼。 綱 秋七月,太子監國。以杜黃裳、袁滋同平章事,鄭珣瑜、高郢罷。 綱 八月,帝傳位於太子,自號太上皇。貶王伾為開州司馬,叔文為渝州司戶。 目 伾尋病死,明年賜叔文死。 綱 太子即位。 目 憲宗初即位,昇平公主獻女口。上曰:「上皇不受獻,朕何敢違!」遂卻之。荊南獻毛龜,上曰:「朕所寶惟賢。嘉禾、神芝,皆虛美耳,所以春秋不書祥瑞。自今勿復以聞。珍禽奇獸,亦毋得獻。」 綱 南康忠武王韋皋卒。 綱 以袁滋為西川節度使。 目 西川節度副使劉辟自為留後,表求節鉞,朝廷不許。以滋為節度使,徵辟為給事中。 綱 朗州江漲。 目 流萬餘家。 綱 以鄭餘慶同平章事。 綱 始令史官撰日曆。 目 從監修國史韋執誼之請也。 綱 貶韓泰、韓曄、柳宗元、劉禹錫為諸州刺史。 綱 冬十月,賈耽卒。 綱 葬崇陵。 綱 貶韋執誼為崖州司戶。 綱 貶袁滋為吉州刺史。 目 劉辟不受征,阻兵自守;滋畏其強,不敢進。上怒,貶之。 綱 以武元衡為御史中丞。 綱 再貶韓泰等及陳諫、凌准、程異為諸州司馬。 綱 十二月,以劉闢為西川節度副使,韋丹為東川節度使。 目 上以初即位,力未能討劉辟,故因而授之。諫議大夫韋丹上疏曰:「今釋辟不誅,明朝廷可以指臂而使者,惟兩京耳。此外誰不為叛!」上善其言。以丹鎮東川。 綱 以鄭同平章事。 憲宗皇帝 綱 丙戌,憲宗皇帝元和元年,春正月,太上皇崩。 綱 劉辟反,命神策行營節度使高崇文將兵討之。 目 辟既得旌節,志益驕,求兼領三川,上不許。辟遂發兵圍梓州,推官林蘊力諫辟,辟怒,將斬之,陰戒行刑者使不殺,但數礪刃於其頸,欲使屈服而赦之。蘊叱之曰:「豎子,當斬即斬,我頸豈汝砥石邪!」辟曰:「忠烈士也!」乃黜之。 上欲討辟而重於用兵,公卿議者亦以為蜀險固難取,杜黃裳獨曰:「辟狂戇書生,取之如拾芥耳!臣知神策軍使高崇文勇略可用,願陛下專以軍事委之,勿置監軍,辟必可擒。」上從之。翰林學士李吉甫亦勸上討蜀,上由是器之。乃削辟官爵,詔崇文與兵馬使李元奕、山南西道嚴礪討之。 時崇文屯長武城,練卒五千,常如寇至,受詔即行,器械糗糧一無所闕。軍士有食於逆旅,折人匙筯者,崇文斬以徇,劉辟陷梓州,執東川節度使李康。崇文引兵趣梓州,辟歸康以求自雪,崇文以康敗軍失守,斬之。 初,上與杜黃裳論及藩鎮,黃裳曰:「德宗自經憂患,服為姑息,不生除節帥;有物故者,遣中使察軍情所與則授之,未嘗出朝廷之意。陛下必欲振舉綱紀,宜稍以法度裁製藩鎮,然後天下可得而理也。」上深以為然,於是始用兵討蜀,以至威行兩河,皆黃裳啟之也。 上嘗與宰相論「自古帝王,或勤勞庶政,或垂拱無為,何為而可?」黃裳對曰:「王者上承天地宗廟,下撫百姓四夷,夙夜憂勤,固不可自暇逸。然上下有分,紀綱有敘;苟慎選賢才而委任之,有功則賞,有罪則刑,則誰不盡力!明主勞於求人而逸於任人,此虞舜所以無為而治者也。至於簿書獄市煩細之事,各有司存,非人主所宜親也。昔秦始皇以衡石程書,魏明帝自按行尚書事,隋文帝衛士傳餐,皆無補當時,取譏後世,所務非其道也。夫人主患不推誠,人臣患不竭忠。苟上疑其下,下欺其上,將以求理,不亦難乎!」上深然之。 綱 夏四月,以高崇文為東川節度副使。 目 韋丹至漢中,表言:「高崇文客軍遠斗,無所資,若與梓州,綴其士心,必能有功。」故有是命。 綱 策試製舉之士。 目 於是元稹、獨孤郁、白居易、蕭俛、沈傳師出焉。 綱 以李巽為度支、鹽鐵、轉運使。 目 杜佑請解鹽鐵,舉巽自代。自劉晏之後,居職者莫能繼之。巽掌使一年,征課所入,類晏之多,明年過之,又一年加一百八十萬緡。 綱 以元稹、獨孤郁、蕭俛為拾遺。 目 稹上疏曰:「自古人主即位之初,必有敢言之士,苟受而賞之,則君子樂行其道,競為忠讜;小人亦貪得其利,不為回邪。如是,則上下之志通,幽遠之情達,欲無理得乎!苟拒而罪之,則君子括囊以保身,小人迎合以竊位;十步之事,皆可欺也,欲無亂得乎!昔太宗初即位,孫伏伽以小事諫,太宗厚賞之。故當時言事者惟患不深切,未嘗以觸忌諱為憂也。陛下踐祚,今已周歲,未聞有受伏伽之賞者。臣等備位諫列,猶且彌年不得召見,而況疏遠之臣乎!」因條奏請次對百官,復正牙奏事,禁非時貢獻等十事。又勸上以伾、文為戒,早擇修正之士,輔導諸子。上頗嘉納其言,時召見之。 綱 鄭餘慶罷。 綱 尊太上皇后為皇太后。 綱 六月,高崇文破鹿頭關,連戰皆捷。 綱 秋七月,葬豐陵。 綱 八月,平盧節度使李師古卒。 目 師古薨,判官高沐、李公度奉師古異母弟師道以為帥,奉表京師。杜黃裳請乘其未服而分之;上以劉辟未平,以師道為留後。 綱 九月,高崇文克成都,擒劉辟,送京師,斬之。 目 高崇文又敗劉辟之眾於鹿頭關。河東將阿跌光顏將兵會崇文於行營,愆期一日,懼誅,欲深入自贖,軍於鹿頭之西,斷其糧道,於是綿江、鹿頭諸將皆以城降。崇文遂長驅直指成都,克之。辟奔吐蕃,崇文使高霞寓追擒之。遂入成都,屯於通衢,市肆不驚,秋毫無犯。檻辟送京師,斬其大將邢泚,余無所問。命軍府事,一遵韋南康故事,從容指,一境皆平。 辟有二妾,皆殊色,監軍請獻之,崇文曰:「天子命我討平凶豎,當以撫百姓為先,遽獻婦人以求媚,豈天子之意邪!崇文義不為此。」乃以配將吏之無妻者。 杜黃裳建議征蜀,指授方略,皆懸合事宜。及蜀平,宰相入賀,上目黃裳曰:「卿之功也!」 辟至長安,並族黨悉誅之。 綱 征少室山人李渤為左拾遺。 目 渤辭疾不至,然朝政有得失,輒附奏陳論。 綱 冬十月,以高崇文為西川節度使,柳晟為山南西道節度使。 綱 十一月,以吐突承璀為左神策中尉。 綱 回鶻入貢。 目 始以摩尼偕來,置寺處之。 綱 丁亥,二年,春正月,杜黃裳罷為河中節度使。 目 黃裳有經濟大略而不修小節,故不得久在相位。 綱 以武元衡、李吉甫同平章事。 目 吉甫謂中書舍人裴垍曰:「吉甫流落江、淮,逾十五年,一旦蒙恩至此,思所以報德,惟在進賢,而朝廷後進,罕所接識,君有精鑒,願悉為我言之。」垍取筆疏三十餘人;數月之間,選用略盡。當時翕然稱吉甫為得人。 綱 夏四月,李錡反,制削官爵屬籍,發諸道兵討之。 目 夏、蜀既平,藩鎮惕息。鎮海節度使李錡不自安,求入朝,上許之。錡實無行意,屢遷行期;稱疾,請至歲暮。武元衡曰:「錡求朝得朝,求止得止,將何以令四海!」上以為然,下詔征之。錡計窮,遂謀反。殺留後王澹、大將趙琦,使人殺所部五州刺史。制削錡官爵屬籍。遣淮南節度使王鍔統諸道兵以討之。 綱 以武元衡為西川節度使,高崇文為邠寧節度使。 目 高崇文在蜀期年,謂監軍曰:「西川乃宰相迴翔之地,崇文豈敢自安!」屢上表稱「蜀中安逸,無所陳力,願效死邊陲」,故有是命。 綱 鎮海兵馬使張子良執李錡,送京師,斬之。 目 有司籍其家財輸京師。翰林學士裴垍、李絳言:「錡割剝六州以富其家,今以輸上京,恐遠近失望。願以賜浙西百姓,代今年租賦。」上嘉嘆,從之。 綱 以白居易為翰林學士。 目 居易作樂府百餘篇,規諷時事,流聞禁中;上悅之,故有是命。 綱 李吉甫上元和國計簿。 綱 戊子,三年,夏四月,策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舉人。 目 牛僧孺、皇甫湜、李宗閔皆指陳時政之失,無所避;考官楊於陵、韋貫之署為上第,上亦嘉之。李吉甫惡其言直,泣訴於上,且言:「湜,翰林學士王涯之甥也,涯與裴垍覆策而不自言。」上不得已,罷垍,貶貫之巴州刺史,涯虢州司馬,於陵嶺南節度使。僧孺等久之不調,各從辟於藩府。 綱 以裴均為右僕射,盧坦為庶子。 目 均素附宦官。嘗入朝,逾位而立;御史中丞盧坦揖而退之,均不從。坦曰:「昔姚南仲為僕射,位在此。」均曰:「南仲何人?」坦曰:「是守正不交權幸者。」坦尋改右庶子。 綱 秋七月,以盧坦為宣歙觀察使。 目 坦到官,值歲飢,谷價日增。或請抑之,坦曰:「宣歙谷少,仰食四方;若價賤,則商船不來,益困矣。」既而米斗二百,商旅輻輳,民賴以生。 綱 以裴垍同平章事。 目 上雖以李吉甫故罷垍學士,然寵信彌厚,故未幾復擢為相。嘗謂之曰:「以太宗、玄宗猶借輔佐以成其理,況如朕不及先聖萬倍者乎!」垍亦竭誠輔佐。上嘗問垍:「為理之要何先?」對曰:「先正其心。」 垍器局峻整,人不敢幹以私。嘗有故人自遠詣之,垍厚遇之。其人乘間求京兆判司,垍曰:「公才不稱此官。垍不敢以私害公。」先朝執政,多惡諫官言時政得失,垍獨賞之。 綱 己丑,四年,春正月,南方旱飢,遣使宣慰賑恤。 目 宣慰使鄭敬等將行,上戒之曰:「朕宮中用帛一匹,皆籍其數,惟賙救百姓,則不計費,卿等宜識此意。」 綱 鄭罷,以李藩同平章事。 目 藩給事中制敕有不可者,即於黃紙後批之。吏請更連素紙,藩曰:「如此,乃狀也,何名批敕!」裴垍薦藩有宰相器。上以循默,罷之,擢藩為相。藩知無不言,上甚重之。 綱 三月,成德節度使王士真卒。 目 子承宗自為留後。河北三鎮,相承各置副大使,以嫡長為之,父沒則代領軍務。 綱 閏月,立鄧王寧為皇太子。 綱 夏四月,起復盧從史為金吾大將軍。 目 上欲乘王士真死,除人代之;不從則興師討之,以革河北諸鎮世襲之弊。李絳曰:「武俊父子相承,四十餘年,今承宗又已總軍務,一旦易之,恐未即奉詔。又河北諸鎮事體正同,必不自安,陰相黨助。且今江、淮大水,公私困竭,軍旅之事,恐未可輕議也。」中尉吐突承璀自請將兵討之。時昭義節度使盧從史父喪,朝廷久未起復;從史懼,因承璀進說,請以本軍討承宗。詔起復金吾大將軍。 綱 秋七月,貶楊憑為臨賀尉。 目 中丞李夷簡彈京兆尹楊憑貪污僭侈,貶臨賀尉。憑親友無敢送者,櫟陽尉徐晦獨至藍田與別。權德輿謂之曰:「君送楊臨賀,誠為厚矣,無乃為累乎!」對曰:「晦自布衣蒙楊公知獎,今日遠謫,豈得不與之別!借如明公他日為讒人所逐,晦敢自同路人乎!」德輿嗟嘆,稱之於朝。後數日,李夷簡奏為監察御史,謂之曰:「君不負楊臨賀,肯負國乎!」 綱 九月,王承宗表獻德、棣二州,詔以承宗為成德節度使。德州刺史薛昌朝為保信節度使,領德、棣二州。承宗襲昌朝,執之以歸。 綱 冬十月,削奪王承宗官爵,發兵討之。以吐突承璀為招討、處置等使。 綱 十一月,彰義節度使吳少誠卒。 目 初,吳少誠寵其大將吳少陽,名以從弟,出入如至親。少誠病,少陽殺其子自攝副使、知軍事。少誠死,少陽遂自為留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