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四三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唐紀 太宗文武皇帝 綱 戊子,二年,春正月,長孫無忌罷。 綱 三月,詔自今大辟,並令兩省、四品及尚書議之。 目 大理進每月囚帳;上命自今大辟,皆令中書、門下四品已上及尚書議之,庶無冤濫。既而引囚至岐州刺史鄭善果,上曰:「善果官品不卑,豈可使與諸囚為伍。自今三品以上犯罪,聽於朝堂俟進止。」 綱 關內旱飢,赦天下。 目 關內旱飢,民多賣子;詔出御府金帛贖以還之。上嘗謂侍臣曰:「古語有之:『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歲再赦,善人喑惡。』夫養稂莠者害嘉穀,赦有罪者賊良民。故朕即位以來,不欲數赦,恐小人恃之,輕犯憲章故也。」至是,以連年水、旱赦天下,且曰:「使年豐谷稔,天下乂安,移災朕身,是所願也。」所在有雨,民大悅。 綱 夏四月,突厥突利可汗請入朝。 目 初,突厥頡利可汗以薛延陁、回紇等叛,遣突利討之。敗還,拘而撻之,突利由是怨,表請入朝。上謂侍臣曰:「向者突厥方強,憑陵中夏,用是驕恣以失其民。今困窮如是!朕聞之,且喜且懼。何則?突厥衰則邊境安,故喜。然朕或失道,亦將如此!卿曹不惜苦諫,以輔不逮。」 綱 六月,祖孝孫奏唐雅樂。 目 初,上皇命祖孝孫定雅樂,孝孫以為梁、陳之音多吳、楚,周、齊之音多胡、夷,於是考古聲,作唐雅樂。至是,奏之。上曰:「禮樂者,聖人緣物以設教,治之隆替,豈由於此?」杜淹曰:「齊之將亡,作伴侶曲,陳之將亡,作玉樹後庭花,其聲哀思,聞者悲泣,豈可謂治不在樂乎!」上曰:「悲喜在心,非由樂也。將亡之政,民必愁苦,故聞樂而悲耳。今二曲具存,為公奏之,公豈悲乎?」魏徵曰:「樂在人和,不在聲音也。」 綱 畿內蝗。 目 上入苑中,見蝗,掇數枚,祝之曰:「民以谷為命,而汝食之,寧食吾之肺腸。」欲吞之,左右諫曰:「惡物或成疾。」上曰:「朕為民受災,何疾之避!」遂吞之。是歲,蝗不為災。 綱 秋九月,詔非大瑞不得表聞。 目 上曰:「比見群臣屢上祥瑞,夫家給人足而無瑞,不害為堯、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害為桀、紂。後魏之世,吏焚連理木,煮白雉而食之,豈足為至治乎!」乃詔:「自今大瑞聽表聞,余申所司而已。」嘗有白鵲巢於寢殿槐上,合歡如腰鼓,左右稱賀。上曰:「我常笑隋煬帝好祥瑞。瑞在得賢,此何足賀!」命毀其巢。 綱 出宮女三千餘人。 目 天少雨,中書舍人李百藥言:「往年雖出宮人,無用者尚多,陰氣鬱積,亦足致旱。」上命簡出之,前後三千餘人。 綱 冬十月,殺瀛州刺史盧祖尚。 目 上以盧祖尚廉平公直,欲遣鎮撫交阯。祖尚既謝而復悔之,以疾辭。上遣杜如晦等諭旨,祖尚固辭。上大怒曰:「我使人不行,何以為政!」命斬於朝堂,尋悔之。他日,與侍臣論齊文宣帝之為人,魏徵對曰:「文宣狂暴,然人與之爭,事理屈則從之。有青州長史魏愷使梁還,除光州長史,不肯行,文宣怒而責之。愷曰:『臣先任大州,有勞無過,更得小州,所以不行。』文宣赦之。此其所長也。」上曰:「然。向者盧祖尚雖失人臣之義,朕殺之亦為太暴,由此言之,不如文宣矣!」命復其官蔭。 徵容貌不逾中人,而有膽略,善回人主意;每犯顏苦諫,或上怒甚,亦為之霽威。上嘗得佳鷂,自臂之,望見徵來,匿懷中;徵奏事故久,鷂竟死懷中。 綱 十一月,以王珪為侍中。 目 故事:軍國大事,則中書舍人各執所見,雜署其名,謂之「五花判事」。中書侍郎、中書令省審之,給事中、黃門侍郎駁正之。至是,上謂珪曰:「國家本置中書、門下以相檢察,正以人心所見,互有不同;苟論雜往來,務求至當;捨己從人,亦復何傷?比來或護己短,遂成怨隙;或避私怨,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怨。此乃亡國之政,煬帝之世是也。卿曹各當徇公忘私,勿雷同也。」後又謂侍臣曰:「中書、門下,機要之司,詔敕有不便者,皆應論執。比來惟睹順從,不聞違異。若但行文書,則誰不可為,何必擇才也!」房玄齡等皆頓首謝。 上又嘗謂珪曰:「開皇中旱,隋文帝不許賑給,而令百姓就食山東。比至末年,天下儲積可供五十年,煬帝恃之,卒亡天下。但使倉庾之積足以備凶年,其餘何用哉!」 上嘗問珪曰:「近世治不及古,何也?」對曰:「漢世尚經術,宰相多用儒士,故風俗淳厚,近世重文輕儒,參以法律,此治化之所以益衰也。」上然之。 上閒居與珪語,有美人侍側,指示珪曰:「此廬江王瑗之姬也,瑗殺其夫納之。」珪避席曰:「陛下以廬江納之為是邪,非邪?」上曰:「殺人而取其妻,卿何問是非!」對曰:「昔齊桓公知郭公之所以亡,由善善而不能用,然棄其所言之人,管仲以為無異於郭公。今此美人尚在左右,臣以為聖心是之也。」上悅,即出之。 綱 詔舉堪縣令者。 目 上曰:「為朕養民者,惟在都督、刺史,朕常疏其名於屏風,坐臥觀之,得其在官善惡之跡,皆注於名下,以備黜陟。縣令尤為親民,不可不擇。」乃命五品以上各舉堪為縣令者,以名聞。 綱 詔自今奴告主者斬之。 目 上曰:「比有奴告主反者。夫謀反不能獨為,何患不發,何必使奴告之邪!自今奴告主勿受,仍斬之。」 綱 己丑,三年,春正月,耕藉東郊。 綱 二月,以房玄齡、杜如晦為僕射,魏徵守秘書監,參預朝政。 目 上謂玄齡、如晦曰:「公為僕射,當廣求賢人,隨才授任。比聞聽訟,日不暇給,安能助朕求賢乎!」因敕「尚書細務屬左右丞,惟大事當奏者,乃關僕射。」 上又嘗謂玄齡等曰:「為政莫若至公。昔諸葛亮竄廖立、李嚴於南夷,亮卒,而二人哭泣有死者,非至公能如是乎!又高熲相隋,公平識治體,隋之興亡,系熲存沒。朕慕前世之明君,卿等不可不法前世之賢相也。」 玄齡明達史事,輔以文學,夙夜盡心,惟恐一物失所。用法寬平,聞人有善若己有之,不以求備取人,不以己長格物。與如晦引拔士類,常如不及。上每與玄齡謀事,必曰:「非如晦不能決。」及如晦至,卒用玄齡之策。蓋玄齡善謀,如晦能斷也。二人同心徇國,故唐世稱賢相推房、杜焉。 玄齡監修國史,上語之曰:「漢書載子虛、上林賦,浮華無用。其上書論事,詞理切直者,朕從與不從,皆載之。」 或告魏徵私其親戚,上使御史大夫溫彥博按之,無狀。上以徵不避嫌疑,讓之曰:「自今宜存形跡。」徵曰:「君臣同體,宜相與盡誠,若但存形跡,則國之興喪未可知也。臣不敢奉詔。」上曰:「吾已悔之。」徵再拜曰:「臣幸得奉事,願使臣為良臣,勿使臣為忠臣。」上曰:「忠、良有異乎?」對曰:「稷、契、皋陶,君臣協心,俱享尊榮,所謂良臣;龍逄、比干,面折廷爭,身誅國亡,所謂忠臣。」上悅。 上問魏徵曰:「人主何為而明,何為而暗?」對曰:「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昔堯清問下民,舜明目達聰,故共、鯀、、苗不能蔽也。秦二世偏信趙高,以成望夷之禍;梁武帝偏信朱異,以取台城之辱;隋煬帝偏信虞世基,以致彭城閣之變。是故人君兼聽廣納,則貴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得以上通也。」上曰:「善。」 上謂魏徵曰:「齊後主、周天元皆重斂百姓,厚自奉養,力竭而亡;譬如饞人自啖其肉,肉盡而斃,何其愚也!然二主孰為最劣?」對曰;「齊後主懦弱,政出多門,周天元驕暴,威福在己,雖同為亡國,齊主尤劣也。」 上謂侍臣曰:「人言天子至尊,無所畏憚。朕則不然,上畏皇天之鑑臨,下憚群臣之瞻仰,兢兢業業,猶恐不合天意,未副人望。」魏徵曰:「此誠致治之要,願陛下謹終如始,則善矣。」 房玄齡、王珪掌內外官考,侍御史權萬紀奏其不平,上命推之。魏徵諫曰:「二人素以忠直被委任,所考既多,其間能無一二不當!然察其情,終非阿私。且萬紀比在考堂,曾無駁正;及身不得考,乃始陳論。此非竭誠徇國也。今推之,未足裨益朝廷,徒失委任大臣之意,臣所愛者治體,非敢私二臣也。」上乃釋不問。 綱 夏四月,上皇徙居大安宮。 綱 六月,以馬周為監察御史。 目 茌平人馬周,客游長安,舍於中郎將常何之家。會以旱求言,何武人不學,周代之陳便宜二十餘條。上怪問之,何對曰:「此臣家客馬周為臣具草耳。」上即召見,與語,甚悅,除監察御史。以何為知人,賜絹三百匹。 綱 冬十一月,以荀悅漢紀賜涼州都督李大亮。 目 上遣使至涼州,都督李大亮有佳鷹,使者諷使獻之,大亮密表曰:「陛下久絕畋游而使者求鷹。若陛下之意,深乖昔旨;如其自擅,乃是使非其人。」上悅,手詔褒美,賜以荀悅漢紀。 綱 以李靖為定襄道行軍總管,統諸軍討突厥。 目 代州都督張公瑾上言突厥可取之狀,上以頡利既請和親,復援梁師都,命李靖為行軍總管討之,以公瑾為副。拔野古、仆骨等酋長並率眾來降,於是復以李世、柴紹、薛萬徹為諸道總管,眾合十餘萬,皆受靖節度,分道出擊突厥。 綱 十二月,突厥突利可汗入朝。 目 上曰:「往者太上皇以百姓之故,稱臣於突厥,朕常痛心焉。今單于稽顙,庶幾可雪前恥矣。昔人謂御戎無上策,朕今治安中國,而四夷自服,豈非上策乎!」 綱 閏月,蠻酋謝元深等來朝。 目 時遠方諸國來朝貢者甚眾,服裝詭異,中書侍郎顏師古請作王會圖以示後,從之。 綱 濮州刺史龐相壽有罪,免。 目 相壽坐贓免,上以其秦府舊人,復其官。魏徵曰:「秦府左右甚多,若人人皆恃恩私,則為善者懼矣!」上悅,謂相壽曰:「我昔為一府主;今為天下主,不得獨私故人。」賜帛遣之。相壽流涕而去。 綱 庚寅,四年,春二月,李靖襲破突厥於陰山,頡利可汗遁走。 綱 以溫彥博為中書令,戴胄參預朝政,蕭瑀參議朝政。 綱 三月,四夷君長詣闕請帝為天可汗,許之。 目 四夷君長詣闕請上為天可汗,上曰:「我為大唐天子,又下行可汗事乎!」群臣及四夷皆稱萬歲。是後以璽書賜西北君長,皆稱天可汗。 綱 蔡公杜如晦卒。 目 如晦疾篤,上遣太子問疾,又自臨視之。及卒,上語及,必流涕,謂房玄齡曰:「公與如晦同佐朕,今獨見公,不見如晦矣!」 綱 夏四月,行軍副總管張寶相擒突厥頡利可汗以獻。 目 頡利敗走,往依沙缽羅設蘇尼失部落。任城王道宗引兵逼之,使蘇尼失執頡利,行軍副總管張寶相取之以獻,蘇尼失舉眾來降,漠南遂空。上御樓受俘,館之太僕。上皇聞之,嘆曰:「漢高祖困白登不能報;今我子能滅突厥,吾付託得人,復何憂哉!」 突厥既亡,其部落或北附薛延陁,或西奔西域,其降唐者尚十萬口,詔群臣議區處之宜。朝士多言:「戎狄自古為中國患,今幸破亡,宜悉徙之河南兗、豫之間,分其種落,散居州縣,教之耕織,可以化為農民。」顏師古請「寘之河北,分立酋長,領其部落」。李百藥以為:「突厥雖雲一國,然種類區分,各有酋帥。宜因其離散,各署君長,使不相臣屬,則國分勢敵,不能抗衡中國矣!仍於定襄置都護府,為其節度,此安邊之長策也。」溫彥博請「准漢建武故事,置於塞下,順其土俗,以實空虛之地,使為中國扞蔽」。魏徵以為:「戎狄,弱則請服,強則叛亂,若留之中國,數年之後,蕃滋倍多,必為腹心之疾。西晉之亂,前事之明鑑也!宜縱之使還故土便。」彥博曰:「王者之於萬物,天覆地載,靡有所遺。今突厥以窮來歸,奈何棄之!若救其死亡,授以生業,數年之後,悉為吾民。選其酋長,使入宿衛,畏威懷德,何後患之有!」上卒用彥博策,處突厥降眾,東自幽州,西至靈州;分突利故地為四州;又分頡利之地為六州,左置定襄、右置雲中二都督府以統其眾。以突利為順州都督。初,頡利族人思摩,無寵於頡利。頡利之亡,親近者皆離散,獨思摩不去,竟與俱擒。上以頡利為右衛大將軍,蘇尼失,思摩皆封郡王,其餘拜官有差,五品以上百餘人,因而入居長安者近萬家。 綱 林邑遣使入貢。 目 林邑獻火珠,有司以其表辭不順,請討之,上曰:「好戰者亡,如煬帝、頡利皆所親見也。小國勝之不武,況未可必乎!」 綱 六月,修洛陽宮。 目 給事中張玄素上書曰:「洛陽未有巡幸之期而預修宮室,非今日之急務也。且陛下初平洛陽,凡隋氏宮室之宏侈者皆令毀之,曾未十年,復加營繕,何前日惡之而今日效之也!且以今日財力,何如隋世?陛下役瘡痍之人,襲亡隋之弊,恐又甚於煬帝矣!」上嘆曰:「吾思之不熟,乃至於是!」顧謂房玄齡曰:「玄素所言有理,可即罷之。後以事至洛陽,雖露居亦無傷也。」 綱 秋七月,敕百司:「詔敕未便者皆執奏。」 目 上問房玄齡、蕭瑀曰:「隋文帝何如主也?」對曰:「文帝勤於為治,臨朝或至日昃,五品以上,引坐論事,衛士傳餐而食;雖性非仁厚,亦勵精之主也。」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文帝不明而喜察;不明則照有不通,喜察則多疑於物,事皆自決,不任群臣。一日萬機,豈能一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則惟取決受成,雖有愆違,莫敢諫諍,此所以二世而亡也。朕則不然。擇天下賢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之事,關由宰相,審熟便安,然後奏聞。有功則賞,有罪則刑,誰敢不竭心力以修職業,何憂天下之不治乎!」因敕有司:「自今詔敕未便者,皆應執奏,毋得阿從,不盡己意。」 綱 以李綱為太子少師,蕭瑀為太子少傅。 綱 以李大亮為西北道安撫大使。 目 西突厥種落散在伊吾,詔以李大亮為安撫大使,貯糧磧口,以賑之。大亮言:「欲懷遠者必先安近,中國如本根,四夷如枝葉,疲中國以奉四夷,猶拔本根以益枝葉也。今招致西突厥,但有勞費,未見有益。況河西州縣蕭條,不堪供億,不如罷之。其或自立君長,求內屬者羈縻受之,使居塞外,為中國藩蔽,此乃施虛惠而收實利也。」上從之。 綱 以李靖為右僕射。 目 靖性沉厚,每與時宰參議,恂恂似不能言。 綱 冬十一月,除鞭背刑。 目 上讀明堂針灸書,雲「人五臟之系,皆附於背」,故有是命。 綱 大有年。 目 上之初即位也,嘗與群臣語及教化,上曰:「今承大亂之後,恐斯民未易化也。」魏徵對曰:「不然。久安之民驕佚,驕佚則難教;經亂之民愁苦,愁苦則易化。譬猶飢者易為食,渴者易為飲也。」上深然之。封德彝曰:「三代以還,人漸澆訛,故秦任法律,漢雜霸道,蓋欲化而不能,豈能之而不欲邪!魏徵書生,未識時務,信其虛論,必敗國家。」徵曰:「五帝、三王不易民而化,湯、武皆承大亂之後,身致太平;若謂古人淳樸,漸致澆訛,則至於今日,當悉化為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上卒從徵言。 元年,關中飢,米斗直絹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撫之,民雖東西就食,未嘗嗟怨。是歲,天下大稔,流散者咸歸鄉里,米鬥不過三、四錢,終歲斷死刑才二十九人。東至於海,南及五嶺,皆外戶不閉,行旅不齎糧,取給於道路焉。 帝謂長孫無忌曰:「貞觀之初,議者皆云:『人主當獨運威權,不可委之臣下。』又云:『宜震耀威武,征討四夷。』惟魏徵勸朕『偃武修文,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朕用其言,今頡利成擒,其酋長並帶刀宿衛,皆襲衣冠,徵之力也,但恨不使封德彝見之耳!」徵再拜謝曰:「此皆陛下威德,臣何力之有焉!」帝曰:「朕能任公,公能稱朕所任,則其功豈獨在朕乎!」 上謂侍臣曰:「朕有二喜一懼:比年豐稔,斗粟三錢,一喜也;北虜久服,邊鄙無虞,二喜也;治安則驕侈易生,驕侈則危亡立至,此一懼也。」 房玄齡奏:「閱府庫甲兵,遠勝隋世。」上曰:「甲兵武備,誠不可闕;然煬帝甲兵豈不足邪!卒亡天下。若公等盡力,使百姓乂安,此乃朕之甲兵也。」 綱 辛卯,五年,秋八月,殺大理丞張蘊古。 目 河內人李好德有心疾,為妖言,大理丞張蘊古按之。奏:「好德實被疾,不當坐。」治書侍御史權萬紀劾奏:「蘊古相州人,而好德兄厚德為其刺史,故蘊古阿意縱之。」上怒,斬之。既而悔之,因詔:「自今有死罪,雖令即決,仍三復奏乃行刑。」 綱 九月,修洛陽宮。 目 上欲修洛陽宮,民部尚書戴胄表諫,以「亂離甫爾,百姓凋弊,營造不已,勞費難堪!」上甚嘉之。既而竟命將作大匠竇璡修之。璡鑿池築山,雕飾華靡;上怒,遽命毀之,免璡官。 綱 冬十月,詔議封建。 目 初,上問公卿以享國久長之策,蕭瑀對曰:「三代封建而長久,秦孤立而速亡。」上以為然,令群臣議之。魏徵以為:「京畿稅少,多資畿外,若盡以封建,經費頓闕。又燕、秦、趙、代俱帶外夷,若有警急,追兵內地,難以奔赴。」李百藥以為:「勛戚子孫皆有民社,易世之後,將驕淫自恣,攻戰相殘,害民尤深,不若守令之迭居也。」顏師古以為:「不若分王宗子,勿令過大,間以州縣,雜錯而居,互相維持,足扶京室;為置官僚,皆省司選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威刑,朝貢禮儀,具為條式。一定此制,萬代無虞。」於是詔:「宗室勛賢,宜令作鎮藩部,貽厥子孫;所司明為條例,定等級以聞。」 綱 十二月,制自今決死刑者皆覆奏;決日,徹樂減膳。 目 上謂侍臣曰:「朕以死刑至重,故令三覆,蓋欲思之詳熟也。而有司須臾之間,三覆已訖。又斷獄者,惟據律文,雖情在可矜,而不敢違法,其間豈能盡無冤乎!古者刑人,君為之徹樂減膳。朕庭無常設之樂,然常為之不啖酒肉,但未有著令耳。」於是制:「決死囚者,二日中五覆奏,下諸州者三覆奏;行刑之日,尚食勿進酒肉,內教坊及太常不舉樂。皆令門下覆視。有據法當死而情可矜者,錄狀以聞。」由是全活甚眾。 上嘗謂執政曰:「朕常恐因喜怒妄行賞罰,故欲公等極諫。公等亦宜受人諫,不可以己之所欲,惡人違之。苟自不能受諫,安能諫人。」 綱 康國求內附。 目 康國求內附。上曰:「前代帝王,好招來絕域,以求服遠之名,無益於用而糜弊百姓。今康國內附,倘有急難,於義不得不救。師行萬里,豈不疲勞!勞百姓以取虛名,朕不為也。」遂不受。 上謂侍臣曰:「治國如治病,病雖愈,尤宜將護,倘遽自放縱,病復作,則不可救矣。今中國幸安,四夷俱服,誠自古所稀,然朕日慎一日,惟懼不終,故欲數聞卿輩諫爭也。」魏徵曰:「內外治安,臣不以為喜,惟喜陛下居安思危耳。」 綱 壬辰,六年,春正月朔,日食。 綱 群臣請封禪,不許。 目 初,群臣表請,上曰:「卿等皆以封禪為帝王盛事,朕意不然。若天下乂安,家給人足,雖不封禪,庸何傷乎!昔秦始皇封禪,而漢文帝不封禪,後世豈以文帝不及始皇邪!且事天掃地而祭,何必登泰山之巔,封數尺之土,然後可以展其誠敬乎!」群臣請不已,上亦欲從之,魏徵獨以為不可。上曰:「公不欲朕封禪者,以功未高邪?德未厚邪?中國未安邪?四夷未服邪?年穀未豐邪?符瑞未至邪?「對曰:「今雖有此六者,然戶口未復,倉廩尚虛,車駕東巡,供頓勞費。又伊、洛以東,灌莽極目,而遠夷君長皆當扈從;此乃引戎狄入腹中,而示之以虛弱也。況賞賚不貲,未厭遠人之望;給復連年,不償百姓之勞;崇虛名而受實害,陛下將焉用之!」會河南、北數州大水,事遂寢。明年群臣復以為請,上喻以舊有氣疾,恐登高增劇,乃止。 綱 三月,如九成宮。 目 上幸九成宮避暑,監察御史馬周上疏曰:「大安宮在城西,制度卑小,而車駕獨為避暑之行;是太上皇留暑中,而陛下居涼處也,溫凊之禮,臣竊有所未安焉。且太上皇春秋已高,陛下宜朝夕視膳。今九成宮去京師三百餘里,太上皇或時思念陛下,陛下何以赴之?然今行計已成,不可復止,願速示返期,以解眾惑。仍亟增修大安,以稱中外之望。」 綱 以長樂公主嫁長孫沖。 目 長樂公主將出,降敕有司資送倍於永嘉長公主。魏徵諫曰:「昔漢明帝欲封皇子,曰:『我子豈得與先帝子比!』皆令半楚、淮陽。今奈何資送公主反倍於長主乎!」上入告皇后。後嘆曰:「妾數聞陛下稱重魏徵,不知其故,今觀其引禮義以抑人主之私情,乃知真社稷之臣也!」 上嘗罷朝,怒曰:「會須殺此田舍翁。」後問為誰,上曰:「魏徵每庭辱我。」後退,具朝服,曰:「妾聞主明臣直;今魏徵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賀!」上乃悅。 綱 夏四月,鄒公張公謹卒。 目 公謹卒,上出次發哀。有司奏,辰日忌哭。上曰:「君臣猶父子也,情發於哀,安避辰日!」遂哭之。 綱 秋閏七月,宴近臣于丹霄殿。 目 上宴近臣于丹霄殿,長孫無忌曰:「王珪、魏徵,昔日仇讎,不謂今日得同此宴。」上曰:「徵、珪盡心所事,故我用之。然徵每諫,我不從,我與之言輒不應,何也?」魏徵對曰:「臣以事為不可,故諫;若陛下不從而臣應之,則事遂施行,故不敢應。」上曰:「應而復諫,何傷!」對曰:「昔舜戒群臣:『爾無面從,退有後言。』臣心知其非而口應陛下,乃面從也,豈稷、契事舜之意邪!」上大笑曰:「人言魏徵舉止疏慢,我視之更覺嫵媚,正為此耳!」徵起,拜謝曰:「陛下開臣使言,故臣得盡其愚;若陛下拒而不受,臣何敢數犯顏色乎!」 上謂王珪曰:「玄齡以下,卿宜悉加品藻,且自謂與數子何如?」曰:「孜孜奉國,知無不為,臣不如玄齡。才兼文武,出將入相,臣不如李靖。敷奏詳明,出納唯允,臣不如彥博。處繁治劇,眾務畢舉,臣不如戴胄。恥君不及堯、舜,以諫諍為己任,臣不如魏徵。至於激濁揚清,嫉惡好善,臣於數子,亦有微長。」上深以為然,眾亦服其確論。 上指殿屋謂侍臣曰:「治天下如建此屋,營構既成,勿數改易;苟易一榱,正一瓦,踐履動搖,必有所損。若慕奇變法度,不恆其德,勞擾實多。」 上曰:「人主惟有一心,而攻之者甚眾,或以勇力,或以辯口,或以諂諛,或以奸詐,或以嗜欲,輻湊攻之,各求自售,以取寵祿;人主少懈而受其一,則危亡隨之,此其所以難也!」 綱 九月,如慶善宮。 目 慶善宮,上生時故宅也,因宴,賦詩,被之管弦,命曰功成慶善樂,使童子八佾為九功之舞,大宴會,與破陣舞偕奏於庭。同州刺史尉遲敬德與坐者爭長,毆任城王道宗目幾眇。上不懌而罷,謂敬德曰:「朕欲與卿等共保富貴,然卿居官數犯法,乃知韓、彭菹醢,非高祖之罪也。」敬德由是始懼而自戢。 綱 冬,以陳叔達為禮部尚書。 目 帝謂叔達曰:「卿武德中有讜言,故相報。」對曰:「臣見隋室父子相殘以亡,當日之言,非為陛下,乃社稷之計耳!」 綱 癸巳,七年,春正月,宴玄武門,奏七德、九功舞。 目 更名破陣樂曰七德舞。太常卿蕭瑀以為:「形容未盡,請並寫武周、仁杲、建德、世充擒獲之狀。」上曰:「彼皆一時英雄,朝臣或嘗北面事之,睹其故主屈辱之狀,能不傷乎!」瑀謝不及。魏徵欲上偃武修文,每侍宴,見七德舞,輒俯首不視,見九功舞則諦觀之。 綱 王珪罷,以魏徵為侍中。 目 上與侍臣論安危之本。溫彥博曰:「願陛下常如貞觀初,則善矣。」帝曰:「朕比來怠於為政乎?」魏徵曰:「貞觀之初,陛下節儉,求諫不倦。比來營繕微多,諫者頗有忤旨,此其所以異耳!」帝欣然納之。 上問魏徵曰:「群臣上書可采,及召對,多失次,何也?」對曰:「臣觀有司奏事,常數日思之,及至上前,三分不能道一,況諫者拂意觸忌,非陛下借之辭色,豈敢盡其情哉!」上由是接群臣,辭色愈溫。嘗曰:「煬帝多猜忌,對群臣多不語;朕則不然,君臣相親如一體耳。」 上謂侍臣曰:「朕比來決事,或不能皆如律令,公輩以為事小,不復執奏。夫事無不由小以致大,此乃危亡之端也。昔龍逄忠諫而死,朕每痛之。煬帝驕暴而亡,公輩所親見也。公輩常宜為朕思煬帝之亡,朕常為公輩念龍逄之死,何患君臣不相保乎!」 上謂魏徵曰:「為官擇人,不可造次。用一君子,則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則小人競進。」對曰:「然。天下未定,則專取其才,不考其行;喪亂既平,則非才行兼備不可用也。」 綱 造渾天儀。 目 直太史李淳風以靈台候儀,制度疏略,但有赤道,更請造渾天黃道儀。至是奏之。 綱 秋九月,山東四十餘州水,遣使賑之。 綱 赦死囚三百九十人。 目 先是上親錄繫囚,見應死者,憫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至是,皆如期自詣朝堂,上皆赦之。 綱 冬十一月,以長孫無忌為司空。 目 無忌固辭,上曰:「吾為官擇人,惟才是與。苟不才,雖親不用;如有才,雖仇不棄。今日之舉,非私親也。」 綱 十二月,帝奉太上皇置酒未央宮。 目 上從上皇宴故漢未央宮。上皇命頡利可汗起舞,馮智戴詠詩,既而笑曰:「胡、越一家,古未有也。」帝捧觴上壽,曰:「此皆陛下教誨,非臣智力所及。」上皇大悅。 綱 賜太子庶子于志寧、孔穎達等金帛。 目 帝謂志寧曰:「朕年十八,猶在民間,民之疾苦情偽,無不知之。及區處世務,猶有差失。況太子生長深宮,百姓艱難,耳目所未涉,能無驕逸乎!卿等不可不極諫!」太子好嬉戲,頗虧禮法,志寧與穎達數直諫,上聞而嘉之,各賜金一斤,帛五百匹。 綱 削工部尚書段綸階。 目 綸奏征巧匠,上令試之。綸使造傀儡。上曰:「求巧工以供國事。今先造戲具,豈百工相戒毋作淫巧之意邪!」乃削綸階。 綱 甲午,八年,春正月,以李靖等為黜陟大使,分行天下。 目 上欲分遣大臣循行黜陟,未得其人;李靖薦魏徵。上曰:「徵箴規朕失,不可一日離左右。」乃命靖等十三人分行天下,「察長吏賢不肖,問民間疾苦;禮高年,賑窮乏,褒善良,起淹滯,俾使者所至,如朕親睹。」 綱 秋七月,山東、河南大水。 綱 冬十月,營大明宮。 目 營大明宮以為上皇清暑之所,未成而上皇寢疾,不果居。 綱 以李靖為特進。 目 靖以疾遜位,上曰:「朕嘉公意,欲以公為一代楷模,故不相違。」及拜特進,俟疾小瘳,間三二日至門下、中書平章政事。 綱 吐蕃遣使入貢。 綱 聘鄭氏為充華,既而罷之。 目 帝聘鄭仁基女為充華,冊使將發,魏徵聞其嘗許嫁士人陸爽,遽上表諫。帝大驚,自責,命停冊使。房玄齡等奏許嫁無顯狀,爽亦表言初無此議。帝謂徵曰:「群臣或容希合,爽亦自陳,何也?」對曰:「彼以陛下為外雖舍之,或陰加罪譴,故爾。」帝笑曰:「朕之言不能使人必信如此邪!」 綱 以皇甫德參為監察御史。 目 中牟丞皇甫德參上言:「修洛陽宮,勞人;收地租,厚斂;俗好高髻,蓋宮中所化。」上怒,謂房玄齡等曰:「德參欲國家不役一人,不收斗租,宮人皆無發,乃可其意邪!」欲罪之。魏徵曰:「言不激切,不能動人主之心,陛下擇焉可也。」上曰:「朕罪此人,則誰復敢言者!」乃賜絹二十匹。他日徵奏言:「陛下近日不好直言,雖勉強含容,非曩時之豁如。」上乃更加優賜,拜監察御史。 綱 乙未,九年,夏五月,太上皇崩。冬十月,葬獻陵。 綱 十一月,以蕭瑀為特進,參預政事。 目 上曰:「武德季年,高祖有廢立之心而未定,我不為兄弟所容,實有功高不賞之懼。斯人也,不可以利誘,不可以死脅,真社稷臣也!」因賜瑀詩曰:「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 綱 丙申,十年,春二月,以荊王元景等為諸州都督。 目 諸王之藩,上與之別曰:「兄弟之情,豈不欲常共處邪!但以天下之重,不得不爾。諸子尚可復有,兄弟不可復得。」因流涕嗚咽不能止。 魏王泰為相州都督,不之官。以上泰好文學,特命於其府別置文學館,聽自引召學士。泰有寵於上,或言諸大臣多輕之。上怒,召諸大臣讓之曰:「隋文帝時,大臣皆為諸王所頓躓,我若縱之,豈不能折辱公輩邪!」房玄齡等皆謝。魏徵正色曰:「若紀綱大壞,固所不論;聖明在上,魏王必無頓辱群臣之理。隋文帝驕其諸子,卒皆夷滅,又足法乎!」上悅曰:「朕以私愛忘公義,及聞公言,方知理屈。人主發言何得容易乎!」 王珪嘗奏:「三品以上道遇親王降乘,非禮。」上曰:「卿輩輕我子邪!」魏徵曰:「諸王位次三公,今三品皆九卿、八座,為王降乘,誠非所宜。」上曰:「人命難期,萬一太子不幸,安知諸王不為公輩之主乎!」對曰:「自周以來,皆子孫相繼;不立兄弟,所以絕庶孽之窺窬,塞禍亂之源本,此為國者所深戒也!」上乃從珪奏。 綱 夏六月,皇后長孫氏崩。 目 後性仁孝儉素,好讀書,常與上從容商略古事,因而獻替,裨益弘多。撫視庶孽,逾於所生。妃嬪以下,無不愛戴。訓諸子,常以謙儉為先,太子乳母以東宮器用少,請奏益之。後不許,曰:「太子患德不立,名不揚,何患無器用邪!」後得疾,太子請奏赦罪人,度人入道。後曰:「死生有命,非智力所移。赦者國之大事,不可數下。道、釋異端之教,蠹國病民,皆上素所不為,奈何以吾一婦人使上為所不為乎!」 及疾篤,與上訣,時房玄齡以譴歸第,後曰:「玄齡事陛下久,小心慎密,苟無大故,不可棄也。妾之本宗,因緣葭莩以致祿位,既非德舉,易致顛危,欲保全之,慎勿處之權要。妾生無益於人,願勿以丘壟勞費天下,但因山為墳,器用瓦木可也。更願陛下親君子,遠小人,納忠諫,屏讒慝,省作役,止游畋,則妾死不恨矣!」後嘗采自古婦人得失事為女則三十卷。至是,宮司奏之,上覽之悲慟,以示近臣曰:「皇后此書,足以垂範百世。朕非不知天命而為無益之悲,但入宮不復聞規諫之言,失一良佐,故不能忘懷耳!」乃召玄齡使復其位。 綱 秋,禁上書告訐者。 目 上謂群臣曰:「朕開直言之路,以利國也,而比來上封事者多訐人細事,自今復有為是者,朕當以讒人罪之。」 綱 冬十一月,葬文德皇后。 目 帝為文刻石,稱皇后節儉,遺言薄葬,不藏金玉,當使子孫奉以為法。帝念後不已,於苑中作層觀以望昭陵。嘗引魏徵同登,使視之。徵熟視之曰:「臣昏眊不能見。」上指示之,徵曰:「臣以為陛下望獻陵,若昭陵,則臣固見之矣。」上泣,為毀觀。 綱 十二月,朱俱波、甘棠遣使入貢。 目 朱俱波在蔥嶺之北,去瓜州三千八百里。甘棠在大海南。上曰:「中國既安,四夷自服,然朕不能無懼。昔秦始皇威振胡、越,二世而亡,惟諸公匡其不逮耳。」 綱 黜治書侍御史權萬紀。 目 萬紀上言:「宣、饒銀大發,采之歲可得數百萬緡。」上曰:「朕貴為天子,所乏者非財也,但恨無嘉言可以利民耳。與其得數百萬緡,何如得一賢才!卿未嘗進一賢才,而專言銀利。昔堯、舜抵璧于山,投珠於谷;漢之桓、靈乃聚錢為私藏。卿欲以桓、靈俟我邪!」是日,黜萬紀,使還家。 綱 更命統軍、別將為折衝、果毅都尉。 目 凡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而關內二百六十一,皆隸諸衛,及東宮、六率。凡上府兵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人。三百人為團,團有校尉;五十人為隊,隊有正;十人為火,火有長。每人兵甲糧裝各有數,輸之庫,征行給之。二十為兵,六十而免。能騎射者為越騎,其餘為步兵。每歲季冬,折衝都尉帥以教戰,當給馬者官予直。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遠近給番,遠疏、近數,皆一月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