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二八
後漢紀
後皇帝
綱 己酉,七年,春,右將軍亮伐魏,拔武都、陰平,復拜丞相。
綱 夏四月,吳王孫權稱皇帝。
目 吳王權即皇帝位,大赦改元。追尊父堅為武烈皇帝,兄策為長沙桓王,立子登為太子。以諸葛恪為太子左輔,張休為右弼,顧譚為輔正,陳表為翼正,謝景、范慎、羊衜等為賓客,於是東宮號多士。太子使侍中胡綜作賓友目曰:「英才卓越則諸葛恪,精識時機則顧譚,凝辯宏達則謝景,究學甄微則范慎。」羊衜私駁之曰:「元遜才而疏,子嘿精而很,叔發辯而浮,孝敬深而。」恪等惡之。其後皆敗,如衜所言。
綱 秋九月,吳遷都建業,使上大將軍陸遜輔太子登守武昌。
目 南陽劉廙嘗著先刑後禮論,同郡謝景稱之於遜,遜呵景曰:「禮之長於刑久矣;廙以細辯而詭先聖之教,君侍東宮,宜遵仁義以彰德音,若彼之談,不須講也!」
綱 庚戌,八年,春二月,魏立郎吏課試法。尚書諸葛誕等有罪,免。
目 魏尚書諸葛誕、中書郎鄧颺等結為黨友,更相題表,以夏侯玄等為「四聰」,誕輩為「八達」。中書監劉放子熙,中書令孫資子密,吏部尚書衛臻子烈,以父居勢位,容之為「三豫」。行司徒事董昭上疏曰:「凡有天下者,莫不貴朴忠之士,疾虛偽之人,以其毀教亂治,敗俗傷化也。竊見當今年少不復以學問為本,專以交遊為業;國士不以孝悌清修為首,乃以趨勢游利為先。合黨連群,互相褒嘆,此皆法之所不取,刑之所不赦也。」魏主叡善其言,詔:「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罷退之!」仍免誕、颺等官。
綱 秋七月,魏寇漢中,丞相亮出次成固。九月,魏師還。
綱 冬十二月,丞相亮以蔣琬為長史。
目 亮數外出,琬常足食足兵,以相供給。亮每言:「公琰托志忠雅,當與吾共贊王業者也。」
綱 辛亥,九年,春二月,丞相亮伐魏,圍祁山。
綱 自十月不雨至於三月。
綱 夏五月,亮敗魏司馬懿於鹵城,殺其將張郃。
目 魏遣司馬懿屯長安,督將軍張郃、郭淮等以御漢。懿留精兵四千守上邽,餘眾悉救祁山。亮分兵攻祁山,自逆懿於上邽,與懿遇於上邽之東;懿斂軍依險,兵不得交,亮引還。懿躡其後,至於鹵城,又登山掘營,不肯戰。賈詡、魏平數請戰,曰:「公畏蜀如虎,奈天下笑何!」懿病之。乃使張郃攻南圍,自按中道向亮。亮使魏延等逆戰,魏兵大敗,懿還保營。亮以糧盡退軍,懿遣郃追之,至木門,與亮戰,中伏弩而卒。
綱 秋八月,中都護李平有罪,廢徙梓潼。
目 丞相亮之攻祁山也,命李嚴以中都護署府事,更名平。會天霖雨,平主督運,恐糧不繼,遣參軍諭指,呼亮來還;亮既退軍,平乃更言「軍糧饒足,何為而退」!欲殺督運以解不辦之責。又表言:「軍偽退,以誘賊。」亮出其前後手書,本末違錯。平辭窮謝罪,於是亮表其前後過惡,免官,削爵土,徙梓潼郡。復以平子豐為中郎將、參軍事,出教敕之曰:「吾與君父子戮力以獎王室,謂至心感動,終始可保,何圖中乖乎!若都護思負一意,君與公琰推心從事,否可復通,逝可復還也。」又與蔣琬、董允書曰:「孝起前為吾說正方腹中有鱗甲,鄉黨以為不可近。吾謂鱗甲者但不當犯之耳,不圖復有蘇、張之事也。」
綱 癸丑,十一年,春正月,青龍見魏摩陂井中。二月,魏主叡往觀之。
綱 甲寅,十二年,春二月,丞相亮伐魏。
目 初,丞相亮勸農講武,作木牛、流馬,運米集斜谷口,治邸閣;息民休士,三年而後用之。至是,悉眾十萬由斜谷伐魏,遣使約吳同時大舉。
綱 三月,魏山陽公卒。
綱 夏四月,丞相亮進軍渭南。魏大將軍司馬懿引兵拒守,亮始分兵屯田。
目 丞相亮至郿,軍於渭水之南。司馬懿引軍渡渭,背水為壘以拒之,謂諸將曰:「亮若出武功,依山而東,誠為可憂;若西止五丈原,諸將無事矣。」亮果屯五丈原。亮以前者數出,皆以運糧不繼,使己志不伸,乃分兵屯田為久駐之基,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綱 秋八月,丞相、武鄉侯諸葛亮卒於軍。長史楊儀引軍還。前軍師魏延作亂,儀擊斬之。
目 亮數挑戰,懿不出。乃遺以巾幗婦人之服;懿怒,上表請戰。亮謂姜維曰:「彼本無戰情,所以固請者,以示武於眾耳。」亮遣使者至懿軍,懿問其寢食及事之煩簡,而不及戎事。使者曰:「諸葛公夙興夜寐,罰二十已上,皆親覽焉;所啖食不至數升。」懿告人曰:「孔明食少事煩,其能久乎!」
亮病篤,帝使僕射李福省侍,因諮大計。亮曰:「公所問者,公琰其宜也。」又請其次,亮曰:「文偉可。」又問,亮不答。八月,薨。長史楊儀整軍而出,百姓奔告懿,懿追之。姜維令儀反旗鳴鼓,若將向懿者,懿不敢逼。於是儀結陳而去,入谷然後發喪。百姓為之語曰:「死諸葛走生仲達。」懿聞之,笑曰:「吾能料生,不能料死故也。」
亮嘗推演兵法,作八陣圖。至是,懿案行其營壘,嘆曰:「天下奇才也!」追至赤岸,不及而還。
初,前軍師魏延,勇猛過人,善養士卒。每欲請兵萬人,與亮異道會於潼關,如韓信故事,亮不許。延常謂亮怯,不能盡用己才。儀為人干敏,亮每出軍,儀規畫分部,籌度糧谷,咸取辦焉。延性矜高,當時皆下之,惟儀不假借,延以為至忿。亮病篤,作退軍節度,令延斷後,姜維次之。亮薨,延曰:「魏延何人,當為楊儀作斷後將乎!」儀等案亮成規引還,延率所領先歸,逆擊儀等;儀遣將斬之,夷三族。
初,亮表於帝曰:「臣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至是,卒如其言。長史張裔嘗稱亮曰:「公賞不遺遠,罰不阿近,爵不可以無功取,刑不可以貴勢免,此賢愚所以僉忘其身者也。」
初,長水校尉廖立,自謂才名宜為亮副,怏怏怨謗,亮廢立為民,徙之汶山。及亮薨,立垂泣曰:「吾終為左衽矣!」李平聞之,亦發病死。平常冀亮復收己,得自補復,策後人不能故也。
綱 以吳懿為車騎將軍,督漢中;蔣琬為尚書令,總統國事。
目 時新喪元帥,遠近危悚,琬拔處群僚之右,既無戚容,又無喜色,神守舉止,有如平日,由是眾望漸服。
綱 冬十一月,魏洛陽地震。
綱 乙卯,十三年,夏四月,以蔣琬為大將軍,錄尚書事;費禕為尚書令。
綱 魏作洛陽宮。
目 魏主叡好土功,既作許昌宮,又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築總章觀,高十餘丈,力役不已,農桑失業。陳群諫曰:「昔禹承唐、虞之盛,猶卑宮室而惡衣服。況今喪亂之後,人民至少,邊境有事乎!漢明帝欲起德陽前殿,鍾離意諫而止,後復作之;謂群臣曰:『鍾離尚書在,不得成此殿也。』夫王者豈憚一臣,蓋為百姓也。」叡為之少省。
綱 秋七月,魏崇華殿災。
綱 八月,魏立子芳為齊王,詢為秦王。
目 魏主叡無子,養二王為己子,宮省事秘,莫知其所由來者。或云:芳,任城王楷之子也。
綱 魏復立崇華殿。
目 魏主叡復立崇華殿,更名九龍。作者三四萬人。陵霄闕始構,有鵲巢其上。魏主以問高堂隆,對曰:「詩曰:『惟鵲有巢,惟鳩居之。』今始構闕,而鵲巢之,天意若曰:宮室未成,身不得居,將有他姓制御之耳。『天道無親,惟與善人。』今宜休罷百役,增崇德政,則可以轉禍為福矣。」
叡性嚴急,督修宮室有稽限者,親召問之,言猶在口,身首已分。散騎常侍王肅諫曰:「人命至重,難生易殺,是以聖賢重之。昔漢文帝欲殺犯蹕者,張釋之曰:『方其時,上使誅之則已;今下遷尉,遷尉,天下之平,不可傾也。』臣以為大失其義。廷尉,天子之吏也,猶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身反可以惑謬乎!斯重於為己而輕於為君,不忠之甚也,不可不察。」
綱 冬十月,魏張掖涌石負圖。
目 張掖柳谷口水溢涌,寶石負圖,有文曰:「大討曹。」詔書班天下,以為嘉瑞。任令於綽以問巨鹿張臶,臶曰:「夫神以知來,不追已往,祥兆先見而後廢興從之。今漢久亡,魏已得之,何所追興祥兆乎!此石,當今之變異,而將來之符瑞也。」
綱 丙辰,十四年,春,吳鑄大錢。
目 一當五百。
綱 二月,吳婁侯張昭卒。
目 昭容貌矜嚴,有威風,吳主權以下皆憚之。卒年八十一。
綱 冬十月,有星孛於大辰,又孛於東方。
目 魏高堂隆上疏曰:「夫采椽、卑宮,唐、虞、大禹之所以重皇風也;玉台、瓊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今宮室過盛,天彗章灼,斯乃慈父懇切之訓。當崇孝子祇聳之禮,不宜有忽,以重天怒。」魏主叡不悅。侍中盧毓進曰:「臣聞君明則臣直,古之聖王惟恐不聞其過,此臣等所以不及隆也。」叡意乃解。
綱 魏司空陳群卒。
目 群前後數上封事,輒削其草,雖子弟莫知也。或譏其居位拱默;及正始中,詔撰名臣奏議,朝士乃見群諫事,皆嘆息焉。
綱 魏令公卿舉才德兼備之士。
目 時司馬懿以兗州刺史王昶應選。昶為人謹厚,名其兄子曰默,曰沉,子曰渾,曰深,為書戒之曰:「吾以四者為名,欲爾曹顧名思義,不敢違也。夫物速成則疾亡,晚就則善終,朝華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不衰,是以君子戒於闕黨也。夫能屈以為伸,讓以為得,弱以為強,鮮不遂矣。毀譽者,愛惡之原而禍福之機,不可輕也。人或毀己,當退而求之於身。若己有可毀則彼言當矣;無可毀則彼言妄矣。當則無怨於彼,妄則無害於身,又何報焉!諺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謗莫如自修』,斯言善矣。」
綱 丁巳,十五年,春正月,魏黃龍見。以三月為夏四月。
目 高堂隆以「魏得土德,故其瑞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以變民耳目」。魏主叡從之,遂以建丑之月為正,服色尚黃,牲用白。
綱 夏六月,魏地震。
綱 魏以陳矯為司徒。
目 魏主叡嘗卒至尚書門,矯跪問曰:「陛下欲何之?」曰:「欲案行文書耳。」矯曰:「此自臣職分,非陛下所宜臨也;若臣不稱職,請就黜退。」叡慚而反。叡嘗問矯:「司馬公忠貞,可謂社稷之臣乎?」矯曰:「朝廷之望也,社稷未之知也。」
綱 秋七月,皇后張氏崩。
綱 冬十月,魏鑄銅人,起土山於芳林園。
目 魏主叡徙長安鍾簴、橐佗、銅人、承露盤於洛陽。盤折,聲聞數十里。銅人重,不可致,大發銅鑄銅人二,號曰「翁仲」,列坐於司馬門外。又鑄黃龍、鳳皇,置內殿前。起土山於芳林園,使公卿皆負土,樹雜木善草,捕禽獸致其中。
綱 魏光祿勛高堂隆卒。
目 隆疾篤,口占上疏曰:「黃初之際,天兆其戒,異類之鳥,育長燕巢,此大異也。宜防鷹揚之臣於蕭牆之內;可選諸王,使典兵棋跱,鎮撫皇畿,翼亮帝室。」魏主叡手詔慰勞之。未幾而卒。
綱 魏作考課法,不果行。
目 魏主叡深疾浮華之士,詔吏部尚書盧毓曰:「選舉勿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也。」毓對曰:「名不足以致異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後有名,非所當疾也。今考績之法廢,而以毀譽為進退,故真偽渾雜,虛實相蒙。」叡納其言。詔散騎常侍劉邵作都官考課法七十二條,下百官議。議久不決,事竟不行。
綱 戊午,延熙元年,春正月,魏遣太尉司馬懿擊遼東。
綱 二月,立皇后張氏。
綱 立子璿為皇太子。
目 大司農孟光問太子讀書及情性好尚於秘書郎卻正,正曰:「奉親虔恭,舉動仁恕,有古世子之風。」光曰:「此皆家戶所有耳,吾欲知其權略智調何如也。」正曰:「世子之道,在於承志竭歡,既不得妄有施為;智調藏於胸懷,權略應時而發,此之有無,焉可豫知也!」光曰:「今天下未定,智意為先,儲君讀書,寧當效吾等竭力博識以待訪問,如博士探策講試以求爵位邪!當務其急者。」正深然之。
綱 吳鑄當千大錢。
綱 秋八月,魏司馬懿克遼東,斬公孫淵。
綱 冬十二月,蔣琬出屯漢中。
綱 魏主叡有疾,立郭夫人為後,召司馬懿入朝,以曹爽為大將軍。
綱 己未,二年,春正月,魏司馬懿至洛陽,與爽受遺輔政。魏主叡卒,太子芳立。
綱 司馬懿至洛陽,入見,魏主叡執其手曰:「吾以後事屬君,君與曹爽輔少子。死乃可忍,吾忍死待君,得相見無恨矣!」乃召二王示懿,別指齊王芳曰:「此是也,君諦視之,勿誤也!」又教芳前抱懿項。懿頓首流涕。於是芳年八歲,即日立為太子。叡尋卒。
芳嗣位,尊皇后曰皇太后,爽、懿並加侍中,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
綱 二月,魏以司馬懿為太傅,何晏為尚書。
綱 夏,以蔣琬為大司馬。
目 東曹掾楊戲素簡略,琬與言論,戲時不應。或謂琬曰:「戲慢公矣!」琬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面從後言,古人所誡。戲欲贊吾是邪,則非其本心;欲反吾言,則顯吾之非,是以默然耳。」督農楊敏嘗毀琬曰:「作事憒憒,誠不及前人。」主者請推治之,琬曰:「吾實不及前人,無可推。」主者請問憒憒之狀,琬曰:「苟其不如,則事不理,事不理,則憒憒矣。」後敏坐事系獄,眾猶懼其必死,琬心無適莫,敏得免重罪。
綱 冬十二月,魏復以建寅之月為正。
綱 辛酉,四年,夏四月,吳太子登卒。
綱 蔣琬徙屯涪。
綱 魏置淮南北屯田,廣漕渠。
綱 管寧卒於魏。
目 寧名行高潔,人望之者邈然若不可及,即之熙熙和易。能因事導人於善,人皆化服。年八十四卒,天下知與不知,聞之無不嗟嘆。
綱 壬戌,五年,春正月,監軍姜維自漢中徙屯涪。
綱 吳立子和為太子,霸為魯王。
綱 癸亥,六年,夏五月朔,日食既。
綱 冬十月,遣前監軍王平督漢中。
綱 十一月,以費禕為大將軍,錄尚書事。
綱 甲子,七年,春正月,吳以陸遜為丞相。
綱 三月,魏曹爽寇漢中;閏月,費禕督諸軍救之。
目 魏徵西將軍夏侯玄,爽姑子也。辟李勝為長史,勝及鄧颺欲爽立威名於天下,勸使伐蜀;司馬懿止之,不得。三月,爽至長安,發卒十餘萬,與玄自駱谷入漢中。漢中守兵不滿三萬,諸將皆恐,欲守城不出以待涪兵。王平曰:「此去涪垂千里,賊若得關,便為深禍。」遂遣護軍劉敏據興勢,多張旗幟,彌亘百餘里。閏月,帝遣費禕救漢中,將行,光祿大夫來敏詣禕別,求共圍棋;時羽檄交至,人馬擐甲,嚴駕已訖,禕與對戲,了無倦色。敏曰:「向聊觀試君耳;君信可人,必能辦賊也。」
綱 夏五月,魏軍退走。
綱 冬,以費禕兼益州刺史,董允守尚書令。
目 蔣琬以病固讓州職於禕。時國務煩猥,禕識悟過人,為尚書令,省讀文書,舉目究意,終亦不忘。常以朝晡聽事,其間接納賓客,飲食博戲,盡人之歡,而事無廢闕。及允代禕,始欲斆之,旬日之中,已多愆滯。乃嘆曰:「人才相遠如此,非吾所及也!」乃聽事終日,而猶有不暇焉。
綱 乙丑,八年,春,吳丞相陸遜卒。
綱 秋八月,皇太后吳氏崩。冬十一月,大司馬蔣琬卒。
綱 十二月,尚書令董允卒,以宦者黃皓為中常侍。
目 董允秉心公亮,獻替盡忠,帝甚憚之。宦者黃皓,便辟佞慧,有寵;允數責之。皓畏允,不敢為非,終允之世,位不過黃門丞。費禕以選曹郎陳祇代允為侍中,祇矜厲有威容,多技藝,挾智數,禕以為賢,越次用之。祇與皓相表里,皓始預政,遷中常侍,操弄威柄,終以覆國。
綱 丙寅,九年,秋九月,赦。
目 大司農孟光於眾中責費禕曰:「赦者,偏枯之物,非明世所宜有也。必不得已,乃可權而行之。今有何急而數施非常之恩,以惠奸宄乎!」禕顧謝,踧踖而已。
初,丞相亮時,有言公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每見啟告,治亂之道悉矣,曾不語赦也。若劉景升父子,歲歲赦宥,何益於治乎!』」
綱 以姜維為衛將軍,與費禕並錄尚書事。
綱 丁卯,十年,春二月,魏遷其太后於永寧宮。
目 曹爽用何晏等謀,遷太后,擅朝政,多樹親黨。司馬懿不能禁,遂稱疾,不與政事。
綱 戊辰,十一年,夏四月,魏以徐邈為司空,不受。
目 魏以光祿大夫徐邈為司空。邈嘆曰:「三公論道之官,無其人則闕,豈可以老病忝之哉!」遂固辭不受。
綱 五月,費禕出屯漢中。
綱 己巳,十二年,春正月,魏司馬懿殺曹爽及何晏等,夷其族。
目 曹爽驕奢無度,飲食衣服擬於乘輿。又私取先帝才人以為伎樂,作窟室,與何晏等縱酒其中。弟羲泣諫,不聽。又兄弟數俱出遊,司農桓范謂曰:「總萬機,典禁兵,不宜並出。若有閉城門,誰復內入者?」爽曰:「誰敢爾邪!」
是月,魏主芳謁高平陵,爽與弟羲、訓、彥皆從。司馬懿與子師、昭謀誅之,以太后令召桓范。范欲應命,其子曰:「車駕在外,不如南出。」范乃出。懿謂蔣濟曰:「智囊往矣!」濟曰:「駑馬戀棧豆,必不能用也。」
范勸爽以天子詣許昌,發四方兵自輔。爽兄弟不從,自甲夜至五鼓,爽乃投刀於地曰:「我亦不失作富家翁!」范哭曰:「曹子丹佳人,生汝兄弟,犢耳!何圖今日坐汝族滅也!」
爽兄弟歸家,懿發吏卒圍守之。有司奏:「黃門張當私以所擇才人與爽,疑有奸。」收付廷尉考實,辭云:「爽與何晏、鄧颺、丁謐、畢軌、李勝等謀逆。」於是收爽、羲等並桓范、張當俱夷三族。
先是宗室曹冏上書曰:「古者必建同姓,以明親親;必樹異姓,以明賢賢:親疏並用,故能保其社稷。今州、郡牧、守,皆跨有千里,兼軍武之任,或比國數人,或兄弟並據;而宗室子弟,王空虛之地,君不使之民,曾無一人間廁其間,與相維制,非所以強幹弱枝,備萬一之虞也。語曰:『百足之蟲,至死不僵。』以其扶之者眾也。此言雖小,可以譬大。」冏欲以感寤曹爽,爽不能用。
及懿閉門,爽司馬魯芝聞變,欲出赴難。呼參軍辛敞欲與俱,敞謀於其姊憲英曰:「天子在外,太傅閉城門,人云將不利國家,於事可得爾乎?」憲英曰:「以吾度之,太傅誅曹爽耳。」「然則事就乎?」曰:「得無殆就!爽才非太傅偶也。」「然則可以無出乎?」曰:「職守,人之大義也。凡人在難,猶或恤之;執鞭而棄其事,不祥莫大焉。且為人任,為人死,親昵之職也,從眾而已。」敞遂出。事定之後,嘆曰:「吾不謀於姊,幾不獲於義!」先是,爽辟王沉、羊祜,沉勸祜應命。祜曰:「委質事人,復何容易!」沉遂行。及爽敗,沉以故吏免,謂祜曰:「吾不忘卿前語。」祜曰:「此非始慮所及也!」
爽從弟文叔妻夏侯令女,早寡無子,其父欲嫁之;令女截耳自誓,居常依爽。爽誅,其家上書絕婚,強迎以歸,復將嫁之;令女又斷其鼻。其家驚惋,謂之曰:「人生世間,如輕塵棲弱草,何至自苦乃爾!且夫家夷滅已盡,守此欲誰為哉!」令女曰:「吾聞仁者不以盛衰改節,義者不以存亡易心。曹氏前盛時,尚欲保終,況今衰亡,何忍棄之!此禽獸之行,吾豈為乎!」懿聞而賢之,聽使乞子字養,為曹氏後。
何晏等方用事,自以為一時才傑,人莫能及。嘗為名士品目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夏侯泰初是也;『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司馬子元是也;『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聞其語,未見其人。」蓋以自況也。
晏聞平原管輅明術數,請與論易。鄧颺在座,謂輅曰:「君自謂善易,而語不及易中詞義,何也?」輅曰:「夫善易者不言易也。」晏笑而贊之曰:「可謂要言不煩!」因謂輅曰:「試為作一卦,當至三公不?」又問:「連夢青蠅數十來集鼻上,何也?」輅曰:「元、愷輔舜,周公佐周,皆以和惠謙恭,享有多福。今君侯位尊勢重,而懷德者鮮,畏威者眾,殆非小心求福之道。願君侯裒多益寡,非禮不履,然後三公可至,青蠅可驅也。」颺曰:「此老生之常談。」輅曰:「老生者見不生,常談者見不談。」輅舅聞之,責其言太切。輅曰:「與死人語,何所畏邪!」舅怒以為狂。至是,輅之舅謂輅曰:「爾前何以知何、鄧之敗?」輅曰:「鄧之行步,筋不束骨,脈不制肉,起立傾倚,若無手足,此為鬼躁;何之視候,魂不守宅,血不華色,精爽煙浮,容若槁木,此為鬼幽:二者皆非遐福之象也。」
晏性自喜,粉白不去手,行步顧影。尤好老、莊書,與夏侯玄、荀粲、王弼之徒競為清談,祖尚虛無,謂六經為聖人之糟粕。由是天下士大夫慕效之,遂成風俗,不可複製。
綱 魏以司馬懿為丞相,加九錫,不受。
綱 秋,姜維伐魏雍州,不克。
綱 冬十二月,魏光祿大夫徐邈卒。
目 盧欽曰:「徐公志高行潔,才博氣猛,其施之也,高而不狷,潔而不介,博而守約,猛而能寬。」或問欽:「徐公當武帝之時,人以為通;自為涼州刺史還,人以為介,何也?」欽曰:「往者毛孝先、崔季珪用事,貴清素之士,時皆變易車服以求名,而徐公不改其常,故人以為通。比來天下奢靡相效,而徐公雅尚自若,故前日之通,乃今日之介也,是世人無常而徐公有常耳。」
綱 庚午,十三年,秋,吳廢其太子和,殺魯王霸及將軍朱據。冬十一月,立子亮為太子。
目 初,潘夫人有寵於吳主權,生少子亮,權愛之。全公主與太子和有隙,欲豫自結,數稱亮美。權以魯王霸結朋黨以害其兄,心亦惡之,謂侍中孫峻曰:「子弟不睦,將有袁氏之敗,為天下笑。若使一人立者,安得不亂乎!」遂有廢和立亮之意,至是,乃幽太子和。將軍朱據諫曰:「太子,國之本根;加以雅性仁孝,天下歸心。昔晉獻用驪姬而申生不存,漢武信江充而戾太子冤死,臣竊懼太子不堪其憂,雖立思子之宮,無及矣!」不聽。遂廢和為庶人,賜霸死。據尋亦賜死。明年,立潘氏為後。
綱 辛未,十四年,夏四月,魏司馬懿殺王凌及楚王曹彪,遂置諸王公於鄴。
目 初,魏揚州都督王凌,與其甥兗州刺史令狐愚,並典重兵,陰謀以魏主制於強臣,楚王彪有智勇,欲共立之,迎都許昌;愚遣其將與楚王相聞。凌子廣諫,凌不從,會愚病卒。至是,凌遣將軍楊弘以廢立事告兗州刺史黃華,華、弘連名以白司馬懿。懿將中軍乘水道討凌,凌勢窮,面縛水次,懿解其縛,送詣京師,道飲藥死。懿至洛陽,窮治其事,諸相連者悉夷三族。發凌、愚冢,剖棺暴屍;賜楚王彪死。盡錄諸王公置鄴,使有司察之,不得與人交關。
初,愚為白衣時,常有高志,眾謂必興令狐氏。族父邵獨以為:「愚性倜儻,不修德而願大,必滅我宗。」愚甚不平。及愚仕進有名稱,從容謂邵曰:「先時聞大人謂愚為不繼,今竟云何邪?」邵熟視而不答,私謂妻子曰:「公冶性度,猶如故也。不知我當坐之不邪?必逮汝曹矣。」邵沒十餘年而愚滅族。
綱 秋八月,魏太傅司馬懿卒,以其子師為撫軍大將軍,錄尚書事。
綱 冬十一月,吳以諸葛恪為太子太傅,總統國事。
目 時權頗寤太子和之無罪,十一月,祀南郊還,得風疾,欲召和還;全公主及侍中孫峻、中書令孫弘固爭之,乃止。權以太子亮幼,議所付託,峻薦恪可付大事。權嫌其剛很自用,峻曰:「朝臣才無及恪者。」乃召之。恪將行,呂岱戒之曰:「世方多難,子每事必十思。」恪曰:「昔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夫子曰:『再斯可矣。』今君令恪十思,明恪之劣也!」岱無以答,時咸謂之失言。恪至建業,見吳主於臥內,受詔床下,以大將軍領太子太傅,孫弘領少傅;有司諸務,一統於恪。
綱 費禕北屯漢壽,以陳祇守尚書令。
綱 壬申,十五年,春正月,魏以司馬師為大將軍。
綱 吳立故太子和為南陽王。
目 吳主權復封和為南陽王,居長沙;奮為齊王,居武昌;休為琅邪王,居虎林。
綱 夏四月,吳主權卒,太子亮立,以諸葛恪為太傅。
綱 吳徙其齊王奮於豫章。
目 諸葛恪不欲諸王處濱江兵馬之地,乃徙齊王奮於豫章,琅邪王休于丹陽。奮不肯徙,恪遺之箋曰:「帝王之尊,與天同位,是以仇讎有善,不得不舉,親戚有惡,不得不誅,所以承天理物,先國後身,蓋聖人立制,百代不易之道也。聞大王頃至武昌以來,多違詔敕,不循制度,擅發諸將,私殺左右,小大驚怪,莫不寒心。俚語曰:『明鑑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大王宜深以魯王為戒,改易其行,若棄忘先帝法教,懷輕慢之心,臣下寧負大王,不敢負先帝遺詔。」奮懼,遂行。
綱 冬十月,吳諸葛恪修東興堤。十二月,魏人擊之,恪與戰於徐塘,魏人敗走。
綱 癸酉,十六年,春正月,盜殺大將軍費禕。
目 初,姜維攻魏西平,獲中郎郭循,以為左將軍。循欲刺帝,不得近,每因上壽,且拜且前,為左右所遏,事輒不果。至是,費禕與諸將大會於漢壽,歡飲沉醉,循刺殺之。禕泛愛不疑,待新附太過,張嶷嘗與書,引岑彭、來歙為戒。禕不從,故及。
綱 一月,吳諸葛恪擊魏。
綱 夏四月,姜維伐魏,圍狄道。
目 維負其才武,每欲大舉,費禕常裁製不從,與兵不過萬人,曰:「丞相猶不能定中夏,況吾等乎!不如保國治民,謹守社稷,如其功業,以俟能者;無為徼幸,決成敗於一舉。若不如志,悔之無及!」及禕死,維遂將數萬人伐魏,圍狄道。
綱 吳師圍魏新城,不克。
綱 冬十月,吳殺其太傅諸葛恪,以孫峻為丞相。
目 恪還建業,陳兵入府,愈治威嚴,多所罪責。孫峻因民怨眾嫌,構恪於吳主亮,雲欲為變。遂與亮謀置酒請恪,伏兵殺之,以葦席裹屍,投之石子岡,並夷三族。初,恪少有盛名,大帝深器重之,而恪父瑾常以為戚,曰:「非保家之子也。」陸遜常謂恪曰:「在我前者,吾必奉之同升,在我下者,則扶接之;今君氣陵其上,意蔑其下,非安德之基也。」至是果敗。
吳群臣共推峻為太尉,滕胤為司徒。有媚峻者言:「萬機宜在公族。」乃表峻為丞相、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峻驕矜淫暴,國人側目。
綱 吳殺其南陽王和。
目 和妃張氏,恪甥也,峻因此賜和死,張妃亦自殺。其妾何氏曰:「若皆從死,誰當字孤!」遂撫育其子皓,及諸姬子德、謙、俊,皆賴以全。齊王奮亦坐廢為庶人。
綱 甲戌,十七年,春二月,魏司馬師殺中書令李豐及太常夏侯玄、光祿大夫張緝,遂廢其後張氏。
目 初,李豐年十七、八,已有清名,其父恢不悅,敕使閉門斷客。後司馬師秉政,以豐為中書令。時太常夏侯玄有天下重名,以曹爽親,故不得在勢任,居常怏怏;張緝以後父家居,亦不得意:豐皆與親善。雖為師所擢用,而心在玄。魏主芳又數獨召豐語,師知其議己,詰之,不以實告;師怒,以刀鐶築殺之,遂收玄、緝下廷尉,皆夷三族,並廢張後。
綱 夏,姜維伐魏。
綱 秋九月,魏司馬師廢其主芳為齊王,遷之河內。冬十月,迎高貴鄉公髦立之。
綱 乙亥,十八年,春正月,魏揚州都督毋丘儉、刺史文欽起兵討司馬師,師擊敗之,欽奔吳,儉走死。
綱 魏大將軍司馬師卒,二月,師弟昭自為大將軍,錄尚書事。
目 師疾篤,還許昌,昭自洛陽往省之,師令總統諸軍而卒。詔以昭為大將軍,錄尚書事。
綱 秋八月,姜維伐魏,敗其兵於洮西,遂圍狄道;不克而還。
綱 丙子,十九年,春正月,以姜維為大將軍。
綱 夏四月,魏司馬昭始服兗冕、赤舃。
綱 秋七月,姜維伐魏,與其將鄧艾戰,敗績。
目 秋,維復出祁山,聞鄧艾有備,乃回,趣南安;艾與戰於段谷,大破之。死者甚眾,蜀人由是怨維。
綱 八月,魏司馬昭自為大都督,奏事不名,假黃鉞。
綱 吳孫峻卒,以其從弟為侍中,輔政。
綱 吳大司馬呂岱卒。
目 始岱親近徐原,賜以巾褠,與共言論,後遂薦拔,官至侍御史。原好直言,岱有得失,輒諫諍,又公論之;或以告岱,岱嘆曰:「是我所以貴德淵者也!」及原死,哭之甚哀,曰:「德淵,岱之益友,今不幸,岱復於何所聞過乎!」
綱 冬十月,魏以盧毓為司空。
目 魏以盧毓為司空。毓固讓司隸校尉王祥,詔不許。
祥至孝,繼母朱氏遇之無道,祥愈恭謹。朱氏子覽,年數歲,每見祥被箠,輒涕泣抱其母;母以非理使祥,覽輒與俱。及長,娶妻,母虐使祥妻,覽妻亦趨之,母為少止。祥漸有時譽,母深疾之,密使鴆祥。覽徑起取酒,祥不與,母奪而反之。後母賜祥饌,覽輒先嘗,母懼,遂止。漢末遭亂,隱居三十餘年,不應州郡之命。母終,毀瘁,杖而後起。徐州刺史呂虔檄為別駕,委以州事,政化大行,時人歌之曰:「海、沂之康,實賴王祥;邦國不空,別駕之功。」
綱 丁丑,二十年,夏四月,吳主亮始親政。
目 吳主亮親政事。大將軍孫表奏,多見難問,數出中書視大帝時舊事,問左右侍臣曰:「先帝數有特製,今大將軍問事,但令我書可邪?」嘗食生梅,使黃門至中藏取蜜,蜜中有鼠矢;召問藏吏,藏吏叩頭。亮曰:「黃門從爾求蜜邪?」吏曰:「向求,實不敢與。」黃門不服。亮令破鼠矢,矢中燥,因大笑謂左右曰:「若矢先在蜜中,中外俱濕;今外濕里燥,必黃門所為也。」詰之,果服;左右驚悚。
綱 魏揚州都督諸葛誕起兵討司馬昭。六月,昭奉其主髦攻之,吳人救之,不克而還。
綱 姜維伐魏。
目 姜維聞魏分關中兵赴淮南,率數萬人出駱谷。時長城積穀多而守兵少,魏都督司馬望及鄧艾進據之,以拒維。維數挑戰,不應。
是時,維數出兵,蜀人愁苦,譙周作仇國論諷之,曰:「或問:『往古能以弱勝強者,其術何如?』曰:『吾聞之,處大無患者常多慢,處小有憂者常思善;多慢則生亂,思善則生治,理之常也。故周文養民,以少取多,句踐恤眾,以弱斃強,此其術也。』或曰:『曩者項強漢弱,約分鴻溝,各歸息民,張良以為民志既定,則難動也,率兵追羽,終斃項氏。豈必由文王之事乎?』曰:『商、周之際,王侯世尊,君臣久固,深根者難拔,據固者難遷。當此之時,雖漢祖安能杖劍鞭馬取天下乎!及秦罷侯置守之後,民疲秦役,天下土崩,於是豪強並爭,虎裂狼分,疾搏者獲多,遲後者見吞。今我與彼皆傳國易世矣,既非秦末鼎沸之時,實有六國並據之勢,故可為文王,難為漢祖。』」
綱 戊寅,景耀元年,春二月,魏司馬昭拔壽春,殺諸葛誕。
綱 姜維引兵還。
目 維聞諸葛誕死而還。
綱 夏五月,魏司馬昭自為相國,封晉公。加九錫,復辭不受。
綱 秋九月,吳孫廢其主亮為會稽王。冬十月,迎立琅邪王休。休以為丞相,封兄子皓為烏程侯。
綱 十二月,吳孫伏誅。
綱 詔漢中兵屯漢壽,守漢、樂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