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二四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東漢紀 孝桓皇帝 綱 乙未,永壽元年,秋,南匈奴左薁鞬台耆等反,屬國都尉張奐擊破,降之。 目 南匈奴左薁鞬台耆等反,東羌復舉種應之。安定屬國都尉張奐初到職,壁中唯有二百許人,聞之,即勒兵出;軍吏叩頭爭止之。不聽,遂進屯長城,收兵,遣將王衛招誘東羌,因據龜茲縣,使匈奴不得交通。東羌諸豪遂相率與奐共擊薁鞬等,破,降之。羌豪遺奐馬二十匹,金八枚。奐以酒酹地曰:「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以入懷。」悉以還之。前此八部尉率好財貨,為羌所患苦;及奐正身潔己,無不悅服,威化大行。 綱 丙申,二年,秋,以韓韶為嬴長。 目 公孫舉等聚眾至三萬人,寇青、兗、徐州,討之連年,不克。尚書選能治劇者,以韶為嬴長。賊聞其賢,相戒不入境。流民萬餘戶入縣界;韶開倉賑之,主者爭不可。韶曰:「長活溝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入地矣。」韶與同郡荀淑、鍾皓、陳寔皆嘗為縣長,以德政稱,時人謂之「潁川四長」。 綱 戊戌,延熹元年,夏五月晦,日食。 目 太史令陳授陳:「日食之變,咎在梁冀。」冀收考授,死於獄中。帝由是怒冀。 綱 己亥,二年,秋七月,皇后梁氏崩。葬懿獻皇后於懿陵。 綱 八月,大將軍梁冀伏誅,太尉胡廣、司徒韓、司空孫朗皆以罪免為庶人。 目 梁氏七侯、三後、六貴人、三大將軍,卿、將、尹、校五十七人。冀專擅威柄,凶恣日積,秉政幾二十年,以私憾殺人至眾。威行內外,天子拱手。鄧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適孫壽舅梁紀;壽引猛入掖庭為貴人,冀因認為己女。遣客殺宣,登屋欲入,宣家覺之,馳入白帝;帝大怒,因如廁,獨呼小黃門史唐衡問:「左右與外舍不相得者誰乎?」衡對:「單超、左悺與梁氏有隙,徐璜、具瑗亦忿疾之。」於是帝呼超、悺入室定議,帝齧超臂出血為盟。冀心疑之,使中黃門張揮入宿,以防其變。瑗收揮,請帝御前殿,使尚書令尹勛持節勒承、郎以下皆操兵守省,斂諸符節送省中,使瑗將廄騶、虎賁、羽林、都候劍戟士;合千餘人,與司隸張彪共圍冀第,收大將軍印、綬。冀、壽皆自殺;悉收梁氏、孫氏,無長少皆棄市。胡廣、韓、孫朗皆坐阿附,減死免為庶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百姓稱慶。收冀財貨,縣官斥賣,合三十餘萬萬,以充王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散其苑囿,以業窮民。 綱 立貴人鄧氏為皇后,追廢梁後為貴人。 綱 封宦者單超等五人為列侯。 目 世謂之「五侯」。 綱 以黃瓊為太尉。 目 時新誅梁冀,天下想望異政。瓊首居公位,乃舉奏州郡貪污,死徙十餘人。辟汝南范滂。滂少厲清節,嘗為清詔使,按察冀州,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守令贓污者,皆望風解印綬去;奏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劾猥多,對曰:「臣聞農夫去草,嘉穀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尚書不能詰。 綱 征處士徐穉、姜肱、袁閎、韋著、李曇,皆不至。 目 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以安車玄征之,不至。 穉,豫章人。家貧,嘗自耕稼,非其力不食,恭儉義讓,所居服其德;屢辟,不起。蕃為太守,以禮請署功曹;穉既謁而退。蕃性方峻,不接賓客,穉來,特設一榻,去則懸之。穉雖不應諸公之辟,然聞其死喪,輒負笈赴吊。常豫炙一雞,以酒漬綿一兩,暴干,裹之,到冢隧外,以水漬綿,白茅藉飯,以雞置前,醊畢留謁,不見喪主而行。 肱,彭城人,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友著聞,常同被而寢。嘗俱詣郡,夜遇盜,欲殺之,肱曰:「弟年幼,父母所憐,又未聘娶,願殺身濟弟。」季江曰:「兄弟德在前,家之珍寶,國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盜兩釋焉,但掠奪衣資而已。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服,怪問其故,肱托以他辭,終不言盜。盜聞而感悔,就肱叩頭謝罪,還所掠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既征不至,詔圖其形狀。肱臥於幽暗,以被韜面,言肱疾畏風,工竟不得見。 閎,汝南人,安之玄孫也。苦身修節,以耕學為業。 著,京兆人,隱居講授。 曇,潁川人。繼母酷烈,曇奉之謹。 帝又征安陽魏桓,其鄉人勸之行,桓曰:「夫干祿求進,所以行其志也。今後宮千數,其可損乎?廄馬萬匹,其可減乎?左右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可。」桓乃慨然嘆曰:「使桓生行死歸,於諸子何有哉!」遂隱身不出。 綱 封皇后兄子鄧康、宦者侯覽等為列侯,殺白馬令李雲、弘農掾杜眾。 目 帝既誅梁冀,故舊恩私,多受封爵:封后兄子康、秉皆為列侯,宗族皆列校、郎將,賞賜巨萬。侯覽上縑五千匹,封高鄉侯;又封小黃門八人為鄉侯,自是權勢專歸宦官矣。五侯尤貪縱,傾動內外。時災異數見,白馬令李雲露布上書,移副三府,曰:「梁冀雖恃權專擅,虐流天下,今以罪行誅,猶召家臣搤殺之耳,而猥封謀臣萬戶以上;高祖聞之,得無見非!西北列將,得無解體!帝者,諦也。今官位錯亂,小人諂進,財貨公行,政化日損,是帝欲不諦乎!」帝怒,逮雲送獄,使管霸考之。弘農掾杜眾,傷雲以忠諫獲罪,上書「願與雲同死」,帝愈怒,並下之獄,皆死獄中。 綱 冬十月,以宦者單超為車騎將軍。 綱 以陳蕃為光祿勛。 綱 以爰延為五官中郎將。 目 帝問侍中爰延:「朕何如主?」對曰:「陛下為漢中主。」帝曰:「何以言之?」對曰:「尚書令陳蕃任事則治,中常侍黃門與政則亂,是以知陛下可與為善,可與為非。」帝曰:「敬聞闕矣。」拜五官中郎將。 綱 辛丑,四年,春正月,南宮嘉德殿火。大疫。二月,武庫火。 綱 夏,以劉矩為太尉。 綱 五月,有星孛於心。雨雹。六月,地震。 綱 岱山及博尤來山裂。 綱 秋七月,減百官奉,王侯半租。賣關內侯以下官。 綱 九月,以劉寵為司空。 目 寵嘗為會稽太守,除煩苛,禁非法,郡中大治;被征。有五六老叟,自若邪山谷間出,人齎百錢送寵曰:「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他守時,吏發求民間,至夜不絕,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狗不夜吠,民不見吏;年老遭值聖明,今聞當見棄去,故自扶奉送。」寵曰:「吾政何能及公言邪!勤苦父老!」為人選一大錢受之。 綱 癸卯,六年,冬十月,上較獵廣成,遂至上林苑。 目 陳蕃上疏諫曰:「安平之時,游畋宜有節,況今有三空之厄哉!田野空,朝廷空,倉庫空。加之兵戎未戢,四方離散,是陛下焦心毀顏,坐以待旦之時也,豈宜揚旗耀武,騁心輿馬之觀乎!」不省。 綱 甲辰,七年,春二月,邟鄉侯黃瓊卒。 目 瓊薨,諡曰忠。四方名士會其葬者六七千人。 初,瓊教授於家,徐穉從之咨訪大義,及瓊貴,穉絕不復交。至是,往吊,進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諸名士曰:「必徐孺子也。」於是選能言者陳留茅容輕騎追及,為沽酒市肉,穉為飲食。容問國家事,穉不答。更問稼穡,穉乃答之。容還,以語諸人,或曰:「可與言而不與言,孺子其失人乎?」太原郭泰曰:「不然。孺子之為人,清潔高廉,飢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為季偉飲食,此為已知季偉之賢故也!所以不答國事者,是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泰博學,善談論。初游雒陽,時人莫識,陳留符融一見嗟異,因以介於河南尹李膺,膺與為友。後歸鄉里,諸儒送至河上,車數千兩,膺唯與泰同舟而濟。 泰性明知人,好獎訓士類。茅容,年四十餘,耕於野,與等輩避雨樹下,眾皆夷踞,容獨危坐;泰見而異之,因請寓宿。旦日,容殺雞,食母,餘半庋置,自以草蔬與客同飯。泰曰:「卿賢哉遠矣!郭林宗猶減三牲之具以供賓旅,而卿如此,乃我友也。」起,對之揖,勸令從學。巨鹿孟敏,荷甑墮地,不顧而去。泰見問之,對曰:「甑已破矣,視之何益!」泰以為有分決,亦勸令遊學。陳留申屠蟠為漆工,鄢陵庾乘為門士,泰奇之,後皆為名士。自餘或出於屠沽、卒伍,因泰獎進成名者甚眾。 或問范滂曰:「郭林宗何如人?」滂曰:「隱不違親,貞不絕俗,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吾不知其他。」泰舉有道,不就;或勸之仕,泰曰:「吾夜觀乾象,晝察人事,天之所廢,不可支也,吾將優遊卒歲而已。」然猶周旋京師,誨誘不息。徐穉以書戒之曰:「夫大木將顛,非一繩所維,何為棲棲不遑寧處!」泰感悟曰:「謹拜斯言,以為師表。」 濟陰黃允,以雋才知名,泰見而謂曰:「卿高才絕人,足成偉器,然當深自匡持,不然,將失之矣!」後司徒袁隗欲為從女求姻,見允,嘆曰:「得婿如是,足矣。」允聞而黜遣其妻。妻請大會宗親,數允隱慝而去,允由是廢。 陳留仇香,至行純嘿,鄉黨無知者。年四十為蒲亭長,勸人生業,為制科令,令子弟就學,賑恤窮寡,期年大化。民有陳元,獨與母居,母詣香告元不孝,香親到元家,為陳人倫,譬以禍福;元感悟,卒為孝子。考城令王奐署香主簿,謂之曰:「聞在蒲亭,陳元不罰而化,得無少鷹鸇之志邪?」香曰:「以為鷹鸇不若鸞鳳,故不為也。」奐曰:「枳棘非鸞鳳所集,百里非大賢之路。」乃以一月俸資香,使入太學。與符融比宇,融賓客盈室,香常自守。融謂之曰:「今英雄四集,志士交結之秋。」香正色曰:「天子設太學,豈但使人游談其中邪!」高揖而去。融以告郭泰,因就房謁之;泰嗟嘆,起,拜床下曰:「君,泰之師,非泰之友也。」 綱 乙巳,八年,春正月,遣中常侍左悺之苦縣祠老子。 綱 廢皇后鄧氏,幽殺之。 目 帝多內寵,鄧氏驕忌,廢送暴室,以憂死。 綱 夏五月,太尉秉卒。以劉瑜為議郎。 目 秉清白寡慾,嘗稱「我有三不惑:酒、色、財也」。秉既沒,所舉賢良劉瑜乃至,拜為議郎。 綱 秋七月,以陳蕃為太尉。 綱 九月,地震。 綱 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目 後,竇融之玄孫,武女,拜武為特進,封槐里侯。 綱 以李膺為司隸校尉。 目 時小黃門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畏膺威嚴,逃還京師,匿於兄家合柱中。膺率吏卒破柱取朔,付獄受辭畢,即殺之。自此,諸宦官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出宮省。帝問其故,並叩頭泣曰:「畏李校尉。」時朝廷日亂,紀綱頹弛,而膺獨持風裁,以聲名自高,士有被其容接者,名為登龍門雲。 綱 以劉寬為尚書令。 目 寬歷典三郡,溫仁多恕,雖在倉卒,未嘗疾言遽色。吏民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有功善,推之於下;有災異,則引躬自責。每見父老,慰以農里之言;少年,勉以孝弟之訓;人皆悅而化之。 綱 丙午,九年,春正月朔,日食,詔舉至孝。 目 太常趙典所舉至孝荀爽對策曰:「昔者聖人建天地之中而謂之禮。禮者,所以興福祥之本,止禍亂之源也。眾禮之中,婚禮為首。陽性純而能施,陰體順而能化,以禮濟樂,節宣其氣,故能豐子孫之祥,致老壽之福。臣竊聞後宮采女六千,侍使復在其外。空賦不辜之民,以供無用之女,百姓困窮於外,陰陽隔塞於內,故感動和氣,災異屢臻。臣愚以為諸未幸御者,一皆遣出,使成配合,此誠國家之大福也。」詔拜郎中。 綱 以皇甫規為度遼將軍。 目 規欲求退,數上病,不見聽。會友人喪至,規越界迎之,因令客密告并州刺史胡芳,言規擅遠軍營,當急舉奏。芳曰:「威明欲避第仕途,故激發我耳。吾當為朝廷愛才,何能申此子計邪!」遂無所問。 綱 夏四月,河水清。 綱 帝親祠老子於濯龍宮。 綱 秋七月,殺南陽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劉,捕司隸校尉李膺、太僕杜密,部黨二百餘人下獄,遂策免太尉蕃。 目 初帝為蠡吾侯,受學於甘陵周福,及即位,擢福為尚書。時同郡房植有名當朝,鄉人為之謠曰:「天下規矩房伯武,因師獲印周仲進。」二家賓客互相譏揣,遂成尤隙。由是甘陵有南北部,黨人之議自此始矣。 汝南太守宗資以范滂為功曹,南陽太守成瑨以岑晊為功曹,皆委心聽任,使之褒善糾違,肅清朝府。於是二郡為之謠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太守岑公孝,弘農成瑨但坐嘯。」太學諸生三萬餘人,郭泰、賈彪為其冠,與李膺、陳蕃、王暢更相褒重。學中語曰:「天下模楷李元禮,不畏強御陳仲舉,天下俊秀王叔茂。」於是中外承風,競以臧否相尚,自公卿以下,莫不畏其貶議,屣履到門。 宛有富賈張汎,恃後宮中官,用勢縱橫。岑晊勸瑨收捕;既而遇赦,瑨竟誅之,後乃奏聞。小黃門晉陽趙津貪橫放恣,太原太守劉亦於赦後殺之。於是侯覽使汎妻上書訟冤,宦官因緣譖訴瑨、。帝大怒,征下獄。有司承旨,奏「當棄市」。 山陽太守翟超,以張儉為督郵。侯覽家在防東,殘暴百姓;大起塋冢。儉舉奏覽,破其冢宅,藉沒資財。 徐璜兄子宣為下邳令,求故汝南太守李暠女不得,遂將吏卒至暠家,載其女歸,射殺之。東海相黃浮收宣家屬,無少長,悉案棄市。於是宦官訴冤,帝大怒,超、浮並坐髡鉗,輸作。 陳蕃與司空劉茂共諫,請四人罪;帝不悅。茂不敢復言,蕃乃獨上疏曰:「今寇賊在外,四支之疾;內政不理,心腹之患。臣寢不能寐,食不能飽,實憂左右日親,忠言日疏,內患漸積,外難方深。小家畜產百萬之資,子孫尚恥失其先業,況乃產兼天下,受之先帝,而欲懈怠以自輕忽!誠不愛己,不當念先帝得之勤苦邪!劉、成瑨,誠心去惡,而令伏歐刀;翟超、黃浮,奉化不撓,並蒙刑坐。昔申屠嘉召責鄧通,董宣折辱公主,文帝從而請之,光武加以重賞,未聞二臣有專命之誅。陛下深宜割塞近習與政之源,引納尚書朝省之士,簡練清高,斥黜佞邪;則天和於上,地治於下矣!」帝不納。宦官由此疾蕃彌甚,選舉奏議,輒以中詔譴卻,長史已下多至抵罪。平原襄楷上疏曰:「臣聞皇天不言,以象設教。臣竊見太微天庭五帝之坐,而金、火罰星揚光其中,於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無繼嗣。前冬大寒,竹柏傷枯。臣聞於師曰:『柏傷竹枯,不出三年,天子當之。』今春夏,霜雹、大雨、雷電,臣作威作福,刑罰急刻之所感也。劉、成瑨,志除奸邪,而還加考逮;三公乞哀,而嚴被譴讓。漢興以來,未有拒諫誅賢,用刑太深如今日者也!按春秋以來,及古帝王,未有河清。臣以為河者,諸侯位也。清者,屬陽;濁者,屬陰。河當濁而反清者,陰欲為陽,侯欲為帝也。唯京房易傳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異,地吐妖,人癘疫,三者並時而有河清,猶春秋麟不當見而見,孔子書之以為異也。願賜清間,極盡所言。」書奏,不省。尚書奏楷違經誣上,司寇論刑。 瑨、竟死獄中。岑晊逃竄,親友競匿之;賈彪獨閉門不納,曰:「傳言『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公孝以要君致釁,自遺其咎,吾可容隱之乎!」晊竟獲免。彪嘗為新息長,小民困貧,多不養子;彪嚴為其制,與殺人同罪。城南有盜劫害人者,北有婦人殺子者,彪出案驗,掾吏欲引南;彪怒曰:「賊寇害人,此則常理,母子相殘,逆天違道!」遂驅車北行,案致其罪。賊聞之,亦面縛自首。數年間,人養子者以千數。曰:「此賈父所生也。」皆名之為賈。 河內張成者,善風角,推占當赦,教子殺人。李膺收捕,逢宥;竟案殺之。宦官教成弟子牢修上書,告「膺等養太學游士,共為部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於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國,逮捕黨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案經三府,陳蕃卻之曰:「今所案者,皆海內人譽,憂國忠公之臣,此等猶將十世宥也,豈有罪名不章而致收掠者乎!」不肯平署。帝愈怒,遂下膺等北寺獄,辭連太僕杜密及陳寔、范滂之徒二百餘人。或逃遁不獲,皆懸金購募,使者四出。寔曰:「吾不就獄,眾無所恃。」乃往請囚。陳蕃復上書極諫,帝諱其言切,托以辟召非人,策免之。 時黨獄所染,皆天下名賢,皇甫規自以西州豪傑,恥不得與,乃自上言:「臣前薦故大司農張奐,是附黨也。太學生張鳳等上書訟臣,是為黨人之所附也,臣宜坐之。」朝廷不問。 杜密素與李膺名行相次,時人謂之「李、杜」。嘗為北海相,行春,到高密,見鄭玄為鄉嗇夫,知其異器,即署郡職,遣就學,卒成大儒。去官還家,每謁守令,多所陳托。同郡劉勝,亦自蜀郡告歸鄉里,閉門掃軌,無所干及。太守王昱謂曰:「劉季陵清高士,公卿多舉之者。」密對曰:「劉勝位為大夫,見禮上賓,而知善不薦,聞惡無言,隱情惜己,自同寒蟬,此罪人也。今志義力行之賢而密達之,違道失節之士而密糾之,使明府賞刑得中,令問休揚,不亦萬分之一乎!」昱慚服,待之彌厚。 綱 以竇武為城門校尉。 目 武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惡,禮賂不通;妻子衣食裁足而已,得兩宮賞賜,悉散與太學諸生及匄施貧民,由是眾譽歸之。 綱 丁未,永康元年,夏五月,地裂。是月晦,日食。 綱 六月,赦黨人歸田裡,禁錮終身。 目 陳蕃既免,朝臣震慄,莫敢復為黨人言者。賈彪曰:「吾不西行,大禍不解。」乃入雒陽,說竇武及尚書霍諝等,使訟之。武上疏曰:「膺等建忠抗節,志經王室,此誠陛下稷、、伊、呂之佐;而虛為奸臣賊子所誣枉,天下寒心,海內失望。唯陛下留神澄省,時見理出,以厭人鬼喁喁之心。」書奏,霍諝亦為表請。帝意稍解,使中常侍王甫就獄訊黨人,甫詰曰:「卿等更相拔舉,迭為唇齒,其意如何?」范滂曰:「滂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污,謂王政之所願聞,不謂更以為黨。身死之日,願埋滂於首陽山側,上不負皇天,下不愧夷、齊。」甫愍然為之改容,乃得並解桎梏。膺等又多引宦官子弟,宦官懼,請帝以天時宜赦。遂赦,改元;黨人二百餘人皆歸田裡,書名三府,禁錮終身。 滂往候霍諝而不謝,或讓之,滂曰:「昔叔向不見祁奚,吾何謝焉!」滂歸汝南,南陽士大夫迎之者,車數千兩,鄉人殷陶、黃穆侍衛於旁,應對賓客。滂曰:「是重吾禍也!」遂遁還。 初,詔書下舉鉤黨,郡國所奏,多至百數,唯平原相史弼獨無所上。詔書迫切,州郡髡笞掾史。從事坐傅舍責曰:「青州六郡,其五有黨,平原何治,而得獨無?」弼曰:「先王疆理天下,畫界分境,水土異齊,風俗不同。他郡自有,平原自無,胡可相比!若承望上司,誣陷良善,則平原之人,戶可為黨。相有死而已,所不能也!」 綱 秋八月,巴郡言黃龍見。 綱 大水,海溢。 綱 冬十二月,帝崩。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綱 遣使迎解瀆亭侯宏詣京師。 目 竇武召侍御史河間劉儵,問以國中宗室之賢者,儵稱孝王曾孫宏。武白太后,定策禁中,以儵守光祿大夫,持節奉迎。 孝靈皇帝 綱 戊申,孝靈皇帝建寧元年,春正月,以竇武為大將軍,陳蕃為太傅,與司徒胡廣參錄尚書事。解瀆亭侯宏至,入即位。 綱 二月,葬宣陵。 綱 閏月,追尊皇祖為孝元皇,夫人為孝元後,考為孝仁皇,尊母董氏為慎園貴人。 綱 夏五月朔,日食。六月,大水。 綱 錄定策功,封竇武為聞喜侯。 綱 封陳蕃為高陽鄉侯,不受。 綱 秋九月,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奏誅宦者曹節等;節等殺之,遂遷太后於南宮。 目 初,竇太后之立也,陳蕃有力焉。及臨朝,政無大小,皆委於蕃。蕃與竇武同心戮力,以獎王室,征天下名賢李膺、杜密、尹勛、劉瑜等,皆列於朝廷,與共參政事。於是天下之士,莫不延頸想望太平。而帝乳母趙嬈及諸女尚書,旦夕在太后側,中常侍曹節、王甫等共相朋結,諂事太后,太后信之,數出詔命,有所封拜。蕃、武疾之,嘗共會朝堂,蕃私謂武曰:「曹節、王甫操弄國柄,濁亂海內,今不誅之,後必難圖。」武深然之。蕃大喜,以手推席而起。武乃引尚書令尹勛共定計策。會有日食之變,蕃謂武曰:「昔蕭望之困一石顯,況今石顯數十輩乎!蕃以八十之年,欲為將軍除害,今可因此斥罷宦官,以塞天變。」武乃白太后曰:「故事,黃門常侍但當給事省內門戶,主近署財物耳;今乃使與政事,任重權,子弟布列,專為貪暴,天下匈匈,正以此故。宜悉誅廢以清朝廷。」太后曰:「故事,世有宦官,但當誅其有罪者,豈可盡廢邪!」時中常侍管霸,頗有才略,專制省內,武先白收霸及蘇康等,皆坐死。武複數白誅節等,太后猶豫未忍。蕃上疏言:「侯覽、曹節、公乘昕、王甫、鄭颯等,與趙夫人、諸尚書並亂天下,今不急誅,必生變亂。願出臣章宣示左右,並令天下諸奸知臣疾之。」太后不納。八月,太白犯房之上將,入太微。劉瑜惡之,上書皇太后曰:「案占書:宮門當閉,將相不利,奸人在主傍。願急防之。」又與武、蕃書,勸以速斷大計。於是武、蕃以朱為司隸校尉,劉祐為河南尹,虞祈為雒陽令。奏免黃門令魏彪,以所親小黃門山冰代之,收長樂尚書鄭颯,送北寺獄。蕃曰:「此曹子便當收殺,何復考為!」武令冰與尹勛雜考,辭連曹節、王甫。勛、冰即奏收節等,使劉瑜內奏。九月,武出宿歸府。典中書者先以告長樂五官史朱瑀,瑀盜發武奏,罵曰:「放縱者自可誅耳,我曹何罪,而當盡見族滅!」因大呼曰:「陳蕃、竇武奏白太后廢帝,為大逆!」乃夜召所親共普等十七人,歃血共盟,曹節請帝出御前殿,拔劍踴躍,趙嬈等擁衛左右,閉諸禁門,召尚書官屬,挾以白刃,使作詔版,拜王甫為黃門令,持節至北寺獄,收勛、冰,殺之。出颯,還兵劫太后,奪璽綬。使颯等持節收武等。武馳入步兵營,召會北軍五校士數千人屯都亭,下令軍士曰:「黃門、常侍反,盡力者封侯重賞。」陳蕃聞難,將官屬諸生八十餘人,並拔刃突入尚書門,攘臂呼曰:「大將軍忠以衛國,黃門反逆,何雲竇氏不道邪!」王甫使劍士收蕃,蕃拔劍叱甫,辭色愈厲。遂被執,送北寺獄,即日殺之。時張奐征還,節等以奐新至,不知本謀,矯制使奐率五營士討武。甫將千餘人出與奐合,使其士大呼武軍曰:「竇武反,汝皆禁兵,當宿衛宮省,何故隨反者乎!營府素畏服中官,於是武兵稍稍歸甫,自旦至食時,兵降略盡。武自殺,梟首都亭,收捕宗親賓客,悉誅之,及劉瑜、馮述,皆夷其族。遷皇太后於南宮,徙武家屬於日南;門生故吏皆免官禁錮。議郎巴肅始同謀,節等不知,但坐禁錮,後乃知而收之。肅自載詣縣,縣令解印綬欲與俱去。肅曰:「為人臣者,有謀不敢隱,有罪不逃刑。」遂被誅。 曹節遷長樂衛尉,與王甫等六人皆封列侯。 蕃友朱震收葬蕃屍,匿其子逸,事覺,系獄。震受考掠,誓死不言,逸由是得免。武掾胡騰殯斂武屍,行喪,亦坐禁錮。武孫輔年二歲,詐以為己子,與令史張敞共匿之,亦得免。張奐遷大司農,封侯。奐深病為節等所賣,固辭不受。 綱 己酉,二年,春正月,尊慎園貴人董氏為孝仁皇后,以其兄子重為五官中郎將。 綱 夏四月,青蛇見御座上。大風,雨,雷電,詔公卿言事。 綱 冬十月,復治鉤黨,殺前司隸校尉李膺等百餘人。 目 初,李膺等雖廢錮,天下士大夫皆高尚其道而污穢朝廷,更相標榜,為之稱號:以竇武、陳蕃、劉淑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昱、杜密、王暢、劉祐、魏朗、趙典、朱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泰、范滂、尹勛、巴肅、宗慈、夏馥、蔡衍、羊陟為「八顧」,顧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張儉、翟超、岑晊、苑康、劉表、陳翔、孔昱、檀敷為「八及」,及者,言其能導人追宗者也;度尚、張邈、王孝、劉儒、胡毋班、秦周、蕃向、王章為「八廚」,廚者,言能以財救人者也。及陳、竇用事,復舉拔膺等;陳、竇誅,膺等復廢。 宦官疾惡膺等,每下詔書,輒申黨人之禁。侯覽怨張儉尤甚,覽鄉人朱並,上書告儉與同鄉二十四人別相署號,共為部黨,圖危社稷;詔刊章捕儉等。十月,曹節諷有司奏「諸鉤黨者虞放、李膺、杜密、朱、荀昱、翟超、劉儒、范滂等,請下州郡考治」。是時上年十四,問節等曰:「黨人何用為惡而欲誅之邪?」對曰:「相舉群輩,欲為不軌。」上曰:「不軌欲如何?」對曰:「欲圖社稷。」上乃可其奏。或謂李膺曰:「可去矣!」對曰:「事不辭難,罪不逃刑,臣之節也。吾年已六十,死生有命,去將安之!」乃詣詔獄,考死。 汝南督郵吳導受詔捕范滂,至征羌,抱詔書閉傳舍,伏床而泣,一縣不知所為。滂聞之曰:「必為我也。」即自詣獄。縣令郭楫大驚,出解印綬,引與俱亡,曰:「天下在矣,子何為在此!」滂曰:「滂死則禍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離乎!」其母就與之訣曰:「汝今得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滂跪受教,再拜而辭。 凡黨人死者百餘人,妻子皆徙邊,天下豪傑及儒學有行義者,宦官一切指為黨人;其死徙廢禁者又六七百人。郭泰聞之,私為之慟曰:「詩云:『人之雲亡,邦國殄瘁。』漢室滅矣,但未知『瞻烏爰止,於誰之屋』耳!」泰雖好臧否,而不為危言激論,故能處濁世而怨禍不及焉。 張儉亡命困迫,望門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後流轉東萊,止李篤家。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篤引欽就席曰:「張儉負罪,豈得藏之!若審在此,此人名士,明廷寧宜執之乎?」欽因起撫篤曰:「蘧伯玉恥獨為君子,足下如何專取仁義!」篤曰:「今欲分之,明廷載半去矣。」欽嘆息而去。儉與魯國孔褒有舊,亡抵褒,不遇,褒弟融,年十六,匿之。事泄,儉亡走,國相收褒、融送獄,未知所坐。融曰:「保納舍藏者,融也。」褒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吏問其母,母曰:「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之,詔獨坐褒。及黨禁解,儉乃還鄉里。夏馥聞儉亡命,嘆曰:「孽自己作,空污良善,一人逃死,禍及萬家,何以生為!」乃自剪須變形,入林慮山中,隱姓名,為治家傭,人無知者。 初,中常侍張讓父死,歸葬潁川,雖一郡畢至,而名士無往者,讓恥之,陳寔獨吊焉。及誅黨人,讓以寔故,多所全宥。 初,范滂等非訐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太學生爭慕其風,申屠蟠獨嘆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列國之王至於擁篲先驅,卒有坑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乃絕跡於梁、碭之間,因樹為屋,自同傭人。居二年,滂等果罹黨錮之禍。 綱 辛亥,四年,春二月,地震,海溢。三月朔,日食,大疫。 綱 秋七月,立貴人宋氏為皇后。 綱 壬子,熹平元年,春三月,太傅胡廣卒。 目 廣周流四公,三十餘年,歷事六帝,禮任極優。所辟多天下名士,練達故事,明解朝章,京師諺曰:「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然溫柔謹愨,常遜言恭色以取媚於時,無忠直之風,天下以此薄之。 綱 夏六月,大水。皇太后竇氏崩,秋七月,葬桓思皇后。 綱 冬十一月,會稽妖賊許生稱帝。 綱 甲寅,三年,冬十一月,吳郡司馬孫堅討許生,斬之。 目 堅,富春人,召募精勇得千餘人,助州郡討許生,大破,斬之。 綱 乙卯,四年,春三月,立石經於太學門外。 目 詔諸儒正五經文字,命議郎蔡邕為古文、篆、隸三體書之,刻石立於太學門外,使後學取正焉。碑始立,觀模寫者車乘日千餘兩。 綱 丙辰,五年,夏,殺永昌太守曹鸞,更考黨人禁錮五屬。 目 永昌太守曹鸞上書曰:「夫黨人者,或耆年淵德,或衣冠英賢,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錮,辱在塗泥,所以災異屢見,水旱荐臻,皆由於斯。宜加沛宥,以副天心。」帝大怒,監軍收鸞,送獄,掠殺之。於是詔州郡更考黨人門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禁錮,爰及五屬。 綱 丁巳,六年,夏四月,大旱,蝗。 綱 以宣陵孝子為太子舍人。 目 市賈小民有相聚為宣陵孝子者數十人,詔皆除太子舍人。蔡邕上封事曰:「宣陵孝子,虛偽小人,本非骨肉,群聚山陵,假名稱孝義,無所依。太子官屬,宜搜選令德,豈有但取丘墓凶丑之人!其為不祥莫大焉。宜遣歸田裡,以明詐偽。」書奏,帝乃詔宣陵孝子為舍人者,悉改為丞尉焉。 綱 冬十月朔,日食。地震。 綱 鮮卑寇遼西,太守趙苞破之。 目 遼西太守趙苞到官,遣吏迎母,道經柳城,值鮮卑萬餘人入塞寇鈔,劫質苞母,載以擊郡。苞出戰,對陳,賊出母示苞,苞悲號,謂母曰:「為子無狀,欲以微祿奉養朝夕,不圖為母作禍。昔為母子,今為王臣,義不得顧私恩,毀忠節,唯當萬死,無以塞罪。」母遙謂曰:「人各有命,何得相顧以虧忠義,爾其勉之!」苞即時進戰,賊悉摧破,其母為賊所害。苞歸葬訖,謂鄉人曰:「食祿而避難,非忠也;殺母以全義,非孝也。如是,有何面目立於天下!」遂歐血而死。 綱 戊午,光和元年,春二月朔,日食。地震。 綱 置鴻都門學。 目 鴻都門學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尚書、侍中,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 綱 夏四月,地震。侍中寺雌雞化為雄。 綱 六月,有黑氣墮溫德殿庭中。 目 氣如龍,長十餘丈。 綱 秋七月,青虹見玉堂殿庭中。 目 上以災異詔問消復之術,蔡邕對曰:「臣伏思諸異,皆亡國之怪也。天於大漢殷勤不已,故屢出祅變以當譴責,欲令人君感悟,改危即安。蜺墮、雞化,皆婦人干政之所致也。前者乳母趙嬈,讒諛驕溢,門史霍玉,依阻為奸。今道路紛紛,復雲有程大人者,察其風聲,將為國患;宜高為堤防,明設禁令,深惟趙、霍,以為至戒,則天道虧滿,鬼神福謙矣。」章奏,帝覽而嘆息;因起更衣,曹節於後竊視之,悉宣語左右。中常侍程璜使人飛章言邕私事,下雒陽獄,劾大不敬,棄市。中常侍河南呂強愍邕無罪,力為申請,詔:「減死一等,與家屬髡鉗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 綱 冬十月,廢皇后宋氏,幽殺之。 綱 是月晦,日食。 綱 初開西邸賣官。 目 初開西邸賣官,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令長,隨縣豐約有賈。富者先入,貧者到官倍輸。又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嘗問侍中楊奇曰:「朕何如桓帝?」對曰:「陛下之於桓帝,亦猶虞舜比德唐堯。」帝不悅曰:「卿強項,真楊震子孫,死後必復致大鳥矣。」 綱 己未,二年,夏四月,封中常侍呂強為都鄉侯,不受。 目 強清忠奉公,帝以眾例封為都鄉侯,強固辭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