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二二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東漢紀 孝明皇帝 綱 壬申,十五年,春二月,帝東巡,耕於下邳。三月,至魯,詣孔子宅。 目 幸孔子宅,親御講堂,命皇太子諸王說經。 綱 封皇子六人為王。 目 封皇子恭為巨鹿王,黨為樂成王,衍為下邳王,暢為汝南王,昞為常山王,長為濟陰王。帝親定其封域,裁令半楚、淮陽。馬後曰:「諸子食數縣,於制不已儉乎?」帝曰:「我子豈宜與先帝子等,歲給二千萬足矣。」 綱 冬,遣都尉耿秉、竇固將兵屯涼州。 綱 癸酉,十六年,春二月,遣太僕祭肜及竇固等伐北匈奴,固取伊吾盧地;肜不見虜而還,下獄,免,卒。 綱 西域諸國遣子入侍。 目 竇固使假司馬班超,與從事郭恂,俱使西域。超行到鄯善,鄯善王廣奉超禮敬甚備,後忽更疏懈,超謂其官屬曰:「此必虜使來,狐疑未知所從故也。明者睹未萌,況已著邪!」乃召侍胡詐之曰:「匈奴使來數日,今安在乎?」侍胡惶恐曰:「到已三日,去此三十里。」超乃閉侍胡,悉會其吏士三十六人,曰:「不入虎穴,不得虎子。當今之計,獨有因夜以火攻虜,使彼不知我多少,必大震怖,可殄盡也。滅此虜,則鄯善破膽,功成事立矣。」眾曰:「當與從事議之。」超怒曰:「吉凶決於今日;從事,文俗吏,聞此必恐,而謀泄,死無所名,非壯士也。」眾曰:「善。」初夜,超遂將吏士往奔虜營。會天大風,超令十人持鼓藏虜舍後,約曰:「見火燃,皆當鳴鼓大呼。餘人悉持兵弩,夾門而伏。」超乃順風縱火;前後鼓譟,虜眾驚亂,超手格殺三人,吏兵斬其使及從士三十餘級,餘眾百許人悉燒死。明日,乃還告郭恂,恂大驚。超於是召鄯善王廣,以虜使首示之,一國震怖。廣叩頭,「願屬漢,無二志」。遂納子為質。還白竇固,固大喜,具上超功效,並求更選使使西域。帝曰:「吏如班超,何故不遣而更選乎!今以超為軍司馬,令遂前功。」 固復使超使於窴。是時於窴王廣德雄張南道,而匈奴遣使監護其國。超既至於窴,廣德素聞超在鄯善誅滅虜使,大惶恐,即殺匈奴使者而降。於是諸國皆遣子入侍,西域與漢絕六十五載,至是乃復通焉。 綱 秋七月,北匈奴大入雲中。 目 北匈奴大入雲中,雲中太守廉范拒之。吏以眾少,欲移書傍郡求救,范不許。會日暮,范令軍士各交縛兩炬,三頭爇火,營中星列。虜謂漢兵救至,大驚,待旦將退。范令軍中蓐食,晨,往赴之,斬首數百級,虜自相轔藉,死者千餘人,由此不敢向雲中。 綱 甲戌,十七年,春正月,北海王睦卒。 目 睦少好學,光武及上皆愛之。嘗遣中大夫詣京師朝賀,召而謂之曰:「朝廷設問寡人,大夫將何辭以對?」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賢樂士,臣敢不以實對!」睦曰:「吁,子危我哉!此乃孤幼時進趨之行也。大夫具對以孤襲爵以來,志意衰惰,聲色是娛,犬馬是好,乃為相愛耳!」其智慮畏慎如此。 綱 白狼等國入貢。 目 益州刺史朱輔,宣示漢德,威懷遠夷,自汶山以西,前世所不至,正朔所未加,白狼、槃木等百餘國,皆舉種稱臣奉貢。 綱 夏五月,百官上壽。 目 公卿百官以威德懷遠,祥物顯應,並集朝堂,奉觴上壽。制曰:「天生神物,以應王者;遠人慕化,實由有德;朕以虛薄,何以享斯!唯高祖、光武聖德所被,不敢有辭,其敬舉觴,太常擇吉日,策告宗廟。」仍推恩賜民爵及粟有差。 綱 冬十一月,遣竇固等擊車師,降之,復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 綱 乙亥,十八年,春二月,竇固軍還。 綱 北匈奴擊車師後王安得,殺之,遂攻戊校尉耿恭;恭擊卻之。 目 北單于遣左鹿蠡王率二萬騎擊車師,耿恭遣司馬將兵三百人救之,皆為所殺,匈奴遂破殺車師後王安得而攻金蒲城。恭以毒藥傅矢,語匈奴曰:「漢家箭神,其中瘡者必有異。」虜中矢者,視創皆沸,大驚。會天暴風雨,隨雨擊之,殺傷甚眾。匈奴震怖,相謂曰:「漢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 綱 夏六月,有星孛於太微。 綱 秋八月,帝崩。 目 帝崩於東宮前殿,年四十八。帝遵奉建武制度,無所變更,后妃之家不得封侯與政。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郞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公車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聞而怪曰:「民廢農桑,遠來詣闕,而復拘以禁忌,豈為政之意乎!」於是遂蠲其制。是以吏得其人,民樂其業,遠近畏服,戶口滋殖焉。 綱 太子炟即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葬顯節陵。 綱 冬十月,以趙憙為太傅,牟融為太尉,並錄尚書事。 綱 十一月,以第五倫為司空。 目 倫為蜀郡太守,在郡公清,所舉吏多得其人,故帝自遠郡用之。 綱 西域攻沒都護陳睦,北匈奴圍己校尉關寵。車師叛,與匈奴共圍耿恭。詔酒泉太守段彭將兵救之。 目 焉耆、龜茲攻沒都護陳睦,北匈奴圍關寵於柳中城。會中國有大喪,救兵不至,車師復叛,與匈奴共攻耿恭。恭率士眾御之,數月,食盡窮困,乃煮鎧弩,食其筋革。恭與士卒推誠同死生,故皆無二心,而稍稍死亡,餘數十人。單于知恭已困,欲必降之,遣使招恭。恭誘其使上城,手擊殺之,委諸城上。單于大怒,更益兵圍恭,不能下。關寵上書求救,帝遣征西將軍耿秉屯酒泉,行太守事,遣酒泉太守段彭與謁者王蒙、皇甫援發張掖、酒泉、敦煌三郡及鄯善兵,合七千餘人以救之。 綱 是月晦,日食。 綱 以馬廖為衛尉,防為中郎將,光為越騎校尉。 目 太后兄弟,終明帝世未嘗改官。帝以廖為衛尉,防為中郎將,光為越騎校尉。廖等傾身交結,冠蓋之士爭赴趣之。 綱 大旱。 肅宗孝章皇帝 綱 丙子,肅宗孝章皇帝建初元年,春正月,詔廩贍饑民。 綱 詔二千石勸農桑,慎選舉,順時令,理冤獄。 目 時承永平故事,吏政尚嚴切。尚書陳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世苛俗,乃上疏曰:「臣聞先王之政,賞不僭,刑不濫;與其不得已,寧僭無濫。往者斷獄嚴明,所以威懲奸慝;奸慝既平,必宜濟之以寬。夫為政猶張琴瑟,大弦急者小弦絕。陛下宜隆先王之道,滌盪煩苛之法,以濟群生,全廣至德。」帝深納寵言,每事務於寬厚。 第五倫亦上疏曰:「光武承王莽之餘,頗以嚴猛為政,後代因之,遂成風俗。郡國所舉,類多辦職俗吏,殊未有寬博之選,以應上求者也。陳留令劉豫、冠車令駟協,並以刻薄之資,務為嚴苦,吏民愁怨,莫不疾之,而議者反以為能,違天心,失經義。非徒應坐豫、協,亦宜譴舉者,務進仁賢以任時政,不過數人,則風俗自化矣。」上善之。倫雖天性峭直,然常疾俗吏苛刻,論議每依寬厚雲。 綱 關寵敗沒。段彭擊車師,匈奴走,車師復降。罷都護及戊、己校尉官。班超留屯疏勒。 綱 八月,有星孛於天市。 綱 丁丑,二年,夏四月,大旱。 目 上欲封爵諸舅,太后不聽。會大旱,言事者以為不封外戚故。太后詔曰:「王氏五侯同日俱封,黃霧四塞,不聞澍雨之應。夫外戚貴盛,鮮不傾覆,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樞機之位,又言『我子不當與先帝子等』,今有司奈何欲以馬氏比陰氏乎!」帝省詔悲嘆,復重請之。太后曰:「常觀富貴之家,祿位重疊,猶再實之木,其根必傷。吾計之熟矣,勿有疑也!夫至孝之行,安親為上。今數遭變異,谷價數倍,憂惶晝夜,不安坐臥,而欲先營外家之封,違慈母之拳拳乎!若陰陽調和,邊境清靜,然後行子之志;吾但當含飴弄孫,不能復關政矣。」 馬廖上疏曰:「昔元帝罷服官,成帝御浣衣,哀帝去樂府,然而侈費不息,至於衰亂者,百姓從行不從言也。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傳曰:『吳王好劍客,百姓多創瘢。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長安語曰:『城中好高結,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且半額。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斯言如戲,有切事實。前下制度未幾,後稍不行,雖或吏不奉法,良由慢起京師。」太后深納之。 綱 戊寅,三年,春三月,立貴人竇氏為皇后。 綱 己卯,四年,夏四月,立子慶為皇太子。 綱 五月,封馬廖等為列侯,以特進就第。 目 有司請封諸舅,帝以天下豐稔,方垂無事,從之。太后聞之曰:「吾少壯時,但慕竹帛,志不顧命。今雖已老,猶戒之在得,故日夜惕厲,思自降損。何意老志不從,萬年之日長恨矣!」廖等辭讓,不許;乃受爵而辭位,許之,皆以特進就第。 綱 六月,皇太后馬氏崩。秋七月,葬明德皇后。 綱 冬十一月,詔諸儒會白虎觀,議五經同異。 目 楊終言:「章句之徒,破壞大體,宜如宣帝石渠故事,永為後世則。」詔太常:「將、大夫、博士、郞官及諸儒會白虎觀,議五經同異。」帝親稱制臨決,作白虎議奏,丁鴻、樓望、成封、桓郁、班固、賈逵及廣平王羨皆與。固,超之兄也。 綱 庚辰,五年,春二月朔,日食,舉直言極諫。 目 詔:「所舉以岩穴為先,勿取浮華。」 綱 夏五月,以直言士補外官。 目 詔曰:「朕思遲直士,側席異聞,其先至者,各已發憤吐懣,略聞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於左右,顧問省納。建武詔書又曰:『堯試臣以職,不直以言語筆札。』今外官多曠,並可以補任。」 綱 辛巳,六年,秋七月,以廉范為蜀郡太守。 目 成都民物豐盛,邑宇逼側,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而更相隱蔽,燒者日屬。范乃毀削先令,但嚴使儲水而已。百姓以為便,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昔無襦,今五袴。」 綱 壬午,七年,夏六月,廢太子慶為清河王,立子肇為皇太子。 目 初,帝納扶風宋楊二女為貴人,大貴人生太子慶;梁竦二女亦為貴人,小貴人生皇子肇。竇皇后無子,養肇為子;謀陷宋氏,誣言欲為厭勝之術,乃廢慶為清河王,以肇為皇太子。出宋貴人,使小黃門蔡倫案之;皆飲藥自殺。慶時雖幼,亦知避嫌畏禍,言不敢及宋氏。帝更憐之,敕皇后令衣服與太子齊等。太子亦親愛慶,入則同室,出則同輿。 綱 秋八月,東平王蒼歸國。 目 有司復奏遣蒼歸國,手詔蒼曰:「骨肉天性,誠不以遠近為親疏;然數見顏色,情重昔時。念王久勞,思得還休,欲署大鴻臚奏,不忍下筆,顧授小黃門;中心戀戀,惻然不能言。」於是車駕祖送,流涕而訣。 綱 癸未,八年,春正月,下樑竦獄,殺之。 目 太子肇之立也,梁氏私相慶;皇后以是忌梁貴人,數譖之。諸竇遂作飛書,陷竦以惡逆,竦死獄中,家徙九真,兩貴人皆以憂死。 綱 馬廖、馬防有罪,免官就國。 目 馬廖謹篤自守,而性寬緩,不能教敕子弟,皆驕奢不謹。楊終與廖書戒之,廖不能從。防、光大起第觀,食客常數百人。防又多牧馬畜,賦斂羌、胡,帝數加譴敕,禁遏甚備。由是權勢稍損,賓客亦衰。廖子豫投書怨誹,於是有司並奏防、光兄弟,悉免就國。光比防稍為謹密,帝特留之,後復有詔還廖京師。 諸馬既得罪,竇氏益貴盛。皇后兄憲、弟篤,喜交通賓客。第五倫上疏曰:「竇憲椒房之親,典司禁兵,出入省闥;諸出入貴戚者,類多瑕釁禁錮之人,尤少守約安貧之節,更相販賣,雲集其門,蓋驕佚所從生也。三輔論議者,至雲『以貴戚廢錮,當復以貴戚浣濯之,猶解酲當以酒也。』臣愚願陛下、中宮嚴敕憲等,閉門自守,無妄交通士大夫,防其未萌,令憲永保福祿,此臣之所至願也!」憲以賤直請奪沁水公主園田,主逼畏不敢計。後帝出過園,詣以問憲,憲陰喝不得對。後發覺,帝大怒,召憲切責曰:「深思前過奪主田園時,何用愈趙高指鹿為馬!久念使人驚怖,貴主尚見枉奪,況小民哉!國家棄憲,如孤雛、腐鼠耳!」憲大懼,皇后為毀服深謝,良久乃得解,使以田還主。 綱 下雒陽令周紆獄,尋赦出之。 目 周紆為雒陽令,下車,先問大姓主名;吏數閭里豪強以對。紆厲聲曰:「本問貴戚若馬、竇等輩,豈能知賣菜傭乎!」於是部吏爭以激切為事,貴戚跼蹐,京師肅清。竇篤夜至止奸亭,亭長拔劍肆詈。詔遣劍戟士收紆,送廷尉詔獄,數日貰出之。 綱 以班超為西域將兵長史。 目 帝拜班超為將兵長史:以徐幹為軍司馬,別遣衛候李邑護送烏孫使者。邑到於窴不敢前,因上書陳西域之功不可成,又盛毀超:「擁愛妻,拘愛子,安樂外國,無內顧心。」超聞之嘆曰:「身非曾參而有三至之讒,恐見疑於當時矣!」遂去其妻。帝知超忠,乃切責邑,令詣超受節度,超即遣邑將烏孫侍子還京師。幹謂超曰:「邑前毀君,欲敗西域,今何不緣詔書留之,更遣他吏送侍子乎?超曰:「是何言之陋也!以邑毀超,故今遣之,內省不疚,何恤人言!快意留之,非忠臣也。」 綱 甲申,元和元年,夏六月,詔議貢舉法。 目 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浸疏。」詔公卿朝臣議。大鴻臚韋彪曰:「夫國以簡賢為務,賢以孝行為首,是以『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於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然其要歸,在於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帝納之。 綱 秋八月,帝南巡。冬十月,至宛,以朱暉為尚書僕射。 目 暉嘗為臨淮太守,有善政,民歌之曰:「強直自遂,南陽朱季,吏畏其威,民懷其惠。」時坐法免,家居,故上召而用之。後尚書張林上言:「縣官經用不足,宜自煮鹽,修均輸法。」暉曰:「王制:『天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寡,食祿之家不得與百姓爭利。』均輸之法,與賈販無異,鹽利歸官,則下民窮愁,誠非明主所宜行。」帝怒,切責諸尚書,暉等皆自系獄。三日,詔敕出之,曰:「國家樂聞駁議,黃髮無愆,詔書過耳,何故自系!」 綱 十一月,還宮。 綱 以孔僖為蘭台令史。 目 魯國孔僖、涿郡崔駰同游太學,相與論「武帝始崇聖道,號勝文、景;及後恣己,忘其前善」。鄰房生上書,告「駰、僖誹謗先帝,刺譏當世」。事下有司,僖以書自訟曰:「凡言誹謗者,謂實無此事而虛加誣之也。至如孝武皇帝,政之美惡,顯在漢史,是為直說書傳實事,非虛謗也。陛下即位以來,政教未過,德澤有加,臣等獨何譏刺哉!假使所非實是,則固應悛改;倘其不當,亦宜含容,又何罪焉!齊桓公親揚其先君之惡以唱管仲,然後群臣得盡其心。今陛下乃欲為十世之武帝,遠諱實事,豈不與桓公異哉!謹詣闕伏待重誅。」書奏,詔「勿問」,拜僖蘭台令史。 綱 賜毛義、鄭均谷各千斛。 目 廬江毛義,東平鄭均,皆以行義稱於鄉里。南陽張奉慕義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安陽令。義奉檄而入,喜動顏色。奉心賤之,辭去。後義母死,徵辟皆不至,奉乃嘆曰:「賢者固不可測。往日之喜,乃為親屈也。」 均兄為縣令,頗受禮遺,均諫不聽,乃脫身為傭,歲余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復得;為吏坐贓,終身損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均仕為尚書,免歸。帝下詔褒寵義、均,賜米各千斛。 綱 乙酉,二年,春正月,詔戒俗吏矯飾者。 目 詔曰:「俗吏矯飾外貌,似是而非,朕甚厭之,甚苦之!安靜之吏,悃愊無華,日計不足,月計有餘。如襄城令劉方,吏民同聲謂之不煩,雖未有他異,斯亦殆近之矣!夫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以輕為德,以重為威,四者或興,則下有怨心。吾詔書數下,冠蓋接道,而吏不加治,民或失職,其咎安在?勉思舊令,稱朕意焉!」 綱 二月,帝東巡。 目 帝之為太子也,受書於汝南張酺。至是東巡,酺為東郡太守,帝幸東郡,引酺及門生、掾、吏會庭中,先備弟子之儀,使酺講尚書一篇,然後修君臣之禮。行過任城,幸鄭均舍,賜尚書祿以終其身,時人號為「白衣尚書」。 綱 耕於定陶。柴告岱宗;宗祀明堂。三月,至魯,祀孔子。 目 帝祀孔子及七十二弟子於闕里,作六代之樂,大會孔氏男子六十二人。帝謂孔僖曰:「今日之會,寧於卿宗有光榮乎?」對曰:「臣聞明王聖主,莫不尊師貴道。今陛下親屈萬乘,辱臨敝里,此乃崇禮先師,增輝聖德,非臣家之私榮也!」帝大笑曰:「非聖者子孫,焉有斯言乎?」拜僖郎中。 綱 夏四月,還宮,假於祖禰。 綱 丙戌,三年,夏五月,司空倫罷。 目 第五倫以老病乞身,賜策罷,以二千石俸終其身。倫奉公盡節,言事無所依違。性質愨,少文采,在位以貞白稱。或問倫曰:「公有私乎?」對曰:「昔人有與吾千里馬者,吾雖不受,每三公有所選舉,心不能忘,而亦終不用也。吾兄子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疾,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 綱 詔侍中曹褒定漢禮。 目 博士曹褒請著漢禮,班固以為「宜廣集諸儒,共議得失」。帝曰:「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乃拜褒侍中,授以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 綱 丁亥,章和元年,秋,改元。 目 是時屢有嘉瑞,言者咸以為美,遂詔改元章和。太尉掾何敞獨惡之,謂宋由、袁安曰:「夫瑞應依德而至,災異緣政而生。今異鳥翔於殿屋,怪草生於庭際,不可不察!」由、安懼,不敢答。 綱 八月晦,日食。 綱 曹褒奏所撰制度。 目 曹褒依准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凡百五十篇,奏之。帝以眾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 綱 戊子,二年,春正月,帝崩。 綱 年三十一。遺詔:「無起寢廟,一如先帝法制。」 綱 太子肇即位,尊皇后曰皇太后。 綱 三月,葬敬陵。 綱 太后臨朝。 目 竇憲以侍中內干機密,出宣詔命;弟篤、景、環皆在親要。崔駰以書戒憲曰:「傳曰:『生而富者驕,生而貴者傲。』生富貴而能不驕傲者,未之有也。昔馮野王稱為賢臣,近陰衛尉克己復禮,終受多福。外戚所以獲譏於時,垂愆於後者,蓋在滿而不挹,位有餘而仁不足。漢興,外家二十,保族全身,四人而已。書曰『鑒於有殷』,可不慎哉!」 綱 冬十月,侍中竇憲殺都鄉侯暢;太后以憲為車騎將軍,使擊北匈奴以贖罪。 目 都鄉侯暢來吊國憂,太后數召見之,竇憲懼暢分宮省之權,遣客刺殺暢於屯衛之中,而歸罪於暢弟剛,使侍御史與青州刺史雜考之。尚書韓稜以為賊在京師,不宜舍近問遠,恐為奸臣所笑。何敞請獨奏案之,於是推舉,具得事實。太后怒,閉憲於內宮。憲懼誅,因自求擊匈奴以贖死;乃以憲為車騎將軍,執金吾耿秉為副,發兵伐北匈奴。 孝和皇帝 綱 己丑,孝和皇帝永元元年,春,下尚書僕射郅壽吏,壽自殺。 目 竇憲將行,公卿詣朝堂上書諫,以為「匈奴不犯邊塞,而無故勞師遠涉,損費國用,徼功萬里,非社稷之計」。書連上輒寢。袁安、任隗免冠固爭,前後十上,眾皆危懼,安、隗正色自若。侍御史魯恭上疏曰:「萬民者,天之所生。天愛其所生,猶父母愛其子。一物有不得其所者,則天氣為之舛錯,況於人乎!故愛民者必有天報。夫戎狄者,四方之異氣也,是以聖王之制,羈縻不絕而已。今匈奴遠藏,去塞數千里,而欲乘其虛耗,利其微弱,是非義之所出也。今始徵發,而大司農調度不足,上下相迫,民間之急亦已甚矣。群僚百姓咸曰不可,陛下獨奈何以一人之計,棄萬人之命,不恤其言乎!」太后不聽。 又詔使者為篤、景起邸第。侍御史何敞上疏言:「宜且罷工匠,以憂邊恤民。」書奏,不省。 竇憲嘗使門生齎書詣尚書僕射郅壽,有所請託,壽遂詔獄,上書陳憲驕恣,引王莽以誡國家。又因朝會,厲音正色,譏憲等以伐匈奴、起第宅事。憲怒,陷壽以誹謗,下吏,當誅,減死,徙合浦,未行自殺。 綱 夏六月,竇憲擊北匈奴,大破之,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 目 竇憲、耿秉出朔方塞,與北單于戰於稽落山,大破之,斬獲甚眾,降二十餘萬人。出塞三千餘里,登燕然山,命中護軍班固刻石勒功,紀漢威德而還。 綱 秋七月,會稽山崩。 綱 九月,以竇憲為大將軍。 目 竇氏兄弟驕縱,尚書何敞上封事曰:「愛而不教,終至凶戾,猶飢而食之以毒,適所以害之也。伏見大將軍憲兄弟專朝,虐用百姓,奢侈僭逼,誅戮無罪。臣敞區區,誠不欲上令皇太后捐文母之號,陛下有誓泉之譏,下使憲等得長保其福佑。」憲乃白出敞為濟南太傅。 綱 大水。 綱 辛卯,三年,春二月,竇憲遣兵擊北匈奴於金微山,大破之。 目 竇憲以北匈奴微弱,欲遂滅之,遣左校尉耿夔圍北單于於金微山,大破之。出塞五千餘里而還,自漢出師,所未嘗至也。 綱 竇憲殺尚書僕射樂恢。 目 竇憲以耿夔、任尚為爪牙,鄧疊、郭璜為心腹,班固、傅毅典文章,刺史、守、令多出其門,賦斂吏民,共為賂遺。尚書僕射樂恢上疏曰:「陛下富於春秋,纂承大業,諸舅不宜干正王室,示天下之私。若上能以義自割,下能以謙自引,則四舅可長保爵土之榮,而皇太后永無慚負宗廟之憂矣。」書奏,不省。恢乞骸骨,歸;憲風州郡,迫脅恢飲藥死。於是朝臣震懾,無敢違者。袁安以天子幼弱,外戚擅權,每朝會進見,及與公卿言國家事,未嘗不喑嗚流涕;天子大臣,皆恃賴之。 綱 壬辰,四年,夏六月朔,日食。地震。旱,蝗。 綱 大將軍竇憲伏誅。 目 竇氏父子兄弟充滿朝廷,遂謀為逆。帝知其謀,而外臣莫由親接,以鉤盾令鄭眾,謹敏有心計,不事豪黨,遂與眾定議誅憲。詔執金吾、五校尉勒兵屯衛南、北宮,閉城門,收憲大將軍印、綬,與篤、景、環皆就國。選嚴能相,迫令自殺。 竇氏宗族、賓客皆免歸故郡。班固死獄中。固嘗著漢書,尚未就,詔固女弟曹壽妻昭踵成之。 綱 以宦者鄭眾為大長秋。 目 帝策勛班賞,眾每辭多受少,帝由是賢之,常與之議論政事,宦官用權自此始矣。 綱 乙未,七年,夏四月朔,日食。秋七月,易陽地裂。九月,地震。 綱 丙申,八年,春二月,立貴人陰氏為皇后。夏,蝗。 綱 丁酉,九年,春三月,隴西地震。夏六月,旱、蝗。除田租及山澤稅。 綱 秋閏八月,皇太后竇氏崩。 目 初,梁貴人既死,宮省事秘,莫有知帝為梁氏出者。舞陰公主子梁扈奏記三府,求得申議。太尉張酺言狀,帝感慟良久。酺因請追上尊號,存錄諸舅,帝從之。會貴人姊上書自訟,乃知貴人枉歿之狀。三公請奏:「貶竇太后尊號,不宜合葬先帝。」帝手詔曰:「竇氏雖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減損。朕奉事十年,深惟大義:禮,臣子無貶尊上之文。恩不忍離,義不忍虧,其勿複議!」 綱 葬章德皇后。冬十月,追尊梁貴人為恭懷皇太后,葬西陵。 綱 戊戌,十年,夏五月,大水。 綱 冬十二月,以劉愷為郎。 目 初,居巢侯劉般薨,子愷當嗣,稱父遺意,讓其弟憲,遁逃十餘歲,有司奏請絕其國。賈逵上書曰:「孔子稱『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有司不原樂善之心,而繩以循常之法,非所以長克讓之風,成含弘之化也。」詔聽憲嗣爵,征愷為郎。 綱 壬寅,十四年,夏六月,皇后陰氏廢,死。 目 陰後妒忌恚恨。有言後挾巫蠱道者,後坐廢,以憂死。 綱 征班超還京師。 目 班超年老乞歸,久之未報,超妹曹大家上書為超求哀,帝感其言,乃征超還。八月,至洛陽;九月,卒。 任尚代為都護,謂超曰:「小人猥承君後,任重慮淺,宜有以誨之。」超曰:「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順孫,皆以罪過徙補邊屯;而蠻夷懷鳥獸之心,難養易敗。今君性嚴急,水清無大魚,察政不得下和,宜盪佚簡易,寬小過,總大綱而已。」超去後,尚私謂所親曰:「我以班君當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尚後竟失邊和,如超言。 綱 冬十月,立貴人鄧氏為皇后。 目 初,鄧禹嘗謂人曰:「吾將百萬之眾,未嘗妄殺一人,後世必有興者。」其子訓有女曰綏,性孝友,好書傳。選入宮為貴人,恭肅小心,動有法度,承事陰後,接撫同列,常克己以下之,雖宮人隸役,皆加恩恤,帝深嘉焉。及為皇后,郡國貢獻,悉令禁絕,歲時但供紙墨而已,帝每欲官爵鄧氏,後輒哀請謙讓,故兄騭終帝世不過中郎將。 綱 封鄭眾為鄛鄉侯。 目 宦者封侯自此始。 綱 乙巳,元興元年,冬十二月,帝崩,太子隆即位。 目 初,帝失皇子十數,後生者輒隱秘,養於民間,群臣無知者。及帝崩,皇后乃收皇子於民間。太子勝,有痼疾。少子隆,生始百餘日,迎立以為太子,即位。 綱 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綱 雒陽令王渙卒。 目 渙居身平正,能以明察發摘奸伏,外猛內慈,人皆悅服。至是卒官,百姓莫不流涕,為立祠,作詩弦歌以祭。太后詔曰:「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治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其以渙子石為郎中。」 孝殤皇帝 綱 丙午,孝殤皇帝延平元年,春正月,以張禹為太傅,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 目 太后以帝在襁褓,欲令重臣居禁內。乃詔禹舍宮中,五日一歸府,每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 綱 三月,葬慎陵。 綱 夏四月,以鄧騭為車騎將軍、儀同三司。 綱 秋八月,帝崩。太后迎清河王子祜入即位,太后猶臨朝。 綱 九月,大水。葬康陵。 綱 隕石於陳留。 綱 冬十月,大水,雨雹。十二月,清河王慶卒。 孝安皇帝 綱 丁未,孝安皇帝永初元年,春三月,日食。夏四月,封鄧騭及弟悝、弘、閶皆為列侯,騭辭不受。 綱 秋九月,以寇賊、雨水,策免太尉防、司空勤。 目 三公以災異免以此始。 綱 戊申,二年,春正月,鄧騭擊鐘羌,大敗。 綱 夏,旱。五月,太后親錄囚徙。 目 皇太后幸洛陽寺及若盧獄,錄囚徙。洛陽有囚,實不殺人,而被考自誣,羸困輿見,畏吏不敢言,將去,舉頭若欲自訴。太后呼還問狀,具得枉實,即收令抵罪。行未還宮,澍雨大降。 綱 六月,大水,大風,雨雹。秋七月,太白入北斗。 綱 冬十一月,征鄧騭為大將軍。 目 鄧騭在位,頗能推進賢士,薦何熙、李郃等列於朝廷,又辟弘農楊震、巴郡陳禪等置之幕府,天下稱之。震孤貧好學,通達博覽,諸儒為之語曰:「關西孔子楊伯起。」騭聞而辟之,累邊荊州刺史、東萊太守。當之郡,道經昌邑,故所舉荊州茂才王密為令,夜懷金遺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者!」密愧而出。子孫常疏食、步行;故舊或欲令為開產業,震曰:「使後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 綱 己酉,三年,春正月,京師大飢,民相食。夏四月,令吏民入錢穀,得拜官賜爵有差。冬十二月,並、涼大飢,人相食。 綱 庚戌,四年,春正月,詔以涼州牧守子弟為郎。 目 龐參說鄧騭「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三輔」,騭然之,欲棄涼州,並力北邊。郎中虞詡言於太尉張禹曰:「若大將軍之策,不可者三:先帝開拓土宇,勞而後定,今憚小費,舉而棄之,一也。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園陵單外,二也;諺曰:『關西出將,關東出相。』烈士武臣,多出涼州,土風壯猛,便習兵事。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涼州士民所以推鋒執銳,父死子戰,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於漢故也。今割而棄之,民庶安土重遷,必引領而怨曰:『中國棄我於夷狄!』如卒然起謀,因天下之飢敝,驅氐、羌以為前鋒,席捲而東,則函谷以西,園陵舊京,非復漢有,三也。」禹以為然。詡因說禹:「網羅涼土雄傑,引其牧守子弟於朝,外以勸勵答其功勤,內以拘致防其邪計。」禹善其言,更集四府,皆從詡議。於是辟西州豪傑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綱 以虞詡為朝歌長,討縣境群盜,平之。 目 鄧騭以前議惡虞詡,欲以法中之。會朝歌賊數千人攻殺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禁,乃以詡為朝歌長。故舊皆吊之,詡笑曰:「事不避難,臣之職也。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利器,此乃吾立功之秋也。」及到官,設三科以募壯士,掾吏以下各舉所知,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不事家業者為下,收得百餘人,貰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殺數百人。又潛遣貧人能縫者傭作賊衣,以采線縫其裾,有出市里者,吏輒禽之。賊於是駭散,縣境皆平。 綱 甲寅,元初元年,春二月,日南地坼。 目 長百餘里。 綱 夏,旱、蝗。六月,河東地陷。 綱 乙卯,二年,夏四月,立貴人閻氏為皇后。 目 後性妒忌,後宮李氏生皇子保,後鴆殺李氏。 綱 冬,以虞詡為武都太守。擊羌,破之。 目 太后聞虞詡有將帥之略,以為武都太守。羌眾數千遮詡於陳倉崤谷,詡即停車不進,而宣言上書請兵,須到當發。羌聞之,乃分鈔傍縣,詡因其兵散,日夜進道,兼行百餘里,令吏士各作兩灶,日增倍之,羌不敢逼。或問曰:「孫臏減灶,而君增之;兵法日行不過三十里,而今日且二百里,何也?」詡曰:「虜眾多,吾兵少,徐行則易為所及,速進則彼所不測。虜見吾灶日增,必謂郡兵來迎,眾多行速,必憚追我。孫臏見弱,吾今示強,勢有不同故也。」既到郡,兵不滿三千,而羌眾萬餘,攻圍赤亭數十日。詡乃令軍中強弩勿發,而潛發小弩;羌以為矢力弱,不能至,並力急攻。詡於是使二十強弩共射一人,發無不中,羌大震,退;詡因出城奮擊,多所傷殺。明日,悉陳其兵眾,令從東郭門出,北郭門入,貿易衣服,迴轉數周;羌不知其數,更相恐動。詡計賊當退,乃潛遣五百餘人於淺水設伏,候其走路;虜果大奔,因掩擊,大破之,賊由是敗散。詡乃占相地勢,築營壁百八十所,招還流亡,假賑貧民,開通水運。視事三年,人足家給,一郡遂安。 綱 己未,六年,冬十二月朔,日食,既。地震。 綱 豫章芝草生。 目 豫章有芝草生,太守劉祇欲上之,以問郡人唐檀。檀曰:「方今外戚豪盛,君道微弱,斯豈嘉瑞乎!」祇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