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二一
東漢紀
光武皇帝
綱 戊戌,十四年,莎車、鄯善遣使奉獻,請置都護,不許。
目 莎車王賢、鄯善王安,皆遣使奉獻。西域苦匈奴重斂,皆願屬漢,復置都護;上以中國新定,不許。
綱 大中大夫梁統請更定律,不報。
目 統上疏曰:「臣竊見元帝輕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輕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殺人者,減死一等。自後著為常准,故人輕犯法,吏易殺人。臣聞刑罰在衷,無取於輕。謹表其尤害於體者,傅奏於左。願陛下宣詔有司,詳擇其善,定不易之典!」事下公卿。光祿勛杜林以為「宜如舊制」。統復上言曰:「臣之所奏,非曰嚴刑。經曰:『爰制百姓,於刑之衷。』衷之為言,不輕不重之謂也。自高祖至於孝宣,海內稱治;至初元、建平,而盜賊浸多,皆刑罰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觀之,則刑輕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軌,而害及良善也!」事寢,不報。
綱 己亥,十五年,春正月,免大司徒歆歸田裡,歆自殺。
目 韓歆好直言無隱,帝每不能容。歆於上前證歲將飢凶,指天畫地,言甚剛切,故坐免歸田裡。帝猶不釋,復遣使宣詔責之;歆及子嬰皆自殺。歆素有重名,死非其罪,眾多不厭;帝乃追賜錢穀,以成禮葬之。
綱 有星孛於昴。
綱 夏四月,追諡兄為齊武公。
綱 詔州郡檢核墾田、戶口。
目 帝以天下墾田,多不以實自占,又戶口、年紀,互有增減,乃詔下州郡檢核。於是刺史、太守多為詐巧,苟以度田為名,聚民田中,並度廬屋、里落,民遮道啼呼;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
時諸郡各遣使奏事,帝見陳留吏牘上有書,視之,雲「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詰吏由,抵言「於長壽街上得之」。帝怒。時皇子東海公陽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當欲以墾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陽不可問?」對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田宅逾制,不可為準。」帝令虎賁將詰問吏,吏乃首服,如東海公對。上由是益奇愛陽。遣謁者考實二千石長吏阿枉不平者。
綱 冬十一月,遣馬成繕治障塞。以張堪為漁陽太守。
目 使揚武將軍馬成繕治障塞,十里一堠,以備匈奴。騎都尉張堪擊破匈奴於高柳,拜堪漁陽太守。堪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勸民耕稼,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穂兩岐。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綱 庚子,十六年,春二月,交趾女子征側、征貳反。
綱 三月晦,日食。
綱 秋九月,群盜起;冬十月,詔許相斬除罪,遂皆解散。
綱 復行五銖錢。
綱 辛丑,十七年,春二月晦,日食。
綱 冬十月,廢皇后郭氏,立貴人陰氏為皇后。
目 郭后寵衰,數懷怨懟,上怒之,廢后,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詔曰:「異常之事,非國休福,不得上壽稱慶。」郅惲言於帝曰:「臣聞夫婦之好,父不能得之於子,況臣能得之於君乎!是臣所不敢言。雖然,願陛下念其不可,勿亂大倫,使天下有議社稷者!」帝曰:「惲善恕己量主,知我必不有所左右而輕天下也!」
綱 帝如章陵。
目 帝幸章陵,修園廟,祠舊宅,觀田廬,置酒作樂,賞賜。時宗室諸母,因酣悅,相與語曰:「文叔少時謹信,與人不款曲,唯直柔耳。今乃能如此!」帝聞之,大笑曰:「吾治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
綱 十二月,以馬援為伏波將軍,討交趾。
綱 壬寅,十八年,春三年,馬援與征側、征貳戰,大破之。
綱 癸卯,十九年,春正月,尊孝宣皇帝廟為中宗。始祠元帝以上於太廟,成帝以下於長安。徙四親廟於章陵。
目 五官中郎將張純與太僕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當除今親廟四,以先帝四廟代之。」大司徒戴涉等奏立元、成、哀、平四廟。上自以昭穆次第,當為元帝後,遂追尊宣帝曰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舂陵節侯以下於章陵;其長安、章陵,皆太守、令、長侍祠。
綱 馬援斬徵側、徵貳。
綱 六月,廢皇太子強為東海王。立東海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目 郭后既廢,太子強意不自安。郅惲說太子曰:「久處疑位,上違孝道,下近危殆,不如辭位,以奉養母氏。」太子從之,數因左右及諸王陳其懇誠,願備藩國。上不忍,遲回者數歲。六月,詔曰:「春秋之義,立子以貴。東海王陽,皇后之子,宜承大統。皇太子強,崇執謙退,願備藩國,父子之情,重久違之。其以強為東海王,立陽為皇太子,改名莊。」
帝以太子舅陰識守執金吾,陰興為衛尉,皆輔導太子。識性忠厚,入雖極言正議,及與賓客語,未嘗及國事,帝敬重之。興雖禮賢好施,而門無遊俠,與張宗、鮮于裒不相好,知其有用,猶稱所長而達之;友人張汎、杜禽與興厚善,以為華而少實,但私之以財,終不為言;是以世稱其忠。後帝欲以興為大司徒,興固辭曰:「臣不敢惜身,誠虧損盛德,不敢苟冒。」帝遂聽之。
以沛國桓榮為議郎,使授太子經。車駕幸太學,會諸博士論難於前,榮辨明經明經義,每以禮讓相厭,不以辭長勝人,儒者莫之及。
綱 賜雒陽令董宣錢三十萬。
目 陳留董宣為雒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候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箠,請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慄。
綱 秋九月,帝如南頓,賜復二歲。
目 上幸南陽,進幸汝南南頓縣舍,置酒會,賜吏民,復南頓田租一歲。父老前叩頭言:「願賜復十年。」帝曰:「天下重器,常恐不任,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吏民又言:「陛下實惜之,何言謙也!」帝大笑,復增一歲。
綱 甲辰,二十年,夏五月,大司馬廣平侯吳漢卒。
目 漢病篤,車駕親臨,問所欲言。對曰:「臣愚無所知識,願陛下慎無赦而已。」漢每從征伐,或戰不利,諸將多惶懼,失其常度,漢意氣自若。帝嘆曰:「吳公差強人意,隱若一敵國矣!」每當出師,朝受詔,夕則引道,初無辦嚴之日。及在朝廷,斤斤謹質,形於體貌。漢嘗出征,妻子在後買田宅,漢還讓之曰:「軍師在外,吏士不足,何多買田宅乎!」遂盡以分與昆弟、外家。故能任職,以功名終。
綱 以郭況為大鴻臚。
目 帝數幸況第,賞賜金帛,豐盛莫比,京師號況家為「金穴」。
綱 冬十二月,遣馬援屯襄國。
目 馬援自交趾還平陵,孟冀迎勞之。援曰:「方今匈奴、烏桓尚擾北邊,欲自請擊之,男兒要當死於邊野,以馬革裹屍還葬耳,何能臥床上在兒女子手中邪!」冀曰:「諒!為烈士當如是矣!」十二月,匈奴寇天水、扶風、上黨,援自請擊,帝許之,使出屯襄國,詔百官祖道。援謂黃門郎梁松、竇固曰:凡人富貴,當使可復賤也;如卿等欲不可復賤,居高堅自持。勉思鄙言!」
綱 乙巳,二十一年,冬,西域十八國遣子入侍;請都護,不許。
目 莎車王賢欲兼併西域,諸國愁懼。車師、鄯善等十八國俱遣子入侍;願得都護。帝以中國初定,北邊未服,皆還其侍子,厚賞賜之。諸國聞都護不出,而侍子皆還,大憂恐,乃與敦煌太守檄,「願留侍子以示莎車,言侍子見留,都護尋至」。裴遵以狀聞,帝許之。
綱 丙午,二十二年,冬,以劉昆為光祿勛。
目 初,昆為江陵令,縣有火災,昆向火叩頭,火尋滅。後為弘農太守,虎皆負子渡河。帝聞而異之,征昆代林為光祿勛。帝問昆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後守弘農,虎北渡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對曰:「偶然耳。」左右皆笑。帝嘆曰:「此乃長者之言也!」顧命書諸策。
綱 西域復請都護,不許,遂附於匈奴。
目 西域諸國侍子久留敦煌,皆愁思亡歸。莎車王賢知都護不出,擊破鄯善,攻殺龜茲王。鄯善王安上書:「願復遣子入侍,更請都護。都護不出,誠迫於匈奴。」帝報曰:「今使者大兵未能得出;如諸國力不從心,東西南北自在也。」於是鄯善、車師復附匈奴。
綱 戊申,二十四年,春正月,匈奴南邊八部立日逐王比為南單于,款塞內附。
目 匈奴南邊八部大人共議立日逐王比為呼韓邪單于,款五原塞,願永為藩蔽,扞御北虜。事下公卿,議者皆以為「天下初定,中國空虛,不可許」。五官中郎將耿國,獨以為「宜如孝宣故事,受之,令東扞鮮卑,北拒匈奴,率厲四夷,完復邊郡」。帝從之。於是分為南、北匈奴。
綱 秋七月,遣馬援征武陵蠻。
目 武陵蠻寇臨沅,遣李嵩、馬成討之,不克。馬援請行,帝愍其老,未許。援曰:「臣尚能被甲上馬。」帝令試之,援據鞍顧盼,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鑠哉是翁!」遂遣率馬武、耿舒等將四萬餘人征五溪。援謂友人杜愔曰:「吾受厚恩,年迫日索,常恐不得死國事;今獲所願,甘心瞑目,但畏長者家兒,或在左右,與從事,殊難得調,介介獨惡是耳!」
綱 冬十月,匈奴南單于遣使入貢。
目 南單于奉藩稱臣,上以問朗陵侯臧宮,宮曰:「匈奴飢疫分爭,臣願得五千騎以立功。」帝笑曰:「常勝之家難與慮敵,吾方自思之。」
綱 己酉,二十五年,春三月晦,日食。
綱 夏,新息侯馬援卒於軍,詔收其印綬。
目 馬援軍至臨鄉,擊破蠻兵。初,援嘗有疾,虎賁中郎將梁松來候之,獨拜床下,援不答。松意不平。諸子問曰:「梁伯孫帝婿,貴重朝廷,公卿以下莫不憚之,大人奈何獨不為禮?」援曰:「我乃松父友也,雖貴,何得失其序乎!」
援兄子嚴、敦並喜譏議,通輕俠,援前在交趾,還書誡之曰:「吾欲汝曹聞人過失,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可得言也。好議論人長短,妄是非政法,此吾所大惡;寧死,不願聞子孫有此行也。龍伯高敦厚周慎,口無擇言,謙約節儉,廉公有威,吾愛之重之,願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俠好義,憂人之憂,樂人之樂,父喪致客,數郡畢至,吾愛之重之,不願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猶為謹敕之士,所謂『刻鵠不成尚類鶩』者也。效季良不得,陷為天下輕薄子,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者也。」伯高者,山都長龍述也。季良者,越騎司馬杜保也。會保仇人上書,訟保為行浮薄,亂群惑眾,伏波將軍萬里還書以誡兄子,而梁松、竇固與之交結。帝召松、固以訟書及援誡書示之,松、固叩頭流血而得不罪。詔免保官,擢拜龍述為零陵太守。松由是恨援。
及援討武陵蠻,軍次下雋,有兩道可入,從壺頭則路近而水險,從充則塗夷而運遠。耿舒欲從充道,援以為棄日費糧,不如進壺頭。以事上之,帝從援策。進營壺頭,賊乘高守隘,水疾,船不得上;會暑甚,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耿舒與兄弇書,言「壺頭竟不得進,大眾怫鬱行死,誠可痛惜!前到臨鄉,賊無故自致,若夜擊之,即可殄滅。伏波類西域賈胡,到一處輒止,以是失利。今果疫疾」。弇得書奏之,帝乃使梁松乘驛責問援,因代監軍。會援卒,松因是構陷援。帝大怒,追收援新息侯印、綬。
初,援在交趾,嘗餌薏苡實,能輕身,勝瘴氣,軍還,載之一車。及卒後,有上書譖之者,以為昔所載還皆明珠、文犀,帝益怒。援妻孥惶懼,不敢以喪還舊塋,稿葬城西。前雲陽令朱勃詣闕上書曰:「竊見故伏波將軍馬援,事朝廷二十二年,北出塞漠,南渡江海,觸冒毒氣,僵死軍事,名滅爵絕,國土不傳,家屬杜門,葬不歸墓,怨隙並興,宗親憂栗,臣竊傷之!願下公卿,評援功罪,宜絕宜續,以厭海內之望。」帝意稍解。
綱 冬十月,監軍謁者宋均,矯制告諭群蠻,降之。
目 謁者宋均監援軍,援既卒,軍士疫死者大半,蠻亦飢困。均乃與諸將議曰:「夫忠臣出境,有可以安國家,專之可也。」乃矯制調伏波司馬呂種守沅陵長,命種奉詔書入虜營,告以恩信,因勒兵隨其後。蠻夷震怖,冬十月,共斬其大帥而降,群蠻遂平。上嘉其功,迎賜以金帛。
綱 庚戌,二十六年,春正月,初作壽陵。
目 帝曰:「古者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車茅馬,使後世之人不知其處。太宗識終始之義,景帝能述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霸陵獨完受其福,豈不美哉!今所制地,不過二三頃,無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使迭興之後,與丘隴同體。」
綱 辛亥,二十七年,夏五月,詔三公去大名,改司馬曰太尉。
綱 北匈奴求和親,不許。
目 北匈奴遣使詣武威,求和親,帝召公卿廷議,不決。皇太子言曰:「南單于新附,今交通北虜,臣恐南單于將有二心。」帝然之,告武威太守,勿受其使。臧宮、馬武上書曰:「虜今人畜疫死,旱蝗赤地,疲睏乏力,不當中國一郡。今命將臨塞,厚縣購賞,北虜之破,不過數年。」詔報曰:「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百姓驚惶,人不自保,而復欲遠事邊外乎!誠能舉天下之半以滅大寇,豈非至願!苟非其時,不如息民。」自是諸將莫敢言兵事者。
綱 壬子,二十八年,春,以魯益東海。
目 徙魯王興為北海王,以魯益東海。帝以東海王強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食二十九縣,賜虎賁旄頭,設鍾簴之樂,擬於乘輿。
綱 夏六月,沛太后郭氏薨。
綱 秋八月,以張佚為太子太傅,桓榮為少傅。
目 上大會群臣,問「誰可傅太子者」?群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陰識可」。博士張佚正色曰:「今陛下生太子為陰氏乎?為天下乎?即為陰氏,則陰侯可;為天下,則固宜用天下之賢才。」帝稱善,曰:「欲置傅者,以輔太子也;今博士不難正朕,況太子乎!」即拜佚為太子太傅,以博士桓榮為少傅,賜以輜車、乘馬。榮大會諸生,陳其車馬、印綬,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
綱 北匈奴乞和親,許之。
綱 甲寅,三十年,春二月,帝東巡。
目 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禪泰山。」詔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天乎!』『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編錄!」於是群臣不敢復言。
綱 閏月,有星孛於紫宮。
綱 夏,大水。
綱 膠東侯賈復卒。
目 復從征伐,未嘗喪敗。諸將每論功伐,復未嘗有言,帝輒曰:「賈君之功,我自知之。」
綱 乙卯,三十一年,夏五月,大水。晦,日食。蝗。
綱 丙辰,建武中元元年,春正月,以第五倫為會稽太守。
目 京兆掾第五倫領長安市,公平廉介,市無奸枉。每讀詔書,嘆息曰:「此聖主也,一見決矣。」後補淮陽王醫工長,王入朝,倫隨官屬得會見。帝問以政事,倫因此酬對,帝大悅,拜會稽太守。為政清而有惠,百姓愛之。
綱 二月,帝東巡,封泰山,禪梁陰。
目 上讀河圖會昌符曰:「赤劉之九,會命岱宗。」上感此文,乃詔梁松等按索河、洛讖文,言九世當封禪者,凡三十六事。於是張純等復奏請封禪,上乃許焉。丁卯,車駕東巡,二月,幸魯,進幸泰山。辛卯,祭天於泰山下南方。事畢,天子御輦登山,尚書令奉玉牒簡,天子以寸二分璽親封之,事畢,上乃到山下。甲午,禪祭地於梁陰。
綱 夏四月,帝還宮。
綱 六月,京師醴泉出,赤草生,郡國言甘露降。
綱 秋,蝗。
綱 冬十一月晦,日食。
綱 起明堂、靈台、辟雍。宣布圖讖於天下。
目 初,上以赤伏符即帝位,由是信用讖文,多以決定嫌疑。桓譚上疏諫曰:「凡人忽於見事,而貴於異聞。觀先王之所紀述,咸以仁義正道為本,非有奇怪虛誕之事。蓋天道性命,聖人所難言也,自子貢以下,不得而聞,況後世淺儒能通之乎!今諸巧慧小才、伎數之人,增益圖書,矯稱讖記,以欺惑貪邪,詿誤人主,焉可不抑遠之哉!臣譚伏聞陛下窮折方士黃白之術,甚為明矣;而乃欲聽納讖記,又何誤也!其事雖有時合,譬猶卜數隻偶之類。陛下宜垂明聽,發聖意,屏群小之曲說,述五經之正義。」疏奏,帝不悅。會議靈台所處,帝謂譚曰:「吾欲以讖決之。」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帝問其故,譚復極言讖之非經。帝大怒曰:「桓譚非聖無法,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得解。出為六安郡丞,道病卒。
綱 丁巳,二年,春二月,帝崩。
目 帝崩於南宮前殿,年六十三。帝每旦視朝,日昃乃罷,數引公卿、郎將,講論經理,夜分乃寐。皇太子見帝勤勞不怠,乘間諫曰:「陛下有禹、湯之明,而失黃、老養性之福,願頤養精神,優遊自寧。」帝曰:「我自樂此,不為疲也。」雖以征伐濟大業,及天下既定,乃退功臣而進文吏,明慎政體,總攬權綱,量時度力,舉無過事,故能恢復前烈,身致太平。
綱 太子莊即位,尊皇后曰皇太后。
綱 三月,葬原陵。
綱 夏四月,以鄧禹為太傅,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
目 詔曰:「高密侯禹,元功之首;東平王蒼,寬博有謀。其以禹為太傅,蒼為驃騎將軍。」蒼嘗薦西曹掾吳良,帝曰:「薦賢助國,宰相之職也。蕭何舉韓信,設壇而拜,不復考試,今以良為議郎。」
顯宗孝明皇帝
綱 戊午,顯宗孝明皇帝永平元年,春正月,朝原陵。
目 帝率公卿以下朝於原陵,如元會儀。太官上食,太常奏樂,是後遂以為常。
綱 夏五月,太傅高密侯鄧禹卒。
綱 東海王強卒。
綱 好畤侯耿弇卒。
綱 己未,二年,春正月,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始服冠冕玉佩,登靈台,望雲物。
綱 三月,臨辟雍,行大射禮。
綱 冬十月,行養老禮。
目 上幸辟雍,初行養老禮,以李躬為三老,桓榮為五更。禮畢,引桓榮及弟子升堂,上自為下說,諸儒執經問難於前,冠帶搢紳之人,圜橋門而觀聽者,蓋億萬計。於是下詔賜榮爵關內侯。上自為太子,受尚書於桓榮,及即位,猶尊榮以師禮。榮卒,帝以榮子郁為侍中。
綱 庚申,三年,春二月,立貴人馬氏為皇后,子炟為皇太子。
目 後,援之女也,光武時選入太子宮,能奉承陰後,傍接同列,禮則修備,上下安之,遂見寵異;及帝即位,為貴人。時後前母姊女賈氏亦以選入,生皇子炟;帝以後無子,命養子,謂曰:「人未必當自生子,但患愛養不至耳。」後於是盡心撫育,勞悴過於所生。太子亦孝性純篤,母子慈愛,始終無纖介之間。後常以皇嗣未廣,薦達左右,若恐不及。及有司奏立長秋宮,帝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馬貴人德冠後宮,即其人也。」後既正位宮闈,愈自謙肅,好讀書。常衣大練,裙不加緣;朔望諸姬、主朝謁,望見後袍衣疏粗,以為綺縠,就視,乃笑。後曰:「此繒特宜染色,故用之耳。」
綱 圖畫中興功臣於雲台。
目 帝思中興功臣,乃圖二十八將於南宮雲台。以鄧禹為首,次馬成、吳漢、王梁、賈復、陳俊、耿弇、杜茂、寇恂、傅俊、岑彭、堅鐔、馮異、王霸、朱祜、任光、祭遵、李忠、景丹、萬修、蓋延、邳肜、姚期、劉植、耿純、臧宮、馬武、劉隆,又益以王常、李通、竇融、卓茂,合三十二人。馬援以椒房之親,獨不與焉。
綱 夏六月,有星孛於天船北。
綱 大起北宮,既而罷之。
目 時天旱,尚書僕射鍾離意詣闕免冠上疏曰:「昔成、湯遭旱,以六事自責。竊見北宮大作,民失農時。自古非苦宮室小狹,但患民不安寧,宜且罷止,以應天心。」帝策詔報曰:「湯引六事,咎在一人,其冠履,勿謝。」又敕大匠止作諸宮;遂應時澍雨。
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公卿大臣數被詆毀,近臣尚書以下至見提曳。嘗以事怒郎藥崧,以杖撞之;崧走入床下,帝怒甚,疾言曰:「郎出!」崧乃曰:「『天子穆穆,諸侯皇皇』,未聞人君,自起撞郎。」帝乃赦之。
是時朝廷莫不悚栗,爭為嚴切以避誅責,唯鍾離意獨敢諫爭,數封還詔書,臣下過失,輒救解之。
鍾離意薦全椒長劉平,詔征拜議郎。平在全椒,政有恩惠,民或增貲就賦,或減年從役。太守行部,獄無繫囚,人自以得所,不知所問,但班詔書而去。
綱 秋八月晦,日食。
綱 冬十月,帝奉皇太后如章陵。
目 車駕從皇太后幸章陵,荊州刺史郭賀,官有殊政,上賜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敕行部去襜帷,使百姓見其容服,以章有德。
綱 松坐怨望、縣飛書誹謗,下獄,死。初,上為太子,大中大夫鄭興子眾以通經知名,太子及山陽王荊因梁松以縑帛請之,眾曰:「太子儲君,無外交之義;漢有舊防,藩王不宜私通賓客。」松曰:「長者意不可逆。」眾曰:「犯禁觸罪,不如守正而死。」遂不往。及松敗,賓客多坐之,唯眾不染於辭。
綱 甲子,七年,春正月,皇太后陰氏崩。二月,葬光烈皇后。
綱 以宋均為尚書令。
目 初,均為九江守,五日一聽事,悉省掾、史,閉督郵府內,屬縣無事,百姓安業。九江舊多虎暴,常募設檻穽,而猶多傷害。均下記屬縣曰:「夫江、淮之有猛獸,猶北土之有雞豚也,今為民害,咎在殘吏,而勞勤張捕,非憂恤之本也。其務退奸貪,思進忠善,可一去檻穽,除削課制。」其後無復虎患。帝聞均名,故任以樞機。均謂人曰:「國家喜文法、廉吏,以為足止奸也;然文吏習為欺謾,而廉吏清在一己,無益百姓流亡、盜賊為害也。均欲叩首爭之,時未可改也。久將自苦之,乃可言耳!」
綱 乙丑,八年,冬十月,詔聽有罪亡命者贖。
目 募死罪繫囚詣度遼營,有罪亡命者,令贖各有差。楚王英奉黃縑、白紈詣國相曰:「托在藩輔,過惡累積,歡喜大恩,奉遂縑帛,以贖愆罪。」國相以聞,詔報曰:「楚王誦黃、老之微言,尚浮圖之仁祠,潔齋三月,與神為誓,何嫌何疑,當有悔吝!其還贖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
初,帝聞西域有神,其名曰佛,因遣使之天竺,求其道;得其書及沙門以來。其書大抵以虛無為宗,貴慈悲不殺,以為人死精神不滅,隨復受形;生時所行善惡,皆有報應,故所貴修練精神,以至為佛。善為宏闊勝大之言,以勸誘愚俗。精於其道者,號曰沙門。於是中國始傳其術,圖其形像,而王公貴人,獨楚王英最先好之。
綱 是月晦,日食既,詔群司極言,復以示百官。
綱 丙寅,九年,大有年。
綱 匈奴遣子入學。
目 帝崇尚儒學,自皇太子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孫,莫不受經。又為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諸子立學於南宮,號「四姓小侯」,置五經師,搜選高能,以授其業。自期門、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經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學。
綱 丁卯,十年,冬十二月,以丁鴻為侍中。
目 初,陵陽侯丁卒,子鴻當襲封,上書稱病,讓國於弟盛,不報。既葬,乃掛衰絰於冢廬而逃去。友人九江鮑駿遇鴻於東海,讓之曰:「昔伯夷、吳札,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不滅之基,可乎?」鴻感悟垂涕,乃還就國。鮑駿因上書薦鴻經學至行,上征鴻為侍中。
綱 戊辰,十一年,春正月,東平王蒼來朝。
目 蒼與諸王俱來朝,月余,還國。帝臨送歸宮,悽然懷思,乃遣使手詔賜東平國中傅曰:「亂別之後,獨坐不樂,因就車歸,伏軾而吟,瞻望永懷,實勞我心。誦及采菽,以增嘆息。日者,問東平王:『處家何等最樂?』王言:『為善最樂。』其言甚大,副是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諸王子年五歲已上能趨拜者,皆令帶之。」
綱 庚午,十三年,冬十一月,楚王英有罪,廢徙丹陽。
目 楚王英與方士作金龜、玉鶴,刻文字為符瑞。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顏忠等造作圖書,有逆謀。事下案驗,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請誅之。帝以親親不忍,十一月,廢英,徙丹陽涇縣。
綱 辛未,十四年,夏四月,故楚王英自殺。
目 楚王英至丹陽,自殺。
是時窮治楚獄,遂至累年,其辭語相連,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案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數,而系獄者尚數千人。
英陰疏天下名士,上得其錄,有吳郡太守尹興名,乃征興及掾、史五百餘人詣廷尉就考。諸吏不勝掠治,死者大半,唯門下掾陸續、主簿梁宏、功曹史駟勛,備受五毒,肌肉消爛,終無異辭。續母自吳來雒陽,作食以饋。續雖見考,辭色未嘗變,而對食悲泣不自勝。治獄者問其故,續曰:「母來不得見,故悲耳。」問:「何以知之?」續曰:「母截肉未嘗不方,斷蔥以寸為度,故知之。」使者以狀聞,上乃赦興等,禁錮終身。
顏忠、王平辭引隧鄉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濩澤侯鄧鯉、曲成侯劉建。是時上怒甚,吏皆惶恐,諸所連及,率一切陷入,無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寒朗心傷其冤,乃上言:「建等無奸,專為忠、平所誣;疑天下無辜,類多如此。」帝怒,促提下捶之。左右方引去,朗曰:「臣今所陳,誠死無悔!」帝意解,詔遣朗出。後二日,車駕自幸洛陽獄,錄囚徒,理出千餘人。時天旱,即下雨。馬後亦以楚獄多濫,乘間為帝言之,帝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
綱 初作壽陵。
目 初作壽陵,制:「裁令流水而已,無得起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