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十七
漢紀
孝宣皇帝
綱 庚午,三年,春正月,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還居幕南塞下。
目 上幸甘泉,郊泰畤。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上還,單于就邸長安,置酒建章宮饗賜之。二月,遣歸國。單于請居光祿塞下,自是烏孫以西至安息諸國近匈奴者,咸尊漢矣。
綱 畫功臣於麒麟閣。
目 上以戎狄賓服,思股肱之美,乃圖畫其人於麒麟閣,署其官爵姓名;惟霍光不名,曰「大司馬、大將軍、博陸侯,姓霍氏」,其次張安世、韓增、趙充國、魏相、丙吉、杜延年、劉德、梁丘賀、蕭望之、蘇武,凡十一人,皆有功德,知名當世。
綱 鳳皇集新蔡。
綱 丞相霸卒,以於定國為丞相。
綱 詔諸儒講五經異同於石渠閣。
目 詔諸儒論五經異同,蕭望之等平奏,上親稱制臨決。立梁丘易、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綱 皇孫驁生。
目 皇太子所幸司馬良娣,病死,太子忽忽不樂。帝令皇后擇後宮家人子,得元城王政君,送太子宮。政君,故繡衣御史賀之孫女也,是歲生成帝於甲館畫堂,為世適皇孫。帝愛之,自名曰驁,字太孫,常置左右。
綱 壬申,黃龍元年,春三月,有星孛於王良、閣道,入紫微宮。
綱 帝寢疾,以史高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蕭望之為前將軍、光祿勛,周堪為光祿大夫,受遺詔輔政,領尚書事。冬十二月,帝崩。
綱 太子奭即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孝元皇帝
綱 癸西,孝元皇帝初元元年,春正月,葬杜陵。
綱 三月立倢伃王氏為皇后。
綱 以公田及苑振業貧民,賦貸種食。
綱 夏六月,大疫,詔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睏乏。
綱 秋九月,關東大水,飢。
綱 以貢禹為諫大夫。罷宮館希幸者,減穀食馬、肉食獸。
目 上素聞王吉、貢禹皆明經潔行,遣使者征之。吉道病卒。禹至,拜為諫大夫。問以政事,禹言:「古者人君節儉,什一而稅,亡他賦役,故家給人足。惟陛下深察古道,從其儉者。天生聖人,蓋為萬民,非獨使自娛樂而已也。」天子善其言,下詔令諸宮館希御幸者,勿繕治;太僕減穀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綱 置戊、己校尉,屯田車師故地。
綱 甲戌,二年,春正月,下蕭望之、周堪及宗正劉更生獄,皆免為庶人。
目 史高以外屬領尚書事,蕭望之、周堪為之副。望之、堪皆以師傅舊恩,天子任之,數言治亂,陳王事。選白宗室明經有行諫大夫更生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遺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史高充位而已,由是與望之有隙。
中書令弘恭、僕射石顯,自宣帝時久典樞機;帝即位多疾,以顯中人,無外黨,遂委以政,事無大小,因顯白決,貴幸傾朝。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深得人主微指,內深賊,持詭辭,以中傷人,與高為表里。
望之等患苦許、史放縱,又疾恭、顯擅權,建白以為:「中書政本,國家樞機,宜以通明公正處之。武帝游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書宦官,應古不近刑人之義。」議久不定,出更生為宗正。恭、顯奏:「望之、堪、更生朋黨,相稱譽,數譖訴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者召致廷尉。」時上初即位,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乃可其奏。後上召堪、更生,曰「系獄」。上大驚曰:「非但廷尉問邪?」以責恭、顯,皆叩頭謝。上曰:「令出視事。」恭、顯使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聞於天下,而先驗師傅。既下獄,宜因決免。」於是赦望之罪,收印綬,及堪、更生皆免為庶人。
綱 隴西地震。
綱 罷黃門狗馬,以禁囿假貧民,舉直言極諫之士。
綱 夏四月,立子驁為皇太子。
綱 賜蕭望之爵關內侯,給事中,朝朔望。
綱 關東飢。秋七月,地復震。
綱 以周堪、劉更生為中郎,尋系獄,免。冬十二月,蕭望之自殺,以宦者石顯為中書令。
目 上復征周堪、劉更生,欲以為諫大夫;恭、顯白以為中郎。上器重蕭望之不已,欲倚以為相;恭、顯、許、史皆側目。更生乃使其外親上變事,言「地震殆為恭等,宜退恭、顯以章蔽善之罰,進望之等以通賢者之路」。恭、顯疑其更生所為,白請考奸詐,辭服,遂逮系獄,免為庶人。會望之子伋亦上書訟望之前事,事下有司,復奏:「望之教子上書,失大臣體,不敬,請逮捕。」恭、顯等知望之素高節,不詘辱,建白:「望之前幸不坐,復賜爵邑,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自以托師傅,終必不坐,非頗屈望之於牢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無以施恩厚!」上曰:「太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無所憂。」上乃可其奏。顯等令謁者召望之,望之以問門下生朱雲,雲好節士,勸望之自裁。望之仰天嘆曰:「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飲鴆自殺。天子聞之驚,拊手曰:「曩固疑其不就牢獄,果然殺吾賢傅!」卻食涕泣,哀動左右。召顯等責問,以議不詳,皆免冠謝,良久然後已。是歲恭死,遂以顯為中書令。
綱 乙亥,三年,春,罷珠厓郡。
目 珠厓、儋耳郡,在海中洲上,率數年一反,殺吏;漢輒發兵擊定之。至是,諸縣叛,上謀於群臣,欲大發軍。待詔賈捐之曰:「臣聞堯、舜、禹三聖之德,地方不過數千里,東漸于海,西被於流沙,朔南暨聲教。言欲與聲教則治之,不欲與者不強治也。臣願遂棄珠厓,專用恤關東為憂!」上從之。
綱 夏,以周堪為光祿勛。張猛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綱 丁丑,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
綱 夏六月,以貢禹為御史大夫。罷鹽鐵官、常平倉及博士弟子員數。
綱 匈奴郅支單于殺漢使者,西走康居。
綱 戊寅,永光元年,春,郊泰畤。
目 上郊泰畤,禮畢,因留射獵。御史大夫薛廣德曰:「關東困極,人民流離;陛下日撞亡秦之鐘,聽鄭、衛之樂,臣誠悼之。今士卒暴露,從官勞倦,陛下亟反宮,思與百姓同憂樂,天下幸甚!」上即日還。
綱 詔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
綱 三月,雨雪、隕霜,殺桑。
綱 秋,上酎祭宗廟。
目 上出便門,欲御樓船。薛廣德當乘輿車,免冠頓首曰:「宜從橋。」詔曰:「大夫冠。」廣德曰:「陛下不聽臣,臣自刎,以血污車輪,陛下不得入廟矣!」上不悅。先驅張猛進曰:「臣聞主聖臣直。乘船危,乘橋安;聖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聽。」上曰:「曉人不當如是邪!」遂從橋。
綱 大飢。丞相定國、御史大夫廣德罷。
綱 城門校尉諸葛豐有罪,免;左遷周堪為河東太守,張猛為槐里令。
目 石顯憚堪、猛等,數譖毀之。劉更生懼其傾危,上書曰:「臣聞舜命九官,濟濟相讓,和之至也。眾賢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故簫韶九成,而鳳皇來儀。至周幽、厲之際,朝廷不和,轉相非怨,則日月薄食,水泉沸騰,山谷易處,霜降失節。由此觀之,和氣致祥,乖氣致異,祥多者其國安,異眾者其國危,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也。正臣進者,治之表也;正臣陷者,亂之機也。夫執狐疑之心者,來讒賊之口;持不斷之意者,開群枉之門。讒邪進則眾賢退,群枉盛則正士消。今以陛下明知,誠深思天地之心,考祥應之福,災異之禍,杜閉群枉之門,廣開眾正之路,使是非炳然可知,則百異消滅而眾祥並至,太平之基,萬世之利也。」
是歲,夏寒,日青,顯及許、史皆言堪、猛用事之咎。上內重堪,又患眾口之浸潤,無所取信。時長安令楊興以材能幸,常稱譽堪,上欲以為助,乃問興:「朝臣齗齗不可光祿勛,何邪?」興傾巧,謂上疑堪,因順指曰:「堪非獨不可於朝廷,自州里亦不可也。臣見眾人前以堪為當誅,故言堪不可誅傷,為國養恩也。」上曰:「然,今宜奈何?」興曰:「臣愚以為可賜爵食邑,勿令典事。明主不失師傅之恩,此最策之得也。」上於是疑之。城門校尉諸葛豐以剛直著名,上書告堪、猛罪。上不直豐,乃詔御史:「豐前數稱言堪、猛之美,今怨堪、猛。告按無證之辭,暴揚難驗之罪,毀譽恣意,不顧前言,其免為庶人!豐言堪、猛貞信不立,朕閔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遷堪為河東太守,猛槐里令。」
綱 待詔賈捐之棄市。
目 賈捐之與楊興善。捐之數短石顯,以故不得官,希復進見。興新以材能得幸,捐之謂曰:「使我得見,言君蘭,京兆尹可立得。」興曰:「君房下筆,言語妙天下。使君房為尚書令,勝五鹿充宗遠甚。」捐之曰:「令我得代充宗,君蘭為京兆,京兆郡國首,尚書百官本,天下真大治,士則不隔矣!」捐之復短顯,興曰:「顯方信用;今欲進,且與合意,即得入矣。」即共為薦顯奏,稱譽其美,又共為薦興奏,以為可試守京兆尹。顯聞,白之上,乃下興、捐之獄,令顯治之。捐之竟坐罔上不道,棄市;興髡鉗為城旦。
綱 己卯,二年,春二月,赦。
綱 以韋玄成為丞相。
綱 三月朔,日食。
綱 夏六月,赦。
綱 以匡衡為光祿大夫。
目 上問給事中匡衡以地震日食之變,衡上疏曰:「臣竊見大赦之後,奸邪不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隨入獄,此殆導之未得其務也。夫朝廷者,天下之楨幹也。公卿相與循禮恭讓,則民不爭;好仁樂施,則下不暴;上義高節,則民興行;寬柔和惠,則眾相愛。此四者,明主之所以不嚴而成化也。教化之流,非家至而人說之也;朝廷崇禮,百僚敬讓,道德之行,由內及外,自近者始,然後民知所法,遷善日進而不自知也。臣聞天人之際,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晻。陛下只畏天戒,哀閔元元,近中正,遠巧佞,然後大化可成,禮讓可興也。」上說,遷衡為光祿大夫。
綱 秋七月,隴西羌反,遣右將軍馮奉世將兵擊之;冬十一月,大破之。
目 隴西羌反,右將軍馮奉世曰:「羌虜近在境內背叛,不以時誅,無以威制遠蠻,臣願帥師討之!」上問用兵之數,對曰:「今反虜無慮三萬人,法當倍用六萬人。」於是遣奉世到隴西,上為發六萬餘人。十一月,羌虜大破,斬首數千級,余皆走出塞。詔罷吏士,頗留屯田備要處,賜奉世爵關內侯。
綱 庚辰,三年,春三月,立子康為濟陽王。
綱 冬十一月,地震,雨水。
綱 復鹽鐵官。置博士弟子員千人。
綱 辛巳,四年,夏六月晦,日食。以周堪為光祿大夫;張猛為大中大夫。猛自殺。
目 上以日食,召諸前言日變在周堪、張猛者責問,皆稽首謝;因下詔稱堪之美,征拜光祿大夫,領尚書事;猛復為大中大夫、給事中。石顯筦尚書,尚書五人皆其黨,堪希得見,常因顯白事,事決顯口。會堪疾瘖,不能言而卒。顯誣譖猛,令自殺於公車。
綱 冬十月,罷祖宗廟在郡國者。
綱 作初陵,不置邑徙民。
綱 壬午,五年,秋,潁川大水。
綱 冬十二月,以匡衡為太子少傅。
目 上好儒術、文辭,頗改宣帝之政,言事者多進見,人人自以為得上意。又傅昭儀及濟陽王康,愛幸逾於皇后、太子。衡上疏曰:「臣聞治亂安危之機,在乎審所用心。傳曰:『審好惡,理性情,而王道畢矣。』治性之道,必審己之所有餘,而強其所不足,蓋聰明疏通者戒於太察,寡聞少見者戒於壅蔽,勇猛剛強者戒於太暴,仁愛溫良者戒於無斷,湛靜安舒者戒於後時,廣心浩大者戒於遺亡。必審己之所當戒,而齊之以義,然後中和之化應,而巧偽之徒不敢比周而望進。臣又聞室家之道修,則天之理得,故詩始國風,禮本冠、婚,所以原情性而明人倫,正基兆而防未然也,故聖王必慎后妃之際,別適長之位。卑不逾尊,新不先故,所以統人情而理陰氣也;如當親者疏,當尊者卑,則巧佞之奸因時而動,以亂國家。故聖人慎防其端,禁於未然,不以私恩害公義。傳曰:『正家而天下定矣!』」
綱 河決。
目 初,武帝既塞宣房,後河復北決於館陶,分為屯氏河,東北入海,廣深與大河等,故因其自然,不堤塞也。是歲,河決清河靈鳴犢口,而屯氏河絕。
綱 癸未,建昭元年,春正月,隕石於梁。
綱 甲申,二年,秋,殺魏郡太守京房。
目 房學易於焦延壽。延壽常曰:「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也。」其說長於災變,分六十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以孝廉為郎,屢言災異有驗,天子說之,數召見問。房對曰:「古帝王以功舉賢,則萬化成,瑞應著;末世以毀譽取人,故功業廢而致災異。宜令百官各試其功,災異可息。」詔使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課吏法,上意鄉之。時石顯顓權,五鹿充宗為尚書令,用事。房嘗宴見,問上曰:「幽、厲之君何以危,所任者何人也?」上曰:「君不明,而所任者巧佞。」房曰:「齊桓公、秦二世亦嘗聞此君而非笑之,然則任豎刁、趙高,政治日亂,盜賊滿山,何不以幽、厲卜之而覺寤乎?」上曰:「唯有道者能以往知來耳。」房因免冠頓首曰:「陛下視今為治邪,亂邪?」上曰:「亦極亂耳;今為亂者誰哉?」房曰:「明主宜自知之。」上曰:「不知也;如知,何故用之!」房曰:「上最所信任,與圖事帷幄之中,進退天下之士者是矣。」房指謂石顯,上亦知之,謂房曰:「已諭。」房罷出,後上亦不能退顯也。顯、充宗疾房,欲遠之,建言以房為魏郡太守,得以考功法治郡。房去月余,竟征下獄。顯告房與妻父張博為淮陽憲王作求朝奏草,誹謗天子,詿誤諸侯王,皆征下獄,棄市。
綱 下御史中丞陳咸獄,髡為城旦。
目 陳咸數毀石顯,久之,坐與槐里令朱雲善,漏泄省中語,與雲皆下獄,髠為城旦。
顯威權日盛,與中書僕射牢梁、少府五鹿充宗結為黨友,諸附倚者皆得寵位。民歌之曰:「牢邪,石邪,五鹿客邪!印何累累,綬若若邪!」顯聞眾人匈匈,言己殺蕭望之,恐天下學士訕己,以貢禹明經著節,乃使人致意,深自結納,因薦禹歷位九卿,禮事之甚備。議者於是或稱顯,以為不妒譖望之矣。顯之設變詐以自解免,取信人主者,皆此類也。
綱 閏八月,太皇太后上官氏崩。
綱 冬,齊、楚地震,大雨雪。
綱 乙酉,三年,夏六月,丞相玄成卒。秋七月,以匡衡為丞相。
綱 冬,西域副校尉陳湯矯制發兵,與都護甘延壽襲擊匈奴郅支單于於康居,斬之。
目 漢遣使三輩至康居求谷吉等死,郅支困辱使者,不奉詔。陳湯為人沉勇,有大慮,與甘延壽謀襲擊郅支。延壽欲奏請,湯曰:「國家與公卿議,大策非凡所見,事必不從。」會延壽病,湯獨矯制發諸國兵及屯田吏士合四萬餘人,進薄康居城下,四面圍城。發薪燒木城,四面火起,吏士大呼乘之,鉦鼓聲動地,康居引兵卻;漢兵四面併入,郅支被創死,斬其首。
綱 丙戌,四年,春正月,傳首至京師,縣稿街十日。
綱 藍田地震,山崩,壅霸水。安陵岸崩,壅涇,水逆流。
綱 丁亥,五年,秋七月,徙濟陽王康為山陽王。
綱 戊子,竟寧元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目 匈奴呼韓邪單于聞郅支既誅,且喜且懼;入朝,自言願婿漢氏以自親。帝以後宮良家子王嬙字昭君賜之。單于上書:「願保塞,請罷邊備塞吏卒,以休天子人民。」議者皆以為便。郎中侯應習邊事,以為不可許,上十策論之。對奏,天子使車騎將軍嘉諭單于,單于稱謝,歸。號昭君為寧胡閼氏。
綱 三月,以張譚為御史大夫。
目 初,石顯見馮奉世父子為公卿著名,女又為昭儀,心欲附之,薦「昭儀兄逡修敕,宜侍帷幄」。天子召見,逡因言顯顓權,上怒,罷逡。及御史大夫缺,在位多舉逡兄大鴻臚野王。上以問顯,顯曰:「九卿無出野王者;然親昭儀兄,臣恐後世必以陛下度越眾賢,私後宮親以為三公。」上曰:「善,吾不見是!」因詔曰:「剛強堅固,確然無欲,大鴻臚野王是也。心辨善辭,可使四方,少府五鹿充宗是也。廉潔節儉,太子少傅張譚是也。其以少傅為御史大夫。」
綱 以召信臣為少府。
目 信臣先為南陽太守,後遷河南,治行常第一。視民如子,好為民興利,躬勸耕稼,開通溝瀆,戶口增倍。吏民親愛,號曰「召父」。征為少府,請諸離宮希幸者勿復治,省樂府諸戲及太官不時非法之物,歲省費數十萬。
綱 夏,封甘延壽為義成侯,賜陳湯爵關內侯。
目 甘延壽、陳湯既至,論功,石顯、匡衡以為「延壽、湯擅興師矯制,幸得不誅;如復加爵土,則後奉使者爭欲乘危徼幸,生事於蠻夷,為國招難」。帝內嘉延壽、湯功,而重違衡、顯之議,久之不決。劉向上疏曰:「論大功者不錄小過,舉大美者不疵小瑕。貳師將軍李廣利捐五萬之師,靡億萬之費,經四年之勞,而僅獲駿馬三十匹,雖斬宛王毋寡之首,其私罪惡甚多,孝武以為萬里征伐,不錄其過,遂封拜為侯。今康居之國強於大宛,郅支之號重於宛王,殺使者罪甚於留馬,而延壽、湯不煩漢士,不費斗糧,比於貳師,功德百之。」於是詔赦延壽、湯罪,令公卿議封焉。封延壽為義成侯,賜湯爵關內侯。
綱 五月,帝崩。六月,太子驁即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綱 以元舅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
綱 秋七月,葬渭陵。
孝成皇帝
綱 己丑,孝成皇帝建始元年,春正月,石顯以罪免歸故郡,道死。
綱 有星孛於營室。
綱 封舅王崇為安成侯,賜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
綱 夏四月,黃霧四塞。
目 詔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諫大夫楊興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高祖之約,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諸弟皆以無功為侯,外戚未曾有也」。大將軍鳳懼,上書辭職,優詔不許。
綱 秋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綱 庚寅,二年,春三月,立皇后許氏。
目 後,車騎將軍嘉之女也。元帝傷母恭哀後居位日淺,而遭霍氏之辜,故選嘉女以配太子。
綱 辛卯,三年,秋,大雨,京師民訛言大水至。
目 關內大雨四十餘日。京師民相驚,言大水至,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大將軍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令吏民上城避水。」群臣皆從鳳議。左將軍王商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言!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乃止。有頃,稍定,問之,果訛言。上於是美壯商之固守,數稱其議,而鳳大慚恨。
綱 冬十二月朔,日食。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舉直言極諫之士。
綱 越嶲山崩。
綱 丞相樂安侯匡衡有罪,免為庶人。
目 坐多取封邑四百頃,監臨盜所主守直十金以上,免為庶人。
綱 壬辰,四年,春正月,隕石於亳四,於肥累二。
綱 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綱 以王商為丞相。
綱 夏四月,雨雪。復召直言極諫之士,詣白虎殿對策。
目 時上委政王鳳,議者多歸咎焉。谷永知鳳方柄用,陰欲自托,乃曰:「方今四夷賓服,皆為臣妾。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無重合、安陽、博陸之亂。竊恐陛下聽晻昧之瞽說,歸咎無辜,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陛下誠深察愚言,解偏駁之愛,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進。益納宜子婦人,毋擇好醜,毋避嘗字,以慰釋皇太后之憂慍,解謝上帝之譴怒,則繼嗣蕃滋,災異訖息矣。」杜欽亦仿此意。上皆以其書示後宮。以永為光祿大夫。
綱 秋,桃、李實。
綱 河決。
目 時大雨水十餘日,河大決東郡金堤,凡灌四郡三十二縣。
綱 以王尊為京兆尹。
綱 大將軍鳳奏以陳湯為從事中郎。
目 上即位之初,丞相匡衡復奏:「陳湯奉使顓命,盜所收康居財物。」湯坐免。後以言事不實,下獄,當死。谷永上疏訟湯曰:「『君子聞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湯前斬郅支,威震百蠻;今坐言事非是,幽囚久系,欲致之大辟。夫犬馬有勞於人,尚加帷蓋之報,況國之忠臣者哉!竊恐陛下忽於鼓鼙之聲,而忘帷蓋之施,非所以勵死難之臣也!」書奏,詔出湯,奪爵為士伍。會西域都護段會宗為烏孫所圍,驛騎上書,願發城郭、敦煌兵以自救。大將軍鳳言:「湯多籌策,習外國事,可問。」上召湯,示以會宗奏。湯對曰:「臣以為此必無可憂也。」上曰:「度何時解?」湯知烏孫瓦合,不能久攻,屈指計其日曰:「不出五日,當有吉語聞。」居四日,軍書到,言已解。大將軍鳳奏以為從事中郎,幕府事壹決於湯。
綱 癸巳,河平元年,春,以王延世為河堤使者,塞河決。
目 杜欽薦王延世為河堤使者。延世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以小石,兩船夾載而下之。三十六日,堤成。賜延世爵關內侯。
綱 甲午,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冶鐵飛。
綱 夏,徙山陽王康為定陶王。
綱 悉封諸舅為列侯。
目 王譚為平阿侯,商為成都侯,立為紅陽侯,根為曲陽侯。逢時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
綱 免京兆尹王尊官,復以為徐州刺史。
目 御史大夫張忠奏京兆尹王尊罪,尊坐免官,吏民多稱惜之。湖三老公乘興等上書訟:「尊治京兆,盡節勞心,夙夜思職,撥劇整亂,誅暴禁邪,皆前所稀有。昨以京師賊亂,選用為卿;賊亂既除,即以佞巧廢黜。一尊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於是復以尊為徐州刺史。
綱 乙未,三年,春二月,犍為地震,山崩,壅江,水逆流。
綱 秋八月晦,日食。
綱 求遺書。
目 上以中秘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較之。向以王氏權位太盛,而上方向詩、書古文,乃因尚書洪範,集合上古以至秦、漢符瑞、災異之記,推跡行事,連傅禍福,著其占驗,比類相從,各有條目,凡十一篇,號曰洪範五行傳論,奏之。天子心知向忠精,故為鳳兄弟起此論也,然終不能奪王氏權。
綱 丙申,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目 丞相王商多質,有威重,容貌絕人。單于來朝,拜謁商,仰視,大畏之,遷延卻退。上聞而嘆曰:「真漢相矣。」
綱 三月朔,日食。
綱 夏四月,詔收丞相樂昌侯商印、綬,商以憂卒。
目 琅邪太守楊肜與王鳳連昏,其郡有災害,商按問之。鳳以為請,商不聽,竟奏免肜。奏寢不下,鳳以是怨商,陰求其短,使人告商淫亂事。天子以為暗昧之過,不足以傷大臣。鳳固爭之,詔收商丞相印、綬。商免相三日,發病歐血薨。有司奏請除國邑;詔子安嗣侯。
綱 以張禹為丞相。
綱 罽賓遣使來獻。
綱 山陽火生石中。
綱 丁酉,陽朔元年,春二月晦,日食。
綱 冬,下京兆尹王章獄,殺之。
目 時大將軍鳳用事,上謙讓無所顓。左右嘗薦劉向少子歆,召見,說之,欲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將軍。」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將軍!」左右叩頭爭之,上於是語鳳,鳳以為不可言,乃止。
京兆尹王章素剛直敢言,雖為鳳所舉,非鳳專權,不親附鳳,乃奏封事,言:「日食之咎,皆鳳專權蔽主之過。」上召見謂章曰:「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於是章薦琅邪太守馮野王忠信質直。上自為天子時,數聞野王名,方倚欲以代鳳。鳳聞之,稱病,上疏乞骸骨。上優詔報鳳,強起之。上使尚書劾章罪,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章竟死獄中。自是公卿見鳳,側目而視。
綱 以薛宣為左馮翊。
目 宣為郡,所至有聲跡。宣子惠為彭城令,宣嘗過其縣,心知惠不能,不問以吏事。或問宣「何不教戒惠以吏職」?宣笑曰:「吏道以法令為師,可問而知;及能與不能,自有資材,何可學也!」宣為馮翊,屬令有楊湛、謝游,皆貪猾不遜,皆解印、綬去。又頻陽多盜,令薛恭本孝者,職不辦;粟邑僻小,易治,令尹賞久用事吏。宣即奏二人換縣,數月兩縣皆治。宣得吏民罪名,即告其縣長吏,使自行罰,曰:「不欲代縣治,奪賢令長名也。」
綱 戊戌,二年,夏四月,以王音為御史大夫。
目 於是王氏愈盛,郡國守相、刺史皆出其門。五侯群弟爭為奢侈,賂遺珍寶,四面而至。音通敏人事,好士養賢,傾財施予以相高尚;賓客競為之聲譽。劉向上封事極諫曰:「王氏與劉氏勢不並立,如下有泰山之安,則上有累卵之危。陛下為人子孫,守持宗廟,而令國祚移於外親,降為皂隸,縱不為身,奈宗廟何!婦人內夫家而外父母家,此亦非皇太后之福也。」書奏,天子召見向,嘆息悲傷其意,曰:「君且休矣,吾將思之!」然終不能用其言。
綱 秋,關東大水。
綱 定陶王康卒。
綱 己亥,三年,春,隕石東郡八。
綱 秋八月,大司馬、大將軍鳳卒。九月,以王音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詔王譚位特進,領城門兵。
目 鳳病疾,上臨問之,執手涕泣曰:「將軍病,如有不可言,平阿侯譚次將軍矣!」鳳頓首泣曰:「譚等雖至親,行皆奢僭,不如御史大夫音謹敕,臣敢以死保之!」初,譚倨,不肯事鳳,而音敬鳳,卑恭如子,故鳳薦之。鳳薨,上以音代鳳,而詔譚領城門兵;由是譚、音相與不平。
綱 庚子,四年,夏四月,雨雪。
綱 以王駿為京兆尹。
目 先是京兆有趙廣漢、張敞、王尊、王章,至駿,皆有能名,故京師稱曰:「前有趙、張,後有三王。」
綱 辛丑,鴻嘉元年,春正月,以薛宣為御史大夫。
綱 二月,帝始為微行。
目 上始為微行,出入市里郊野,遠至旁縣,鬥雞、走馬,常自稱富平侯家人。富平侯者,侍中張放也,寵幸無比,故假稱之。
綱 三月,丞相禹罷。夏四月,以薛宣為丞相。
綱 壬寅,二年,春三月,飛雉集未央宮承明殿。
綱 夏五月,隕石於杜郵三。
綱 癸卯,三年,夏,大旱。
綱 冬十一月,廢皇后許氏。
目 初,許皇后與班倢伃皆有寵。上嘗游後庭,欲與倢伃同輦,辭曰:「觀古圖畫,聖賢之君皆有名臣在側,三代末主乃有嬖妾;今欲同輦,得無近似之乎!」上善其言而止。太后聞之,喜曰:「古有樊姬,今有班倢伃!」後上微行過陽阿主家,悅歌舞者趙飛燕,召入宮,大幸;有女弟,復召入,姿性尤粹。有宣帝時披香博士淖方成在帝後,唾曰:「此禍水也,滅火必矣!」姊、弟俱為倢伃,貴傾後宮。於是譖告許皇后、班倢伃祝詛主上。許後廢處昭台宮。考問班倢伃,對曰:「妾聞『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修正尚未蒙福,為邪欲以何望!使鬼神有知,不受不臣之愬;如其無知,愬之何益!故不為也。」上善其對,赦之。倢伃恐久見危,乃求共養太后於長信宮,上許焉。
綱 甲辰,四年,秋,河水溢。
綱 冬,王譚卒,詔王商位特進,領城門兵。
綱 乙巳,永始元年,夏四月,封趙臨為成陽侯。下諫大夫劉輔獄,為鬼薪論。
目 上欲立趙倢伃為皇后,皇太后嫌其所出微,甚難之,乃先封倢伃父臨為成陽侯。諫大夫劉輔上言:「臣聞天之所興,必先賜以符瑞;天之所違,必先降以災變,此自然之占驗也。昔武王、周公,承順天地,以饗魚、烏之瑞,然猶君臣祗懼,動色相戒。況於季世,不蒙繼嗣之福,屢受威怒之異者乎!雖夙夜自責,改過易行,畏天命,念祖業,妙選有德之士,考卜窈窕之女,以承宗廟,順神祇心,塞天下望,子孫之祥,猶恐晚暮!今乃觸情縱慾,傾於卑賤之女,欲以母天下,惑莫大焉!」書奏,詔收縛,系掖庭秘獄。於是將軍辛慶忌、廉褒、光祿勛師丹、大中大夫谷永俱上書救援,乃徙系輔共工獄,減死一等,論為鬼薪。
綱 五月,封太后弟子莽為新都侯。
目 太后兄弟八人,獨弟曼早死不侯,子莽幼孤。五侯子乘時侈靡,以輿馬聲色佚游相高。莽因折節為恭儉,勤身博學,外交英俊,內事諸父,曲有禮意。大將軍鳳病,莽侍病,親嘗藥。鳳且死,以托太后及帝,拜黃門郎。久之,成都侯商又請分戶邑封莽,當世名士戴崇、金涉、陳湯亦咸為莽言,由是封為新都侯,遷騎都尉、光祿大夫、侍中。宿衛謹敕,爵位益尊,節操愈謙,振施賓客,家無所余,虛譽隆洽,傾其諸父矣。敢為激發之行,處之不慚恧。嘗私買侍婢,昆弟怪之,莽因曰:「後將軍朱子元無子,莽聞此兒種宜子,為買之。」即日以婢奉博,其匿情求名如此。
綱 六月,立倢伃趙氏為皇后。
目 後既立,寵少衰,而其女弟絕幸,為昭儀,居昭陽宮,皆以黃金、白玉、明珠、翠羽飾之,自後宮未嘗有焉。後居別館,多通侍郎、宮奴多子者,然卒無子。光祿大夫劉向以為「王教由內及外,自近者始」,於是採取詩、書所載賢妃、貞婦,興國顯家及孽嬖為亂亡者,序次為列女傳,及采傳記行事,著新序、說苑,奏之。數上疏言得失,陳法戒,上雖不能盡用,然內嘉其言,常嗟嘆之。
綱 秋八月,太皇太后王氏崩。
綱 九月,黑龍見東萊。
綱 是月晦,日食。
綱 丙午,二年,春正月,大司馬、車騎將軍音卒。
目 王氏唯音為修整,數諫正,有忠直節。
綱 二月,星隕如雨。是月晦,日食。
綱 三月,以王商為大司馬、衛將軍。
綱 侍中張放,以罪左遷北地都尉。
目 上嘗與張放等宴飲禁中,時乘輿幄坐屏風,畫紂醉踞妲己,作長夜之樂。侍中班伯久疾新起,上顧指畫而問曰:「紂為無道,至於是乎?」對曰:「書雲『乃用婦人之言』,何有踞肆於朝?所謂眾惡歸之,不如是之甚者也!」上曰:「苟不若此,此圖何戒?」對曰:「『沉湎於酒』,微子所以告去也。『式號式呼』,大雅所以流連也。詩、書淫亂之戒,其原皆在於酒。」上乃喟然嘆曰:「吾久不見班生,今日復聞讜言!」放等因罷出。後上諸舅風丞相、御史奏放罪惡,上不得已,左遷放為北地都尉。
綱 冬十一月,策免丞相宣及御史大夫翟方進;復以方進為丞相,孔光為御史大夫。
目 方進以經術進,其為吏,用法刻深,任勢立威,峻文深詆,中傷甚多。孔光領尚書,典樞機十餘年,守法度,修政事,上有所問,據經法,以心所安而對,不希旨苟合;如或不從,不敢強爭,以是久而安。時有所言,輒削草稿,以為彰主之過以奸忠直,人臣大罪也。有所薦舉,惟恐其人之聞知。沐日歸休,兄弟妻子燕語,終不及朝省政事。或問光:「溫室省中樹,皆何木也?」光默不應,更答以他語,其不泄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