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十六
漢紀
孝宣皇帝
綱 甲寅,三年,春三月,賜膠東相王成爵關內侯。
目 詔曰:「膠東相王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後詔問郡、國上計長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對言:「前膠東相成,偽自增加,以蒙顯賞。」是後俗吏多為虛名雲。
綱 夏四月,立子奭為皇太子。
目 霍顯聞立太子,怒不食,曰:「此乃民間時子,安得立!即後有子,反為王邪?」復教後毒太子。數召賜食,保阿輒先嘗之;後挾毒不得行。
綱 五月,丞相賢致仕。
目 賢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安車、駟馬,罷就第。丞相致仕,自賢始。
綱 六月,以魏相為丞相,丙吉為御史大夫。
綱 以疏廣為太子太傅,兄子受為少傅。
目 太子外祖父平恩侯許伯,以為太子少,白使其弟中郎將舜監護太子家。上以問廣,廣對曰:「太子,國儲副君,師友必於天下英俊,不宜獨親外家。且太子官屬已備,復使舜護太子家,示陋,非所以廣太子德於天下也。」上善其言,以語魏相,相免冠謝曰:「此非臣等所能及。」廣由是見器重。
綱 大雨雹。以蕭望之為謁者。
目 京師大雨雹,大行丞蕭望之上疏言:「陛下思政求賢,堯、舜之用心也;然而善祥未臻,陰陽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專權之所致也。附枝大者賊木心,私家盛者公室危。惟陛下躬萬機,選同姓,舉賢才,以為腹心,與參政謀,明陳其職,以考功能,則庶事理矣。」上素聞望之名,拜為謁者。
綱 秋九月,地震。詔求直言;省京師屯兵;罷郡國宮館,假貸貧民。
綱 以張安世為衛將軍,諸軍皆屬。以霍禹為大司馬,罷其屯兵。
目 霍氏驕侈縱橫,上頗聞霍氏毒殺許後,而未察,乃徙光女婿未央衛尉范明友、中郎將羽林監任勝、長樂衛尉鄧廣漢為他官,更以張安世為衛將軍,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以霍禹為大司馬,罷其屯兵官屬,諸領胡、越騎、羽林及兩宮衛尉屯兵,悉易以所親信許、史子弟代之。
綱 冬十二月,置廷尉平。
目 初,孝武之世,使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其後奸猾巧法,轉相比況,郡國承用者,或罪同而論異,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咸冤傷之。廷尉史路溫舒上書曰:「臣聞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復生,絕者不可復屬。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唯陛下省法制,寬刑罰,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上善其言,詔以「廷史任輕祿薄,置廷尉平,秩六百石,員四人,每季秋後請讞」。
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忌,奸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政衰聽怠,則廷平將招權而為亂首矣!」
綱 乙卯,四年,夏五月,山陽、濟陰雨雹殺人。
綱 秋七月,霍氏謀反,伏誅,夷其族。皇后霍氏廢。
目 霍顯及禹、山、雲自見日侵削,數相對啼泣自怨。謀令太后為博平君置酒,召丞相、平恩侯以下,使范明友、鄧廣漢承太后制引斬之,因廢天子而立禹。事覺,七月,雲、山、明友自殺,禹要斬,顯及諸女昆弟皆棄市;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數十家。皇后霍氏廢,處昭台宮。封告者皆為列侯。
初,霍氏奢侈,茂陵徐生上疏言:「霍氏泰盛,陛下即愛厚之,宜以時抑制,無使至亡!」書三上,輒報聞。至是,人為徐生上書曰:「臣聞客有過主人者,見其竃直突,旁有積薪,客謂主人:『更為曲突,遠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不應。俄而失火,鄰里共救之,幸而得息。於是殺牛置酒,謝其鄰人,灼爛者坐於上行,余各以功次坐,而不錄言曲突者。人謂主人曰:『鄉使聽客之言,不費牛酒,終無火患。今論功而請賓,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邪?』主人乃寤而請之。今茂陵徐福,數上書言霍氏且有變,宜防絕之。鄉使福說得行,則國無裂土出爵之費,臣無逆亂誅滅之敗。往事既已,而福獨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上乃賜福帛十匹,以為郎。
帝初立,謁見太廟,大將軍光驂乘,上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後張安世代光驂乘,上從容肆體,甚安近焉。故俗傳霍氏之禍,始於驂乘。
綱 九月,以朱邑為大司農。
目 邑少為桐鄉嗇夫,廉平不苟,以愛利為行,未嘗笞辱人,存問孤老,吏民愛敬之。遷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為大司農,惇厚篤於故舊,公正不可交以私。身為列卿,居處儉節,祿賜以共族黨,家無餘財。及卒,天子下詔稱揚,賜其子金百斤以奉祀。
綱 以龔遂為水衡都尉。
目 先是,渤海歲飢,盜賊並起。上選能治者,丞相、御史舉龔遂,拜渤海太守。召見,問:「何以治盜賊?」對曰:「海瀕遐遠,不沾聖化,其民困於饑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盜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邪,將安之也?」上曰:「選用賢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聞治亂民,猶治亂繩,不可急也;惟緩之,然後可治。臣願丞相、御史且無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從事。」上許焉,加賜黃金贈遣。乘傳至渤海界,郡發兵以迎,遂皆遣還。移書敕屬縣:「罷逐捕吏,諸持田器者皆為良民,吏無得問;持兵者乃為賊。」遂單車至府。盜賊聞遂教令,即時解散,棄其兵弩而持鉤、,於是悉平,民安土樂業。遂乃開倉廩假貧民,選用良吏尉安牧養焉。齊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遂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勞來循行,郡中皆有畜積,訟獄止息。至是入為水衡都尉。
綱 丙辰,元康元年,春正月,初作杜陵。
綱 夏五月,追尊悼考為皇考,立寢廟。
目 月司復言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於是立廟。
綱 殺京兆尹趙廣漢。
目 趙廣漢好用世吏子孫,新進年少者,見事風生,無所迴避,率多果敢之計,莫為持難。以私怨論殺男子榮畜,人上書言之,事下丞相、御史按驗。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欲以脅丞相。乃將吏府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辭,收奴婢十餘人去。丞相上書自陳,事下廷尉治,不如廣漢言。上惡之,下廣漢廷尉。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竟坐要斬。廣漢廉明,威制豪強,小民得職,百姓追思歌之。
綱 以蕭望之為平原太守,復征入守少府。
目 上選博士、諫官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諫大夫蕭望之為平原太守。望之上疏曰:「陛下哀愍百姓,出諫官以補郡吏。然朝無諍臣,則不知過,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上乃征望之入守少府。
綱 以尹翁歸為右扶風。
目 翁歸為人,公廉明察。為東海太守,過辭廷尉於定國,定國欲托邑子與翁歸,語終日,不敢見。曰:「此賢將,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奸邪罪名,盡知之。縣各有記籍,披籍取人,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改行自新。以治郡高第,入為右扶風,選用廉平,以為右職。接待以禮,好惡同之。其負翁歸,罰亦必行。緩於小弱,急於豪強,課常為三輔最。其在公卿間,清潔自守,語不及私,然溫良謙退,不以行能驕人,故尤得名譽。
綱 莎車叛,衛候馮奉世矯發諸國兵擊破之;以奉世為光祿大夫。
目 上令群臣舉可使西域者,前將軍韓增舉馮奉世,以衛候使持節送諸國客。會莎車王弟呼屠征,與旁國共殺其王萬年及漢使者自立,歃血叛漢。奉世以節諭告諸國,發其兵,進擊莎車,攻拔其城。莎車王自殺,傳首長安。帝召見韓增曰:「賀將軍所舉得其人。」議封奉世,蕭望之以為「奉世擅矯制發兵,雖有功效,不可以為後法。即封奉世,開後奉使者利要功萬里之外,為國家生事於夷狄,漸不可長」。乃以為光祿大夫。
綱 丁巳,二年,春二月,立倢伃王氏為皇后。
目 上欲立皇后,懲艾霍氏欲害皇太子,乃選後宮無子而謹慎者,立長陵王倢伃為皇后,令母養太子。
綱 夏五月,詔二千石察其官屬治獄不平者。郡國被疾疫者,毋出今年租。
綱 匈奴擾車師田者,詔鄭吉還屯渠犂。
目 匈奴大臣皆以為「車師地肥美,使漢得之,多田積穀,必害人國,不可不爭」,數遣兵擊車師田者。鄭吉將渠犂田卒救之,為匈奴所圍。吉上言「願益田卒」。上與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擊其右地,使不敢復擾西域。魏相諫曰:「臣聞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民人之眾,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間者,匈奴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按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八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乃欲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上乃遣常惠將騎往車師迎鄭吉吏士還渠犂。
相好觀漢故事,數條漢興已來國家便宜行事,及賈誼、晁錯、董仲舒等所言,奏請施行之。敕掾史按事郡國,及休告,還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災變,郡不上,相輒奏言之。與丙吉同心輔政。
綱 以蕭望之為左馮翊。
目 帝以蕭望之經明持重,論議有餘,材任宰相,欲詳試其政事,復以為左馮翊。望之從少府出為左遷,即移病。上使侍中諭意曰:「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為平原太守日淺,故複試之於三輔,非有所聞也。」望之即起視事。
綱 戊午,三年,春三月,封故昌邑王賀為海昏侯。
綱 封丙吉等為列侯,故人阿保賜物有差。
目 丙吉為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孫遭遇,絕口不道前恩。會掖庭宮婢自陳嘗有阿保之功,辭引使者丙吉知狀。上親見問,然後知吉有舊恩而終不言,大賢之。
初,張賀嘗為弟安世稱皇曾孫之材美及徵怪,安世輒絕止,以為少主在上,不宜稱述曾孫。及帝即位而賀已死,上謂安世曰:「掖庭令平生稱我,將軍止之,是也。」詔曰:「朕微眇時,丙吉、史曾、許舜皆有舊恩,張賀輔導朕躬,修文學經術,恩惠卓異,厥功茂焉。詩不云乎:『無德不報。』封賀子彭祖及吉、曾、舜皆為列侯。」故人嘗有阿保之功者,皆受官祿、田宅、財物,各以恩深淺報之。吉臨當封,病,上憂其不起。夏侯勝曰:「有陰德者,必享其祿。今吉未獲報,非死疾也。」果愈。張安世自以父子封侯,在位太盛,乃辭祿。安世謹慎周密,每定大政,已決,輒移病出。聞有詔令,乃驚,使吏之丞相府問焉。自朝廷大臣,莫知其與議也。嘗有所薦,其人來謝,安世大恨,以為「舉賢達能,豈有私謝邪」!絕弗復為通。有郎功高不調,自言,安世曰:「君之功高,明主所知,人臣執事何短長,而自言乎!」絕不許。已而郎果遷。
綱 夏六月,立子欽為淮陽王。
綱 疏廣、疏受請老,賜金遣歸。
目 皇太子年十二,通論語、孝經,太傅疏廣謂少傅受曰:「吾聞『知足不辱,知止不殆』。今宦成名立如此,不去,懼有後悔。」即日俱移病,上疏乞骸骨。上皆許之,加賜黃金二十斤,皇太子贈以五十斤。公卿、故人設祖道,供張東都門外,送者車數百兩。道路觀者皆曰:「賢哉二大夫!」或嘆息為之下泣。廣、受歸鄉里,日令其家賣金供具,請族人、故舊、賓客,與相娛樂。或勸以為子孫立產業者,廣曰:「吾豈老悖不念子孫哉!顧自有舊田廬,令子孫勤力其中,足以共衣食,與凡人齊。今復增益之,以為贏餘,但教子孫怠惰耳。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之怨也。吾既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又此金者,聖主所以惠養老臣也,故樂與鄉黨、宗族共饗其賜,以盡吾余日,不亦可乎!」於是族人悅服。
綱 以潁川太守黃霸守京兆尹,尋罷歸故官。
目 以黃霸為潁川太守,力行教化而後誅罰,務在成就全安長吏。許丞老,病聾,督郵白欲逐之。霸曰:「許丞廉吏,雖老,尚能拜起送迎,重聽何傷?」或問其故,霸曰:「數易長吏,送故迎新之費,及奸吏因緣,絕簿書,盜財物,公私費耗甚多,皆出於民。所易新吏,又未必賢,或不如其故,徒相益為亂。凡治道,去其泰甚者耳。」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征守京兆尹,尋坐法,貶秩,詔復歸潁川為太守。
綱 己未,四年,春正月,右扶風尹翁歸卒。
綱 大司馬、衛將軍、富平侯張安世卒。
綱 以韋玄成為河南太守。
目 初,扶陽節侯韋賢薨,長子弘有罪系獄,家人矯賢令,以次子玄成為後。玄成深知其非賢雅意,即佯狂不應召。大鴻臚奏狀,章下丞相、御史案驗。玄成友人侍郎章奕上疏言:「聖王貴以禮讓為國,宜優養玄成,勿枉其志,使得自安衡門之下。」而丞相、御史遂以玄成實不病,劾奏之。有詔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帝高其節,以為河南太守。
綱 庚申,神爵元年,春正月,帝如甘泉,郊泰畤;三月,如河東祠后土。遣諫大夫王褒求金馬、碧雞之神。
目 上頗修武帝故事,謹齋祀之禮。以方士言,增置神祠。聞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遣褒持節求之。
初,上聞褒有俊才,召見,使為聖主得賢臣頌,其辭曰:「夫賢者,國家之器用也,故君人者,勤於求賢,而逸於得人。昔賢者之未遭遇也,圖事揆策,則君不用其謀;陳見悃誠,則上不然其信。及其遇明君也,運籌合上意,諫諍即見聽,進退得關其忠,任職得行其術。故世必有聖知之君,而後有賢明之臣。故虎嘯而風烈,龍興而致雲,蟋蟀俟秋唫,蜉蝤出以陰。明明在朝,穆穆布列,聚精會神,相得益彰。故聖主必待賢臣而弘功業,俊士必俟明主以顯其德。上下俱欲,歡然交欣,翼乎如鴻毛遇順風,沛乎如巨魚縱大壑,休徵自至,壽考無疆,何必偃仰屈伸若彭祖,呴噓呼吸如喬、松哉!」上頗好神仙,故褒對及之。後京兆尹張敞亦勸上斥遠方士,游心帝王之術,由是悉罷尚方待詔。
綱 諫大夫王吉謝病歸。
目 上頗修飾宮室、車服,外戚許、史、王氏貴寵。諫大夫王吉上疏曰:「陛下惟思世務,將興太平,詔書每下,民欣然若更生。臣伏思之,可謂至恩,未可謂本務也。臣聞宣德流化,必自近始。故宜謹選左右,審擇所使。左右所以正身,所使所以宣德,此其本也。安土治民,莫善於禮。願陛下述舊禮,明王制,驅一世之民,躋之仁壽之域,則俗何以不若成、康,壽何以不若高宗!古者衣服、車馬,貴賤有章;今上下僭差,是以貪財誅利,不畏死亡。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財,不宜居位。」上以其言為迂闊,吉遂謝病歸。
綱 先零羌楊玉叛,夏四月,遣後將軍趙充國將兵擊之。
目 先零羌侯楊玉背畔,攻城邑,殺長吏。趙充國年七十餘,上老之,使丙吉問「誰可將者」?對曰:「無逾於老臣者矣!」上問「度當用幾人」?充國曰:「百聞不如一見。兵難隃度,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羌戎小夷,逆天背畔,滅亡不久,願陛下以屬老臣,勿以為憂!」上笑曰:「諾。」大發兵,遣充國將之,以擊西羌。
綱 六月,有星孛於東方。
綱 秋七月,充國引兵擊叛羌,叛羌多降。詔復遣將軍辛武賢等將兵擊之。尋詔罷兵,留充國屯田湟中。
目 六月,趙充國至金城,常以遠斥候為務,行必為戰備,止必堅營壁,尤能持重,愛士卒,先計而後戰。西至部都尉府,日饗軍士,士皆欲為用。虜數挑戰,充國堅守,欲以威信招降、及劫略者,解散虜謀,徼其疲劇,乃擊之。酒泉太守辛武賢奏言:「以七月分兵出擊、,冬復擊之,虜必震壞。」天子下其書。充國以為「先零首為畔逆,當捐、暗昧之過,先行先零之誅,以震動之,宜悔過反善,此全師保勝安邊之策」。天子下其書。議者咸以為「先零兵盛,而負、之助,不先破、,則先零未可圖也」。上乃拜許延壽強弩將軍,武賢破羌將軍,詔充國引兵並進擊、。充國上書,以為「先誅先零,則、之屬不煩兵而服;不服,涉正月擊之」。七月,璽書報從充國計,後、竟不煩兵而下。
上詔武賢等以十二月與充國合擊先零。時羌降者萬餘人矣,充國度其必壞,欲罷騎兵,屯田以待其敝。作奏未上,會得進兵璽書,遂上屯田奏曰:「羌易以計破,難用兵碎也,故臣愚以為擊之不便!計度臨羌東至浩亹,羌虜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墾,可二千頃以上。臣願罷騎兵,留步兵分屯要害處,浚溝渠,治湟,人二十畮,益積畜,省大費。謹上田處及器用簿。」上報曰:「即如將軍之計,虜當何時伏誅?兵當何時得決?熟計其便,復奏!」充國上狀曰:「臣聞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百戰而百勝,非善之善者,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臣謹條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唯明詔採擇!」
充國奏每上,輒下公卿議。魏相曰:「臣愚不習兵事利害。後將軍數畫軍策,其言常是,臣任其計可必用也。」上於是詔罷兵,獨充國留屯田。
綱 以張敞為京兆尹。
目 初,敞為山陽太守,時膠東盜賊起,敞自請治之。拜膠東相,明設購賞,傳相斬捕,國中遂平。時長安多盜,上以問敞。敞以為可禁,乃以為京兆尹,敞求得偷盜酋長數人,召見責問,令致諸偷以自贖,一日得數百人,由是市無偷盜。敞賞罰分明,而時時越法,有所縱舍;本治春秋,以經術自輔,不純用誅罰,以此能自全。朝廷有大議,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
綱 辛酉,二年,春二月,鳳皇、甘露降集京師,赦。
綱 夏五月,趙充國振旅而還。秋,羌斬楊玉以降,置金城屬國以處之。
目 趙充國奏言:「羌本可五萬人,除斬、降、溺、飢死、定計遺脫,不過四千人。羌靡忘等自詭必得,請罷屯兵!」奏可。充國振旅而還。秋,羌若零等共斬楊玉首,帥四千餘人降;初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綱 秋九月,司隸校尉蓋寬饒自剄北闕下。
目 司隸校尉蓋寬饒剛直公清,數犯上意。時方用刑法,任中書官,寬饒奏封事曰:「方今聖道浸微,儒術不行,以刑餘為周、召,以法律為詩、書。」又引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孫,官以傳賢聖。」書奏,上以為寬饒怨謗,下其書。執金吾議,以為「寬饒旨意欲求禪,大逆不道」!諫大夫鄭昌上書訟寬饒曰:「臣聞山有猛獸,藜藿為之不採;國有忠臣,奸邪為之不起。寬饒進有憂國之心,退有死節之義,上無許、史之屬,下無金、張之託;直道而行,多仇少與。上書陳事,有司劾以大辟。臣幸得從大夫之後,官以諫為名,不敢不言。」上竟下寬饒吏;寬饒引佩刀自剄北闕下,眾庶莫不憐之。
綱 以鄭吉為西域都護。
目 匈奴日逐王先賢撣,與握衍朐鞮單于有隙,率其眾降漢,使人至渠犂與鄭吉相聞。吉發諸國五萬人迎之,將詣京師。吉威振西域,遂並護車師以西北道,故號都護。都護之置自吉始。於是中西域而立幕府,治烏壘城,去陽關二千七百餘里,督察烏孫、康居等三十六國,漢之號令班西域矣。
綱 壬戌,三年,春三月,丞相高平侯魏相卒。
綱 夏四月,以丙吉為丞相。
目 吉尚寬大,好禮讓,掾吏有罪,輒與長休告,務掩過揚善,終無所案。曰:「以公府而有案吏之名,吾竊陋焉!」後人因以為故事。嘗出,逢群斗死傷,不問;逢牛喘,使問「逐牛行幾里矣」?或譏吉失問,吉曰:「民斗,京兆所當禁;宰相不親小事,非所當問也。方春,未可熱,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時氣失節;三公調陰陽,職當憂。」時人以為知大體。
綱 秋七月,以蕭望之為御史大夫。
綱 八月,益小吏俸。
目 詔曰:「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俸祿薄,欲無侵漁百姓,難矣!其益吏百石已下俸十五。」
綱 以韓延壽為左馮翊。
目 始延壽為潁川太守,承趙廣漢之後,俗多怨讎,延壽教以禮讓。黃霸代之,因其跡而大治。延壽接待下吏,恩施甚厚而約誓明。或欺負之者,延壽痛自刻責,吏聞者自傷悔,或自刺死。為東郡太守三歲,令行禁止,斷獄大減,由是入為馮翊。行縣至高陵,民有昆弟訟田,延壽大傷之,曰:「幸得備位為郡表率,不能宣明教化,至令民有骨肉爭訟,咎在馮翊!」是日移病,入臥傳舍,閉思過。於是訟者自悔,願以田相移,終死不敢爭。郡中歙然,傳相敕厲。恩信周遍二十四縣,莫敢以辭訟自言者,推其至誠,吏民不忍欺紿。
綱 癸亥,四年,夏四月,賜潁川太守黃霸爵關內侯。
目 霸在郡八年,政事愈治。是時鳳皇、神爵數集郡國,潁川尤多,於是賜爵關內侯。後數月,征霸為太子太傅。
綱 冬十月,鳳皇集杜陵。
綱 河南太守嚴延年棄市。
目 延年陰鷙酷烈,冬月傳屬縣囚,會論府上,流血數里,河南號曰「屠伯」。延年素輕黃霸,見其以鳳皇被褒賞,心內不服。郡界有蝗,府丞義出行蝗,延年曰:「此蝗豈鳳皇食邪?」義恐見中傷,乃上書言延年罪,因自殺以明不欺。事下按驗,得其怨望、誹謗數事,坐不道,棄市。初,延年母從東海來,適見報囚,大驚,謂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意當老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東歸,掃除墓地耳!」後歲余果敗,東海莫不賢智其母。
綱 甲子,五鳳元年,冬十二月朔,日食。
綱 殺左馮翊韓延壽。
目 韓延壽代蕭望之為左馮翊。望之聞延壽在東郡時,放散官錢千餘萬,使御史案之。延壽即部吏案較望之在馮翊時稟犧官錢,放散百餘萬。望之自奏:「職在總領天下,聞事不敢不問,而為延壽所拘持。」上由是不直延壽,各令窮竟。望之卒無事實,而延壽以車服、侍衛奢僭逾制等數事,竟坐棄市,百姓莫不流涕。
綱 乙丑,二年,秋八月,左遷蕭望之為太子太傅。
綱 免光祿勛、平通侯楊惲為庶人。
目 楊惲廉潔無私,然伐其行能,又性刻害,好發人陰伏,由是多怨。與太僕戴長樂相失,長樂上書告惲以主上為戲,語尤悖逆;詔免為庶人。
綱 丙寅,三年,春正月,丞相博陽侯丙吉卒。
目 吉病,上臨,問以「誰可以自代者」?吉薦杜延年、於定國、陳萬年。薨,諡曰定。後三人居位皆稱職,上稱吉為知人。
綱 二月,以黃霸為丞相。
目 霸材長於治民,及為丞相,功名損於治郡。時京兆尹張敞舍鶡雀飛集丞相府,霸以為神雀,議欲以聞。後知從敞舍來,乃止。敞奏「挾詐偽以奸名譽者,必先受戮,以正明好惡」。霸甚慚。時史高以外戚貴重,霸薦高可太尉。天子使尚書召問霸:「太尉官罷久矣。夫宣明教化,通達幽隱,使獄無冤刑,邑無盜賊,君之職也。將相之官,朕之任焉。高帷幄近臣,朕所自親,君何越職而舉之?」霸兔冠謝罪,數日,乃決,自是後不敢復有所請。然自漢興言治民吏,以霸為首。
綱 丁卯,四年,春,匈奴呼韓邪單于稱臣,遣弟入侍。減戍卒什二。
綱 糴三輔近郡谷供京師,初置常平倉。
目 自元康以來,比年豐稔,谷石五錢,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言:「歲豐谷賤,農人少利。故事:歲漕關東谷四百萬斛,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農、河東、上黨、太原郡谷供京師,可省漕卒過半。」又白:「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增其價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價而糶,名曰常平倉。」民便之,詔賜壽昌爵關內侯。
綱 夏四月朔,日食。
綱 殺故平通侯楊惲。
目 惲既失爵位,家居治產業,以財自娛。其友人孫會宗與惲書,為言「大臣廢退,當闔門惶懼,為可憐之意;不當治產業,通賓客,有稱譽」。惲,宰相子,有材能,少顯朝廷,一朝以晻昧語言見廢,內懷不服,報書曰:「竊自思念,過已大矣,行已虧矣,當為農夫以沒世矣。田家作苦,歲時伏臘,烹羊、炰羔,斗酒自勞,酒後耳熱,仰天拊缶而呼烏烏,其詩曰:『田彼南山,蕪穢不治;種一頃豆,落而為萁。人生行樂耳,須富貴何時!』是日也,拂衣而喜,奮褏低昂,頓足起舞,誠淫荒無度,不知其不可也。」又惲兄子譚謂惲曰:「侯罪薄,又有功,且復用。」惲曰:「有功何益?縣官不足為盡力!」譚曰:「縣官實然。蓋司隸、韓馮翊皆盡力吏也,俱坐事誅。」或上書告「惲驕奢,不悔過,日食之咎,此人所致」。章下,廷尉當惲大逆無道,腰斬。
綱 匈奴郅支單于攻呼韓邪單于走之,遂都單于庭。
綱 戊辰,甘露元年,春,免京兆尹張敞官,復以為冀州刺史。
目 楊惲之誅,公卿奏敞惲之黨友,不宜處位。上惜敞材,獨寢其奏,不下。敞使掾絮舜案事,舜私歸其家曰:「五日京兆耳,安能復案事。」敞聞,即收舜系獄驗治,竟致其死事。會立春,行冤獄使者出,舜家載屍自言,使者奏敞賊殺不辜;上欲令敞得自便,即先下前奏,免為庶人。敞詣闕上印綬,便從闕下亡命。數月,京師吏民解弛,枹鼓數起,而冀州部中有大賊,天子使使者即家召敞,妻子皆泣,敞獨笑曰:「吾身亡命為民,郡吏當就捕。今使者來,此天子欲用我也。」裝隨使者詣公車。上引見,拜冀州刺史,到部,盜賊屏息。
綱 以韋玄成為淮陽中尉。
目 皇太子柔仁好儒,見上所用多文法吏,以刑繩下,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上由是疏太子,而愛次子淮陽憲王欽,常欲立之,然因太子起於微細,上少依許氏,及即位而許後以弒死,故弗忍也。久之,上拜韋玄成為淮陽中尉,以玄成嘗讓爵於兄,欲以感喻憲王,由是太子遂安。
綱 匈奴兩單于,皆遣子入侍。
綱 夏四月,黃龍見。
綱 己巳,二年,夏四月,營平侯趙充國卒。
綱 匈奴款塞請朝。
目 匈奴呼韓邪單于款五原塞,願奉國珍,朝三年正月。詔有司議其儀,丞相、御史曰:「聖王之制,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後夷狄。單于朝賀,宜如諸侯王,位次在下。」蕭望之以為「單于非正朔所加,故稱敵國,宜待以不臣之禮,位在諸侯王上」。天子采之,詔令單于位在諸侯王上,贊謁稱臣而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