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十五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漢紀 孝武皇帝 綱 辛卯,三年,秋,以田千秋為大鴻臚。族滅江充家。 目 吏民以巫蠱相告言者,案驗多不實。上頗知太子皇恐無他意,會高寢郎田千秋上急變訟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當笞。天子之子過誤殺人,當何罪哉?臣嘗夢見一白頭翁教臣言。」上乃大感寤,召見千秋,謂曰:「父子之間,人所難言也,公獨明其不然。此高廟神靈使公教我,公當遂為吾輔佐!」立拜千秋為大鴻臚,而族滅江充家,焚蘇文於橫橋上。上憐太子無辜,乃作思子宮,為歸來望思之台於湖,天下聞而悲之。 綱 壬辰,四年,春正月,帝如東萊。 目 上欲浮海求神仙,群臣諫,弗聽;會大風晦冥,海水沸涌,留十餘日乃還。 綱 雍縣無雲如雷者三,隕石二,黑如黳。 綱 三月,帝耕於巨定。還,至泰山,罷方士候神人者。 目 上耕於巨定。還,幸泰山,修封禪,祀明堂。見群臣,乃言曰:「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田千秋曰:「方士言神仙者甚眾,而無顯功,請皆罷斥遣之!」上曰:「大鴻臚言是也。」於是悉罷諸方士候神人者。是後,上每對群臣自嘆:「向時愚惑,為方士所欺。天下豈有仙人?盡妖妄耳!節食服藥,差可少病而已。」 綱 夏六月,還宮。 綱 以田千秋為丞相,封富民侯。以趙過為搜粟都尉。 目 千秋無他材能術學,又無閥閱功勞,特以一言寤意,數月取宰相,封侯,世未嘗有也。然為人敦厚有智,居位自稱,逾於前後數公。 先是,桑弘羊言:「輪台東有溉田五千頃以上,可遣屯田卒,置校尉,募民壯健敢徙者詣田所,墾田,築亭,以威西國。」上乃下詔,深陳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賦三十,助邊用,是重困老弱孤獨也。今又請遣卒田輪台,輪台西於車師千餘里,前擊車師,雖降其王,以遼遠乏食,道死者尚數千人,況益西乎!匈奴常言:『漢極大,然不耐饑渴,失一狼,走千羊。』乃者,貳師敗,軍士死略離散,悲痛常在朕心。今又請遠田輪台,欲起亭隧,是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朕不忍聞!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復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自是不復出軍,而封田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民也。又以趙過為搜粟都尉。過教民為代田。一畮三甽,歲代處,故曰代田。每耨輒附根,根深能風旱。其耕耘田器皆有便巧,用力少而得谷多,民皆便之。 綱 癸巳,後元元年,秋七月,地震。 綱 殺鉤弋夫人趙氏。 目 燕王旦自以次第當為太子,上書求入宿衛。上怒曰:「生子當置齊、魯禮義之鄉;乃置之燕,果有爭心。」乃斬其使。是歲鉤弋夫人之子弗陵年七歲,形體壯大,多知,上奇愛之,心欲立焉。以其年稚,母少,猶與久之。欲以大臣輔之,察群臣,唯奉車都尉、光祿大夫霍光,忠厚可任大事,上乃使黃門畫周公負成王朝諸侯以賜光。光,去病之弟也。後數日,帝譴責鉤弋夫人;夫人脫簪珥,叩頭。帝曰:「引持去,送掖庭獄!」夫人還顧,帝曰:「趣行,汝不得活!」卒賜死。頃之,帝閒居,問左右曰:「外人言云何?」左右對曰:「人言且立其子,何去其母乎?」帝曰:「然,是非兒曹愚人之所知也。往古國家所以亂,由主少、母壯也。女主獨居驕蹇,淫亂自恣,莫能禁也。汝不聞呂后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 綱 甲午,二年,春二月,帝如五柞宮,立弗陵為皇太子,以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金日為車騎將軍,上官桀為左將軍,受遺詔輔少主。帝崩。 目 二月,上幸五柞宮,病篤,霍光涕泣問曰:「如有不諱,誰當嗣者?」上曰:「君未諭前畫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光頓首讓曰:「臣不如金日。」日亦曰:「臣外國人,不如光;且使匈奴輕漢!」乃立弗陵為皇太子。明日,命光、日及上官桀受遺詔,輔少主,與御史大夫桑弘羊皆拜臥內床下。光出入禁闥二十餘年,出則奉車,入侍左右,小心謹慎,未嘗有過。為人沉靜詳審,每出入下殿門,進止有常處,郎、僕射竊識視之,不失尺寸。日在上左右,目不忤視者數十年;賜出宮女,不敢近;上欲納其女後宮,不肯;其篤慎如此。日長子為帝弄兒,其後壯大,自殿下與宮人戲,日適見,遂殺之。上怒,日具言所以。上為之泣;而心敬日。桀,始以材力得幸,為未央廐令。上嘗體不安,及愈,見馬,馬多瘦,上大怒曰:「令以我不復見馬邪!」桀頓首曰:「臣聞聖體不安,日夜憂懼,意誠不在馬。」言未卒,泣數行下。上以為愛己,由是親近。又明日,帝崩。 綱 太子弗陵即位。姊鄂邑長公主共養省中,光、日、桀共領尚書事。 目 光輔幼主,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殿中嘗有怪,一夜,群臣相驚,光召尚符璽郎,欲收取璽。郎不肯授,光欲奪之。郎按劍曰:「臣頭可得,璽不可得也!」光甚誼之。明日,詔增此郎秩二等。眾庶莫不多光。 綱 三月,葬茂陵。 綱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綱 追尊鉤弋夫人為皇太后,起雲陵。 孝昭皇帝 綱 乙未,孝昭皇帝始元元年,秋七月,大雨,至於十月。 綱 燕王旦謀反,赦弗治;黨與皆伏誅。 綱 以雋不疑為京兆尹。 目 不疑為京兆尹,吏民敬其威信。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不疑:「有所平反,活幾何人?」即多所平反,母喜笑異他時;或無所出,母怒,為不食。故不疑為吏,嚴而不殘。 綱 九月,車騎將軍秺侯金日卒。 目 初,武帝以日捕反者馬何羅功,遺詔封為秺侯。日以帝少,不受封;及病困,光白封之,臥受印、綬;一日薨,諡曰敬。日兩子賞、建,俱侍中,與上臥起。賞奉車,建駙馬都尉。 綱 閏月,遣使行郡國,舉賢良,問民疾苦。 綱 冬,無冰。 綱 丙申,二年,春正月,封大將軍光為博陸侯。 綱 三月,遣使振貸貧民種食。秋,詔所貸勿收責,除今年田租。 綱 丁酉,三年,冬十月,遣祠鳳皇於東海。 綱 戊戌,四年,春三月,立倢伃上官氏為皇后,赦。 目 霍光女為上官桀子安妻,生女,年甫五歲,安欲因光內之宮中;光以為尚幼,不聽。蓋長公主私近子客丁外人,安說外人曰:「安子容貌端正,誠因長主時得入為後,以臣父子在朝而有椒房之重。漢家故事,常以列侯尚主,足下何憂不封侯乎!」外人言於長主,以為然,召安女入為倢伃,遂立為後。 綱 秋,令民勿出馬。 綱 以上官安為車騎將軍。 綱 己亥,五年,春正月,男子成方遂詣闕,詐稱衛太子,伏誅。 目 有男子乘黃犢車詣北闕,自稱衛太子。詔公卿、將軍、中二千石雜識視,至者並莫敢發言。京兆尹雋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曰:「昔蒯聵違命出奔,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遂送詔獄。上與大將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有經術、明於大誼者。」由是不疑名重朝廷。廷尉驗治,本夏陽人,姓成名方遂,居湖。有故太子舍人謂曰:「子狀貌甚似衛太子。」方遂利其言,冀以得富貴。坐誣罔不道,要斬。 綱 庚子,六年,春,詔問賢良、文學,民所疾苦。 目 諫大夫杜延年言:「年歲比不登,流民未盡還。宜修孝文時政,示以儉約寬和,順天心,說民意,年歲宜應。」光納其言,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示以節儉,然後教化可興。」桑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於是鹽鐵之議起焉。 綱 蘇武還自匈奴,以為典屬國。 目 初,蘇武既徙北海上,杖漢節牧羊,臥起操持,節旄盡落。單于使李陵至海上,為武置酒設樂,謂曰:「足下兄弟皆坐事自殺,太夫人已不幸,婦亦更嫁矣,獨有女弟、男、女,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自苦如此!且陛下春秋高,法令無常,人臣無罪夷滅者數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復誰為乎!」武曰:「臣事君,猶子事父也。子為父死,無所恨。王必欲降武,請畢今日之歡,效死於前!」陵喟然嘆曰:「嗟乎!義士!陵與衛律之罪上通於天矣!」及是,匈奴國內乖離,常恐漢兵襲之,於是與漢和親,乃歸武及馬宏等。於是陵置酒賀武曰:「足下揚名匈奴,功顯漢室,雖古竹帛所載,丹青所畫,何以過子卿!陵雖駑怯,令漢貰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奮大辱之積志,庶幾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為世大戮,陵尚復何顧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陵泣下數行,因與武決。官屬隨武還者九人。既至京師,詔武奉一太牢,謁武帝園廟,拜為典屬國,秩中二千石,賜錢三百萬,公田二頃,宅一區。武留匈奴凡十九歲,始以強壯出,及還鬚髮盡白。 綱 秋七月,罷榷酤官。 目 罷榷酤,從賢良、文學之議也。武帝之末,海內虛耗,戶口減半。霍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至是,匈奴和親,百姓充實,稍復文、景之業焉。 綱 辛丑,元鳳元年,秋七月晦,日食既。 綱 八月,鄂邑長公主、燕王旦、上官桀、安等謀反,皆伏誅。 目 上官桀父子為丁外人求封侯,霍光不許。長主以是怨光,而桀、安亦慚。燕王旦自以帝兄不得立,常懷咎望。桑弘羊欲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於是蓋主、桀、安、弘羊皆與旦通謀,詐令人為燕王上書,言「光出,都肄郎、羽林,道上稱蹕,擅調益幕府校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候光出沐日奏之。桀欲從中下其事,弘羊當與諸大臣共執退光。書奏,帝不肯下。明旦,光聞之,止畫室中不入。上問:「大將軍安在?」桀對曰:「以燕王告其罪,故不敢入。」有詔:「召大將軍。」光入,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冠!朕知是書詐也,將軍無罪。」光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將軍之廣明都郎,屬耳;調校尉以來,未能十日,燕王何以得知之!且將軍為非,不須校尉。」是時帝年十四,尚書、左右皆驚。而上書者果亡,捕之甚急。桀等懼,白上:「小事不足遂。」上不聽。後桀黨與有譖光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忠臣,先帝所屬以輔朕身,敢有毀者坐之!」自是桀等不敢復言。 桀等謀令長公主置酒請光,伏兵格殺之,因廢帝而立燕王。驛書往來,外連郡國豪傑以千數。旦以語相平,平曰:「左將軍素輕易,車騎少而驕,臣恐其不能成,又恐既成反大王也。」旦不聽。安果謀誘燕王至而誅之,因廢帝而立桀。會蓋主舍人父燕倉知其謀,以告大司農楊敞。敞素謹,畏事,乃移病臥,以告杜延年;延年以聞。九月,詔捕桀、安、弘羊、外人等,並宗族悉誅之;蓋主、燕王皆自殺。 綱 冬,以韓延壽為諫大夫。 目 文學魏相對策,以為:「日者燕王為無道,韓義出身發諫,為王所殺。義無比干之親而蹈比干之節,宜顯賞其子以示天下,明為人臣之義。」乃擢義子延壽為諫大夫。 綱 以張安世為右將軍,杜延年為太僕。 目 大將軍光以朝無舊臣,安世自先帝時為尚書令,志行純篤,乃白用安世為右將軍兼光祿勛以自副焉。又以延年有忠節,擢為太僕右曹給事中。光持刑罰嚴,延年輔之以寬。安世,湯之子;延年,周之子也。 綱 癸卯,三年,春正月,泰山石立;上林僵柳復起生。 目 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僵柳自起生,有蟲食柳葉曰:「公孫病已立。」符節令眭弘上書,言:「大石自立,僵柳復起,當有匹庶為天子。當求賢人,禪帝位,以順天命。」坐設妖言惑眾,伏誅。 綱 甲辰,四年,春正月,帝冠。 綱 丞相千秋卒。二月,以王訢為丞相。 綱 夏五月,孝文廟正殿火,帝素服,遣使作治。 綱 遣使誘樓蘭王安歸殺之。 目 樓蘭王安歸數遮殺漢使;駿馬監傅介子使大宛,詔因令責樓蘭王,王謝服。介子還,謂大將軍光曰:「樓蘭數反覆,而不誅,無所懲艾。願往刺之,以威示諸國。」大將軍白遣之。介子齎金幣,揚言以賜外國為名。至樓蘭,王貪漢物,來見。介子與坐,飲醉,謂曰:「天子使我私報王。」王起,隨介子入帳中,壯士二人從後刺之。遂斬其首,馳傳詣闕,縣北闕下。立其弟在漢者尉屠耆為王,更名其國為鄯善。封介子為義陽侯。 綱 乙巳,五年,夏,大旱。 綱 冬,大雷。 綱 丞相訢卒。 綱 丙午,六年,冬十一月,以楊敞為丞相。 綱 丁未,元平元年,春二月,有流星大如月,眾星皆隨西行。 綱 夏四月,帝崩。大將軍光承皇后詔,迎昌邑王賀詣長安。六月,入即位,尊皇后曰皇太后。 目 帝崩,無嗣,時武帝子獨有廣陵王胥,群臣欲立之。胥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大將軍光不自安。郎有上書言:「周太王廢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雖廢長立少可也。廣陵王不可以承宗廟。」光即日承皇后詔,迎昌邑王賀詣長安邸。 賀,昌邑哀王髆之子,素狂縱,動作無節。武帝之喪,遊獵不止。中尉王吉諫曰:「大王不好書術而樂逸游,非所以全壽命之宗也,又非所以進仁義之隆也。夫廣廈之下,細旃之上,明師居前,勸誦在後,上論唐、虞之際,下及殷、周之盛,休則俯仰屈伸以利形,專意積精以適神,則心有堯、舜之志,體有喬、松之壽,福祿臻而社稷安矣。且諸侯骨肉,莫親大王,於屬則子,於位則臣,一身而二任之責加焉。恩愛行義,孅介有不具者,於以上聞,非享國之福也。」王賜吉酒脯,而放縱自若。郎中令龔遂,忠厚剛毅,有大節,見王遊戲無度,涕泣行,叩頭曰:「臣數言危亡之戒,大王不說。夫國之存亡,豈在臣言哉!願王內自揆度。大王誦詩三百五篇,人事浹,王道備。王之所行,中詩一篇何等也!」王終不改。及征書至,發書馳赴,王吉戒王曰:「大王以喪征,宜日夜哭泣悲哀而已,慎無有所發!大將軍仁愛、勇智、忠信之德,天下莫不聞,願大王事之、敬之。」王到霸上,使遂參乘,至廣明東都門,遂曰:「禮,奔喪望見國都哭。此長安東郭門也。」王曰:「我嗌痛,不能哭。」至城門,遂復言,王曰:「城門與郭門等耳。」且至未央宮東闕,遂曰:「昌邑帳在是,大王宜下車,鄉闕西面伏哭,盡哀止。」王曰:「諾。」到,哭如儀。六月,受璽、綬,襲尊號。 綱 葬平陵。 綱 昌邑王有罪,大將軍光率群臣奏太后廢之。 目 昌邑王淫戲無度,大將軍光憂懣,以問故吏大司農田延年。延年曰:「將軍為國柱石,審此人不可,何不建白太后,更選賢而立之?」光曰:「今欲如是,於古嘗有此不?」延年曰:「伊尹相殷,廢太甲以安宗廟,後世稱其忠。將軍若能行此,亦漢之伊尹也。」光乃引延年給事中,陰與張安世圖計。王出遊,光祿大夫夏侯勝當乘輿前諫曰:「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出,欲何之?」王怒,縛勝屬吏。光讓安世,以為泄語,安世實不言。乃召問勝,勝對言「在鴻範傳」。光、安世大驚,以此益重經術士。 既定議,召丞相、御史、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會議未央宮。光曰:「昌邑王行昏亂,恐危社稷,如何?」群臣皆驚愕失色,莫敢發言。延年離席按劍曰:「先帝屬將軍以幼孤,寄將軍以天下,以將軍忠賢,能安劉氏也。今群下鼎沸,社稷將傾;且漢之傳諡常為『孝』者,以長有天下,令宗廟血食也。如漢家絕祀,將軍雖死,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乎?今日之議,不得旋踵,群臣後應者,臣請劍斬之!」光謝曰:「九卿責光是也!」於是議者皆叩頭曰:「唯大將軍令!」光即與群臣俱見,白太后,太后乃幸未央承明殿,盛服坐武帳中,召昌邑王伏前聽詔。光令王起,拜受詔;脫其璽組,奉上太后;扶王下殿,送至邸。詔歸賀昌邑,賜湯沐邑二千戶;國除,為山陽郡。 昌邑群臣,坐在國時不舉奏王罪過,令漢朝不聞知,又不能輔道,陷王大惡,皆下獄,誅殺二百餘人,唯中尉吉、郎中令遂得減死。師王式系獄,當死,使者責曰:「師何以無諫書?」式對曰:「臣以詩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於忠臣、孝子之篇,未嘗不為王反覆誦之也;至於危亡失道之君,未嘗不流涕為王深陳之也。臣以三百五篇諫,是以無諫書。」亦得減死論。 光以太后省政,宜知經術,白令夏侯勝用尚書授太后,遷勝長信少府。 綱 秋七月,迎武帝曾孫病已入即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目 初,衛太子納史良娣,生子進,號史皇孫。皇孫納王夫人,生子病已,號「皇曾孫」。生數月,遭巫蠱事,太子男、女、妻、妾皆遇害,獨皇曾孫在,亦坐收系獄。故廷尉監丙吉受詔治獄,心知太子無事實,重哀皇曾孫無辜,擇謹厚女徒胡組、郭征卿令乳養,日再省視。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武帝詔獄系者,無輕重,一切皆殺之。使者夜至獄,吉閉門不納,曰:「他人無辜死者猶不可,況親曾孫乎!」使者不得入,還,以聞。武帝亦寤,曰:「天使之也!」因赦天下。 吉聞史良娣有母貞君及兄恭,乃載皇曾孫付之。後有詔掖庭養視。時掖庭令張賀嘗事衛太子,思顧舊恩,哀曾孫,奉養甚謹,欲以女孫妻之。賀弟安世為右將軍,輔政,怒曰:「曾孫乃衛太子後也,勿復言予女事!」時暴室嗇夫許廣漢有女,賀以家財聘之,曾孫因依倚廣漢兄弟及史氏,受詩於東海澓中翁,高材好學,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上下諸陵,周遍三輔,以是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 及是,吉奏記光曰:「今社稷、宗廟、群生之命,在將軍之一舉。而武帝曾孫名病已在掖庭、外家者,今十八九矣,通經術,有美材,行安而節和,願將軍決定大策。」七月,光會丞相以下議定所立,遂上奏曰:「孝武皇帝曾孫病已,年十八,師授詩、論語、孝經,躬行節儉,慈仁愛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後。」皇太后詔曰:「可。」光迎曾孫入未央宮,見太后,即皇帝位。侍御史嚴延年劾奏:「大將軍光擅廢立主,無人臣禮,不道。」奏雖寢,然朝廷肅然敬憚之。 綱 丞相敞卒,以蔡義為丞相。 綱 冬十一月,立皇后許氏。 目 公卿議立皇后,皆心擬霍將軍女,亦未有言。上乃詔求微時故劍。大臣知指,白立許倢伃為皇后。霍光以後父廣漢刑人,不宜君國;歲余,乃封為昌成君。 中宗孝宣皇帝 綱 戊申,中宗孝宣皇帝本始元年,春,大將軍光請歸政,不受。 目 詔有司論定策安宗廟功,大將軍光等皆益封。光稽首歸政,上謙讓不受;諸事皆先關白光,然後奏御。自昭帝時,光子禹及兄孫雲皆為中郎將,山奉車都尉、侍中,領胡、越兵;兩女婿為東、西宮衛尉,昆弟諸婿外孫皆奉朝請,為諸曹、大夫、騎都尉、給事中,黨親連體,根據於朝廷。及昌邑王廢,光之權益重,每朝見,上虛己斂容,禮下之已甚。 綱 夏四月,地震。 綱 鳳凰集膠東,赦,勿收田租賦。 綱 追諡戾太子、戾夫人、悼考、悼後,置園邑。 目 詔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號諡,歲時祠;其議諡,置園邑。」有司奏:「禮,為人後者,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陛下為孝昭皇帝後,承祖宗之祀,親諡宜曰悼,母曰悼後;故皇太子諡曰戾,史良娣曰戾夫人。」皆改葬焉。 綱 召黃霸為廷尉正。 目 霍光既誅上官桀,遂以刑法痛繩群下,由是俗吏皆尚嚴酷,而河南丞黃霸獨用寬和為名。上在民間時,知百姓苦吏急迫,聞霸持法平,乃召以為廷尉正;數決疑獄,庭中稱平。 綱 己酉,二年,春,大司農田延年有罪,自殺。 目 昭帝之喪,大司農僦民車,延年詐增僦直,盜取錢三千萬,為怨家所告。御史大夫田廣明謂杜延年曰:「春秋之義,以功覆過。當廢昌邑王時,非田子賓之言,大事不成。今縣官出三千萬自乞之,何哉?願以愚言白大將軍!」延年言之,光曰:「誠然,實勇士也!當發大議時,震動朝廷。」因自撫心曰:「使我至今病悸。謝田大夫曉大司農,通往就獄,得公議之。」廣明使人語延年,延年曰:「幸寬我耳,何面目入牢獄!」遂自刎死。 綱 夏,尊孝武皇帝廟為世宗,所幸郡國皆立廟。 目 詔曰:「孝武皇帝躬仁義,厲威武,功德茂盛,而廟樂未稱,朕甚悼焉。其與列侯、二千石、博士議。」於是群臣皆曰:「宜如詔書。」夏侯勝獨曰:「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無度,無德澤於民,不宜為立廟樂。」公卿共難勝曰:「此詔書也。」勝曰:「詔書不可用也。」於是丞相、御史劾奏勝非議詔書,毀先帝,不道;及丞相長史黃霸阿縱勝,不舉劾;俱下獄。有司遂請尊武帝廟為世宗廟,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巡狩所幸郡國皆立廟。勝、霸既久系,霸欲從勝受尚書,勝辭以罪死。霸曰:「朝聞道,夕死可矣。」勝賢其言,遂授之。系再更冬,講論不怠。 綱 庚戌,三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妻顯弒皇后許氏。 目 時霍光夫人顯欲貴其小女成君,道無從。會許後當娠,病,女醫淳于衍者,霍氏所愛,嘗入宮侍疾。顯謂衍曰:「將軍素愛成君,欲奇貴之。今皇后當免身,若投毒藥去之,成君即為皇后矣。事成,富貴共之。」衍即搗附子,齎入長定宮。皇后免身後,衍取附子併合太醫大丸以飲皇后,有頃,曰:「我頭岑岑也,藥中得無有毒?」對曰:「無有。」遂加煩懣,崩。後有人上書告諸醫侍疾無狀者,皆收系詔獄。顯恐急,即具語光曰:「既失計為之,無令吏急衍!」光大驚,欲自發舉,不忍。奏上,光署「衍勿論」,顯因勸光內其女入宮。 綱 葬恭哀皇后於杜陵南園。 綱 夏六月,丞相義卒。以韋賢為丞相,魏相為御史大夫。 綱 以趙廣漢為京兆尹。 目 初,廣漢為潁川太守。潁川俗,豪傑相朋黨。廣漢為缿筒,受吏民投書,使相告訐,於是更相咎怨,奸黨散落,盜賊不得發。由是入為京兆尹。廣漢尤善為鉤距以得事情,閭里銖兩之奸皆知之,其發奸摘伏如神,京兆政清。長老傳以為自漢興,治京兆者莫能及。 綱 辛亥,四年,春三月,立大將軍光女為皇后,赦。 綱 夏四月,地震,山崩二郡,壞祖宗廟。帝素服避殿,詔問經學及舉賢良、方正之士。 綱 以夏侯勝為諫大夫,黃霸為揚州刺史。 目 上以地震,釋勝、霸而用之。勝為人質樸守正,簡易無威儀,或時謂上為君,誤相字於前,上亦以是親信之。嘗見,出道上語,上聞而讓勝,勝曰:「陛下所言善,臣故揚之。堯言布於天下,至今見誦。臣以為可傳,故傳耳。」朝廷每有大議,上謂曰:「先生建正言,無懲前事!」復為長信少府,遷太子太傅。年九十卒,太后素服五日,以報師傅之恩。 綱 五月,鳳凰集北海。 綱 壬子,地節元年,春,有星孛於西方。 綱 冬十二月晦,日食。 綱 以於定國為廷尉。 目 定國為廷尉,乃迎師學春秋,備弟子禮。為人謙恭,雖卑賤皆與鈞禮。其決獄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於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 綱 癸丑,二年,春三月,以霍禹為右將軍。大司馬、大將軍、博陸侯霍光卒。 目 大將軍光病,車駕自臨問,為之涕泣。光上書謝恩,願分國邑封兄孫山為列侯。即日拜光子禹為右將軍。光薨,諡曰宣成。賜葬具如乘輿制度;置園邑三百家,長丞奉守;復其後世,疇其爵邑,世世無有所與。 綱 夏四月,以張安世為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事。 目 魏相上封事,曰:「聖王褒有德以懷萬方,顯有功以勸百寮,是以朝廷尊榮。今新失大將軍,宜顯明功臣以鎮藩國,毋空大位,以塞爭權。車騎將軍安世,忠信謹厚,國家重臣也,宜尊其位。」上乃拜安世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事。 綱 鳳凰集魯,大赦。 綱 以霍山為奉車都尉,領尚書事。御史大夫魏相給事中。 目 上思報大將軍德,乃封光兄孫山為樂平侯,使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魏相因許廣漢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今光死,子復為右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勢,任兵官,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驕奢放縱,恐浸不制,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 帝興於閭閻,知民事之艱難。霍光既薨,始親政事,厲精為治,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敷奏其言,考試功能。侍中、尚書功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於子孫,終不改易。及拜刺史、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有名實不相應,必知其所以然。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以為「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將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輒以璽書勉厲,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選諸所表,以次用之。是故漢世良吏,於是為盛,稱中興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