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十四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漢紀 孝武皇帝 綱 己未,元狩元年,冬十月,祠五畤,獲一角獸,以燎。始以天瑞紀元。 目 行幸雍,祠五畤,獲獸,一角而足有五蹄。有司言:「陛下肅祗郊祀,上帝報享,錫一角獸,蓋麟雲。」於是以薦五畤,畤加一牛,以燎。有司又言:「元宜以天瑞命,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今元以郊得一角獸曰狩雲。」 綱 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自殺。 目 淮南王安與賓客左吳等,日夜為反謀。召中郎伍被與謀反事,且曰:「漢廷大臣獨汲黯好直諫,守節死義,難惑以非。至如說丞相弘等,如發蒙振落耳!」被自詣吏,告與安謀如此。上使宗正治安,未至,安自剄。諸所與謀反者皆族。捕得陳喜于衡山王子孝家。孝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即先自告所與謀反者陳喜等。公卿請逮捕賜治,賜自剄死。 綱 夏四月,立子據為皇太子。 綱 五月晦,日食。 綱 遣博望侯張騫使西域。始通滇國,復事西南夷。 目 初,張騫自月氏還,具為天子言西域諸國風俗:「大宛在漢正西,可萬里,其俗土著,耕田,多善馬,有城郭、室屋。其東北則烏孫,東則於窴。於窴之西,則水皆西流注西海;其東,水東流注鹽澤。鹽澤潛行地下,其南則河源出焉。鹽澤去長安可五千里。匈奴右方居鹽澤以東,至隴西長城,南接羌,鬲漢道焉。烏孫、康居、奄蔡、大月氏,皆行國,隨畜牧,與匈奴同俗。大夏在大宛西南,與大宛同俗。臣在大夏時,見邛竹杖,蜀布,問:『安得此?』曰:『市之身毒。』身毒在大夏東南可數千里,其俗土著,與大夏同。度大夏去漢萬二千里,居漢西南;今身毒又居大夏東南數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遠矣。今使大夏,從羌中,險;少北,則為匈奴所得;從蜀,宜徑,又無寇。」天子既聞諸國多奇物,而兵弱,貴漢財物,誠得而以義屬之,則廣地萬里,重九譯,致殊俗,威德遍於四海,欣然以騫言為然。乃令騫因蜀、犍為,發間使四道並出,求身毒國;各行一二千里,終莫得通。於是始通滇國,乃復事西南夷。 綱 庚申,二年,春三月,丞相弘卒。以李蔡為丞相,張湯為御史大夫。 綱 以霍去病為票騎將軍,擊匈奴。敗之,過焉支,至祁連山而還。 目 霍去病為票騎將軍,將萬騎出隴西,擊匈奴。轉戰六日,過焉支山千餘里,斬首虜獲甚眾。夏,去病復深入二千餘里,至祁連山,斬首虜獲尤多。益封五千戶。是時諸宿將皆不如去病,由此去病日以親貴,比大將軍矣。 綱 秋,匈奴渾邪王降,置五屬國以處其眾。 目 匈奴單于怒渾邪、休屠王為漢所殺虜數萬人,欲召誅之。渾邪王與休屠王恐,謀降漢。休屠王后悔,渾邪王殺之,並其眾以降漢。發車二萬乘迎之,縣官無錢,從民貰馬,民或匿馬,馬不具。上怒欲斬長安令,右內史汲黯曰:「長安令無罪,獨斬臣黯,民乃肯出馬。且匈奴畔其主而降漢,何至罷敝中國以事夷狄之人乎!」上默然,曰:「吾久不聞汲黯之言,今又復妄發矣!」居頃之,乃分徙降者邊五郡故塞外,因其故俗為五屬國。休屠王太子日沒入官,輸黃門養馬。帝游宴見馬,後宮滿側,日等數十人牽馬過殿下,莫不竊視,至日獨不敢。日長八尺二寸,容貌甚嚴,馬又肥大,上奇焉,即日拜為馬監,遷侍中、駙馬都尉、光祿大夫,甚信愛之。貴戚多竊怨曰:「陛下妄得一胡兒,反貴重之。」上愈厚焉。以休屠作金人為祭天主,故賜日姓金氏。 綱 辛酉,三年,春,有星孛於東方。 綱 秋,山東大水,徙其貧民於關西、朔方。 綱 作昆明池。 目 上將討昆明,以昆明有滇池,方三百里,乃作昆明池以習水戰。 綱 得神馬於渥窪水中。 目 是歲得神馬於渥窪水中。上方立樂府,及得神馬,次以為歌。汲黯曰:「凡王者作樂,上以承祖宗,下以化兆民。令陛下得馬,詩以為歌,協於宗廟,先帝百姓豈能知其音邪?」上默然不悅。 上招延士大夫,常如不足;然性嚴峻,雖素所愛信者,小有犯法,輒按誅之。汲黯諫曰:「陛下求賢甚勞,未盡其用,輒已殺之。以有限之士,恣無已之誅,臣恐天下賢才將盡,陛下誰與共為治乎!」上曰:「何世無才,患人不能識之耳。且才,猶有用之器也,有才而不肯盡用,與無才同,不殺何施!」黯曰:「臣雖不能以言屈陛下,而心猶以為非。願陛下自今改之,無以臣為愚而不知理也。」居久之,坐法免。 綱 壬戌,四年,冬,造皮幣、白金,鑄三銖錢,置鹽、鐵官,算緡錢、舟車。 目 有司言:「縣官用度大空,請更錢造幣以贍用。」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為皮幣,直四十萬。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又造銀、錫為白金三品,大者直三千,次直五百,小直三百。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 於是以齊大煮鹽東郭咸陽、南陽大冶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洛陽賈人子桑弘羊以心計,年十三,侍中。三人言利事析秋毫矣。又令諸賈人末作,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一算,及有船車者,皆有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沒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與之。其法大抵出張湯,百姓咸指怨之。 綱 以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 目 初,河南人卜式數輸財縣官以助邊。天子使使問式:「欲官乎?」式曰:「臣少田牧,不習仕宦,不願也。」使者問曰:「家豈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與人無分爭,邑人貧者貸之,不善者教之,何故有冤!無所欲言也。」使者曰:「苟如此,子何欲?」式曰:「天子擊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有財者宜輸委也。」上以問公孫弘,弘曰:「此非人情。不軌之臣,不可以為化。」至是上以式終長者,欲尊顯以風百姓,乃召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 綱 春,有星孛於東北。 綱 夏,長星出西北。 綱 遣衛青、霍去病擊匈奴。青部前將軍李廣失道,自殺。去病封狼居胥山而還。詔以青、去病皆為大司馬。 目 上與諸將議曰:「趙信為單于畫計,常以為漢兵不能度幕輕留,今大發士卒,其勢必得所欲。」乃令大將軍青、票騎將軍去病各將五萬騎,而敢力戰深入之士皆屬去病。去病出代郡,青出定襄。李廣為前將軍,公孫賀為左將軍,趙食其為右將軍,曹襄為後將軍,皆屬大將軍。 青既出塞,捕虜知單于所居,乃自以精兵走之,而令前將軍廣並於右將軍,軍出東道。廣自請曰:「臣部為前將軍,且結髮而與匈奴戰,今乃一得當單于,願置前先死。」青陰受上誡,以為廣老,數奇,毋令當單于。廣固自辭於青,青不聽。廣不謝而起行,意甚慍怒。 青度幕,見單于兵陳而待。會日且入,大風起,砂礫擊面,兩軍不相見,漢益縱左右翼繞單于。單于冒圍而去,漢發輕騎夜追之,不得單于,捕斬萬九千級。 廣、食其軍無導,惑失道,後期。青使長史急責廣之幕府對簿。廣謂其麾下曰:「廣年六十餘矣,終不能復對刀筆之吏!」遂自剄。廣為人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飲食與士共之,士以此愛樂為用。食其下吏,當死,贖為庶人。 去病出代、右北平二千餘里,封狼居胥山,禪於姑衍,登臨瀚海,斬七萬級。 兩軍出塞,塞閱官、私馬凡十四萬匹,而復入塞者不滿三萬匹。 乃益置大司馬位,青、去病皆為之。自是之後,青日退而去病日益貴。青故人、門下士,多去事去病,獨任安不背。 去病為人,少言不泄,有氣敢往。天子嘗欲教之孫、吳兵法,對曰:「顧方略何如耳,不至學古兵法。」然少貴,不省士,其從軍,天子為遣太官齎數十乘;既還,重車余棄粱肉,而士有飢者。其在塞外,卒乏糧,或不能自振,而去病尚穿域蹋鞠。事多此類。青為人仁,喜士,退讓,以和柔自媚於上。兩人志操如此。 是時漢所殺虜匈奴合八九萬,而漢士卒物故亦數萬。是後匈奴遠遁,而幕南無王庭。 綱 匈奴請和親,遣使報之,單于留不遣。 目 匈奴用趙信計,遣使於漢,好辭請和親。天子下其議,丞相長史任敞曰:「匈奴新破困,宜可使為外臣。」漢使敞於單于,單于大怒,留之不遣。博士狄山議以為和親便,張湯曰:「此愚儒無知。」山曰:「臣固愚,愚忠;若湯,乃詐忠。」於是上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曰:「不能。」曰:「居一縣。」對曰:「不能。」復曰:「居一障間。」山自度,辯窮且下吏,曰:「能。」於是上遣山乘障。至月余,匈奴斬山頭而去。自是群臣震懾,無敢忤湯者。 綱 以義縱為右內史,王溫舒為中尉。 目 先是,甯成為關都尉,吏民出入關者號曰:「寧見乳虎,無值甯成之怒。」及義縱為南陽太守,至關,成側行送迎,縱不為禮;至郡,遂按甯氏,破碎其家,南陽吏民重足斂跡。後徙定襄太守,初至,掩獄中重罪輕系,一日皆報,殺四百餘人,其後郡中不寒而慄。時趙禹、張湯以深刻為九卿,然其治尚輔法而行;縱專以鷹擊為治。是歲,汲黯坐法免,乃以縱為右內史。 王溫舒始為廣平都尉,擇郡中豪敢往吏十餘人,以為爪牙。縱使督盜賊,盜賊不敢近廣平。遷河內太守,捕郡中豪猾,相連坐二千餘家。上書請,大者至族,小者乃死。論報,至流血十餘里。會春,溫舒頓足嘆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上以為能,擢為中尉。 綱 方士文成將軍少翁伏誅。 目 齊人少翁,以鬼神方見上。上有所幸王夫人卒,少翁以方夜致鬼,如王夫人貌,天子自帷中望焉。於是乃拜少翁為文成將軍,以客禮之。文成又勸上為台室,而置祭具,以致天神。居歲余,其方益衰,乃為帛書以飯牛,言曰:「此牛腹中有奇。」殺視得書,書言甚怪,天子識其手書,於是誅之。 綱 癸亥,五年,春三月,丞相蔡有罪,自殺。 目 坐盜孝景園堧地也。 綱 罷三銖錢,鑄五銖錢。 綱 以汲黯為淮陽太守。 目 於是民多鑄錢,楚地尤甚,乃召拜汲黯為淮陽太守。黯為上泣曰:「臣常有狗馬之心,病力不能任郡事。臣願為中郎,出入禁闥,補過拾遺,臣之願也。」上曰:「君薄淮陽耶?吾今召君矣。顧淮陽吏民不相得,吾徒得君之重,臥而治之。」黯既辭行,過大行李息曰:「黯棄逐居郡,不得與朝廷議矣。」後上使黯以諸侯相秩居淮陽,十歲而卒。 綱 夏四月,以莊青翟為丞相。 綱 甲子,六年,冬十月,雨水,無冰。 綱 遣使治郡國緡錢,殺右內史義縱。 目 上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少反者。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奴婢以億萬計,田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皆破,民偷食好衣,不事畜業。內史義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上以縱為廢格沮事,棄縱市。 綱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大將軍、冠軍侯霍去病卒。 綱 殺大農令顏異。 目 初,異以廉直,至九卿。上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上不悅。人有告異他事,下張湯治。異與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湯奏當:「異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 綱 乙丑,元鼎元年,夏,赦。 綱 丙寅,二年,冬,十一月,張湯有罪,自殺。十二月,丞相青翟下獄,自殺。 目 初,御史中丞李文與湯有郤,湯所厚吏魯謁居陰使人告文奸事,事下湯治,論殺之。上問:「變事蹤跡安起?」湯佯驚曰:「此殆文故人怨之。」謁居病,湯親為之摩足。趙王告:「湯大臣,乃與吏摩足,疑與為大奸。」事下廷尉。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事下減宣,窮竟,未奏。會盜發孝文園瘞錢,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獨不謝。上使御史案丞相,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丞相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皆素怨湯,欲死之,乃與丞相謀,使吏捕案賈人田信等,曰:「湯且欲奏請,信輒先知之,居物致富,與湯分之。」事辭頗聞。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不謝,又佯驚曰:「固宜有。」減宣亦奏謁居等事。上以湯懷詐面欺,使趙禹切責湯,湯乃為書謝,因曰:「陷臣者,三長史也。」遂自殺。湯既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污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槨。上聞之,乃盡案誅三長史;丞相青翟下獄,自殺。 綱 春,起柏梁台,作承露盤。 目 盤高二十丈,大七圍,以銅為之,上有仙人掌以承露,和玉屑飲之,雲可以長生。宮室之修,自此日盛。 綱 以趙周為丞相。 綱 三月,大雨雪。 綱 夏,大水,人餓死。 綱 置均輸。禁郡國鑄錢。 目 孔僅為大農令,而桑弘羊為大農中丞,稍置均輸,以通貨物。悉禁郡國無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非三官錢不得行。 綱 西域始通,置酒泉、武威郡。 目 張騫建言:「以厚幣招烏孫以益東,居故渾邪之地,則是斷匈奴右臂也。既連烏孫,自其西大夏之屬,皆可招來而為外臣。」上以為然,使騫使烏孫,因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于闐及諸旁國,於是西域始通於漢矣。漢乃於渾邪王故地置酒泉郡,後又分置武威郡,以絕匈奴與羌通之道。 上得宛汗血馬,愛之,名曰「天馬」,使者相望於道以求之。 綱 丁卯,三年,冬,徙函谷關於新安。 綱 夏,令株送徒入財補郎。 目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亂齊民。」乃征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 綱 關東飢,人相食。 綱 戊辰,四年,冬十一月,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親祠之。始巡郡國,至滎陽而還。 綱 封周后姬嘉為子南君。 綱 春,以方士欒大為五利將軍,尚公主。 目 方士欒大,敢為大言,處之不疑。見上言曰:「臣常往來海上,見安期、羨門之屬,曰:『黃金可成,而河決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也。』然臣師非有求人,人者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為親屬,以客禮待之,則可使通言也。」乃拜大為五利將軍,封樂通侯,以衛長公主妻之,貴震天下。於是海上燕、齊之間,莫不扼腕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綱 夏六月,汾陰得大鼎。 目 迎至甘泉,薦之郊廟,群臣皆賀。 綱 以兒寬為左內史。 是時吏治皆以慘刻相尚,獨左內史兒寬,勸農桑,緩刑罰,理獄訟,務在得人心;擇用仁厚士,推情與下,不求名聲,吏民大信愛之。收租稅時,裁闊狹,與民相假貸,以故租多不入。後有軍發,左內史以負租課殿,當免;民聞當免,皆恐失之,大家牛車、小家擔負輸租,襁屬不絕,課更以最。上由此愈奇寬。 綱 以方士公孫卿為郎。 目 上幸雍,且郊,齊人公孫卿曰:「漢興,復當黃帝之時,寶鼎出而與神通。黃帝采首山銅,鑄鼎於荊山下,鼎既成,有龍垂胡下迎,黃帝上騎龍,與群臣後宮七十餘人俱登天。」於是上曰:「嗟乎!誠得如黃帝,吾視去妻子如脫屣耳!」拜卿為郎。 綱 遣使喻南越入朝。 綱 己巳,五年,冬十月,帝祠五畤,遂獵新秦中,以勒邊兵。 綱 立泰乙及五帝祠壇於甘泉。十一月朔,冬至,親郊見。 目 是為泰畤。自是,三歲天子一郊見。 綱 南越相呂嘉殺使者及其王興,更立建德為王,發兵反。 綱 秋,遣將軍路博德等將兵擊南越。 目 遣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仆等擊之。 綱 賜卜式爵關內侯。 目 齊相卜式上書,請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南越。詔褒美式,賜爵關內侯,布告天下;天下莫應。 綱 九月,嘗酎,列侯百有六人皆奪爵,丞相周下獄,自殺。 目 時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擊越。會九月,嘗酎,祭宗廟,列侯以令獻金助祭。少府省金,金有輕及色惡者,上皆令劾以不敬,奪爵者百六人。丞相趙周,坐知列侯酎金輕,下獄,自殺。 綱 以石慶為丞相。 目 時國家多事,桑弘羊等致利,王溫舒之屬峻法,而兒寬等推文學,皆為九卿,更進用事;事不關決於丞相,慶醇謹而已。 綱 欒大伏誅。 目 大裝,為入海求其師,乃之泰山。上使人隨驗,無所見。而大妄言見其師,方又多不售,坐誣罔,腰斬。 綱 庚午,六年,冬,路博德等平南越,獲建德、呂嘉,置九郡。 目 南越平,遂以其地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郡。 綱 帝如緱氏觀大人跡。 目 公孫卿言見仙人跡緱氏城上。上親往觀,問卿:「得毋效文成、五利乎?」卿曰:「仙者非有求人主,人主自求之。其道非寬假,神不來,積以歲月,乃可致也。」上信之,於是郡國各除道,繕治宮觀、名山、神祠,以望幸焉。 綱 平西南夷,置五郡。 目 平南夷為牂柯郡。夜郎侯入朝,上以為夜郎王。西夷冉、之屬皆振恐,請臣置吏,乃以邛都為越巂郡,筰都為沈黎郡,冉、為汶山郡,廣漢西白馬為武都郡。 綱 置張掖、敦煌郡。 目 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郡。 綱 以卜式為御史大夫。 目 式既在位,乃言「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苦惡價貴,或強令民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上由是不悅。 綱 帝自製封禪儀。 目 初,司馬相如病且死,有遺書勸上封泰山。會得寶鼎,上乃令諸儒草封禪儀,數年不成。以問兒寬,寬曰:「封泰山,禪梁父,昭姓考瑞,帝王之盛節也;然享薦之儀,不著於經,非群臣之所能列。唯天子建中和之極,兼總條貫,金聲而玉振之,以順成天慶,垂萬世之基。」上乃自製儀,頗采儒術以文之,盡罷諸儒不用。 綱 辛未,元封元年,冬十月,帝出長城,登單于台,勒兵而還。 目 上又以古者先振兵釋旅,然後封禪,乃行自雲陽曆五原,出長城,北登單于台,勒兵十八萬騎,旌旗徑千餘里。遣郭吉告單于令臣於漢。單于怒,留吉。上乃還,祭黃帝冢,而釋兵。 綱 貶卜式為太子太傅,以兒寬為御史大夫。 綱 東越殺王餘善以降,徙其民江、淮間。 目 上以閩地險阻,數反覆,終為後世患。乃悉徙其民於江、淮之間,遂虛其地。 綱 春正月,帝如緱氏,祭中嶽。遂東巡海上求神仙。夏四月,封泰山,禪肅然,復東北至碣石而還。五月,至甘泉。 目 正月,上幸緱氏,禮祭中嶽,從官在山下,聞若有言「萬歲」者三。 上遂東巡海上,益發船求蓬萊,及與方士求神仙。四月,還至奉高,封泰山。封下有玉牒書,書秘。明日,禪泰山下址東北肅然山。祠,夜若有光,晝有白雲出封中。天子還坐明堂,群臣上壽,下詔改元。 天子既已封泰山,無風雨,而方士更言蓬萊諸神若將可得。於是上欣然庶幾遇之,復東至海上,欲自浮海求蓬萊。東方朔諫曰:「夫仙者,得之自然,不必躁求。若其有道,不憂不得;若其無道,雖至蓬萊見仙人,亦無益也。臣願陛下第還宮靜處以須之,仙人將自至。」上乃還。是行凡周行萬八千里雲。 綱 賜桑弘羊爵左庶長。 目 先是桑弘羊領大農,盡斡天下鹽鐵。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貴即賣之,賤即買之,欲使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而萬物不得騰踴。至是,巡狩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鉅萬計,皆取足大農。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及罪人贖罪,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於是賜弘羊爵左庶長。是時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販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 綱 秋,有星孛於東井,又孛於三台。 目 望氣王朔言:「候獨見填星出如瓜,食頃,復入。」有司皆曰:「陛下建漢家封禪,天其報德星雲。」 綱 壬申,二年,冬十月,帝祠五畤,還祠泰乙,以拜德星。 綱 春,如東萊。 目 公孫卿言:「見神人東萊山,若雲欲見天子。」於是幸東萊,留宿數日,無所見。時歲旱,天子既出無名,乃禱萬里沙。還,過祠泰山。 綱 夏,還,臨塞決河,築宣防宮。 目 初,河決瓠子,二十餘歲不塞,是歲發卒數萬人塞之。上自泰山還,自臨決河,沉白馬、玉璧,令群臣負薪,卒填決河,築宮其上,名曰宣防。 綱 至長安,立越祠。 目 越人勇之言:「越俗祠,皆見鬼有效,東甌王敬鬼得壽。」乃令立越祠,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用雞卜。 綱 作蜚廉、桂觀、通天莖台。 目 公孫卿言仙人好樓居,於是上令長安、甘泉作諸台、觀而候神人。 綱 甘泉房中產芝九莖;赦。 綱 旱。 目 上以旱為憂,公孫卿曰:「黃帝時,封則天旱,干封三年。」上乃下詔曰:「天旱,意干封乎!」 綱 秋,作明堂於汶上。 綱 以杜周為廷尉。 目 周外寬,內深次骨,其治大放張湯。時詔獄益多,一歲至千餘章,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十餘萬人。 綱 癸酉,三年,冬十二月,雷;雨雹。 目 雹大如馬頭。 綱 遣將軍趙破奴擊樓蘭,虜其王姑師;遂擊車師,破之。 目 樓蘭王姑師攻劫漢使,為匈奴耳目,上遣趙破奴擊之。破奴以七百騎虜樓蘭王,遂破車師,因舉兵威以困烏孫、大宛之屬。封破奴浞野侯。於是酒泉列亭障至玉門矣。 綱 乙亥,五年,夏四月,大司馬、大將軍、長平侯衛青卒。 目 青凡七出擊匈奴,再益封,並三子,凡二萬二百戶。後尚長公主。蘇建嘗責青以招選賢者,青曰:「招賢絀不肖,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何與招士!」霍去病亦放此意。 綱 初置刺史。 目 冀、幽、並、兗、徐、青、揚、荊、豫、益、涼州及朔方、交趾,凡十三部。 綱 詔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使絕域者。 目 上以名臣文武欲盡,乃下詔曰:「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綱 丁丑,太初元年,冬十一月,柏梁台災。 綱 春,作建章宮。 綱 夏五月,造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 目 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兒寬議以為宜用夏正。乃詔卿等造漢太初曆,以正月為歲首,色尚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綱 秋,遣將軍李廣利將兵伐宛。 目 漢使入西域,言宛有善馬,在貳師城。上使壯士持千金及金馬以請之,宛王不肯。漢使怒,攜金馬而去,宛貴人令其東邊郁成王遮殺之。於是上欲侯寵姬李氏,乃拜其兄廣利為貳師將軍,以伐宛,期至貳師城取善馬,故以為號。 綱 關東蝗起,飛至敦煌。 綱 中尉王溫舒有罪,自殺,夷三族。 目 溫舒少文,居廷惛惛不辨,為中尉則心開。素習關中俗,豪惡吏皆為用。舞文巧請,行論無出者。至是坐為奸利,當族,自殺。時兩弟及婚家,亦坐他罪族。光祿勛徐自為曰:「古有三族,而溫舒罪至五族乎!」 綱 戊寅,二年,春正月,丞相慶卒,以公孫賀為丞相。 目 時朝廷多事,督責大臣,丞相比坐事死。賀引拜,不受印綬,頓首涕泣。上起去,賀不得已拜,曰:「我從是殆矣!」 綱 己卯,三年,秋,睢陽侯張昌有罪,國除。 目 初,高祖封功臣為列侯,百四十有三人。時兵革之餘,民人散亡,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其封爵之誓曰:「使黃河如帶,泰山若礪,國以永存,爰及苗裔。」逮文、景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子孫驕逸,多抵法禁,隕身失國。至是昌坐為太常乏祠,國除。見侯才四人,網亦少密焉。 綱 大發兵從李廣利圍宛。宛殺其王毋寡以降,得善馬數十匹。 綱 庚辰,四年,春,封李廣利為海西侯。 綱 秋,起明光宮。 綱 冬,匈奴呴犂湖單于死,弟且鞮侯單于立,使使來獻。 目 上欲因伐宛之威遂困胡,乃下詔曰:「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后時,單于書絕悖逆。昔齊襄公復九世之讎,春秋大之。」且鞮侯初立,恐漢襲之,乃曰:「我兒子,安敢望漢天子!漢天子,我丈人行也。」因盡歸漢使之不降者路充國等,使使來獻。 綱 辛巳,天漢元年,春三月,遣中郎將蘇武使匈奴。 目 上嘉單于之義,遣蘇武送匈奴使留在漢者。既至,單于使衛律召武,欲降之。武謂假吏常惠等曰:「屈節辱命,雖生,何面目以歸漢!」引佩刀自刺。衛律驚,自抱持之。武氣絕,半日復息。單于壯其節,朝夕遣人候問武,而收系武副張勝,勝請降。 律謂武曰:「蘇君!律前負漢歸匈奴,幸蒙大恩,賜號稱王,擁眾數萬,馬畜彌山,富貴如此!蘇君今日降,明日復然;空以身膏草野,誰復知之!」武不應。律曰:「今不聽吾計,後雖欲復見我,尚可得乎!」武罵律曰:「汝為人臣子,不顧恩義,畔主背親,為降虜於蠻夷,何以汝為見!」律白單于,愈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窯中,絕不飲食;天雨雪,武齧雪與旃毛並咽之,數日不死。匈奴以為神,乃徙武北海上無人處,使牧羝,曰:「羝乳乃得歸。」別其官屬,各置他所。 綱 雨白氂。 綱 壬午,二年,夏,遣李廣利將兵擊匈奴,別將李陵戰敗降虜。 目 貳師出酒泉,擊匈奴,斬萬餘級。師還,匈奴大圍之,假司馬趙充國與壯士百餘人潰圍陷陳,貳師引兵隨之,遂得解。漢兵物故什六七。詔拜充國為中郎。 初,李廣有孫陵,善騎射,愛人下士。帝以為有廣之風,拜騎都尉,使將丹陽楚人五千人,教射酒泉、張掖以備胡。至是,上欲使為貳師將輜重,陵曰:「臣所將皆荊楚勇士,奇材劍客,力扼虎,射命中,願得自當一隊,分單于兵,毋令專鄉貳師軍。」上曰:「吾發軍多,無騎予汝。」陵對:「無所事騎,臣願以步兵五千人,涉單于庭。」上壯而許之。陵於是出居延,至浚稽山,與單于相值,殺數千人。單于大驚,欲去,會軍候管敢亡降匈奴,具言陵軍無救,矢且盡。單于大喜,遮道急攻。陵軍南行,一日五十萬矢俱盡。陵曰:「無面目報陛下!」遂降。 上聞陵降,怒甚,群臣皆罪陵,惟太史令司馬遷盛言「陵事親孝,與士信,常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有國士之風。今舉事一不幸,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糵其短,誠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蹂戎馬之地,抑數萬之師,虜救死扶傷不暇,悉舉引弓之民共攻圍之,轉鬥千里,矢盡道窮,士張空弮,冒白刃,北首爭死敵,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然其所摧敗亦足暴於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當以報漢也」。上以遷為誣罔,欲沮貳師,為陵遊說,下遷腐刑。 綱 遣繡衣直指使者,發兵擊東方盜賊。 目 上好尊用酷吏,吏民益輕犯法。東方盜賊滋起,上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長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祿大夫范昆等,衣繡衣,持節,虎符,發兵以興擊。所至得擅斬二千石以下,誅殺甚眾,一郡多至萬餘人。散亡復聚,無可奈何,於是作沉命法曰:「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後,雖有盜不敢發,上下相為匿,以文辭避法焉。 時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杖斧,所誅殺二千石以下尤多,威振州郡。至渤海,聞郡人雋不疑賢,請與相見。不疑曰:「凡為吏,太剛則折,太柔則廢,威行,施之以恩,然後樹功揚名,永終天祿。」勝之深納其戒;及還,表薦,召拜青州刺史。 王賀亦為繡衣御史,逐捕群盜,多所縱舍,以奉使不稱免。嘆曰:「吾聞活千人,子孫有封。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綱 癸未,三年,春二月,初榷酒酤。 綱 甲申,四年,春正月,遣李廣利等擊匈奴,不利。族誅李陵家。 綱 夏四月,立子髆為昌邑王。 綱 令死罪入贖。 綱 乙酉,太始元年,春正月,徙豪傑於茂陵。 綱 丁亥,三年,春正月,皇子弗陵生。 目 弗陵母曰河間趙倢伃,居鉤弋宮,任身十四月而生。上曰「聞昔堯十四月而生」,乃命門曰堯母門。 綱 以江充為水衡都尉。 目 初,充為趙王客,得罪,亡;詣闕告趙太子陰事,太子坐廢。上召充與語,大悅之,拜為直指繡衣使者,使督察貴戚、近臣。嘗從上甘泉,逢太子家使乘車馬行馳道中,充以屬吏。太子使人謝充曰:「非愛車馬,誠不欲令上聞之,以教敕無素者;唯江君寬之!」充不聽,遂白上。上曰:「人臣當如是矣!」大見信用,威震京師。 綱 己丑,征和元年,春三月,趙王彭祖卒。 綱 冬十一月,大搜長安十日。 目 上居建章宮,見一男子帶劍入中龍華門,命收之,弗獲。上怒,斬門候,發三輔騎士搜上林,索長安中,十一日乃解。巫蠱始起。 綱 庚寅,二年,春正月,丞相賀有罪,下獄死,夷其族。 目 賀子敬聲為太僕,驕奢不奉法,擅用北軍錢,發覺,下獄。時詔捕陽陵大俠朱安世甚急,賀自請逐捕安世以贖敬聲罪。果得安世。安世笑曰:「丞相禍及宗矣!」遂從獄中上書,告敬聲與陽石公主私通,祝詛上,有惡言。遂下賀獄,父子死獄中,家族。 綱 以劉屈氂為左丞相。 綱 夏四月,大風,髮屋折木。 綱 諸邑、陽石公主及長平侯衛伉皆坐巫蠱死。 綱 帝如甘泉。秋七月,皇太子據殺使者江充,白皇后,發兵反。詔丞相屈氂討之。據敗走湖,皇后衛氏及據皆自殺。 目 初,上年二十九乃生戾太子,甚愛之。及長,仁恕溫謹,上嫌其材能少,不類己。皇后、太子常不自安,上覺之,謂大將軍青曰:「漢家庶事草創,加四夷侵陵中國,朕不變更制度,後世無法;不出師征伐,天下不安。若後世又如朕所為,是襲亡秦之跡也。太子敦重好靜,必能安天下。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賢於太子者乎!聞皇后與太子有不安之意,可以意曉之。」 上用法嚴;太子寬厚,多所平反,雖得百姓心,而用法大臣皆不悅。衛青薨後,臣下無復外家為據,競欲構太子。 上與諸子疏,皇后希得見。太子嘗謁皇后,移日乃出。黃門蘇文告上曰:「太子與宮人戲。」上益太子宮人。太子知之,銜文。文與小黃門宮融等常微伺太子過,輒增加白之。上嘗小不平,使融召太子,融言「太子有喜色」,上默然。及太子至,上察其貌,有涕泣處,而佯語笑,乃誅融。 是時,方士及諸神巫多聚京師,惑眾變幻,無所不為。女巫往來宮中,教美人度厄,埋木人祭祀之。更相告訐,以為祝詛。上心既疑,嘗晝寢,夢木人數千,持杖欲擊上,上為驚寤,因是體不平。江充見上年老,恐晏駕後為太子所誅,因言上疾祟在巫蠱。於是上以充為使者,治巫蠱獄。以巫蠱坐而死者,前後數萬人。充因言:「宮中有蠱氣。」上乃使充入宮。充掘地求蠱,云:「於太子宮得木人尤多,又有帛書,所言不道;當奏聞。」太子懼,問少傅石德。德懼並誅,因曰:「今無以自明,可矯以節收捕充等系獄,窮治其奸詐。且上疾在甘泉,皇后及家吏請問皆不報;存亡未可知,而奸臣如此,太子不念秦扶蘇事邪!」太子曰:「吾人子,安得擅誅!不如歸謝,幸得無罪。」將往甘泉,而充持之急,太子不知所出,遂從德計。七月,使客詐為使者,收捕充等,自臨斬之。罵曰:「趙虜!前亂乃國王父子不足邪?乃復亂吾父子也!」使舍人持節夜入宮,白皇后,發兵。蘇文亡歸甘泉言狀,上曰:「太子必懼,又忿充等,故有此變。」乃使使召太子,使者不敢進,歸報云:「太子反已成,欲斬臣,臣逃歸。」上大怒,賜丞相璽書曰:「捕斬反者,自有賞罰。堅閉城門,毋令反者得出!」太子宣言「帝病困,疑有變」,上於是從甘泉來,幸城西建章宮,詔發三輔近縣兵,丞相將之。太子亦矯制赦長安中都官囚徒,命石德及賓客張光等分將。召護北軍使者任安,與節,令發兵。安拜受節;入,閉門不出。太子引兵,驅肆市人數萬,至長樂西闕下,逢丞相軍,合戰五日,太子兵敗,南奔覆盎城門。司直田仁部閉城門,以為太子父子之親,不欲急之;太子得出亡。丞相欲斬仁,御史大夫暴勝之曰:「司直,吏二千石,當先請,奈何擅斬之!」丞相釋仁。上聞大怒,下吏責問,勝之皇恐自殺。詔收皇后璽、綬,後自殺。上以為任安老吏,欲坐觀成敗,有兩心,與田仁皆要斬。諸太子賓客嘗出入宮門,皆坐誅;其隨太子發兵,以反法族。 上怒甚,群下憂懼,不如所出。壺關三老茂上書曰:「皇太子為漢適嗣,承萬世之業,體祖宗之重,親則皇帝之宗子也。江充,布衣之人,閭閻之隸臣耳;陛下顯而用之,銜至尊之命以迫蹴皇太子,造飾奸詐,群邪錯謬。太子進則不得見上,退則困於亂臣,獨冤結而無告,不忍忿忿之心,起而殺充,恐懼逋逃,子盜父兵,以救難自免耳,臣竊以為無邪心。往者,江充讒殺趙太子,天下莫不聞。陛下不察,深過太子,發盛怒,舉大兵而求之,三公自將。智者不敢言,辯士不敢說,臣竊痛之!」書奏,天子感悟,然尚未顯言赦之也。太子亡,東至湖,匿泉鳩里;主人家貧,常賣履以給太子。發覺;八月,吏圍捕太子。太子自經,皇孫二人皆並遇害。初,上為太子立博望苑,使通賓客,從其所好,故賓客多以異端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