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鑑易知錄 · 綱鑑易知錄卷十三

吳楚材 《綱鑑易知錄》
漢紀 世宗孝武皇帝 綱 辛丑,世宗孝武皇帝建元元年,冬十月,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董仲舒為江都相。治申、韓、蘇、張之言者,皆罷之。 目 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上親策問之。廣川董仲舒對曰:「臣謹按春秋之中,視前世已行之事,以觀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國家將有失道之敗,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異以警懼之。尚不知變,而傷敗乃至。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盡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勉強而已矣,勉強學問,則聞見博而知益明;勉強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還至而立有效者也。道者,所繇適於治之路也,仁、義、禮、樂皆其具也。故聖王已沒,而子孫長久,安寧數百歲,此皆禮樂教化之功也。夫周道衰於幽、厲,非道亡也,幽、厲不繇也。至於宣王,思昔先王之德,興滯補敝,明文、武之功業,周道粲然復興。故治亂興廢在於己,非天降命,不可反也。臣聞: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質也;情者,人之欲也。堯、舜行德則民仁壽,桀、紂行暴則民鄙夭,皆治亂之所生,故不齊也。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也。今廢先王德教之官,獨任執法之吏,而欲德教之被四海,難矣!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四方正,遠近莫敢不壹於正,而無有邪氣奸其間者,是以陰陽調而風雨時,群生和而萬物殖,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畢至,而王道終矣。今陛下貴為天子,富有四海,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然而天地未應,而美祥莫至者,凡以教化不立,而萬民不正也。夫萬民之從利,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為大務。立學校以教於國,設庠序以化於邑,漸民以仁,摩民以誼,節民以禮,故其刑罰甚輕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習俗美也。聖王之繼亂世也,掃除其跡而悉去之。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古人有言曰:『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今臨政願治,不如退而更化。漢得天下以來,常欲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於當更化而不更化也。」 上復策之,仲舒對曰:「臣聞聖王之治天下也,少則習之學,長則材諸位,爵祿以養其德,刑罰以威其惡,故民曉於禮誼而恥犯其上。武王行大誼,平殘賊,周公作禮樂以文之;至於成、康,囹圄空虛四十餘年:此教化之漸,而仁義之流也。至秦則不然,師申、韓之說,憎帝王之道,以貪狼為俗,誅名而不察實,為善者不必免,而犯惡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飾虛辭而不顧實,外有事君之禮,內有背上之心,造偽飾詐,趨利無恥;是以刑者甚眾,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今陛下並有天下,莫不率服,而功不加於百姓者,殆王心未加焉。曾子曰:『尊其所聞,則高明矣;行其所知,則光大矣。高明光大,不在於他,在乎加之意而已。』願陛下因用所聞,設誠於內而致行之,則三王何異哉!陛下夙寤晨興,務以求賢,亦堯、舜之用心也,而未雲獲者,士不素厲也。夫不素養士而欲求賢,譬猶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養士莫大乎太學。太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教化之本原也。願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數考問以盡其材,則英俊宜可得矣。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師帥不賢,則主德不宣,恩澤不流。臣愚以謂使諸列侯、郡守,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給宿衛,且以觀大臣之能;所貢賢者有賞,所貢不肖者有罰。夫如是諸侯、吏二千石盡心於求賢,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毋以日月為功,實試賢能為上,量材而授官,錄德而定位,則廉恥殊路,賢不肖異處矣。」 上三策之,仲舒復對曰:「臣聞:天者,群物之祖,故遍覆包函而無所殊。聖人法天而立道,亦溥愛而亡私。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愛也;夏者,天之所以長也;德者,君之所以養也;霜者,天之所以殺也;刑者,君之所以罰也。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書邦家之過,兼災異之變,以此見人之所為,其美惡之極,乃與天地流通而往來相應,此亦言天之一端也。天令之謂命,命非聖人不行;質樸之謂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慾之謂情,情非制度不節。是故王者上謹於承天意,以順命也;下務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別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舉矣。人受命於天,固超然異於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親,出有君臣上下之誼,會遇相聚有耆老長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歡然有恩以相愛。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明於天性,知自貴於物,然後知仁誼,知仁誼然後重禮節,重禮節然後安處善,安處善然後樂循理,樂循理然後謂之君子。臣又聞之:聚少成多,積小至巨,故聖人莫不以暗致明,以微致顯。言出於己,不可塞也;行發於身,不可掩也。故盡小者大,慎微者著。積善在身,猶長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積惡在身,猶火銷膏,而人不見也。此唐、虞之所以得令名,而桀、紂之可為悼懼者也。夫樂而不亂,復而不厭者,謂之道。道者,萬世亡敝;敝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眊而不行,舉其偏者以補其敝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夏尚忠,殷尚敬,周尚文者,所繼之捄當用此也。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授而守一道,亡捄敝之政也。繇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今漢繼大亂之後,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齒者去其角,傅之翼者兩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祿者,不食於力,不動於末,與天同意者也。天子大夫者,下民之所視效,豈可以居賢人之位,而為庶人行哉!夫皇皇求財利,常恐乏匱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若居君子之位,當君子之行,則舍公儀休之相魯,無可為者矣。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天子善其對,以仲舒為江都相。 丞相衛綰因奏:「所舉賢良,或治申、韓、蘇、張之言,亂國政者,請皆罷。」奏可。 仲舒少治春秋,為博士,進退容止,非禮不行,學士皆師尊之。及為江都相,事易王。王,帝兄,素驕,好勇。仲舒以禮匡正,王敬重焉。嘗問之曰:「粵王句踐與大夫泄庸、種、蠡伐吳,滅之。寡人以為粵有三仁,何如?」仲舒對曰:「昔魯君問伐齊於柳下惠,惠有憂色,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此言何為至於我哉!』徒見問耳,猶且羞之,況設詐以行之乎?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是以仲尼之門,五尺之童,羞稱五伯,為其先詐力而後仁義也。繇此言之,則粵未嘗有一仁也。」王曰:「善。」 綱 春二月,行三銖錢。 綱 夏六月,丞相綰免。以竇嬰為丞相,田蚡為太尉,趙綰為御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申公為大中大夫。 目 上雅向儒術,嬰、蚡俱好儒,推轂趙綰為御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綰請立明堂,薦其師申公。上使使者奉安車蒲輪,束帛加璧迎之。既至,問治亂之事,申公年八十餘,對曰:「為治者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時上方好文詞,見申公對,默然;然已招致,則以為大中大夫,舍魯邸,議明堂、巡狩、改歷、服色事。 綱 壬寅,二年,冬十月,趙綰、王臧下吏,自殺。丞相嬰、太尉蚡免;申公免歸。以石建為郎中令,石慶為內史。 目 太皇太后好黃、老言,不悅儒術。趙綰請毋奏事東宮。太后大怒,陰求綰、臧奸利事,以讓上;因廢明堂事,下綰、臧吏,皆自殺。嬰、蚡免,申公亦如疾免歸。 初,景帝以石奮及四子皆二千石,號奮為「萬石君」。萬石君無文學,而恭謹無與比。子孫為小吏,來歸謁,必朝服見之,不名。有過失,不責讓,為便坐,對案不食;然後諸子相責,因長老肉袒謝罪,改之,乃許。子孫勝冠者在側,雖燕居必冠。其執喪,哀戚甚悼。子孫遵教,皆以孝謹聞。及綰、臧獲罪,太后以為儒者文多質少,今萬石君不言而躬行,乃以其子建為郎中令,慶為內史。建在上側,事有可言,屏人恣言極切;至廷見,如不能言者。上以是親之。 綱 春二月朔,日食。 綱 三月,以許昌為丞相。 綱 以衛青為大中大夫。 目 陳皇后驕妒擅寵而無子,寵浸衰。上嘗過姊平陽公主,悅謳者衛子夫,主因奉送入宮,恩寵日隆。子夫同母弟青,冒姓衛氏,為侯家騎奴。召為建章監、侍中。既而以子夫為夫人,青為大中大夫。 綱 夏四月,有星如日,夜出。 綱 置茂陵邑。 綱 癸卯,三年,冬十月,河水溢於平原。 綱 大飢,人相食。 綱 秋七月,有星孛於西北。 綱 閩越擊東甌,遣使發兵救之,遂徙其眾於江、淮間。 綱 九月晦,日食。 綱 帝始為微行,遂起上林苑。 目 上招選天下文學材智之士,簡拔其俊異者寵用之。莊助、朱買臣、吾丘壽王、司馬相如、東方朔、枚皋、終軍等,並在左右,每令與大臣辨論,中外相應以義理之文,大臣數屈焉。然相如特以辭賦得幸,朔、皋不根,持論好詼諧,上以俳優畜之。朔時直諫,有所補益。 是歲,上始為微行,常入南山下射獵,馳騖禾稼之地,民皆號呼罵詈。鄠、杜令欲執之,示以乘輿物,乃得免。又嘗夜至柏谷,逆旅主人疑為奸盜,聚少年欲攻之;主人嫗異上狀貌,飲翁以酒而縛之,上始得脫。 又使吾丘壽王除上林苑,屬之南山。東方朔諫曰:「夫南山,天下之阻,陸海之地也。山出玉、石、金、銀、銅、鐵、良材,百工所取給,萬民所仰足也。又有秔、稻、梨、栗、桑、麻、竹箭之饒,土宜姜、芋,水多蛙、魚,貧者得以給足。今規以為苑,絕陂池水澤之利,而取民膏腴之地,上乏國用,下奪農桑,其不可一也。盛荊、棘之林,大虎、狼之墟,壞人冢墓,發人室廬,其不可二也。垣而囿之,騎馳車騖,有深溝大渠。夫一日之樂,不足以危無堤之輿,其不可三也。」上悅,乃拜朔為大中大夫、給事中,然遂起上林苑。 上又好自擊熊、豕野獸,司馬相如諫曰:「天子清道而後行,中路而馳,猶時有銜橛之變;況乎涉豐草,騁丘墟,前有利獸之樂,而內無存變之意,其為害也不難矣。夫輕萬乘之重不以為安樂,出萬有一危之塗以為娛,臣竊為陛下不取。蓋明者遠見於未萌,而知者避危於無形,禍固多藏於隱微,而發於人之所忽者也。故鄙諺曰:『家累千金,坐不垂堂。』此言雖小,可以諭大。」上善之。 綱 甲辰,四年,夏,有風如血。 綱 秋九月,有星孛於東北。 綱 乙巳,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 綱 置五經博士。 綱 丙午,六年,春二月,遼東高廟災。 綱 夏四月,高園便殿火;帝素服五日。 綱 五月,太皇太后崩。 綱 六月,丞相昌免,以田蚡為丞相。 目 蚡驕侈:治宅甲諸第,田園極膏腴,多受四方賂遺。每入奏事,坐語移日,所言皆聽;薦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權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盡未?吾亦欲除吏。」嘗請考工地益宅,上怒曰:「君何不遂取武庫!」是後乃稍退。 綱 秋八月,有星孛於東方,長竟天。 綱 閩越擊南越;遣大行王恢等將兵擊之。 綱 以汲黯為主爵都尉。 目 始黯為謁者,以嚴見憚。東越相攻,上使黯往視之;不至,還,報曰:「越人相攻,固其俗然,不足以辱天子之使。」河內失火,延燒千餘家,上使往視之,還,報曰:「家人失火,屋比延燒,不足憂也。臣過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餘家,或父子相食,臣謹以便宜,持節發倉粟以賑之。臣請歸節,伏矯制之罪。」上賢而釋之。以數切諫,不得留內,遷為東海太守。好清靜,擇丞史任之,責大指而已,不苛小。黯多病,臥內不出;歲余,東海大治。召為主爵都尉。其治務在無為,引大體,不拘文法。為人,性倨少禮,面折,不能容人之過。時天子方招文學,嘗曰:「吾欲云云。」黯對曰:「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上怒,罷朝,謂左右曰:「甚矣汲黯之戇也!」群臣或數黯,黯曰:「天子置公卿輔弼之臣,寧令從諛承意,陷主於不義乎!且已在其位,縱愛身,奈辱朝廷何?」黯多病,賜告者數,不愈。莊助復為請告,上曰:「汲黯何如人哉?」助曰:「使黯任職居官,無以逾人;然至其輔少主,守成深堅,招之不來,麾之不去,雖自謂賁、育,亦不能奪之矣。」上曰:「然。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 綱 丁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目 從董仲舒之言也。 綱 遣將軍李廣、程不識將兵屯北邊。 目 廣與不識俱以將兵有名當時。廣行無部伍、行陳,就善水草舍止,人人自便,不擊刁斗自衛,莫府省約文書;然亦遠斥候,未嘗遇害。不識正部曲、行伍、營陳,擊刁斗,治軍簿至明,軍不得休息;亦未嘗遇害。然匈奴畏李廣之略,士卒亦多樂從廣而苦程不識。 綱 夏五月,詔舉賢良文學,親策之。 綱 戊申,二年,冬十月,帝如雍,祠五畤。 綱 始親祠灶,遣方士求神仙。 目 李少君以祠灶卻老方見,上尊之。少君善為巧發奇中。言:「祠灶則致物,而丹砂可化為黃金,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禪則不死。」於是天子始親祠灶,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丹砂諸藥齊為黃金。久之,少君病死,天子以為化去,不死;而海上燕、齊怪迂之士,多更來言神仙事矣。 綱 立太一祠。 綱 夏六月,遣間誘匈奴單于入塞,將軍王恢等伏兵邀之,不獲,恢以罪下吏,自殺。 目 馬邑豪聶壹,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上召問公卿,王恢以為擊之便。上從恢議,以韓安國、李廣、王恢為將軍,將車騎、材官三十餘萬,匿馬邑旁谷中。陰使聶壹亡入匈奴,謂單于曰:「吾能斬馬邑令、丞、以城降,財物可盡得。」於是單于穿塞,將十萬騎入武州塞。得雁門尉史,知漢兵所居。單于大驚,乃引兵還。漢兵追至塞,弗及,乃皆罷兵。上怒,下恢廷尉,恢自殺。自是匈奴絕和親;然尚貪樂關市,嗜漢財物,漢亦關市不絕以中其意。 綱 庚戌,四年,冬十二月晦,殺魏其侯竇嬰。 目 初,孝景時,竇嬰為大將軍,田蚡乃為諸郎。已而,蚡日益貴幸。嬰失勢,賓客益衰,獨潁陰灌夫不去。嬰乃厚遇夫,相為引重。夫剛直使酒,數因醉忤蚡。蚡乃奏案夫家屬橫潁川,得棄市罪。嬰上書論救,上令與蚡東朝廷辯之。上問朝臣:「兩人孰是?」唯汲黯是嬰,韓安國兩是之;鄭當時是嬰,後不敢堅。太后怒,不食,曰:「今我在也,而人皆藉吾弟;令我百歲後,皆魚肉之乎!」上不得已,遂族灌夫,使有司案治嬰,得棄市罪,論殺之。 綱 春三月,丞相蚡卒。 綱 夏四月,隕霜殺草。 綱 五月,以薛澤為丞相。 綱 辛亥,五年,冬十月,河間王德來朝,獻雅樂,對詔策。春正月,還而卒。 目 河間獻王修學好古,實事求是,以金帛招求四方善書,得書多與漢朝等。時淮南王安亦好書,所招致率多浮辨;獻王所得,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毛氏詩、左氏春秋之屬,采禮樂古事,稍稍增輯至五百餘篇,被服造次必如儒者,山東諸儒多從之游。是歲十月來朝,獻雅樂,對三雍宮及詔策所問三十餘事,推道術而言,得事之中,方約指明。正月,王薨,諡曰獻。 綱 通南夷,置犍為郡。通西夷,置一都尉。 目 番陽令唐蒙上書曰:「南越王名為外臣,實一州主也。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竊聞夜郎精兵可十餘萬,浮船牂柯,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請通夜郎道,為置吏。」上乃拜蒙為中郎將,將千人,從筰關入,見夜郎侯多同,厚賜之,約為置吏。多同聽約。蒙還報,上以為犍為郡。 時邛、筰君長聞南夷得賞賜多,欲請吏。上問司馬相如,相如曰:「邛、筰、冉、近蜀,易通;為置郡縣,愈於南夷。」上乃拜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皆請為內臣。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為徼,為置一都尉。 綱 秋七月,大風拔木。 綱 皇后陳氏廢。 目 後以祠祭厭勝,媚道;事覺,冊收璽綬,退居長門宮,供奉如法。竇太主慚懼,稽顙謝,上慰諭之。 初,上嘗置酒主家,主見所幸賣珠兒董偃,上使之侍飲,常從遊戲、馳逐,觀雞、鞠,角狗、馬,上大歡樂之。因為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偃。中郎東方朔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安得入乎!」上曰:「何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一也。敗男女之化,亂婚姻之禮,傷王制,二也。陛下富於春秋,方積思於六經,而偃以靡麗奢侈,極耳目之欲,乃國家之大賊,人主之大蜮,三也。」上默然,良久曰:「吾業已設飲,後而自改。」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淫亂之漸,其變為簒。」上曰:「善。」詔更置酒北宮,引偃從東司馬門入;賜朔黃金三十斤。偃寵由是日衰。 綱 詔大中大夫張湯、中大夫趙禹定律令。 目 上使張湯、趙禹共定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作見知法,吏傳相監司。用法益刻自此始。 綱 八月,螟。 綱 以公孫弘為博士。 目 是時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菑川人公孫弘對策曰:「臣聞堯、舜之時,不貴爵賞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是故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則賦斂省;不奪農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群臣逡;罰當罪,則奸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民者,業之則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氣同則從,聲比則應。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陰陽和,風雨時,五穀登,六畜蕃,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臣聞:仁者,愛也;義者,宜也;禮者,所履也;智者,術之原也。四者,治之本也,得其要則天下安樂,不得其術則主蔽於上,官亂於下,此事之情也。」策奏,天子擢為第一,拜博士,待詔金馬門。 齊人轅固,年九十餘,亦以賢良征。弘仄目事固,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諸儒多疾毀固,遂以老罷歸。 弘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廷爭。於是上大悅之。嘗與汲黯請間,黯先發之,弘推其後,天子常悅其言,皆聽弘。嘗與公卿約議,至上前,皆倍其約以順上旨。汲黯廷詰弘多詐不忠。弘謝曰:「知臣者以臣為忠,不知臣者以臣為不忠。」上益厚遇之。 綱 壬子,六年,冬,初算商車。 綱 春,匈奴寇上谷,遣車騎將軍衛青等將兵擊卻之。 目 匈奴寇上谷,遣衛青等四將軍擊之。李廣軍敗,為胡所得,絡盛置兩馬間。廣佯死。暫騰而上胡兒馬,奪其弓,鞭馬南馳,遂得歸。下吏,當死,贖為庶人。兩將軍亦無功,唯青得首虜多,賜爵關內侯。青雖出於奴虜,然善騎射,材力絕人,遇士大夫以禮,與士卒有恩,眾樂為用,有將帥材,故每出輒有功。 綱 夏,大旱,蝗。 綱 癸丑,元朔元年,冬,定二千石不舉孝、廉罪法。 目 詔曰:「朕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壅於上聞也。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議二千石不舉者罪!」有司奏:「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綱 皇子據生。春三月,立夫人衛氏為皇后,赦。 綱 秋,匈奴入寇,以李廣為右北平太守。 目 匈奴號廣曰「漢之飛將軍」,避之,數歲不敢入右北平。 綱 以主父偃、嚴安、徐樂為郎中。 目 臨淄人主父偃,上書闕下,朝奏,暮召入。所言九事,其八事為律令;一事諫伐匈奴。其辭曰:「司馬法曰:『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平,忘戰必危。』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兇器也,爭者末節也。夫務戰勝窮武事者,未有不悔者也。昔秦吞戰國,務勝不休,使蒙恬將兵攻胡,闢地千里。百姓靡敝,不能相養,蓋天下始畔秦也。夫匈奴難得而制,非一世也;行盜侵驅,天性固然。虞、夏、殷、周,固弗程督。今上不觀虞、夏、殷、周之統,而下循近世之失,此臣之所大憂,百姓之所疾苦也。」 偃同郡嚴安亦上書曰:「今人用財侈靡,逐利無已,犯法者眾。臣願為民制度,以防其淫。昔秦王意廣心逸,欲威海內,北攻胡,南攻越。天下大畔,滅世絕祀,窮兵之禍也。今徇西南夷,建城邑,深入匈奴,燔其龍城;此人臣之利,非天下之長策也。」 無終徐樂上書曰:「臣聞天下之患,在土崩,不在瓦解。陳涉起窮巷,奮棘矜,偏袒大呼,天下從風。此其故何也?由民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俗已亂而政不修。此三者,涉之所以為資也,此之謂土崩。吳、楚七國,號皆萬乘,威足以嚴其境內,財足以勸其士民;然不能西攘尺寸之地,而身為禽者,此其故何也?當是之時,先帝之德未衰,而安土樂俗之民眾,故諸侯無境外之助,此之謂瓦解。間者,關東谷數不登,民多窮困,重之以邊境之事,推數循理而觀之,民宜有不安其處者矣。不安,故易動;易動者,土崩之勢也。故賢主獨觀萬化之原,明於安危之機,修之廟堂之上,而銷未形之患,其要期使天下無土崩之勢而已矣。」 書奏,召見,謂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皆拜為郎中。偃尤親幸,一歲中凡四遷,為中大夫。大臣畏其口,賂遺累千金。或謂偃曰:「太橫矣!」偃曰:「吾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 綱 甲寅,二年,冬,賜淮南王安幾、杖,毋朝。 綱 春正月,詔諸侯王得分國邑封子弟為列侯。 目 主父偃說上曰:「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然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余無尺寸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上從之。 綱 匈奴入寇,遣衛青等將兵擊走之;遂取河南地,立朔方郡,募民徙之。 綱 三月,徙郡國豪傑於茂陵。 目 主父偃說上曰:「天下豪傑併兼亂眾之民,皆可徙茂陵;內實京師,外銷奸猾,此所謂不誅而害除。」上從之。軹人郭解,關東大俠也,亦在徙中。衛青為言:「郭解家貧,不中徙。」上曰:「解,布衣,權至使將軍為言,此其家不貧。」卒徙解家。解平生睚眥殺人甚眾,上聞之,下吏捕治,所殺皆在赦前。軹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譽郭解。生曰:「解專以奸犯公法,何謂賢!」解客聞,殺此生,斷其舌。吏以此責解,解實不知。吏奏解無罪,公孫弘議曰:「解,布衣,為任俠行權,以睚眥殺人;解雖不知,此罪甚於解殺之,當大逆無道。」遂族郭解。 綱 燕王定國、齊王次昌皆有罪,自殺,國除。誅齊相主父偃,夷其族。 目 燕王定國與父姬奸,奪弟妻。殺肥如令郢人,郢人家告之,主父偃從中發其事。公卿請誅之,定國自殺,國除。 齊厲王次昌亦與姊通。偃嘗欲納女於齊王,不許。因言於上曰:「臨淄殷富,非親愛子弟不得王。今齊王屬疏,又與姊通,請治之。」於是拜偃為齊相。至齊,急治王后宮宦者,辭及王;王懼,自殺。上聞,大怒,以為偃劫其王令自殺,乃征下吏。偃辭不服,上欲弗誅,公孫弘曰:「齊王自殺,國除,偃本首惡,不誅之無以謝天下。」乃族誅之。 綱 以孔臧為太常。 目 上欲以孔臧為御史大夫,辭曰:「臣世以經學為業,乞為太常,典臣家業,與從弟侍中安國,綱紀古訓,使永垂來嗣。」上乃以為太常,其禮賜如三公。 綱 乙卯,三年,以公孫弘為御史大夫。春,罷蒼海郡。 目 時通西南夷,東置蒼海,北築朔方之郡。公孫弘數諫,以為罷敝中國以奉無用之地,願罷之。天子使朱買臣等難以置朔方之便,發十策,弘不得一。乃謝曰:「山東鄙人,不知其便若是,願罷西南夷、蒼海,而專奉朔方。」上乃許之。 弘為布被,食不重肉。汲黯曰:「弘位三公,奉祿甚多;為此,詐也。」上問弘,弘謝曰:「有之。臣誠飾詐,欲以釣名;且無黯忠,陛下安得聞此言!」上以為謙讓,愈益厚之。 綱 以張騫為大中大夫。 綱 夏六月,皇太后崩。 綱 秋,以張湯為廷尉。 目 湯為人多詐,舞智以御人。汲黯數質責湯於上前,曰:「君為正卿,上不能褒先帝之功業,下不能抑天下之邪心,安國富民,使囹圄空虛,何空取高皇帝約束紛更之為!」黯時與湯論議,湯辨常在文深小苛;黯伉厲守高,不能屈,忿發,罵曰:「天下謂刀筆吏不可以為公卿,果然!必湯也,令天下重足而立,側目而視矣!」 綱 罷西夷。 綱 丁巳,五年,冬十一月,丞相澤免,以公孫弘為丞相,封平津侯。 目 丞相封侯自弘始。時上方興功業,弘於是開東以延賢人。弘外寛內深。諸嘗有隙,無遠近,雖陽與善,後竟報之。汲黯常面觸弘,弘欲誅之以事,乃言上曰:「右內史界部中多貴人、宗室,難治,非素重臣不能任,請徙黯為右內史。」上從之。 綱 春,匈奴寇朔方,遣衛青率六將軍擊之;還,以青為大將軍。 目 匈奴右賢王數侵擾朔方,天子令將軍衛青等出右北平擊之。右賢王飲,醉。青等夜至,圍之。右賢王驚,潰圍北去。得裨王十餘人,眾萬五千餘人,畜數十百萬,於是引兵還。天子使使者持大將軍印,即軍中拜青為大將軍,諸將皆屬。尊寵於群臣無二,公卿以下皆卑奉之,獨汲黯與亢禮。人或說黯曰:「大將軍尊重,君不可以不拜。」黯曰:「夫以大將軍有揖客,反不重邪!」青聞,愈賢黯,數請問國家朝廷所疑,遇黯加於平日。青雖貴,有時侍中,上踞廁而視之;丞相弘燕見,上或時不冠。至如汲黯見,上不冠不見也。上嘗坐武帳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帷中,使人可其奏。其見敬禮如此。 綱 夏六月,為博士置弟子五十人。 目 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憫焉。其令禮官勸學興禮,以為天下先!」於是丞相弘等奏:「請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復其身;第其高下,以補郎中、文學掌故;即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又吏通一藝以上者,請皆選擇以補右職。」上從之。自此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學之士矣。 綱 秋,削淮南二縣。賜衡山王賜書,不朝。 目 初,淮南王安好讀書屬文,招致賓客多輕薄士,常以厲王遷死感激安。安乃治戰具,積金錢。郎中雷被願奮擊匈奴,安斥免之。是歲,被亡之長安,上書自明。事下廷尉,蹤跡連安,詔削二縣。安恥之,為反謀益甚。安與衡山王賜相責望,禮節間不相能。賜聞安有反謀,恐為所並,亦結賓客為反具。當入朝,過淮南,為昆弟語,除前隙,約束反具。上書謝病;上賜書,不朝。 綱 戊午,六年,春二月,遣衛青率六將軍擊匈奴。 目 大將軍青出定襄,公孫敖、公孫賀、趙信、蘇建、李廣、李沮咸屬;斬首數千級而還。 綱 夏四月,衛青復率六將軍擊匈奴,前將軍趙信敗降匈奴。 目 青復將六將軍出定襄,擊匈奴,斬首虜萬餘人。右將軍建、前將軍信並軍逢單于兵,與戰一日余,漢兵且盡。信將其餘騎降匈奴。建盡亡其軍,脫身亡,自歸。議郎周霸曰:「自大將軍出,未嘗斬裨將。今建棄軍,可斬以明威。」青曰:「青幸得以肺腑待罪行間,不患無威。職雖當斬將,然以臣之尊寵,而不敢自擅誅於境外,於以見為人臣不敢專權,不亦可乎?」遂囚建詣行在所,詔贖為庶人。 青姊子霍去病,年十八,善騎射,為票姚校尉,與輕勇騎八百,直棄大軍數百里赴利,斬捕首虜過當。於是封為冠軍侯。校尉張騫以知水草處,軍得不乏,封博望侯。信教單于益北絕幕,以誘罷漢兵,徼極而取之,毋近塞。單于從之。 綱 六月,詔民得買爵贖罪。置武功爵。 目 是時漢比歲擊胡,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於是大司農經用竭,不足以奉戰士。乃詔令民得買爵贖罪,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買爵至千夫者,得先除為吏。吏道雜而多端,官職耗廢矣。